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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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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論·第1178部


般若燈論十五卷


龍樹菩薩本分別明菩薩釋唐波羅頗迦羅蜜多羅譯

般若燈論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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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般若燈論者。一名中論。本有五百偈。龍樹菩薩之所作也。借燈爲名者。無分別智。有寂照之功也。舉中標目者。鑑亡緣觀。等離二邊也。然則燈本無心。智也亡照。法性平等。中義在斯。故寄論以明之也。若夫尋詮滯旨。執俗迷真。顛沛斷常之間。造次有無之內。守名喪實。攀葉亡根者。豈欲爾哉。蓋有由矣。請試陳之。若乃構分別之因。招虛妄之果。惑業熏其內識。惡友結其外緣。致令慢聳崇山。見深滄海。恚火難觸。詞鋒罕當。聞說有而快心。聽談空而起謗。六種偏執。各謂非偏五百論師。爭興異論。或將邪亂正。或以偽齊真。識似悟而翻迷。教雖通而更壅。可謂捐珠玩石。棄寶負薪。觀畫怖龍。尋跡怯象。愛好如此。良可悲夫。龍樹菩薩救世挺生。呵嗜欲而發心。閱深經而自鄙。蒙獨尊之懸記。燃法炬於閻浮。且其地越初依。功超伏位。既窮一實。且究二能。佩兩印而定百家。混三空而齊萬物。點塵劫數。歷試諸難。悼彼群迷。故作斯論。文玄旨妙。破巧申工。被之鈍根。多生怯退。有分別明菩薩者。大乘法將。體道居衷。遐覽真言。爲其釋論。開秘密藏。賜如意珠。略廣相成。師資互顯。至若自乘異執。郁起千端。外道殊計。紛然萬緒。驢乘競馳於駕駟。螢火爭耀於龍燭。莫不標其品類。顯厥師宗。玉石既分。玄黃已判。西域染翰。乃有數家。考實析微。此爲精詣。若含通本末。有六千偈。梵文如此。翻則減之。我。


  皇帝神道邁於羲農。陶鑄侔於造化。一六合而貫三才。攝四生而弘十善。崇本息末。無爲太平。守母存子。不言而治。偏復留心釋典。遐想至真。以爲聖教東流。年淹數百。而億象所負。闕者猶多。希聞未聞勞於寤寐。中天竺國三藏法師波羅頗蜜多羅。唐言明友。學兼半滿。博綜群詮。喪我怡神。搜玄養性。遊方在念。利物爲懷。故能附杙傳身。舉煙召伴。冒冰霜而越蔥嶺。犯風熱而渡沙河。時積五年。塗經四萬以大唐貞觀元年歲次娵觜十一月二十日。頂戴梵文。至止京輦。昔秦征童壽。苦用戎兵。漢請摩騰。遠勞蕃使。詎可方茲感應。道契冥符。家國休祥。德人爰降。有司奏見。殊悅帝心。其年有敕安置大興善寺。仍請譯出寶星經一部。四年六月。移住勝光。乃召義學沙門慧乘。慧朗。法常。曇藏。智首。慧明。道岳。僧辯。僧珍。智解。文順。法琳。靈佳。慧賾。慧淨等傳譯。沙門玄謨。僧伽。及三藏同學崛多律師等。同作證明。對翻此論。尚書左僕射邠國公房玄齡。太子詹事杜正倫。禮部尚書趙郡王李孝恭等。並是翊聖賢臣。佐時匡濟。盡忠貞而事主。外形骸以求法。自聖君肇慮。竟此弘宣。利深益厚。寔資開發。監譯。


  敕使右光祿大夫太府卿蘭陵簫璟。信根篤始。慧力要終。寂慮尋真。虛心慕道。讚揚影響。勸助無輟。其諸德僧。夙興匪懈。研核幽旨。去華存實。目擊則欣其會理。函丈則究其是非。文雖定而覆詳。義乃明而重審。歲次壽星十月十七日。撿勘畢了。其爲論也。觀明中道而存中失觀。空顯第一。而得一乖空。然則司南之車。本示迷者。照膽之鏡。爲鑑邪人。無邪則鏡無所施。不迷則車不爲用。斯論破申。其由此矣。雖復斥內遮外。盡妄窮真。而存乎妙存。破如可破。蕩蕩焉。恢恢焉。迎之靡測其源。順之罔知其末。信是瑩心神之砥礪。越溟嶮之舟輿。駭昏識之雷霆。照幽塗之日月者矣。此土先有中論四卷。本偈大同。賓頭盧伽爲其註解。晦其部執。學者昧焉。此論既興。可爲明鏡。庶悟玄君子。詳而味之也。


般若燈論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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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觀緣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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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斷諸分別  滅一切戲論


  能拔除有根  巧說真實法


  於非言語境  善安立文字


  破惡慧妄心  是故稽首禮


  釋曰。如是等偈。其義云何。我師聖者。如自所證。於深般若波羅蜜中。審驗真理。開顯實義。爲斷諸惡邪慧網故。彼惡見者。雖修梵行。以迷惑故。皆成不善。今欲令彼悟解正道。依淨阿含。作此中論。宣通佛語。論所爲者。其相云何。謂婆伽婆見彼無明眾生。世間起滅斷常一異來去等諸戲論網稠林所壞。起第一悲。發勇猛慧。於無量億百千俱胝那由他劫。爲利益他。捐捨身命。無厭倦心。能擔無量福慧聚擔。鑽般若境界海。斷一切戲論網。非他緣無分別。得一切法真實甘露。於彼趣壽分齊。性處時等。攝受利益。不共一切聲聞緣覺。及諸外道唯爲進趣第一乘者。依彼世諦。第一義諦。施設不起等諸名字句。此緣起實說中最勝。我阿闍梨亦於不起等文句。開示如來如實道理。得如實解。生極勇猛。如所通達。讚歎婆伽婆。故造此論。又悲水適心。驗已所解。令彼世間同已得解故出此言。如偈曰。


  不滅亦不起  不斷亦不常


  非一非種種  不來亦不去


  緣起戲論息  說者善滅故


  禮彼婆伽婆  諸說中最上


  釋曰。彼句義次第。解無間故解此論義。是故初說。如是句義。破壞故滅。出生故起。相續死故斷。一切時住故常。無別不異義故一。差別異義故種種。向此義故來。向彼義故去。無此滅故不滅。乃至無此去故不去。彼起滅一異。第一義遮。彼斷常者。世俗中遮。彼來去者。或言俱遮。或有說言。如是一切第一義遮。以彼爲故。彼者佛婆伽婆。緣起者。種種因緣和合得起。故名緣起。語自性執。永不行故。名戲論息。一切災障無故。或時自性空。故名善滅。說者開演義故。正不顛倒。通達人法二種無我。是故名爲佛婆伽婆。由如此義故我作禮。諸說中最上者。此言何謂。彼不顛倒緣起。開示天人涅槃信樂道故。教授聲聞獨覺菩薩最勝故。如所演說。正不顛倒。緣起勝故。問曰。汝向自言。說緣起法。若言緣起。云何不起。若言不起。云何緣起此語自相違。又生解退故。語義俱壞。如雲一切言語皆是妄者。答曰。若一切緣起。皆不起者。彼當作解。我得此過。我未曾說一切緣起。皆不起故。無如上過。此義云何。彼世諦中。有緣起故。非第一義亦有緣起。彼說因者。此義不成。猶如檀等。第一義中。不說爲善。攝生死故。說之爲善。又如說識爲我。第一義中。識實非我。如此解知。是故無過。又如化丈夫起。丈夫自性。實無所起。亦如幻焰內入起等。世俗故說。非第一義。是故無咎。問曰。起後遮滅。法相應爾。以彼先故。如不斷者。答曰。生死無始故。先滅後起。此亦同遮。非一向因過。觀義次第不觀異。文若先遮。起與滅同過。複次曇無德人言。汝論初言。不起滅等。此無爲法。別緣起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我法中有故。汝論初言。非聲聞等共緣起者。義不相應。論者言。遮自性故。說不起等。別緣起法。令汝得解。若言有彼無爲緣起。令他信者。是義不然。驗無體故。若汝意謂。緣起決定。名緣起無爲者。此解有過。何以故。由遮起故。彼起無體。不應名共。以無爲無起有因故。譬如住。


  複次經部師言不起等義。非聲聞不共。此義云何。彼異起無體。名爲不起。如不自在。彼外道解滅。此滅無體。名爲不滅。譬如無我。藉因果起故不斷。果起因壞故不常。彼摩尼珠。干牛糞末。日光和合。如是起火。不可說彼體故不一。不可說異體故不種種。如是起時壞故。不來不去義正如此。汝論初言。不共聲聞。別緣起者。是義不然。論者言。汝雖有此語。違正道理。此義云何。彼起者不起故。我欲令人解不起等。別緣起義。以是不共別緣起故。在初讚歎佛婆伽婆。方作此論。先令了知起者不起。余不滅等。則易可思。云何令解彼不起等。謂諸分別起者。現前知故。諸如是說。或言自起體。或言他起體。或言共起體。或言無因起體。此諸說皆不然。由依阿含及正道理。如實諦觀。起即無義。故造論者。自在決定。說此偈曰。


  無時亦無處  隨有一物體


  從自他及共  無因而起者


  釋曰。非自者。彼聚安立諸起法者。竟無體故。如一一次第。應知自者我義故。彼一切體。何義故遮。所謂遮者最勝義故。又無餘分別網遮故。無餘分別網者。謂無餘所識境界故。無境界者。欲成立無分別智故。複次遮者遮有餘受故。彼異方便說諸法不起。方便不起。令他解故。此非大乘悉檀。云何知耶。如阿含說。色不起行。不行般若波羅蜜故。複次不自起者。謂不自起如是體故。此正領解。若異此領解。而言不從自體起者。此義有過。有何等過。謂他起過故。複次汝言不從自體起者。非唯有他起過。及有自他共起過故。此非我欲。以違悉檀多故。此方便語。第一義中。諸內入等。無自起義。世所不行以有故。譬如思異部回轉。不令解故。有故因者。同非因那。以譬喻無體。如是彼因回轉非一切處。無譬過故。


  複次僧佉人言。汝所立者。立何等義。爲果名自耶。爲因名自耶。此有何過。若立果體爲自者。我悉檀成。若立因體爲自者。與義相違。以因中體有故。如是一切有起。應名爲起。汝言不起者。義豈然耶。論者言。此語無義。汝不知耶。起分遮故。謂因自性起。及他性起。此等悉遮。汝不正思惟。出此言者惑故。無過有異。釋曰。諸法無有從自體起。彼起無義故。又生無窮故。彼不相應。此義云何。以不說因及譬喻故。又不能避他說過故。此破顯示顛倒成就過。云何顛倒。謂從他起體過。及生有果過。又生有窮過故。違悉檀多故。複次有異僧佉。作如是言諸體不自起者。此不應爾。何以故。自欲作起還自除故。如說三界有兔角起。復欲屏除汝義如此我所成立因果能了無異體故。猶如自我從彼因體果法自起。是故義成。論者言。邪分別說。不應道理。先遮彼義。是故無過。如是諸法。體不自起。從他起者。義亦不然。何以故。無時無處。隨有一體。從他起故。此義云何。他者異義。此方便語。第一義中。內入不從彼諸緣生。何以故。以他故。譬如瓶等。複次第一義中。他緣不能起眼等入。何以故。以他故。譬如經等。問曰。汝言他者。因義不成。何以故。立義一分故。譬如無常聲。聲故。答曰。汝不善說。無常聲者。是韋陀聲。聲故者。如鼓聲故。以見立義一分出因成故。非謂一邊。


  複次鞞世師人言。微塵爲因。生諸法果。彼二微塵爲初。次第如是地水火風聚實起成。汝言他者。爲分別我求那因義耶。爲分別異義耶。若分別我求那爲因者。則因義不成。何以故。若離我體無別求那故。若彼異義分別者。即爲世間解所破故。論者言。彼說不善總說因故。以彼法聚集能生他覺。如是覺因。總說爲他非彼我及求那。異思惟故。世間所解。亦不破壞。立義別故。第一義中。地微塵初起。不名地實。以微塵故。譬如火塵。如是第一義中。火微塵初起。不名火實。以微塵故。譬如水塵。如是等次第應說。


  複次阿毗曇人言。汝言他者。爲以果功能空。說爲他耶。爲當彼能不空說爲他耶。二俱有過。何以故。若以果功能空。說爲他者。因義不成故。若彼能不空者。彼能成法空。譬喻壞故。論者言。總說聚法故。物邊觀故。生他覺故。汝言因義不成。及能成法空。譬喻壞者。無此過失。似光影耳複次有自部言。若第一義中。彼內外入皆不起者。法體不成。能依止壞。汝得因義不成過故。論者言。世俗言說實故。瓶眼入等內外可得故。汝說過者。此不相應。複次佛護論師釋曰。他作。亦不然。何以故。遍一切處。一切起過故。論者言。彼若如此說過。即所成能成顛倒故。謂自俱因起體過故。或時有處隨一物起故先語相違。又若異此。遍一切處。一切起過。此語能成他起過者。此不相應。如偈曰。


  香附子苦蔘  庵摩羅除熱


  石女無有兒  竹筍重有苦


  兔印記月光  陽春時作樂


  複次異僧佉人言。彼別不別。地等種子。生芽等果。由如此義。說俱起體。彼說不然。何以故。不共者。非自他義。無時無處有一物體。從共起故。彼說有過。此復云何。若謂俱起。令他信者。驗無體故。此義不成。複次此中又遮裸形部義。說不共起。此義云何。彼謂金與非金。人功火等。自他力故。環釧等起。彼如是說。爲遮彼故。說不共起。應如此知。複次不無因者。此義云何。無時無處。有一物體。無因起故。何故無因。驗無體故。若說有驗。即爲世間。所驗解破。有此過故。世間驗者。其相云何。世俗欲令內入體生。何以故。總別有故。譬如芽等。複次世間所解過者。於彼世間。若有此物。知從因生。如絲成絹。如篾成筐。如泥成瓶等。爲彼過故。複次彼惡因者。亦名無因。如無婦等。何等惡因。所謂自性及自在天。丈夫藏時。那羅延等不真實故。是故此等無因。不能起體。若謂從彼自性等起。令人解者。驗不爾故。若說有驗。此亦有過。複次執自性者。說如是言。我立此義。自性有彼。內入等生。何以故。莊嚴我體故。如水生花根須莖葉好色形相。如大青珠因陀羅尼羅阿毗尼羅寶等。又如孔雀項邊種種纈目光明可愛。皆自性爾。論者言。彼立此義。自性作者。不觀業因。無有作者。若爾彼內入生因緣決定世智所行等。共言說成。已復成過。若第一義。譬喻無體。何以故。第一義中。蓮花寶等。本無生故。複次汝欲共。我立無因義。一切法成。我今示汝以無因故。一切不成。又彼立無因。若說因者。先執破故。複次若謂我立無因。不能令彼說因者解故。須出因今解無因。譬如共夷狄人。還行彼語。爲此義故。方便說因。亦非先語破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語邊轉者。亦如所得相。以此相義。令彼得解。如語夷狄。彼處有煙。則知有火。令彼了知相覺起故。此彼語異。是故不成。複次有異僧佉。婆胄羅人言。彼歌羅羅。及以芽等。無緣故起。若瓶衣等。有緣故起。非一切體。自性起故。成我所成。論者言。彼一切時。一切物起。皆悉遮故。汝所說者。此不相應。由如是義。無自性起。複次外人有執自在爲因者。說如是言。眾生無智。於苦樂中。不得自在。善道惡道。皆是自在之所使故。論者言。彼立是義。自在令爲世間起因。於世俗中。亦不應爾。何以故。或有憂喜因故。如牧牛者。若執自在名一切因作世間者。此義不然。當如是知。由所量故譬如自在。是故當知。於彼世俗。亦非自在。能起諸法。若汝定謂自在爲因。生諸法者。是因與果。爲自性。爲他性。爲俱性。此異分別。先已遮故。有起無起。後當廣破。第一義中。自在不能起諸法故。或有說言。眾生世間。及器世間。種種業因。爲自在故。彼住起壞。苦樂增減。通爲依止。作是說者。成我所成。世俗言說。非第一義。以第一義中業不起故。


  複次彼執丈夫爲生因者。說如是言。一切世間丈夫爲因故。是義云何。如糸齊織網。如月珠出水。如樹生枝葉等。一切眾生。以彼爲因。亦復如是。所謂彼過去未來。動不動等。遠近內外。如是一切。皆丈夫爲因。論者言。前執自在爲因。中已遮此計。今當復說。如調達我。不作調達身根聚因。何以故。由我故。譬如耶若達多自我。複次耶若達多身根等聚。非耶若達多我之所作。何以故。由彼樂苦智起因故。譬如提婆達多身根等聚。若謂彼繫縛我爲三界因非一切者。此義不然。何以故。由我故如解脫我。彼執不成。立義過故。問曰。汝言我故因者。此自立義中。是一分故。汝出因者。是義不成。有過失故。答曰。無過失義。先已說故。何故無過。如上雲。無常聲聲故。譬如鼓聲。若有說言。我所立義。唯是一我。如一虛空瓶等分別。皆是其假假故無量。爲此義故。譬喻無體。驗破不成。立義無過故。論者言。彼不善說。此義云何。以虛空無生故。如虛空花。體不可得。如是而言。一虛空者。此義不成。但有言說。世俗法中。總說我者。示假令識故。汝立一我。令他信者。驗無體故。此義不成。問曰。縛我脫我。更無異體。何以故。由我故如解脫我。答曰。無餘涅槃界中。一解脫我。此有不成。如先說過。不能避故。如觀我品。當廣解說。


  複次僧佉人言。如我立義。彼自性爲因。謂梵摩爲初。下至住持際。諸法果生。皆因自性。如彼內入。爲苦樂痴因。決定作因。彼具有故。若世間物。彼具有者。我知爲因。如栴檀札。如瓦器片。金莊嚴具。如是等總別因故。由彼內入具有樂苦痴等故。說內入爲彼樂苦痴因。如是應知。色想行識諸陰。皆是樂苦痴等自性。何以故。由陰故。譬如受陰。是故因及譬喻義皆得成。論者言。爲此故。第一義中。栴檀等譬不成。以無體故。於世俗中。痴者行陰攝故。譬喻不成。彼樂苦等二。異外諸法。非樂苦自性。應如是知。何以故。所量故。譬如覺驗不相應。問曰。汝第一義中。無譬喻故。答曰。總說覺故。世間共解。取爲譬喻。亦非譬喻無體。以是義故。彼藏不爲大等諦因。由不了故。譬如丈夫。汝若欲說自性爲因者。自驗破故。外人言。我立丈夫。與思相應。則得明了而言由不了故者。此因不成。又能成法。不具故。亦譬喻過故。論者言。彼語無義。此復云何。總說因故。立別義故。處處不了。總一不成。或有說言。亦不無因。能起諸法。彼性時那羅延等爲因故者。如遮自在中說。應知。


  複次僧佉人言。汝說不自。不他。不共。不無因。有處有體。能起一物者。誠如所言。彼實不起。雖實無起。以了作故。論者問言。是何等物。云何了作。僧佉人言。如燈瓶等。論者言。燈瓶二物。本自不生。云何以不生燈。欲了作。彼不生瓶等。如無馬角。豈能了耶。以第一義中諸法不生故。依於世諦。作如是問。彼燈於瓶。何所作用。外人言。受作故。論者言。受本先無。於後始有。先無後有。受即是作。若言暗中眼識爾時無受。由有燈明暗障等破者。如前已遮。是作法故。又暗障破者。豈非作耶。若汝執言。受見先有。若先有者。燈復何用。複次云何名瓶。如我法中。四大及所造和合故名瓶。彼燈在時。與明俱起。以是義故。世諦法中。有所作因。一一物體。各從自因相續而起。所以者何。如明與物體俱起。是爲了因。第一義中起法皆無。亦無有了。非大等諸諦。不了之物。能令其了。何以故。由不了故。譬如空花。是故汝言未了者了。此語非也。複次佛護論師釋此句雲。亦非無因起彼物體。何以故。若無因者。應於一切處一切物常起。有如是過。此義不然。何以故。汝此語義。能成所成。分明顛倒。是義云何。謂彼物體從因起故。或有時有體起。或有處一物起有初起故。與先語相違。如是不相應者。先已說過故。若彼有異不相應義者。亦如先說。複次此中亦不無因起者。一切諸論。無如是說。有時有處。若自宗。若他宗。無有一物。若染若淨。從無因起者。一一應如是說。以是故不共外道等。別緣起不起等義得成。複次阿毗曇人言。有四種緣。能生諸法。云何而言緣起不起如我。偈曰。


  因緣及緣緣  次第增上緣


  四緣生諸法  更無第五緣


  釋曰。因緣者。謂共有自分相應遍報等。五因緣緣者。謂一切法。次第緣者。除阿羅漢最後所起心心數法。增上緣者。謂所作因。無第五者。若自宗他宗。若天上人間。若修多羅。若阿毗曇。及余諸論。佛未曾說有第五緣。複次如大眾部。亦作是言。先生無有等諸緣。皆於四緣中攝。以是義故。此四種緣。能生諸法。汝言物體不從他起者。是義不然。論者偈曰。


  所有諸物體  及以外眾緣


  言說音聲等  是皆無自性


  釋曰。諸物體者。謂彼眼等。外眾緣者。謂歌羅邏等。言說聲者。謂和合時。無自性者遮彼自體。是義云何。彼諸體等。皆無自性。亦非異處。及自在等有也。是故說言。彼他無體。複次何等爲自體而言眾緣爲他體彼有者。如先不起義中已說驗破。以是故汝於此中。不能破我。複次或有自心虛妄分別者。作是說言。若有能起諸法體者。說爲他起。非是自體。若無他緣。則不能生。有他緣故。諸法得起。緣決定故。我作是解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若作是語。遮自起者。助成我義。若諸體未起。他能令起。是語不善。同前遮故。複次若言體不從他起。遮彼體外有異起者。助成我喻。以是義故。赤白緣中。無有眼等。以眾緣中眼法空故。所以者何。眾緣無自體。以無他故。複次是中有二種語。第一義中。彼眼入等。不從赤白眾緣而起。何以故。眼等無故。如瓶。第一義中。赤白眾緣。無其功能。生眼入等。何以故。彼眼空故。譬如織刀。是故佛說。第一義中。因及眾緣不能生眼。如是應知。佛爲憐愍世間住於亂慧無因惡因諸諍論者。於世諦中。說有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以是緣故。我義不破。應如是知。復有異分別者。言體從他起。論者言。彼共於此。復應思量。是四緣中。云何能生眼等諸體。復有異名差別。如大眾部。及鞞世師等。所分別者。彼亦隨相。於此中攝。是故決定無第五緣如是。第一義中眼等及他。皆不應爾。云何不然。如偈曰。


  自我等諸體  內入等眾緣


  一一皆不有  以無自性故


  釋曰。諸緣中。若總若別。彼眼等體。皆不可得。此等聲者。別因中無。和合中亦無。異中亦無。若世諦。若第一義諦。未曾有時。有無自性。物體先起。亦未曾有無自性物。諸緣他體。未來欲起。諸他義者。云何得成。一向無他。以他因無體故。


  複次若汝自心妄置諸法有體未來當起待此體故。彼緣爲他相待力故說緣爲他者。但有是語。何以故。彼等眾緣無他性故。是故不應於此生著。於世諦中假說有他。第一義中。彼他不起。先已說故。僧佉人言。如我意謂有微細我體。彼於後時作令明了。即以不了果緣而爲他義。是故得成。汝何能破。論者言。汝語非也。世間愚人不作此解。瓶等細我。其義難成。汝言了者。先已破故。


般若燈論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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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觀緣品第一之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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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次餘僧佉言。若諸果功能緣中空故。緣不生果。如是義者。成我所成。何以故。汝謂果體不起。是則名常。汝先立義。則爲自破。論者言。汝語非也。一切時起。悉皆遮故。不生之物。亦不說常。何以故。不生之物。於世諦中。不欲有故。復有僧佉。說如是言。雖彼眾緣。不能起果。由有眼色空明。及作意等。諸緣有作故識得生。是故欲令有生有作。彼作及生。我今當說。第一義中。有彼生識自果之作。何以故。以有緣故。譬如甑鬵(集心反)水米及薪火等。諸緣具已。作能成飯。以是驗故。我立義成。論者偈曰。


  緣中無作者


  釋曰。我不欲令第一義中作能熟飯。以無作故。譬喻不成。譬不成故。汝則有過。何以故。能成立法無故。由成立無故。緣中定無生識之作。若有若無。果皆不起如後當遮作者不起故。因義不成。第一義中。應如是說。複次若汝執言。總說作者。則與義相違。彼緣有者。世智境界。生識之作。與彼眾緣。體不相離。佛護問中。復有外人。作是釋言。若自起。若他起者。是言何謂。此義於我無所用爲。雖然眼等諸緣。作眼識生。如甑鬵等。作飯熟故。而彼外人。作是成立。言有體起佛護論師爲遮彼故。引偈本雲。作者緣中無。何以故。已生未生生時。識有作者。是亦不然。論者言。彼不相應。汝等前後二語。唯有立義故。復有異僧佉言。汝將此過。安置與我。遮我緣中。無其作義。作不起故。譬喻不成者。是義不然。今有作在。云何驗知。有作生彼識等自果。由其作故。如作能熟飯。論者偈曰。


  離緣亦無作


  釋曰。緣無故亦不與緣合而獨有作者無也。如先緣中有作次第說其過故。復有論師釋此偈言。識自體生。即是作也。論者言。如前偈說緣中無有作離緣亦無作。若言有彼生識作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如識無故。彼作亦無。若言無其別作。但緣是作者。是亦不然。若言緣無自體作有自體者。佛護論師言。彼亦無緣。有作過故。論者言。若謂無緣得有作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若無彼緣自然有作。無此義故。佛護言。於世諦中。云何有作自他眾緣相因待故。有作如無間。剎那能起果體。是名爲作。如彼未來欲起法體由作。得生於世諦中。非無有作。不同汝執緣中有作。是語無咎。論者言。汝今不說因緣譬喻。但有立義與他過者。此釋不成。複次經部師言。有異法起。如眼識等。何以故。由有作故。譬如種子。地水火風。因緣和合。得有芽出。以此答故。汝先驗破。論者言。如先偈說。緣中無有作。此義云何。第一義中。遮彼起故。彼作無體。種子等緣和合有作者。此不應爾。汝言緣中定有作者。是義不成。譬喻無故。汝先答者。不能破我。複次有外人言。如稻穀等。真實是有。何以故。由作有故。於世諦中。欲令如是隨順世諦。如其所欲。第一義中。亦復如是。譬如兔角。由譬成故。所欲義立。論者言。汝等如是安立作義。如稻穀等。於世諦中。言有作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如偈曰。


  若有若無作  諸緣作不成


  釋曰。於世諦中。兔角無故。第一義中。有亦不成。作亦如是。以無體故。汝言由譬成故。所欲義立者。翻此二過。還在於汝。複次僧佉人言。兔角無體。即是其體。云何知耶。如毗伽羅論第六門中。作如是說。有別異故。譬如青優缽羅華。與色爲異。論者言。汝說不善。何以故。華色等二體別異者。第一義中。此皆不成。無譬喻故。若汝意謂如我立色等有體故。不能令汝解。如是汝立色等無體。亦不能令我解。以彼此同過故。今當答汝。無同過義。何以故。起法有體。如是已遮。況不起者。欲令有體而當不遮。有體無體。是汝意欲顯示異相。我今遮汝。作如此解。有體無體。墮在二邊。我不同汝執有無故。不墮二邊。此義云何。汝立有體無體。令他信受。驗無體故。非我所欲。是故汝執無道理故。我立義成。汝言同過者。此復非也。


  複次或有諸說起者。應如是問。果先未起。彼諸緣等。爲無作耶。爲有作耶。若諸緣無作。不能起果者。云何名無作起果。功能緣中空故。說名無作。若功能空者。則非彼緣能起彼果。譬如麥種無稻穀芽。此不應爾。若有作者。驗此作有。緣中無故。由果起故。說彼有作。果未起時。彼無所作。由此驗故因義不成。


  複次經部師言。彼果起時。諸緣有作。以是緣故。互相隨攝。資益果起。非因不成。答驗亦立。論者言。汝經部師。欲令第一義中。谷等諸緣。和合聚集。果得起耶。若定爾者。是諸因緣。乃至未能起果。自此已前。此稻穀等。云何不名爲非緣耶。無有此事。如是緣故。譬如乃至未從他受學。云何不名無智人耶。此義不成。問曰。若如是者。果先未起。則諸緣非緣。我欲如此。是故無過。答曰。汝甚有過。何以故。汝意唯解。果先未起。諸緣非緣。而不知彼。果正起時。緣亦非緣。爲此義故。云何芽起時。彼稻穀等。非緣自性。以第一義中。若一若異。不可說故。如彼谷等。先剎那時。若有說言。非自非他非俱起體者。此是成我所成。何以故。因果二法不可說一異故。雖不可說。要待彼緣。方能生果。如是說者。並同前破謂云何芽起乃至先剎那時。複次說有起者言。第一義中。彼入等緣。能起內入。何以故。以緣故。如谷等芽。若不能起。彼則非緣譬如兔角。論者言。如汝所說。第一義中。彼緣有者。此緣於果爲有爲無。爲有無俱。皆不應爾。如偈曰。


  非定有定無  諸緣義應爾


  釋曰。此緣非有。如其所執。不應爾者。今當顯示此義。偈言緣非有者。是何等耶。此非有者。如空華等。何等是。彼摩婁多緣故可知。如是彼無一物。爲虛空花。爲兔角緣耶。此釋非有緣者。是何語義。此驗稻穀等緣。第一義中。非自性有。何以故果非有故。如空花非有。虛空無體。如是芽等非有。以稻穀等諸緣非有故。如虛空花。或有人言。我不欲令彼有法起意。欲令彼可起法起。先無體故。論者言。汝謂緣非有者。是何等耶。如彼瓶等。先未起時。則無體相。既無自體。更有何等爲彼瓶衣。稻穀等緣。欲令可起法起。如是則無一緣。應知此義。以第一義中。驗稻穀等。非芽等緣。何以故。由先未起。無其體故。譬如瓶等。複次法若已有。緣亦無用。何以故。有自體故。如是於世諦中。彼稻穀等。亦非芽等緣。何以故。以生作不觀故。如彼已生芽者。及余瓶衣等。以是驗故。因義不成。僧佉人言。實有物體。藉緣了作。或時緣中先有細果。後時待緣。令細爲粗。汝言已有。緣何用者。此語不然。論者言。彼了作者。先已遮故。複次先細後粗。若有非有。如前說過。汝語非也。複次經部師言。理實諸緣非有非無。言有無者。義不應爾。此復云何。謂第一義中。果起現前。諸緣和合。互相資攝。能得自體。以有緣故。爾時彼果不得言無。以其起故。不得言有。以未現起故。我欲如此以是因緣。無如前過。論者言。此亦自分別耳。非有非無。緣義應爾有及非有。二種無故。皆不可說。譬如餘物。若有不有。二俱非緣。論者意爾。複次此中但是有及非有俱不可說。何以故。有非有故。非非有故。如是物者。此是無物。謂眼識或芽彼緣即眼等。諸種子等。不可說實。何以故以彼等果。有及非有。不可說故。譬如餘物。修多羅人。不能避過。複次有等自性體空。於世諦中。生義成故。復有俱說尼犍子言。彼果者亦有非有以緣故。我意欲爾。是故無前所說過失。論者言。彼諸尼犍子等。有無二語。方便俱說者。此非安隱處。立義不成。如是已說總破諸緣。今當別破。此中總觀因緣故。若能生異緣。彼名爲因。如是和合自在所生法起非一能生故。又遮彼起故。我欲如此。於世諦中。建立因義。第一義中。因非因故。應如是說。若汝意謂。此因有物。若不有物。及有無物。能起果者。此義不然。偈曰。


  非有非非有  非有無法起


  釋曰。第一義中。法相如是。云何說言。因能起耶。故彼非因。如是。彼不能起。有故無故。猶如自他。先已驗破。若有無俱。則有二過。是故因體不成。若謂所生法起應說因故者。此亦不然。以有等相不起故。於世諦中。由因有果因亦如是果起因成故。複次自部人言。有因能起彼內入等。此緣起義。是如來說。如如來說。不可變異。譬如寂滅涅槃。此能起因。是因緣義。心心數法所緣。是緣緣義。彼次第滅心心數法除阿羅漢最後心。是次第緣義。若此法有。彼法得起。生增上緣義。由佛說故。有因緣等。爲緣自體。汝言無者。此因不成。立義破故。論者言。汝所立義。於世諦中。可得如是。以譬喻過故。所說不然。云何汝等立此因義。爲世諦中。佛如是說。爲第一義中。佛如是說。若世諦中。如是說者。汝義自壞。若第一義中。如是說者。彼第一義中。非有非不有非有無法起故。彼有非有亦有非有自性果緣不可得故。因不能起。若其如是。云何定言彼因能起。以是義故。汝因不成。以相違故復有人言。受遮方便。此中論中。明法無性法。無性者。二俱遮故。二謂名著。及所名著。所名著者。如前已破。其名著者。今當次遮。若總說義。非有非不有。亦非非有非非不有等世人盡欲因能起果。彼因若有非有。有非有俱。自性果生。皆不應爾。因語轉故。識彼因體。因如是因。故不相應。或有人言。第一義中。有諸體起。何以故。有因故者。如先說破。彼因不成。複次有異。論師言。若有若非有。若有無俱。自體不起故。非是因相。因義不成。如是釋者。是義不然。複次今當觀察彼緣緣義。如其緣緣。亦不如彼憶想分別。如偈曰。


  婆伽婆所說  真實無緣法


  此法體如是  何處有緣緣


  釋曰。彼眼識等。不名爲緣。何以故。無緣緣故。但是自心虛妄分別。第一義中。遮彼法起。彼欲起時。亦非能緣。何以故。由欲起故。譬如色法。以是義故。緣緣無體。但於世諦。建立眼等因相持故。名之爲法。如識因光。然後得起。故名緣緣。不如財與主俱。若爾者無能緣法。第一義中。能緣識不成。如所分別。能緣無故。所緣亦無。以所緣無物故。其義如是。譬如造五逆者。終不見諦。是故彼因不成。亦與緣義相違故。復有異人言。若色陰所攝。色不能緣者。是義相應。諸部論師亦作是說。何等無所緣法。謂色及涅槃。若汝意謂。心心數法。無所緣者。汝先所欲。則爲自破。何等有所緣法。謂心及心數法。論者言。汝語不善。我所立喻。今更明顯。外人言。心心數法。定有所緣。非如造色者。無譬喻故。複次所取者爲所緣。論者言。如彼分別心心數法。有所取者。後當更破。如第一義道理所說。我不欲令識有能緣。如佛說。複次勇猛菩薩摩訶薩應如是行。色非所緣。何以故。一切法無所緣。無有少法可取故。彼若是可取此則是所緣。如是勇猛非色行色。乃至非識行識。勇猛一切法不行故。非色見。亦非識見。乃至非識知。亦非可見。若色至識。非知非見。是名般若波羅蜜。觀所緣竟。複次如汝分別。次第緣者。此應諦觀其相云何。第一義中。彼一切種。及一切法。皆遮無起。以是緣故。如偈曰。


  不起諸法滅  是義則不然


  滅法則非緣  及何等次第


  釋曰。此義云何。以無起故。如第二頭。不可言滅。是故第一義中次第緣者此不相應。如是彼義不成。以相違故。順彼說者。若汝欲得此次第滅心心數法。爲次第緣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彼體滅故。如久滅識。亦如色法。以非緣故。此將欲起心心數法。彼物滅故。何者爲緣。以非此緣故。以彼滅者。及欲起法。不能隨攝故。此意如是。非次第緣。亦非總緣故。或有如是心起所有決定因緣。各各自在與欲起體處故。緣欲滅時作饒益故。彼余過去剎那。以無間故。次第緣成。是故無過者。此義不然。以非色法無住處故六識次第滅。此名爲意。如是滅意。爲次第緣者。不免過故。若汝意謂彼欲滅者。爲次第緣。汝立此緣。但有是語。何以故。以其同時非次第緣故。複次滅法則非緣及何等次第者。有異釋雲。此及聲者。及未起果。應如是知。其義云何。彼滅未起種子芽等二皆無體俱是無因種子及芽滅起等二墮此過中。論者言。彼立此義。所謂滅者。因滅無體及無住當起作起分別以無因故滅起等二得如是過。此說不然。以無過故。所成能成。語義顯了。以顛倒故。得何過失。今當立驗。彼滅非緣。何以故。以因有故。譬如未滅心心數聚。又無因起。以因有故。說此二語。彼不相應。是義云何。先語者。因義不成。後語者。自義相違。以一切法起者遮故。此偈亦遮。次第緣故。彼得二過。謂因義不成過自義相違過。如是分別次第緣已。複次增上緣者。其相云何。若有此法。彼法得起故。名增上緣。汝義如是。今第一義中。緣法不起。令他解了諸法如幻。自體本空不可得故。如偈曰。


  諸法無自體  自相非有故


  釋曰。以是義故。自大乘中。非獨第一義諦。諸法無起。於世諦中。因有果起。亦不可得。偈曰。


  此有彼法起  是義則不然


  釋曰。以是義故。彼因過失。汝不得離。複次佛婆伽婆無分別智。善巧安置。教化世間不信深法者。爲安慰故。種種稱揚涅槃寂滅等諸勝功德。世諦法故。非第一義。以第一義中彼涅槃等自體空故。譬喻無體。因不成故。或有欲令於世諦中諸法有體。譬如涅槃寂滅故者。此等如先譬喻過失。說無常等諸過患者。毀呰有爲法。不令樂著故。誘引彼故。爲說涅槃寂滅功德。世諦攝故。說彼有體。第一義中。彼實無體。汝意所欲。義不成故。如是諸緣遮已。復有外人言。第一義中。有緣能起眼等內入。何以故。彼果得起故。如谷等芽。若是無者。果不得起。譬如龜毛不可爲衣。論者言。汝謂有者。爲一一緣中有果自體。爲和合諸緣有果自體。爲一一中無和合亦無。應如是問。外人言。汝何故作此問。論者言。若是有者。如前已遮。果若是有。緣復何用。若是無者。亦先已遮。果若是無。緣復何用。如偈曰。


  非一一和合  諸緣中有果


  如是則非緣  云何果得起


  釋曰。第一義中。如是如是果等不起。諸緣中無故。此義如是。如泥中無酪。不可生酪。以非因故。若稻等中。無其芽體。如是得生。於世諦分中。凡夫智慧同行見故。欲令第一義中。有彼眼等內入生者。此義不然。如偈曰。


  若果緣中無  彼果從緣起


  非緣中亦無  云何果不起


  釋曰。彼如是說。過失起故。如非緣中無果。諸緣中亦無。譬如彼聲。作故無常。有何所以。瓶是作故。而非無常。如先已說。聲是無常。何以故。由作故。譬如瓶。此義應知。若以此方便。第一義中芽等現空而從谷等生。彼芽等義不應爾。何以故。以果故。譬如酪。是故非有。以不免先所說過故。復有人言。第一義中。有彼內入我。如是受緣轉異故。如泥爲瓶。論者偈曰。


  緣及果自性


  釋曰。此謂彼緣轉異故。偈曰。


  諸緣無自體


  釋曰。此謂緣無自性。偈義如是。譬如生酥。轉爲婆羅門心。彼緣自體不可得故。如先已說。偈曰。


  若緣無自體  云何轉成果


  釋曰。此明第一義中緣不轉變。爲彼果體。偈義如是。譬如提婆達多童子梵行。云何耶若達多爲彼兒耶。又如幻主化作泥團。彼自體空。能生瓶等。如彼轉變。於世諦中。一切智者。皆不能信。是故非緣轉變爲果。如是譬喻無體。所成能成法無故。如先因義不成。亦相違過故。外人言。若緣自體不轉爲果者。緣體可無而果者不。失以彼不遮果自體故。如我立義。第一義中。有諸內入。何以故。以果故。譬如芽等。論者偈曰。


  非無緣有果


  釋曰。無緣轉變而有果者。於世諦中。亦不能信。何況於彼第一義中。而可信耶。此義不成。外人言。若第一義中。緣體空者。然彼非緣。自體不空。而此非緣。是我所欲。是故非緣義成。論者言。但遮緣體。則無非緣。豈以非緣令汝解耶。複次開合偈曰。


  何有緣非緣


  釋曰。諸緣非緣。自體不有。偈義如是。複次我已先遮有及非有。皆無果起。以是義故果無自體。果既無體。緣則非緣。何處有彼緣體可得。如是語義。本無所有。但彼心聲相因起。說果無自性。緣體空故。複次從上已來。外人所說四種緣起。所謂因緣。緣緣。次第。增上等。自體差別。遮彼所立。明無起義。是故此品觀諸緣起。無起義成。如諸大乘經中說。偈曰。


  若諸緣起彼無起  彼起自體不可得


  若緣自在說彼空  解空名爲不放逸


  若人知無一物起  亦復知無一物滅


  彼非有故亦非無  見彼世間悉空寂


  本來寂靜無諸起  自性如是已涅槃


  能爲依怙轉法輪  說諸法空開示彼


  有無不起俱亦非  非有非無無起處


  世間因緣悉如是  但彼凡夫妄分別


  常無起法是如來  彼一切法如善逝


  複次如般若波羅蜜經中說。文殊師利如是應知。彼一切法不起不滅。名爲如來。又如梵王問經中說。彼處一切愛滅盡故彼名無起。彼若無起。彼即菩提。世間顛倒。虛妄起著。第一義中。佛不出世。亦不涅槃。從本已來。無起滅故。又如梵王問經。偈曰。


  已解彼諸陰  無起亦無滅


  雖行彼世間  世法不能染


  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緣品竟。


般若燈論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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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觀去來品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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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次初品已說一切法體無起對治。令人信解。今複次明不來不去緣起差別。使物識知。遮彼義故。第二品起。此義云何。世間法中。言說自在。於所作事。深起愛染。今欲拔彼執著箭故。遮一行相。此外施爲。即易可破。彼所謂者。外人言。應有如是內入體起。何以故。彼境界差別可言說故。若無此起彼境界差別。則不可言說。如石女兒不可說。彼有來有去。若提婆達多耶若達多則不如是。由此譬喻。自他諸法起義得成。論者言。若施戒禪等。多修習故。自性起成。或行及住。世間所解此成。已復成過。如在定者。以慧眼觀。彼施戒等。行及不行。第一義中。體不可得。彼境界差別可言說。因義不成故。如遮行起行亦同破。複次若謂我立因種共汝同解分別俱成者。此義不然。何以故。彼俱成因。驗無體故。如是異執有驗。違彼因義故。複次若第一義中。謂有去者。彼已去未去去處三應可得。如偈曰。


  已去不應受


  釋曰。謂去法已謝故。此義自他俱解。不須成立。偈曰。


  未去亦不受


  釋曰。由去者故。如已去者。義意如此。複次云何未去。謂彼去者。未有起作。以彼法未去故。能成所成法自在俱得成。以法體法相欲去者。譬喻驗故。此復云何。以未去亦不受。此義成立。何以故。以未去故。譬如余欲去者。複次優樓佉弟子言。何等未去。爲如提婆達多未去爲去如是不受耶。爲如提婆達多去作不去令他解耶。論者言。何因緣故。作如此問。外人言。若汝意欲受先分別則成我義。若汝意欲受後分別則違汝因義。是故非先因義不成。複次我立實外別有去法。汝言非者。是語不然。實外有去。云何成立。謂自體外句義和合調達境界有去。調達我意如是以緣隨轉故如和合調達應如是知。論者言。若世諦中有去和合。提婆達多顯自體外有句義和合。彼境界故生其去覺。令他解者。於世諦中成已復成過。何以故。但有處邊剎那剎那前後差別。名爲和合。調達名者。唯是行聚。自既無體。何有別去。與彼合耶。如是慧者。我意所欲。複次去名句義與調達合。第一義中。無譬喻故。體不可得。如是彼世諦中。亦違道理。何況第一義諦中耶。此等過失。汝不得離。複次經部師言。因欲起動生彼風界及四大造。名爲身聚。處邊無間。前後起滅。說名爲去。若謂別有外去法者。是義不然。何以故。隨所起處起者即滅故。譬如火焰惑者謂去。其實非也。第一義中。亦無去時。汝於第一義中。遮彼去者。成所成過。論者言。以遮起故。汝說方便。此義不成。何以故。焰等去迷智同迷故彼去者去異亦欲遮故。又世間智人。於汝所執。不歡喜故。複次僧佉人言。如我法中。動塵偏增。果則轉了。彼未去者說爲去故。論者言彼執了等。先已遮故。去義不成。此唯分別。複次諸說去者。聞前過失。心生怖畏。共立義言。去時去故。無前過失。此義決定。論者偈曰。


  離已去未去  去時亦不受


  釋曰。此義云何。彼去時不可得故。若有去時。爲已去耶。爲未去耶。若半去半未去。二俱有過。外人言。汝言去時亦不受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此應受故。云何知耶。彼處舉足下足相貌。名爲去時。如偈曰。


  非已去未去  彼處去時去


  釋曰。我所欲者。去時有故。去義得成。複次有人言。若有去處。彼可說有去。如是言說。音聲有體。以作與依止。不相離故。已去未去者。不說遮去。此不相應。汝說去時不受。義既不成。已去未去。此亦不破。論者偈曰。


  若去時去者  云何有是義


  釋曰。如汝所欲。去時去者。此義不成。何以故。以去者故。如已去者。先已破故。複次若定分別去時去者。爲已去中有去。爲未去中有去。爲異此二有去處耶。如先說過。複次第一義中。去時去者驗無體故。此義云何。偈曰。


  去時去空故  去時去不然


  釋曰。如問馬櫪。是誰馬櫪。答彼有馬者。又問誰馬。答彼有櫪者。如是問何等爲去時。答彼處去。問何處去。答彼去時。俱不明了。或謂無始世諦所解去時。於彼第一義中。欲成立去。是義不然。何以故。此一去業屬彼去時此外何處更別有去而言於彼去時去耶。是故汝說第一義中諸內入起及彼境界差別言說。又引提婆達等爲喻。立義因譬三皆不成。第一義中以無體故。或謂如是去業。不屬去時。以不屬故。安置去名。彼有體故。非因不成者。如偈曰。


