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士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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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士論
作者:牛希濟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846

朝廷求賢之道,備於往古。以經學文藝之流,凡設十有二科以待之。郡國每歲貢士,盡應其科。其外諸侯,各舉所知,以為裨補聖世。奏章不絕於明廷,爵賞實煩於王命。當承平之時,卿大夫家召傭書者,給之紙筆之資,日就中書錄其所命。每昏暮,親朋子弟,相與候望,以其升沉,以備於慶賀。除書小者五六幅,大者十有二三幅。每日斷長補短,以文以武,不啻三十餘人。一歲之內,萬有餘眾。或考秩遷滿,或方伯慰薦,或伐閱功勞,或升獎舊勳。詔制之辭,必嘉其官業,賞其才藝,褒其行實,敘其勞績。無一日不為之,未嘗得一賢士,與天子共治於四海。未嘗得一賢將,與天子鎮靜於二邊。非求之不廣,薦之不至也,豈五百年一賢生世哉?夫畫餅不可以充饑,誦藥不可以愈疾。蓋無其實而有其名使之然也。自朝廷及郡國諸侯之所舉,皆無其實,將如之何?嘗試論之。

自文藝之流,假手於人,投擲於公卿之門者,率不能知其偽。公試之地,尚複乞貸,經學之子,考帖之時,預有歌括。問義之日,一席之內,對者六七,皆誦本疏,別無新意。更相救助,發起義端。有司但記其屬求之也,以為之去留。即經學文藝之謬也如是。況漢世公卿大夫,皆以通經對策,名動天下,然後登用。或居諫諍之列,或處燮理之任。朝廷每有水旱災沴、彗孛陵犯、日月薄蝕,必引所通經義證據,以為之救。殆與今日之經學者異矣。若文學侍從之臣,必選於切問近對之才,必本於諷諫理辭之要。故其文章,傳之至今。又與今日之辭賦者異矣。郡國所送群眾千萬,孟冬之月,集於京師,麻衣如雪,紛然滿說九衢。是非相難,固不可知矣。諸侯所薦,率皆應權幸之旨,承交遊之命,取其虛名奏署,謂之「借聽」,取其謬舉之說,謂之「橫薦」。凡四方表函,達於中書者,必可指期於清實美秩,名邦劇邑。諸侯之薦士,宰執之命官,豈唯平生未交於一言,蓋見其姓氏而已,豈能摭實哉!官達幸門,易如秋草,能復貴賤之別冠裳之重矣。朝廷委輔相之權衡,覽諸侯之章疏,視其文,信其人,以為薦公孫宏、董仲舒之學也,相如枚皋之才也,冉季政事之能也,孫吳將帥之略也。時君既不問其實,安可不信大臣之言?從而與之,上下相蒙,其何以濟。且姬周之世,薦賢者多受賞,魯史有之矣。魏晉之日,門生故吏有罪,必連坐舉主,史有之矣。今薦賢之賞,久已廢矣,連坐之典,又不行矣。況今之所舉,非徒古者知之審,取其必達,取其必富貴。如一死生不變之為誠明也。薦其為將也,覆軍擒帥,伐國獲地,然後以為得。薦其為相也,富國安人,來諸侯之朝,成霸王之業,然後以為得。今之舉士,為筮仕結綬之漸,一命一官而已。他日之功過,皆莫知也。薦人用人之道,何以得其賢矣。

昔孔文舉薦禰正平,以為堪任大臣,有皋陶稷契之才。漢後委而棄之,竟不能知其道之否臧。狄仁傑薦張柬之有宰相業,武後用之為相,果能克正唐祚,有中興之功。文舉之薦禰衡也,委而棄之;仁傑之薦柬之也,舉而用之;豈係吾道之廢興?豈係曆數之理亂乎?然用之則如此,不用之則如彼。騏驥伏櫪,安能千里之步。龍泉在匣,孰知截玉之利。悲夫!用與不用耳。士之於世,不可期於一人之知己者。苟有知者,甘心死節,尚且不疑,況複升榮顯之中,行心胸之事。安人之安,而存隨之,利人之利,而亡有之。利天下者,以利己之厚者也。利百姓者,乃利其身之遠者也。君子之人,豈不利其身哉?為國家得人則理,失人則亂,古今不易之常理,安可不以求士為急?《詩》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以四海所歸之聖,尚假多士之力,況中庸之主哉!《易》曰:「君子不家食吉。」仲尼以天縱之德,猶思賢者與之共食,況尋常人哉!又曰:「皎皎白駒,在彼空谷。」蓋遺賢之歎也。又曰:「束帛戔戔,賁於邱園。」蓋求之於野也。資人君子,何代無之哉。上之人其求之以道,既不廢於朝夕,於所薦不公,所用非賢,將難以至於理。當在申明上賞連坐之典以正之。奸邪攀援之路,漸將息矣。一舉之妄,後當自獲其辜,知有畏矣。在位者斯有賢者矣,有道之士爭趨之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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