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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5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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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3號令 荊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5號令
2020年1月25日
發布機關:荊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荊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6號令
原文地址:荊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5號令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河新區,屈家嶺管理區,荊門高新區,大柴湖開發區,市防控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依照國家、省有關疫情防控工作啟動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的要求,經荊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作出如下決定:

1.全市全體公職人員從1月26日(正月初二)早上8時起,不得離開轄區,隨時待命。

2.全市範圍內按照「只出不進」的原則,從1月26日(正月初二)早上8時起,在市(區)與縣、縣與縣、縣與鎮、鎮與鎮、鎮與村、村與村之間設卡檢查。開闢綠色通道,對涉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救災車輛、冷鏈運輸車輛、重型載貨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必需品運輸車輛優先通行,同時,加強司機健康檢測,嚴禁貨車載人通行。

3.全市所有賓館酒店、飯店餐館、農莊等,從1月26日(正月初二)早上8時起暫停營業,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此令由各縣市區黨委政府、防控指揮部執行,不得有誤;市防控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專項工作組依職責抓好落實並加強督導檢查;督查問責組對落實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強化追責問責。

荊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25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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