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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等7部門關於加強用地審批前期工作積極推進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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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等7部門關於加強用地審批前期工作積極推進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通知
自然資發〔2022〕130號
2022年8月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國家能源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
通知公告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局、委)、水利(水務)廳(局)、能源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民航各地區管理局:

  為切實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全面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的決策部署,強化用地要素保障,做實做細做優交通、能源、水利等項目前期工作,提升用地審批質量和效率,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用地空間布局統籌

  堅持國土空間「唯一性」,充分發揮國土空間規劃對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指導作用,統籌協調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的用地需求。經工程可行性論證、已確定詳細空間位置的,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明確具體位置、用地規模及空間關係;尚未確定詳細空間位置的,列出項目清單,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示意位置、標註規模,並依據項目建設程序各階段法定批覆據實調整,逐步精準確定位置和規模、落地上圖。

  二、聯合開展選址選線

  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和「三區三線」等空間管控要求,積極配合和參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規劃選址選線工作。在選址選線工作中,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切實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節約集約制度和生態環境保護制度,重點評價分析建設項目涉及的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生態保護、節約集約用地和歷史文化保護、地質災害風險防控等紅線底線要素並提出建設性意見。可研編制單位、項目設計單位要加強多方案比選,不占、少占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合理避讓生態保護紅線、歷史文化保護紅線和災害風險區。

  三、嚴格落實節約集約

  可行性研究階段,用地涉及耕地、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的建設項目,需開展節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從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的必要性、用地規模和功能分區的合理性、不可避讓生態保護紅線的充分性、節地水平的先進性等對方案進行分析比選,形成節約集約用地專章作為用地預審申報材料提交審查,審查後的內容納入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相關章節。

  辦理用地預審時,涉及占用耕地的,原則上項目所在區域補充耕地儲備庫指標應當充足,儲備指標不足的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明確補充耕地落實方式,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並承諾在農用地轉用報批時能夠落實占補平衡要求,建設單位應承諾將補充耕地費用納入工程概算;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需落實永久基本農田補劃,明確永久基本農田補劃地塊。

  初步設計階段,項目應因地制宜優先採用本行業先進的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在滿足安全生產等前提下,優化設計方案,提升項目節地水平;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嚴格按照現行各類土地使用標準審查項目用地規模。

  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根據本省地形地貌和耕地分布情況,區分項目類型,科學確定項目總用地規模中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占比上限;加快建立重大項目節地案例庫,提供查詢比對服務。

  四、改進優化用地審批

  簡化用地預審階段審查內容。涉及規劃土地用途調整的,審查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允許調整情形,不再提交調整方案;涉及占用生態保護紅線的,審查是否符合允許占用情形,不再提交省級人民政府論證意見。

  用地預審批覆後,申報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農田規模和區位與用地預審時相比,規模調增或區位變化比例超過10%的,從嚴審查;均未發生變化或規模調減區位未變且總用地規模(不含遷復建工程和安置用地)不超用地預審批覆規模的,不再重複審查。

  允許分期分段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確需分期建設的項目,可以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的方案,分期申請建設用地,分期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線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正式報批用地時,可根據用地報批組卷進度,以市(地、州、盟)分段報批用地。

  五、協同推進項目建設

  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台」要求,與發展改革、交通、能源、水利等有關部門共享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主動為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選址選線提供合規性分析等支撐性、基礎性服務。

  自然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加快修訂完善公路、鐵路、民用航空運輸機場等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

  防止「未批先建」。有關部門對於未取得先行用地或未辦理完成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手續的項目,均不得辦理開工手續,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各部門要積極發揮職能作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指導督促各地依法依規加快推進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附件:節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專章編制要點


自然資源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 國家能源局 國家鐵路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22年8月3日


  附件

節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專章編制要點

  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鎮和村莊建設用地範圍外交通、能源、水利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需開展節約集約用地論證分析,要點如下:

  一、項目概況

  建設背景(建設依據、建設必要性)、建設內容(建設地點、建設性質、建設規模、建設標準)等。

  二、備選方案

  (一)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的必要性

  分析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的理由是否充分,其中,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應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要求。分析備選方案各功能分區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的數量、質量,占用比例是否符合要求,不占、少占耕地採取的工程、技術措施,點狀或塊狀附屬設施是否已充分避讓永久基本農田。同等工程技術和投資等條件下,推薦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農田占用比例低的方案。占比相同的,推薦占用耕地質量差的方案。

  涉及占用耕地的,分析項目所在區域補充耕地儲備庫指標是否充足,儲備指標不足的是否明確了補充耕地落實方式,是否能夠承諾在農用地轉用報批時能夠落實占補平衡要求。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分析是否按照「數量不減、質量不降、布局穩定」的要求,落實了補劃方案,是否在縣域內補劃,未在縣域補劃的,說明理由。

  (二)功能分區和用地規模的合理性

  分析用地總規模、單位用地水平、各功能分區建設內容及用地規模符合對應的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分析備選方案用地和各功能分區是否體現了項目所在區域的地形地貌特徵,是否充分利用既有設施、線路、場站,是否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或者科學合理提高項目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築密度,是否採取土地複合、功能混合和設施融合或者應用先進的工藝流程、施工工藝和技術減少占用土地,是否設置了不必要的功能分區,是否存在「搭車用地」,是否符合國家或地方用地標準等。跨市域項目,應明確各市用地規模和功能分區。國家和地方均有標準的,按更嚴格的執行。在滿足要求的前提下,儘量選用標準的中、低值,減少占地。

  (三)避讓生態保護紅線的充分性

  分析合理避讓生態保護紅線的情況,無法避讓的詳細說明符合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規則的具體情形、空間布局和面積,以及可能造成的生態環境影響和減輕生態環境影響的具體措施。

  (四)節地水平的先進性

  從建設項目適用的設計依據、技術規範、技術標準出發,分析項目在設定的建設參數下,採用的節地技術、節地措施,取得的節地效果,並與節約集約用地案例進行對比,得出項目節地先進性結論及下階段改進優化的建議(不再另外開展項目節地評價)。

  三、推薦方案情況

  從選址、技術、用地、投資等各方面綜合闡述最終選用方案的理由,以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參與選址選線過程中意見採納情況。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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