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 中國工商銀行關於促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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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 中國工商銀行關於促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自然資發〔2018〕63號
2018年7月27日
發布機關:自然資源部
自然資源部網站

自然資源部 中國工商銀行關於促進

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自然資發〔2018〕63號

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海洋主管部門,中國工商銀行沿海各一級、直屬分行: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關於「加快建設海洋強國」「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加強生態保護修復」和中央經濟工作會關於「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戰略部署,落實《關於改進和加強海洋經濟發展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要求,推動《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促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自然資源部、中國工商銀行以「政策導向、優勢互補、分業施策」為原則,就共同促進海洋經濟發展提出如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明確推動海洋經濟發展的工作目標

共同探索構建海洋經濟金融服務模式,促進海洋領域投融資產品與服務方式創新。中國工商銀行力爭未來五年為海洋經濟發展提供1000億元融資額度,並推出一攬子多元化涉海金融服務產品,服務一批重點涉海企業,支持一批重大涉海項目建設,促進海洋經濟由高速度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轉變,為構建完善的海洋產業體系、加快建設海洋強國提供有力支撐。

二、加強對海洋經濟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

(一)傳統海洋產業改造升級

海水健康養殖、深水抗風浪網箱養殖和工廠化循環水養殖,新型漁業養殖裝備、大型綜合性冷鏈物流項目(基地)、遠洋漁業設施裝備、海外漁業綜合服務基地,漁政漁港等基礎設施建設,深遠海油氣勘探開發,海洋船舶工業企業兼併重組與轉型轉產。

(二)海洋新興產業培育壯大

深遠海資源開發工程裝備製造、遊艇裝備製造、海洋可再生能源裝備、海水淡化裝備、海洋環保(監測、整治)裝備的研發和製造,海洋創新藥物、現代海洋中藥產品、新型海洋生物功能製品、海洋特色酶製劑產品、海洋生物基因工程製品和海洋生物材料的研發和產業化,海水淡化產業化、規模化示範工程,海島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工程建設,離岸式海上風電場、海洋可再生能源示範工程、海島多能互補示範工程。

(三)海洋服務業提升

濱海景觀環境建設、遊艇碼頭建設、海洋主題公園、綜合性海洋體育中心和海上運動產業基地,高端航運服務業配套設施建設、海島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及熱帶海島風情休閒度假基地建設,海洋文化場館建設及文化遺產保護。

(四)重大涉海基礎設施建設

沿海港區基礎設施、港口物流園區及內陸無水港和陸海聯運體系建設,沿海港口轉型升級、專業化泊位建設及深水航道和港口集疏運系統建設,沿海漁港、防災減災及執法基礎設施,深水港海工結構物、海底電纜、光纜施工及海底管道鋪設,海底隧道工程,海上工廠、機場、人工島等工程建築、海底倉庫建設、海洋娛樂設施與景觀工程。

(五)海洋經濟綠色發展

臨海臨港產業區和重大工程建設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工程,涉海企業實施的節能減排、循環經濟項目,生態漁業、生態旅遊、海洋清潔能源、海洋公園、無居民海島修復、海漂垃圾處理設施等項目建設。

三、加強對重點區域海洋經濟發展的金融支持

按照《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三五」規劃》關於沿海地區的海洋經濟發展定位和《「一帶一路」建設海上合作設想》部署的重點任務,結合不同區域海洋經濟發展特點,綜合利用多種金融手段,積極支持北部、東部、南部三大海洋經濟圈及「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重點海洋產業、涉海企業及項目的建設和發展。

(一)北部海洋經濟圈

1、遼東半島沿岸及海域

重點支持深水網箱等離岸養殖、工廠化循環水養殖、人工魚礁、海洋牧場、數字漁業及休閒漁業建設,東北亞國際海洋海島旅遊、海濱避暑度假旅遊區建設、郵輪旅遊業發展,港口資源配置與布局,高技術船舶和海洋工程產業基地建設,海洋生物技術研發與成果轉化,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示範區建設,海洋生態整治修復,海洋要素產權流轉,海洋新能源應用等。

2、渤海灣沿岸及海域

重點支持現代航運服務業、天津北方國際航運核心區建設、特色濱海旅遊、高端郵輪遊艇旅遊、海洋休閒旅遊發展,生態石化產業基地建設,天津濱海新區、河北曹妃甸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基地建設,海鹽化工業,海洋高端船舶和裝備製造業,航運金融、全國性涉海融資租賃資產平台和北方(天津)航運交易所建設,國家海洋文化展示集聚區和創意產業示範區建設、海洋生態整治與修復等。

