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連山區高速公路重點項目建設前期工作方案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關於印發《葫蘆島市連山區高速公路重點項目建設前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葫連政辦發〔2021〕5號
2021年3月9日
發布機關: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政府
葫連政辦發

各鄉鎮人民政府、錦郊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單位:

  京哈高速公路綏中至盤錦段擴容改造工程將啟動建設,為加快高速公路建設步伐,確保高速公路建設順利實施,經區政府研究,現將《葫蘆島市連山區高速公路重點項目建設前期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執行。

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葫蘆島市連山區高速公路重點項目建設前期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委十二屆十四次全會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充分發揮重大項目支撐引領作用,根據省政府常務會決定、省高速公路建設總指揮部第一次會議和《葫蘆島市高速公路重點項目建設前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為加快推進京哈高速公路綏中至盤錦段擴容改造工程涉及我區的各項前期工作,特製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項目概況

  經省政府第10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全面啟動涉及我市的京哈高速綏中至盤錦段擴容改造國家高速公路網項目建設,總里程230公里,估算總投資約291億元。

  京哈高速公路綏中至盤錦段擴容改造。項目全長230公里,我區境內長度約24公里,主要經過錦郊街道2個村、寺兒堡鎮3個村、沙河營鄉2個村、塔山鄉6個村。全線於2000年通車,按6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8車道預留土地。目前,交通量已趨於飽和。擬採用原路擴建為整體式10車道方案進行擴容改造,項目估算總投資約30億元,採用政府收費還債模式實施。

  (二)基本原則

  倒排工期、效率第一。按照年底前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倒排工期,明確工可研批覆、用地批覆等重要時間節點。堅持目標導向,提高效率,對每項工作、每個節點都要求後門關死,壓茬推進。

  統籌協調、並聯推進。堅持多線作戰、協調聯動,對前期工作各個環節具備條件的要同步推進,堅持全周期統籌協調,動態管理,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夯實責任、明確分工。進一步明確區直有關部門以及項目沿線各鄉、鎮、街道工作職責,盯緊關鍵環節、關鍵節點,細化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措施,責任明確到人,確保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三)重點任務目標

  2021年底前,項目具備開工條件。完成工可研、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用地等前期工作。

  京哈高速綏中至盤錦段擴容改造項目,區政府於4月10日前完成土地預審組卷報市政府,6月20日前完成用地審批組卷報市政府,6月30日前,啟動並實施拆動遷工作,10月30日前完成徵地規劃、拆遷安置工作,項目具備開工條件。

  二、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

  (一)成立高速公路建設區指揮部

  區政府成立高速公路建設區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負責全區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指揮調度和統籌協調工作,由張猛區長任總指揮,副區長李峰、劉維武、侯鐵男任副總指揮,區交通運輸局、區自然資源局等17家區直單位以及4個鄉鎮、街道政府主要領導為成員。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康文彥兼任,副主任由區交通運輸局李峰、交通運輸保障中心張忠柱擔任。辦公室下設京哈高速擴容改造項目辦。

  (二)建立會議制度和協調機制

  建立區指揮部全體會議、辦公室工作例會、項目辦工作例會工作機制,以及各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專項協調機制。

  1.區指揮部全體會議。原則上每半月召開一次全體會議,主要聽取項目建設情況的匯報;協調項目建設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下階段工作安排;審議決定相關重要政策措施。

  2.辦公室工作例會。原則上每周召開一次工作例會,每半月發一次工作簡報,通報落實省、市總指揮部部署的有關工作進展情況,研究提出後續具體工作安排;協調推進項目建設中的跨部門事項;研究需提交總指揮部全體會議審議或協調事項。

  3.項目辦工作例會。原則上每日下班前召開一次工作例會,總結當日工作,布置次日工作;每周形成工作簡報報指揮部辦公室;研究需提交總指揮部辦公室研究或協調事項。

  4.鄉鎮、街道協調機制。按照區指揮部總體工作部署,統籌協調落實主體責任,加快推進用地組卷、徵地拆遷等工作,及時協調項目建設涉及本鄉鎮、街道有關事項。要將年輕幹部充實到工作一線進行實踐鍛煉、考察培養,配齊配強工作一線隊伍。需區級層面協調的事項,應及時報請區指揮部辦公室協調,重大事項提交區指揮部全體會議(或工作會議)協調解決。

  5.部門專項協調機制。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能成立工作專班、建立工作機制,強化管理理念和服務機制創新,優化工作流程,及時協調辦理涉及本部門業務事項,並對口跟蹤協調省、市有關廳、局、委。經協調無法解決的事項,應及時報請區指揮部及分管區領導協調解決。