  說去時去者


  釋曰。去時兼去。此義應爾。而言無去者。此執有過。是故偈曰。


  去時中無去


  釋曰。於去時中。若無去者。則不可說。以爲去時。去時無去者。世間不信受。是故去業攝屬去時。與時和合義必定爾。汝言無去有異去者。是義不然。有過失故。若汝欲避如前過咎。執言去與去時。和合復如是行去者。此義不然。如偈曰。


  去和合去時  去者唯分別


  釋曰。第一義中。去和合等。皆不可得。但憶想分別故。若定如此。得何等過。偈曰。


  若去時中去  復及此行去


  則墮二去過  此義則不然


  釋曰。此謂於世諦中。義不然故。複次偈曰。


  若有二去法  則有二去者


  釋曰。何因緣故。作如此遮。若有二法。則有二者。偈曰。


  離去者有去  是義則不然


  釋曰。爲是義故。此不應爾。如前過咎。應清淨故。此復云何。如是一去。於世諦中。觀彼去者。去時得成。第一義中。與此相違。如是彼境界差別言說。及譬喻等。驗無體故。內入不起。無來無去。緣起得成。複次毗伽羅論者言。我所立義。無前過失。何以故。唯有一行。自體去故。彼處行時。即名爲去。彼行作者。名爲去者。是故汝言。有二去者。及二去法。此過不然。論者言。第一義中。遮彼去故。時則無體。時無體故。去亦不成。於世諦中。處邊無間。行聚續起。名爲去者。觀察去時。實無自體。此不相應。復有人言。決定有去。如是應知。此義云何。彼依止有故。若此依止無。彼則不有。如石女兒。倒行等事。去依去者。相貌云何。謂提婆達多。是故若依止有。彼去則有。以因得成故。如是諸內入起。及去未去等。亦皆得成。論者偈曰。


  離去者無去


  釋曰。汝言去者。爲去依止。以此依止有故。爲去因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若未說因時。去則不成。此之過失。汝不得離。如偈曰。


  離去者有去  是義則不然


  釋曰。若離去者。去則不成。如此句義。先已分別。是故偈曰。


  若其無彼去  何處有去者


  釋曰。彼去者因。驗無體故。此意如是。何處聲者。謂不信去者。語義得成。先已廣說。去者無體故。如是依止因不成過。及與彼義相違過故。復有人言。去有驗故。無前執咎。汝應諦聽。我決定立有如是去。此義云何。此若有合。彼則可指示故。此若無合。彼則不可指示。如兔無角。不可指示言有角也。今有去與合可指示言彼調達去以去有故。我立義成。論者言。汝若定謂有調達去可指示者。爲欲令於第一義中。有去者耶。無去者耶。如偈曰。


  彼去者不去


  釋曰。今當安立此義。以方便說。所謂第一義中。彼去者不去。何以故。以作有故。譬如住者。是故應知。去者不去。復有人言。我今成立未去者去。以此方便。不能破我。論者言。如與去合。於世諦中。說去者。去義已不成。今云何言未去者去。如偈曰。


  未去者不去


  釋曰。彼未去者。以無去故。義意如此。複次若未去者。云何是去。若或時去。云何名未去者。此自相違。複次方便說者。第一義中。彼未去者。不名爲去。何以故。以去空故。如彼異者。前來遮句。應爲自部諸師。及食糠外道等。作如是說。複次僧佉人言。如汝所說。彼未去者。名爲不去。汝立此義。成我所成。論者言。云何名未去者。外人言。去未了故。名未去者。若去已了。名爲去者。論者言。汝所說了。有過失故。如先已遮。複次若汝言先未作去。名未去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汝自破故。謂彼去者。先未去時。去有自體。汝義如是。複次汝謂住等。爲未去者故。去者無體。如是意欲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汝自立義。還自破故。謂未作去聲。彼去者。體不可得故。復有人言。有異門故。名爲去者。有異門故。名未去者。由此義成。無如上過。論者言。汝謂去者。未去者。外別有異者。與彼去合。是義不然。何以故。如偈曰。


  異去及未去  無第三去者


  釋曰。此明何義。謂離去者。及未去者。無彼第三。此是去者。未去者故。有如此人難令他解。複次去未去者。先已破故。汝言有異門故。名爲去者。有異門故。名未去者。此義不成。若謂去者有作故。此作不遍。汝立因義不成。以彼無作故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汝言去者。與去作合。如是去作。是我所遮。譬如功用作聲。是其無常。作雖不遍。而作故無常。因義得成。如是去者。與去作合。我遮此故。非因不成。若有成立。未去義者。亦應以此未去因。答若謂有去者。無去者住者。住者立義。譬喻無體。以所成之法一分不具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所成分者。彼此俱解。我引住者。爲譬喻故。竟有何咎。如是一人。說爲去者。此義不然。如先說因有去合故。彼可指示以此爲因者。因義不成。亦譬喻無體。以所成之法具故。違於因義故。外人言。世間眼見彼去者去。見已起說。雖有聞等。不勝眼見。以是義故。非因等不成。


  論者言。彼如是見世諦中慧。以此爲實。第一義中。如理諦觀。何等名見。若以世諦所見。爲第一義者。彼不可信。此云何知。如偈曰。


  若謂去者去  此義云何成


  釋曰。彼去者去。去義不成。譬如有人自言勇健。將臨戰陣。望風退走。此勇若成。汝義則立。云何不成。如偈曰。


  去者無去故  不成義如是


  釋曰。如去無體。我先已說。令他解故。何處令解。如上偈言。已去者不去故。及彼去起亦先已遮。已去不去者。此是立義。令他得解。云何令解。如上偈言。若謂去者去。此義云何。成等如先分別。如是第一義中。無去無去者。以去不實故。但彼妄置去者。名去彼諍論者。如是立義得此過失。云何過失。偈曰。


  去者去既空  何有去者去


  釋曰。若謂去成去者。與彼去合。是義不然。何以故。若汝欲避如前過失。第一義中。成立一去與去者。合彼名爲去。此執則墮二去過中。如偈曰。


  去者與去合  則墮二去咎


  云何如此。偈曰。


  一去了去者  二謂去者去


  釋曰。以是義故。別有過失。謂墮二去者。此復云何。偈曰。


  離去者有去  是義則不然


  釋曰。所依若無。能依不有。義意如此。必欲無去。有去者故。及有二去。二去者故。理應有去。名爲去者。又欲去與去者一故。世諦成立。非第一義。以第一義中譬喻無體。如彼所說。驗不成故。外人言。定有去。何以故。彼初發足有故。若世間無物。則無初起。如虛空花。由世間有物。彼處轉離。即名初發。說爲行相。是故有去。論者言。譬如染雞。後色雖異。雞體是一。汝亦如此。語雖異前。義更無別。如先所問。今還問汝。爲已行名初發。爲未行名初發。爲行時名初發耶。三皆不然。如偈曰。


  已去中無發  未去亦無發


  去時中無發  何處當有發


  釋曰。已去中無發者。謂去作用。於彼已謝故。未去亦無發者。謂未行無去。去則不然。去時中無發者。謂已去未去等。皆無去義。云何可說去時有去。如是三種。俱無初發。是故偈言。何處當有發。以是義故。汝因不成。立義亦壞。如是已去未去去時。初發不成。令人信解。語義如此。云何驗耶。所謂已去無初發。以去者故。譬如去者。去已未去亦無發。以未去故。譬如欲去者。未去去時中無發。以去者故。譬如已去未去者。如是初發無體。因義不成。自謂爲因有過失故。外人言。我有異義。所謂有彼去言說故。以此方便。去有自體。自位別故。又和合句義起別語言因故。此若無者。彼自位差別和合句義起別語因則不得有如生盲人。眼識畢竟無和合故。不可說言彼生盲者。已見現見及以當見。今有去法及自位等。和合句義起別語因。故得說言。彼行止息名爲已去。行法正起名爲去時。行作未發名爲未去。是故我說。因有力故。去法不空。所欲義成。無前過失。論者言。若有去法可說去時。已去未去是義應爾。彼去無體先已廣說。汝復執有。今當更破。如偈曰。


  未發無去時  亦復無已去


  彼初起去空  未去何處發


  釋曰。前無去合彼去不起故。偈意如此。先說去空。令他得解。驗破外人所立義故。複次未去何處發者。此明去無故。如是第一義中。分別不起。此義云何。偈曰。


  無已去未去  亦無彼去時


  於無去法中  何故妄分別


  釋曰。妄分別者。如翳目人。於虛空中。或見毛髮蚊蚋蠅等。皆無體故。如偈曰。


  如是一切時  未曾見初發


  而言有去等  過失則甚多


  釋曰。譬如那羅延[矛*(替-曰+貝)]逐彼竭株嗢羯遮阿修羅王。彼亦如是。去等過失。常隨逐汝。複次有人言。第一義中。去法是有。何以故。以相違故。謂處處相違。相待可得。譬如明暗如是與住相違有去可得而言無去者。是義不然。論者言。立此義者。是亦應問。汝意爲欲令誰住耶。爲是去者。爲未去者。若去者住。義不應然。如偈曰。


  去者則不住


  釋曰。此謂第一義中。立去者住。驗不可得。何以故。以去者動作故。譬如調達。正行未息。若謂未去者住。是亦不然。如偈曰。


  未去者不住


  釋曰。彼未去者。以無去故。於世諦中。彼去息故。名之爲住。此義不成。以去無體故。複次惡見所持。邪執自在。作如是說。欲得異住。如偈曰。


  異去未去者  誰爲第三住


  釋曰。無一住者。說之爲住。此義可得。偈意如是。複次偈曰。


  去者若當住  此義云何成


  去者去空故  去住不可得


  釋曰。去住相違。於一時中。不得並故。偈意如此。彼去空者。令人得解。以去者住。無體可示故。外人言。譬如窯師。於三時中。能作不失故。如是去者。雖復不去。亦名去者。此義成故無過。論者言。汝受假法。先所成立。第一義者。今並失壞。由如此義。前所出因。及譬喻者。有過失故。複次有別道理。顯彼過失。汝立此住。其義云何。爲當去者已去止息名爲住耶。爲彼去者未去若去時息名爲住耶。三皆不然。何以故。偈曰。


  去時則無住


  釋曰。若去與去者合。名此爲住。義則不然。外人言。我先所說。已去名住。此義得成。可信驗故。論者偈曰。


  無彼已去故


  釋曰。已去住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彼已去者。去已謝故。言其住者。無所除故。若汝意謂。彼未去時。名之爲住。是亦不然。何以故。未去而息。義不然故。以是因緣。彼未去者。亦不名住。如是因義不成。驗亦無體。此義云何。彼明暗等。第一義中。不可成立。以相違故。亦乖汝立義故。復有人言。我立住義。以相違故。有初發故。又彼可除。體有起故。是義不然。彼有過失。如偈曰。


  去起作及息  其過同去說


  釋曰。如去者去。未去者去。異彼二去。義皆不然。及已去未去去時去初發者。是亦不然。如是已去未去去時。及彼去息。皆不成故。如是住者未住者。及異彼二住皆不然。住不然故。已住未住住時。及住初發。亦不可得。初發無故。已住未住住時住息。義皆不成。如上廣說。以文煩故。今略顯示。此義云何。彼住者不住。何以故。以去空故。如彼已住。住未謝者。久已住者。無住初發。何以故。彼已住故。譬如已久住者。又已住者。無住可除。何以故。去無體故。譬如住未謝者。如已住中。三句顯示。未住住時。亦復如是。以前方便。應當驗破。如是住義不成。有過失故。外人言。汝言無去。及無去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破壞世法故。世人咸謂。彼提婆達多去。或耶若達多去。汝言不爾。與世相違。如世皆知彼月是月。復有人云。是兔非月。汝亦如是。論者言。汝立此因。復有何義。爲與世間所解相違。爲與自論所解相違。若爾有何過。若世間所解相違者。因義不成。何以故。彼去去者。第一義中。不可得故。如是世間所解有去去者。於世諦中。我不遮故。若言與自論所解相違者。即所解破如是意耶。汝作此說。不解義理。應如是說。汝所受破。得此過失。是義不然。何以故。自論所解。我亦不著。以第一義中。去及去者。此二自體皆不受故。如先已遮。複次若第一義中。去及去者。此二定有。或一或異。求應可得。如是觀察。二俱不然。如偈曰。


  去法即去者  如是則不然


  去法異去者  是義亦不然


  此二種義。云何不然。偈曰。


  若謂彼去法  即是於去者


  作者及作業  則爲一體過


  釋曰。如是語義。顛倒過咎。如聲是常。瓶亦是常。以其作故。此義不成。何以故。若瓶是作。則不名常。以是義故。聲是無常。以其作故。譬如彼瓶。此言可信。如是第一義中。去及去者。此二不一。何以故。以作者作業故。如能斫所斫。此二顯現。亦不得異。何以故。以去去者。更互俱空故。譬如餘物。或有難言。若去及去者。更互俱空。空無異相。體不可得。汝引能斫所斫。爲譬喻者。此義不成。論者言。汝不善說。唯遮一故。彼二相差別。世間悉解。如是能斫所斫。更互俱空。此義成立。如能覺所覺。二更互空。於世諦中。二相異故。引爲譬喻非喻不成。若謂能斫所斫。第一義中。二體無異。何以故。以其量故。譬如所斫自體。彼立一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所斫自體不異者不成故。何故不成。以第一義中。一異二邊。不取受故。於世諦中。能所各異。而言一者。破世間解。複次若汝意謂。我遮去者。及去不一故。而受異邊者。是亦不然。如先已說。第一義中。一異二邊。我皆不取故。無受異過。復有人言。如我立義。無前過失。謂無始已來。名言戲論。熏習種子。以爲因故。決定因緣。各各果起。虛妄分別。自在力故。此執欲令去及去者。決定有異。爲遮彼故。如偈曰。


  若謂彼去法  定異於去者


  釋曰。世俗分別。無有遮者。如實觀察。義則不然。云何不然。如偈曰。


  離去有去者  離去者有去


  釋曰。此二云何相離而有。以其異故。如瓶衣等。彼說異者。亦不欲令離去有去者。離去者有去。以能依所依相觀有故。方便說者。第一義中。不欲令彼去及去者。有差別故。以差別語起有待對故。如去自體。如是第一義中。不欲分別離去者外。別有去法。何以故。以差別語起有待對故。譬如去者自體。外人言。異部回轉。不令他解。汝得此過。論者言。彼異部無體。回轉義成。外人言。世間自有能依所依。未必和合。汝言有待對者。此因義不成。何以故。於所驗中。一分不遍故。論者言。彼諸物等。亦有此彼。相觀異故。待對無過。非因不成。汝說驗者。終是立異。異先遮故。不異得成。異部無體。亦非二邊。世間所解。亦不破壞。云何不破。今此論中。真實觀察。能依所依。相應和合者。非無漏慧。所觀境界。如先所說。複次或有人言。我異於去有彼去者。可指示故。譬如提婆達多。及彼馬等。能依所依二相異故。論者言。汝不善說去者。自體義不成故。提婆達多馬等異故。此義不成。以第一義中。譬喻無體故。若有邪慧。分別諸因差別等相。亦以此義答。複次鞞世師言。聰明智人。作如是解。謂去者之聲。此自體外有去。句義相應和合。如提婆達多。爲所知境界。轉不轉故。如言青衣。余則非分。若不如是。彼去者聲。應無轉不轉異。譬如大有。論者言。汝立此異。以爲驗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所依能依。相應無體。去與去者。此二和合。先已遮故。驗亦不成。云何知耶。謂多同名人。彼自體外。句義不合。謂若二若三。乃至無量調達等也。以此驗知轉不轉聲。因非一向故。外人言。有簡別故。雖同一名。而彼黑長調達者。去聲於此轉。余則不轉。以是義故。我因得成。非非一向。論者言。如汝所言。黑長調達。第一義中。以無體故。因義不成。如青衣喻。及境界者。第一義中。皆不可得。若有說言。去異去者。覺差別故。如此立驗者。同前因喻破。複次若汝謂。我立一遮異。立異遮一。終不離異故。遮異不成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一異俱遮。先已說故。以此驗力。破著二邊。彼境界覺。何因得起。智人已解。故我無過。是故汝言我遮去者。與去不異。立義分別。受不異者。我無此過。複次汝若細心觀察。取我上言。譬如去者。自體不異故。立義不成。以譬喻無體。與我過失者。是說不然。何以故。去者體外。更無異法。無異法故。去者體成。以體成故。譬喻無過。如是鞞世師人。諸食糠等。覆藏己過。欲壞正理。如先所說。驗皆不成。復有人云。汝先遮去。今則棄捨。乃更論余。若一若異。去及去者。二皆不成。此非善說者不然。如偈曰。


  去者及去二  爲一異故成


  釋曰。去者去二。爲一爲異。有彼二故。可領受耶。若方便說。或一或異者。如偈曰。


  彼二無有成  云何當有去


  釋曰。彼去已遮。非欲捨故。由如此義。一等分別。亦如是遮。於世諦中。彼二有故。應知如汝意謂。第一義中。若一若異。去者去成。無如此義。一異體無。而執爲有。令人解者。是義不然。或有聰明慢人。作如是說。汝言第一義中。無去者去。以作動故。如彼餘物。如是住者無住。以作動故。如彼調達。去未謝者。此前二驗。爲何所顯。作動作者。爲當外動作者。此作不作耶。爲當身動作者。此作不作耶。若言外作不作者。則譬喻不成。以彼異作作故。若言身作不作者。則與義相違。以語者語故。斫者斫故。彼去亦然。身既動作。何名不作。如是先所說驗。此義不成。有過失故。論者言。彼異作者不作去作。以是義故。彼作者等。譬喻得成。如所說過。今還在汝。譬喻既成。亦不違義。云何不違。如偈曰。


  因去了去者  彼去則不去


  釋曰。彼去不去者。謂第一義中。不作彼去。何以故。以無異故。如去自體。此謂說無異者。自驗破故。亦破世間所共解故。何以故。如偈曰。


  如見有是人  往村等去故


  釋曰。彼人體外。別有村等。世間悉解。複次因去了去者。彼去則不去。此義云何爲此故。如偈曰。


  先無有去法  故無去者去


  釋曰。如住者自體得爲去因而作於去。無此去者故。雖無去者。而世諦中。意欲爲因。次生功用。風界自在。處邊無間。諸行聚起。時節差別。剎那剎那。前後相異。此等起故。名爲去者。於世諦中。實不欲令如是作者。爲作者因。是故偈言。如見有是人往村等去故。非以自體爲自體因。如是諸自部輩因去了去者。彼去則不去。此義應知。複次僧佉人言。由地等聚集別名身種。彼塵增長故稱爲去。如是去果依止聚因。去和合人。名爲去者。此執不然。何以故。彼未去時無去者故。若未去時。名爲去者。如是住者。亦應名去。而實不然。若謂彼已去者。爲彼去因。是亦不然。何以故。如先偈言。如見有是人往彼村等故。此義云何。如是彼去不能作去應如此知有。外人言。有生作故。說爲芽生。猶如智人自生智慧。此執不然。但妄分別。以芽未生時。生無所作。而言生作。此義不然。如是去者自體去。說者自言說。斫者自斫作。此皆不然。何以故。自體自作。義不然故。由彼意欲爲因。次起功用處作等因。生彼字句音聲行聚。名爲語者。而執有別語。言自體者。此則不然。如是語先名爲語者。無如此義。複次。鞞世師言。如先所說。因去知去者。彼去則不去。汝雖已破。義又不然。何以故。彼去者外。別有去法。以是義故無前過失。別義云何。謂實覺業覺。此二不同。境界別故。譬如牛與水牛。二覺相異。若不異者。彼二境界。則無差別。譬如牛覺自體。論者言。因去了去者。彼去則不去。此過如前說。今遮彼異。如偈曰。


  因去了去者  異去亦不去


  釋曰。彼立異者。令他得解。驗無體故。如偈曰。


  此物與彼物  有異者不成


  釋曰。第一義中。法性如是故。我譬喻得成。複次因去了去者。異去亦不去。此義云何。偈曰。


  去者是一故  去有二不然


  釋曰。何故不然。立驗知故。以第一義中去者。體外無異去去。何以故。以不合二去故。譬如住者。複次食糠者言。如我立義。唯有一去。去與者合。名爲去者。由此異故。能爲去因。以作彼去故。如有人言。彼調達去。又如彼燈與明爲因。名曰燈明。如汝先說。去者一故。去二不然。義不應爾。論者言。汝非善說。如前所說。諸因力等。第一義中。去及未起。皆已遮故。複次去者。不爲去和合因。以起聲覺別因故。譬如彼業。以此驗知。汝言去與去者和合。虛妄說耳。何以故。若人未與去和合時。則非去者。譬如住者。而言與彼去者和合。是義不然。複次如理諦觀。去及去者。不可得故。如偈曰。


  有實無有實  亦有實無實


  如是三去者  各不用三去


  釋曰。有實去者。謂與去和合故。名爲有去。此義云何。若有實去者。不用三去。謂有實去不去。無實去不去。亦俱去不去。以作動故。譬如餘物。若無實去者。亦無三去。以去空故。譬如住者。彼俱去去者。同前驗破。如破去者。去法亦然。立義出因。引譬方便。應如此知。由依道理阿含二種觀察。於一切時。三去不成故。如偈曰。


  是故去無性  去者亦復然


  去時及諸法  一切無所有


  釋曰。如先立驗。破去去者。諸餘作法。亦應例遮。此品中明去無自性者。欲令信解無來無去別緣起義。是故得成。如無盡慧經中說。無去無來者。名爲聖去來。又如金剛般若經說。善男子。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又如無言說經曰。來去無有實。諸法如虛空。又如般若波羅蜜經說。彼微塵等。亦無所從來。亦無所去。以彼去來不可見故。又如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法去來不可見故。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五陰去來不可見者。是名般若波羅蜜。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去來品竟。


般若燈論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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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觀六根品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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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次。成立此品。其相云何。爲遮起故。令人識知內六入等無自性義。故說此品。又遮去執。欲令通達入等空義。此品次生。初分別者。外人言。有內入起。第一義中。如是應受。何以故。境界定故。此起若無。彼定境界。則不得有。如石女兒。以是故知。有內入起。彼境定故。如偈曰。


  眼耳及鼻舌  身意等六根


  彼色等六塵  如其數境界


  釋曰。以是義故。所說因成。入起義立。次分別者。外人定說。有如是去。何以故。以作果故。如見色等。論者言。此二分別。今次第遮。彼眼等根。各各增上。聚集有作。能取色等。是故名根。於世諦中。根外亦有色等可得。以作者自體可顯示故。謂見故名眼。乃至知故名意。複次此諸根等。顯示可見可聞嗅嘗觸知諸境界故。境界義云何。謂根於塵。有能取力。故名境界。有境及境。世諦中有。第一義中根塵定有者。此執不然。以違義故。云何開示。令彼解耶。如觀眼根。偈曰。


  如是彼眼根  不能見自體


  自體既不見  云何得見他


  釋曰。何故不見。如是眼根。第一義中。能取不成。何以故。偈言不見自體故。又有礙故。亦造色故。譬如耳等。又第一義中眼不見色。何以故。以彼色法從因起故。譬如鼻等。又色陰所攝故。譬如舌等。如是第一義中。色非眼境。何以故。以積聚故。如眼自體。又第一義中色非眼境。何以故。以有礙故。亦造色故。譬如耳等。又第一義中色非眼境。何以故。從因起故。譬如鼻等。又色陰所攝故。譬如舌等。復有人言。眼不見者。謂不見自體。以色可見。是故眼能見色。論者言。如汝所說。眼不見者。助我出因。及譬喻力。豈能破我所立義耶。複次阿毗曇人言。若無簡別。如是說言眼不見色者。此成我義。何以故。得一門故。我立義中。彼無分眼不見色故。若有分眼不見色者。汝之所受阿含義破。如我俱舍論。偈曰。


  有分眼見色  非彼能依識


  阿毗曇中。作如此說。豈非所受阿含義破耶。論者言。如汝立義。此有分眼欲令見色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無二過故。謂非成已。復成及非所欲義破。云何不破。如經偈曰。


  眼不見色塵  意不知諸法


  此名最上實  世人不能度


  釋曰。第一義中不欲令彼眼見色故。如先廣破。此義得成。又第一義中彼有分眼不能見色。何以故。以眼根故。如無分眼。又第一義中彼有分眼不能見色。何以故。以色根故。譬如耳等。又亦不破世間所解。何以故。立義別故。謂第一義中無與過者。複次迦葉彌羅毗婆沙中如是立義。謂彼眼見諸色。以能作見業故。論者言。汝出因者。立義一分故。驗無體故。已說遮故。此義不成。複次若有作者。則與立剎那者。義相違故。又與無剎那者異故。此皆不然。是故迦葉彌所執義不相應。複次經部師言。諸行無作故。眼不能見。異亦不見。而彼眼色爲緣。眼識得起。修多羅中。作如此說。汝言眼不見者是爲成已復成過。論者言。先已遮起故。眼識不可得無成已復成過。又所受義亦不破故。謂如是領受修多羅義。隨順世諦故。第一義中驗則無體。已遮眼色二見可見等。彼差別者。義皆不然。如是欲令學人生諸覺意。作少分說。如先偈言。如是彼眼根。不能見自體。若不見自體。云何得見他。以第一義中眼不見色。何以故。不見自體故。譬如耳等。或有人言。眼不到境。而能取色。何以故。以彼眼根可得義故。譬如使人見事。名爲王見。論者言。第一義中眼不到境。能取色塵。無如此義。何以故。以眼不能取自體故。譬如耳等。如是第一義中。所取色塵。非彼不到眼根境界。何以故。以所造色故。譬如香等。如是有礙故。從因起故。色陰所攝故。又積聚故。此等諸因。並遮眼。不到境。色非所取。立義舉喻。如前廣說。二門僻執應當驗知。複次第一義中。眼非不到境界。何以故。現在境界故。譬如鼻等。或有人言。眼不到境。何以故。有間取色故。譬如意也。又無功用。時節差別。能取色故。又過量取故。立義譬喻。如前應知。論者言。此說不爾。汝言不到境者。即是有間取色。有間取色者。即是立義一分。更無別義故。此說不然。又時無差別。取者義壞。縱實因成。驗無體故。彼第一義中意亦不到。而能取者。此執不成。以違義故。複次僧佉人言。汝言眼非不到境取者。此成我所成。何以故。我欲令眼到境取故。論者言。不到取者。欲令信知眼法空故。眼法既空。豈復成立到境取耶。汝於非處。妄生歡喜。複次眼到境取。云何不然。以根故。譬如意。亦不取鼻等諸根。非一向過。何故不非一向過耶。彼鼻根等。亦如是故。如後當說。複次眼到境者。此有何義。爲當依止所取境界如是意耶。是義不然。何以故。彼眼識依止實不外去。何以故。以識故。如鼻等識。第一義中眼識不能取彼境界。何以故。以因有故。譬如聲等。外人言。汝依二門。更互相破。依此遮彼。二俱不成。論者言。二俱無體故。我不取。以不取故。所欲義成。複次僧佉人言。眼光到境。故能取色。如是意者。此亦不然。彼眼根光。於世諦中。亦不得有。何以故。色識因故。譬如彼色。複次僧佉人言。眼根有光。以眼根故。譬如伏翼貓狸等眼。論者言。眼根色者。不可見故。縱彼依止。實有光者。則譬喻不成。復有人言。如前所說。如是彼眼根。不能見自體者。此有何義。諸法若有自體可見。彼和合時。他亦可見。譬如花香。由如此義。眼不自見。亦不見他。如提婆菩薩百論偈曰。


  彼一切諸法  若先有自體


  如是有眼根  云何不自見


  論者言。見者何義。謂色可得。彼色可得。若如眼不有色亦無者成已復成過。如偈曰。


  識不在眼色  不住二中間


  非有亦非無  彼識住何處


  複次若言彼眼根中。無見種子。是故不見者。須曼那花譬喻不然。何故不然。彼花因緣和合自在。故有香起。如俱蘇摩和合麻故。油則有香。無人立色。有見作義。彼遮不成。複次若謂自不見故。亦不見他者。火花譬喻二皆無力。以火花等自他不取故。此不相應。如是眼見義不成故。彼起及去亦皆不成。以譬喻無體故。亦違因義故。外人言。汝言眼不見色者。由不見自體故。此義所明。若於自體無力。於他亦然。如是義者非一向故。如火自體。無其燒力。於他則能。眼亦如是。論者偈曰。


  火喻則不能  成彼眼見義


  釋曰。第一義中。燒者不成。於世諦中。火非見性。又彼火自體。於世諦中。燒義不成。云何名燒。謂薪火變異。是故知火自體非燒。複次火喻不成。眼見義者。彼眼見火喻。如前已說。云何已說。偈曰。


  去未去去時  已總說遮故


  釋曰。第一義中。已去未去。去時無去。如先已說。如是第一義中。已燒未燒燒時無燒。何以故。燒時故。已燒故。未燒故。譬如燒時。已燒未燒彼燒時者。有二過故。彼已燒者。如久已燒訖。彼未燒者。本無燒故。如是已見未見見時不見。何以故。已見故。未見故。見時故。譬如已見未見見時。隨其次第。應當驗破。有人言。眼有見作。何以故。諸部論中。皆作此說故。譬如眼見諸色。論者言。此眼見者。於世諦中。以方便說。非第一義。云何知耶。今此論中遮眼見故。亦遮起故。彼眼則空。如偈曰。


  眼若未見時  不得說爲見


  而言眼能見  是義則不然


  釋曰。見義不然。偈意如此。以是義故。如偈曰。


  見則無彼見  非見亦無見


  釋曰。能見空故。如土石等。偈意如此。如是二種。有見作者。此義不然是故偈言。見則無彼見。非見亦無見。二種俱遮。譬如若有非有。緣皆無用。如是若有非有。因亦類遮。複次僧佉鞞世師等言。以此眼見所作具故。彼所有眼彼名見者。以彼見者。自眼見故。如所斫木。斫者能斫。非斧能斫。是故非眼見者。此則成我所成。謂彼作者。有諸作具。以作具故。譬如斧等。必有斫者。論者言。彼邪分別。謂有見者。此執不然。如偈曰。


  若已遮於見  應知遮見者


  釋曰。如眼不自見。彼亦復爾。丈夫自體。見丈夫者。此義不然。以與世間所作相違故。如刀不自割等。云何驗知。謂第一義中。彼丈夫者。無能見義。何以故。不見自體故。譬如耳等。亦非因義不成。彼經中說。我還見我者。但於心上。施設我名世諦故說。非第一義。如是物故。所識境故。量故。如聲及耳。是等諸因。及彼譬喻。應當廣說。複次第一義中。色非我見。何以故。以物故。如我自體。不能自見。如是所識境等。應當廣說。


  外人言。佛法無我。汝言。如我自體。不能見者。與教相違。論者言。於世諦中。假說我喻。不違於教。第一義中。斧等及譬。皆無體故。非成已復成。有人言。汝說見者不見。語自相違。何以故。若言見者。云何言不見。若言不見。云何名見者。此是立義過。論者言。緣起法不起。如先已答。不復更說。複次汝言見者。爲是見自體耶。爲不見耶。若見自體者。如僧佉言。思是丈夫自體。若彼見者。是見自體。自體非作離。彼眼根亦應得見。複次斫者離斧。則不能斫。丈夫離眼。豈能見耶。我爲見者。及彼斫者。世諦中說。非第一義。爲此分別故。偈曰。


  離眼不離眼  見者不可得


  釋曰。眼等諸具。先未有時。及彼舍時。即是無眼。若無眼者。則能所見空。離能所見。執有見者。此則不然。見無自體。見者亦無。義意如此。複次若言如火自性。見者亦爾。此義不然。何以故。若無薪時。火無體故。複次僧佉人言。若不離眼此色可得驗知有彼見者能見。此執不然。何以故。無見者故彼色可得者。謂眼色空明及以作意此等有故有色可得。又此等諸緣具足聚集說彼調達名爲見者無。如僧佉所計。丈夫名爲見者。何以故。無有盲人能見色故。彼眼能見說爲見者。如燈無思。亦爲明因。眼見亦爾。以是義故。於世諦中。亦無見者。複次鞞世師言。見者無體。由四種和合色識起故。名見者見。論者言。彼同前過四種和合別有見者世皆不知而言有者。此義不然。是故偈言。離眼無見者。無彼自體故。以離眼見則無見能總名見者。此是隨汝意說。複次鞞世師所立。第一義中。見者見色。是義不然。何以故。異眼故。如瓶等。以前二門。見者不成故。複次分別丈夫以爲見者。無自體故。如偈言。離眼不離眼見者。不可得彼見者。自體有眼無眼不可見故。若謂見者有眼能見。此亦不然。何以故。由眼有體。見色得成。如火能燒。眼見亦爾。世諦中說。如此應知。若離彼眼。別有見者。盲人無眼。亦應能見。此義不然。複次鞞世師雲。見者合作。能見於色。如是應知。彼具業有故。此若無作。彼業具則無。譬如虛空。由有眼具見色爲業。知有見者。及彼見作。論者言。第一義中。於一切時。眼無有故。而立見者。是則不然。如偈曰。


  見者無有故  能所二皆空


  釋曰。見者無體。則無所取。而言眼爲彼具。以此眼見者。是義不然。是故汝言具業有故者。彼因不成。亦違義故。過失如是。複次自乘人言。諸行因緣。依他故空。眼及彼我。俱不能見。是義應爾。而言所見能見都無體者。此義不然。何以故。彼識等果。四種有故。此若無者。彼識觸受愛。不名爲果。如生盲人。論者言。所見及見。此義不成。如先已破。今所謂者。如偈曰。


  見所見無故  識等四種無


  釋曰。何故無。緣無故。以是義故。識等不成。能所既不成。譬喻亦無體。有人言。第一義中。有是識等。以彼取等果有體故。論者言。此應如是答。偈曰。


  彼取緣等果  何處當可得


  釋曰。識等無故。取亦不成。偈義如此。攝受是取義。彼有幾種。謂欲取戒取我語取見取彼取緣有及生老死。如是過失。常隨逐汝。外人品初。舉譬喻等。成立眼見。如先已遮。彼耳聲等。例同前破。如偈曰。


  耳鼻舌身意  聞者所聞等


  應知如是義  皆同眼見遮


  複次外人品初。說有是去。以作果者。是亦不然。如先偈說。是故去無性。去者亦復然。去時及諸法。一切無所有。以是義故。外人分別。有彼入起及去義者。此皆不成。如先說過。以入等體空令生信解。品義如此。是故得成。如無言說經。偈曰。


  內外地界無二義  如來智慧能覺了


  彼無二相及不二  一相無相如是知


  又如金光女經言。文殊師利語彼童女。應觀諸界。童女答言。文殊師利。譬如劫燒時。三界等亦爾。又說偈曰。


  眼不能見色  意不知諸法


  此是無上諦  世間不能了


  又如般若波羅蜜經說。彼一切法。無知者。無見者。彼說法師。亦不可得。不可以心分別。不可以意能知。又如佛母經說。阿姊。眼不見色。乃至意不知法。如是菩提離故。眼色離。乃至菩提離故。意法離等。又如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不爲色境界。受想行識不爲識等境。以境界無故。極勇猛。色不知色。色不見色。若色不知不見。是爲般若波羅蜜。乃至受想行識不知不見亦復如是。


  釋觀根品竟。


釋觀五陰品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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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次欲令識知陰無性義。故有此品。有人言。第一義中。有諸入等。何以故。以陰攝故。若其無者。彼色入等。則非陰攝。如處空花。由有諸入彼陰攝故。如十種色入。一色陰攝。法入三陰。謂受想行。及彼一分色陰所攝。彼意入識陰攝。以是因故。第一義中。有諸入等。論者言謂色陰者。略說二種。四大及所造。若三世等一切差別總說色陰。彼眼等陰攝。外人慾爲因者。色粗易解。先分別說。如偈曰。


  若離於色因  色則不可得


  釋曰。何等是彼色因。謂地等四種大。第一義中。若離此等。色不可得。而於世諦。依四大因。假施設色。第一義中。驗色無實。自因不受故。彼覺無體故。若自因不受。覺無體者。彼實非有。如軍眾等。色因不可取。色覺無自體。亦復如是。複次第一義中。色覺境界。體非實有。何以故。以覺故。譬如林等覺。複次第一義中。色聲句義。境界無實。何以故。以聞故。譬如軍等聲。若言受等諸陰非一向者。此義不然。何以故。識等心數。亦同遮故。非非一向。或謂第一義中。有彼實色。何以故。彼色變異。覺無別故。若物變異。覺亦別者。此世俗有。譬如瓶等。如青色別時。彼覺無異。以是義故。知有實色。論者言。第一義中。驗無體故。已觀因色。次遮四大。如偈曰。


  若當離於色  色因亦不見


  釋曰。色聲香味觸等。此諸因色皆相離故。彼色因地等。不可見取。爲此義故。今造論者。初遮彼地。遮彼地等。有何所以。有大義故。云何大義。如世諦中。從因起者。第一義中。體實無生。此無自體。如楞伽經偈曰。


  離積聚無體  彼覺無可取


  故知緣起空  我說無自性


  無物從緣起  無物從緣滅


  起唯諸緣起  滅唯諸緣滅


  釋曰。以此方便。第一義中。地非實有。如是決定。彼因不可見。不見彼故。若不可見故。不見彼者。第一義中。彼不實有。如軍眾等。複次第一義中。地覺境界。體非實有。何以故。以覺故。如林等覺。複次第一義中。地聲句義境界無實。何以故。以聞故。譬如軍眾等聲。複次第一義中。自和合分。無彼異色。何以故。彼不可取。彼覺無體故。譬如地等自體。複次僧佉人言。汝言色等不異地等者。此成我所成。論者言。遮異故。非以不異令汝得解。汝邪分別言不異者我不受故。複次鞞世師言。汝出因者。非一向過。何以故。如不取燈。則無瓶覺。彼亦異故。論者言。汝不善說。我但遮彼。自和合支。不可取故。彼覺無體。不論餘事。燈雖無體。而有寶珠藥草日月等光。彼瓶覺起。自和合支已外。更無異色可得。以是義故。汝喻非也。燈非彼瓶自和合支故。異門無體。非非一向過。如偈曰。


  此物與彼物  異者則不然


  釋曰。此義如後當說。複次第一義中。燈與瓶異。此亦不成。以是義故。非非一向過。複次鞞世師言。彼軍眾等總實。以初起有故。汝言地等無實。立驗令解者。譬喻不成。論者言。軍眾諸枝。非彼軍眾總實初起之因。何以故。以總故。如樹根莖枝葉等諸分。彼軍眾象等諸分。非彼軍眾初起之因。何以故。彼非分故。譬如經等。亦非譬喻無體。如偈言。若當離於色。色因亦不見。如前立義出因譬喻。驗彼色等。無異地等。及彼地等。無異色等。異如前遮。不異後破。若不異者。乳即是酪。酪亦爲乳。以不異故。以是義故。此證得成。如楞伽經偈曰。


  不異無有體  束蘆及別處


  若一若異等  凡夫妄分別


  釋曰。如色入等。彼欲成立。說因有故。以爲因者。此因不成。亦違義故。複次若汝分別離彼色因而有色者。此亦不然。何以故。有過失故。如偈曰。


  離色因有色  色則墮無因


  釋曰。諸說無因者。言欲令無因有色彼應如是問縱令汝說與理相應。隨何等物。是汝所說無因種耶。不欲令爾。如偈曰。


  無因而有物  終無有是處


  釋曰。此義云何。以無譬喻。顯彼體故。若撥無因。有大過失。此執不成。如觀緣品中已破。僧佉言。第一義中。實有地等。色等無異故。如色自體。論者言。汝因不成。喻亦無體。色等無異。及色自體。前已遮故。復有人言。第一義中。有彼地等。何以故。彼果有故。此若無者。彼果不有。如虛空花。今有果色故。地等不無。此執不然。如偈曰。


  若離色有因  此因則無果


  無果而有因  云何有是義


  釋曰。若離色等果。有色因者。即是無果有因。何以故。以其異故。如竹篾等。又彼因者。亦色等聚故。由如此義。因果不成。如汝所說果有故。爲因違於義故。此執不成。複次分別此色。若有若無。二俱不然。因無用故。如偈曰。


  色若已有者  則不待色因


  色若先無者  亦不待色因


  釋曰。色若先有。則不須因。何以故。以其有故。如彼瓶衣。色若先無。即是未有。如彼餘物。義意如是。複次執無因者。謂因無體。是義不然。如偈曰。


  無因而有色  是義則不然


  釋曰。於世諦中。色無因者。義亦不爾。複次毗婆沙師言。未來色有者。同前偈答。複次於世諦中因未取果。色則無體。而言有者。是義不然。以是因故。於一切時。執有四大及造色者。與義相違。如偈曰。


  是故於色境  不應生分別


  釋曰。云何分別。謂有實色。或因不異。及果不異地等色因如是色等形相差別。於此境界。不應分別。以不免前所說過故。欲得真實無分別智。聰慧眼者應善諦觀。如夢所見覺則不然。彼智亦爾。復有人言。先因功能次第相續後果起時。彼因功力相亦可見。如紫礦汁染白疊子。以熏習故次第相續。至後果時彼色可得。爲遮此執。故如偈曰。


  若果似因者  此義則不然


  釋曰。此驗彼非果因。語義如是。何以故。第一義中。不欲令彼青等色經爲青等疊因以相似故。如余青疊等。僧佉人言。汝說彼余青疊因亦無者不然。何以故。汝立譬喻以無體故。論者言。汝不善說。彼疊起時。此因非分。以不成彼疊故。如是譬喻得成。複次自部人言。有相似因果。不相似因果。彼前後剎那。世雖有異。於物類中。如風燈焰。剎那起滅。此名相似因果。如燒木成灰。變乳爲酪等。此名不相似因果。論者言。彼相似因果。如先已遮。不相似者。此如今破。偈曰。


  若果不似因  義亦不應爾


  釋曰。第一義中。驗此穀子。不爲芽因。何以故。不相似故。譬如碎瓦。或謂稻穀。是彼芽因。以谷有體。彼芽得有。可指示故。如大鼓聲。及麥芽等。論者言。汝不善說。諸有起者。一切遮故。以譬喻無體能成不足。有此過故。若謂彼眼等根生識等果。此不相似。非一向故者。是亦不然。何以故。如破諸法。彼眼識等亦如是遮。更無異門故。非非一向過。如前所說有實地等彼果有故者。二皆不成。以違義故。複次毗婆沙者言。所作因有故。謂有爲法起時。一切相似不相似法。爲彼因故。譬喻無體。論者言。汝不善說。有簡別故。彼自分生不共等所作因能起者已遮故。品初已來此諸文句已遮四大及彼因色。令他解知色陰無體。余受陰等者。如偈曰。


  受陰及心陰  想行一切種


  如是等諸法  皆同色陰遮


  釋曰。如遮色陰。受等亦爾。已說第一義中色非實有。自因不取故。彼覺無體故。如軍眾等。如是第一義中受心想觸。及作意等皆非實有。自因不取故。彼亦不取。如軍眾等。一切亦應如此類知。複次受等諸因所謂觸也及色明虛空作意等如其所應。當如是遮。複次如色等諸因不別。已令他解如是第一義中受等諸因亦無別異。自和合支不可取故。彼不應取如自因自體此亦與過應如先說。若外人與過者。應如先避。複次如是等諸法者。謂彼陰外有爲諸法所有分別如瓶衣等。實有故異故者。如其所應同彼色遮如色等陰攝故爲因者。此因不成。譬亦無體。陰義壞故。彼陰攝者。世諦中攝非第一義。以違因義故。此諸道理應如是知。或復有人妄想分別第一義中隨何等物自體不空及起滅等。此諸諍論義皆不然。何以故。如實諦觀彼相空故。以第一義中諸入不起體非實有如是觀察令人識知。若執不空與空作過者。此亦不然。何以故。同前遮故。一切不能與空作過。如偈曰。


  若觀一物體  則見一切體


  如是一物空  一切皆空故


  釋曰。自前文句遮諸入起。以陰無自性。曉示行人。品義如此。是故得成。如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無起滅故。受想行識亦無起滅。若彼五陰無起無滅。此是般若波羅蜜。善男子。色離色自性。如是受想行識離識自性。若色至識諸性離者。此是般若波羅蜜。善男子。色無自性故。受想行識亦無自性。若色至識無自性者。是爲般若波羅蜜。又如勝思惟梵天所問經偈曰。


  我爲世間說諸陰  彼陰爲彼世間依


  能於彼陰不作依  世間諸法得解脫


  世間如彼虛空相  彼虛空相亦自無


  由如是解無所依  世間八法不能染


  又如金剛般若經中說。須菩提。菩薩不住色佈施。不住聲香味觸法而行佈施。又如楞伽經偈曰。


  三有假施設  物無自體故


  但於假設中  妄想作分別


  以覺分別時  自體不可得


  以無自體故  彼言說亦無


  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五陰品竟。


釋觀六界品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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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次諸法無體。由空所對治故。今復欲明地等諸界無自性義。有此品起。此義云何。觀陰中說。若離於色則無色因。此中自部復引佛語爲證。如經言。佛告大王。界有六種。地水火風及空識等彼各有相。謂堅濕暖動容受了別。此六種界說名丈夫。如無空花施設爲有取名丈夫者。此義不然。是故論者先所立義地等色因體非有者。彼所立義則爲破壞。亦與阿含相違故。論者言。爲世諦故。如來說此地等六界以爲丈夫。非第一義。複次毗婆沙師言。第一義中有地等界。何以故。彼相有故。此地等界若實無者。如來不應說有彼相。如虛空花。今有堅等爲地等相。以相有故。地等非無。論者言。虛空無自體少功用生他解彼無物故。解空界已。自余諸界即易可遮。如偈曰。


  先虛空無有  毫末虛空相


  釋曰。虛空與彼無障礙相此二無別偈意如是。複次毗婆沙師言。我立此義。無障礙者。是虛空相。彼相有故。論者言。此無障礙立爲有者。他不能解。此義云何。如無常聲是其立義。以無常故將爲出因。如是有此虛空。以虛空有故。此則唯有立義。無因及喻義則不成。若汝意謂無障礙相爲虛空者。於世諦中隨人悉解不須說彼令他解因者。以於第一義中此不成故。決須說彼令他解因。彼若說者。則有因及譬喻過失。以唯有立義故。複次毗婆沙師言。實有虛空。是無爲法。爲答彼故。如偈曰。


