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通志/疆域/晷度
《清會典》:淡水廳東境濱海,偏東五度二十四分;鳳山縣南境濱海,北極高二十四度四分〈戶部〉。
臺地,東三度五分至東五度四分,極南自二十二度、北至二十五度四分〈《水道提綱》〉。
恆春前山之水坑口、後山之八蟎鼻,皆緯度二十二度;淡水之滬尾口、基隆之八斗仔,皆緯度二十五度。鳳山之東港口、彰化之北勢湖,皆經度四度;埤南之埤南大溪口、淡水之南關,皆經度五度。
臺北府,緯度二十四度五十四分,經度四度五十分。
臺灣府,緯度二十四度八分,經度四度二十四分。
臺南府,緯度二十二度,經度三度五十三分。
臺東直隸州,緯度二十三度三十四分,經度五度十三分。
臺灣縣,同臺灣府。
彰化縣,緯度二十四度五分,經度四度十四分。
雲林縣,緯度二十三度四十七分,經度四度二十三分。
苗栗縣,緯度二十四度三十三分八秒,經度四度三十四分四十秒。
埔裏社,緯度二十四度,經度四度三十九分。
安平縣,同臺南府。
鳳山縣,緯度二十二度三十三分,經度三度五十八分〈舊城,緯度二十二度四十分,經度三度五十二分〉。
嘉義縣,緯度二十二度三十二分,經度四度六分。
恆春縣,緯度二十一度五十分,經度四度二十三分。
澎湖,金嶼緯度二十四度,砲臺〔緯度〕二十三度四十分四十二秒,西嶼緯度二十三度七分〈《海道圖說》:澎湖最南緯度二十三度十一分,最北緯度二十三度四十七分;最西經度四十八分,最東經度三度十一分〉。
淡水縣,同臺北府。
新竹縣,緯度二十四度四十三分,經度四度四十二分。
宜蘭縣,緯度二十四度三十七分,經度五度二十五分。
基隆,緯度二十五度,經度五度三十分。
卑南,緯度二十二度四十六分,經度四度五十五分。
花蓮港,緯度二十三度五十一分,經度五度二十三分。
江永曰:極高度皆以測景測星定,各以本方極高度之正切與黃赤大距度正切相乘,半徑千萬除之,為赤道度之正絃,得二至日出入前後赤道度;以一變時之四分加減初正刻,得日出入時刻分〈《五禮通考》〉。
測晷之法:土圭置槷,著於「周官」;後世史書,不言實測。唐僧一行覆矩圖,其法不密。元郭守敬為影符,其法用銅鑽孔如芥子,前仰後低以向日;而日之高低不同,銅斤欹測,不能盡合。不合則光不透,臨時遷就,日已西移;又不知地半徑差及近地清蒙氣。是以所測,不如今法遠矣〈《廣東通志》〉!
我朝聖祖仁皇帝,生知天縱;探象緯之原,通中西之術。臨臺測驗,無累黍之差。高宗純皇帝敬天法祖,首重民時,欽定《熱河志》,刪星野之談天,測斗極之出地,名曰晷度。今敬遵聖制,立晷度類。
〈謹案:地居天中,其體渾圓,與天度相應。中國當赤道之北,北極常見,南極不常見。南行二百五十里,則北極低一度、南極高一度;北行二百五十里,則北極高一度、南極低一度。南北極高度,即南北里差也;東西偏度,即東西里差也。臺灣臺北府度、分,乃實測之數;各府、州、縣,第據輿圖約計之耳,恐有未確。附求法一則,使居其地者,人人得以參考焉。南北緯度易測,東西經度難知,緯度測二格之低昂,經度測月食之早晚。欲定東西偏度,必於兩地同測一月食,較其時刻:若早六十分時之二,則為偏西一度;遲六十分時之二,為偏東一度。今臺灣各處不能測驗,以《輿圖》經緯度數計之;但能得偏度分數,至秒數不能知矣。〉
日距赤道表
[編輯]春分 秋分 |
清明 寒露 |
穀雨 霜降 |
立夏 立冬 |
小滿 小雪 |
芒種 大雪 |
||
交節 起度 |
六度 十九分 |
十一度 五十一 |
十六度 四十分 |
二十度 二十五 |
廿二度 四十六 |
末候 末度 | |
一日 | 度 二十四 |
六度 四十二 |
十二度 十二分 |
十六度 五十七 |
二十度 三十七 |
廿二度 五十三 |
十四 |
二日 | 度 五十分 |
七度 五分 |
十二度 三十三 |
十七度 十四分 |
二十度 四十九 |
廿二度 五十九 |
十三 |
三日 | 一度 十六分 |
七度 二十八 |
十二度 五十三 |
十七度 三十一 |
二十度 分 |
廿三度 四分 |
十二 |
四日 | 一度 四十二 |
七度 五十一 |
十三度 十三分 |
十七度 四十七 |
廿一度 十一分 |
廿三度 九分 |
十一 |
初候 末度 |
二度 八分 |
