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
沿革
制定機關:臺灣省政府
地方制度法

中華民國 39 年 4 月 24 日訂定1.臺灣省政府(39)府綜法字第 27506 號令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 41 年 11 月 5 日修正2.臺灣省政府(41)府秘法字第 105781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 42 年 7 月 9 日修正3.臺灣省政府(42)府秘法字第 60247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 42 年 8 月 25 日修正4.臺灣省政府(42)府秘法字第 79269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 43 年 11 月 5 日修正5.臺灣省政府(43)府民二字第 105371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 48 年 10 月 8 日修正6.臺灣省政府(48)府民二字第 82932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 52 年 11 月 21 日修正7.臺灣省政府(52)府民二字第 82828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 56 年 10 月 1 日修正8.臺灣省政府(56)府民二字第 81228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 60 年 7 月 8 日修正9.臺灣省政府(60)府民二字第 70716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 66 年 3 月 3 日修正10.臺灣省政府(66)府民二字第 16356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 70 年 7 月 17 日修正11.臺灣省政府(70)府民二字第 57718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 74 年 10 月 18 日修正12.臺灣省政府(74)府法四字第 77710 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 88 年 10 月 12 日廢止13.臺灣省政府 88 府法字第 093796 號令發布廢止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命令,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廢止命令,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