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方自治聯盟第二次全島大會宣言及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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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方自治聯盟第二次全島大會宣言及決議
作者:臺灣地方自治聯盟 1932年8月21日
1932年8月21日臺灣地方自治聯盟在台中市公會堂召開第二次聯盟大會。當時有41位評議員出席,51名代表員與一百多位旁聽者在場。推選楊肇嘉為議長、洪元煌為副議長。會上發布宣言及審議相關議案、作成決議。

宣言

本聯盟揭櫫單一目標以期確立臺灣完全地方自治制而創立於茲已兩年,我同志供盡一切犧牲與無限努力,不幸至今未能稍酬其志。本日在此不得不再召開當初所預想不到之第二次全島大會實屬遺憾之至。蓋在今日的臺灣,確立完全之地方自治制乃係立憲政治當然之歸結。不但實係基於一視同仁之聖旨以謀臺灣政治的自由之第一階段。即以臺灣之實況而言,亦絕不能發現任何正當理由可以遲延其實施也。

何況曩日帝國議會且兩度滿場一致通過臺灣地方自治制實施的建議案,且臺灣當局亦已在昭和七年度預算上撥定相當數目之實施調查費矣。然而當局藉口於調查研究,而應予火急實現之籌備工作則全未著手。甚至世間有一部分論者謂為臺灣之領有非為臺灣在住民之領有,而欲阻止在住民社會上、經濟上、政治解放之怪論,無視一視同仁之聖旨,貽誤國家百年大計者莫此為甚。

吾人知帝國為世界人種平等之提案者,且為有色民族解放之主唱者。故帝國必須率先垂範於世界,然而對全島四百五十萬島民熱烈之要求尚且支吾其辭,躊躇觀望,其存心令人莫解。

吾人不厭辭費,重複言之,實施完全之臺灣地方自治制係對島民政治的自由之第一階段,鑑於內外情勢絕無任何理由可以延遲其實施,政治當局苟有上體一視同仁之聖旨而為帝國百年大計著想誠意,切須依照本聯盟之改革案即時斷行實施。


昭和七年八月廿一日
臺灣地方自治聯盟第二次全島大會


大會決議

現行臺灣地方自治制度顯係逆行現代思潮、違背帝國憲法之精神,徵諸臺灣實際情形其應斷行改革者蓋輿論夙所要求者也。然而當局不知何故徒事觀望,逡巡不決,如此舉措實屬輕視島民作為帝國臣民之地位,阻礙其政治的能力之伸張。倘若任其所之必至對中外喪失帝國之面目,而汙損其為文明國之矜持。是故當局者此際切須眾體一視同仁之聖旨,捐棄政治的偏見,非依照本聯盟之改革案,即時斷行改革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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