八度 十四分 |
十三度 三十三 |
十八度 三分 |
廿一度 二十二 |
廿三度 十三分 |
中候 末度 |
六日 | 二度 三十四 |
八度 三十六 |
十三度 五十三 |
十八度 十九分 |
廿一度 三十二 |
廿三度 十六分 |
九日 |
七日 | 三度 分 |
八度 五十八 |
十四度 十三分 |
十八度 三十四 |
廿一度 四十二 |
廿三度 十九分 |
八日 |
八日 | 三度 二十六 |
九度 二十分 |
十四度 三十三 |
十八度 四十九 |
廿一度 五十一 |
廿三度 二十二 |
七日 |
九日 | 三度 五十二 |
九度 四十二 |
十四度 五十二 |
十九度 四分 |
廿二度 分 |
廿三度 二十四 |
六日 |
中候 末度 |
四度 十七分 |
十度 四分 |
十五度 十一分 |
十九度 十八分 |
廿二度 九分 |
廿三度 二十六 |
初候 末度 |
十一 | 四度 四十二 |
十度 二十六 |
十五度 二十九 |
十九度 三十二 |
廿二度 十七分 |
廿三度 二十八 |
四日 |
十二 | 五度 七分 |
十度 四十八 |
十五度 四十七 |
十九度 四十六 |
廿二度 二十五 |
廿三度 二十九 |
三日 |
十三 | 五度 三十一 |
十一度 九度 |
十六度 五分 |
十九度 五十九 |
廿二度 三十二 |
廿三度 三十分 |
二日 |
十四 | 五度 五十五 |
十一度 三十分 |
十六度 二十三 |
十九度 十二分 |
廿二度 三十九 |
廿三度 三十分 |
一日 |
末候 末度 |
六度 十九分 |
十一度 五十一 |
十六度 四十分 |
二十度 二十五 |
廿二度 四十六 |
廿三度 三十分 |
交節 起度 |
白露 驚蟄 |
處暑 雨水 |
立秋 立春 |
大暑 大寒 |
小暑 小寒 |
夏至 冬至 |
為度版,平圓四分之一,切四分之一圓邊,為九十度。每度六十分,矩角為午,左鈍角為子;表針垂線,皆設子午。春分後三日午時測太陽,高弧針影在子,垂線切於度版六十三度五十分。依表加日距一度十六分,為六十五度六分,以減九十度,即得臺北府北極出地二十四度五十四分。秋分後三日午時測太陽,高弧六十八度十六分,依表減日距一度十六分,為六十七度,以減九十度,即得臺南府北極出地二十三度。
東西偏度以京師子午線為中,而較各地所偏之度,凡節氣之早晚、月食之先後,胥視此。蓋人各以見日出入為東西、為卯酉,以日中為南、為午;而東方見日早,西方見日遲,東西相距三十度,則差一時。東方之午,乃西方之巳;西方之午,乃東方之未也;則相距九十度,則差三時。東方之午,乃西方之卯;西方之午,乃東方之酉也;相距一百八十度,則晝夜時刻俱反對矣。
赤道一周,得三百六十度,分為十二時,每時八刻,每十刻五分;偏東一度,節氣晝夜差時之四分。
星野之說,其傳最古;《大清一統志》列之首卷。臺灣星野,《島上附傳》云:「臺海西界於漳、南鄰於粵,而北則閩安對峙。漳分野視閩,而粵分野視漳。」唐僧一行有云:「星紀當雲漢下流,百川歸焉;故其分野,自南河下窮南紀之曲,東南負海為星紀」。則臺郡宅東南,分野仍屬牛女;與一行之說相符」。《諸羅縣志》云:「呂宋居巽巳,入翼十度;日本在寅艮,入軫八度。臺灣背接呂宋、右連日本,其值翼九度無疑」。二說不同。而《宋史天文志》:「天市垣二十二星,東西各列十一星;其東垣南第六星,曰吳越,亦為星紀之次」〈閩從吳越,臺灣從閩〉。其說主天市垣。《春秋緯》文:「耀鉤徐、揚之州,屬權星」。《星經》:「玉衡北斗第六星主揚州,常以五已之日候之」。《唐書天文志》:「杓以治外,故鶉尾為南方負海之國;魁以治內,故陬訾為中州四戰之國」。《福建通志》云:「福建屬北斗第四星」〈臺灣從福建〉。其說主北斗。《史記天官書》:「吳、楚之疆,候在熒惑,占於烏衡」。《晉書天文志》:「熒惑曰南方,夏火禮也、視也,主楚、吳、越以南」〈臺灣、福建皆從越〉。其說主熒惑。《史記天官書》:「丙丁,江淮海岱」。《漢書天文志》:「吳、越,亥」。《天文書》:「戊主吳、越」。其說主幹支。唐賈公諺云:「古者受封之月,歲星所在之辰,其國屬焉」。其說主歲星。雖各有占驗,迄無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