  此中驗虛空  無毫釐實體


  釋曰。第一義中虛空無實。何以故。以無生故。譬如兔角。如是因無體故。無果故。無有故等諸因。應如是廣說。複次鞞世師言。所相能相二法異故。論者言。若爾彼等則有先後。如瓶衣等。爲答彼故。如偈曰。


  若先有虛空  空則是無相


  釋曰。虛空無相。偈意如是。此中說驗。虛空非彼相之所相。何以故。先已有故。如隨一物。複次無障礙者。非虛空相。何以故。以彼異故。如隨一物。複次若謂所相能相無相者。是亦不然。何以故。異分別者。我亦舍故。複次若汝言世諦說因非因不成者違義過失汝不能避。是故別不別相二皆不成故。知虛空定是無相。若言無相有體者。人不能知。爲是故如偈曰。


  無處有一物  無相而有體


  釋曰。第一義中若自分若他分此體成者。義則不然。或有人言。所相虛空如是有體。於彼有能相轉者。此亦不然。如偈曰。


  無相體既無  相於何處轉


  釋曰。所依無體故。能依亦無體。義不成故。復是因過。複次所相能相若不異者。豈以所相還相所相彼異相無體故。以是義故。無異門中虛空無相。若異門說相者。彼亦非相。所相異故。譬如隨一物等。如是相既無體。空亦無相故。偈言無有無相體者。謂虛空也。相於何處轉者。以不於彼轉故。此義應知。複次偈曰。


  無相相不轉  有相相不轉


  釋曰。如汝所說。能相所相義皆不然。何以故。無彼物體而有相者。此則不成。有體亦爾。偈曰。


  離有相無相  異處亦不轉


  釋曰。第一義中有一物體相於中轉。此皆不然。何以故。以譬喻無體。外人所欲義不成故。複次如虛空花等。以無相故。彼相亦爾。以無體故。不可說轉世間悉解。是故偈言有相相不轉。以第一義中如實驗。彼無障礙者。非虛空相。何以故。以相故如堅等相。複次有人言。有相無相物相於中轉。此無過咎。爲遮彼故。如偈言離有相無相。異處亦不轉。此二俱不然。彼定觀者然可然品後當廣遮先令他解二分過者。今還屬汝此不相應。以有二過故。複次有人言。第一義中虛空是有。以彼相故。此若無者。不說彼相。如虛空花。如經言。佛告大王。此六種界名爲丈夫。是故彼有及爲相故。論者言。所相不成。我先已破。如偈曰。


  所相不成故  能相亦不成


  釋曰。能相亦墮所相中故。相亦不成。譬喻無體。爲是義故。以慧諦觀所相能相二皆不立。如偈曰。


  是故無所相  亦無有能相


  釋曰。彼令他解。無體可驗故。以是驗知。彼實無體。此義得成。複次毗婆沙師言。如我立義。虛空有體。何以故。彼爲境界欲染斷故。譬如色。又三摩缽提所緣故。譬如識。亦無爲故。譬如涅槃。論者言。汝若欲令第一義中有此虛空者。爲是所相。爲是能相。二皆不然。如先已說。令人得解。是故偈曰。


  離所相能相  是體亦不有


  釋曰。自部義如是。余涅槃等隨一物體能成。譬喻皆不成故。複次別部人言。虛空是有。領受自體故。亦有爲故。此義及因二皆不成。如前驗過。應如是說。複次經部人言。如我立義。實礙無處說爲虛空。虛空無體。唯是假名。我義如此。論者言。如毗婆沙師所說。三摩缽提所緣故。彼爲境界欲染斷故。立空有體。欲令人解。今經部執言。實礙無處說爲虛空。唯是假名。遮前有體。如是計者。令我譬喻轉更明顯。今說此義。如偈曰。


  離色因有色  是義則不然


  色本無體故  無體云何成


  釋曰。如先觀陰品說。第一義中有礙名色者。無此道理。如經部分別虛空無體驗令解者。此義不成。有人言。虛空有體。不令人解。無譬喻者。我今立義。令人易解。應如是說。色等有體。觀彼無體有故。此若是有。觀彼體無。譬如色味二無體故。法若無體。無則不觀。譬如馬角。論者言。色法有體。我先已遮。不欲令汝受彼無體。如偈曰。


  無有體


  釋曰。色名。偈曰。


  何處


  釋曰。味故。偈曰。


  無體當可得


  釋曰。彼色無故。譬喻無體。所欲義壞。應知。外人言。有體無體二皆是有彼解者有故。若解者有彼物則有。論者言。汝謂解者解體無體。此之解者爲是有體爲是無體。俱亦已遮解者有體此義不成。又與有體無體不相似故。異此之外分別解者。此義不然。如偈曰。


  與體無體異  何處有解者


  釋曰。解者無體。偈義如是。外人復言。我有異門作此分別如是解者。與彼有體無體不相似故。論者言。彼不相似體是一物有二分者。是義不然。以相違故。觀亦不立。彼無可驗令人信知。如是虛空諦觀察時不應道理。如偈曰。


  是故知虛空  非體非無體


  非所相能相  餘五同虛空


  釋曰。如遮虛空無有毫末令人信受。餘五亦然。如偈曰。


  先地等無有  微毫相可得


  釋曰。彼地水等亦應如是廣分別說。乃至偈言非體非無體非所相能相應當同作如虛空遮。云何名界。藏義是界義。如彼金界。彼虛空等能爲憂苦等藏義故。複次無功用自相持義是界義。說彼界者。爲教化眾生憐愍故。說彼佛語者。世諦所攝。第一義中界無體也。入亦不成。以界有故。所欲不破。復有人言。若第一義中一切句義皆撥無者。此是路伽耶陀法邪見所說。與佛語相似。此應棄捨。以非佛語故。論者言。汝起過增翳不真發毛蚊蚋蠅等妄作遮故。是義云何。我說遮入有者。遮有自體。不說無體。如楞伽經中偈曰。


  有無俱是邊  乃至心所行


  彼心行滅已  名爲正心滅


  釋曰。如是不著有體。不著無體。若法無體。則無一可作故。又如偈曰。


  遮有言非有  不取非有故


  如遮青非青  不欲說爲白


  釋曰。此二種見名爲不善。是故有智慧者。欲息戲論得無餘樂者。應須遮此二種惡見。此復云何。若三界所攝。若出世間。若善不善及無記等。如世諦種諸所營作。彼於第一義中。若有自體者。起勤方便作善不善此諸作業應空無果。何以故。以先有故。譬如先有。若瓶衣等如是樂者常樂。苦者常苦。如壁上彩畫形量威儀相貌不變。一切眾生亦應如是。複次若無自體者。彼三界所攝。若出世間善不善法起勤方便則空無果以無有故。如是世間則墮斷滅。譬如磨瑩兔角。令其銛利終不可得。是故偈曰。


  少慧見諸法  若有若無等


  彼人則不見  滅見第一義


  複次如寶聚經中。佛告迦葉。有者是一邊。無者是一邊。如是等。彼內地界及外地界皆無二義。諸佛如來實慧證知得成正覺無二一相。所謂無相。又如上金光明女經。文殊師利問善女人言。姊云何觀界。女人答言。文殊師利如劫燒時世界空虛無一可見。又如偈曰。


  世間如空相  虛空亦無相


  若能如是知  於世得解脫


  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六界品竟。


般若燈論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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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觀染染者品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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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次一切法空。何以故。彼染染者。嗔嗔者等。本無自性。欲使了知無自性義。有此品起。有人言。第一義中有陰入界。何以故。婆伽婆說彼爲染污過惡因故。若此非有。佛則不說彼爲染因。譬如龜毛。云何驗知。經中偈曰。


  染者不知法  染者不見法


  若人安受此  名爲極盲暗


  釋曰。如染染者。乃至痴等盲暗亦然。是故當知。有彼陰等。論者言。彼陰等行聚增長染因過惡顯現。如是染者及彼染等。於世諦中如幻焰夢乾闥婆城。非第一義。如是諦觀汝此分別爲欲染。先有染者爲染者。先有染爲染及染者。此二俱時三皆不然。如偈曰。


  若先有染者  離染染者成


  釋曰。染是愛著異名。若染者離染彼名染者。此則不然。何以故。如熟無果。云何名熟。如偈曰。


  因染得染者  染者染不然


  釋曰。若各別異此是染法。此是染者。是則離染。亦名染者。又染者起染終無得義。云何驗知。非無染體得名染者。以有觀故如染自體。複次阿毗曇人言。如我偈曰。染污名遍因自地中先起。是故染者得爲染因。阿毗達磨相義如是。論者偈曰。


  染者先有故  何處復起染


  釋曰。如無染人後時起染乃名染者。若彼染者。先已得名說此染者復起於染無如此義驗無體故。義意如是。複次猶如調達相續中染彼調達染者不作證因。何以故。以染者故譬如耶若達多。外人言。別不別相續染非因故染者門作成已復成過。亦譬喻無體。及違義故。論者言。彼說不善不別相續染非因故。染者門作非成已復成過。彼別相續染及染者亦應同遮。亦非譬喻無體所成相似及遮異門非違義故。外人言。有所作因。謂他相續染者。亦爲染因故。譬喻無體。論者言。此不相應遮不共因故。此過非實。複次若汝定謂染者之先有染法者。是亦不然。如偈曰。


  若有若無染  染者亦同過


  染者先有染  離染者染成


  釋曰。此復云何。若染者先有彼染法。此則有過。謂此是染此是染者。故有所染。故名之爲染。非所依。先有。譬如飯熟故。若汝欲得不觀染者。而有染法。此亦不然。如偈曰。


  離染者染成  不欲得如是


  釋曰。如熟不觀熟物起故此云何驗非染者無體而有染法。何以故。以有觀故。如染者自體。外人言。如父子二體。非一向故。此義得成。論者言。彼亦如是遮故無過。外人言。如先剎那起染已離而爲當起染剎那因是故無過。論者偈曰。


  有染復染者  何處當可得


  釋曰。如是別時起染剎那無間次生染者剎那此不可得。以染者不成故。如彼異熟是異熟。是異熟者。事則不然。如是過去起染剎那。立爲現在染者之因。義亦不爾。云何不爾。如調達染不爲調達染者之因。何以故。以其染故。譬如別相續染。複次鞞婆沙師言。我所立義無如上過。所以者何。彼染及染者同時起故無咎。論者言。此亦有過。汝今當聽。如偈曰。


  染及染者二  同時起不然


  如是染染者  則不相觀故


  釋曰。何因緣故起此分別。以觀無故而可分別。此是染者。彼爲染法此是染法。彼爲染者而不欲爾。此復云何。欲有觀故。此中立驗。彼染與染者無同起義。何以故。以有觀故。譬如子芽。複次鞞婆沙師言。汝出此因。有何等義。爲觀生故。名爲有觀。爲觀別語名爲有觀。若觀生故名有觀者。心心數法此恆相隨。亦同時起。共有因故。又如燈炷光明亦同時起。非一向故。若觀別語名有觀者。如牛二角亦同時起。一左一右。有別語故。現見如此亦非一向。論者言。是心心數及燈光等和合自在同時共起彼二牛角觀別語等。於世諦中欲令如此。第一義中皆不成故。汝所說過。我無此咎。複次染及染者。若一若異。同時分別。二皆不然。如偈曰。


  染及染者一  一則無同時


  釋曰。若言同時。即有二體。偈意如是。此中立驗。染及染者。不同時起。何以故。以一體故。如染者自體。若汝意欲染及染者。一體同時義則不可。以相違故。我今染與染者。別體同時。無如上過者。此亦不然。如偈曰。


  染及染者異  同時亦叵得


  釋曰。別體同時。無有此義。以驗破故。複次彼立別體而欲同時令他解者。驗無體故。此中立驗。染染者二不得同時。何以故。以有觀故。如染自體。複次今當更破別體同時。如偈曰。


  若別同時者  離伴亦應同


  釋曰。若汝意謂染及染者。此二同時而不欲令隨一離伴者。此中立驗。第一義中不欲令彼染及染者別體同時以有觀故。如因果二。複次余論師言。若汝別體欲得同時今處處別體彼彼同時。如馬邊有牛說爲同時。如是獨牛無伴。亦得同時。此如先答。義無少異。複次偈曰。


  若別同時起  何用染染者


  釋曰。染及染者。若同時起。是義不然。以其別故。譬如染及離染。複次偈曰。


  若染染者二  各各自體成


  何義強分別  此二同時起


  釋曰。若染及染者。我體各別。以體別故。則不相觀。複次若有所用此是染者染。此是染染者。有觀相貌說同時起。汝意爾耶。此說有過。何以故。如偈言。染及染者二。同時起不然。如是等同時起不應爾。有觀故。不即此法說同時起。以不異故若欲別體。同時起者。此亦不然。如偈曰。


  如是別不成  求欲同時起


  成立同時起  復欲別體耶


  釋曰。如是義者。長老應說。如偈曰。


  有何等別體  欲同時起耶


  釋曰。同時起者。有何等義。爲有別體。次第起故說同時起。爲無別體同時起耶。若言次第同時起者。是則不然。如染及離染。先已說過。若同時起者。此亦不然。以有觀故。如因果二。亦先已說。是故偈曰。


  由染染者二  同不同不成


  諸法亦如染  同不同不成


  釋曰。彼嗔痴等。若內若外。同以不同亦皆不成。如是第一義中彼染等不成故。如外人品初作如是。說陰等是有。以染污過患故者。彼因不成。又世諦說因及違義故。如先所說因過失故。品內所明染及染者無其自體。令他得解。此義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非染體。非離染體。如是受想行識非染體。非離染體。複次色受想行識非染體空。非離染體空。此是般若波羅蜜如是。色非嗔體。非非嗔體。亦非痴體。非非痴體。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此名般若波羅蜜。極勇猛色非染非淨。受想行識非染非淨。複次色非染法性。非淨法性。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此名般若波羅蜜。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染染者品竟。


釋觀有爲相品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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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次成立此品。其相云何。陰等諸法本無自性。惑者未知取相分別。今欲顯示令彼識知無自性義。有此品起。外人言。第一義中有是陰等有爲自體。何以故。以彼起等諸有爲相共相扶故。此若無者。彼有爲相無相扶義。譬如兔角。由起等諸相與陰等相扶因有力故。彼法不無。所謂有爲諸陰等也。論者言。汝說起等有爲相者。彼起等相爲是有爲。爲是無爲。外人言。是有爲也。論者言。今當次第分別此義。先驗起者。如偈曰。


  若起是有爲  亦應有三相


  釋曰。第一義中不欲令彼起等諸相是有爲相。何以故。以有爲故。譬如法體。外人言。起住滅體各有作用。是故欲令起等諸相是有爲相。論者言。此驗無體。唯有立義。故外人言。起住滅等各有功能。汝撥無者。義則不然。論者言。起等作相不可得故。又世諦中起亦非彼有爲法相。何以故。以起作故。如父生子。住亦非彼有爲法相。何以故。以住作故。如食持身。又有爲相非彼住作。何以故。以住作故。譬如女人。置瓶於地。滅亦非彼有爲法相。何以故。以破壞故。如棒破物。如是彼立起等有爲相者。此義不成。以因不成及與義相違有此過故。起非有爲。是故說起有爲相者。義則不然。複次若汝欲避先所說過成立起等是無爲者義亦不然。如偈曰。


  若起是無爲  何名有爲相


  釋曰。若起是無爲。而爲有爲相者。無如此義。以無爲自體無所有故。義意如此。複次第一義中起是無爲。而作有爲諸法相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以無爲故。譬如虛空。住滅亦爾。不復廣遮。複次若汝分別起住滅等是有爲相有所作者。爲是次第。爲復同時。二俱有過。何以故。若次第者。如偈曰。


  起等三次第  無力作業相


  釋曰。於誰無力。謂於有爲。複次欲得起等隨次第者。如法體未起。住滅二種。則無力爲相。以法體無故。又已滅之法滅則無體。起住二種。則於滅無力。又已起之法起則無力。又法體若住滅復無力。若謂住時無常隨逐者。是義不然。如百論偈曰。


  離住無法體  無常何有住


  若初有住者  後時不應故


  若常有無常  一切時無住


  若先是常者  復不得無常


  若無常與住  共法體同時


  有住無無常  有無常無住


  複次若謂起等諸有爲相同時有者。是亦不然。如偈曰。


  云何於一物  同時有三相


  釋曰。此相如是不同時有。語義如此。云何不有。謂彼一物於一時中有起住滅。義則不然。以畢竟相違故。複次經部師言。諸法各別有定因緣自在相續。於一時中當可起者。得自體時此名爲起。初剎那相續位此名爲住。先剎那不相似此名爲老。已起者壞此名爲滅。如是等決定有觀於一剎那同時有故。汝作方便與我作過者。我無此咎。論者言。是相續者。亦非實有。又有觀故。住分別者。是世諦三相。非第一義。汝言住時違住滅者。此不應然。以不免先所說過故。複次鞞婆沙師言。如先體未起者。於後得自體時。此名爲起。起者樹立。此名爲住。住者朽故。此名爲老。老者滅故。此名爲壞。由起等次第得不離有爲體。以是義故。彼相體成。如先所說。起等三次第無力作業相者。此爲不善。論者言。汝語非也。云何名相。謂與所相未曾相離。譬如堅相不離於地。及大人諸相不離大人。若言起等第一義中是彼有爲諸法相者。此義不然。何以故。有次第故。次第云何。如以泥團置於輪上。運手旋已如小塔形。次拍令平。次轉如蓋。後攏如圌。此諸位別。非彼瓶家有爲體相。起等諸相亦不離彼。有爲法者。假施設耳。真實起者。此中遮故。以云何遮。彼未起者。住滅無體故。若謂當來起時應有住滅。作此分別者。唯世諦言說不免。如先所說。過咎如是。起等諸有爲相次第同時彼體不成。因有過故。複次偈曰。


  若諸起住壞  有異有爲相


  有則爲無窮


  釋曰。若彼有異彼亦有異者。如是則無窮而不欲爾。複次若起等諸相更無相者。復得如先所說過失。如偈曰。


  無則非有爲


  釋曰。此義云何。如汝意欲有爲諸法非有爲相。以有爲故。如是起等。亦非有爲相。以是義故。第一義中不應分別起等諸相。若是有爲。若是無爲。如所說過。今還屬汝。複次犢子部言。起是有爲而非無窮。云何知耶。由此自體和合有十五法。總共起故何等十五。一此法體。二謂彼起。三住異。四滅相。五若是白法則有正解脫起。六若是黑法則有邪解脫起。七若是出離法則出離體起。八若非出離法則有非出離體起。此前七種是法體眷屬。七眷屬中皆有一隨眷屬。謂有起起乃至非出離。非出離體此是眷屬。眷屬法如是。法體和合總有十五法。起。彼根本起。除其自體能起作十四法。起起。能起。彼根本起。住等亦然。以是義故無無窮過。如我偈曰。


  彼起起起時  獨起根本根


  根本起起時  還起於起起


  阿闍梨言。汝雖種種多語。而於義不然。云何不然。如偈曰。


  若謂起起時  能起根本起


  汝從本起生  何能起本起


  釋曰。不如是生。以未起故。如前都未起時。外人言。根本起者。能起起起。如是起起能起本起。義正如此。論者偈曰。


  若謂根本起  能起彼起起


  彼從起起生  何能起起起


  釋曰。不如是生。以未起故。義意如是。外人言。彼根本起及以起起。此二起時。各自作業。是故無過。論者偈曰。


  汝謂此起時  隨所欲作起


  若此起未生  未生何能起


  釋曰。第一句謂根本起。第二句謂起起。第三句謂起時未起。第四句謂根本起無起功能。何以故。以未生故。亦起時故。譬如前未生時。又如當起法體。外人言。如共有因於法起時。及已起者。共起諸法有起功能故。非謂一向汝言起時故。因及未生故。因者此義不成。論者言。前染染者。中已遮。共起亦遮。彼因汝言非一向者說我有過。又言。無有無窮過者。此不能避。復有人言。有別道理。避無窮過。道理云何。如偈曰。


  如燈照自體  亦能照於他


  起法亦復然  自起亦起彼


  釋曰。以是義故。無無窮過。論者偈曰。


  燈中自無暗  住處亦無暗


  彼燈何所照  而言照自他


  釋曰。如是燈無毫末照用。因語意爾。複次此中立驗燈體。於彼第一義中不能自照。亦不照他。何以故。以暗無故。譬如猛熾日光。複次第一義中燈不破暗。何以故。以其大故。譬如彼地。以是義故。譬喻無體。外人言。燈初起時即能破暗。如偈言。如燈能破暗。謂自體作明能除外暗。義意如是。如先所說暗無故者。此因不成。亦譬喻無體。以燈及光義可得故。論者偈曰。


  云何燈起時  而能破於暗


  釋曰。云何破者。謂不能破故。語義如是。偈曰。


  此燈初起時  不到彼暗故


  釋曰。以起時故。譬如暗燈。外人言。智非智等。非一向故。論者言。汝執此義墮前成立分中攝故。如是亦遮。非非一向也。複次起時未生故。如未生子無所作業。燈亦如是。不能作明。複次如前偈說。云何燈起時而能破於暗。此燈初起時不到彼暗故者此中立驗。第一義中彼燈起時不能破暗。何以故。以不到故。譬如無明世界中間黑暗。複次第一義中燈不破暗。何以故。以不得所對治故。譬如彼暗。外人言。現見燈不到暗而能作明故。論者言。汝立此門增我破力。令我譬喻轉更明顯。故我無過。彼若如是今當觀察。爲如所見。爲復異耶。我亦不見燈不到暗而能除暗。若燈不到暗而能除暗者。是義不然。如偈曰。


  若燈不到暗  而破彼暗者


  燈住於此中  應破一切暗


  釋曰。燈破遠暗。汝既不許。近亦如是。云何能破。複次如偈曰。


  若燈能自照  亦能照他者


  暗亦應如是  自障亦障他


  釋曰。暗自他二不欲爾者。燈自他二豈欲得耶。複次此中立驗。第一義中燈於自他不壞所治。何以故。有能治故。譬如彼闇。如是燈體。自照照他。先已遮故。譬喻無體。是故外人引彼燈喻。成立起義。能起自他者。是則不然。以不免前無窮過故。複次若謂自起亦起他者。云何能起。爲已起起。爲未起起。若爾有何過。若未起起者。如偈曰。


  此起若未起  云何生自他


  釋曰。未起無生。以未生故。如前未生時。如是意者。先已分別。複次偈曰。


  此起若已起  起復何所起


  釋曰。由已起故。生於彼起。則無功用。如是觀察。汝言起者。能起自他義則不爾。以不免前無窮過故。又彼起等成其無爲。以無爲故。彼諸起等非有爲相。汝言相故者。因義不成。又復當問。說有起者。云何起耶。爲起時起。爲已起起。是皆不然。如偈曰。


  起時及已起  未起皆無起


  去未去去時  於彼已解釋


  釋曰。如彼已驗。此中亦應如是廣說。以第一義中起時不起。何以故。異世向前故。如欲滅時。複次若謂彼法少起少未起說爲起時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少起者。彼更不起。起無用故。若未起者。起亦不起。以未起故。譬如未來。外人言決定起者。來向現在。此名起時。論者言。如是義者。亦應觀察。如偈曰。


  由起時名起  此義則不然


  云何彼起時  而說爲緣起


  釋曰。彼起時者。爲有爲無爲。亦有亦無。此等過失。如上已遮。外人言。譬如有人善解劍術。起不善心行惡逆行。自害其母以爲隨順。汝亦如是。何以故。大仙爲彼聲聞獨覺說深緣起。以汝久習妄想行非法行。自破所欲害正道理。此執不然。論者言。汝不知耶。有惡見人撥無因果。破壞白法不肯信受。爲欲教化彼惡見人。洗濯不善垢穢義故。佛婆伽婆作如此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所謂無明緣行。諸如是等。爲世諦故。非第一義。如是意者。是我所欲。汝言自破所欲害正理者。此語不然。如偈曰。


  由諸法無性  自體非有故


  此有彼得者  如是則不然


  複次如佛說偈。若從緣生則不生。彼緣起者。體非有。若屬因緣此則空。解空者名不放逸。如是等諸經此中應廣說。由如是觀。若生未生。悉皆如幻。是故起時寂滅則無起相。如彼外人所說起時以爲緣起者。第一義中驗不成故。彼爲不善。復有人言。世間現見種種因緣各各果起。謂瓶衣等。更無異驗。勝現見者。如前偈說。起時及已起未起皆無起者。此不相應。以戒等起故。論者言。彼戒等聚隨順功德。誰能違者。而是世諦非第一義。彼如是等。爲舍執著。爲實義故。有此論起。是故無過。若汝意謂瓶衣有起者。亦是世諦非第一義。我所欲者。若瓶若衣現起可得。非彼未起。若已起者。有起不然。瓶衣等起。未起起故。如此執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若瓶未起安立妄覺。緣彼瓶名謂有瓶起。如是意者此但世諦安置妄覺。以瓶未生不可得故。複次鞞婆沙師言。三世有故。彼瓶等起。我義如此。論者言。此亦不然。如偈曰。


  隨處若一物  未起而有體


  釋曰。一物者。或瓶衣等。若於諸緣。若和合中。及於余處。體先有者。偈曰。


  已有何須起


  釋曰。彼若已有起。則無用故。爲是因緣。偈曰。


  體有起無故


  釋曰。以此義故。先起有體者驗起。則無有體起者立義有過。複次執時異者。說如是言。諸法有體。云何驗知。來現世故此執不然。何以故。若來現在則破現在。如是體異相異及位異者。如先過失。皆以此答。複次僧佉人言。諸法體有。可顯了故。我無過失。論者言可顯了者。先已遮故。此不相應。複次未起有體。云何可信。僧佉復言。以世攝故。如現在物。論者言現在物者。第一義中無自體故。汝譬不成。所欲義壞。複次雖無自體亦不壞世諦。以現在時色等諸法。猶如幻等。亦可得故。彼世諦中色等諸法但假施設。應如是知。偈言起時及已起未起皆無起。如是等。先雖已答。今當更說。如偈曰。


  若謂起起時  此起有所起


  釋曰。彼意若謂起於起時能有所起。此執不然。有過失故。如偈曰。


  彼起能起作  何等復起是


  釋曰。彼起不然。以起作故。譬如父子起無自體。偈義如是。複次若如是說。更有異起能起。此起是亦有過。得何等過。偈曰。


  若起更有起  此起無窮過


  外人言。不起起故。無無窮過。我欲如是。論者偈曰。


  若起無起起  法皆如是起


  釋曰。法既不爾。起亦應然。是故不應強作分別。複次此有起者。若有體若無體。若有無體。起悉有過。如偈曰。


  有體起無用  無體起無依


  有無體亦然  此義先已說


  釋曰。何處先說。如觀緣品中偈說。非有亦非無。諸緣義應爾。又如偈言。非有非不有。非有無法起。如先已遮。不復更釋。複次如偈曰。


  若滅時有起  此義則不然


  釋曰。以滅時故。譬如死時。外人言。未滅時起。是故無過。論者偈曰。


  法若無滅時  彼體不可得


  釋曰。以彼體相不相應故。如虛空花。偈意如是。外人言。住非一向故。論者言。彼亦無常隨故。未滅時不成。我無過咎。如前廣說。外人言。有如是起。彼所起法有故。此若無者。彼所起法則不得有。如用龜毛爲衣。二皆無體以起成故。住法則有。是故如所說。因起非無體。論者言。起無體故所起不成。雖世諦中說有此起。第一義中則無住相。今問此體。爲未住體住。爲已住體住。爲住時體住。第一義中。三皆不然。如偈曰。


  未住體不住  住體亦不住


  住時亦不住  無起誰當住


  釋曰。第一句者。由非住故。譬如滅。第二句者。以現在世及過去世二世一時不可得故。住義則空。第三句者。離住未住更無住時。有者不然。廣如前破。第四句者。無一物起無一物住。偈意如是。複次第一義中無一物體起相可得。從前已來廣引道理。令人解了起既不成。誰爲住者。由此義故。汝先說言所起之法起有因者。此皆不成。複次如偈曰。


  滅時有住者  是義則不然


  釋曰。以相違故。若相違法。則不同時。如烈日光。不與暗並。偈意如是。外人言。彼未滅時。體可得故。論者偈曰。


  若法無滅時  彼體不可得


  釋曰。以諸有爲法無常隨逐故。複次彼體不可得。何以故。無滅時故。如虛空花。偈意如是。複次若汝意謂已起剎那住相有力。當於爾時法體不滅。亦不是常。以住無間次即有老無常隨逐故。此執不然。何以故。若此色等住相用時無無常者。後時亦無。無常隨逐。如火處無水。火於後時亦不作水。住義亦然。外人言。世間現見法體滅盡。云何言無。論者言此應觀察。汝見滅者。是滅與體。爲恆相隨。爲各別處。若與相隨即無住義。若在別處。體無滅時。既無滅時。體不可得。二俱不然。複次有聰慢者。或如是言。譬如有人先無佛體後時得佛。住亦如是。先雖無滅後時滅者。竟有何咎。此執不然。何以故。無佛體者。謂無一切智相用。凡夫智後時得佛者。無如此義。於世諦中此方便語。亦不成立。如是斷煩惱障及彼境障。最後剎那智相起時。說名得佛。彼智與佛體無差別。如汝所言。無實道理。如是老住。若一若異者。亦同此過。由此不成故。阿闍梨偈曰。


  彼一切諸法  恆時有老死


  何等是住法  而無老死相


  釋曰。若有起者。隨是體處。有住可見。起可得成。今則不爾。是故彼立因義不成。複次汝等欲得彼住住者。爲住能自住。爲假異住住。二俱不然。如偈曰。


  住異住未住  此義則不然


  如起不自起  亦不從他起


  釋曰。云何起者。自起不然。如前說偈。此起若未起。云何得自生。若已起能生。生復何所起故。云何不從他生。如先偈言。若起更有起。此起無窮過故。住亦如此。偈曰。


  此住若未住  自體云何住


  此住若已住  住已何須住


  住若異住住  此住則無窮


  住若無住住  法皆如是住


  釋曰。此二偈是釋義偈。非論本偈。前遮自住住。如遮自體起。後遮他住住。如遮從他起。應如此知。是故當知。住無自體。如汝先說。有如是起。彼有體故。法有體者。此因不成。外人言。第一義中有此起住。何以故。共行諸法彼體有故。此若無者。彼共行法體應不有。譬如馬角由起住有故。彼共行滅有。是故第一義中說因力故。起住是有。論者言。滅亦如是。謂此體已滅未滅滅時。欲令有滅者。一切不然。如偈曰。


  未滅法不滅  已滅法不滅


  滅時亦不滅  無生何等滅


  釋曰。第一句者。以滅空故。譬如住。第二句者。如人已死。不復更死。第三句者。離彼已滅及未滅。法更無滅時。有俱過故。是故定知滅時不滅。複次第一義中滅時不滅。以世傳流故。如當起法來現在者。第四句者。其義云何。一切諸法皆不生故。言無生者。生相無故。無生有滅。義則不然。如石女兒。如是彼欲起者及不起者。於一切時有滅不然。複次法住無住彼分別滅。二俱不然。如偈曰。


  法體若住者  滅相不可得


  釋曰。以住故無滅世間悉解。若汝言無住有滅無過失者。是亦不然。如偈曰。


  法體若無住  滅亦不可得


  釋曰。以無住故如彼滅相。複次此法爲當即住此位滅耶。爲住異位滅耶。外人言。此言何謂。論者偈曰。


  彼於此位時  不即此位滅


  彼於異位時  亦非異位滅


  釋曰。不即此位滅者。以不捨自體故。譬如乳住乳位亦不於彼異位時滅。何以故。此中說驗。第一義中乳不於彼酪位時滅。以彼異故。如異瓶等。復有人言。有如是滅。依止體故。譬如彼熟。論者偈曰。


  若一切諸法  起相不可得


  以無起相故  有滅亦不然


  釋曰。諸法不起如前已說。未熟已熟此執不成。譬喻無體。複次汝言滅者爲有體滅耶。爲無體滅耶。二俱不然。如偈曰。


  法若有體者  有則無滅相


  釋曰。以相違故。譬如水火。由如是故。偈曰。


  一法有有無  於義不應爾


  複次偈曰。


  法若無體者  有滅亦不然


  如無第二頭  不可言其斷


  釋曰。偈譬喻者。以其無故。以此無體驗有滅者。是義不然。法體壞故。複次汝等若言第一義中有彼滅相及隨滅者。爲是自滅。爲是他滅。二俱不然。如偈曰。


  法不自體滅  他體亦不滅


  如自體不起  他體亦不起


  釋曰。自體起者。此不相應。如前已說。此起若未起。云何能自生。此起若已生。生復何所起。他體起者。如偈言。此起若異起。起則無窮過故。起既如此。滅亦類然。滅類偈者。此滅若未滅。云何能自滅。此滅若已壞。滅復何所壞。此滅若異滅。滅則無窮過。滅若無滅。滅法皆如是壞。此釋義偈應知。如自他起前已廣遮。自他滅者。類同起破。有人言。得壞因時壞法方壞者。應如是答汝立壞因。是義不然。何以故。彼法非是。此法壞因。以彼異故。譬如餘物。品初已來。廣遮彼說。如是起住。以第一義中起因不成。譬亦無體。若世諦中說因譬喻者。違汝義故。如前立驗。已廣分別道理自在故。如偈曰。


  起住壞不成  故無有有爲


  釋曰。如外人所說。有彼陰等諸有爲法。以有爲相和合故者。彼爲已破。復有人言。第一義中有彼牛等諸有爲法。何以故。以角犎垂[古*頁]等相有故。此亦應遮。汝立此等有爲相者。爲更有相。爲更無相。若更有相。此角犎等則非牛體有爲相也。何以故。以有相故。譬如牛實。廣如前破。若更無相者。以無相故。此等諸相自然不成。以能相無力故。所相亦無。又有相者。相無窮過。此等一切如先廣遮。復有人言。第一義中有是有爲。何以故。有待對故。此若無者。應無待對。如石女兒。以彼有爲無爲二法相待由此因故。第一義中有是有爲。論者言。若有爲法得成立者。除有爲故。可說無爲。彼有爲法。如理諦觀體不可得。是故偈曰。


  有爲不成故  云何有無爲


  釋曰。如兔角無生。於世諦中亦不作實解。應知此意。以是義故。因等無體。若爾云何分別有諸相等。爲世諦故。如偈曰。


  如夢亦如幻  如乾闥婆城


  說有起住壞  其相亦如是


  釋曰。諸仙知彼有爲起等。能生覺因。開實知見。如彼智人所說起等。是我所欲。由無智者覆慧眼故。於無實境起增上慢。如夢中語說彼諸法起住滅等。此由染污熏習。各執異因分別三種。謂有實義。爲示彼故。說夢幻等三種譬喻應知。有人言。起等是有。何以故。現前覺取故。譬如色。又作者有故。亦相續同取故。如是說者。此執不然。何以故。非一向故。爲開示彼。如其數量說夢等譬喻應知。複次佛婆伽婆。見真實者爲聲聞乘對治惑障故。作如是說。色如聚沫受喻水泡。想同陽焰。行似芭蕉。識譬幻事。此意欲令知我我所本無自性。猶如光影。亦爲大乘對治惑障及智障故。說有爲法本無自體。如金剛般若經說。一切有爲法。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欲令他解有爲無體。是此品義。是故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中說。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非有爲非無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若色受想行識非有爲非無爲者。此是般若波羅蜜。又如楞伽經說。有爲無爲無自體相。但彼凡夫愚痴妄執分別有異。猶如石女夢見抱兒又如金剛般若經說。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有爲相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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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觀作者業品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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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次空所對治。欲令驗知陰無體義。有此品起。有人言。第一義中有陰入界。婆伽婆說。以此爲因。起作者作業故。此若無者。佛不應說與彼爲因有作者及業。譬如馬角。由有作者及作業故。修多羅中說是偈曰。


  應行善法行  惡法不應行


  此世及後生  行者得安樂


  釋曰。如此經中說有作者及以作業。彼業有三種。善不善無記。彼善業者。分別有四。一自性。二相應。三發起。四第一義。不善亦爾。無記四種。謂報生。威儀。工巧。變化。是故如所說因有勢力故。第一義中陰等是有。論者言。若汝欲得第一義中以彼爲因。知有作者及以作業。說此爲因者。此義不成。若世諦中欲得爾者。則譬喻無體。如此無體。第一義中婆伽婆說。以彼爲因有實作者及有作業。如此解者。於義不然。如其不然。應如是觀。今此作者爲有實無實。亦有無實。能作業耶。業亦如是。有實無實。亦有無實。爲作者所作耶。此皆不然。如偈曰。


  若有實作者  不作有實業


  釋曰。若彼作有。則作者有實與作相應。業亦有實。由翻此義二皆無實。彼無實者亦不能作。如偈曰。


  若無實作者  不作無實業


  釋曰。所作名業。能作名者。此中先觀立有實者。如偈曰。


  有實者無作


  釋曰。若汝意欲不觀作業有作者體。若定如此則無作業。作既無體。則作者不成。複次有實無作者。此言何謂。立喻驗釋有實作者。彼五取陰但假施設。又如外道所計。提婆達多名若善業。若不善業。複次第一義中調達相續不能作業。何以故。以作者故。譬如耶若達多。複次若有實作者。非假施設。如食糠外道我爲作者。如彼意欲。此義不然。爲彼執故。此中立驗。第一義中彼調達我不能作業。何以故。以物故。譬如業。複次第一義中彼業亦非提婆達多相續我作。何以故。以業故。譬如餘物。複次若彼外人作如是意。汝此立義有何所以。如提婆達多彼相續業爲是他作耶。爲當無作耶。二俱不然。何以故。若他作者。汝立義破。若無作者。則譬喻無體。論者言。彼執不然。何以故。耶若達多彼相續業。提婆達多我不作故。由如是義。立譬得成。彼如是說。不觀作業有實作者虛妄分別。於義不然。以作者無體故。如偈曰。


  業是無作者


  釋曰。業亦如是。不觀作者自然而有。由無作者。作是業故。若彼分別業有實者。業即無作。有此過失。又作者及業互不相觀。世無能信。是故彼二必相因待。應如是知。此中立驗。第一義中提婆達多相續作者不作提婆達多定業。何以故。以有觀故。譬如耶若達多。複次第一義中提婆達多相續作者不作調達定受報業。何以故。觀作者故。譬如耶若達多相續作業。複次今更立義。遮前所說。如偈曰。


  業及彼作者  則墮於無因


  釋曰。此後半偈欲顯業及作者墮無因過。此義云何。謂業離作者故。作者離業故。互不相待故墮無因。以無因義開示他者。一切世間所不能信。複次第一義中提婆達多相續不作提婆達多業因。何以故。以有觀故。譬如耶若達多。複次第一義中調達相續不作調達定報業因。何以故。觀作者故。譬如耶若達多相續作業。是故偈曰。


  無因義不然  無因無果故


  釋曰。云何名果。謂爲各各決定因緣力起。故名爲果。云何名因。謂近遠和合同有所作。由此有故彼法得起。是名爲因。如汝分別因則無因。果亦無果。觀無體故。是義不然。應知此意。複次若不相觀則無彼體。此執不然。無何等體。如偈曰。


  作及彼作者  作用具皆無


  釋曰。於世間中瓶衣等物亦有作者欲作彼業。若謂作者不觀業。業不觀作者。彼瓶衣等則不藉人工。善巧方便自然成就。又彼瓶等種種技因之所成就。彼勝分具。若不觀者具等亦無如是一切斫者斫具及所斫物亦皆無體。又如偈曰。


  法非法亦無  作等無體故


  釋曰。何故無有法非法二。彼法非法作者作具所成就故。又彼作者作具了故。法與非法二亦無體。複次或有自部生如是心。諸行空故作者無體。彼作者空於我無咎。何以故。勝身口意自體能作。法與非法由如此義故我無咎。論者言。汝立因者。但有聚集饒益。於世諦中彼名作者。以觀法非法故。若無作者則無所觀業不成故。法等無體。汝不免過。以無相觀道理故。道理云何。如偈曰。


  若無法非法  從生果亦無


  釋曰。彼二爲因。從生爲果。人天等善道爲可愛。地獄等惡道爲不可愛。彼身根受用皆無自體。複次於善道中彼修行者。受戒習禪。三摩缽底。八聖道支正見爲首。離諸煩惱此義悉空。如是分別無實作者。無實作業。此諸過聚皆屬於汝。難可療治。知過失已應信作者及彼作業相觀道理。以是義故所說無過。以因有故。無實作者。無實作業。此執不然。此不然義。如先已說。複次或有人言。我立異門如是作者。亦有非有彼所作業。亦有非有。由此異門無如上過。論者偈曰。


  有無互相違  一法處無二


  釋曰。於一物體一剎那中。有及非有互相違故。二不可得。云何相違法。若是有云何非有法。若非有云何言有。猶如一火冷暖同時。世所不信。若汝意謂有實體故名之爲實。無所作故名爲不實。一物一時觀自在故。二義俱立無過失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彼二門者。前已遮故無過。相觀道理如後當遮。外人言。如耶若達多。亦有作者。亦無作者。汝立譬喻無體驗不能破。論者言。彼耶若達多自相續中無提婆達作者。作業分故。我意欲爾。非譬不成。是故無過。廣如前說。如是等分別。依止第一義中作者及業建立不成。複次有人言。我有作者無彼作業。是故無過。論者偈曰。


  有者不作無  無者不作有


  釋曰。此誰不作。謂作者業。何故不作。偈曰。


  此由著有過  彼過如先說


  釋曰。如上所說實不實門。第一義中無實作者作不實業。亦無實作者能作實業。此二句立義有別因及譬喻。廣如前說。複次偈曰。


  作者實不實  亦實亦不實


  不作三種業  是過先已說


  作業實不實  亦實亦不實


  非俱作者作  過亦如先說


  釋曰。此諸過失如前廣明。唯有立義爲差別耳。由如是觀。偈曰。


  緣作者有業  緣業有作者


  由此業義成  不見異因故


  釋曰。於世諦中。作者作業更互相觀。離此之外。更無異因能成業義。如是外人品。初已來說因立譬。義皆不成。及違義故。不免過失。複次或有人言。第一義中有陰入界。以彼取故。佛婆伽婆作如是說。爲遮彼故。偈曰。


  如業作者離  應知取亦爾


  釋曰。如先已遮。作者緣業。業緣作者。如是取緣取者取者緣取。第一義中不可得故。此義云何。由作者業二俱離故。彼取取者亦如是離。複次此中分別第一義中無實調達取者實取。何以故。以觀取故。譬如耶若達多。如是第一義中亦無無實取者取無實取。亦實不實取立義應知。複次第一義中無實可取爲實提婆達多取觀彼取者故。譬如耶若達多取。如是第一義中亦無不實取。爲不實取者取。亦實不實取。爲亦實不實取者取。立義差別。因及譬喻如先已說。如是不等分別亦應類遮。複次由業作者及取取者。第一義中以性離故。如偈曰。


  及餘一切法  亦應如是觀


  釋曰。何等余法。謂自他所解。若果若因。能依所依。能相所相。或總別等。如是諸法亦應觀察。果緣於因。因緣於果。此義得成。是世俗法非第一義。何以故。或有人謂第一義中因果等法皆有自體。今欲拔彼執著箭故。少分開示。非第一義中。乳實作酪。何以故。以觀果故。譬如經等。若言世間。悉見乳作於酪。汝說無者。即爲破壞世間所見。此執不然。何以故。我立義言非第一義。故我無過。或有人言。第一義中乳不作酪。而世諦中作。由此義故。汝譬不成。立義亦壞。若言諸法不作自果者。譬亦不成。何以故。彼一切法各有定因果故。論者言。汝語不善。何以故。初分別者非我所受。次分別者譬喻亦成。何以故。以此經等非彼酪因。前立義中已簡別故。非譬喻無體。複次僧佉人言。如我立義因中有果。因能起作無不作故。此若無者彼因則無。如龜毛衣是何等因。謂酪瓶等。是故有果。複次若無果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如乳中無酪。草中亦無彼求酪者。何故取乳而不取草。由彼取故。知因有果。又如乳中無酪。亦無三界。等是無者。何因緣故從乳因緣而生於酪。不生三界。由彼乳中不生三界。非一切物從一因起。是故定知因中有果。又若無者。何故決定如窯師見土堪作瓶者取以爲瓶。非取一切。由此功能。能有起作。知因有果。若無果者。因亦無體。終無一物無果有因。而無此事。是故當知。因有體故。彼果亦有。論者言。如汝立因。無不作者。非立義法。以是果故因義不成。汝言無果有因義則不爾。由有此故彼得成者。此於世諦中成。非第一義。以第一義中因及譬喻二皆無體。若物彼處有者。彼物不於彼處起故。如因自體。由此法體二種差別。彼義不成。有過失故。如破初因。彼取乳等諸因亦應以此道理答遣。複次如毗婆沙師所執因中無果而因能起果者。此因無力。亦不能起作彼無體故。譬如兔角。又如犢子兒。執果有非有。皆不可說。而因能起作如此意者。於世諦中作者因成。第一義中若因若果。有及非有。皆不可得故。我無過。複次異僧佉人言。因中果體不可得者。由果細故。此執不然。何以故。因中無粗故。粗先無體後時可得者。即是因中無果。汝立義破。若汝意欲細者爲粗。是亦不然。何以故。不見細者轉爲粗故。後時粗果與細相違。法體顛倒。立義過故。複次異僧佉人言。因作果者。是義不然。由了作故。應如是問。此了作者。其相云何。彼答如燈了作瓶等。此執已如觀緣品破。複次第一義中燈不了作彼瓶衣等。何以故。以眼取故。有礙故。色故。觸故。說故。因等譬如土塊。複次異僧佉言。果若未起及已滅功能自體有不名爲了。是故我說有如是果。而言因能作果者。此云何作。謂因自體轉爲果體。語意如此。論者言。若汝過去未來受爲因者。依止不成。若謂現在受爲因者。則無譬喻。彼果不成。有此等過。又汝因果不異。若不異者。則此非彼因。以不異故。如因自體。以非因故。因義不成。因不成故。法自性壞。立義過故。現在果者。亦無實體。以無起故。彼有不成。譬喻無體。如是諸不異門亦應隨所執破。已說實因不能作果。於世諦中若無因者。亦不作果。以彼無故。如無龜毛不可爲衣。如是若無果者因亦不作。此立義有異。因喻同前。彼半有半無執者。二俱過故。亦如先說。複次自部及鞞世師等言。因有果無。此因能作。以未起無果。我不受故。如虛空華。已生果者。因無力用。未生果者。因有功能。由如此義。因中無果。論者言。如汝立因未起無果我不受者。此意云何。汝爲現見故不受耶。爲立驗故不受耶。爲一切量不受耶。如是分別因義不成。立因有過。非一向故。彼未起果有故者。此驗不能令他信解。汝言無果起者。此無果起。無譬喻故。云何可知。複次第一義中乳不生酪。何以故。以觀因故。譬如絹起。複次泥實名求那假瓶名求泥。第一義中泥不成瓶。何以故。觀求泥故。譬如餘物。複次第一義中垂[古*頁]等相非牛體相。何以故。以觀體故。譬如馬相。複次別名阿婆也婆。總名阿婆也毗。第一義中無實經等成絹。何以故。以觀阿婆也毗故。譬如餘物。如是作者及業無自體性。品義如此。是故得成。如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非作者使作者。如是受想行識亦非作者使作者。若色至識非作者使作者。此是般若波羅蜜。又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舍利弗言。婆伽婆。無作是般若波羅蜜。佛言。作者不可得故。又如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非善。非不善。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若色至識非善非不善。是名般若波羅蜜。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作者業品竟。