3、山東半島沿岸及海域

重點支持漁業資源保護修復、良種繁育、健康養殖、精深加工、遠洋漁業產業鏈條,「海水糧倉」、國家級海洋牧場示範區建設,水產基因庫項目、海洋綜合性樣本、資源和數據中心建設,港口物流服務網絡建設,國際濱海休閒度假、郵輪遊艇、海上運動等高端海洋旅遊業,海洋裝備製造業,海洋藥物與生物製品、海洋新能源、海水利用等海洋新興產業,青島藍谷、威海國家級淺海海上綜合試驗場建設,海洋能深水網箱養殖綜合利用,萊州灣、膠州灣等海灣生態整治與修復等。

(二)東部海洋經濟圈

1、江蘇沿岸及海域

重點支持以連雲港、鹽城港、南通港及沿江主要港口為主樞紐現代航運服務體系建設,海洋高端船舶及配套設備製造,海洋裝備製造,工廠化循環水養殖,灘涂農漁林業,海上風電開發,海洋藥物與生物製品、海水利用產業、海洋旅遊業、海洋文化創意產業,濱海濕地、海州灣、呂泗漁場海洋生態整治與修復等。

2、上海沿岸及海域

重點支持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國際航運發展綜合試驗區建設,郵輪遊艇經濟,海洋工程裝備和大型郵輪等高技術船舶設計建造、郵輪生產與服務配套產業,長江口、杭州灣近海海域污染綜合治理及生態保護,奉賢、崇明島、大金山島生態整治與修復等。

3、浙江沿岸及海域

重點支持中國(浙江)自由貿易實驗區、舟山江海聯運中心建設、寧波—舟山樞紐港大宗商品儲備加工交易基地和國際海事航運服務基地建設,舟山綠色石化產業基地建設,大洋與深海科學研究開發基地建設、深海裝備研製,深水抗風浪網箱養殖、海洋生物技術研究、遠洋漁業基地建設、漁業轉型發展先行區和海洋生物產業基地建設,高技術船舶和海工裝備研發製造,海水利用業、海水資源開發利用工程研究平台、產品中試與產業化基地建設,舟山國家潮流能試驗場建設,海洋文化和休閒旅遊業等。

(三)南部海洋經濟圈

1、福建沿岸及海域

重點支持現代種業和海洋牧場建設、健康養殖示範場建設、新型漁業養殖裝備、大型綜合性冷鏈物流項目(基地)、深遠海資源開發工程裝備製造、遠洋漁業,港口資源整合,高端航運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廈門東南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海洋藥物和生物製品業、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利用產業,國家深海海底生物資源庫及服務平台建設,廈門郵輪旅遊業、郵輪遊艇研發製造,海洋文化創意產業等。

2、珠江口和粵東、粵西兩翼沿岸及海域

重點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港口物流、濱海旅遊、海洋信息服務、海洋公共服務等發展,深海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和綜合加工利用、天然氣水合物開發利用,現代漁港經濟區建設、工廠化循環水養殖和深水抗風浪網箱養殖、遠洋漁業,海洋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產業、廣州、江門船舶配套基地建設、珠海、東莞、中山等遊艇製造基地建設,海洋藥物和生物製品,海上風電、萬山國家波浪能試驗場建設,海水作為循環冷卻水等工業用水利用,臨海石化、能源等產業集約發展,泛珠三角區域海洋生態整治與修復。

3、廣西北部灣沿岸及海域

重點支持現代漁業、國家級海洋牧場示範區建設,遠洋漁業生態養殖和漁港經濟區建設、海水產品精深加工和冷鏈倉儲業、國家級水產品加工貿易集散中心建設,遠洋漁業基地建設,港口碼頭建設與功能完善、國際物流和保稅物流基地建設,海洋旅遊業、郵輪和遊艇產業,高端船舶修造和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北部灣盆地油氣勘探開發、油氣加工存儲業,海洋生物和藥物製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海洋環保裝備及環保材料等。

