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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堂四書管見/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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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融堂四書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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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八歲而入小學,教之以灑掃、應對、進退及禮樂射禦書數之文。至十有五,始入大學。此書所述是已。篇首總提,獨斷斷曰在明明德,曰在新民,曰在止於至善。辭專旨確,截然斬然,以明外此無他道也。自學校廢,教法不明,而學非其學,異端邪說橫流奔放,盡壞人心,無所不至。所幸遺經僅傳,尚可存考。而支離傳註又從而蝕之,豈不甚可嘆哉。學者首明,所先者何在,所格者何物,而不謬其所止焉,則大學之道,庶乎其得矣。

第一章

大[如字]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先儒作新)民,在止於至善。

明明德者,自昭明德之明也。本心本明,本無所蔽。物慾乘之,其明始昏。大學之道,所以去其蔽而明之也。新民者,鹹與維新之新也。同有此心,同有此理,染於習俗,遂至淪汙。大學之道,所以去其舊而新之也。雖然曰明曰新,必有用力之地矣。故又曰在止於至善。善非外鑠也,我固有之也。不容於偽,不參於思,先天地而固存,亙古今而莫變。君子存之,存此而已。先立乎其大者,立此而已。謂之至善,豈欺我哉。行不著,習不察,是以放而不知求於此。而得所止焉,則所謂明德,如水不波,自然而明,非止之外別有所謂明也。所謂新民,如物去垢,自然而新,非止之外別有所謂新也。統而論之,則三個「在」字提一書之綱。析而言之,則一個「止」字又三者之要。

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後,與後同。慮,即思也)

此一節是論止於至善工夫。止則至矣。然不知後,安所用其力哉?是故必貴於知止也。知後,方有端的處,故曰有定。定者,不可轉移搖奪之謂。定後方能靜,不定而求靜不能也,非定而又有靜也。靜是定之至處。靜後方能安,不靜而求安不能也,非靜而又有安也。安是靜之熟處。曰定,曰靜,曰安,一節深一節,此正指學者用工切實之旨,豈浮文虛論、尋流逐末者,所可知哉。《洪範》:「思曰睿」,孔子亦雲「不思則罔」。然未至於安,斷亦不能思也。意念昏擾憧憧,往來捷出,橫生展轉,只是意念。猶之風濤帖息,海靜淵澄,思則得之,於是乎在直至此地,始曰能得。得即得其所知者,所謂至善也。昔焉知之,方知此物。今焉得之,是得此物。非知是一物,得又是一物也。自知後,多少工夫到得處,或者微有所見。方是知止之初便謂事了,安能究竟?亦固有天資粹美,種種省力,與常人不同者。要之學者,且當以斯訓為的。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此一節論至善是本始處。自吾心而達之萬物,皆物也,但有本末耳;自從事吾心而及於萬事,皆事也,但有終始耳。曰末曰終,尚在所後。本始之地,安可外求?知本始之在所先,則端緒不謬,而知止工夫庶乎可進矣。故曰近道。或者不知所先務,方逐逐乎事物之末,用力愈勞,去道愈遠。此絕學之所以不明也。可勝嘆哉。然此特指初學者用力之地而言,本末無二理也,始終無二致也。一以貫之,非彼非此,何本何末,何始何終。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平聲,後仿此]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致者,至之也。格,正也,明辨之謂也。物,指固有之物,即《誌》所謂「有物混成」是也。)

此一節推原本始之在所先,曰明明德於天下,曰治國,曰齊家,曰修身,曰正心,曰誠意,曰致知。從博至約,一節深一節,凡六個先字,至於格物最先。最先,此所謂本始之地也。《中庸》曰:不明乎善,不誠其身矣。格物者,明善之謂也,所以致其知也,故曰致知在格物。是物也,混成無虧,範圍無外,是謂太極。是之謂一,至精至粹,至明至靈,至大至中,而謂之至善者也。先知先覺正在乎是,非外物也,非尋流逐末,模擬揣量。事事而求,物物而索,而後謂之格也。凡蔽於意見,似是而非,役於聰明,認邪作正,而不能究其端的者,皆未可以言格也。方其未知,遠若天外,既格之矣,不離吾心,如旅還家,如夢自覺。嗚呼!至矣!章首言明明德者,統論大學之道在明人之明德也。此言明明德於天下者,專論明吾明德於天下,而天下之所以平者也。此外次第,說並見後。

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去聲,後仿此]。國治而後天下平。

上節是言欲如此者當知所先,反而求之也。此節是言能如此者斯見於用,推而達之也。自物格至天下,平凡七個後字,本末終始之序可厚誣哉。物格者,此理洞然,究見端的,無他蹊徑,無復疑似,故曰知至。知至則知止矣。所謂真知非茍知也。知之既至,意自然誠。知不至而曰意誠,無是理也。意誠然後心正矣,心正然後身修矣。自此而下,次第推行,皆分內事。

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

上兩節專言治國平天下,於此復論自天子至於庶人皆當以修身為本也。從格物至正心,皆修身之事。壹者,誌壹之壹,斷斷乎是無他道也。以是為本,乃知所先。端緒不明,先後倒置,則所謂辭其本而薄其所厚者多矣。聖人於章末斷之曰:此謂知本,又曰:此謂知之至。其曉人之意深矣。