釋觀取者品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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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次爲令諦觀取者無體。有此品起。如偈曰。


  眼耳等諸根  受等諸心法


  此先有人住  一部如是說


  釋曰。一切自部皆無此執。唯有婆私弗多羅立如是義。眼等諸根。受等心法。此若有者。則有先住。道理如是。若不爾者。偈曰。


  若取者無體  眼等不可得


  以是故當知  先有此住體


  釋曰。我見有是取者先住。何以故。以取者故。由此取者可得故。在諸取先住。譬如織者在經緯前。複次取者之先有眼等取。何以故。以有取故。如竹篾等。如是取及取者二俱得成。以是義故。我先說言第一義中有是陰等取及取者。婆伽婆說不可破壞。論者偈曰。


  若眼等諸根  受等諸心法


  彼先有取者  因何而施設


  釋曰。眼及受等以無體故。異取更無一物可得有。何取者而施設耶。如是彼於爾時不有。以取無體故。此中立驗。眼等取前無彼取者。何以故。以施設故。如經絹等。是故取者不成。由取者不成故。因義則壞。由因壞故。彼經絹等譬喻無體。以第一義中取及取者體不成故。複次有異婆私弗多羅言。如先生天上。生天業盡天上取者得如是住。後取人等諸陰故。彼取者阿含得成。論者言。彼生天者。天上取體天施設故。又汝總說阿含。無別驗故。令生疑惑。不應定信。如偈曰。


  若無眼等根  先有彼住者


  亦應無取者  眼等有無疑


  釋曰。汝意如是。義則不然。何以故。若不觀取者。眼等諸取體則不成。此意如是。若此二法互不相觀。如此次第義不應爾。所謂此是眼等諸法取。此是調達名取者。此是調達名取者。此是眼等諸法取。由此偈曰。


  或有取了人  或有人了取


  無取何有人  無人何有取


  釋曰。或有取了人者。謂眼等諸法。或有人了取者。謂見者聞者。由取取者。更互相觀。世諦中成非第一義。後半偈者。由彼無體。彼因過失汝不得離。複次婆私弗多羅言。汝今何故自生分別言有先住。在彼眼等諸根之前。後還自破。我等法中亦作此說。如偈曰。


  一切眼等根  先無一人住


  釋曰。無一人住者。謂彼眼等一一根。先各有人住。何以故。偈曰。


  由彼眼等根  異異了彼異


  釋曰。眼等者謂耳鼻舌身受等。由眼至受各各有異。故得說言。此是見者。此是觸者。由觀異取故。彼取者得。成汝言因。不成者。無如此義。論者偈曰。


  若眼等諸根  先無一住者


  眼等一一先  彼別云何有


  釋曰。由諸外道一一取先立有取者。謂眼耳等先各有人住。是義不然。何以故。若不觀眼等取者無體故。此意如是。由前立驗。眼等取先一一取者。義亦不成。複次汝若定執有彼取者。今當問汝。爲此見者。即是聞者。乃至受者。爲見聞者。乃至受者。各各異耶。若受先說者。是義不然。如偈曰。


  見者即聞者  聞者即受者


  一一若先有  是義則不然


  釋曰。彼如是說則同外道。此義云何。外道所說彼身根處積聚法者。如草土成舍。而有別人於中受用。如是人者。不可識知。謂見者等。此義不然。何以故。彼一體故立義有過。複次非第一義中彼見者體不異聞者。何以故。聞者故如別體聞者由相續異故。見聞不同。汝言體不異者。此立義過。複次見者欲見不觀。於眼色應可得。何以故。不異聞者故。譬如聞者。由與聞者不異驗故。不觀於眼。彼色可得。若其不爾。見者異法。此皆不成。立義過故。復有異僧佉言。我若是一丈夫則墮余根去過如歷諸窗牖。由彼處處眼等爲因起色等覺。以我既不遍則有別方所。若不依彼眼等諸根。則見聞者等皆不得成。由我遍故。則不至余根。是故無過。論者言。汝立因者有大過失。由一一根中皆先有我。是義不然。何以故。道理無有如此我故。若人慾得異陰入界。有一丈夫爲見者等。論主教彼如先觀入品遮。當如此解不復廣釋。或有欲避如先過失說有取者。其相云何。彼謂見者聞者各各差別。而是一我。如此執者。是亦有過。如偈曰。


  若見聞者異  受者亦差別


  釋曰。如汝分別得何等過。今當示汝。如偈曰。


  見聞者不同  是我則多體


  釋曰。若世間物異彼物者。則彼此俱有。以其異故。如瓶缽等。見聞者異亦復如是。由見聞者異故。嗅嘗觸者亦各差別。以是義故。於一相續中有無量我。而不欲爾。是故第一義中見者聞者有別相續。此異不然。此中說驗。見者取者不異聞者。以彼取者因果合有故。如見者自體。複次如前偈言。見者聞者異。此言見者爲緣則聞者可得。以如是義我成多體。又過去時等各差別故。複次此中說驗。第一義中取者無體。何以故。以緣起故。如取自體。複次第一義中調達眼等不名調達取者之取。何以故。以眼等故。譬如耶若達多眼等自體。是故取者及取。二皆不成。以不免前過故。婆私弗多羅言。取及取者。若一若異。俱不可說。是故無過。論者言。可說有故。豈非過耶。複次於一身根聚。若果若因諸聚食者。我則無量。而不欲爾。以是故我則不一。此義得成。以識別故。如多相續見者不一多我得成。複次有異人言。有如是取。如佛所說。名色緣六入。彼色是四大爲取者取。是故有實取者。由六入具足次生受等。非眼等先有。彼取者因施設故。譬如瓶等。此是如來所說道理。汝違此理。是故汝先所立義破。論者偈曰。


  眼耳及受等  所從生諸大


  於彼諸大中  取者不可得


  釋曰。由彼取者。無實體故。依第一義名色位中取者無體。然世諦中名色爲因施設取者。是故不違阿含所說。以彼眼等及大唯是聚故。汝立取者。爲因此義。不成有過失故。如理諦觀。彼無實體。如偈曰。


  眼先無取者  今後亦復無


  以無取者故  無有彼分別


  釋曰。眼等諸取取者不然。彼異取故。如別相續四大取者。如是驗知前不可得。以實體不成故。譬如四大實體。由第一義無故。取及取者一異俱壞。一異不成故。彼分別滅。云何滅耶。以無實有故。有分別滅。因施設故。無分別滅。複次汝立有故。欲令我解。我於第一義中驗無體故。有分別滅。有既滅故。無亦隨滅。如婆伽婆楞伽經中偈曰。


  以覺觀察時  物體不可得


  以無自體故  彼法不可說


  如前人言。有取取者。彼皆不成。取爲因過。已如上說。取及取者皆無自性。故有此品。以是義故。此證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中說。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無見者使見者。受想行識無見者使見者。若色至識無見者使見者。此是般若波羅蜜。複次色無知者見者。受想行識無知者見者。若色至識無知者見者。此是般若波羅蜜。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取者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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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觀薪火品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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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次前品已遮取及取者。除其執見。今復令解不一不異緣起法故。有此品起。外人言。第一義中有取取者。何以故。由此二法互相觀故。譬如火薪。云何知耶。如佛所說。第一義中有陰等取及以取者。此因成故。我義得立。論者言。總遮起故。薪火亦遮。汝今未悟猶言有實。如觀陰品說。若離色因。色不可得。因亦如此。雖先已破。今當復遮。汝應諦聽。此遮方便火薪二種欲令有者。爲是一耶。爲是異耶。若爾有何過。薪火一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如偈曰。


  若火即是薪  作者作業一


  釋曰。由彼地等譬喻無故。此不相應。有人言。四大是薪。暖界是火。復有人言。彼諸大中暖界增起故名爲火。論者此中更方便說。第一義中薪火二事不爲一體。何以故。作者作業故。譬如斫者所斫有異。火爲作者。燃爲作業。以作者業異故。薪火不爲一。複次若火即是薪作者作業一。若定爾者。汝不應言是薪是火。薪外有火者。一體義壞。以不暖不燒火即無用。法體無別故。立義有過。汝言薪火一者。是義不然。複次薪火異者。是亦不然。何以故。如偈曰。


  若火異於薪  離薪應有火


  釋曰。以其異故。譬如餘物。而不欲爾。此中說驗。第一義中火薪不異。何以故。以有觀故。如薪自體。如是第一義中火薪不異。何以故。以有觀故。如火自體。若言火薪別物。皆有相觀。一切有觀故。因非一向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彼一切等觀義相似亦同遮故無過。若定欲得火薪異者。有過失故。如偈曰。


  如是常應燃  以不因薪故


  釋曰。不觀薪故。彼應常燃。縱無薪時。火亦不滅。以其異故。又幹薪投火亦無焰起。義皆不然。如偈曰。


  復無燃火功  火亦無燒業


  釋曰。無可燒相業無體故而不欲爾。何以故。幼男小女盡知有因。皆欲有業故。此中立驗。第一義中火薪不異。何以故。以有因故。有起作故。有業故。如薪自體廣如前說。薪門亦爾。以薪爲燃因。有起有業。皆同火說。是故非因。譬喻不成。若汝意謂火正燃時名爲薪者。是亦不然。如偈曰。


  若火正燃時  汝謂爲薪者


  彼時唯有火  誰是可燃薪


  釋曰。於世諦中。未燃時名薪。正燃時名火。以薪是火緣。於正燃時唯說火故此起亦唯聚。唯是獨自故能爲燒煮照明果因故說爲火。第一義中起不可得。先已遮故。複次若汝意謂四大齊等。火界不增。說名爲薪。或說三大名之爲薪。彼三或四是其所燒。火亦如是。大聚和合故說爲火。如是說者。今當立驗。第一義中火不燒薪。何以故。以其大故。譬如水大。如是色故。有故。粗故。色陰所攝故。外故。有生故有因故。如是因驗此應廣說。如彼意謂第一義中火能燒者。是則不然。複次如前偈說。彼時唯有火。誰是可燃。薪者唯是何義。謂唯大積聚故。起別觀故。於世諦中說爲薪火。汝謂於正燃時說爲薪等者。是義不然。問曰地等和合中。有火能燒故。汝立喻者。此喻不成。答曰。成立相似者彼亦同破地等自相我引爲喻。汝言喻不成者。我無此過。以第一義中遮故。不壞世間所解故。複次鞞世師言火薪微塵我之一分。此一分塵與後塵合。此業作和合依止二塵。彼二微塵和合起作名陀臘脾(毗佉反唐言實)。如是三塵已去漸次起已作光明故。名爲火陀臘脾。如是薪塵與薪塵合。彼薪火二更互相觀。以相觀故。得成因果。論者言。彼亦如前偈說。若火異於薪。離薪應有火。如是等執。前已廣遮。此中應說。複次非第一義中火作光明。何以故。以其大故。譬如余大及遮彼起第一義中火大微塵不能起作火陀臘脾。何以故。以微塵故。如余微塵。問曰。汝前立義有何所以。爲起余塵。爲都無起。若起余塵立義則壞若都不起。則譬喻無體。答曰。汝語不善。如先分別。非我所欲。後分別者。譬喻亦成。何以故。如火微塵不能起火。地等諸塵一一皆爾。複次第一義中彼火微塵不能起火。何以故。以異故。譬如水。如是作故。壞故。起故等諸因。此應廣說。複次僧佉人言。如我立義彼薩埵(唐言明相)遏邏闍(唐言塵)諸觸色增時說名爲火若多摸(唐言暗)增時說名爲薪是故定以薪爲火因。以薪爲因故。觀薪說火。論者言。彼亦有過。以第一義中暖非火體。何以故。以大故。如前譬遮。複次偈曰。


  若異則不到


  釋曰。若火異薪者異故則不到。譬如未到火薪。由作者喻火。作業喻薪。此二和合名爲作相。義正如是。複次偈曰。


  不到故不燒  不燒故不滅


  不滅住自相


  釋曰。由此火無因離薪得成故。則住自相。住自相故名之爲常。既無此義故。知火薪不異。若立異者。如先已遮。此應廣說。如後偈曰。


  此物共彼物  異者則不然


  外人言。若異不到者得如是過。如前偈言。異則不到。不到不燒等由異有到無如上過。云何驗耶。如女人丈夫異故。相到世間所解無能破者。如偈曰。


  然異於可燃  此二能相至


  如女至丈夫  如丈夫至女


  論者偈曰。


  若然異可然  此二相到者


  釋曰。汝意立異譬。彼男女縱如是者。則互不相觀。以薪火處同而起。到相復是異故。不相觀者可言我得因非一向。如偈曰。


  火薪既有異  則不互相觀


  釋曰。互不相觀者。此義云何。謂作者作業和合則空。如薪火異。意不欲爾。何以故。彼二無到故。汝說作者作業和合相異者。是義不然。執法別故。立義有過。何等過耶。汝說異故。而能相到。如男女者。二不可得。以異門不成故。非非一向因過。但彼外人自迷於義。智慧輕薄。作如是說。品初成立薪火一異。譬喻無故。二皆不成。外人言。第一義中有薪有火。何以故。互相觀故。此若無者。彼二相觀則不得有。譬如兔角。由有薪火更互相觀故。得說言此是火薪。此是薪火。以是義故譬喻得成。論者偈曰。


  若火觀於薪  若薪觀於火


  何等體先成  而說相觀有


  釋曰。若相觀者。爲薪先成。爲火先成。汝應分別。如是此二。無一先成。別相觀者。以第一義中觀不成故。因義不成。亦譬喻過。若汝言於世諦中立此因者。與義相違。又無譬喻。成立有過。若汝意謂彼薪先成故無過者。是義不然。如偈曰。


  若火觀薪者  火成已復成


  薪亦當如是  無火可得故


  釋曰。汝若定作如此分別者。火已先成。後觀薪故。此義云何。由薪不觀火薪先成故。語意如是。而不欲然。此中說驗。第一義中薪在火先。無如此義。何以故。以有觀故。如火自體前已廣說。外人言。若薪與火無一先成者。今薪火相觀一時而有。如牛左右角同時起故。此義得成。論者偈曰。


  若此待得成  彼亦如是待


  今無一物待  云何二體成


  釋曰。此謂火體相。彼謂薪體相。外人意欲薪火俱成。一一有故。此義不然。何以故。由彼自因更互相觀生不成故。語義如此。複次牛角喻者。亦如是問。彼二角中何等是左何等是右。世人所解由相觀故。第二得成。無如此義。複次如偈曰。


  若體待得成  不成云何待


  不成而有待  此待則不然


  釋曰。謂彼物。不成此無所待。語義如是。此中說驗。第一義中薪不觀火。何以故。火體不成故。如地水等。複次偈言不成而有待者。外人若作如此說者有過失故。云何過失。偈言此待則不然。以無待故。如虛空華。複次此待不然。何以故。薪體無故。譬如餘物火門。亦應作如是說。複次觀察彼者。如偈曰。


  無火可觀薪  薪非不觀火


  釋曰。薪不觀火薪體不成。如此道理如先已說。亦遮異體。彼別相續。異不成故偈曰。


  無薪可觀火  火非不觀薪


  釋曰。遮相待故及遮異體應知。複次偈曰。


  火不餘處來  薪中亦無火


  釋曰。遮異體故。及遮去實並薪火故。或有人言。無薪有火。或言有待。或言無待。二俱不成。何以故。若無薪體火無所依。依止無故。去則不成。薪中亦無火者。是義云何。由有起故。譬如識。複次已破薪火。余亦同遮。偈曰。


  如薪余亦遮  去來中已說


  釋曰。如第一義中已去未去。去時無去。已燒未燒。燒時無燒。義亦如是。何以故。以燒故。如火自體。諸如是等此中應說。複次如去者不去。未去者不去。離亦無去。今亦第一義中燒者不燒。未燒者不燒。離亦無燒。如是等驗。先已廣說。何以故。二作空故。無燒者故。二俱過故。譬如土塊。應如是說。複次如偈曰。


  即薪非是火  異薪亦無火


  釋曰。遮一體故。遮異體故。如其次第。先已解說。偈曰。


  火亦不有薪  火中亦無薪


  薪中亦無火


  釋曰。如有牛者。如水中華。如器中果。彼如是故火薪不成。譬喻無體。如品初立義。有取取者互相觀故。如火薪者。此譬無故。不免過失。薪火一異。遮無體故。由如此義根本不成。如偈曰。


  已遮火及薪  自取如次第


  一切淨無餘  瓶衣等亦爾


  釋曰。云何方便遮自取耶。此中立驗。第一義中彼自取二。不得一體。何以故。作者作業故。如斫者所斫。彼自及取亦不異體。何以故。以有觀故。亦餘物故。如取自體。取門亦應如是廣說。此復云何。第一義中取與自我不得異體。何以故。以有觀故。亦餘物故。譬如自我。如是第一義中調達之取。若成不成。不爲調達我之所取。何以故。以有觀故。亦以我故。譬如余調達我。複次第一義中調達之我。不取調達之取。何以故。以取故。如耶若取。如是調達之取。若成不成。不觀調達我。何以故。以取故。如耶若取。如是火薪我取次第已說。一切無餘者。法喻不成故。瓶衣等者。彼瓶等物。若果若因。總實別實。應如是知。云何驗耶。如瓶土二。第一義中不得一體。何以故。作者及業故。如斫者所斫。亦不異體。何以故。有觀故亦果故。如土自體。如遮薪火。色非色法。亦應類遮。此復云何。如佉陀羅樹。根莖枝葉與佉陀羅樹不得一體。何以故。斫一枝時。非斫一切故。譬如棗樹。複次第一義中佉陀羅樹與佉陀羅根莖枝葉不得異體。何以故。根等壞時。樹亦壞故。如根等自體。複次第一義中彼經緯等與絹體不異。何以故。以有觀故。此等壞時。彼亦壞故。如經自體。如一體異體及一異。俱如前過失。此應廣說。由如是故。第一義中如理諦觀。若一若異。此體不成。於世諦中自在說者。不違世所解。隨順戒定慧世諦中說。世人執爲第一義諦。爲遮此故。如偈曰。


  若計我真實  諸法各各異


  應知彼說人  不解聖教義


  釋曰。云何不解聖教義耶。現見及驗義皆不成。而執爲實故名不解。此意如是。以是義故。此品中明不一不異。別緣起義。開示行者。是故得成。如梵天王問經中偈曰。


  離身不見法  離法不見身


  不一亦不異  應當如是見


  釋曰。如是見者。謂不見彼見。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薪火品竟。


釋觀生死品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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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次前品已遮諸法無性空所對治。自性無故。今欲令他解悟生死無自體性。有此品起。外人言。第一義中有是五陰。何以故。由婆伽婆作別名說。及爲盡彼故。勤方便說。此若無者。如來不應作別名說。亦不爲盡彼故。作如是說。如無第二頭。不可言眼病。由此有故。作別名說。及爲盡彼故。說如是言。諸比丘生死長遠。有來無際。諸凡夫人不解正法。不知出要。是故汝等爲盡生死故。應隨順行。應如是學。由如是義說因有力。是故當知有彼陰等。論者言。汝雖引聖言而未詳聖旨。是義云何。由佛世尊見諸凡夫。無始已來。於生死中未起對治。無對治故流轉不息。從煩惱生業。從業生生。由生相續盛受諸苦。如世庫藏。佛見此已故說是言。生死長遠猶如幻焰。又生死苦種種無量。如來爲欲盡生死故。建立眾生於勤精進。若諦觀察生死涅槃於第一義中無毫釐差別。若汝欲令第一義中生死涅槃有差別者。因義不成。若世諦中分別因者。譬喻無體。如佛先說生死無際者。爲對破彼說無因輩明。有因爲初。能生諸法。言有起者。如來爲彼一分眾生作如是說。有諸外道。欲求過失。問佛世尊。如偈曰。


  生死有際不  佛言畢竟無


  此生死無際  前後不可得


  釋曰。未起聖道對治已來。由生老死相續不息。展轉爲因。初起無定。是故無際無邊成立世諦中說。非第一義。有信心人。信婆伽婆不顛倒語。非不信者。何以故。顛倒心人說相似驗。爲對彼故。作如是說。彼劫初眾生。身根覺聚皆由前世善不善業集因所成。何以故。能爲苦樂法等起因故。如今現在身根聚等如是不共取境因故。可饒益長養故。能爲他作饒益故。作他嗔喜因故。可散壞法故。爲共取境界因故。如此等因立義譬喻如前廣說。應如此知。外人言。生死有初。何以故。以有邊故。法若有邊非謂無始。譬如瓶等。由正智起時見生死邊。如我所說因有力故。是故定知生死有初。論者偈曰。


  非獨於生死  初際不可得


  一切法亦然  悉無有初際


  釋曰。瓶等無初。何以故。展轉因起故。初既不成。譬喻則壞。立義過故。汝言有邊爲因者。義亦不然。何以故。虛妄分別生死有因佛不記故。此義如後當說。外人言。若汝欲得生死無始者。如是生死亦應無終。何以故。以無始故。譬如丈夫。及彼虛空。論者言。汝言丈夫及余法無起者。於世諦中亦不應爾。何以故。法體不成。譬喻無故。彼稻穀等。世諦門中雖復無始。而見滅壞。汝立難者與義相違。複次有異聰慢者言。汝婆伽婆無一切智。何以故。彼說生死無初際。自欲顯己無智故。譬如死屍無所覺了。論者言。遣執著故。作如是說。此義云何。諸外道等分別生死謂有初際。是故佛言無有初際。無初際者。即說生死無始。云何無始。以其無故。如是生死無始故。初際不可見。非婆伽婆於彼無智。複次生死無際者。此中立驗。第一義中諸陰似先不如是有。何以故。無前際故。譬如幻主作幻丈夫。外人言。由無分別識取彼幻主所作幻人色等爲境。彼諸色等於後時中亦如是有故。譬喻無體。論者言。幻主所作幻丈夫者。自無實體。見亦如是。由無分別識色境界中幻作丈夫自體空故。譬喻得成。無無體過。是故汝言生死是有及爲盡彼故。引佛說爲因者。此皆不成。外人言。第一義中有陰相續。是名生死。何以故。彼中有故。此若無者。彼中亦無。譬如兔角。由生死中有染有淨故。生死是有。我所欲義既成立故。汝言爲因不成及違義者。是則不然。論者偈曰。


  此既無前後  彼中何可得


  釋曰。如彼中體不可得故。語義如是。譬如幻師幻作丈夫。於彼相續求中體者。無如此義。何以故。以前後不成中無體故。汝喻非也。如所說過。今還在汝如是諦觀生死無體。偈曰。


  是故前後中  次第此不然


  釋曰。前中後者。謂生老死。外人若言生死有自體。何以故。生老死有故。如石女無兒。不可說有生老死者。此執不然何以故。彼石女兒生老死初中後不成故。因義不成。譬喻無體。以第一義中一物生等自體不成故。複次云何生等初中後次第不成。應審觀察。如偈曰。


  若謂生是先  老死是其後


  生則無老死  不死而有生


  釋曰。若汝意謂生爲先者。應離老死獨自而生。若定有物離彼生者。如此物體。終不可得。譬如火馬。自體無起。何以故馬非火故。語意如此。先無今起名生。新新變異名老。命根斷壞名死。複次不死而有生者。謂前世不死如是而生故。然非所欲。複次此中立驗。老死之先不得有生。何以故。彼自體故。譬如火在暖先。複次若汝欲避如此過失。作如是言。先有老死。後有生者。是亦不然。如偈曰。


  若先有老死  而後有生者


  未生則無因  云何有老死


  釋曰。無法未生而有老死。以依止無體故。語意如是。複次此中立驗。先生老死。是則不然。何以故。以彼爲體故。譬如住外人言。老死隨著生故。無如是過。論者偈曰。


  生及於老死  俱時則不然


  生時即死故  二俱得無因


  釋曰。何故不然。生時即死無如此義。何以故。生無體故。此義世間所無。生無體者。得何過失。二俱得無因過二謂老死同時故。以共生故。如老死非生因今生亦非老死因。是故老死同時起者。此義不然。由此觀察故。偈曰。


  若彼先後共  次第皆不然


  何故生戲論  謂有生老死


  釋曰。以是義故。第一義中不應起戲論。如品初所說。以生老死爲因。成立生死者。此義不成。以不免前所說過失。如生老等。約前後中觀察不成。自余諸法皆亦類破。此復云何。今當顯示。如偈曰。


  如是諸因果  及與彼體相


  受及受者等  所有一切法


  不但於生死  前際不可得


  如是一切法  悉亦無前際


  釋曰。一切法者。謂能量所量知及所知。得解脫者。解脫行等。如彼所立因果體相。是皆不然。其義云何。今說少分。謂第一義中彼稻穀等芽先不有。何以故。以其果故。如芽自體。若汝欲得因先果者。是亦不然。何以故。第一義中因先無果。以無因故。僧佉人言。有如是因。能了彼果。論者言。汝謂有因能了果者。是亦不然。何以故。彼因種種果亦別故。譬如泥團作彼瓶等。複次能了之物。及所了物。彼有別異。此無別異。如日寶珠燈及藥草光有差別。瓶等無別故。若謂因果同時者。是亦不然。以第一義中稻芽二種不得同時。何以故。一時起故。如牛二角。複次垂[古*頁]等相在牛體先。無如此義。何以故。依止無體故。如壁與畫。如是相先有體。是亦不然。何以故。以其體故。譬如大丈夫體不在丈夫相先。又如地不先堅。複次體相二法同時起者。是亦不然。何以故。同時起故。譬如香味。如前廣破。如品初成立。及與彼過所說苦空。令人了達。是品所明。以是義故。此證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中說。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不生不死。如是受想行識不生不死。若色受想行識無生無死。是名般若波羅蜜。複次極勇猛。如涅槃無際。一切法亦無際。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生死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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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觀苦品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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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次苦無自性。所對治空。遮定執故。有此品起。外人言。第一義中有是諸陰。何以故。由苦故。此若無者。則無彼苦。如第二頭。陰是苦者。如經偈曰。


  苦集亦世間  見處及彼有


  以是義故。第一義中有是諸陰。論者言。虛妄分別於苦不然。如偈曰。


  有人慾得苦  自作及他作


  共作無因作  彼果皆不然


  釋曰。第一義中種種無量如理觀察。彼皆不然。云何觀察。苦非自作。如偈曰。


  苦若自作者  則不從緣生


  釋曰。由自作故。則不藉因緣。是故苦從緣起。即無此義。而彼不然。復欲得故。此義云何。謂從緣起。如偈曰。


  由現陰爲因  未來陰得起


  釋曰。第一義中諸陰相續名調達者非調達作。何以故。藉緣起故。譬如一有由現陰爲因牽後陰起義正如此。複次鞞世師言。身等諸根覺聚雖別而我無異。彼一遍住亦是作者彼作此苦故。是自作。若言諸行剎那剎那生滅。無常者。此說有過。得何等過。此心剎那俱生之苦。不即此苦剎那心作故。非自作亦非他作。何以故。他所作業自受果者。此義不然。汝意若欲令他作者則違自悉檀。論者言。此中立驗。汝言丈夫即是作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以其常故。譬如虛空。以常驗故。知非作者。丈夫作者法自體破立義過故。複次若汝定謂我作此苦即不從緣起有如是過。此義云何。以我法中名苦爲我。義意如是。複次若言丈夫作業即是自作非不藉余因緣共作後得起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由無量因共我作苦應如是知。如彼乾草及牛糞等爲火作緣。義意正爾。複次調達之苦非調達我作。何以故。由苦故如耶若苦。汝前說言。若剎那諸行等無別作者。彼業所作即是自作者。今當答汝。第一義中苦不可說故我無過。彼世諦中相以相續因果不別。世間咸見作如是說。如言彼處燈來此庵羅樹是我所種。此亦如是。後時有相與彼前思相續。因果不別前有相思。此剎那作名爲自作。由前剎那思所積集善不善業。彼業滅時與後爲因。如彼燈焰前爲後因。如是展轉相續乃至得果。故非不作而得。亦非作已失滅。若汝意謂諸行剎那先所集業不受後果。何以故。以其異故。如別相續者。是義不然。如偈曰。


  處處緣起法  不即是彼緣


  亦不異彼緣  不常亦不斷


  釋曰。我悉檀如是。汝立異故爲因者。此義不成。何以故。由先心剎那所傳來業。對治未生。相續與果。以功能勝異故。譬如以紫礦汁浸摩多弄伽子種之。後時花中有紫礦色不違世諦。複次說有丈夫者言。一邊作業。一邊受果。無如上過。論者言。彼一邊者不作而得。此一邊者已作失壞。以作業邊永不得果。有此過失。外人言。我是一故無過。云何知一。與一數相應故。論者言。我與一數相應無如此義。何以故。由有故。譬如一數。以是義故。苦非自作。亦不他作。此義云何。如偈曰。


  若前陰異後  後陰異前者


  此陰從彼生  可言他作苦


  釋曰。若人慾得他作苦者。法體不成。立義有過。而實不然。云何不然。此中立驗。第一義中調達後陰於先陰非他。何以故。調達陰故。譬如後自陰體。又彼苦體。相續不別故。立義譬喻如前應知。複次執有人者說如是言。他所造業自受果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諸位差別皆人作故。名自作苦。亦名他作。二家所立者。我無此過。論者言。汝但有此語。是亦不然。如偈曰。


  若人自作苦  離苦無別人


  何等是彼人  言人自作苦


  釋曰。何等是苦。謂五陰相。離彼苦陰無別有人。云何而言。人作於苦。複次若汝執。言人與五陰不一不異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但於五陰施調達名。無人可得。以緣起故。譬如瓶等。如是第一義中彼人不成。人既不成。無作苦者。複次他人作苦。是義不然。如偈曰。


  若他人作苦  持與此人者


  離苦何有他  而言他作苦


  釋曰。離苦無人。前已遮故。人有別體令證知者。以無驗故。如是自作苦不可得。先已立驗曉諸未解。是故偈曰。


  自作若不成  何處有他作


  若他人作苦  彼還是自作


  釋曰。無自作苦而指示言他作苦者。此語不然。如別相續決定報業。言他作者。無如此義。是故偈言。何處有他作。語意如是。汝言位有差別人無異者。此爲妄語。以是義故。若自作苦。若他作者。此皆不然。複次異尼犍子作如是言。人自作苦故苦是自作。而苦不即人名爲他作。是故自作他作二門得成。論者偈曰。


  自作苦不然


  釋曰。無人作苦。此義如是。由苦無自體人無體故。若謂苦體是人者。義亦不然。何以故。偈曰。


  苦不還作苦


  釋曰。如先偈言。苦若自作者。則不從緣起。此之二句。如彼已遮語意如是。複次若苦還作苦者。即是果還作果。又苦自起不待因緣。此之二種世所不見。汝前說言。苦不即人此人作苦名他作者。此說不善。如偈曰。


  若他作苦者


  釋曰。外人意欲以人爲他。此人無體不能作苦。何故不作。以其空故。空則無物。云何起作。無起有體者。智人所不欲。是故偈曰。


  無他誰作苦


  釋曰。無此他義。語意如是。以是義故。自作他作此皆不然。俱作者言二作苦故無過。爲遮此故。阿闍梨偈曰。


  若一一作成  可言二作苦


  釋曰。一一不作如先已遮。苦非自作亦非他作。是故汝言二作苦者。此義不然。亦不無因。何以故。此無因執。如無起品已遮。此中偈曰。


  自他二不作  無因何有苦


  釋曰。此品前來所說遮苦若無因者。則亦無苦。無因有苦。無如是義。由第一義中苦不可得。語意如此。如是種種觀察彼苦無體。外人品初言。有諸陰以苦故爲因者。第一義中此執不成。如偈曰。


  不獨觀於苦  四種義不成


  外所有諸法  四種亦皆無


  釋曰。如前所說道理。彼外色等觀察亦無此義。云何色不自作。何以故。若有若無。因不然故。如前已說。又從緣起故。如芽自體不名自作。若言從諸大作名他作者。是義不然。云何不然。諸大於色不名爲他。何以故。以其外故。如色自體。又遮實有故。色無自體。他義不成。亦非共作。以一一不成故。亦不無因。何以故。此無因執前已遮故。如是聲等亦應類破。是故品初說因由苦故者。有過失故。此義不成。今此品中爲欲顯示苦是空義。是故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中說。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非苦非樂。如是受想行識非苦非樂。若色受想行識非苦非樂。是名般若波羅蜜。又如梵王問經中說。云何名聖諦。若苦若集。若滅若道。不名聖諦。彼苦等不起。乃名聖諦。如是等。複次聲聞乘中婆伽婆說。有比丘問佛言。瞿曇。苦自作耶。佛言不。他作耶。佛言不。俱作耶。佛言不。無因作耶。佛言不。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苦品竟。


釋觀行品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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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次爲令他解一切諸行種種差別皆無自性。有此品起。此中外人引經立義。如偈曰。


  婆伽婆說彼  虛妄劫奪法


  釋曰。云何知彼諸行等法是虛妄耶。彼諸行等自體無故。誑凡夫故。邪智分別。謂爲可得。故是虛妄。又能爲彼第一義諦境界念等。妄失因故是虛妄法。婆伽婆說者。謂於諸經中。告諸比丘作如是說。彼虛妄劫奪法者。謂一切有爲法最上實者。謂涅槃真法。如是諸行是劫奪法。是滅壞法。聲聞法中作如是說。大乘經中亦作是說。諸有爲法皆是虛妄。諸無爲法皆非虛妄。此二阿含皆明諸行是虛妄法。此義得成。論者言。此中立驗。第一義中內諸法空。何以故。劫奪法故。如幻化人。外人言。立義出因無差別故。汝言第一義中諸法空者。是無所有劫奪法者。亦無所有。出因闕故。立義不成。有過失故。論者偈曰。


  若妄奪法無  有何名劫奪


  釋曰。汝謂立義出因皆無所有。若爾此既是無。竟有何物可名劫奪。以無體故。譬如兔角。是故虛妄劫奪。此之二語。非是無義。復有何義分別境界。彼自體空是虛妄義。不如實有。喻若光影。是劫奪義。因與立義此二不同。是故我無立義闕因過失。無二過故。所欲義成。複次劫奪語者。佛婆伽婆拔煩惱障。及智障根。永盡無餘。故作此說。如偈曰。


  婆伽婆說此  爲顯示空義


  釋曰。劫奪語者。與空無別體。如言彼處有煙此說彼處有火。外人言。虛妄語者非是無義。此有何義。謂如來不說諸法無我。若爾云何。說虛妄語。如偈曰。


  見法變異故  諸法無自體


  釋曰。此偈說何義。謂見諸法變異故知諸法無體。云何無體。以非常住故。婆伽婆說虛妄語者。道理如是。又如偈曰。


  有體非無體


  釋曰。云何名有。自體有故。如汝道理者。諸法則無體。而此不然。偈曰。


  由諸法空故


  釋曰。諸法無我我所故。汝義如是。是故應信諸法有體。若不如此者。偈曰。


  自體若非有  何法爲變異


  釋曰。現見此體有變異故。是故定知有變異法。此中立驗。第一義中諸法有體。何以故。體變異故。此若無體。則無變異。如石女兒。由有體變異。謂內入等。是故第一義中法有自體。論者偈曰。


  若法有自體  云何有變異


  釋曰。法有自體而變異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以自體者不可壞故。而今現見彼體變異。是故當知。彼變異體與無自體不得相離。汝所立因則自相違。有人言虛妄法義者。謂不如實見法無自體者。此謂說無我義。何以故。言自體者。即是我名。見法變異者。此謂諸法轉變滅壞。是故虛妄語者。與其無我不得相離。此虛妄語即說無我。非謂說空。是故聖道未起。我見山未崩。內外諸法我及我所光影顯現聖道起時。於此諸法不復分別我及我所。若言諸法無自體者。如外道所執我。此我無體成立此義者。則成我所成。如是因者。成立無我。不成立空及無自體。論者言。汝等分別法無體者。謂如兔角。無體如是。故生怖畏。譬如小兒夜見自影。謂是非人失聲驚怖。汝亦如是。如汝所言外道執我立此無我則成我所成者。汝今諦聽。若以虛妄之言。爲成立無我及外道執。我亦無自體。作此解者。如是如是。我今成立法空爲因開示汝者。此亦成立人無我義。何以故。此人無我。與彼法空不相離故。如是此因令人信解。如立義者。聲是無常。云何出因。謂彼作故。言作故者。苦空無我亦得成立。如是成立虛妄法者。無其自體。即亦成立。人無我義。以不相離故。如外人言。虛妄義者。此明諸法自體不住。今答此義。若法可取者。偈曰。


  彼體不變異  余亦不變異


  如少不作老  老亦不作少


  釋曰。此二譬喻如數次第相似相對。此中立驗。法住自體變異者不然。何以故。不捨自體故。譬如少老。若言彼前剎那異相老住名變異者。此亦不然。何以故。異相已去故。譬如老若。外人言。如乳不捨自體而轉成酪。以是義故。因非一向者。是義不然。今當問汝。何者是酪。彼言乳是。若乳是酪。不捨自體。云何分別。此名爲酪。若定分者。偈曰。


  若此體即異  乳應即是酪


  釋曰。由乳不捨色。味力用利益等故。乳不爲酪。異亦不然。何以故。如偈曰。


  異乳有何物  能生於彼酪


  釋曰。無酪可起故。余體亦無變異。汝言因非一向者。是義不然。有異人言。我亦不說乳不生酪。酪相異乳。然以和合自在力故乳生於酪。論者言。汝言和合自在力者。此乳爲舍自體能生於酪。爲不捨自體而生酪耶。若爾有何過。若舍自體則不得言乳生於酪。若不捨自體此則相違。云何相違。若是乳者。云何名酪。若是酪者。云何是乳。於彼世間悉如是解。若有人言。乳不生酪但變爲酪。如此義者亦同前遮。如是觀察。第一義中諸法異者此皆不成。汝言諸法有體以此爲因者。此因不成。外人言。第一義中諸法不空。何以故。此相違法有故。如顛倒智及不顛倒智。此若無者則無違法。如虛空花由違不空故有空法。以是義故。如所說因諸法不空。論者言。若第一義中有陰等者。除此有物立於空法。而第一義中實無一法是不空者。如偈曰。


  若一法不空  觀此故有空


  無一法不空  何處空可得


  釋曰。空不空者。於世諦中依止法體。如是分別。此義云何。如有舍宅。有人住故名舍不空。人不住故則名舍空。今第一義中無一法不空。何處得有空法可得。如汝向言有相違法分別爲因者。此因不成。但爲遮執著故假言空耳。複次十七。地論者言。如所分別。自體無故。分別體空。此諸法空。真實是有。云何真實。不觀作者故。論者言。汝此見者名著空見。外人言。何故名我以爲著空。論者言。由一切法無體故空。空非實法。不應執著。爲遮此故。如前偈中。若有一法是不空者。此是有分別智境界。此是無分別智境界。若有一物是空此名。空智境界而無此物。以無一物是不空者。此謂一切法皆空。是故偈言。何處空可得。複次無一法不空者。此言何謂。不空見者。空火所燒。分別空者。此亦燒故。是故偈言。何處空可得。複次行二行者。作此分別。如幻馬等無體故空。如實馬等有體不空。此覺差別無二行者。以無分別行般若波羅蜜時。第一義諦境界。真實觀一切法。猶如虛空。一相無相。見無所見。偈言。無一法不空。何處空可得。以是義故。彼因不成。外人言。縱令不成及與相違。汝一切時恆遮於空。我意亦爾。以是義故。所欲得成。論者言。非空智起。諸法乃空。法體自空。智了空故。如燈照知。無瓶非作。何以故。彼瓶無體。不可令有故。是故汝說不善思量。復有人言。汝說空者。與他作過。而依止空。見空無力。復言無空。是故汝等所欲義破。亦違自悉檀。云何自違。如梵天王問經偈曰。


  若有解空者  皆是見法性


  又如楞伽經偈曰。


  若離於和合  無有如是體


  是故空無起  我說無自性


  如是違汝阿含。論者言。汝不聞耶。如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中說。解我法門如筏喻者。是法尚應舍。何況於非法。又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說。不觀色空。不觀色不空。此謂空見亦是執著故須遮止。若復有作不空分別者。此亦應舍。以此二執大過失故。非舍空者有過如是種種諸見過患壞亂於心。如來爲彼未離苦眾生。斷苦種子故。起第一大悲。如偈曰。


  如來說空法  爲出離諸見


  釋曰。見謂身見等。空謂對治內入空等。若有眾生善根未熟。未得無生深法忍者。不解正道。如偈曰。


  諸有見空者


  釋曰。云何名見空者。謂執著於空言有此空。此執著空有何過失。如偈曰。


  說彼不可治。


  釋曰。如來說彼空見眾生不可療治。此義云何。如服下藥。動作諸病。而復不洩。反成重病。如是說空法。爲舍諸惡見。若還執空者。說彼不可治。以是義故。舍空無過。又如有人車沒泥中。爲出車故語異人言。與無所有爲我出車。而彼異人爲出車已。從其車主索無所有。由彼不解此語意故。爲諸智人之所輕笑。是故汝等不應執空以之爲有。以是義故。彼因不成。過不離汝。由汝所說因義不成。我立自因無前過失。及有力故。云何有力。說諸行空令人信解。品義如此。是故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中。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彼一切法從顛倒起。不實無所有。虛妄不如實極勇猛。若有人行一法者。此顛倒行不如實行。又如梵王所問經說。世間愚人執著諸諦。此法非實亦非虛妄。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行品竟。


釋觀合品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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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次。爲令信解空所對治諸有合法。皆無自性。有此品起。外人言。汝說一切法自性皆空。如是說者。違正道理。何等道理。如佛所說。有根塵識三種和合。名之爲觸。以是義故。汝先所說則爲相違。如我所立第一義中諸法有體。何以故。以此爲因。說名爲合故。此若無者。如來不說此因名合。譬如不因龜毛說爲衣服。由佛說有貪嗔痴等。如是三結。名之爲合。由我說因符正道理。是故諸法非無自體論者言。汝雖有此說。義則不然。如偈曰。


  見可見見者  此三各異方


  二二互相望  一切皆不合


  釋曰。見與可見及彼見者。二二相望更互不合。又一切不合。由如是故。偈曰。


  應知染染者  及彼所染法


  余煩惱余入  三種皆無合


  釋曰。染謂欲相。煩惱者。謂能染污眾生相續故。說染等爲煩惱。余謂嗔等。此亦三種。謂嗔嗔者及所嗔等。余入者。眼前已說。此中餘者。謂耳鼻舌身意。云何名入。謂心心數法所起處門。故名爲入。此亦三種。謂聞可聞聞者。乃至知可知知者。彼染煩惱等及以余入。二二相望更互不合。又一切不合。如可見等無合應知。今爲令他解無疑故。偈曰。


  異共異有合  此異不可得


  及諸可見等  異相皆不合


  釋曰。可見等者。謂見可見見者。如是染染者可染。皆不相合。此中說驗。第一義中見者不與可見及見相合。何以故。彼不異故。若物不異者。終不相合。譬如自體。有人言異。共異合者。此中染等相續。若在別處則不相合。由彼別處及別相續無間隨轉故。名爲和合。此因得成。論者言。若可見等。先在別處。後在一處。名爲合者。此因不成。亦無驗故。汝語不善。彼如是故。偈曰。


  非獨可見等  異相不可得


  及餘一切法  異亦不可得


  釋曰。如前所說道理。彼聞可聞聞者。嗔可嗔嗔者等。皆無合義。外人言。汝言我及可見眼等無異者。此義不成。因不成故。論者言。非因不成。何以故。如偈曰。


  異與異爲緣


  釋曰。待異故名爲異。偈曰。


  離異無有異


  釋曰。以種爲緣起者。待此種子故。名芽爲異。偈曰。


  若從緣起者  此不異彼緣


  釋曰。非第一義中可見異眼。何以故。差別語有觀故。譬如可見自體。若法從緣起者。不異彼緣。若言異者。應離此種芽從余出。如火不觀異體自性是暖。如是見者不觀可見。聞者不觀可聞。染者不觀染等。如火不待於冷而自體是暖者。此異不成。何以故。於世諦中無此義故。外人言。見者與眼等異不須相觀。何以故。以相別故。譬如牛馬。此中境界顯現者。名爲識相此是見者。此見者所有行聚眼識所依清淨色以爲境。此名爲眼。形色及顯色此名可見。如我所說因有力故。見者眼等異義得成。論者言。此語不然。第一義中牛馬二體不可得故。復有人言。想差別故。果因別故。見者眼等異義成者。還同前答。複次鞞世師人言。有異法體。與物和合故。論者言。若汝欲令有異法體與物合者。亦應無第二物。自然有異。以彼立異有別體故。此中作驗。無有異法與物和合。何以故。物體故。譬如未有言說已前物體。複次第一義中異無自體。何以故。由總別故。譬如色體。複次第一義中異非起說及覺智因。何以故。由是差別覺智言說因故。譬如色體。複次此異。爲在異中。爲在不異中。此有何過。若在異中者。如偈曰。


  異中無有異


  釋曰。若彼異法先已是異。而言此異。向彼異中是則無義。異法空故。鞞世師所立異義不成。若於不異中有者。此亦不然。如偈曰。


  不異中亦無


  釋曰。此謂自體而有異過。如彼所說。因義破故。異法不成。外人言。一異者是二邊。汝今遮異。異法則無。此異若無。應受不異。是故汝得違悉檀過。論者言。如異法無。已令他解。不異無者。如偈曰。


