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美英三國關於日本的協定
← | 中美英三國開羅宣言 | 蘇美英三國關於日本的協定 又名:雅爾達密約 1945年2月11日於雅爾塔 |
中美英三國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 |
根據美國對外關係文件8冊924頁校訂 |
蘇美英三大國領袖同意,在德國投降及歐洲戰爭結束後兩個月或三個月內蘇聯將參加同盟國方面對日作戰,其條件為:
1.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國)的現狀須予維持。
2.由日本1904年背信棄義進攻所破壞的俄國以前權益須予恢復,即:
甲、庫頁島南部及鄰近一切島嶼須交還蘇聯;
乙、大連商港須國際化,蘇聯在該港的優越權益須予保証,蘇聯之租用旅順港為海軍基地須予恢復;
丙、對擔任通往大連之出路的中東鉄路和南滿鉄路應設立一蘇中合辦的公司以共同經營之;經諒解,蘇聯的優越權益須予保証而中國須保持在滿洲的全部主權。
3.千島群島須交予蘇聯。
經諒解,有關外蒙古及上述港口鉄路的協定尚須徵得蔣介石委員長的同意。根據斯大林大元帥的提議,美總統將採取步驟以取得該項同意。
三強領袖同意,蘇聯之此項要求須在擊敗日本後毫無問題地予以實現。
蘇聯本身表示準備和中國國民政府簽訂一項蘇中友好同盟協定,俾以其武力協助中國達成自日本枷鎖下解放中國之目的。
斯大林
羅斯福
丘吉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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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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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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