4、海南島沿岸及海域

重點支持郵輪、遊艇、帆船等特色海洋旅遊及西沙等海島旅遊資源開發與基礎設施建設,三沙國家海洋公園建設,漁港基礎設施建設、深水網箱養殖、現代化海洋牧場、休閒漁業、遠洋漁業、熱帶水產種苗及水產品精深加工,港口資源整合與碼頭建設、國際物流和保稅物流,油氣勘探開發、油氣加工存儲業,能源勘探、生產、加工、交易、儲備、輸送及配套碼頭建設,海洋藥物與生物製品、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工程裝備等產業,海島水利設施網絡建設,海口灣、三亞灣、洋浦等近岸灣口生態整治與修復等。

(四)「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

重點支持大型涉海企業與「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開展區域海洋生態保護與修復、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海島聯動發展、國際產能等方面合作,與沿線國家共建海洋產業園區和經貿合作區,共建國際和區域性航運中心,以多種方式參與沿線港口的建設和運營。

四、創新海洋經濟發展金融服務方式

(一)探索符合海洋經濟特點的金融服務模式和產品

1、構建海洋經濟抵質押融資產品體系

自然資源部指導沿海各省、市海洋主管部門會同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海域、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抵押登記工作,公布抵押登記程序,完善抵押處置方案,提高海域、無居民海島評估的規範性、準確性和便捷性。中國工商銀行沿海各省、市分行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創新涉海金融產品,開展海域、岸線、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抵押貸款業務,推進在建船舶、遠洋船舶和漁船抵押貸款,發展海產倉單、海洋高新科技專利權、涉海企業股權以及碼頭、船塢、船台等新型涉海資產抵質押貸款業務。

2、形成海洋經濟供應鏈金融服務模式

對海洋漁業、海洋油氣業、海洋船舶製造業、海洋裝備製造業等已形成規模、優勢突出的集群化海洋經濟特色產業,通過把握其產業鏈運營模式,以行業龍頭作為核心,將金融服務嵌入其上下游產業鏈條,形成集支付、結算、投融資、保險為一體的供應鏈金融解決方案,並藉助中國工商銀行有關平台支持企業經營和銷售,通過「互聯網+海洋」的方式支持海洋產業發展壯大。

3、完善涉海項目融資服務方式

在審慎把控PPP項目融資風險,嚴格執行PPP領域相關政策制度的前提下,通過PPP項目融資積極支持國家「藍色海灣」、「南紅北柳」、「生態島礁」三大重點生態修復工程;通過項目貸款、項目營運期貸款積極支持港口、碼頭等涉海基礎設施以及海洋經濟示範區建設;通過灘涂資源利用貸款積極支持沿海灘涂資源整理改造;通過融資租賃積極支持重點優質船舶及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發展。

4、探索海洋經濟投貸聯動業務模式

沿海各省、市工商銀行要積極配合當地海洋主管部門設立地方海洋產業基金,推動海洋領域科技成果轉化和涉海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在符合工商銀行風險偏好和相關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推薦理財資金投資海洋產業基金,並為基金所投企業提供投貸一體的綜合金融服務。同時,通過股權投資、重組併購貸款、債券發行等投資銀行手段積極支持涉海企業科技研發和產業整合,提升企業競爭力。

(二)探索建立海洋經濟信貸風險補償和擔保機制

推動沿海各省、市政府建立針對涉海企業的融資風險補償基金,鼓勵政府支持的擔保機構按規定開展海洋產業相關業務,對風險補償基金和擔保機構認可的名單內涉海企業,由沿海各省、市工商銀行安排專項信貸規模給予支持,幫助海洋經濟重點產業和企業發展壯大。鼓勵地方海洋主管部門和中國工商銀行沿海各分行探索開展現代海洋產業中小企業助保金貸款業務。

(三)試點共建海洋經濟特色金融機構

在海洋經濟示範區和創新示範城市中開展試點工作,探索由當地海洋主管部門和工商銀行整合資源共建海洋經濟特色分(支)行,在業務權限、人員配置、財務資源等方面給予適度傾斜,提升對海洋經濟重點地區涉海企業的專業化金融服務能力。

(四)合作搭建海洋產業投融資公共服務平台

共同搭建由各級海洋主管部門、工商銀行相關部門和分支機構、海洋經濟示範區、海洋新興產業基地園區、涉海企業、科研院所等共同參與的「海洋產業投融資公共服務平台」,實現涉海企業、金融機構、海洋部門在投融資、政策、資訊等方面的信息交互與對接。