  由無異法故  不異法亦無


  釋曰。觀異故有不異。已遮異故。不異亦無。云何遮。今說驗。第一義中見者可見不得爲異。何以故。差別言語觀故。譬如可見自體。如是有故。果故。因故。疑智境界故。是等諸因。此應廣說。彼如是一異俱遮。由一等不成故。此如偈曰。


  一法則不合  異法亦不合


  若有人言。有如是染與染者合。何以故。由合時故。如水乳二。複次第一義中有染者合。何以故。差別言說觀故。譬如食者與食相合。論者偈曰。


  合時及已合  合者亦皆無


  釋曰。如前所說方便異法相合無如是義。由彼外人品初說因。已與其過。爲令他解。合無自體。是品中義。是故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中說。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不合不散。如是受想行識不合不散。若色至識不合不散。此是般若波羅蜜。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合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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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觀有無品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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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次空所對治若有若無。爲令他解緣起諸法不斷不常故。有此品起。外人言。汝說諸法無自體者。是義不然。何以故。違汝自言。亦立義過故。云何違言。如有人說我母是石女。我父修梵行。他人難曰。若汝父母審如是者。云何有汝。汝若從生則石女梵行義皆不立。汝亦如是。若無自體。云何名諸法。既雲諸法。云何無自體。故是違言。亦立義過。論者言。汝謂諸法有自體者。第一義中如何等物。以無譬故。汝語非也。複次若我先於第一義中忍有諸法後立無者可違自言。而實不爾故不相違。又世諦中安立諸法如幻等者我所不遮。無立義過。或有聰明邪慢者言。何等諸法是無自體。若如虛妄分別諸法有體。汝言此法無自體者。此則成我所成。若此諸法從因緣起。而汝意欲此無體者。則違現見。及與世間所解相違。論者言。於真實中無分別識緣。色起者不可得故。此物有故者。如前已遮。世諦所說者。我不遮故。不違現見及世間所解。是故汝所說者。義則不然。複次第一義中若有一法有自體者。則無起義。如偈曰。


  法若有自性  從緣起不然


  釋曰。若謂諸法有自性者。得如是過。若汝定謂見法有起不能破我者。此中應問。汝言見法有起者。是依他因緣耶。如偈曰。


  若從因緣起  自性是作法


  釋曰。若是作法者。此則無自體因緣相。云何若法不共無間自分生唯一能起自果者。此是因相翻此名緣云何名作。若法有自體者。則不須作。然今有作故知無體。此中立驗。第一義中內入無體。何以故。因緣起故。譬如幻師幻作牛等法。若有自體則不從因緣起。複次有人不解此中譬喻。作如是言。幻咒藥力泥草木等是有非無。由此有故。彼象馬等形像顯現。以是義故。汝譬喻中無成立法。論者言。汝不善說。我引喻者以象馬等無體爲喻。不取草木有體爲喻。複次若謂草木地等有起有實者。前已遮故。有人言。所有諸法從緣生者。皆有自體。如虛空等不從緣起而是有法。汝所出因此非一向。論者言。汝不善說。因緣生法如幻夢焰。世諦中有。非第一義。此義云何。如偈曰。


  若有自性者  云何當可作


  釋曰。若是作法者。不離無自性。由所對治自體無故。是故出因非非一向。於世諦中虛空等者。亦是無生。猶如兔角。豈是有耶。諸有爲法皆無自性。前已觀察令他信解。今復立驗。第一義中諸法無體。何以故。由作故。又是差別言說觀故。如幻人等。若是一物有自性者。則與上相違。複次此中外人立驗。第一義中彼內入等皆有自體。何以故。由起自他差別言說因故。譬如因長有短。長爲短因。今言自者。與他差別言說爲因論者言。諸法無體。先已立驗。由汝執故。今當復說。如偈曰。


  法既無自性  云何有他性


  釋曰。若法有自性者。觀自性故。得說他性。自性既無觀何說他。汝言自性與他爲因者。此因不成。及違義故。又第一義中短長無故。譬喻不成。外人言。第一義中眼等有體。何以故。由體故。譬如火暖。論者言。火無自體。如觀陰品已破有及起滅。第一義中亦前已遮。火不成故。譬喻無體。又如偈曰。


  自他性已遣  何處復有法


  釋曰。體義已遮故諸法無性。由法無故因義不成。語意如是。外人偈曰。


  若人見自他  及有體無體


  彼則不能見  如來真實法


  如汝所言自他性已遣。何處復有法。如偈所說。此語則違。複次有如是體。由相違故。如烏角鴟。論者言。第一義中已遮起故。如偈曰。


  有體既不立  無法云何成


  釋曰。爲遮有執。是故言無。無更無體。雖不言無。無非我欲。何以故。以無別法可執取故。是故亦非。因義不成。複次偈曰。


  此法體異故  世人名無體


  釋曰。法無體故名之爲無。更無一法名爲無體。是故汝立因義不成。及違義故。云何違義。汝立相違法爲因。由相違破故。所立有法此亦不成故是相違。又第一義中烏鴟無體故。譬喻不成。由此觀察自他無體三皆不成。菩薩摩訶薩以無著慧不見諸法若自若他及有無等。云何不見。以升無分別智車故。複次諸淺智人前世未起深大法忍。於彼自他有無等法。言說熏習故。覆障實慧。如前偈言。若人見自他。及有體無體。彼則不能見如來真實法。此義云何。見自他等違正道理。及阿含故。偈意如是。違道理者。如先已說。違阿含者。汝今當聽。如偈曰。


  佛能如實觀  不著有無法


  教授迦旃延  令離有無二


  釋曰。云何教授。如佛告迦旃延。世間多有依止二邊。謂若有若無。有深智者不著有無。如是等。又如佛告阿難。若言有者。是執常邊。若言無者。是執斷邊。複次或有人言。若第一義中諸法悉無有者。云何得有見諦法。由世諦中法從緣起故。以智觀察從緣起法。無自無他無有無無。遮如是見名爲見諦。云何見諦。此緣起法是見實因故。何人見實。謂諸佛子得緣起智日光所照。以此爲因故。論者言。怖畏空者作如是說。猶如世人怖畏虛空。執著有對實物依止故。生心欲得遠離虛空。遠離空者。由彼依止自他等見。如偈言。若人見自他。及有體無體。彼則不能見。如來真實法。此義云何。如是見者。名爲邪見。是故佛教迦旃延中。若有若無。二邊俱遮是正道理。由此道理不應見彼自他等法。此復云何。如偈曰。


  法若有自體  則不得言無


  釋曰。先未起時及後壞時。皆無體故。又若諸法有自性者。偈曰。


  法有自性者  後異則不然


  釋曰。如火以暖爲相。後時冷者不然。爲此故說不相似喻。如法是常而是起作者。義則不然。此中立驗。如證得實法。內入等體則不顯現。何以故。由內入等後時異故。如水得火故暖。非暖爲水自性。複次經部師言。如我阿含木中有種種界。由如是義水亦有暖。汝雲暖非水自性者。此譬不成。論者言。彼阿含中作此說者。謂有比丘獲得神通及心自在。隨其所緣草木等物慾變爲金。若水火等如意則成。故言木中有種種界。種種界者。此謂木中有多界功能。若彼物中有功能者。此物功能非彼物體。若諸功能是彼體者。如地大中有四功能。亦應具以濕暖動等爲地大體。不唯取堅。複次毗婆沙師言。世位雖別而體有不異。應如是知。何以故。由是識境界故。如現在者。以是義故。汝先出因言體異者。非我所受。若汝欲不異者。則自義不成。論者言。第一義中現在物者。有亦不成。汝喻非也。若謂有法經歷於世及諸位中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已遮起故。複次於去來中無現在法。非現在故。如虛空花。又世諦中過去未來體亦不成。若僧佉人作如是言。汝先出因言異體者。此義不然。何以故。我立諸法有二種義。一爲覆蔽。二入自性藏中。爲成此義更須立驗。定有如是不滅諸法。何以故。由覆蔽故。譬如日焰翳彼星光。又是識境界故。時節說故。如現在世。是故汝立因義不成。應如是答。現在物者。第一義中有亦不成。何以故。無譬喻故。汝立覆蔽以爲因者。義亦不成。此中應說云何驗耶。彼未了者終是不了。何以故。以不了故。如虛空花。複次不入自性藏者。終無入義。何以故。以不入故。譬如思。又如自性藏。由此執法。有過失故。如偈曰。


  若有是自性  則不得言無


  自性有異者  畢竟不應然


  釋曰。由是自性不變異故。譬喻則無。若是無法則無變異。如石女兒。從小至大。以此變異。令人信者。終不可得。如偈曰。


  若無自性者  云何而可異


  釋曰。二邊有過智者。不受外人言。汝說自性有體無體皆無變異。意欲爾耶。是故汝先所立義破。因亦不成。云何不成。若有自性而變異者。此不然故。論者言。此說不然。何以故。我言無者。明自性空。非欲說有。彼自性法。如偈曰。


  實無有一法  自性可得者


  釋曰。有自性者不然。而汝爲彼煩惱習氣。自在力故。作此分別。如先偈說。若無自性者。云何而可異。此變異過。如先已說。遮止二邊。及成立者。皆是世諦。非第一義。是故我先立義不破。於世諦中有變異故。亦非所出因義不成。複次鞞世師言。第一義中眼等諸入定有自體。何以故。此等能爲有覺因故。譬如涅槃。論者言。汝說有覺因者。此因不成。何以故。如焰中水亦爲覺因。是故因非一向。今當更說。如偈曰。


  有者是常執  無者是斷見


  是故有智者  不應依有無


  釋曰。彼斷常執有何過失。法若常者。樂應常樂。苦應常苦。亦無厭苦求樂起於聖道。先已有者不須因故。法若斷者。則無染淨及苦樂等。雖復受持禁戒空無果故。是皆不然。有無俱者。名爲惡見。由此惡見能閉天人趣涅槃門。是故欲出生死曠野者。欲共諸天婇女遊戲受樂者。欲斷一切受樂。欲受一切戲論。息樂者不應依止有無二見。何以故。依止彼者得斷常過故。云何二見是斷常過。如偈曰。


  若法有自性  非無即是常


  先有而今無  此即是斷過


  釋曰。由如是等斷常過故。說中道者。應正思惟。依世諦故色等法起。是有覺因。色若未起及已滅者。是無覺因。第一義中覺自體空。以無起故非是有見。如幻所作故。不著無見。由如是故不墮二邊。此中爲遮諸法自性。令人信解。從緣起法不斷不常。品義如此。是故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中。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不斷不常。如是受想行識不斷不常。若色至識不斷不常。此是般若波羅蜜又如月燈三昧經偈曰。


  有無是二邊  淨不淨亦爾


  是故有智者  離邊不住中


  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有無品竟。


釋觀縛解品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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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次已遮有無離斷常過。此中爲明空所對治繫縛解脫無自性義。此品次生。有人言。第一義中諸內入等定有自體。何以故。由彼入等有縛解故。此若無者則無縛解。如石女兒不可言說。是故定知。第一義中諸入有體。論者言。諸行相縛如幻焰夢。而彼無智極盲暗者。無始已來爲我我所執之所吞食。貪等煩惱杻械所拘。是故如來爲令出離生死囹圄愛見關鑰故。於世諦中假名相說。正智起時於彼極重貪等結使得遠離故。名爲解脫。非第一義作此施設。何以故。第一義中有縛解者。義不然故。如來所說有生死者。但假施設。而無於中實流轉者。涅槃亦爾。但假施設。而無於中般涅槃者。見是經故。阿闍梨言。若定分別有縛解者。今此繫縛。爲是諸行。爲是眾生。若是諸行者。爲是常耶。是無常乎。二皆不然。何以故。若是常者。如偈曰。


  若諸行是常  彼則無流轉


  釋曰。諸行是常令人信者。驗則無體。若立常者。則無縛無解。縛解無故法體顛倒。立義有咎。複次諸行是常無流轉者。是義云何。諸趣往來先後相續。名爲生死。若是常者。諸行則無先後差別。而言流轉者。義則不然。複次鞞世師。及自部人言。若諸行常則無起滅先後差別無流轉者。今諸行無常應有流轉。此亦不然。何以故。如偈曰。


  無常無流轉


  釋曰。若無常者滅不復起。是故。諸行五種往來者。是則不然。複次無常不流轉者。如外諸行。此中立驗。第一義中內諸行等流轉者不然。何以故。由無常故。如外瓶等。如諸行二種若常若無常流轉者俱不然。若汝分別有眾生流轉者。亦如前答。爲此眾生常而流轉。爲無常流轉。若俱立者。亦如先說過。是義云何。眾生常者則無流轉。何以故。不變異故。亦無先後差別故。眾生無常亦無流轉。何以故。彼已滅者。無起法故。如偈曰。


  眾生亦同過


  釋曰。是故眾生若常無常有流轉者。亦如前所立諸行驗過。複次佛法中人慾令諸行及人是無常者。作如是言。未起對治道者。前滅諸行以此爲因。後起諸行相續爲果。眾生亦然。如是諸行流轉義成。故我無過。論者言。彼語不善。已滅諸行及與眾生。爲後剎那作其緣者。如先次第緣中已遮。立義及譬有過失故。此亦如是故我無咎。複次路伽耶陀者言。汝說諸行若常無常皆無流轉者。此成我義。云何知耶。如我論中偈曰。


  舍摩唯眼見  一種名丈夫


  多聞說後世  如人言獸跡


  汝今極端正  恣食任所之


  過去業皆無  此身唯行聚


  死者竟不還  此事汝應信


  是故當知無一法從此世至後世。亦無人從後世來入胎。若有人言。此胎已前更有前世。云何驗知。謂此入胎初覺次前滅心爲次第緣。何以故。由覺故。如後起覺。此譬不然。何以故。唯有一覺故。由此一覺乃至未終。常如是住。故無先世。複次亦無後世。以何道理作是說耶。如調達命終心不作後世初入胎心。何以故。命終心故。如阿羅漢命終之心。論者言。諸行流轉者。世諦中不遮。諸行是常計流轉者。此亦俱遮。故非成汝所成。複次調達色覺與調達聲覺。此非不異。何以故。境界別故。譬如他人身相續覺。由如是驗有譬喻故。非世諦中先世不成。複次非無後世。云何驗耶。謂彼有漏命終之心。能續後世初受胎心。何以故。由有漏故。與彼命終因心別故。於世諦中義不相違。複次路伽耶陀者言。第一義中彼調達覺與一切人覺亦不異。何以故。由是覺故。如調達覺。論者言。汝語非也。彼調達覺。第一義中前已遮故。又汝言。第一義中與一切人覺不異者。此執不成。於世諦中立不異者。則與世相違。複次彼阿羅漢命終之心有續念無續念者。第一義中此皆不成。譬喻無故。成立有過。若立無漏心不續後世者。於世諦中成我所成。複次犢子部言。如我立義陰入界等。若一若異。若常無常。皆不可說。人亦如此。汝先所說二種過失不能破我。何以故。如是人者有流轉故。論者偈曰。


  若人流轉者  諸陰入界中


  五種求盡無  誰爲受流轉


  釋曰。無流轉故。云何驗知。第一義中無人可得。何以故。離五陰外無別體故。猶如兔角。雖實無人而汝謂有。此人我執覆障實慧。如翳眼人見毛輪等。複次偈曰。


  若從取至取  則招無有過


  無取復無有  其誰當往來


  釋曰。若從此取向後取者。取體則空。本由取故施設於有取體既空有無所寄無取無有則無質礙。無質礙故無可流轉。而汝定謂有往來者。是則不然。外人言。我中有中有取陰故取義得成。無前過失。異部破言。汝舍中有趣生有時。此二中間無取無有。如前過失。汝不得離。複次經部等人言。汝此言者不解我義。何以故。此舍及取。先後剎那同一時故。而言無取無有者。是義不然。如汝前言五求盡無誰流轉者。今當答汝有如是人。何以故。向後取住故。此若無者。不可說向後取中住。如石女兒。由有此人從於前取向後取住。云何驗知。如佛言曰。我於往昔作頂生王。及善見王。故知有人從此至彼。論者言。如先偈說。若從取至取。則招無有過。此義云何。初有之取不作。後有依止之因。何以故。離有自性有無體故。譬如調達從此一房到彼一房。如汝所言。有彼諸取能成人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由取故。如餘人取。是故偈言。無取復無有。其誰當往來。如是諸行及以眾生。第一義中有流轉者。是皆不然。複次執有解脫者。亦應觀察。此解脫者。爲是諸行。爲是眾生。爲當是人。若言諸行得解脫者。今此諸行。爲是常耶。是無常乎。若汝欲令第一義中諸行常者。是則不然。如偈曰。


  諸行涅槃者  是事終不然


  釋曰。第一義中以無起故諸行常者。於世諦中亦不成故。若第一義中諸行無常得涅槃者。是亦不然。何以故。由無常故。如外地等。若謂眾生得解脫者。是亦不然。如偈曰。


  眾生涅槃者  是事亦不然


  釋曰。若常無常若有分別。若無分別得涅槃者。是皆不然。云何眾生是常不得涅槃。無視聽等諸根具故。譬如虛空。若非質礙。又無視聽。而是有者。世所不信。如石女兒。若謂無常得涅槃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無常者無解脫義。如外地等。已驗無常不得解脫。外人所立法體差別得解脫者。是皆不成。立義過故。複次婆私弗多羅言。如我立義。言有人者。不可說常亦非無常。由如是故解脫義成。無如上過。論者言。汝謂第一義中人是實有不可說常及以無常得解脫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藉因施設故。譬如瓶等。如是則破。若實法者亦是無常。譬如色等。由此驗故。汝立實人者。則爲可說。體是無常。汝言法體差別不可說者。此言則壞。立義過故。複次無餘涅槃一剎那時。人若有體即是常過。人若無體即是斷過。若言無餘涅槃彼剎那時不可說人有體無體者。此則與我中論義同。如經偈說。


  解脫若有我  有我即是常


  解脫若無我  無我即無常


  複次此中立驗。第一義中緣人之覺無實境界。何以故。由覺故。譬如緣瓶等覺。由驗彼人無一物故。第一義中則無解脫。若汝定言人是實法。何以故。由可識故。譬如色等者。此義不然。無常等物。同是可識。無別體故。如兔角等因非一向。複次自部人言。由因緣故。展轉相續。諸行增長。若與貪等。煩惱共起。障礙善趣。貪等有故。縛義得成。若被縛者。聽聞正法。正念思惟。發生明慧。除無智暗。得離貪等。名爲解脫。以是義故。縛脫得成。汝云何言。無縛無解。論者偈曰。


  諸行生滅相  不縛亦不解


  眾生如前說  不縛亦不解


  釋曰。如先已說。諸行是常。諸行無常。皆無流轉。如外地等。今亦如是。諸行眾生若常無常有縛解者。此皆不然。如外地等。是故諸部如所分別。第一義中一切諸行流轉涅槃者。此皆不然。其執云何。彼謂諸行新新滅壞。或初如是住。乃至後時方有壞者。或謂不可說常及無常者。此諸行等皆無流轉及般涅槃。何以故。是起滅故。譬如瓶等。如先偈言。諸行起滅者。不縛亦不解。眾生如前說。不縛亦不解。諸行無住。何以故。剎那剎那別時而起。此相位中有縛解者。此義不然。如前已說。汝言諸行與貪俱起者。此已滅故。已滅之法得解脫者。是則不然。未來當起諸行剎那得解脫者。此亦不然。以相違故。偈言諸行起滅者。無縛解故。複次阿毗曇人言。如我俱舍論偈曰。無學心生時。諸障得解脫。汝云何言都無縛解。論者言。彼生時者。若有染污。若無染污。俱無解脫。有過失故。不可說者。彼染污時亦如上生時。若有染污若無染污。俱無解脫。不可說故。複次經部人言。相續道中有縛解故無過。論者言。彼相續者。無實體故。相續道中若有染污若無染污。亦無解脫。如前已破。於世諦中縛解成故。無斷滅過。若執眾生有縛解者。今答此義。如前偈說。眾生無體故。縛解法亦無。又如偈說。諸行常無常。皆無縛無解。眾生常無常。亦無縛無解。此意正爾。復有人言。有彼眾生沒在諸取。故名爲縛。此縛息故名得解脫。然此眾生常以無常皆不可說。先言諸行若常無常皆有過者。我無此咎。論者偈曰。


  若爲諸取縛  縛者無解脫


  釋曰。因諸取故說爲取者。此人正爲諸取縛故。名解脫者。義則不然。縛解二法性相違故。複次第一義中調達之取。此取不作彼調達者。何以故。由取故如耶。若取若定如此先無其取而有彼者。義則不然。如偈曰。


  無取故無縛  何位人可縛


  釋曰。若離取位無別人位。以是義故。無人可縛。偈意如此。復有人言。定有眾生是其可縛。何以故。由有縛故。如有杻械枷鎖等具幽禁彼人。由此諸取爲能縛故。知有眾生是其可縛。論者偈曰。


  若縛者先縛  可言縛能縛


  而先實無縛  去來中已遮


  釋曰。汝謂先有縛具故有可縛眾生。而縛者之先實無縛具。云何驗耶。由調達無縛何以故。以同時故。如調達體。複次已縛者不縛。何以故。已被縛故。已被縛者不復更縛。如不解脫未縛者亦不縛。何以故。以無縛故。如解脫者。縛時亦不縛。何以故。彼縛時者。一分已縛。一分未縛。有二過故。複次不可說者。亦無縛義。何以故。不可說故。如解脫時是已脫者。此則不然。複次去來品中。已廣分別已去未去及以去時有初發者。三皆不然。此亦如是。已縛未。縛及以縛時有縛初起者。三皆不然。云何不然。彼已縛者有更縛初起。義則不然。何以故。由已縛故。譬如久已縛者。彼未縛者有縛初起。是亦不然。何以故。由未縛故。譬如久解脫者。若謂縛時有縛初起者。是亦不然。何以故。二俱過故。及不可說故。如解脫時。問曰。我意定謂有如是縛。何以故。有相違故。譬如智慧對治無知縛。對治者。所謂解脫。由解脫故縛則非無。答曰。若汝定謂。有解脫者。爲已縛者。爲未縛者。爲正縛時有解脫耶。三皆不然。如偈曰。


  縛者則無脫


  釋曰。縛對治道未起之時。此名爲縛。不得名脫。何以故。無對治故。如具縛者。偈曰。


  未縛者無脫


  釋曰。由縛空故。縛空者。於世諦中縛無體故。如久解脫者。若謂脫時名解脫者。誰是脫時。汝應定說。若已縛者名爲脫時。是亦不然。偈曰。


  縛時有脫者  縛脫則一時


  釋曰。縛脫同時不欲如此。是故彼人。復欲取縛。復欲取解。若如此者。有縛解過。不能避故。由如是故。第一義中有解脫者。此義不然。如汝上言。有相違故。及對治者。此因譬喻二皆不成。立義有過。外人言。第一義中解脫是有。何以故。求解脫者有希望故。果若無者。終不爲彼起希望心。譬如屯度婆蛇頂珠。由定有故。求解脫者起希望心。如偈曰。


  我滅無諸取  我當得涅槃


  釋曰。云何當知有涅槃耶。譬如薪上火滅。是故定有涅槃可得。論者言。汝謂我滅無諸取我當得涅槃者。此執不然。如偈曰。


  受如是執者  此執爲不善


  釋曰。若起如是緣取我當得涅槃者。此非善執。何以故。此不善執障解脫故。偈意正爾。複次取無自體。而計取爲境緣。此所起邪分別智名不善執。是故汝言。求解脫者有希望故。以此爲因者。此因不成。如是諦觀諸行眾生。及彼人等有縛脫者。此皆不然。如阿闍梨教諸學者。說此偈曰。


  不應捨生死  不應立涅槃


  生死及涅槃  無二無分別


  釋曰。第一義中生死涅槃一相無差別。如虛空相故。無分別智境故。不集不散。非實法故。是故不應作是分別。舍離生死安置涅槃。若立若謗者。皆分別智。自在可得物境界故。若是可得物境界者。此等皆是集散法故。複次或有眾生堪以涅槃而教化者。誘引彼故說有涅槃。云何安立。但於未來不善諸行分別不起煩惱息相。是則名爲寂滅涅槃。故名安立。又爲令彼厭離生死。作如是言。生死苦多。汝應舍離。何以故。諸行展轉從緣起者。自體無實。如幻夢焰。即說此等名爲生死。舍離此故名爲涅槃。世諦門中作如是說。非第一義。何以故。第一義中諸行空故。煩惱息相名涅槃者。此等亦無。不應置立別有涅槃。由彼諸行自體無起。本來寂滅如涅槃故。而欲安立爲涅槃者。此義不然。捨生死者。亦不應爾。如前偈言。不應捨生死。不應立涅槃。生死及涅槃。無二無分別。應如是解生死涅槃。第一義中無差別故。若謂此二境界差別。由境別故慧亦別者。二俱不然。如彼外人品初所說。第一義中有是生死有縛解故以爲因者。此義不成。由彼說驗成立法者。論者前來已與彼過。令他解悟生死涅槃空無所有。是此品義。是故得成。如般若波羅蜜經中。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無縛無脫。受想行識無縛無脫。若色至識無縛無脫。是名般若波羅蜜。又如梵王所問經說。佛言。梵王。我不得生死。不得涅槃。何以故。言生死者。但是如來假施設故。而無一人於中流轉。說涅槃者。亦假施設。而無一人般涅槃者。如是等諸修多羅此中應廣說。


  釋觀縛解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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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觀業品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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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令解業果無自體義故說。


  阿毗曇人言。彼於前品中說諸行流轉。眾生及人等亦皆流轉者不然。而彼驗中立義言。諸行若常若無常者。是斷常過故。有流轉者不然。而說諸行畢竟無有流轉。彼先作此說故。我今此中說常無常。無如是過。而有諸行流轉。作是說者。欲令物解。第一義中定有如是內諸入諸行生死與業果合故。此若無者。不見諸行與業果有合。譬如石女兒。今有諸行與業果合故。而有生死。是故我今觀察業果。其義如阿毗曇中廣說。故彼偈言。自護身口思。及彼攝他者。慈法爲種子。能得現未果。所言思者。謂能自調伏遠離非法。與此心相應思故名爲思攝他者。謂佈施愛語救護怖畏者。以如是等能攝他故。名爲攝他。慈者謂心心即名法。亦是種子。種子者亦名因。爲誰因耶。謂果之因。是何等果。謂是現在未來之果。云何名心爲種子耶。謂能起身口業故。名爲種子。云何名非法。違法故名爲非法。非法者謂惡及不善等。云何名無記。謂違法非法名爲無記。無記者有四種業。一者報生。二者威儀。三者工巧。四者變化。又無記者。不記善不善故。名爲無記。又無記者。不起善不善果。亦名無記。有如是等差別。俱舍論中亦有二種。其義云何。故論偈曰。


  大仙所說業  思及思所起


  於是二業中  無量差別說


  釋曰。云何名大仙。聲聞辟支佛諸菩薩等亦名爲仙。佛於其中最尊上故。名爲大仙。已到一切諸波羅蜜功德善根彼岸故。名爲大仙。複次前偈列名。今當別釋。其義云何。故論偈言。


  如前所說思  但名爲意業


  從思所起者  即是身口業


  釋曰。云何說思但是意業。謂思與意相應名爲意業。複次此思於意門中得究竟故。名爲意業。非身口業。云何名從思所起。謂知已知已作作者名思所起業。此業有二種。謂身及口。若於身門究竟。口門究竟者。名身業口業。說二業已。次說無量種差別。云何名無量種差別耶。故論偈言。


  身業及口業  作與無作四


  語起遠離等  皆有善不善


  釋曰。語起者。謂以文字了了出言。名爲語起。云何名遠離。謂運動身手等。運動者。謂起念言。我當作此善業。從初受善業思。後受善業思。所起之人。若作善業。若不作業。遠離無作色體恆生。不遠離者。亦如是念言。我當作此不善業。若身若口若意從初不善業剎那所起之人。若作惡業。若不作從不善因。名不遠離。無作色體恆生。云何名作無作色。以身口色令他解者名爲作色。不以身口色令他解者名無作色。故論偈言。


  受用自體福  罪生亦如是


  及思爲七業  能了諸業相


  釋曰。云何名受用自體。謂檀越所舍房舍園林衣服飲食臥具湯藥資身具等。云何名福。謂撈漉義。見諸眾生沒溺煩惱河中。起大悲心。漉出眾生。置涅槃岸故名爲福。非福者。謂作種種不善之事。能令眾生入諸惡道。云何亦是受用自體。謂違背福故。名爲非福。解福非福已。次解思義。以何法故。名之爲思。謂功德與過惡。及非功德與過惡。起心所作意業者名思。彼論如是以七種業說爲業相。乃至坐禪誦經聽聞記念等。亦名爲業。皆攝在七種中故。而不別說。有此業故。見業與果合。與果合者。謂於五趣中有五陰起相。是故品初說業與果合爲出因者。第一義中有生死義得成。以有縛有解故。有生死體。論者言。今此業者。爲一起已乃至受果已來恆住耶。爲一剎那起已即滅耶。是皆不然。其過如論偈說。


  若住至受果  此業即爲常


  業若滅去者  滅已誰生果


  釋曰。若業自體起已無間不壞。後方有壞者不然。墮常過故。阿毗曇人言。如芭蕉竹葦等。於後與果已即壞。是故無過。論者言。竹葦等一一剎那隨壞不住。後時相似相續斷者。於世諦中說壞耳。若第一義中說業如竹葦等相續至受果者不然。若言有業法自體先後俱不壞者。難令物解汝非無過。阿毗曇人言。初未得壞因故不壞。後時得壞因來方壞。有何過耶。論者言。此義不然。汝立有壞因者。而彼物不是壞因。與此物異故。是因故。譬如餘物。如阿含中說。身及諸根等一剎那起已不住。汝義與經相違。若汝欲避此過。而受起已無間即壞者。是亦有過。業若滅者。即無自體。若汝意謂。業正滅時能與果者。而此滅時名半滅。半未滅能與果者不然。同前所答過。若汝言不可說滅已與果不滅與果者。此名不可說業。若不可說業於第一義中能與果者不然。不可說故。譬如欲生時。汝所見者不能堅固。出因不成。亦違汝義。


  阿毗曇人言。有相續故。我義無違。云何知耶。故論偈言。


  如芽等相續  而從種子生


  由是而生果  離種無相續


  釋曰。此謂從芽生莖。乃至枝葉花果等各有其相。種子雖滅由起相續展轉至果。若離種子芽等相續則無流轉。以是故其義云何。故論偈言。


  種子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先種而後果  不斷亦不常


  釋曰。云何不斷。謂有種子相續住故。云何不常。謂芽起已種子壞故。內法亦爾。如論偈說。


  如是從初心  心法相續起


  從是而起果  離心無相續


  釋曰。此謂慈心不慈心名爲業。此心雖滅而相續起。此相續果起者。謂愛非愛有受想故。若離心者果則不起。今當說相續法。其義云何。故論偈言。


  從心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故業在果先  不斷亦不常


  釋曰。云何不斷。謂相續能起果故。云何不常。不至第二剎那住故。此中作驗。第一義中有如是業果與眾生名字諸行合諸有欲得勝果眾生。如來爲說得果方便故。此若無如來不說得樂果方便。譬如虛空花鬘。今說有方便者。其義云何。故論偈言。


  求法方便者  謂十白業道


  勝欲樂五種  現未二世得


  釋曰。法者謂果法。方便者謂得果法。因因者謂白業。果者謂現在未來得五欲樂。得何等果。謂得報果依果。白謂善淨。能成就福德因緣者。從是十白業道生。十者謂不殺不盜。不邪行。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無益語。不嫉。不恚。不邪見等。名十白業。亦名十善業道。皆從身口意生。云何名勝果。謂於人天趣中得最勝人天。其義云何。故論偈言。


  人能降伏心  利益於眾生


  是名爲慈善  得二世果報


  釋曰。以是故佛說有此得果方便。如所說者其義得成。論者言。汝說業果有相續故。而以種子爲喻者。則有大過。如論偈說。


  作此分別者  得大及多過


  是如汝所說  於義則不然


  釋曰。云何不然。此謂如汝向分別有種子相續相似法體者不然。何以故。種子有形有色有對。是可見法得有相續。今思惟是事尚不可得。何況心之與業無形無色無對不可見。剎那剎那生滅不住。欲與爲驗者。是驗不成。又從種至芽者。爲滅已相續至芽。爲不滅相續至芽。若滅已至芽者。芽則無因。若不滅而至芽者。應從初種子常生於芽。若爾者。一種子中則生一切眾芽。是事不然。有大過故。正量部人謂阿毗曇人言。如汝所說。有人相續能起天等相續業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種性別故。譬如荏婆子不生庵羅果等。若善心次第能起善不善無記心。無記心次第能起善不善心。不善心次第能起善無記心者。義皆不然。乃至欲界繫心次第能起色界無色界繫心。及起無漏心。無漏心復展轉起欲界色界無色界繫心。亦如上說芽起者。今悉不然。如前所立驗中已總破故。有作善者。是亦不然。我今當說順業果報正分別義。是何分別。如前分別種子相續相似者。如我所說。無彼過故。過垢不能染。說何等耶。謂說正分別義。是誰說耶。如阿含經中偈言。諸佛及緣覺。聲聞等所說。一切諸聖眾。所共分別者。分別何等。故論偈言。


  不失法如券  業如負財物


  而是無記性  約界有四種


  釋曰。此謂不失法在。如債主有券主。雖與財而不散失。至於後時子本俱得。業亦如是。能得後果。業雖已壞由有不失法在。能令行人得勝果報。亦如債主既得財已。於負債人前毀其本券。如是如是。不失法能與造業者果已。其體亦壞不失法者有幾種耶。約界有四。云何爲四。謂欲界色界無色界及無漏界。不失法者是何性耶。是無覆無記性。無覆者亦名不隱沒。無記此謂不說善不善故名爲無記。此不失法。何道所斷。故論偈言。


  不爲見道斷  而是修道斷


  以是不失法  諸業有果報


  釋曰。此謂見苦集滅道所不斷。何時斷耶。謂修道進向後果時斷。複次見苦所斷不善業。雖斷由此不失法在。見苦時不斷者。是不失法。能與果故。如目犍連被外道辱。離波多比丘被梵摩達王十二年禁。目犍連等雖獲聖果。由不失法在故。受宿不善業報。故論偈言。


  若見道所斷  彼業至相似


  則得壞業等  如是之過咎


  釋曰。此不失法。若爲見道所斷。若共業俱至後世者。是則有過。有何過耶。若不失法同見道所斷。隨眠煩惱業亦俱斷者。即壞業果。壞何等果。謂壞見道所斷不善業果。是義應知。修道若不斷者。聖人應具足有凡夫業。以是故煩惱業爲見道斷。不失法不爲見道斷。是故言如業見道斷不失法修道進向後果時斷。彼度欲界向色界時。度色界向無色界時斷者亦如是。故論偈言。


  一切諸行業  相似不相似


  現在未終時  一業一法起


  釋曰。相似者。謂同類業。於現在命終時。有一不失法。起總持諸業。不相似者。謂業種差別。如欲界業色界業無色界業。有無量種。複次有幾種業爲不失法持耶。故論偈言。


  如是二種業  現在受果報


  或言受報已  此業猶故在


  釋曰。二業者。謂思及從思生。或有人言。業受報已而業猶在者。以不唸唸滅故。又如前說無量種差別者。亦一一有一不失法起持故。何故不失法與果已猶在而不更數數與果耶。謂已與果故。如已了之券。已還財訖縱有券在更不復得。不失法亦如是。已與果故更不數數得果。此不失法於何時滅耶。故論偈言。


  度果及命終  至此時而滅


  有漏無漏等  差別者應知


  釋曰。此謂修道時斷者。如前命終時。相似不相似業。共有一不失法持者是也。如須陀洹等度果已滅阿羅漢及凡夫人死已而滅。此不失法復有差別。云何差別。由漏無漏業別故。不失法亦有漏無漏。彼如是故。不失法亦從種種業起。能令眾生受方土受趣受色受形受信受戒等差別果。與果已然後方滅。以是故。其義云何。故論偈言。


  雖空而不斷  雖有而不常


  諸業不失法  此法佛所說


  釋曰。空者誰空。謂諸行空。如外道所分別。有自性法者無也。而業不斷者。有不失法在故。云何爲有。有謂生死。生死者。謂諸行於種種趣流轉故。名爲生死。云何不常。業有壞故。云何名不失法。謂佛於處處經中說。作此分別者應爾。以是故。如我先說業與果合爲出因者。義非不成。論者言。汝所說者。是皆不然。今爲汝說正業因緣。其義云何。如論偈說。


  業從本不生  以無自性故


  業從本不滅  以其不生故


  釋曰。我宗中業無有生。如是種子相續者。第一義中亦無有生。是故汝所立譬喻無體。而有闕譬喻過。諸業云何不生。以無自性是故不生。今且答正量部人說種子有相續過。汝謂有業與果合而無斷常過者。云何無過。謂由有不失法在。我今推求畢竟無故。如上偈說。業從本不生。是不失法第一義中亦不成。若有業生者。爲業故可有不失法。業既無體。不失法亦無體。因不成故。違汝義宗。云何違耶。謂業與果合者。翻成世諦。令物解故。如汝前謂阿毗曇人有種子相續過者。此義不然。如阿毗曇人先作種子相續譬喻者。有何意耶。今爲汝說。此阿毗曇人有如是意。謂種子相續。展轉因果隨起不壞故。而以種子相續不斷不常爲喻者。如是欲得汝先說種性別故爲因者。因義不成。由有心及心數法相續起無別故。又汝出因非一向有別過云何非一向。今現見有別相續能起別果。云何知耶。如牛毛生莞角生設蘿(似荻而堅中生於陸地突厥西胡用爲箭笴爾雅雲[竺-二+(嶙-山)]堅中蓋竹之類也)。正量部人言。阿含經中佛如是說。有不失法。以此法故。不斷不常。諸體得成。彼言以業不起。不失法亦不起。爲出因而道。我因義不成者。此語不然。論者言。如佛所說。若無起者彼即無壞。汝今欲得受此義者。成就我所欲。然汝宗中不受此法故。若汝立自宗義。謂無起無壞者。其義不成。複次汝立諸法有自體者。決定應受。業無自體。若諸法有自體者。即爲有過。其過云何。如論偈說。


  業若有自體  是即名爲常


  而業是無作  常法無作故


  釋曰。此謂有自體者。即爲是常。若常即是不可作業。何以故。常法不可作故。亦無變壞相。複次若業是無作。有何過耶。其過如論偈說。


  若業是無作  無作應自來


  住非梵行罪  今應得涅槃


  釋曰。梵者謂涅槃。若行涅槃行者。名爲梵行。住此行者名住梵行。翻此者名不住梵行。何等是住梵行。謂作善業已而得涅槃名住梵行。何等是住非梵行。謂不作善業者名住非梵行。若此業不作自得涅槃者。一切行非梵行人皆應得涅槃。非獨行梵行者得涅槃。有如是過咎。然於世諦作瓶作絹等。亦有是過。其過如論偈說。


  破一切世俗  所有言語法


  作善及作惡  亦無有差別


  釋曰。此謂如世間言。彼是造罪眾生。彼是造福眾生者不然。以汝言不作罪福自然得故。其過云何。如論偈說。


  以有業住故  而名不失者


  亦應與果已  今復更與果


  釋曰。住者云何。謂自體在故。更與果者。由業住故。雖與作者果已如有券在已償之債重須償故。業亦如是。由有體在還得與果。阿毗曇人復言。第一義中有如是諸業。彼因有故。此業若無而有因者不然。譬如龜毛衣。今有業因。謂諸煩惱。是故如所說因。第一義中定有諸業。論者言。此語不善。如論偈說。


  煩惱若業性  彼即無自體


  若煩惱非實  何有業是實


  釋曰。性者謂因。此說煩惱是業因。譬如泥爲瓶體。如是煩惱爲業體。云何非實。謂煩惱無自體故。云何無自體。謂先所觀察已遮起法。亦遮諸體有自體。此謂煩惱非是業因。以是故因義不成。及違汝義。云何違耶。謂於世諦中以煩惱爲業因。非第一義。是故言違。複次如先觀煩惱品中偈說。愛非愛顛倒。而爲所起緣。彼既無自體。故煩惱非實。先已廣遮故。阿毗曇人言。第一義中有如是煩惱。以有果故非無而受果。譬如聾者耳根果及耳識。今有此煩惱果。云何名果。果謂業也。如是第一義中有煩惱故。非因義不成。亦非違義。如我所欲之義得成。複次有業。以有果故非無。如虛空花。由有業果是身非無業而有果。以是義故。當知有業。論者言。是義非也。汝不正思惟邪見所惱。虛妄分別作是說耳。其過如論偈說。


  說業及煩惱  而爲諸身因


  業煩惱自空  身從何所有


  釋曰。何處說耶。謂諸論中諸賢聖等約世諦說。若於第一義中觀察者。是皆不然。如我宗中先已說方便故。此謂諸法上中下貴賤好醜等種種果報無有自體。如說業及煩惱無自體。身亦無自體。以是故。煩惱爲業因業爲身因者。是皆不然。所說之過。今還在汝。所立譬喻。皆亦不成。複次阿毗曇人言。第一義中有如是業有受果者故。此若無則無彼受者。譬如虛空花鬘。今有業故有受果者。其義云何。故論偈言。


  爲無明所覆  爲愛結所繫


  而於本作者  不一亦不異


  釋曰。明所治者。名爲無明。覆者謂翳障慧眼。云何爲名。名謂眾生。何故名眾生。謂有情者數數生故。云何名愛。愛謂貪著。著即是結。與誰爲結。謂系眾生。云何名系。謂與貪等相應故。如無始經中所說。眾生爲無明所覆。愛結所繫。於無始生死中往來受種種苦樂。如是諸眾生等。自作惡不善業。還自受不善果報。此受業果者。即是我所欲得作者。然此作者。不可說一異故。是有受果者。由第一義中有彼業故。論者言。汝所說者。義皆不然。此論初已來一切諸法皆已觀察。無有從緣起果。亦無不從緣起果。以是故。其義如論偈說。


  業不從緣生  不從非緣生


  以業無自體  亦無起業者


  釋曰。此謂業等無起業有三種。一謂業。二謂果報。三謂受果者。今推求業無起故。作者亦無起。作及作者先皆已遮。無有實體。如我所說無業及無作者方便。其義云何。如論說偈。


  無業無作者  何有業生果


  既無有此果  何有受果者


  釋曰。以是故。汝言第一義中有業有受果者其義不成。亦違汝義。云何違耶。謂翻以世諦令物解故。阿毗曇人言。撥無業無果者。是邪見過。能障慧眼。彼說中論是真實見者不然論者言。汝語非也。其義云何。如論偈說。


  如佛神通力  現作化佛身


  於是須臾間  化身復起化


  此初化身佛  而名爲作者


  化佛之所作  是即名爲業


  釋曰。此謂作者與化相似。展轉從緣起。無有我體故。而此所作業者。亦如化人無有自體。譬如化佛復起於化。如是身口業等所作之事。雖無有實而可眼見。應如是知。煩惱者名爲三毒。九結。十纏。九十八使等。能起身業口業意業。分別今世後世善不善無記苦報樂報不苦不樂報。及起現報生報後報等。如是諸業一一皆空。設有所作。亦無自體。其義云何。如論偈說。


  業煩惱亦爾  作者及果報


  如乾闥婆城  如幻亦如焰


  釋曰。此謂業等從因緣和合生。如幻化無實但可眼見。是世諦中有非第一義。複次欲得善趣。及欲得涅槃者。亦是世諦所說。如汝謂我撥無業果是邪見過者。過亦無體。阿毗曇人言。彼雖欲得於世諦中有一切法。而於第一義中誹謗無一切法者。還不免過。論者言。如經中偈說。有體既不成。無體亦不成。又如經偈說。有者是常見。無者是斷見。是故有及無。智者不應依。汝言撥無業果者。我不欲爾。以是故汝先謂。我不免過者。我無此過。複次汝聞第一義中諸體無自體。業果及業果合作者及受者。皆空無體。而謂虛住梵行空無所獲者。是愚痴心。爲欲開發愚痴障故。以業等有而令物解。云何解。謂解如佛以神通力現作化佛等事故。此品初與外人所說過。而以業果無自體義令眾生解。是品義意以是故。如梵王所問經說。佛告梵王。若無業無果者。即是菩提。如是菩提無業無果。得菩提者亦無業無果。彼得授記及聖種性亦復如是。若無業無業報者。彼聖種性亦不能起身口等業。複次如觀緣品中說。所有諸物體皆無有自性。已遮眼等非是異處及自在等有。何以故。眼等不從赤白眾緣起。眾緣亦不能生眼入等。亦如觀本際品。已遮生死本際無自體故。如無第二頭。不可說第二頭眼有病。如觀行品偈說。大聖說空義。令離諸見故。若復執有空。諸佛所不化。此已遮諸見及無明等煩惱故說空。若復執空。云何可化。亦如以水救火。若水中有火起者。則不可救。如觀苦中已遮苦四義不成。亦遮外萬物等四義不成。何以故。苦不名自作法不自作法。以無自體故。何有人作苦。若說有我法各異相。當知是人不得法味。若言諸法是善是不善是無記是有漏無漏有爲無爲等別異者。是人於甚深寂滅法中。爲無義利。如本住中已遮。本住不可得故。亦遮三世無有戲論分別。以是故諸法則空。如作作者中說。決定有作者。不作決定業。決定無作者。不作無定業。何以故。決定業無作。是業無作者。如刀不自割。指不自觸。以是故定作者無作。作者亦無業。如是先後俱等不可得故。複次若無作等法。則無有罪福。罪福等無故。罪福果報亦無。若無罪福果報。亦無涅槃。以是義故。於世諦中說有諸業。非第一義。如夢所見不應於中妄生憂喜。如幻所作。而無實體。如乾闥婆城日出時現。但誑人眼而無所有。如佛告諸比丘。生死無際。諸凡夫人不解正法故。爲說生死長遠。又如佛言。諸比丘爲欲盡生死故。應隨順行。亦如無上依經說。佛爲憐愍世間住於亂慧無因惡因諍論者故。於世諦中說有諸法。有我。有人。有眾生。有命者。複次佛婆伽婆見彼眾生生死相續未起對治故。說生死長遠。所以者何。爲欲盡彼生死際故。建立眾生。於勤精進善觀察者。了彼生死及與涅槃無少差別可得。以是故無有生死。亦無涅槃。又如觀緣中說。是作緣中無。非緣中亦無。彼中遮作不可得故。亦不與緣合而言有作不然。如觀三相中。已遮生故。若生等不成。則無彼有爲。有爲法無故。何得有無爲。又如遮去與去者。若謂去法即是去者。作者作業是即爲一。若言去法異於去者。則離去者而有去法。亦離去法而有去者。二俱有過。如觀聖諦亦說。第一義中空無體義。如彼偈說。諸佛以是故回心不說法。佛所解深法眾生不能入。何以故。第一義中無有空執。若言空者。是執著相。如遮見中已遮邊等四見。若說有邊。則無後世。若說無邊。亦無後世。何以故。第一義中諸法空故。如偈說。何處。何因緣。何人起諸見。若言有見起者不然。如遮合中言。物果不從緣合不合生。以果無故。合法亦無。如遮成壞。有體不生體。亦不生無體。無體不生體。亦不生無體。亦破三時無有相續。以是等義應知如遮縛解無有自體。以無眾生往來陰界諸入五種推求無往來者。以是故第一義中不說離生死外別有涅槃。如寶勝經偈言。涅槃即生死。生死即涅槃。實相義如是。云何有分別。如遮有無中。已遮諸法若有若無。若有人言。見有見無見自他性。是則不見真實道理。如金光明女經中說。無明體相本自不有妄想因緣和合而生。善女當觀諸法如是。何處有人及以眾生。本性空寂無所有故。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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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觀法品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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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令解諸行我我所空故說。