  (三)責任分工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能分工負責項目建設涉及本單位相關事項推進工作,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1.區交通運輸局。承擔區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制定項目前期工作計劃,積極跟進各項工作任務進展並定期通報有關情況;梳理項目實施存在的問題,及時組織協調並做好跟蹤督促;定期組織召開指揮部全體會議和辦公室工作例會。

  2.沿線各鄉鎮、街道。沿線各鄉鎮、街道為項目徵地動遷的責任主體和維穩主體,必須加強領導,明確分工,強力推進。沿線各鄉鎮、街道政府負責項目徵地動遷實施、項目紅線控制及「三搶」治理等工作,協調做好本轄區的徵地動遷數量調查與核定工作,調查核量結果應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以及地上以及地上附着物、地下屬物產權人共同確認;協調轄區內各村、屯動遷戶簽訂動遷協議,做好動遷戶的安置工作;配合指揮部辦公室的項目辦協調施工單位臨時用電、用地等事宜;落實信訪責任,做好群眾的穩定工作,杜絕阻撓施工,無理上訪等現象發生,保證徵地動遷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打造良好的建設環境。

  3.區自然資源分局。負責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用地專項審批等工作的協調、審查批覆,加快選址意見書及用地審批辦理工作,對口跟蹤協調省、市自然資源廳、局。負責林業設計、組卷及林木採伐審批,以及協調處理由於土地與林地權屬等引發的糾紛。負責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評審上報;林地審批報卷準備、聽證、公告上報;用地預審、用地審批組卷上報。

  4.區生態環境分局。負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工作的協調配合。

  5.區公安分局。負責本項目前期方案的指導協調、審查批覆,會同相關部門維護徵地動遷和施工秩序,對無正當理由阻撓影響施工或尋釁滋事行為,依法進行處理。會同相關部門維護徵地動遷和施工秩序,對無正當理由阻撓影響施工或尋釁滋事行為,依法進行處理。

  6.區人社局。負責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的指導協調。負責失地農民社保辦理相關工作;社保備案出具審核意見上報。

  7.區水利局。負責項目水土保持、防洪論證等工作的配合協調。

  8.區電力、電訊等產權部門。根據實際核定的動遷量和補償標準,安排專業技術人員,按時完成動遷任務。

  9.區委組織部。負責對幹部履職盡責情況進行監督監察,對幹部隊伍精神狀態、工作能力進行考查,對於工作失職失責的幹部進行問責懲處。

  10.區審計局。負責對徵地動遷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確保補償資金安全運行。

  11.區法院、司法局。負責做好與高速公路徵地動遷相關的司法保障工作。

  12.區委宣傳部。負責做好與高速公路徵地動遷相關的宣傳工作。

  13.其他有關單位。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文化和旅遊局、區應急局、區氣象局等相關單位,根據自身職責,負責指導並批覆相關申請,協助配合各項工作開展。

  三、進度安排

  按照工作內容及完成時限要求,各項目前期工作分階段同步推進,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京哈高速綏中至盤錦段擴容改造工程

  1.  2月10日前,完成拆動遷原始資料收集工作;(責任單位:錦郊街道、寺兒堡鎮、沙河營鄉、塔山鄉)

  2.  3月10日前,完成勘測定界工作;(責任單位:區自然資源分局)

  3.  3月15日前,配合編制單位編制規劃報告並報審;(配合單位:區自然資源分局)

  4.  3月30日前,配合編制單位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工作並報審;(配合單位:區政法委)

  5.  4月5日前,規劃意見書評審並上報;(責任單位:區自然資源分局)

  6.  4月10日前,完成用地預審組卷報市;(責任單位:區自然資源分局)

  7.  5月10日前,配合林業調查單位完成林業設計外業調查、編制報告工作;(責任單位:區自然資源分局、各鄉鎮、街道)

  8.  6月10日前,完成林地審批報卷準備、聽證和公告等工作,並報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區自然資源分局)

  9.  6月10日前,完成區審核並將失地農民社保材料上報市人社部門;(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各鄉鎮、街道)

  10.  6月10日前,配合省水利廳完成防洪評價批覆工作;(責任單位:區水利局)

  11.  6月20日前,完成區用地組卷報市;(責任單位:區自然資源分局)

  12.  6月30日前,啟動並實施拆動遷工作;(責任單位:區指揮辦公室;配合單位:各鄉鎮、街道)

  13.  10月30日前,完成徵地規劃、拆遷安置工作,項目具備開工條件。(責任單位:區指揮辦公室、區自然資源分局)

  四、拆動遷核量要求

  (一)核量流程要求。公路徵地動遷能否順利進行,核量是基礎。動遷核量必須有區指揮部辦公室人員、區直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鄉(鎮)、街道分管領導、交通助理、村書記或村主任參加。核量小組每到一戶,一是專人負責劃分清地界;二是專人負責攝錄像,保留原始狀態資料;三是專人負責地上物丈量、查數;四是專人負責記錄、核算;五是徵地動遷補償資金按照「一級核算、三級審核、存摺發放」的原則撥付。