(五)加強涉海投融資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沿海各省、市海洋主管部門要根據當地海洋經濟特點及海洋經濟規劃,依託海洋產業投融資公共服務平台,每半年組織一次涉海項目遴選,並推薦給沿海各省、市工商銀行。沿海各省、市工商銀行要會同海洋主管部門從推薦的涉海項目中篩選出符合工商銀行風險偏好和海洋經濟政策導向的優質項目,並交由項目所在地分、支行發起盡職調查流程。對於重大涉海項目,沿海各省、市海洋主管部門和工商銀行應將項目推薦至自然資源部和工商銀行總行。在遴選階段,各級海洋主管部門通過向所在地的工商銀行推薦專家等形式參與項目遴選。對經各級工商銀行審批發放融資的項目,各級海洋主管部門在政策層面提供有關指導意見,以有效防控化解海洋領域投融資風險。

自然資源部要通過制定規劃、編制海洋產業投融資目錄、發布數據信息、開展專題調查和研究等,為中國工商銀行金融支持海洋經濟發展提供政策引導。要指導沿海各省、市海洋主管部門做好重大涉海項目的遴選,做好涉海相關政策指導與協調工作。

中國工商銀行要及時了解海洋經濟建設項目投資規模、融資需求,發揮自身綜合金融優勢,引導資金投向自然資源部重點支持和推薦的領域、企業和項目,並在發展規劃、資金籌措、涉海金融服務方式創新等方面給予支持和建議。要根據相關行業信貸政策和信貸管理要求,做好對沿海各省、市工商銀行涉海項目投融資業務的指導,並會同自然資源部組織有關專家做好重點涉海項目的遴選工作。

五、構建順暢的政銀合作機制

(一)組織協調機制

自然資源部和中國工商銀行成立由雙方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戰略合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雙方持續合作的政策措施,部署雙方聯合開展的重大活動和工作舉措。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分別設在自然資源部海洋戰略規劃與經濟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業務部,雙方建立相關事項的固定交流渠道,積極協商解決合作中出現的問題,確定重大問題解決方案,並各自負責督促和落實。

各地方海洋主管部門和中國工商銀行沿海各分行要加強溝通和對接,並建立組織協調機制。雙方各自成立工作小組,負責牽頭組織和推動地方涉海金融的發展,聯繫人至少要明確到地級市海洋主管部門和中國工商銀行二級分行層面,負責對接金融支持海洋經濟發展的相關事宜。各地方海洋主管部門要為有關發展規劃與行業政策的落實搭建服務平台,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對涉海融資業務涉及的審批、登記、許可等行政事項及環節給予支持。中國工商銀行沿海各分行要重視並加強海洋經濟的金融資源投入,主動向地方海洋主管部門介紹涉海項目融資條件、審批流程等情況,並結合地方實際、創新具有地方和海洋經濟特色的投融資模式,提升地方海洋經濟發展水平。

(二)資源和信息共享機制

自然資源部及地方海洋主管部門不定期向中國工商銀行總行及各分行提供海洋經濟重點地區名錄、涉海企業名錄及重點專項優質項目等信息,並及時通報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及行業分析報告等涉及海洋經濟投融資的指導和政策性文件及信息,在政策法規指導意見等層面提供工作支持。中國工商銀行及各分行要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符合內部管理及審批要求的前提下,定期向自然資源部及地方海洋主管部門提供涉海企業的融資統計及監測情況,支持其健全海洋經濟統計制度、完善海洋經濟核算體系、加強海洋經濟監測評估。

(三)研究合作機制

中國工商銀行總行及沿海各分行要通過合作研究等方式,積極參與和支持自然資源部及各地海洋主管部門有關海洋經濟發展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的研究工作。同時,針對金融支持海洋經濟發展涉及的領域,自然資源部有關部門要和中國工商銀行有關部門共同確定研究課題,組織調研,共同撰寫研究報告,並尋求解決方案,進一步深化金融對海洋經濟的支持力度。

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海洋主管部門,中國工商銀行沿海各一級、直屬分行在執行過程中要按照本意見要求儘快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人與聯繫人,加強溝通協調。相關工作機制建立情況請於9月30日前報送至自然資源部和中國工商銀行。

聯繫人:自然資源部海洋戰略規劃與經濟司 鄧康橋

聯繫電話:010-68048202   傳真:010-68047737

聯繫人:中國工商銀行公司金融部 彭嶢

聯繫電話:010-66106448  傳真:010-68081828

自然資源部 中國工商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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