  諸外道等雖說我見有無量種。亦以五受陰爲所緣。是故今當次觀諸陰。如佛所說。若有沙門婆羅門等言見我者。但見五陰。實無有我。有異僧佉人作是說言。身相形色及四大聚諸根。諸根聚諸識等爲我。論者言。汝於四大諸根陰相。若總若別。起我分別者。是事不然。如論偈說。


  若我是陰相  即是起盡法


  我若異諸陰  是則非陰相


  釋曰。我者是世諦義。起於言說稱雲我者以陰爲境。僧佉人復言。隨有陰處我義得成。即是我所立義得成。論者言。如汝意者。我是諸陰。若我是陰。即起盡法。此中說驗。第一義中四大及造色聚諸根。諸根聚諸識。及識身等。非我是起盡法故。譬如外四大等。果故因故。可識境界故。亦果報故。以是等因廣爲作驗。有自部論師言。我若是陰。一一身中有多陰故。亦有多我。複次我若是陰。即起盡法。以彼諸陰起盡法故。即自破汝無起無盡差別我也。差別法體破故。汝立義有過。複次我若是陰。即起盡法。然外人不欲令我是起盡故。其所計我無起無盡者。亦復不能令我信解。以是故我今說驗。第一義中畢竟無我。何以故。無起無盡法故。譬如兔角。複次我者若是陰。即起盡法。以是故我今說驗。第一義中色等五陰決定非我。何以故。起盡法故。譬如瓶。如是陰者果故因故。暫有故。憂喜因故。邪智正智疑智因故。非我是諸因。義廣如前驗。釋即陰已。我異陰者。鞞世師人言。身及諸根覺等之外。而別有我。能與苦樂等作依止。是作者。是無心。是常是遍。作如是說。復有僧佉人言。有如是我。云何有耶。因果之外別有於我。然非作者。是受食者。是淨是遍。無聽聞等具。僧佉鞞世師等謂論者言。如彼所說。立驗方便。我無此過。復有以丈夫爲因者。亦言無如上過。以是義故。鞞世師等言。諸陰外別有我者。亦復不能令物信解。論者知故說偈答雲。我異諸陰則非陰相。非者言無。非陰相者。陰無我故。言無陰相。今當說驗。第一義中色陰等外無別有我。無陰相故。譬如石女兒。鞞世師人言。如彼涅槃。非陰相而是有我體。如是雖非陰相而亦是有。論者言。如經偈言。亦無有一處一法是無爲。此言無爲涅槃等。並已遮故。一向是無。然常遍我非苦樂等依止。有起故。譬如色等。汝所立我亦非是遍。何以故。是實故。譬如瓶。應如前驗。鞞世師人言。如虛空是實是遍。我亦如是。如彼所立驗者不然。非一向是實者皆不遍。論者言。汝立虛空是實者。前已遮故。如遮我是遍故亦遮虛空是遍不非一向是實者皆遍。複次我亦如是非是作者。何以故。非質礙故。譬如思業。我亦非常。是實法故。譬如瓶。我者是可知故非常。是一物故非常。是等諸因。須廣出驗。複次我者亦非無因。以有體故。譬如瓶。第一義中思不是我。是一物故。譬如柱。我者非常非遍。亦不無因。是一物故。或爲正智邪智疑智因故。有時爲喜爲怒因故。譬如柱。有是等驗。次破僧佉人別執。有我是受食者。於第一義中無我受食。所言疑智因者。如夜見杌。我是一物故。如瓶。應如是說。複次有外人作如是意。謂論者言。彼既不令我是一物。復還簡別言我。是物是體是無常是不遍。是疑智等。作是說者其義不然。亦如有人自生分別。譬如石女實自無兒。何得示他青黃色耶。汝今所說令物解者。是則虛妄。論者言。汝語非也。取後有識者。謂施設我。是故說識爲我。如般若經中偈言。調心爲善哉。調心招樂果。又如阿含經偈言。我與己爲親。不以他爲親。智者善調我。則得生善趣。此謂世諦中假說有我。是諸外道分別所執悉皆遮故。我無過咎。複次身及諸根非常遍我不共取境因可取故譬如柱。如是諸根是可量故。應廣說驗。僧佉人言。以何義故陰中無我。若彼陰中定無我者。汝喻無體。何以故。柱等諸物亦有我故。論者言。我亦不論有我。但遮諸陰及身根等非常遍我不共取境因。此是我立義意。如汝妄說不能依我所立驗解。複次諸修行者自於此陰當善觀察。如此我者。爲是陰相。爲非陰相。如上偈說。若我是陰即起盡法。以是故言彼陰非我。以起滅故。譬如諸陰。複次非陰相者。如上偈說我若異諸陰。是則非陰相。以是義故。無有我也。無陰相故。譬如空華。其義如是。複次若我非陰相。我則無生。如空華。如石女等。若言是陰相者是亦無我。何以故。是起是因是果是物故。譬如瓶。行者如是觀察已。即得通達無我。複次鞞世師人言。有如是我。見境界故。我若是無。眾生身中則無有我。根等無心。猶如窗牖而得見物者。是事不然。由我與根相異故和合乃見。彼見是我故知有我。論者言。以見境界言是我者。義亦不然。何以故。我見境界者。此驗無體。如是若無我者先所見物後見還識是先所見知有我者。無如是因及譬喻。若立身中得有我者。無如是因及譬喻。若以能憶先所更事知有我者。無如是因及譬喻。若以有業有果報可得故知有我者。無如是因及譬喻。如是等因悉當廣遮。鞞世師中有聰慢者。謂論者言。說我之聲由其身中有實我境界。聲於彼轉有處假設故。譬如喚人爲師子。複次緣我境界名爲正智。緣異境界名顛倒智。譬如丈夫丈夫智。云何爲異境界。謂身及諸根因果聚等名異境界。云何爲顛倒智。謂緣陰爲我名顛倒智故言異境界。顛倒智隨實境界。如其義智彼即是我。是故有我。論者言。汝所計我。如我法中不遮世諦泛說有我。汝若作是立義者反成我義。云何成我義。我佛法中名識爲我。聲如其義。名爲實我。若於色等諸陰名爲我者。是則爲假。如阿含經中所說。依眾分故得名爲車。我亦如是。以陰爲因假說爲我。有如此經。又復識能取後有故說識爲我。若外人意謂聲召實我境界不召於識是作故。譬如身。智緣實我境界不緣於識是作故。譬如身。如是證有我者。論者言。若第一義中召我之聲及緣我智。皆以心爲境界。汝意謂不如實義者。反成我義。云何成我義。於一切時一切處。我見等先已遮故。若世諦中遮。是事不然。有假設聲。有召實體聲。智亦如是。有緣假境界。有緣實境界。我佛法義得成。我所欲者亦成。若於第一義中無召實我之聲亦無我爲境界。如汝所說師子聲義是假設故。彼師子境界不如其義。複次聲於假施設處起彼處。但見眾緣聚集境界。如師子等聲。若外人意謂我聲及智非眾緣聚集境界。作是執者此即自壞。以是故汝差別法壞。是立義有過。複次若外人有未深解道理者。謂我言如彼所說五陰及諸根等非是不共取境因。但欲遮差別法不遮我體。彼嫌我者自違本宗。論者言。我者是世諦中假名字耳。如汝所分別者是常是遍是受食者我法於世諦中遮故。汝今欲令他信解者。是我無體。若第一義中一切時有我。悉皆遮故。不但獨遮差別法也。以是故汝之所說如嚼虛空。僧佉人言。有處有如是我故。於彼可遮。猶如遮此井無水。即知余井有水。如是遮身及諸根中無我。定知余處有我。複次由身根中有我故遮。不以身諸根中無我故遮。以是故知有我。論者言。先已遮故。內諸入等非自在天作。非自性藏作。非時作。非那邏延作。如是亦遮有處我不作內入等無起故。譬如兔角。第一義中水等不成。譬喻無體。是故此說不然。僧佉人復言。有如是我。有我所故。譬如自體有則有我所物謂我舍宅臥具衣服及眼耳諸根等故知有我。論者言。我若是有。我所之物得成。然我是無。先已令汝解故。其義如論偈說。


  我既無所有  何處有我所


  無我無我所  我執得永息


  釋曰。此中言無我。以是故因不成。譬喻無體。第一義中有我自體不成。複次若有人言。有如是我。果有故。能依有故。作如是因者。亦以前過答。諸行者應如是觀察實義。所說道理者。即是已說修行果也。複次僧佉人言。有如是我。在彼無我我所身根識中。何以故。彼法中修行者。真實智起時。言我得無我無我所者。由見實我故。如石女無兒。不可得說住於解脫言。我得無我無我所智。由有住解脫者言。我得無我無我所智故。故知有我。論者言。雖諸行聚等剎那剎那壞相續法起得見無我無我所而無實我。二乘之人得無我故。唯見有此法生此法滅。起如是見。然我境界無故。緣我之心亦不起。我無體故。無有我所內外等法。以緣我之心不復起故。乃至得無我之念亦不起。唯除世俗名字菩薩摩訶薩住無分別智。能見諸行本來無生。其義如論偈說。


  得無我我所  不見法起滅


  無我我所故  彼見亦非見


  釋曰。此謂唯有假施設我。其義如是。第一義中無有我與法。如翳眼人以眼病故不見實法。無實毛輪妄見毛輪。汝亦如是。實無有我妄見有我。以邪見故起取著意。以是故。我爲因義不成。若謂我得無我我所。由見實我爲因者。無我我所自體不成。體不成故。即是因義不成。汝得如是過。故修行者欲得見內外入真實者。當勤觀察內外法空。問曰。得空者有何義利。答曰。如論偈說。


  得盡我我所  亦盡內外入


  及盡彼諸取  取盡則生盡


  釋曰。取謂欲取見取戒取我語取。行者見無我故得我語取盡。我語取根本盡故余取自盡。諸取盡故則生盡。生盡故得解脫。二乘之人見無我故煩惱障盡。乘彼乘去。是名說斷煩惱障。說斷煩惱障方便已。次說斷智障方便。其義如論偈說。


  解脫盡業惑  彼苦盡解脫


  分別起業惑  見空滅分別


  釋曰。此謂生因諸有煩惱。未離欲眾生不緣境界而起煩惱。是諸煩惱從何而起。謂從可意不可意諸分別起。有分別故則有煩惱。是故分別爲煩惱因。如有種子則有芽生。如是非聖者。有不正思惟分別故。起業煩惱。若無分別則無諸業煩惱。譬如聖相續體。彼染污心起作意故名爲煩惱。由染污心起身口所作故名業。云何名煩惱。謂貪嗔等。能令眾生垢污相續。是名煩惱。當知起業煩惱皆因戲論分別。彼應斷者是世諦相。云何滅分別。謂見空則滅。云何見空則滅。謂空智起時則無分別。是故說滅。複次有聲聞人言。見人無我故則無可意不可意分別煩惱及纏。是等俱斷煩惱纏斷已成就聲聞果。果得成已何用法無我耶。論者言。汝不善說。爲拔煩惱根蔓熏習令無餘故。若離法無我終不能得煩惱根蔓熏習盡無餘。以此事故用法無我。複次不染污無知者。諸佛世尊於一切法境界。


  得不顛倒。覺了此覺所治障。是不染污無知。若不見法無我則不能斷。是故法無我非是無用。以如是故戲論寂滅無餘相者。所謂空也。如實見空故即是解脫。解脫者。謂脫分別。如經偈言。佛爲殺生者略說不害法。小說空涅槃。爲大二俱說。此謂如來爲殺生者略說不害物命爲最上法。爲諸聲聞說人空及涅槃爲最上法。爲大乘者說二無我爲最上法。說斷智障方便已。有外人言。彼上引佛經中偈說我與己爲親。不以他爲親。智者善調我。則得生善趣。以是故汝言無我者。自違汝先所立之義。是故遮我者不成。論者言。復有眾生起如是見。撥無因果。覆障正智。作如是言。畢定無我。無此世無後世故。亦無作善惡業果報。亦無眾生。受彼化生一切時中。作不善事必墮惡道。如臨嶮岸。以是故諸婆伽婆爲欲攝取諸眾生故。勤行大悲。依世諦中施設有我。其義如論偈說。


  爲彼說有我  亦說於無我


  諸佛所證法  不說我無我


  釋曰。諸佛世尊見諸眾生心心數法相續不斷至未來世。以是因緣。爲說假我。復有眾生計言有我。爲常爲遍。自作善不善業自作受食者。有如是執。然彼眾生爲邪我繩縛其心故。於身根識等無我境界。迷而起我。雖有禪定三昧三摩跋提之力。將其遠去。乃至有頂。如繩系鳥牽已復墮。於生死苦猶不生厭。諸佛世尊知眾生已。爲息彼苦斷我執繩。於五陰中爲說無我。復有眾生善根淳厚諸根已熟。能信甚深大法。堪得一切種智。爲彼眾生宣說諸佛所證第一甘露妙法。令知有爲如夢如幻如水中月。自性空故。不說我不說無我。問曰。何故不說我無我耶。答曰。我無我分別境界無故。以是故。世諦之中假說有我。如汝所言。謂我違於先所立義。然我亦不違先所立。汝若言第一義中欲令有我。違宗之過今還在汝。論者引經偈言。眾生墮生死。不脫如是苦。無我無眾生。唯有法與因。此經明第一義中畢竟無我。令有我者。我無是驗。已說遮我力故。複次今當解異分別者。有二種外道。各執不同。一者言。諸行聚剎那剎那壞。乃至後時命終分諸行壞。是故無我。若無我者。業果所爲。是則無體。此諸外道見是事故即生怖畏。生怖畏故亦有施設我。施設我者。謂執說有我。二者復有盧迦耶蜜迦(唐言無後世外道即路伽耶)言。唯有身及諸根無我自體。於諸行中假名眾生。而實無我受持諸行。言有生死流轉者。是事不然。何故作此言耶。彼諸外道愚於因果所爲。但眼見身相諸根等。即是丈夫。更無別我。如前偈中亦說無我。云何無我。謂於身根聚中無我。諸佛於一切法得了了智。如前偈中佛不說我。不說無我。何故不說我無我耶。由證解一切法真實無戲論故。無戲論已斷我無我執。我無我執斷已。起我無我境界亦無。何以故。妄置色等爲我無我種。是執不起故。如般若經中說。極勇猛。色非是我非是無我。受想行識非我非無我。若色受想行識非我非無我。是名般若波羅蜜。如上說見空戲論滅者。今還重釋。云何得戲論滅。謂一切體自相不可得。如虛空相。如是不見。是名見空。若見一切諸法空不可說者。其義云何。如論偈說。


  爲說息言語  斷彼心境界


  亦無起滅相  如涅槃法性


  釋曰。此中明言語起不可得。云何起不可得。謂心境界斷故。云何爲心境界。謂色等是心境界。第一義中色等不成就故。云何色不成就。謂無起滅相故。云何如涅槃法性。謂如涅槃法性無所有相。如是觀者名爲見空。複次云何見空。謂體無體不見二故。是名真見。或有人如是疑。云何名真見耶。我今爲說。如無盡慧經偈言。於第一義中。云何有二相。彼智亦不行。何況諸文字。此經謂心意識等。於第一義中。畢竟無體。何以故。一切諸法寂靜相故。心及諸法一切皆如。無人能作。如寶積經中說非空令諸法空。如是等法各各自空。等真如同涅槃故。是義應知。如經說。佛坐道場。知諸煩惱無體無起。從分別起。自性不起。佛如是知。以是故此義得成。如經偈言。識是諸有種彼識行境界。見境無我已有種子是滅。此中明有種寂滅。是故言如涅槃。云何如涅槃。謂見一切法無生平等。見平等已心境界斷。心境斷已言說亦斷。言說斷已。世諦相所執戲論得寂滅。是故言見空戲論滅。有人言。寂滅相者。即是涅槃真如法中性。云何言如涅槃法性耶。論者言。戲論分別者。謂是世間。是涅槃。或說涅槃無爲是寂滅法。執說世間是生死法。此中論者說。一切諸法若世間。若出世間。無生性空。皆寂滅相。爲著法眾生不知生死即涅槃相。以是故今阿闍梨以涅槃等爲喻者。令知諸法從本以來空無相無作寂滅無戲論故。自部及外人等謂我言。彼中道說無一切句義與路伽耶說無則無差別。應如是答我言。一切句義無者亦有差別。汝不解故出是言耳。有人言。如以智慧知而舍。不以智慧知而舍。豈無差別。若言說無同者。是則凡夫與羅漢不異。生盲與有目不異。平地與丘陵不異。若如是說。中道路伽則無差別。作此說者。不解差別。是爲無智。若路伽說無與中道說無是同者。於何時同耶。爲世俗言說時同。爲見真實時同。且論世諦時同。撥無因果執者則拔白法善根。行一切不善道。壞世諦法故。複次中道說無者。則不如是。所謂說因果相續如幻如焰行善業道以有漏陰相續故。其義云何。過去有陰相續滅。現在有陰相續起。現在有陰相續滅。未來有陰相續起。譬如夢是名中道說無與路伽說無。非世諦時同。亦非見真實時同。汝說無者。此說無之識緣無境。起一切時。以執無爲相。然是邪智。以破戒垢自塗其身。非是息苦因而是起苦因說中道者。未見真實已前。有此色等境界。覺此色等境界。覺見真實時。得空解已。色等境界執覺不起。由見道理故。直言無者。是事不然。無有彼色。境界覺者。非第一義中如實義覺故。譬如有覺。以此驗與彼路伽說無者過。複次中道說無與路伽耶說無者。所釋不同。云何不同。佛法遮有不執無。而令物解。譬如須彌芥子。鉅細殊遠。汝言說無同者。亦復如是。第一義中一切法遮。如涅槃相。爲隨順福德聚。所說諸行於世諦中。是實如佛言。所有內外諸物世間說實說不實。我亦如是。順世間法說實說不實。其義云何。如論偈說。


  一切實不實  亦實亦不實


  非實非不實  是名諸佛法


  釋曰。如佛所說。世間欲得及不欲得。我亦如是。於世諦中說欲得說不欲得。複次內外諸入色等境界。依世諦法說不顛倒。一切皆實。第一義中內外入等。從緣而起。如幻所作體不可得。不如其所見故。一切不實。二諦相待故。亦實亦不實。修行者證果時。於一切法得真實無分別故。不見實與不實。是故說非實非不實。複次實不實者。如佛所說。爲斷煩惱障故。說內外入我我所空。是名一切皆實。不實者。謂佛法中說識爲我。世不解者。妄執有我有我所。指示他雲。我是作者。是聞者。是坐禪者。是修道者。是名不實。摩訶衍中一切不起。無一切物。是有可爲分別無分別。二智境界故非實非不實。複次云何名佛。於一切法不顛倒真實覺了。故名爲佛。云何名法。若欲得人天善趣及解脫樂。佛知眾生諸根性慾不顛倒故。爲說人天道及涅槃道。故名爲法。複次自他相續所有熏習及無熏習煩惱怨賊。悉能破壞故。是名爲法。真實道理不與外道等共。爲拔一切執著箭故。應勤修習。複次自部及外人同謂我言。汝若分別自體盡舍無餘得真實者。此真實相云何。若不說其相不立自宗。云何但與他過。是汝之失。論者言。實如所言。若實相可說我能分別。而彼實相非是文字。不可言說。爲欲安慰初修行者。以分別智而爲解釋。其義云何。如論偈說。


  寂滅無他緣  戲論不能說


  無異無種種  是名真實相


  釋曰。無他緣者。是真實法。不以他爲緣。故名無他緣。所謂不從他聞亦無保證。自體覺故。寂滅者。自體空故。非差別分別物境界故。名爲寂滅。戲論不能說者。戲論謂言說。見真實時不可說故。而不能說。無異者謂無分別。無分別者。謂無一境界可見分別。以分別無境界故名無分別。無種種義者。謂一味故。無體義故。無差別故。是名無種種義。此謂真實相也。複次由無分別故。戲論所不能說。由寂滅故。是無分別智境界。復名無他緣。由無他緣。是故過言語道。真實自體我不能說。複次此遮一切體。自體言說能得真實。自體能起無分別智。能令行者解自覺真實方便。如是語言是得第一義方便。如汝所言。云何爲真實相。若不說其相不立自宗。獨與他過。是汝之失者。我無此失。以此偈答。即是說真實相。如是且約第一義說真實相。令復約世諦說之。其義云何。如論偈說。


  從緣所起物  此物非緣體


  亦不離彼緣  非斷亦非常


  釋曰。此明從緣起果。此果不即因。是中說驗因果不一起。異覺境界故。譬如覺及境界。從緣所起果者亦不離彼緣。若離者果起則墮無因過。複次此中立驗因與果不別。藉緣方起故。譬如因自體。以如是因果不一亦不異故。不斷亦不常。複次雖因壞已果起之時。由有因類相續住。然非因壞故果亦壞。以不異故。而體不斷。由果時因已壞故而不是常。如經偈言。以有體起故。彼斷不可得。以有體滅故。彼常不可得。云何不斷不常。謂緣起法爾剎那剎那相續起。是故不斷。有爲法體唸唸滅故不常。今當爲汝開演其義。如論偈說。


  不一亦不異  不斷亦不常


  是名諸世尊  最上甘露法


  釋曰。甘露者。謂得無分別智因故。如諸佛以已所得智。於一切眾生界。以佛日言說光。隨眾生機令開慧花。複次諸聲聞人。以習聞思修慧得真實甘露法。現證涅槃息一切苦。或爲福智聚未滿足故。雖不證解脫。後世決得。其義云何。如論偈說。


  諸修真實者  今雖未得果


  將來決定得  如業不假勤


  釋曰。諸修真實行者。若此世。若後世。而不得果者。因熏習諸行。未來世中自然得真實智。亦無他爲緣。如論偈說。


  諸佛未出世  聲聞已滅盡


  然有辟支佛  依寂靜起智


  釋曰。如三密經說。辟支佛依寂靜故起實。智慧者由身心寂靜爲因故。智慧得起。是名甘露法。若今世。若後世。有能修真實者。必定得甘露法。是故欲得解脫。應當修行是真實法。此品中破外人立驗。亦說自驗無過。而令信解諸陰我我所空。是此品義意。以是故我義得成。如般若經中說。極勇猛。色非是我非是無我。乃至受想行識非是我非是無我。若色受想行識非我體非無我體。是名般若波羅蜜。如經偈言。無我無眾生無人無受者。但眾緣名身。佛得如是解。此中明我人眾生及諸行聚是等皆空無有因起。又如空寂所問經說。一切眾生。豎我見幢。張無明帆。處煩惱風。入生死海。諸佛大悲。張大教網。撈漉天人。置涅槃岸如上偈說。不二安隱門。能破諸邪見。諸佛所行處。是名無我法。


  釋觀法品竟。


釋觀時品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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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解諸體無自體故說。


  鞞世師人言。第一義中有時。法自體爲了因故。譬如燈。若無時云何得有了因。譬如龜毛衣。由有物體故。以時爲了因。是故有時。論者言。世諦之中諸行若起。即名爲作。此起但是諸物體起。更無別起。此諸行因果已起名過去時。因滅果起名現在時。因果俱未起名未來時。作有分齊故。約物爲時。無有別時。世諦中亦假說有時。如言構乳時來。然外人分別執言有時。第一義中應作如是觀察。鞞世師人言。有爲法外別說有時。而是常論者言。今遮此時故。第一義中有爲法外不別。有時有體故。譬如有爲自體。第一義中無有。常時可識故。譬如瓶。鞞世師人言。如虛空等。非是一向無常。論者言。彼虛空異分無體。亦如是遮故。鞞世師人言。色體外有時與色。和合緣現在時。有識起故。譬如人與杖合。如識見提婆達多境界與杖合者亦如是。於色上起現在現在識。此色之外有別體者名爲時。是故別有時論者言。汝言有識起爲因者緣杖之識。於非時相境界起故。時相則壞。執杖者非常故。常義則壞。自體法差別法。如是等皆破故。是汝立義出因等過。與杖和合者譬喻無體。第一義中執杖者不成故爲喻不然。緣色之覺與時和合。此覺不能顯了。是故無時。複次三時別成者。爲有相待。爲無相待。若立時有待成者。其過如論偈說。


  現在及未來  若待過去時


  現在及未來  過去時已有


  釋曰。此謂時有待。時有待故。譬如過去時。複次若待過去時有現在未來時者。應過去時中有現在未來時。何以故。因過去時成現在未來時故。亦應現在未來時住過去時中。如是現在未來盡名過去時。若一切時盡名過去時者。則無現在未來時。盡過去故。若無現在未來時。亦應無過去時。何以故。現在未來時已在過去時中故。複次若時有待者。或彼同時有。不與待相違故。譬如父子異。若不立時有待者。現在未來有別起過。其義如論偈說。


  現在與未來  過去時中無


  現在與未來  待何而得有


  釋曰。此謂過去時中無現在未來時。若謂過去時中無現在未來時。而因過去時成現在未來時。此二云何得成。若無現在未來時。有何等過。此下說驗。第一義中無現在未來時。自體時有待故。譬如過去時。複次鞞婆沙人言。現在未來於過去中。得同時故。而有相待。論者言。亦有別時相待。如兄弟。非是一向汝語非也。如是有時相待不成。複次若無時相待得成者。其過如論偈說。


  不待過去時  彼二則不成


  現在及未來  是則無有時


  釋曰。彼二者謂現在未來爲二。不待過去時則不成現在未來時。何以故。若不待過去時有現在未來時者。於何處有現在未來時。以無相待故。現在未來時亦不成。其義云何。如論偈說。


  與過去無別  餘二次第轉


  及上中下品  一體等應觀


  釋曰。以此方便應展轉說。其義云何。如論偈說。


  未來又過去  若待現在時


  未來及過去  現在時中有


  未來及過去  現在時中無


  未來及過去  待何而得有


  不待現在時  彼二則不成


  未來及過去  是則無有時


  現在及過去  若待未來時


  現在及過去  未來時中有


  現在及過去  未來時中無


  現在及過去  待何而得有


  不待未來時  彼二則不成


  現在及過去  是則無有時


  釋曰。此是釋論偈。如前自成立。與外人過。云何爲上中下品次第乃至一體等。譬如人類。同名爲人。於中而有差別。功德具足名上品人。稍減者名中品人。全無者名下品人。如是等爲待故成。爲不待故成。且有上者。非上自體有相待故。譬如中自體。如是中亦非中。自體有相待故。譬如下自體。下亦非下。自體有相待故譬如上自體。複次以有相待爲因。欲令汝解上中下等無自體故。汝不欲得無自體耶。若欲得有自體者。待中故喚爲上。是亦不然。如是一數體及一二等亦如前遮。一數者今當說。第一義中一非一數體。何以故。是數有待故。譬如二數等。如是二非二數體。多非多數體。應如一數說。第一義中。不欲於法體外而有彼數。云何欲得謂一者。無二及無異故。名爲一。無一及無異故名爲二。無二及無異故名爲三。自三已後總名爲多。亦如前遮。而令開解今當更說。第一義中一亦非一。是可數故。譬如異。如是二亦非二。多亦非多。亦如一數說。應作是驗。等者云何。謂一塵非一塵。是可數故。譬如異如是二塵非二塵。多塵非多塵。亦如上說。及長短遠近前後因果。非長短遠近前後因果。乃至有爲無爲。非有爲非無爲亦如是說。鞞世師人言。第一義中有如是時。何以故。有份量故。若無時則無份量。如馬無角。不可說有份量。由有時故則有剎那羅婆摸呼多晝夜半月一月時行年雙等份量。若有份量。是則有時。譬如稻穀等。有故則有份量故知有時。論者言。汝之所說義不相應。何以故。如論偈說。


  不取不住時  住時亦不有


  可取不可取  云何可施設


  釋曰。不住者。謂諸行聚是起滅法。名爲不住。世諦中行聚等名時。是時名不可取。住時者亦不於法體外有非色時可取。是名住時。云何可取不可取。云何施設。時若可取即能施設。時不可取不能施設。以是故。諸行如是。曰行等作有分齊。諸行生住滅。摸呼[口*栗]多等法。有份量故名爲時。如汝所說。因者其義不成何以故。無所依故譬如無體。鞞世師人言。有常時。以有剎那羅婆摸呼[口*栗]多過去未來等種種差別。譬如淨摩尼珠。因彼眾色而有種種相現。論者言。此體待彼體得有剎那等名。我義如是。如論偈說。


  此彼體相待  世諦法如是


  第一義無體  離體何有時


  釋曰。相待者。謂外人於世諦中立有相待。我義亦爾。第一義中無有常時。如我所說過者。汝不能免。鞞世師人言。第一義中有實時體。如非他及他一時及非一時遲疾等。即是時相。非無體而有相。論者言。第一義中無少許體。世諦之中有諸行差別相待相續。非他及他等識起一時者。謂諸行無差別剎那相待非一時者。有遲有疾。遲者謂後時相續隨轉。疾者謂下相續隨轉。非他識起者。但是諸行無別有時。汝所立因無體。何處有時體可得。若外人意謂。他等識起緣諸行法非是時者。何處可得時耶。論者言。汝以時是常是一令他解者。此驗無有。我今說驗。於世諦中常一之時。非是起他等識因識故。譬如色等識。鞞世師人復言。定有實時。有假設體故。論者問言。似何等物。鞞世師答言。如色等。論者言。第一義中色等體不成。如先已說。能令物解。色相無體。色相無體故。譬喻無體。譬喻無體故時亦不成。我亦無而說有。譬如車軍林等。雖無實體而有施設。故非是一向。有人意謂。依諸行法施設有時。如說晝日住摸呼[口*栗]多住。作此說者。應如是答。如論偈說。


  因物故有時  離物無有時


  亦無少物體  何處時可得


  釋曰。此謂因物生故則名爲時。離此行法無別時體。執有時者。言定有時。有起差別。言說因故。不見無法。能起言說。因見有已作今作當作瓶故。即知有時。論者言。汝語不善已作瓶等能起言說因者。是諸行法亦非是時。汝因不成。有相違過。能起言說因者。是世諦法。汝種種說時皆不成故。如先說了因者。義亦不成。此品初已來與外人成立過。自說成立無過。遮空所對治時無有自體。爲令信解。此品義意如是。以是故。此下引經顯成。如放光經佛說。佛告須菩提。時非色法非無色法。非受想行識法。非無受想行識法。非生法。非無生法。非住法。非無住法。非異法。非無異法。非壞法。非無壞法。非受法。非住法。非出法。非無受無住無出法。乃至非老相。非病相。非死相。非青相。非啖相。非壞相。非散相。非無老無病無死無青無啖無壞無散相。須菩提。若非色非生非住非異非壞相者。是名般若波羅蜜。複次須菩提。若非色非非色。乃至非受想行識非非受想行識者。時即非時亦非非時。若時非時非非時不可言說者。是名般若波羅蜜。又如妙臂經中所說。菩薩摩訶薩了知三世所有諸行。已起故。說名過去世。未起故。說名未來世。起時故說名現在世。此現在世陰界入等住者。了知不住。何以故。一剎那時不住故。此一剎那即有起時。住時差別。以剎那不住速滅故。定無有時。


  釋觀時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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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觀因果和合品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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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以鞞世師等於前品中立時不成故說。鞞婆沙人及僧佉人等言。第一義中有如是時。果有生滅故。如種子與水土和合。以時節有體故而芽得生。若無因者。果則不生。以是故如前所說。因有力故。當知有時。論者言。若有說言因緣和合有果生者。今當答之。如論偈說。


  若謂眾因緣  和合而果生


  是果先已有  何須和合生


  釋曰。和合中若有果者。得如是過。何以故。有不生故。若有而從和合中生者。有云何生。若言生者。和合中則無。何以故。有之與生二法相違。複次若有果則不生。已有故。果若已有不須更生。何以故。生與不生此二相違。若有言因緣和合中無果而能生果者。今當答之。如論偈說。


  若謂眾因緣  和合而果生


  和合中無果  何須和合生


  釋曰。此謂果不生。無有生故。譬如兔角。若無生者。生法體壞。是汝立義等過。若立因緣和合中有果者。今當重破。如論偈說。


  若謂眾因緣  和合而有果


  是果應可取  而實不可取


  釋曰。此謂果不可取。何以故。一心欲取而不能取。以果無故。此下作驗和合中有芽名果亦不可取。何以故。和合中無果故不可取。若不可取者。是中則無。譬如種中無有瓶絹。如是於和合中無芽名果故不可取。僧佉人言。彼說和合中不可取者。亦有是義。所謂極遠極近及諸根損患。心迷悶時。有隔障等。能障於取。雖有物體而不可取。非一向無故不可取。若言無者。是彼出因立義之過。複次更有異僧佉人言。如前所說過者。今當更說。彼上出因言不可取者。此因有何等義。爲是現量不可取耶。如諸根識而實是有。亦不爲現量所取故。彼立因者。非是一向。若以驗量不可取者。因義不成。猶如驗因中果。有取可量故。若可量者。因則不空。譬如有果體。如是苦樂二種能爲貪嗔諸見三煩惱因。色聲五種亦能爲貪嗔等三煩惱因。以是因等有驗量故。因中果有取。汝雖言現量不可取。然今驗量。有可取故。彼出因義不成。若現量及驗量俱不可取者。此違我義。及因不成。論者言。我道不可取者。謂於因緣和合中畢竟無果故不可取。汝言極遠等亦不可取。非一向無者。世諦之中亦無此理。何況第一義耶。於第一義中亦無極遠等物。如上苦樂色聲等於第一義中亦無。是則因義不成。所言果者。果亦自體空故。若因中無果者。世諦中果亦不生。譬如拒不能生拒因亦不能生因。汝言因能生果者。於世諦中亦已被破。復有異僧佉人言。若因未生時先無因體。果亦先無。而後方生。論者言。今當說驗。若先無因後亦不生無有故。譬如空華石女等。廣如前說驗。今更總答修多羅人及鞞世師等計因中無果者。如論偈說。


  若謂眾因緣  和合無果者


  是則眾因緣  與非因緣同


  釋曰。此言無果者謂果空故。因之與果云何差別。因相者謂自果生無間生自分生等差別。是爲因相。緣相者。謂通生種種果能長養他令他相續。乃至遠處通生諸果。非自分生能廣饒益。如是等名爲因緣差別相。與非因緣同者。謂非因緣不生於果。何以故。果空故。以是故因緣與非因緣同。複次今爲執因中無果者。出驗第一義中種子等諸因緣不能生果。何以故。果空故。譬如非因緣。複次修多羅人言。緣能生果。何以故。有決定緣能生果故。若果空者。義不相應。論者言。第一義中無如是驗。還同上非因緣過。欲令他信解者。汝驗無力。修多羅人復言。見麥種子能生麥芽以是故。彼出因者無有義理。論者言。世諦之中實見麥種能生麥芽。非第一義。若於第一義中麥生芽者。是義不然。如是觀察有果生者。不然。如先答。汝立果生滅。以爲因者。果有生義。不然。複次今問。執因中無果者。因爲生果已而滅。爲未生果而先滅耶。執者答言。我有何過爲此二問。論者言。義不相應。如論偈說。


  與果作能已  而因方滅者


  與因及滅因  則便有二體


  釋曰。此謂於世諦中亦不欲令與者滅者一法有二體過。複次若未與果作能而先滅者。今當欲答。如論偈說。


  若因未與能  而因先滅者


  因滅而果起  此果則無因


  釋曰。此謂不欲無因而有果。以是故非因滅已而果方生。何以故。已滅故。譬如久已滅者。此義一切世間之所共解。亦復不須更令物解。修多羅人復言。和合法起有同時能生果。如燈與光同時而起。是義應爾。論者言。若謂同時而生果者。是亦不然。如論偈說。


  若同時和合  而能生果者


  能生及所生  墮在一時中


  釋曰。此謂有同時過而不欲令能生所生二法。如父子二同時而起。有如上過。複次云何別時起。謂所生及能生因果爲二。今次作驗。非果與因和合同時俱起。何以故。所生及能生二故。譬如父子二。如先所說有器炷油等和合有力故。世諦中燈共光同時起。非燈與光相望爲因果。是故汝說不善。復更有異僧佉人言。未和合前果已先起。後和合時方乃顯了。論者答言。無有是義。如論偈說。


  若未和合前  已有果起者


  離彼因緣已  果起則無因


  釋曰。此謂離和合因緣而先有果者。世諦之中實亦不見有如此事。以是故。我佛法中無果先起。汝言後顯了者。先已答訖。更有異僧佉人言。因法雖已滅至果起時猶有因體住。論者言。若因滅已而體不捨。即住爲果體者。無如是義。何以故。如論偈說。


  若因變爲果  因即有向去


  先有而復生  則墮重生過


  釋曰。此謂因體爲果而體不捨。如提婆達多。不捨此宅而至彼宅。何以故。因體已有。而復更起則爲重生。既不生果。全無所作。複次若謂即因變爲果者。即是不名變。變不名即是如泥團。不即是瓶。泥團滅已而有瓶生。不得稱變。不變故。譬如泥自體。僧佉人復言。因能生果。我義如是。無如上過。論者言。若不捨因體而名果者。但名字有差別而無果體。如上說過。汝不能免若舍因體果體起時而因還住果體中者。是義不然。汝不思量。作如是說。複次今問。執有異僧佉汝言。因能起者。爲因已滅能起果耶。爲未滅能起果耶。二俱不然。如論偈說。


  爲已滅生果  爲未滅生果


  因滅者已壞  云何能生果


  釋曰。此謂已滅者。不復是因。何能生果。若因起已。而體不滅。何能生果。汝之所說。義不相應。復有異僧佉人言。實法恆住。而前物體滅。後物體起。有此變異。以是義故。因體不滅。而能生果論者言是。亦有過。前體滅時。實法亦滅何以故。實法與物體不異故。譬如已滅法體。後法體起時實法亦起。何以故。實法與物體不異故。譬如已起法體。如汝所說。與世諦道理相違。若依第一義道理。有何法體滅。有何法體生。而言有變異耶。何以故。一切時無有譬喻。汝所說者。是義不然。複次汝言前法體滅者。此體爲是因體。爲非因體。若是因體者。前法體滅。因體亦滅。偈言因滅者。謂非是已滅因有能起果力。複次若前法滅非因體者。如論偈說。


  因果和合住  云何得生果


  不與果和合  何物能生果


  釋曰。此謂因不生果。何以故。因果體不異故。如因自體不自生因。若因與果和合共住。既不生果。因則無用。法體有顛倒故。是汝立義之過。若有人言。因不與果和合者。亦如上答。物不生果。何以故。果空故。譬如余果且已總遮。因能生果。今當別說。遮彼眼識等果若此眼識以眼爲因者。此眼爲見已取境。爲不見而取境。二俱不然。若眼見而取。然後識起者。識則無用。若眼不見而取者。色之境界則爲無用。復有人言。第一義中因能生果。何以故。因與果作因故。若因不生果者。是則乳非酪因。譬如乳與瓶。論者言。汝說不善。何以故。如論偈說。


  無有過去果  與過去因合


  亦無未來果  與已生因合


  釋曰。此謂因果俱無故。譬如兔角。複次過去因。以時別故則不與果和合。複次已生未生果與已生未生因不和合者。如論偈說。


  已果及未因  畢竟無和合


  未果及已因  亦復無和合


  釋曰。此謂時別。因果二故。已生果與已生。未生因已壞。果與已壞。未壞因不和合者。如論偈說。


  無有已生果  與已未因合


  亦無已壞果  與已未因合


  釋曰。此謂因果二得同時者。先已遮故由時有別。汝義不成。作是觀察。因之與果。永無和合。如論偈說。


  因若不和合  云何能生果


  因若有和合  云何能生果


  釋曰。此下作驗。第一義中因不生果。不和合故。譬如種子在地芽不出高山。複次今有道理與彼執稻種中無果及有果者過。如論偈說。


  因中果若空  云何能生果


  因中果不空  云何能生果


  釋曰。此謂種不生果。以果空故。如先所答。譬如余果。因中果不空者。謂果已有故。因不生果。譬如因不生。因先已答故。鞞婆沙人言。果未起前。此果先有。論者言。無如是義。今爲遮此過故。如論偈說。


  未起果不空  不空則無滅


  以無起滅故  果得不空過


  釋曰。此謂果不從緣起。以果有自體故。若有而起者。無如是義。已有故不須更起。若謂不起而有果者。是則果體。應常不滅。以是故。果得不空。過而執者。不欲令果有不空過。如論偈說。


  果不空不起  果不空不滅


  以果不空故  無起亦無滅


  釋曰。果若空則無起滅。若定有者不須復起。無起故無滅。以是故果若不空。云何起滅。複次云何欲得如此果者。是起滅法故。果若已有。則不見有起滅法。譬如現在相。復有路伽耶言。果未起前。果無自體。何以故。果體空故。果已起者。亦無他法體。論者言。是說虛妄無有義理。我今答汝。何以故。如論偈說。


  果空云何起  果空云何滅


  以果是空故  無起亦無滅


  釋曰。此謂第一義中果空而有起者不然。何以故。果無體故。譬如空華。第一義中於稻芽上有麥芽無體。體滅者是亦不然。無體故。譬如非稻芽滅。複次從緣起者自體皆空。是我法中第一義觀故。若謂有少許物而不空者。此等之物則不從因緣生。世諦之中亦無是事。譬如空華。如上偈說未起果不空果得不空過。此謂果不空者。得無起滅過。今令汝解第一義中果空而有起故。譬如幻等。第一義中果空。以有滅故。亦如幻等。果亦如是。若果以無他體爲體者。此果則無起無滅。世諦之中亦無果故。譬如空華。亦如上說。果空云何起。果空云何滅。此謂起滅。俱無體故。此果既空則無起滅。然外人不欲令果無起滅故。此中立驗。內入等果非無自體。而有起故。譬如幻等。以此無起。無滅之驗。即破汝果。有起有滅。汝差別法破故。是汝立義之過。複次能生之因。此因與果。爲一耶。爲異耶。其過如論偈說。


  因與果一者  終無有是義


  因與果異者  亦無有是義


  釋曰。何故因果不得一異耶。是中過咎。如論偈說。


  因果若一者  能所則爲一


  因果若異者  因則同非因


  釋曰。此謂汝不欲得能生所生二如父與子。云何爲一。亦如火與薪。云何得一。此之二喻。世間共見。以是故我今說驗。因之與果不得爲一。何以故。能生所生有異故。譬如父子二。此謂計一者過。複次執異者云何。謂因與果異故。譬如一切非因法。而汝不欲因同非因。汝意欲得因果二法相續不異。複次今問。執因中先有果者。此果爲先有已生。爲未有而生。是皆不然。其過如論偈說。


  果若已有者  何用從因生


  果若未有者  因復何能生


  釋曰。此謂果若有自體者。何假因生。世諦之中亦復不能令人信解。果若無自體者。如虛空華。於世諦中而亦不能令人解也。如上偈說。果空云何生。以此觀察。第一義中因能生果者不然。若因不生果者則不是因。如前外人所立。能生果者。因應處處爲因故。今爲破此因義不成。汝亦違先所說。於第一義中成立因生果義。複次今言違者。謂於第一義中因不生果。世諦之中有如幻化等生故。鞞世師人復言。第一義中因能生果。何以故。世人咸言。此果之因故。當知因能生果。若因不生果者。終不指示言。此是果之因。譬如駝角弓。無故不說。今以有故說。如說眼是因識是果。稻是因芽是果。以有故說。若說識與芽喻得成者。即是我所立義得成。其驗如是。論者言。若曾有少許果生是第一義者。可得言此是因此是果。可作如是指示。今能生因無故。汝上所引世人咸說是果之因者。所立不成。亦違汝義。復有僧佉人言。得和合法故果生。此和合法由得時節故能生於果。而此品初彼遮我言。果有生滅爲因故。因不成者。非是不成。亦非獨因能生果。復由和合及得時節而能生果。如彼所言。因不生果者。正成我義。論者言。因緣和合者。非是實法自體能生。若自體生已可能生果。今則不然。何以故。其過如論偈說。


  自體及眾緣  和合不能生


  自體既不生  云何能生果


  釋曰。此謂和合不生於果。何以故。非實法故。譬如幻等。亦如提婆百論遮和合偈中說。一和合者無。諸和合亦無。若言是一者。應離因緣有。今當爲汝分別正義。如論偈說。


  是故果不從  緣合不合生


  以果無有故  和合法亦無


  釋曰。此謂離諸緣無和合法。複次如先已遮因不生果。今遮和合亦不生果。云何不生。謂此和合非是近生亦非遠生。第一義中不生者。如先遮因緣中已令信解。如是和合法不生果非和合法亦不生果。又如百論中說。世間名字由和合有。法體非有。體非有故。亦無和合。以是故。品初外人所說因者。與出因過。遮彼時法。爲令信解因果無自性故。是此品義意。以是故我義得成。如般若經中說。極勇猛色非因非果。若色非因非果。乃至受想行識非因非果。何以故。色無和合故。若色無和合。乃至受想行識亦無和合。不見色。不見受想行識。無所行者。是名般若波羅蜜。如佛於識趣後世經中說偈言。若說和合處。是說方便門。爲趣第一義。智者如是解。


