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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李秘書論小功不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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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李秘書論小功不稅書
作者:韓愈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51

曾子稱「小功不稅」,則是遠兄弟終無服也,而可乎?鄭元注云:「以情責情。」今之士人,遂引此不追服小功。小功服最多,親則叔父之下殤,與適孫之下殤,與昆弟之下殤;尊則外祖父母;常服則從祖祖父母。禮沿人情,其不可不服也明矣。古之人行役不逾時,各相與處一國,其不追服,雖不可,猶至少;今之人男出仕,女出嫁,或千里之外,家貧訃告不及時,則是不服小功者恆多,而服小功者恆鮮矣。君子之於骨肉,死則悲哀而為之服者,豈牽於外哉?聞其死則悲哀,豈有間於新故死哉?今特以訃告不及時,聞死出其月數則不服,其可乎?愈嚐怪此。近出吊人,見其顏色戚戚類有喪者,而其服則吉,問之,則雲「小功不稅」者也。《禮》文殘缺,師道不傳,不識《禮》之所謂不稅,果不追服乎?無乃別有所指,而傳注者失其宗乎?伏惟兄道德純明,躬行古道,如此之類,必經於心,而有所決定。不惜示及,幸甚幸甚!泥水馬弱不敢出,不果鞠躬親問而以書,悚息尤深。愈再拜。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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