  (二)核量期間要求。各鄉鎮、街道要廣泛告知區政府關於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紅線控制的通告內容,2月10日前完成征拆遷證據保存工作;自通告發布後,凡是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認可,在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徵地動遷過程中一律按原地況進行補償;高速公路項目徵地動遷範圍內施行封戶措施、暫停辦理用地申請、改變土地用途等審批手續辦理;暫停辦理房屋新建、改建、擴建、裝修及改變房屋用途等手續審批;暫停辦理房屋權屬轉移、分割、設定他項權利、房屋租賃等手續審批;暫停辦理工商企業、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手續審批;暫停辦理居民戶口遷入、分戶等手續審批。

  (三)核量五項原則。一是堅持國家標準必須給到位、補償標準必須給足、不能讓動遷戶的利益受損的原則;二是堅持全市一個標準的原則;三是堅持嚴格政策、不徇私情的原則;四是堅持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五是給動遷戶一個「明白單」,市、區、鄉、村、動遷戶主及記錄員6人現場簽字的原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各鄉鎮、街道、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抽調精幹人員負責具體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臨一線,專題解決問題,保證徵地拆遷工作順利完成。

  (二)通力協作。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防止脫節,保證徵地動遷工作有序順利地進行。

  (三)公開公正。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做到拆遷政策公開、補償標準公平、補償結果公示。

  (四)加強廉政建設。按照省政府、省總指揮部要求,區、鄉、村層層簽訂廉政協議。區監委、區組織部、區審計局要加強監督力度,對於弄虛作假、違反資金使用管理規定的,要予以嚴肅的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方案未盡事宜可參照相近政策與標準執行;不能參照的,可採取一事一議的原則,依法依規協商解決。

  附件:

  1.葫蘆島市連山區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人員名單

  2.葫蘆島市連山區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任務路線圖

  附件1

葫蘆島市連山區高速公路建設總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人員名單

  總指揮:張 猛  連山區區長

  副總指揮:李 峰  連山區副區長

  劉維武  連山區副區長

  侯鐵男  連山區副區長

  成 員:

  曲爽  區委組織部副部長

  劉立岩  區委宣傳部副部長

  陳天文  區法院副院長

  趙久濤  區發改局局長

  馬貴華  區司法局局長

  白秀峰  區財政局局長

  王瑤  區人社局局長

  何平  區自然資源分局局長

  谷振峰  區生態環境分局局長

  孟憲斌  區住建局局長

  康文彥  區交通運輸局局長

  晏志庚  區水利局局長

  岳陽金  區文旅廣電局局長

  楊國軍  區應急局局長

  杜樹勇  區審計局局長

  史洪艷  區氣象局局長

  蘇劍燁  郊區供電分公司總經理

  孫克光  錦郊街道主任

  時光  寺兒堡鎮鎮長

  王建  沙河營鄉鄉長

  梁猛  塔山鄉鄉長

  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交通運輸局,康文彥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區交通運輸局李峰、區交通運輸業保障中心張忠柱擔任。下設京哈高速公路項目辦,具體負責項目的前期協調配合和有關資料的收集,項目實施過程中征遷和施工環境保障以及做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附件2

葫蘆島市連山區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任務路線圖
序號 工作內容 完成時間 責任單位 配合單位 備註
一、 京哈高速綏中至盤錦段擴容改造工程
1 完成拆動遷原始資料收集工作 2月10日 鄉鎮、街道 \  
2 完成勘測定界工作 3月10日 區自然資源分局 \  
3 配合編制單位編制規劃報告並報審 3月15日 \ 區自然資源分局  
4 配合編制單位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工作並報審 3月30日 \ 區政法委  
5 規劃意見書評審並上報 4月5日 區自然資源分局 \  
6 完成用地預審組卷報市 4月10日 區自然資源分局 \  
7 配合林業調查單位完成林業設計外業調查、編制報告工作 5月10日 區自然資源分局、鄉鎮、街道 \  
8 完成林地審批報卷準備、聽證和公告等工作,並報市自然資源局 6月10日 區自然資源分局 \  
9 完成區審核並將失地農民社保材料上報市人社部門 6月10日 區人社局、鄉鎮、街道 \  
10 配合省水利廳完成防洪評價批覆工作 6月10日 \ 區水利局  
11 完成區用地組卷報市 6月20日 區自然資源分局 \  
12 啟動並實施拆動遷工作 6月30日 區指揮辦公室 各鄉鎮、街道  
13 完成徵地規劃、拆遷安置工作,項目具備開工條件 10月30日 區指揮辦公室、區自然資源分局    

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3日印發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