  釋觀因果品竟。


釋觀成壞品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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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如前品。以因果無自性故。已令信解。今爲顯示諸法無成壞故說。


  僧佉人言。第一義中有時。何以故。時是成壞因故。若無時者。則不是因。譬如蛇足。由有時故。成壞二法隨時而轉。是故說時爲因。因得成故。即是我所立義得成。論者言。成壞二法。爲離成有壞。爲不離成有壞。爲與俱有壞。是皆不然。如論偈說。


  離成無有壞  與俱亦無壞


  離壞無有成  與俱亦無成


  釋曰。我佛法義如是如是。如汝所說。時爲因者。其義不成。何以故。若離成有壞者。則不因成有壞。壞則無因。又無成法可壞故。云何爲成。謂眾緣合。云何爲壞。謂眾緣散。複次若離成有壞者無成。誰當壞故。譬如無瓶。是故離成無壞。若謂與俱而有壞者。是亦不然。何以故。法先別成。然後有合。是合法不離於異。若離異者。壞則無因。是故與俱亦無壞。如是若離壞共壞無有成者。何以故。若離壞有成。成則爲常。常是不壞相。而實不見有法是常。以是故離壞亦無成。若謂與俱有成者。是亦不然。成壞相違。云何得一時俱。僧佉人言。何有與他立過。自義得成。自若成者。應說道理。論者答言。汝義非也。其過如論偈說。


  離成則無壞  云何得有壞


  離死則無生  無壞何有成


  釋曰。此謂離成無有壞法。世間之人皆共解故。不須廣說。釋離成無壞已。複次與俱亦無壞者。如論偈說。


  若成與壞俱  云何當可得


  亦如生與死  不可得同時


  釋曰。此中說驗壞之與成非同時有。何以故。成是壞緣故。譬如死與生不可得俱。釋不俱已。複次第二分別離壞無成者。如論偈說。


  若離壞有成  云何當可得


  諸體上無常  一切時中有


  釋曰。此謂離壞無成。何以故。如立義中諸體無常者。謂色法等自體無常故。譬如無常。自體復有。正量部人言。法雖無常得壞因來法體即壞。非一切時皆有無常。論者言。若爾者。譬如有人服瀉藥已便瀉。乃語他言。是天瀉我不言藥瀉。汝亦如是。無常之法。一切時中能壞法體。而言待壞因來者。是事不然。若得壞因無常始能壞法體者。但是壞因能壞法體。何得復言無常能壞。今問外人法體。爲是壞性得壞因來壞耶。爲非壞性得壞因來壞耶。此法體若是壞性。得壞因來壞者不然。何故不然。法體起時無間即壞。亦起便滅不到第二剎那。云何得待壞因來壞。若法自體非壞者。譬如涅槃。亦不待彼壞因來壞。複次壞無有因壞無因故。法則不壞。譬如無爲。以此驗故。破彼壞因。彼因既破。即破法體。是汝立義之過。且成壞二法前後而有者不然。釋離壞無成已。複次同時有成壞者。義亦不然。何以故。如論偈說。


  成與壞同時  云何而可得


  亦如生與死  同時者不然


  釋曰。此謂作是觀時。義同前解。複次互不成者。如論偈說。


  成壞互共成  此二無有成


  離此二互成  二法云何成


  釋曰。此謂成壞二法不可得成。如外人先說有時而爲成壞因者。因則不成。薩婆多鞞婆沙人復言。此自性壞法非起而即滅。由起無間有住故。此住無間而有滅。論者言。是事不然其義如論偈說。


  盡者無有起  無盡亦無起


  有盡者無壞  無盡亦無壞


  釋曰。此謂若法有無常者名爲盡。有盡者則無起。起盡二法相違故。譬如生與死。若言起已而無間不滅者。此非盡法。以是故。如向所說起盡法者。於世諦中不成故。有盡法者不須思惟分別。無盡者非壞自體故。譬如解脫。鞞世師人言。應有成壞。體法有故。若無成壞。亦無體法。譬如蟾蜍毛而成壞。是物體法故。必有成壞故。論者言。第一義中若有。一物實有成壞者應說成壞法。然無成壞可說故。其義如論偈說。


  若離彼成壞  則無有物體


  是成壞二法  離物體亦無


  釋曰。物體者。以成爲體故。成既無體。汝向說體法有故爲因者不成。何以故。所依無體故。能依亦不成。複次汝以物體爲因者。今說其過。修多羅人言。物體無實。自性是空。然於物上有成壞法。薩婆多人復說言。物有實體。自性不空。於此物上而有成壞。今總答彼二部成壞。如論偈說。


  有成壞二法  物體空不然


  有成壞二法  體不空不然


  釋曰。此中立驗如上。體法有故。若言自體有者。則應不壞。以是故汝等立因不成。複次更有與過道理。此成壞法爲一耶爲異耶。二俱不然。是義云何。如論偈說。


  是成壞二法  一體者不然


  是成壞二法  異體者不然


  釋曰。此謂相違故。譬如愚與智。然此二法同依一物。譬如餘物體。此亦因義有不成過。鞞世師人說偈言。


  我常見物體  有成亦有壞


  是故知體法  定有而不空


  論者言。汝實見者。但是同凡夫智非第一義。今當爲汝分別其意。如論偈說。


  起者先已遮  無起法亦遮


  見成者愚痴  見壞者亦爾


  釋曰。此謂無成壞體。外人若言見成壞者。云何知是愚痴非第一義耶。論者言。此先已答。汝若意由不足。今更爲說。於第一義中若見有物體者。此成與壞可依彼體。然此物者。爲有體能生體。爲無體能生體。是皆不然。何以故。其義如論偈說。


  有體不生體  亦不生無體


  無體不生體  亦不生無體


  釋曰。有體不生體者。第一義中無體故。譬如已生體。若外人言。如種子體。後時能生芽故。謂是體能生體者。是亦有過。何以故。芽未生時亦無芽體。以稻體不生故。芽未生時無有名字。此謂未有言說故。譬如余未生物體。不生無體者。體無故。譬如兔角無體。不生體者。謂無因體。體無生故。亦如兔角無體。不生無體者。先已說驗破故。今問體等。爲自生耶。爲他生耶。並有過故。其義如論偈說。


  法體不自生  亦不從他生


  亦無自他生  今說何處生


  釋曰。如是不生前已廣說故。此謂畢竟無生。以成壞無有體故。汝根本因義不成。若第一義中欲得有體者。今當說過。如論偈說。


  諸法有體者  即墮斷常見


  當知所受法  若常若無常


  釋曰。何故爾耶。謂此法若常若無常故。何以故。常者不壞故。是常見過。無常者壞故。是斷見過。有外人言。我無是過。其義云何。引上偈本雲。諸法有體者。非常亦非斷。論者問言。何故爾耶。外人復引論偈答曰。


  起盡相續者  由果及與因


  因滅而果起  不斷亦不常


  釋曰。外人意謂。因始滅時有果起故不斷。果始起時有因滅故不常。亦如經說。五陰無常苦空無我。而不斷滅。以是義故。因之與果非斷非常。論者言。若如是者。義不相應。前滅後起。今說其過。如論偈說。


  是起盡相續  由因及果者


  因滅而果起  若斷及若常


  釋曰。此謂因滅更不生故。則墮斷過。已滅者不起故。譬如燋種。鞞世師等謂論者言。如彼論中偈說。若物從緣起。此果不即緣亦不離彼緣。非斷亦非常。此謂論者先所欲得。今復說爲過者不然。論者言。此語不善。何以故。此偈於世諦中說不斷不常。非第一義。何以故。第一義中一切法無斷常過。僧佉人言。因變爲果。住果故得說有體無斷常過。論者言。是義不然。汝轉變無驗。不令人解。轉變義者。先已遮故。汝今復起轉變分別者。今更說驗。若物不可變者。終無有變。何以故。不可變故。譬如兔角。複次若諸體有自體者。義不應爾。其過如論偈說。


  先有自體者  後無則不然


  涅槃時便斷  即有斷滅過


  釋曰。今現見此體有起有滅。是故諸體無自體。所以者何。起滅法故。此義先已說。複次若諸體先有自體者。阿羅漢心心數法。後時更不生故。即斷滅過。此過汝不能避。若汝意言涅槃時是斷者。亦從是斷未涅槃前諸有相續時。我何有斷滅過。而謂相續無斷過者。汝不善說。我前說涅槃時斷者。正遮汝言。未入涅槃前諸有相續。如前言涅槃時便斷者。此已令解是斷見過故。若後時是斷者。障於解脫。何故爾耶。由此斷見不得解脫故。如是答汝。汝心猶不足者。今當復聽。此現在有末後命終時。是名死有。未來有中初受生心者。是名初有。此中義意。如論偈說。


  死有者是滅  取初有不然


  死有未滅時  取初有不然


  釋曰。此中說驗。第一義中死有是滅者。不取未來有。是滅故是死有故。譬如阿羅漢死有。複次死有名過去有。初有名現在有。若死有滅次起初有者。是則無因。若言此死有未滅時能取初有。是有故。得無過者。此中說驗。死有未滅者不能取。初有未滅故。譬如現在有。外人復言死有欲滅。能取初有。論者言。亦不善說其過如論偈說。


  是死有滅時  能生初有者


  滅時是一有  生時是異有


  釋曰。此謂滅時生時。二有各異故。云何能取耶。外人答言。如彼所說。有相續而體異者。我亦如是。論者言。提婆達多死有不取。提婆達多初有有異故。譬如耶若達多死有。又復汝謂已滅未滅滅時取初有者不然。如上二有過。又復汝謂若滅未現前能取初有者。同前二有過。如是生時及已生取初有者。亦不然。還如前過。以是故。如論偈說。


  滅時及生時  取初有不然


  而此滅陰者  後復還生耶


  釋曰。此謂外人不欲得已滅之陰還復重生。如一人一時有二自體者無也。若謂初有滅時即後有生者。今應隨在何陰中死。即於此陰中生。不應余陰中生。如是死有滅已。能取初有者不成。已令信解死有滅時能取初有者亦不成。以是故。已滅及滅時俱不成如我所說道理。死時諸陰滅已。還用此陰相續生者。亦不然。其過如論偈說。


  如是三時中  有相續不然


  若無三時者  何有有相續


  釋曰。此謂死有續生初有者不然。相續不斷不常。語者是世諦非第一義諦。是故我所立者不破。以是故。如品初外人說有如是時爲成壞因者。今廣說此因過故。立時不成。以成壞無自性。令物信解是品義意。是故此下引經顯成。如般若中說。佛告極勇猛。色不死不生。受想行識不死不生。若色受想行識無死無生。是名般若波羅蜜。


  釋觀成壞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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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觀如來品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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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令決定解第一義諦如來身故說。


  修多羅人及鞞世師等言。有自體色等諸體是體故譬如如來。何等是如來。謂金剛三昧解脫道同起無間第十六剎那心。彼差別門初起剎那即名爲智。此智是第一義諦如來智。所依陰亦名如來。論者言。若依止世諦智諸體及如來有自性。汝欲得取此成我義。今依第一義諦觀如來。若此智是陰自體者。已攝入諸陰中。今遮如來。亦遮彼智。如論偈說。


  非陰不離陰  陰如來互無


  非如來有陰  何等是如來


  釋曰。陰者謂積聚義。陰非如來者。如來自體非是陰故。此中說驗。第一義中陰非如來。陰是起盡法故。譬如凡夫諸陰又如外四大等。如是以作故爲因者。當廣說驗。複次諸陰非如來。已遮此陰起法。亦遮實法。及遮色等陰故。複次今將智爲一門別遮第一義中智非如來。是起盡法故。是智故。譬如凡夫智。諸外道等謂陰外有如來以此方便成立於我今答此故。若離陰外有如來者。無驗可令信解。如是離陰有如來者不然。互無者。謂如來中無陰陰中無如來。如來中無陰者。譬如雪山中無藥。不得言有藥。陰中無如來者。譬如林中無師子。不得言有師子。非如來有陰者。如具足財者名爲有財。不以不具足者名爲有財。如是以五種觀察如來不成。如所說觀察方便時無有如來。譬如收賊多獲眾人謂言是賊。及其撿驗還是好人無有實賊。如是離陰之外何等是丈夫。何等是自在。汝所說如來不成。所說不成故亦闕於譬喻。譬喻闕故。是立義有過。修多羅人復言。因陰故假設名如來。我等所說無過。論者言。是義不然。汝所說者則爲有過。如論偈說。


  因陰有如來  則無有自體


  若無自體者  云何因他有


  釋曰。此謂有自體者得如是過應作是知如來無自體。此中說驗。於第一義中如來無自體。以假設故。譬如旋火輪。無實故。譬如瓶。阿毗曇人言。第一義中瓶有實體。可識故。譬如色。論者言。瓶等是實者。亦不成無有。譬喻故。然瓶及水等是世諦中有色者。第一義中無實。何以故。若法分別無者是世諦。乃至最後不無者亦是世諦。阿毗曇人復言。如五陰是假設。如來亦是假設。而言如來自體是作者以如是解成立。如來無自體者。反成我義。何以故。諸陰是作故。若言以他爲緣有如來起者。如是成立。亦無譬喻可爲譬喻。如是一切以他爲緣者。悉有自體。亦如火輪色等是無分別眼識境界故。如是一切以他爲緣者皆有自體。我宗立義如是。論者言。火於空中上下遍轉而無輪體。以輪體空而爲喻者不然。火等有起。先已遮故。如是實法及眼識等諸識色等境界。先皆已遮。如眼乃至色等。一切法亦如是遮故。若待因緣而起者。有自體義不成。何以故。如論偈說。


  法從他緣起  有我者不然


  若無有我者  云何有如來


  釋曰。此謂以他爲緣者。是假設故。譬如幻人。若如來無自體者。何能成立諸體有自體。譬喻以如是意。先所譬喻則爲有過。複次汝言如來有自體故。一切諸體得有自體者。是亦不然。外人言。雖無一物可爲如來。而如來是有我喻得成。無如上過。論者言。是義不然。何以故。如論偈說。


  若無有自體  云何有他體


  若離自他體  何等是如來


  釋曰。此謂畢竟無有如來。若言自體他體之外別有如來體者。第一義中不成汝非無過。犢子部言。因陰施設有如來。不可言與陰一異。何以故。非陰自體故不一。非無陰自體故不異。若如是說如來者其義得成。論者言。爲第一義如來取陰施設耶。爲非第一義如來取陰施設耶。彼若取陰爲如來者。取則無義。若非如來者。今問其義。如論偈說。


  彼未取陰前  已有非如來


  而今取陰故  始是如來耶


  釋曰。此謂未取陰前已有我者。外人意言如此。論者言。若爾者如論偈說。


  彼未取陰時  則無有如來


  未取無自體  云何後取陰


  釋曰。此謂離取如來不成。何以故。如來無自體故。如外人所執我無陰體我後時取如來陰爲如來。論者言。今遮此我不取如來陰我非如來故。譬如餘物不取如來陰爲如來。若如來取陰已後爲如來者。汝等欲得爾耶。如上偈說過。今問如來者。爲是陰體。爲非陰體。若是陰體。已如前答。若異陰體。則無如來。何以故。非陰自體故。譬如兔角。亦如前說。第一義如來未起已前非如來不取如來陰未起已前無如來故。譬如非如來。如論偈說。


  猶如未有取  不得名爲取


  若離於彼取  無處有如來


  釋曰。此謂離取無如來體。今當說驗。五陰中無丈夫。是作故。譬如瓶。如是從緣起法無丈夫。是作故。譬如瓶。無常法無丈夫。是作故。譬如瓶。正智邪智疑智中無丈夫。是作故。譬如瓶。憂喜因中諦所攝中無丈夫。是作故。譬如瓶。如是諸因當廣說驗。犢子部復言。第一義中有如來。若言無者。佛所不記。如外道所執丈夫。如來即記言無。然未曾說無。如來若言無者。何緣復記。有人問言。死後無如來耶。佛亦不答。以是故有如來。論者言。如經中說。有一國王來問佛言。世尊。我有所疑。請問世尊。唯願世尊。爲我直答。不須廣說。身中我者爲大爲小。爲長爲短。色相方圓各似何等。爲在一處。爲遍身中。佛言。大王。王得自在。今還問王。大王宮中庵羅樹果作何氣味。形狀色相復似何等。王言。世尊。我所住宮無庵羅樹。云何問言氣味形色。佛言。大王。身中有我。王可問言大小長短。然此身中本無有我。云何令我答王所問。如是答者即是如來記於無我。多摩羅跋外道說言。第一義中有如來。取施設故。此謂若言無者。不於取上。而有施設。云何有取。謂取無上解脫熏修諸陰相續。故名如來。如經所說。佛之名者非父母作。乃至非諸天作。其義如是。複次云何名佛。謂最後得解脫時乃名爲佛。以如是等故有如來。論者言。如上偈說。不即不離陰。陰中無如來。如來中無陰。非如來有陰。何等是如來。此謂如來於此第一義中畢竟不可得故。如論偈說。


  一異無如來  五種求不得


  云何當以取  施設有如來


  釋曰。此謂第一義中有自體者。云何可施設耶。若可施設則非第一義中有自體者。若言如瓶。是假施設。欲得爾者。汝所立義。便爲不成。如汝所言。以施設有如來者。此立因驗第一義中不成。亦與因義相違。云何相違。謂取施設而有瓶等。但是世諦中有故。非第一義。復有自部人謂論者言。彼向說偈。若無有諸取云何有如來者。爲不善說。我今說言有取者取若無取者。亦無有取。譬如龜毛聚。云何名取。謂無漏解脫不共法等。以爲五陰。有所任持。是故如所說因云何名取者。謂如來身此如來有故。我所立義得成。論者言。是義不然。何以故。如論偈說。


  如來所取取  此取不可得


  取及取者空  及一切種空


  釋曰。此謂取無自體。無自體義先已令解。不復更說。一切種者。謂自體種他體種等見真實者。一切種門觀察之時。於第一義中不可施設。隨順世諦而有施設。云何施設。謂不可思議未曾有十力無畏不共等諸功德海熏修如來。爲一切世間之所供養。中論者。因彼五陰作是施設。如經言。一人出世。多人利益多人安樂。以是義故名假施設。如佛言曰。我是眾生真善知識。一切眾生有生苦等令得解脫。又如佛言。應知者我已知。應識者我已識。應修者我已修。阿含經中作如是說。我所立義不與相違如來。於世諦中作是施設。非第一義。外人復言。第一義中不欲得者。自違彼宗。論者言。若第一義中有如來令人信解者。汝不出驗。而亦不能破我所立。我非先受第一義故然後說遮。諸外道等甚可憐愍何以故。如經偈說。


  十力無垢輪  一切三有日


  無量眾所歸  普照無明闇


  (眾所歸有本作言說光)


  此謂如眼病者不信有日。或有說言。如來無一切智。是人故。譬如餘人。復有說言。如來智者。非一切智。是智故。譬如凡夫智。復有說言。如來身者。非一切智所依止處。是身故。譬如凡夫身。論者言。是等所說非也。若第一義中如來無一切智而令信解。是人故。是凡夫智故。是凡夫身故。而爲因者。此等因義咸皆不成。法身者。永離人故。智故。身故。諸有戲論故。三界所不攝故。是出世間無漏法聚故。名爲法身。複次若更有人說言。如來無一切智。是作故。廣說如是。諸因者。如前所立與其過咎。若復有人作譬喻言。如來身者。非一切智所依止處。是屍故。譬如凡夫死屍。此喻過失亦同前遮。智門譬喻出因等。若言是能取及有所緣。亦以此過說之。複次汝言如來無一切智者。此有何義。爲一切不知少有所知耶。爲一不知耶。若外人受初問者。即應問言。何故不知。若外人意謂不能知諸根境界。是故言不知者。論者言。此諸根等亦能有知。何以故。可知境界故。譬如自手等。若受後問者。汝先立義則爲自破。何以故。汝先以人故爲因者。豈有人一事不知耶。又復世間悉知故云何知耶。謂知如來有真解故。汝以凡夫等爲喻者。是皆不然。世間凡夫亦少有所知故。複次如諸天等能知過去未來現在三界所攝及不攝等事。謂如來不知此事耶。若不知者。反成我義。云何成我義。謂汝天等以邪智所知故。與如來不同。又復以此智惡故名爲無智耶。如汝所事大師等。爲有一切智。爲無一切智耶。若是一切智者。如來亦是一切智。若汝師無一切智而說如來無一切智者。如是之言不可信也。何以故。爲汝師非一切智故。復有外道號聰慢者說言。如來無一切智。何以故。如來不記十四難故。又復說言。如來無一切智。何以故。如來不記孫陀利死故。又復說言。如來無一切智。何以故。如來不記旃遮女婆羅門作譭謗事故。又復說言。如來無一切智。何以故。如來不定記華氏城壞故。又復說言。如來無一切智。何以故。如來不知生死前際自障其無知故。又復說言。如來無一切智。何以故。如來不知提婆達多壞僧等事度出家故。是等不記不知者。如來無一切智故。論者言。汝聰慢等虛妄所說立義出因及以譬喻。今與其過。汝何不說。尼干外道計有我人眾生壽命。汝何不說。鞞世師人計有實法。汝何不說。僧佉人計有自性。汝何不說。韋陀中所說丈夫如此等事。不能記不能說故。名爲無一切智耶。爲是等皆無故不記耶。又復汝言。總不知故名爲不知者。此即是知。何等是總爲一切諸法皆無自體而已。令物解故。佛涅槃後當來之世。諸弟子等亦以無自體義令眾生解。復有彌息伽外道言。佛家所說十二部經者。非一切智人所說。有作者故。譬如鞞世師等論。論者言。若有作者。汝出因義不成。何以故。見有可化眾生故。如來無功用。自然出言說。猶如天鼓。空中自鳴。如我法中作者受者皆無故。汝立有作者義。是因不成。汝違陀有作者誦習故。譬如鞞世師等論。汝所立因則非一向。若外人如是意韋陀文句無有作者。其義云何。作者時遠。不能憶故。論者言。是說不善。汝但說因。無有譬喻。又汝韋陀中言一力山中造。一力毗陀三摩山中造三摩毗陀。迦逋處(唐言白領地)造阿闥毗陀。云何言無作者耶。是故汝立宗義不成若言是了非作者此了義先已遮。汝立了義不能成就。何以故。文句是作法。如人受學次第。披讀文字章句。譬如僧佉論文句。複次汝文句是作法。有樂欲故。譬如僧佉論文句複次文句是作法。有受持故。譬如僧佉論文句。複次文句是作法。有誦習故。譬如僧佉論文句。以是等因應廣爲驗。如彌息伽外道所計韋陀聲是常者。今遮此義。汝所分別聲者。非聲自體。何以故。爲根所取故。譬如色。複次聲非了出法。是可依行因故。如言提婆達多將瓶來。即依聲將瓶來。不將餘物來。譬如頭語手語等。如是有故。複次聲非了出法。是所召法故。譬如頭語等如是有故。複次聲非了出法是能成立法故。譬如頭語等。如是有故。複次聲非出法。是喜怒因故譬如頭語等。如是有故。以是等因當廣爲驗。若有人言。劫初諸天子故者。亦同前遮。又復韋陀是破戒惡人所作說。殺生祀天。親處邪行飲酒等故。譬如波西目伽論外人言。韋陀中說殺生者不是非法。以咒力禳不畏殺罪故。譬如以咒毒不害人。論者言。不與取邪行等。是極惡法。然非一向。是故作此殺生罪。是趣惡道因故。作意殺非以狂亂時殺故。譬如不入祭祀羊。又復若言羊等梵天遣來爲祭祀者。此義不然。非爲祭祀而來生也。何以故。是受食物故。譬如業報果。如是有故等。諸因廣如上說。彼如是不顛倒一切法無自體者。如來所說一切天人之所供養。如來有一切智十力無畏等諸功德具足故。且置是事。今還說我本宗。如論偈說。


  彼所取五陰  不從自體有


  若無自體者  云何有他體


  釋曰。此謂若不從自體有。云何從他體有。何以故。無自體故。亦無他體。其義如論偈說。


  法體如是故  取及取者空


  云何當以空  而說空如來


  釋曰。思惟觀察取及取者。是二皆空。云何以空說空。如來無是事故。外人言。彼先所說一切諸法皆無戲論。今復說言一切法空者。還是戲論。違本所說。論者言。實如所問。何以故如論偈說。


  空則不應說  非空不應說


  俱不俱亦然  世諦故有說


  釋曰。若有人言離於聞慧而能於一切境界得第一義空者。則不說一切法空。無如是人故。爲欲隨順所化眾生福智聚故說空等語。但以世諦施設故說。爲欲洗濯不善分別垢故。爲破邪見痴眼膜故。說一切境界不空。何以故。若爲說空增長邪見。又爲破執我等膜故說一切境界空。第一義中如幻如焰。自體無生故。二俱不說。爲遮異人立驗故。爲息於境界起二見過故。爲得第一義故。說言無二。如是爲洗濯不善分別垢故。說空無相無作夢幻等語。是故說空滅一切見。如論偈說。


  若法有自體  見空有何益


  諸見分別縛  爲遮此見故


  釋曰。此謂物有自體見空無益。爲破彼見故贊於空。外人言。若言二俱不說者。此語即有戲論過。論者言。汝語非也。爲遮異人分別故。而言二俱不可說。不可說故無過。譬如以聲止聲。複次若以第一義令信解者。無如是驗。若住第一義心。以世諦智說。第一義中一切法空。作是說者無過。如後偈說。若不依世諦不解第一義。此謂爲遮不空故說空。然不取空。是故無過。如是如來自體亦空。若有人言。如來若常若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若如來義得成。我義亦如是成者。今當答之。答如論偈說。


  於寂滅法中  無常等四過


  亦於寂滅中  無邊等四過


  釋曰。此謂如來。自體空能依無體。所依分別亦無體若外人意欲以如來出因。引喻成立我者。其義不成。以是故。因喻不同。亦違先義。如文殊所問經說。佛告文殊師利。不生不滅名爲如來。若有人言。第一義中如來滅後不記有無。是故有如來。不如石女無兒說言無兒。我今答彼。汝以種種分別習氣熏習智慧故。執說如來。是皆不然。如論偈說。


  粗重執見者  說如來有無


  如來滅度後  云何不分別


  釋曰。此謂如來滅後如來有耶如來無耶。亦有亦無耶。非有非無耶。是義不然。正習智眼開者。如論偈說。


  如來自體空  不應起思惟


  滅後有如來  及無有如來


  釋曰。此謂境界無體慧無分別。以是故。汝先出因。譬喻有過。何以故。有無常無常色身。言教身法身。能相所相因果。能覺所覺。空無相無作無願。如幻如夢等。悉是分別。如論偈說。


  戲論生分別  如來過分別


  爲戲論所覆  不能見如來


  釋曰。譬如生盲者不見日輪。不見如來亦復如是。何故不見。戲論分別覆慧眼故。是名不見。云何爲見。能見法性如來。是名爲見。複次如經偈言。能見緣起者。是名爲見法。若能見法者。即爲見如來。複次色身是如來言教。身及法身。亦是如來者。如前偈說。戲論生分別。如來過分別。又如金剛般若經中偈言。


  若以色見我  以音聲求我


  是人行邪道  不能見如來


  作如是觀察時。外人所立諸體自體言有成立。引如來爲譬喻者不然。如論偈說。


  以如來自體  同世間自體


  如來無體故  世間亦無體


  釋曰。此謂觀如來時諸陰界等無有自體。分別一切自體皆無體故。云何分別。謂陰界入能相所相。若因若果。有體無體。一異等法。如上廣分別者。悉皆無體。諸陰入等云何無體。如觀陰品中說。若離彼色因有色者不然。如彼所觀道理陰無體故。如來亦無體。又如觀界品中說無物是虛空。彼中如虛空等觀察六界時。非自體非他體。非能相非所相。一切諸體悉皆無故。已說色無自體。次觀識界。如是識界等分別爲如來者。觀彼識界。非體非無體。非能相非所相。無自體故。亦無如來。又如觀入品說入無自體已令開解。離此諸入無別見者得成。如是以諸入境界爲如來者。義皆不成。又如然可然品已明一異俱遮薪之與火皆無自體。如是若以智爲如來。及以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慈悲喜舍。十力無畏。三十七道品。六波羅蜜。諸功德聚爲如來。乃至法性法界法住實際真如涅槃。如是等法與如來身。爲一爲異。非一非異。此等無自體故。如來亦無自體。又如觀緣品說無起中已遮起故。亦遮如來起無自體。又如觀去來品已遮去來無自體故。如來亦無自體。以是故外人立義皆無自體。亦違先出因義故。如向偈說。如來無體故。世間亦無體。是故品初說外人立義等過而令信解。自說法身有成立義。亦令信解。以是義故。我義得成。如楞伽經中說。佛告大慧菩薩。如來身者。非常非無常。非因非果。非有爲非無爲。非覺非界。非相非無相。非是陰非離陰。非言說非所說物。非一非異。悉無和合乃至無所得無所緣。出過一切戲論者。名爲如來。又如如來三密經說。佛告寂慧菩薩。如來身者。等虛空身。無等身。勝一切世間最勝身遍一切眾生如身。無譬喻身。無相似身清淨無垢身。無染污身。自性清淨身。自性無生身。自性無起身。不與心意識等和合身。如幻如焰如水中月自體身。空無相無願所觀察身。遍滿十方身。於一切眾生平等身。無邊無盡身。無動無分別身。於住不住得無壞身。無色體身。無受想行識身。非地界非水界非火界非風界等所合成身。如是身者。非實非生。亦非大等所成。非實非實法。一切世間所不能知。不從眼生。不依耳聞。不爲鼻識所知。非舌所成。亦不與身相應。又如舍利弗陀羅尼經所說。唯修一心唸佛。不以色見如來。不以無色見如來。不以相不以好。不以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不以生。不以家。不以姓。不以眷屬。乃至非自作非他作。若能如是名爲唸佛。又如佛地經中偈言。無起等法是如來。一切法與如來同。雖凡夫智妄取相。而常行於無法中。無漏根力眾德鏡於。中顯現如來像。而實無有真如體。亦未曾有如來身。世間所見如鏡像。從本無於往來相。又如楞伽經偈言。佛以陰緣起無處有人見。若言無人見云何可觀察。


  釋觀如來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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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觀顛倒品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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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令解顛倒無自性故說。


  自部人言。有分別故。起諸煩惱。如是煩惱從顛倒起。以顛倒故則有貪等。彼若無者。義不相應。故論偈言。


  分別起煩惱  說有貪嗔等


  善不善顛倒  從此緣而起


  釋曰。諸論中說貪嗔等。隨次第起善不善者。謂愛非愛從此緣起。非不從緣。應知不正思惟分別。能爲起煩惱緣。此中立驗。第一義中諸陰等有自體。是第一義中陰等從因緣起故。譬如貪等。若無自體不從緣起。譬如虛空華。論者言。是義不然。如論偈說。


  愛非愛顛倒  皆從此緣起


  我無自體故  煩惱亦非實


  釋曰。非實者謂貪等煩惱非第一義中起。以是故汝闕譬喻。是立義有過。汝若言我以世諦爲喻非第一義者。無有所成立法。若於世諦中有成立者。反成我義。如論偈說。


  我若有若無  是二皆不成


  因我有煩惱  我無彼不起


  釋曰。此謂我者非世諦得成。亦非第一義中得成。以是故。若離於我則煩惱不有。所以者何。能依無體故。所依亦無體。爲開此義故如偈說。因我有煩惱者。煩惱是我法。亦是所受用故。然我自體不成。如觀我品中觀煩惱無能依處故。其驗如是。第一義中貪等皆無。我依止無體故。譬如石女不生子。何得說言子色白黑耶。自部人言。雖無有我但心與煩惱和合故有煩惱起。而煩惱是心上法。汝立無我義者。其因不成。論者言。汝語非也。其過如論偈說。


  誰有彼煩惱  有義則不成


  若離眾生者  煩惱則無屬


  釋曰。此謂煩惱是眾生者。於一切處推求眾生不可得。若離眾生煩惱無屬心起者。先已遮故。亦除識自體故。亦遮有實故。汝心義不成。非我因義不成。自部人言。彼受無煩惱義者。則以無爲體。無體之體成故。諸體更互無體相。論者言汝今欲得諸體若瓶若絹及餘物等有者。爲是體。爲是無體。而言能起有覺因耶。欲令瓶是無體者。則不應說此瓶與青黃黑色等和合。亦不應說青黃等色示人。若有無瓶絹處不可說。青黃等色亦不可指示於人。無依止處故。是諸煩惱畢竟無主無體義者。如石女兒無青黃相可說故。是故以無爲體義不成。今當次答自部人等。如論偈說。


  身起煩惱見  緣於我我所


  煩惱與染心  五求不可得


  釋曰。名色聚集因名爲身。緣於自身起染污見。是名身見。貪等三種與此義同。如觀如來品中偈說。非陰不離陰。陰中無如來。如來中無陰。非如來有陰。諸煩惱亦如。五種中無煩惱者。能起苦故名爲煩惱。染者非煩惱。今爲遮不異義故。若染者即煩惱。能燒所燒同得一過。亦不異煩惱有染者。此義已如先遮。複次若異煩惱得有染者。則離煩惱獨有染者過。是故異體不成。染者中亦無煩惱。煩惱中亦無染者。亦非染者有煩惱。如是五種求煩惱無體。以煩惱無體故。則無能成立法。是汝譬喻有過。如論偈說。


  愛非愛顛倒  本無有自體


  以何等爲緣  而能起煩惱


  釋曰。如我法中愛非愛顛倒本來無體。以是故。第一義中煩惱非是從緣起法。無能成立法故。是汝立義之過。複次有自部人言。色等六物能起顛倒。云何無耶。彼謂無者。其義不爾。故論偈言。


  色聲香味觸  及法爲六種


  愛非愛爲緣  於物起分別


  釋曰。此謂緣六種物能起諸煩惱。此中說驗。第一義中有愛非愛顛倒爲緣能起貪嗔痴等。第一義中物有體故。若言無者。非六物體。譬如生盲者眼識。又貪嗔等能起顛倒分別。如我所說。因有力故。有諸顛倒。以是因緣譬喻無過。論者言。汝語非也。皆是虛妄。如論偈說。


  色聲香味觸  及法體六種


  如乾闥婆城  如焰亦如夢


  釋曰。如是等自體皆無自體。勢分亦無。乃至世諦誹謗之過亦無。無何過耶。以無此物故。云何如乾闥婆城。以時處等眾人共見故。是名如乾闥婆城。云何如焰。譬如愚者。見熱時焰。謂言是水。逐之不已。徒自疲勞。竟無所得。如是一切諸法自體皆空。著法凡夫亦復如是。故言如焰。云何如夢。有時有所思念因果體及一切法無自體故。是名如夢。若色中有者。如論偈說。


  若愛若非愛  何處當可得


  猶如幻化人  亦如鏡中像


  釋曰。第一義中愛非愛皆不可得。何以故。第一義中色像等自體空故。云何如幻化人。於不實境界顯現相似故。云何如像。不待人工而能起現。與形相似故。以是因緣。汝上出因立義等不成。何以故。第一義中物體不成故。亦違汝義。如論偈說。


  若不因彼愛  則無有不愛


  因愛有不愛  是故無有愛


  無不愛待愛  無愛待不愛


  若以愛爲緣  施設有不愛


  釋曰。愛無自體。其義如是。以是故。不應有不愛。不愛無體故。愛不待不愛而言有愛者。是亦不然。如論偈說。


  無有可愛者  何處當起貪


  不愛若無體  何處當起嗔


  釋曰。彼二無體故痴亦無體。是故如所說過。今還在汝。修多羅人言。第一義中有如是愛非愛顛倒。如佛經所說。若經中說者。當知是有譬如說無我定是無我。今經中現有此語。所謂無常計常。無我計我。無樂計樂。不淨計淨。是名顛倒。以是義故。第一義中有如是愛非愛顛倒。論者言於世諦中有愛非愛顛倒。非第一義中有。是故我說無過。如論偈說。


  於第一義中  畢竟無顛倒


  如來終不說  是我無我等


  釋曰。第一義中亦不說我無我故。汝譬喻及出因無體。複次若修多羅人意言。第一義中不欲得有顛倒。何以故。顛倒者有二種。一者隨順生死。二者隨順涅槃。云何名隨順生死。所謂無常常倒。無我我倒。無樂樂倒。無淨淨倒。云何名隨順涅槃。所謂於空執空。於無常執無常。有如是等故名顛倒。若欲得無分別智者。當斷此二種顛倒。爲是智障故。自部人言。若於無常之物起無常見是顛倒者。其義不然。論者言。顛倒者是何義耶。自部人言。實是無常。謂是常者可名顛倒。論者言。是說不善。其過如論偈說。


  無常謂常者  名爲顛倒執


  無常亦是執  空何故非執


  釋曰。謂彼智所緣顛倒境界故。此言即是顛倒義。譬如人言。離三界欲已。何故不名解脫。如此之言即是解脫。自部人言。汝今復說無常亦空。云何不是第一義耶論者言。無起故。此無起義。道理如先已遮。譬如涅槃無起亦無無常。複次此無常體能起常分別智。若言是顛倒執常覺。所緣境界則無有體。是故如前偈說。無常亦是執空何故非倒者即是顛倒。何以故。有分別故。譬如常執者。此中立驗。第一義中色無常者。即是顛倒。是分別故。譬如執色爲常。自部人言。智分別者。言諸行空。其智非一向顛倒。論者言。亦是顛倒。我說無過。自部人言。若如是者。此空智非是得解脫因。是倒故。譬如內入是苦樂等智之境界。論者言。汝立義中是何義耶。自部人言。緣眼空智非是得解脫因耶。論者言。若爾者反成我義。云何成我義。以無分別智得解脫故。若言眼空。眼空之智是有分別故。且置是語。今還爲汝說我本宗。如執無常爲常。即是顛倒。無我爲我。無樂爲樂。不淨爲淨。亦如是說。有自部人立義分別言。有如是執。以有能執所執故。然其起執凡有三種。而不是無。論者言。汝義不然。如論偈說。


  執具起執者  及所執境界


  一切寂滅相  是故無有執


  釋曰。執有三種。謂具起及境界等。執具者。是能執總緣物體智。起執者。謂所執心。或妄置。或非撥等。又須執者。謂起執人所執境界者。謂所計常樂我淨等境界。此之三法皆自體空。如我所說道理。欲令開解執具等一切皆寂滅相。是故無執。而彼執者。以有有之言令物解者。無有譬喻。以是故。如論偈說。


  執性無有故  邪正等亦無


  誰今是顛倒  誰是非顛倒


  釋曰。第一義中誰是顛倒。誰是非顛倒。菩薩摩訶薩住無分別智。不行一切分別。無正無邪。無顛倒無不顛倒。複次若人言定有顛倒。有具足顛倒者故。譬如有蓋則有持蓋者。凡夫有顛倒亦如是。由有顛倒者。是故有顛倒。論者言。是義不然。如上偈說。執性無有故。邪正等亦無。此二道理先已令開解故。有起者亦不成如是如是。顛倒及顛倒者亦不成故。如上偈說。誰是顛倒誰非顛倒。此言謂無顛倒。無顛倒故顛倒者亦無。複次若有顛倒即有非顛倒。以是故。汝因義不成。第一義中譬喻無體。亦違汝義。複次世間人言。與顛倒合者名顛倒人。此之顛倒。爲與已起倒者有合耶。爲與未起倒者有合耶。爲與起倒時有合耶。今答此三種與顛倒合者。是皆不然。如論偈說。


  已起者無合  未起亦無合


  離已未倒者  有合時不然


  釋曰。此謂已有倒者。更與倒合。則爲無用。何以故。倒者空故。譬如余不倒者。若言有倒與時合者。此有俱過。離倒不倒與時合者不然。作是觀時悉皆不然。若言有者。汝今當答。此之顛倒與誰合耶。是故無有與倒合者。以是義故。汝得如先所說過。複次如第一義中一切諸體皆無自性。說此道理已令開解。以是故。如論偈說。


  無起未起者  云何有顛倒


  諸倒悉無生  何處起顛倒


  釋曰。此謂偈意顯無生故無有顛倒。汝出因等。皆是有過。如論偈說。


  常樂我淨等  而言實有者


  彼常樂我淨  翻則爲顛倒


  釋曰。此謂第一義中有常我等。應知亦是顛倒。如論偈說。


  我及常樂等  若當是無者


  無我苦不淨  而應是可得


  釋曰。此謂無我等自體能除我等倒。以有相待故。無我等亦不成無。無我故何處有我。是顛倒見故。譬如無人。終不於杌起人想顛倒。如是因等其過難免。以是觀察常無常等顛倒及不顛倒。無有因故。無因者。如論偈說。


  以彼無因故  則無明行滅


  乃至生老死  是等同皆滅


  釋曰。此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及老死等。由無顛倒因故證得無自體息諸煩惱。其義得成。諸說有自體者。是諸煩惱。爲有實體。爲無實體。今何所問。如論偈說。


  若人諸煩惱  有一自實體


  云何能斷除  誰能斷有體


  釋曰。此謂有自體者。不可壞故。若諸煩惱無實如兔角者。亦如此偈說過。云何不能斷。謂無者。不可舍故。如虛空華不可舍。無自體故。如馬體無。不可令舍此無。複次若作是意。謂有實煩惱。聖道起時能斷故。謂此說無過者。此實煩惱似何等相。對治道起而能斷耶。汝之立義難令物解。以是故起有實體無實體煩惱分別。而能斷此分別者不然。是中立驗。第一義中煩惱無。自體是斷故。譬如幻作女人雖是幻化而諸凡夫起染欲心。後知非實染心自舍。煩惱無實亦復如是。此中已說外人所成立驗有過。顯我自成立驗無過。令解顛倒無自體故。是品義意。以是故。此下引經顯成。如金光明女經中偈說。言語非是色。一切處無有。畢竟無有故。煩惱亦如是。如語無實體。不住於內外。煩惱體無實。亦不住內外。佛告舍利弗。若解染污即如實義。無一染污顛倒可得。眾生起染。若無實者。即是顛倒。若彼顛倒是無實者。於中無真實相故。舍利弗。如是解者說爲清淨。以煩惱無實體故。如來成正覺時。所說煩惱。非是色。非是無色。非受想行識。非無受想行識。非非識。非非無識。不可見故。不可取故。解者無所斷除。證時亦無所得。不以證。不以得。無證無得。無相無爲。但假名字。猶如幻化。於諸法不動相非取非不取。如影如響。離相離念。無生無滅。


釋觀聖諦品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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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令解四聖諦無自體義故說。


  自部人言。若謂聖諦空無自體。是義不爾。故論偈言。


  若一切法空  無起亦無滅


  說聖諦無體  汝得如是過


  釋曰。如彼所說道理。令物信解者。是事不然。空故如虛空華。以是故。彼招此過。起滅無體故。即無苦諦體。苦諦無體故。能起集諦。亦無體。集諦無體故滅諦亦無體。滅諦無體故向苦滅道。以正見爲首。道諦所修即爲無體。如上偈說。彼得此過。以是故。諸有怖畏生死眾生。於四諦境界勤行精進。苦應知。集應斷。滅應證。道應修。此等皆無。云何無耶。故論偈言。


  若知及若斷  修證作業等


  聖諦無體故  是皆不可得


  釋曰。四聖諦者。謂能作聖人相續體故。名爲聖諦。又復諦者。謂真實義。若說無者。是義不然。故論偈言。


  聖諦無體故  四果亦無有


  以果無體故  住果者亦無


  釋曰。此謂身見疑戒取等眾過爲薪。聖諦爲火。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等。見聖諦火能燒煩惱。住果者。謂得須陀洹道。須陀洹果。又名不爲他緣和合故。所有天魔不能破壞。又與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和合故名僧。是僧名爲無上福田。彼若無者。其義不爾。故論偈言。


  若無有僧寶  則無有八人


  聖諦若無體  亦無有法寶


  釋曰。若無僧寶不應有四道四果差別。複次無僧寶故。亦無法寶。法寶無故。亦無佛寶。故論偈言。


  若無法僧者  云何有佛寶


  若三寶皆空  則破一切有


  釋曰。佛者謂自覺聖諦。復能覺他。故名爲佛。云何爲寶。謂難得故。如經偈言。應解我已解。應修我已修。應斷我已斷。由是故稱佛。此謂於一切法有自體中得平等覺是故名佛。如修多羅中偈言。於無體法中。覺了盡無餘。諸法平等覺。是故名爲佛。此謂諸佛所覺境界。若言無體者不然。如上偈說。若三寶皆空則破一切有。是義有過。故論偈言。


  若因果體空  法非法亦空


  世間言說等  如是悉皆破


  釋曰。此謂作是說者。而不欲得有過。此過云何免耶。若不立空而有起滅諸體有自體者彼得無過。是中作驗。諸體有自體有起滅故。若言諸體無自體者。不應見有起滅譬如空華。論者言。汝所引者義皆不然。如論偈說。


  汝今自不解  空及於空義


  能滅諸戲論  而欲破空耶


  釋曰。空者能滅一切執著戲論。是故名空。空義者謂緣空之智。名爲空義。汝今欲得破壞真實相者。如人運拳以打虛空。徒自疲極終無所損。汝若作是言。如上偈說。若一切法空。無起亦無滅。汝作如是說者。亦徒疲勞不解中意。何以故。如論偈說。


  諸佛依二諦  爲眾生說法


  一謂世俗諦  二謂第一義


  釋曰。世諦者謂世間言說。如說色等起住滅相。如說提婆達多去來。毗師奴蜜多羅吃食。須摩達多坐禪。梵摩達多解脫。如是等謂世間言說。名爲世諦。是等不說名第一義。第一義者云何。謂是第一而有義故。名第一義。又是最上無分別智真實義故。名第一義。真實者。無他緣等爲相。若住真實所緣境界無分別。智者名第一義。爲遮彼起等隨順。所說無起等及聞思修慧。皆是第一義。慧者云何。是第一義。能爲第一遮作不顛倒方便因緣故。是故復名第一義也。如論偈說。


  若人不能解  二諦差別相


  即不解真實  甚深佛法義


  釋曰。此謂若人不解二諦差別。不錯亂境界相者。不正思惟。多者此人不解甚深佛法。而起有體無體執覺。深者云何。難涉渡。佛者如先已解。法者爲令天人證得甘露法故。行者於如是等甚深境界。應知應斷應證應修。複次說不顛倒教者名甘露法。是人於第一甚深無分別智道理不解故。雖行不顛倒住真法境界。而於無起無滅法體說眾生。於非境界起境界見。作如是說者。不解中論道理。而言世諦中起滅等法。一切皆無。作是分別者。其過亦如上偈說。若一切法空無起亦無滅。有如是分別者。不解諸佛如來隨順世諦。說有持戒修定生住滅等諸法體。無智之人謂第一義中亦有是事。作是虛妄分別者。墮在諸有曠野之中。無有出期。


  自部人言。若以第一義諦得解脫者。不應宣說二諦。論者言。以是事故。如論偈說。


  若不依世諦  不得第一義


  不依第一義  終不得涅槃


  釋曰。世俗諦者。一切諸法無生性空。而眾生顛倒故妄生執著。於世間爲實。諸賢聖了達世間顛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無自性。於聖人是第一義諦。亦名爲實。佛爲眾生依二諦說。云何爲第一義諦。謂普過一切言語道故。一切小乘所分別者。令離一切分別因故。複次若無世諦不能證得第一義諦。以是故。煩惱及生等滅者。是涅槃相。若不依第一義諦。涅槃之道終不可得。複次外道中。若有聰慢者。作如是分別。有空不空。云何爲空。謂見諸陰空。以彼執見無體故。云何不空。謂見諸陰不空。而言我已見我。今見我當見如是諸陰空。不離諸陰有空。空中見諸陰。諸陰中見空。作是見者。是不正思惟。名增上慢。如論偈說。


  少智愚痴者  以惡見壞空


  如不善捉蛇  不如法持咒


  釋曰。此謂與無分別慧命作障礙故。如是等爲惡見所壞。複次於諸無體起有體見。亦名壞空。譬如不善捉蛇之人。自害其命。於空執有體者。亦能害解脫命。如持咒人不依咒法而自損壞。以是故。不善解空者。能作種種不饒益事。如論偈說。


  諸佛以是故  回心不說法


  佛所解深法  眾生不能入


  汝今若如是  於空生誹謗


  謂法無起滅  乃至破三寶


  釋曰。誹謗者。謂言一切是空。汝嗔忿故。欲與空作過者。空終不被汝過。何以故。諸體無自體者。於第一義中空故無體。無體義者。我亦不用以有執著相故。複次爲遮自部人所分別空者。今遮此空故而言空無自體。亦不執空作是分別。空者今應舍故。如寶積經中說。佛告迦葉。寧起我見如須彌山。亦不作增上慢者起於空見。以是義故。不見色空。不見色不空。如論偈說。


  若然於空者  則一切皆然


  若不然空者  則一切不然


  釋曰。此謂正見空者何等爲一切皆然。謂有起等。云何然耶。謂有無等及眼等。皆自體空。如幻丈夫。丈夫自體。空何以故。一切藉眾緣聚集爲體故。云何爲體。體謂苦也。云何爲苦。謂此起者名苦。見苦等行名爲苦諦。云何爲集。謂起苦因者名集。複次集者。謂從此起苦故名集。若見集等行名爲集諦。滅苦因者名之爲滅。見滅等行名爲滅諦。爲得滅苦因方便故。而名爲道。若見道等行名爲道。諦彼聖諦如是有故其法得成。以自然智覺。於一切行故乃名爲。佛隨順聲聞說者。如經言。佛告諸比丘。如是苦者我於往昔不聞諸法中得眼起智起明起覺起是等諸體自體皆如幻故。第一義中見無起等名見聖諦。如文殊道行經說。佛告文殊師利。若見一切諸法無起。即解苦諦。若見一切諸法無住。即能斷集。若見一切諸法畢竟涅槃。即能證滅。文殊師利。若見一切諸法無自體。即是修道。以是義故。摩訶衍中聖諦道理得成。道理成故。智慧得成。智慧成故。一切皆可然若誹謗空者。如上偈說。若不然空者。一切皆不然。如論偈說。


  汝今持自過  而欲與我耶


  亦如人乘馬  自忘其所乘


  釋曰。若汝不欲令空有過失者。今當說之。如論偈說。


  汝若見諸法  皆有自體者


  諸體無因緣  還成自然見


  釋曰。若見諸體有自體者。則無諸體從因緣生。不待因緣而有體故。複次若見諸體有自體者。今當說過。如論偈說。


  若因果無待  作者及作業


  及至起滅等  一切法皆壞


  釋曰。此謂不待因緣者。因果等義皆亦不成。汝云何於空義妄生分別。譬如小兒見畫夜叉而生怖心。發聲大叫。若色等是空無有自體。如虛空華。作是分別者。不應於此而生怖畏。以是故。如論偈說。


  從眾緣生法  我說即是空


  但爲假名字  亦是中道義


  釋曰。眼等諸體從緣起者。諸緣中眼等非有非無非。亦有亦無非。非有非非無。非異非一。非自非他。亦非俱非不俱。所有從緣起者。第一義中自體無起。依世諦故有眼等起。我說此起空者。謂自體空故。如經偈言。從緣不名生。生法無自體。若有屬緣者。是即名爲空。世間出世間。但是假施設。其有解空者。名爲不放逸。如楞伽經說。自體無起。體無起者。如佛告大慧。我說一切法空。若言從緣生者。亦是空之異名。何以故。因施設故。世間出世間法。並是世諦所作。如是施設名字即是中道。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說。云何名中道。謂離有起無起及有無等邊故。名爲中道。所謂諸體無起無不起。非有非無。非常非無常。非空非不空。修中道者。觀察之時。不見眼有體。不見眼無體。乃至色受想行識不見體。不見無體。又如寶積經說。佛告迦葉。有是一邊。無是一邊。離二中間。則無色無受想行識。如是中道名爲得證實相方便。以是故。如論偈說。


  未曾有一法  不從因緣生


  如是一切法  無不是空者


  釋曰。此謂從緣所起物。譬如幻等丈夫畢竟無體。僧佉人言。如虛空等不從緣生。從緣生法爲出因者。於彼宗中一分之義此義不成。是彼出因之過。論者言。虛空之過已如先說。大過咎者。今聚汝身難可逃避。云何過咎。如論偈說。


  若一切不空  無起亦無滅


  無四聖諦體  過還在汝身


  釋曰。此義云何。若苦非空有自體者。則無作者。無作者故。不從緣生。執是有者。世諦之中亦所不信。何況第一義耶。以是故。如論偈說。


  不從緣生者  何處當有苦


  無常即苦義  彼苦無自體


  釋曰。此謂若不從因緣生者。即是常。常則非苦。修多羅人言。若無常故苦。苦故無我。若無我者。則無自體。以如是故苦無自體。論者言。汝所說者義不相應。如論偈說。


  苦既無自體  何處當有集


  以集無有故  是則破於空


  釋曰。此謂苦體無起。何以故。若有自體者。不待因緣有。如論偈說。


  苦若定有性  先來所不見


  於今云何見  其性不異故


  釋曰。若先不見苦性。得聖果時亦應不見。何以故。性若定者。云何可見。如論偈說。


  苦若有體者  不應有滅義


  汝著有體故  即破於滅體


  苦若有定性  則無有修道


  道若可修者  即無有定性


  釋曰。此謂若有滅體即有苦體。修者云何數數起正見等。故名爲修。若此道體先已成就而有起者不然。若欲避此等過。而說道可修者。如論偈說。


  若道是可修  即無有自體


  苦集乃至滅  是等悉皆無


  釋曰。此謂道有起義若成亦不離無自體。以是故。如上偈所說道理。無起苦者。以苦無故。滅則無體。若言是滅苦之道者。如論偈說。


  爲滅苦者道  何有道可得


  不解苦自體  亦不解苦因


  釋曰。此謂如汝所說道理苦有自體。有自體者則不可解。亦不解苦因之過。斷義不成。不斷因體故。斷即無體。愛體無盡者。有盡義不成。滅名無體。無體故證滅義不成。若無證滅趣滅之道。有自體者。則無有修。若無修道亦無證四果人。若欲得有證果人。而執有自體見不捨者。今問何故不捨。若所證之果有自體者。云何復說有能證人。以是故。如論偈說。


  既無果自體  住果向亦無


  以無有八人  則無有僧寶


  釋曰。八人者。謂四道四果。人有差別故。人者云何。謂人中勝人士夫等。若四聖諦無自體者。非獨無僧。如論偈說。


  若無四聖諦  亦無有法寶


  無有法僧故  云何當有佛


  釋曰。佛者能以法覺弟子故名佛。複次今問執有自體者。佛婆伽婆爲有自體。爲無自體。問曰。此有何過而作是問耶。答曰。若汝欲得佛有自體者。則不藉覺了真如而名爲佛。如論偈說。


  不以覺爲緣  佛墮無緣過


  不以佛爲緣  覺墮無緣過


  佛有自體者  諸菩薩修行


  爲佛勤精進  不應得成佛


  是法及非法  無人能作者


  不空何須作  有體作不然


  釋曰。此謂若法有自體而起作者不然。又汝意謂亦不長小令大。亦不了闇令明。此過已如前說。自部人言。云何作者皆無自體。論者言。處處作者。皆見無自體故。譬如幻所作事內入等。有作亦如是。而此內入亦無自體。若有一物有自體者。即違先義。此謂無有所作體故。汝執有自體義。體若有者。汝可分明爲我說之。若言有作及有體者。似何等物。是故汝所說者。皆是邪見。如論偈說。


  無法非法因  果得無因過


  若離法非法  汝得無待果


  釋曰。若汝意謂不違世論。作如是說。欲得有法非法者。如論偈說。


  若汝欲得有  法非法因果


  從法非法起  云何不是空


  釋曰此謂凡有起者皆空故。譬如幻所作事。非獨違汝自宗。今更有餘過咎。如論偈說。


  一切言說事  世間皆被破


  若壞緣起法  空義亦不成


  釋曰。言說者謂作是言。作瓶作衣提婆達多言將白牛來我欲飲乳。若瓶等有自體須。作者不然若不欲得從緣起者。如上偈說。若壞緣起法。空義則不成。汝壞空義得何等過。如論偈說。


  一物不須作  亦無人起業


  不作名作者  則壞於空義


  無生亦無滅  是則名爲常


  種種諸物類  皆住於自體


  釋曰。云何爲物類。譬如畫壁有種種色。種種形。種種性。種種量等差別。云何名住自體。謂無作者名住自體。以不壞故。而名爲常。若言常者。如論偈說。


  未得者應得  及盡苦邊業


  一切煩惱斷  以無空義故


  釋曰。此謂世間出世間所證勝法者。及盡苦邊者。不須修對治法。所說之相。而不欲得。如是故欲得從緣起法。如幻如焰。自體無起。爲有體無體等。有過失故。翳慧眼者妄見諸法不從緣起。此見是世諦見。妄執爲第一義。其見何等。如論偈說。


  所謂苦與集  乃至於滅道


  見有生滅者  是見名不見


  釋曰。云何不見。謂不見如實緣起法故。自部人言。若離見苦等諸行無有別見諦法。論者言。見諦者有何義耶。自部人言。謂見內諸入等有自體。不顛倒故。論者言。汝所說起等道理。先來已遮。見苦等無起。是見諦義者。得成汝向說。見內入等有自體不顛倒者。是語顛倒。汝之所欲。其義不成。應細觀察。云何見苦。非如子從母索歡喜丸。指手言。得此品中爲自部人所說有過遮空對治明聖諦無體。令物信解是品義意。以是故。此下引經顯成。如梵王所問經說。佛告梵王。以此門應知苦非聖諦。知集滅道亦非聖諦。複次云何是聖諦耶。梵王。若苦無起。是名聖諦。集無能起。是名聖諦。見一切法畢竟如涅槃無起滅者。是名聖諦。若知諸法平等無二修於道者。是名聖諦。是故經說。若見因緣法。是人能見佛。亦見聖諦。能得聖果。滅諸煩惱。


  釋觀聖諦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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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觀涅槃品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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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令解涅槃無自體義故說。


  鞞婆沙人言。彼先言。若一切非空。則無有起滅。此謂無自體義。無自體者。如石女兒。則無起滅。煩惱無自體故。非是起滅。而煩惱及名色因亦非起滅者。如上偈說。無斷苦證滅。復誰得涅槃。彼先已作此說者。我今欲得有所斷故證於涅槃。如經所說。染與染者。共起煩惱。此盡滅故。名爲涅槃。如是涅槃心得解脫譬如燈滅。得涅槃者。由煩惱有自體故。如彼上說無自體者。若無煩惱體亦無涅槃。譬如石女兒。複次若以無自體爲驗無得涅槃者。亦破得涅槃義。即是破於差別法體。是彼立義出因之過。論者言。汝說不善。諸法無自體者。如幻燈滅。是亦不違世諦智境界故。無自體者。從無始因緣展轉而起。如幻如焰。諸行無起。即是涅槃。證得涅槃亦復如是。無有自體。我亦不立無體體故。非立義過。上引石女爲喻者。於第一義中得成。汝執有自體義者。不可壞故。有所斷者不然。以是故。若不見真實理。而說有自體者。得涅槃義不成。法自體壞故。是事云何。汝向出因立義譬喻。三法皆不成故有過。複次鞞婆沙人言。如彼偈說。若一切非空則無有起滅。無斷苦證滅。復誰得涅槃者。不然。我今立有涅槃。云何爲涅槃。謂第一義中諸行有自體。斷諸煩惱及滅名色而得涅槃故。非如駝角。涅槃不爾。有體有斷有滅有得故。論者言。如先偈說。若一切非空。則無有起滅。無斷苦證滅。云何得涅槃者。此謂有自體。不可壞故。自體者。若是自宗出因立喻有相似者。所成能成則爲有力。而今無此力故。因與喻義亦不成。又亦違汝先所立義。我今問汝所立涅槃。爲是第一義諦。爲是世諦。若欲得是第一義諦者。我今答之。如論偈說。


  無退亦無得  非斷亦非常


  不生亦不滅  說此爲涅槃


  釋曰。此謂如是涅槃。我所欲得。如汝所說。斷故滅故。爲出因等。斷諸煩惱得涅槃者。此等因義。今皆不成。顛倒心故。作如是說。義皆不然。複次諸執有涅槃者。或說涅槃是真實法。或說涅槃是施設法。二俱不然。以是義故。次須觀察。如論偈說。


  涅槃有自體  即墮老死相


  涅槃是體者  即是有爲法


  釋曰。此謂涅槃有自體者。無驗可令信解。若令涅槃有體。即墮老死相。何以故。無有體離老死相。亦無老相死相離體。小乘之人不欲涅槃有老死相。以是故。如我出驗。第一義中涅槃非是體。無老死相故。譬如石女兒。是故汝宗因義不成。因不成故。亦與正義相違故。複次今更與過。若汝不欲涅槃是有爲。而欲得涅槃。是無爲者不然。無處有一物是體復是無爲者。今當立驗。涅槃非是體無爲故。譬如空華。複次更說其過。如論偈說。


  涅槃若有體  云何是無因


  亦無有一法  離因而得有


  釋曰。此謂體者。皆藉因得有施設。涅槃是體不得無因。以是故此中出驗。涅槃非是體。無因能施設故。譬如兔角。多摩羅跋。及修多羅人等言(多摩羅跋者唐言赤銅葉)。如鞞婆沙師說。涅槃如燈滅。我今說涅槃者。但是無起。於世諦中施設有故。我所立者其義相應。論者言。今答此者。如論偈說。


  汝涅槃非體  云何是無體


  若涅槃無體  云何是無因


  釋曰。鞞婆沙等分別涅槃是第一義。善以息煩惱爲因。今汝義非如是體故。而言涅槃無體者。爲無善等耶。義皆不然。譬如空華。若言涅槃無實無自體者。無如是驗。能令開解。涅槃非無體者。汝之所說難令人解。複次鞞婆沙分別涅槃先有體後無體。以燈爲喻者。此是顯示世間所解。以燈未滅時有體。滅已是無體。若汝計無體同彼已滅燈者。如向偈說。若涅槃無體云何是無因。此謂如燈無體。而有因施設作燈。如是諸陰煩惱無體。而有因施設爲涅槃。如論偈說。


  涅槃非無體  而不藉因者


  若無因無緣  是名爲涅槃


  釋曰。如汝所說。涅槃無體是第一義。以是故。因有來去流轉相而施設有生死涅槃有體無體者。是世諦中所說。非第一義。如論偈說。


  大師所說者  斷有斷非有


  是故知涅槃  非無亦非有


  釋曰。如經說。或有人以有求出有。或有人不以有求出有。是皆不然。若言涅槃是體者不然。犢子部言。我今立涅槃者。與彼不同。有是體義。有非體義。有二義故。無如上過。是義應爾。論者言。汝所立者其義不然。如論偈說。


  若汝說涅槃  是體是非體


  涅槃是體故  解脫者不然


  釋曰。此謂體非體相違故。若是體則非非體。若是非體則不是體。若相待者。則有體非體相。如是說者。義不相應。何以故。有分別執著過故。犢子部言。涅槃者。云何非體。謂身及諸根無體故。名爲非體。云何是體。謂有畢竟無上樂故。名爲是體。論者言。此語不善。身諸根及覺等已遮故。亦即是遮無起等。畢竟無上樂者。如遮有爲起。亦遮彼樂。若欲以無爲樂令物解者。無此驗體。汝之所立義不相應。複次若言涅槃有自體者。如論偈說。


  若汝說涅槃  二俱有自體


  涅槃是無爲  二體是有爲


  釋曰。此偈顯何義耶。謂顯體非體外別有涅槃相。若彼法與此法有別相而是法體者不然。譬如水與火。如是體非體爲涅槃相者不然。複次修多羅人言。涅槃者非體非非體故俱不可說。彼向言有二體過及有爲者不然。論者言。亦無是事。今答此語。如論偈說。


  汝若說涅槃  非體非非體


  體非體若成  二非體亦成


  釋曰。此謂如明與闇。有明故可說闇。如是有體非體故。有非體非非體得成。複次如論偈說。


  非體非非體  若是涅槃者


  如是二非體  以何法能了


  釋曰。此謂若言以智能了者。此智先已遮故。如論偈說。


  如來滅度後  不言有與無


  亦不言有無  非有及非無


  如來現在世  不言有與無


  亦不言有無  非有及非無


  釋曰。此謂身中有神。神與身一。神與身異。離身有神。即身是神。諸不記中皆不說。是故第一義中涅槃不成。汝出因義亦不成。其過在汝。鞞婆沙人復言。第一義中有涅槃怖畏生死者。爲求彼故起勤精進。不見求者爲得無法故起勤精進。論者言。如我宗中不見有人得彼涅槃。第一義中生死及涅槃俱無差別故。如論偈說。


  生死邊涅槃  無有少差別


  涅槃邊生死  亦無少差別


  釋曰。此謂生死涅槃同無所得。是二俱不可得故。亦如分別性無故。生死涅槃皆不可得。已令信解。是故如汝所說爲得涅槃而起精進爲因者。其義不成。亦違於義。今以涅槃生死令開解者。如論偈說。


  生死際涅槃  涅槃際生死


  於此二中間  無有少許法


  釋曰。涅槃者真如法界空之異名。真如無別異故。譬如虛空。雖有方之殊別而無異相。鞞婆沙人言。彼說一切惡見皆以空能出離。及欲得涅槃是空者。若謂涅槃是無能對治諸見者不然。是故有涅槃。是對治故。譬如明對治闇。論者言。此中燈光能照及有體者不成故。汝喻無體。是能成立之過。我言空者。謂一切諸法不可得也。即是說有所得對治。然彼有所得境界一切時不可得故。而空非是有體。無生故。譬如空華。亦非是無。先已說遮故。執著空者。亦是邪見。是故智者。應舍此執。若無智者。執空有體。空有體故則無利益。如寶積經說。佛告迦葉。若有人言能見空者。我說彼人不可治也。如是故空義不成。汝言對治爲因者。因義不成。複次若第一義中有此見者。彼對治法可然。今觀此諸見無故。如論偈說。


  滅後有無等  及常等諸見


  涅槃前後際  諸見所依止


  釋曰。此謂如來滅後。爲有如來。爲無如來。爲亦有如來亦無如來。爲非有如來非無如來。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乃至世間常。世間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如是四見有十二種。如來滅後依涅槃起。世間邊等依未來起。世間常等依過去起。如是等見。云何起邪。由有虛妄分別習氣過故。然此分別無有自體。已令開解。以是故。如論偈說。


  諸體悉皆空  何有邊無邊


  亦邊亦無邊  非邊非無邊


  何有此彼物  何有常無常


  亦常亦無常  非常非無常


  釋曰。如是等分別所依止境界無體。彼依止無體故。分別心亦無體。所以者何。一切法一切時一切種。從眾緣和合生。畢竟空故。無自性故。如是法中何者有邊。誰爲有邊亦邊無邊非邊無邊。乃至何者是身。誰爲有身。身一神一。身異神異。如是等六十二見。於畢竟空中皆不可得。以是故。如修多羅中偈說。所分別既無。分別何處起。能分別滅故。所分別亦亡。論初已來推求諸法。有亦無。無亦無亦有亦無亦無。非有非無亦無。是名諸法實相平等性空。滅諸戲論得安隱道。若依世諦中出因者。已如前說過。修多羅人言。第一義中有涅槃。佛爲令眾生證得故。觀根觀心觀法觀時觀方而爲說法。若無涅槃者。佛不應作此說法。乃至說八萬四千諸行煩惱對治門。爲得涅槃而有所說。故有涅槃。論者言。若第一義中以說法爲因。汝欲得爾耶。如論偈說。


  有所得皆謝  戲論息吉祥


  如來無處所  無一法爲說


  釋曰。有所得皆謝者。謂有所得境界無體故。有所得心亦無體。複次有所得境界無爲故。有所得心亦不起。如是一切有所得皆謝。戲論息者。謂有所得境界無體。彼境界言說相亦不起。以是故名戲論息。吉祥者。謂一切災殃悉無體故。名爲吉祥。由彼所起分別性。一切法不成。及一切法不可說故。第一義中以說法爲因者。如上偈說。如來無處所。無一法爲說。複次因自覺所得真實法者。不可言說。然此言說者。同分別境界故。所證真實法者。不可言說。如上偈說。如來無處所。無一法爲說。複次如來說法者云何。爲攝諸有故。無量千劫積集福智聚。佛身從此福智聚生。譬如如意珠悉能顯現一切色像。以一切眾生心自在願力故。如來無功用有聲出攝於三乘。佛身力故。所有聞者。迷故謂言如來爲我說法。爲說法者。於世諦中施設而有。複次陰非如來。離陰亦無如來。先已觀故。如來名者。無有一物無能說者。亦無聽者。亦無說處。以無實體故。如上偈說。如來無處所。無一法爲說。複次諸行無所造作。及諸行聚是無漏。二障俱斷。爲不共佛法等作依止。具此四法故名如來。彼諸行聚無所造作故。有說法者不然。乃至聽法者。是有漏行聚。而言聽者受者。皆是言說。無有實體。第一義中如幻如化。誰說誰聽。以是故。如來無處所。無一法爲說。複次如來行菩薩道時。種宿願力自在。以四攝法攝諸眾生。是諸眾生以種定報善根因緣力故。由信樂諸根心願自在。爲令一切眾生歡喜故。六十種具足。無功用說法。聲依如來起。然如來常定。心無功用力所作無覺觀體而言有聲出者。是皆不然。以如是故。如來無處所。無一法爲說。複次於先佛所說法。自解自證故。一切諸法皆先佛已說。今佛隨順而說。不加一字。以是故。如來無處所。無一法爲說。複次第一義中一切諸法畢竟空故。無有一法爲總相智爲別相智可取。以是故。如來無處所。無一法爲說。如金剛般若經說。如來爲菩薩時。定光佛邊無一法可受。何以故。不可取不可說故。諸外道等甚可憐愍。我今以此無體自體空最上乘所說道理。破其邪辯。然彼外道依止惡見道理。而自覆藏己宗之過。執其所見。說是偈言。


  彼第一義中  佛本不說法


  佛無分別者  說大乘不然


  化佛說法者  是事則不然


  佛無心說法  化者非是佛


  於第一義中  彼亦不說法


  無分別性空  有悲心不然


  眾生無體故  亦無有佛體


  彼佛無體故  亦無悲愍心


  外道等謂論者言。彼佛法中若言世諦中有悲愍者。猶如石女哭兒。論者言。此中明第一義者。一相故。所謂無相。無佛亦無大乘。第一義者。是不二智境界。汝說偈者。正是說我佛法道理。今當爲汝說如來身。如來身者。雖無分別。以先種利他願力爲大誓莊嚴熏修故。能攝一切眾生。於一切時起化佛身。因此化身有文字章句次第出聲。不共一切外道聲聞辟支佛故。而爲開演二種無我。爲欲成就第一義波羅蜜故。爲欲成就乘最上乘者故。名爲大乘。有第一義佛故。依止彼佛而起化身。從此化身起於說法。由第一義佛爲說法因故。不壞我所立義。亦不壞世間所欲。複次薩婆多人言。如來所說法者。皆是有分別故說法。以他眾生心自在願力起說法因故。譬如爲聲聞等說法。論者言。是義不然。化佛說法者是無分別。非如汝語一向分別。薩婆多人言。佛無分別而爲說法者不然。無分別故。譬如土塊。論者言。化佛與第一義佛不可說異故。世諦中有佛者。不遮世諦中。彼第一義佛爲說法因者。亦不遮第一義中。如來無戲論故。分別如來。若有悲若無悲。皆是戲論。如是戲論悉皆無體。所悲愍眾生及能起悲者。亦皆無體。如汝先說。若世諦中有悲謂如石女哭兒者。是喻不然。悲云何相。謂見他有苦起憂苦心。是名悲相。譬如慈母憐極愛子。諸佛菩薩於諸眾生起憐愍心。亦復如是。縱令石女有悲憐心。於我何妨。而復不爾。譬如龜毛空與太虛空而不相似。是故設有悲者。諸佛悲心與石女悲心亦不相似。諸佛悲者。無量劫來積集熏修究竟具足。遍滿一切諸眾生界。若石女無此悲者。更莫復言世諦有悲者與石女悲相似。此品初鞞婆沙等所立驗者。論主已說其過。顯示涅槃無有自體。以是故。此下引經顯成。如梵天王所問經偈言。實無有涅槃。如來說涅槃。如虛空自結。如虛空自解。梵王白佛言。若有分別眾生欲得一切法有起有滅者。佛於其人亦不出世。若於涅槃起分別相言是有體者。然彼眾生決定不能出於生死。世尊。涅槃者。其義云何。一切相皆寂滅。是爲涅槃。一切所作皆已謝。是爲涅槃。世尊。愚痴眾生於佛法中雖得出家。而墮外道見中求涅槃體。如於麻中求油。指手言得。何異乳中求覓生酥。若於一切法畢竟寂滅中求涅槃者。乃至邪慢外道中聲聞非佛法中聲聞。若是正見成就行者。不作一法有起有滅。亦不欲得證獲一法。亦不見聖諦理。如摩訶般若中說。佛告須菩提。涅槃者。如幻如夢。如影如焰。如鏡中像。如水中月。如乾闥婆城。


  釋觀涅槃品竟。


釋觀世諦緣起品第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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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而以世諦緣起故說。


  目部人謂我言。彼先言如來無處所無一法爲說者。其義不然。論者言。我今當說。如來爲欲驚怖一切外道及人天等眾生令息諸惡見過患故。說緣起法。佛由覺了緣起法故。名稱高遠遍一切世間。以是因緣故名爲佛。汝今與緣起法作過者。自違所欲。如論偈說。


  無明之所覆  造作彼三種


  後有諸行業  由此往諸趣


  釋曰。明所對治名爲無明。而此無明能覆障眾生智慧。造作後有諸行。云何名後有。謂未受生者與不相離和合因果。共趣向後有故。名爲後有。云何名諸行。行有三種。一謂無我法。二謂剎那。三謂三種業。云何爲三業。謂福非福不動等。復有三種。謂身語意。無明者非獨爲諸行緣。亦能與識等後支展轉爲緣。體亦非獨無明覆障眾生。更有諸餘煩惱行者。謂造作有爲法故。名之爲行。如論偈說。


  以諸行因緣  識托於諸趣


  識相續托已  爾時名色起


  釋曰。云何爲識。於一一物分別取境界故名識。托者言生。行緣者。謂行與識爲緣故名行緣。亦非獨諸行與識爲緣。彼識生時亦有諸心數法共生。以是故亦以諸心數法爲緣。複次行緣識者。如阿羅漢。亦有諸行。何故不與托後有識爲緣。以彼愛繩斷故。不與托後有識爲緣。是故愛等諸煩惱。亦與受後世識作緣。何故獨言諸行耶。爲諸行有勝力故。譬如王者鬥戰得勝。非獨王勝。一切兵眾亦名爲勝。由王爲主故言王勝。複次或有人起如是意言。無明爲不善諸行因可然。但愚痴者是不善故。云何得與善法諸行爲因耶。此謂未斷無明者。爲欲受天女眷屬樂故。而造諸福德行。以是故無明亦與福德行爲展轉因。複次生死者。是第一義不善所有福德諸行。系屬生死者皆名不善。以是故無明能總與諸行爲緣。複次善趣不善趣不動趣三種業者。各有上中下差別。是等諸行名爲往諸趣業。往諸趣者。諸師各執不同。如薩婆多人說言。有彼中陰。以有名色相續。往托生處故。正量部人曇無鞠多部人等說言。無彼中陰。但以行爲緣。而識得起。爾時名爲托生。複次計有中陰者言。有色諸眾生等。於一處滅。是有色眾生。還相續生。無間前後起至彼異趣。名爲托生。相續隨生故。譬如燈。以是故名色依止陰而有相續。從死剎那至受生剎那無間生故。名爲受生。譬如現在人從此到彼。複次無中陰者言。色界死有生有。二有中間更無中有。有漏故。譬如無色界死有生有而無中有。何以故。死有中間有身起者。非是中陰。身是報故。譬如現在所受得身。複次有身起者。是苦諦所攝故。譬以意體爲身。往至異處。剎那剎那相續隨起故。而無中有。非一向有陰。汝立中陰義者。是義不成。複次有中陰者言。若無中陰。云何得至後受生處耶。複次無中陰者言。從死有相續至生有時。如授經。如傳燈。如行印。如鏡像現。如空聲響。如水中日月影。如種子生芽。如人見酢口中生涎。如是後陰相續起時。無有中陰往來傳此向彼。是故智者應如是解。如上偈說。識相續托已。爾時名色起。云何爲名色耶。名有二種。一謂自往諸趣。二謂爲煩惱所使強令入諸趣中。複次名者。謂無色四陰。總名爲名。云何爲色。色者可變異故名色。謂四大及四塵等。非獨識爲名色緣。無明行等亦爲彼緣。複次識緣名色者。識及無明等非是定與名色爲緣。有處有化生者而亦與彼六入爲緣。如無色界生者。此識但與名爲緣。如論偈說。


  從於名色體  次第起六入


  情塵等和合  而起於六觸


  釋曰。云何爲內六入。謂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意入等。眼入者。以色爲境界故。彼清淨色是眼識所依止處故。名清淨色。以爲眼入。如是以聲等爲境界。彼清淨色。是耳等識所依止處故。名清淨色。爲耳等入。意入者。以無間次第滅爲彼意入。云何爲入。謂識及心心數法等。從清淨色中起故。名之爲入。何故名觸。謂與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等。各和合故名觸。如論偈說。


  因彼眼與色  及作意三種


  與名色爲緣  爾乃識得生


  釋曰。識得生者。如眼以色爲緣。識緣色故而識得生。如是耳以聲爲緣。耳識得生。乃至意以法爲緣。意識得生。云何名觸。如論偈說。


  彼色識眼等  三種共和合


  如是名爲觸  從觸起於受


  釋曰。境界與根意等三種爲一體故。而名爲觸。觸爲緣故起三種受。如論偈說。


  受爲起愛緣  爲受故起愛


  愛又爲取緣  取者有四種


  釋曰。此謂求欲之相而名爲愛。無聞凡夫爲樂受故起貪求心。如舐刀蜜。不覺後時傷舌過患。若爲樂受起貪者可爾。云何於苦受不苦不樂受而起貪耶。謂以苦受不苦不樂受亦爲愛緣故。受苦受時亦有求離心生。亦是愛也。是故無過。四取者。謂欲取見取戒取我語取。云何爲取。謂積集義。複次愛增長故。亦即是取。爲得五欲樂故。起追求心。亦名爲取。如論偈說。


  由取諸有故  取者起於有


  以無取者故  脫苦斷諸有


  釋曰。有者是業相。複次有者。是生異名。而生之因法亦名爲有。若爾者云何即因是果耶。今現見因受果名故。譬如佛出世。樂彼識等五支果分。是現在世所攝故。而言從無明行生。若得值善知識聽聞正法起正思惟。於苦樂等諸行能見無常苦空無我等行。複次諸行無生自體空。彼起真實智者。不復起愛。不起愛故無復追求。如上偈說。若無有取者。脫苦斷諸有。此義云何。謂有取故有有。若無取則無有。有云何相。如論偈說。


  五陰是有體  從有次起生


  老病死憂悲  哀泣愁苦等


  釋曰。此謂亦說五陰因爲有支體。複次五陰因名有者。謂非獨五陰因名有。無色界四陰因亦名有。生者謂先無陰體今有陰起。老者謂變壞相。死者謂無陰體。病者謂身爲苦所逼。憂悲者。謂從愛別離怨憎會等。內被燒然有相起故。哀泣者。謂喪失所愛及有福德眷屬。因此發聲。稱其德行。而哀泣之。苦謂身受。愁謂心受。勞倦者謂身心疲極。如是廣說生等皆名爲苦者云何。如論偈說。


  愁及勞倦等  皆以生爲因


  獨此苦陰起  畢竟無樂相


  釋曰。獨苦陰起者。謂不與樂和合故。陰者謂聚。起者謂生陰。相續者是世諦所攝緣起。非第一義。如先品中已說無起令信解故。我所立者不破。若言生死行流轉者。云何是不起耶。我今答之。如論偈說。


  是謂爲生死  諸行之根本


  無智者所作  見實者不爲


  釋曰。諸行生死根無智所作者。此謂無智者不見諸行無始已來展轉從緣起如幻如焰過患故。而求於樂。爲求樂故造福非福不動等諸行。見實不作者。謂聖道已起見真實故。智障煩惱體無明已斷故。如論偈說。


  無明若已斷  諸行不復生


  修習智慧故  無明乃得斷


  釋曰。此謂諸行不生闕於緣故。如種子無體故芽則不生。今修習何智得斷無明。如此論中所說照緣起智。遮一切諸體有自體。解人法二無我境界。空智修者。謂數數習。如論偈說。


  一一支滅者  彼彼支不起


  唯獨苦陰聚  名爲正永滅


  釋曰。此謂行等一一有支對治道起故。則滅此等有支更不起者。由行滅故。行滅則識滅。乃至生老死憂悲等滅。唯獨苦陰正永滅者。是世諦所攝故。若第一義中是無明等無起無滅。云何復名緣起耶。佛依世諦故說第一義。我義如是。如前偈說。不依於世諦。不能說第一。以是故不壞我所立義。此品初自部人謂我言。立義有過者今說無此過故。而以世諦緣起。令物信解是品義意。如佛說無起者名爲緣起。此謂不起者說爲緣起。若彼無起云何有滅。若能於無滅覺無滅者。名解緣起法等。


  釋觀世諦緣起品竟。


釋觀邪見品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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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令解諸見空故說。


  自部人言。有自體五取陰。是見處故。陰若是無而爲見處者不然。五陰是見處者如俱舍論中說。彼五陰者是苦是集是世間是見處。如是等是有故。論者言。不然。今當觀察諸見。此中如論偈說。


  往昔過去世  我爲有爲無


  是常等諸見  皆依先世起


  釋曰。此謂我於過去。爲是有爲是無。爲亦有亦無。爲非有非無。如是諸見依過去世起。世間常世間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等四見因待現在世陰故說過去世陰常等諸見。皆依此起。依者。謂緣爲誰緣謂諸見緣。見有何義。謂執著於取等。如論偈說。


  復有異諸見  執未來不起


  未來起等邊  皆依未來起


  釋曰。此諸見依過去世起。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等四見。因現在陰故。未來當起陰者。名爲後邊。今且觀察。依止先世起諸見者。如論偈說。


  過去世有我  是事則不然


  彼先世眾生  非是今世者


  釋曰。云何不然。謂時別故。異業所生故。譬如餘眾生。複次身及諸根亦別故。若言根等雖異而我是一者。此亦不然。如論偈說。


  還是昔我者  但是取自體


  若離彼諸取  復有何我耶


  釋曰。此謂如提婆達多過去世我還是今日我者不然。取別故。譬如耶若達多。我以是故。前世生還是今日生者不然。複次若欲得我相異取相者。如上偈說。若離於諸取。復有何我耶。無如是我故。離陰有我先已廣遮。計有我者。若作是意。不欲令我無體。即以取爲我體者。作是分別。如似說無我者。亦以取體爲我。如論偈說。


  若取是我者  何處更有我


  由取起滅故  云何是取者


  釋曰。第一義中。取不是我。取有起滅法二體先已說無我。令信解故。云何爲取。謂取及取者。取是業。取者是作業人。譬如薪火二種。複次如先已遮我故我義不成。云何不成。如先偈說。取非即是我。以有起滅故。我者亦非是有亦非是無。如是我者。世諦中亦不能令物解。今當更答計離陰有我者。如論偈說。


  若異於彼取  有我者不然


  離陰應可取  而不可取故


  釋曰。此謂我若異取者不然。何以故。若離取有我者。云何可說取是我相。若無相可說則離取無我。若謂離取無我。但取是我者。是亦不然。離取無有我異故。譬如餘物。此中立驗。不異取有我。取是可取法我不可取故。譬如取自體。何以故。取有起滅。我則不爾。複次云何以取即爲取者。若謂離取而有取者。是亦不然。若不取五陰而有取者。應離五陰別有取者。彼義如是。我今說道理者。如論偈說。


  我不異於取  亦不即是取


  而復非無取  亦不定是無


  釋曰。此謂我不離取。亦不即取。而非無取。亦不是無。已令物解。若言過去世有我者不然。如論偈說。


  今世無過去  是事亦不然


  過去前生者  與今世不異


  若今與前異  離前應獨立


  如是應常住  不爲現陰緣


  釋曰。此謂問者。不欲得如此。云何欲得。謂欲得前世五陰與今世五陰爲緣。我今立驗。如提婆達多。今世五陰與過去五陰。不得有異。相續不異故。過去陰爲因故。譬如提婆達多。過去五陰。非但有此離前應獨立過。亦更有餘咎如上偈說。如是應常住。不爲現陰緣。云何爲緣耶。謂後陰不起故。若爾者則不從死有生。而彼前世所受生陰。仍在過去。今別更有異陰於現在生以是故。則有大過。云何爲過。如論偈說。


  諸業皆斷壞  此人所造業


  彼人當受報  得如是過咎


  釋曰。若爾者即有斷過。失於諸業果報故。又彼人作罪。此人受果。複次若言業之與生一時起者不然。如論偈說。


  非生共業起  此中有過故


  我是作如瓶  先無而後起


  釋曰。我者云何是造作耶。謂先無後有。我者先不起煩惱業。應如瓶以外法爲生因。不以先世所集業爲生因。如是能生後陰因者。則爲無體。非有非不有。複次過去世亦同前二種過。非有非不有者。無如是法故。觀察過去世有無等四句已。今當次觀未來四句。如論偈說。


  或有如是見  來世有我起


  來世無我起  同過去有過


  釋曰。此謂來世一異俱不俱等。今亦如是遮故。如論偈說。


  若天與人一  我則墮於常


  天既是無生  常不可生故


  釋曰。如是我者即墮常過。自部人言。一異等義有何過耶。論者言。若未生天即是天者。我則無起。無起者即是常。以是故。我未生天時應能起天所作業。而無是事。若謂我是常未生天時已能起天所作業者。世人所不信故。複次若我無常。此人中我天中生時。昔人中我今即壞故。若汝意謂欲得有異而無如上所說一過者。是事不然。計異者亦有過故。如論偈說。


  若天與人異  我則墮無常


  天與人異故  相續者不然


  釋曰。其過云何。謂有異故。譬如提婆達多與耶若達多。二我相續則爲有過。複次若有人言。我相續是一有是天義有是人義。今當答之。如論偈說。


  若天在一分  人又在一分


  常無常共俱  一處者不然


  釋曰。云何不然。謂有天處有天即是常。天處無人故。無人即是無常。若有人處有人即是常。人處無天故。無天即是無常。猶如一物一處。亦白亦黑者。其義不然。若有人言。我非是常亦非無常者。如論偈說。


  若常與無常  二義得成者


  非常非無常  汝意亦得成


  釋曰。此義難令人解故。複次第一義中者。如論偈說。


  有處有人來  從住處有去


  生死則無始  而無有是事


  釋曰。有處者。若天世處人世處。有人者。謂若天若人。住處者。謂住天等世界處。有去者。謂有人向異趣處去。若爾者此我無始已來恆有。而即是常。而無是事。云何無耶。謂眾生及人先已遮故。以是義故。無有常我。若言雖無常我而有無常我者。是亦不然。如論偈說。


  若無有常我  誰復是無常


  亦常亦無常  非常非無常


  釋曰。此謂待常故說無常。本無有常待。何說無常。複次常無常等。皆已不成。今當觀察邊等四句。如論偈說。


  世間若有邊  云何有後世


  世間若無邊  云何有後世


  釋曰。邊者云何。謂究竟處盡處等名邊。如似阿羅漢涅槃陰。而今有後世在者。謂前世陰爲因。後世陰爲果。展轉無終。如是依前陰因起後陰果故。然今有此諸陰展轉相續起。如論偈說。


  此諸陰相續  猶如然燈焰


  以是故世間  非有邊無邊


  釋曰。此中立驗。有無明煩惱未盡。諸陰相續不斷。此陰有果故。譬如燈焰相續。以是故。世間有邊者不然。此相似果起不壞者。非前陰不壞有後果故。譬如燈前焰。以是故。世間無邊者不然。如所說驗義者。應如論偈說。


  前世陰已壞  後陰別起者


  則不因前陰  是名爲有邊


  釋曰。此謂前陰起已即滅。不爲後陰相續因者。即是有邊。如論偈說。


  若前陰不壞  後陰不起者


  既不因前陰  而即是無邊


  釋曰。云何無邊。謂一切時常住故。是義不然。如論偈說。


  一分是有邊  一分是無邊


  離彼有無邊  更無俱等邊


  釋曰。此謂無世間最後邊等四句。所以者何。如論偈說。


  云何一取者  一分是有壞


  一分是無壞  如是者不然


  釋曰。云何不然。如前二種燈喻驗中已破故。是爲不然。如論偈說。


  有邊及無邊  是二得成者


  非有非無邊  其義亦得成


  釋曰。此謂若一人是亦有邊亦無邊成者。以相待故。非有邊非無邊亦成。而無是事。如第一義中。總說一切見皆不然。作如是令物解者。如論偈說。


  是第一義中  一切法空故


  何處何因緣  何人起諸見


  釋曰。此謂若第一義中一切諸體皆空者。有何人緣何境。以何爲因起何等見。以彼人空境空因空見空故。有人有境有因有見起者不然。以是義故。品初自部人言。第一義中。有如是五取陰自體是見處者。此出因義不然。云何不然。第一義中已令物解一切諸見悉皆空故。不然若依世諦中而立因者。自違汝義。佛婆伽婆爲世親者。見一切眾生虛妄分別起種種苦種子諸見故而起憐愍。如論偈說。


  佛爲斷諸苦  演說微妙法


  以憐愍爲因  我今禮瞿曇


  釋曰。斷苦者。謂斷一切眾生生死等一切諸苦。妙法者。謂清淨故。名爲妙法。能滅煩惱熏習火故。名爲清淨。複次一切功德因增長圓滿故。亦名清淨。妙法者。所謂大乘。如勝鬘經說世尊。攝受妙法者。謂守護大乘。何以故。世尊。一切聲聞辟支佛乘。皆從大乘中出生故。乃至一切世間出世間善法。亦皆從大乘中出生故。世尊譬如阿耨達池出四大河。如是如是。世尊。大乘者。能生聲聞辟支佛乘。如是乘者。以慈悲喜舍爲因。不以世間名利爲因。今禮瞿曇者。謂能開示無上妙法寶故。名爲瞿曇。複次姓瞿曇故。名爲瞿曇。禮者云何。有二種禮。一謂口言稱嘆。二謂屈身頭面著地。如梵王所問經偈言。深解因緣法。則無諸邪見。法皆屬因緣。無自定根本。因緣法不生。因緣法不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此品初說自部人立驗有過。又以諸見空故。而令開解是品義意。如般若中說佛告勇猛極勇猛菩薩摩訶薩。知色非起見處。亦非斷見處。乃至受想行識非起見處。亦非斷見處。若色受想行識非起見處。亦非斷見處者。是名般若波羅蜜。今以無起等差別緣起令開解者。所謂息一切戲論及一異等種種見。悉皆寂滅。是自覺法。是如虛空法。是無分別法。是第一義境界法。以如是等真實甘露。而令開解是。一部論宗意。問曰。諸佛所說初中後皆真實。此論中何須廣立諸驗耶。答曰。或有愚鈍諸眾生等。於佛阿含不能正信爲欲攝取彼眾生故。廣立諸驗。我今頂禮龍樹阿闍梨故。而作頌曰。


  牟尼法王子  大智阿闍梨


  以般若妙理  開演此中論


  善解利他行  爲照世日月


  顯了甚深法  說得佛道因


  闍梨所作者  我今悉解釋


  息諸惡見故  造般若燈論


  此般若燈者  深妙無比法


  然我今所作  若有少福德


  以此般若燈  願攝眾生類


  見法身如來  遍滿十方剎


  得自所覺法  息諸見戲論


  寂滅無分別  無比如虛空


  復願般若燈  普照於世界


  爲闇所覆者  建立於涅槃


  般若燈論釋第二十七品竟。


  一切論到彼岸者。深大智慧者。乘於大乘者。分別照明大菩薩。造此釋中論長行訖。而發願言。


  願以一念善  隨喜回向等


  與一切眾生  命終見彌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