右第一章,總論大學之道。誠意以後,下文詳矣。探本窮源,正在格物二字。學者於此反致疑焉。以愚見觀之,其說甚詳,其義甚明。首論知止,而先之以止於至善者,此也。終論知本,而繼之以知之至者,此也。首尾六節,無非反復講明此事,不然則所謂本者何在?所謂有定而至於能得者何物哉?或曰知至固知止矣。然知至之下則說意誠心正,知止之下則說有定靜安,不亦異乎?曰不異。且未有意不誠而能定能靜能安者,實履而後知之。

第二章

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去聲]惡臭,如好[去聲]好色,此之謂自慊[讀為慊若刼切]。故君子必慎其獨也。小人閑[音閑]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讀為黶]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富潤屋,德潤身。心廣體胖[步丹切]。故君子必誠其意。(毋者,禁止之辭。慊者,行有不慊於心之慊。獨者,心之隱微,人所不見不聞,故曰獨也。閑居,猶言平時。厭然,閉藏貌。廣,寬裕也。胖,安舒也。其嚴乎,疑辭。)

格物致知,在誠意之先。首章經文論之詳矣。故此下只說誠意以後數節事。以毋自欺釋誠意,可謂明切。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此是知後力行第一個字。然心之隱微,誠不誠誰得而知?直是無自欺方是實履。以惡臭好色為喻,言其好惡出於中心之誠然,故曰自慊。此二事,人情所同求。用力於學如此者,千萬人而不一遇也。是故君子必謹其獨。獨非必暗室屋漏之謂,雖大庭廣眾而一念之動,我自知耳。於此致謹,正是做不自欺工夫。學者說聖說賢,而心之所存曾穿窬狗彘之不若,意在欺人,實乃自欺。雖然,人亦終不可得而欺也。子曰:「察其所安」。孟子曰:「莫良於眸子自然漏露,焉可厚誣。」此正所謂誠於中,形於外。然則小人於見君子之頃,而欲掩其閑居之素,難哉。至此,復申言必謹其獨四字,尤更切。至十目十手而下,是發明謹獨之義。常人只謂心之隱微,人不知不見便走作了。若於此時凜乎其嚴,便如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如何敢欺。非真到十目十手之地,而後方謂之嚴也。故曰:「其嚴乎!」潤屋潤身而下,是推明誠於中、形於外之義,富則自然潤屋,德則自然潤身,猶之心既廣體自胖,如何可掩?故君子必誠其意也。一個「毋」字,三個「必」字,立詞甚嚴,學者所宜深體。

《詩》雲:「瞻彼淇澳[詩作奧,於六切],菉[詩作綠]竹猗猗[於宜切葉韻鳥何切]。有斐[詩作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遐版切]兮,赫兮喧[詩作咺況晚切]兮,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詩作諼況遠切]。」如切如磋者,道學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僴兮者,恂[相倫切]栗也。赫兮喧兮者,威儀也。有斐君子終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詩衛風淇澳篇。淇澳者,淇水之涯也。綠,色也。猗猗,美盛之態。匪者,反辭,此作斐,文貌。治骨角者,切而復磋。治玉石者,琢而復磨。瑟,矜莊貌。僩,威嚴貌。赫,赫然可覩。喧,宣著也。諠,韻書通作諼,詐也,道言也,下文同。磋者,以物瑳也,故曰道學。磨者,自磨之,故曰自修。恂慄,敬懼也。)

此一節又推廣上文,言誠於中者不特形於外。盛德至善,感於人心,使之稱道而不能忘,皆吾此誠之所致。心之隱微可自欺乎?道學自修,是誠於中者。恂慄威儀,是形於外者。猗猗、有斐,皆指其發見者而言。

《詩》雲:「於戲[音嗚呼]!前王不忘。」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音洛]其樂而利其利,此以沒世不忘也。(詩周頌烈文篇。於戲,嘆辭。前王,謂文武也。)

此一節又推廣上文,言誠之感人不特一時不能忘,雖沒世之後猶有不可忘者。心之隱微又可自欺乎?其賢其親,其樂其利,前王之所為也。賢之親之,樂之利之,後世之所以不忘也。自其形於外而推之民之不能忘,自民之不能忘又推之至於沒世不忘,所以極言誠之不可掩如此。嗚呼!至哉!是故君子之道,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其要只在謹獨。

《康誥》曰:「克明德。」《大[讀作泰]甲》曰:「顧諟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書作俊]德。」皆自明也。(《康誥》,周書。克,能也。《大甲》,商書。諟,說文審也,顧諟,猶是言照管精微不差失也。《帝典》即堯典。峻,大也。)

此下三節乃釋篇首三句。自知止至能得,無非誠意工夫,故曰明德,曰新民,曰止於至善,皆敘之此章之內,最見大意。愚每讀書至此,未嘗不三嘆三詠,曰:大哉!誠乎!其大學之本乎!殆非錯簡也。天之明命,即天之予我昭然而不可誣者。顧諟,所以明之也。引用書語之下,斷之曰皆自明,極見得工夫由己處。吾之明德,豈他人所能明哉。

湯之《盤銘》曰:「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誥》曰:「作新民。」《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盤,沐浴之盤。銘者,名其器以自警也。茍,誠也,作者鼓舞興起之也。詩大雅文王篇。周,自後稷封邰,世有國上而受天之命實自文王始。邦雖舊而命則新也。)

此就新字推廣三節。《盤銘》之新,新德也。《康誥》之新,新民也。文王《詩》之新,新天命也。君子用心,無所不至,故曰:無所不用其極。只為天地間事,皆吾分內事。有纖毫不至,便是不誠。

《詩》雲:「邦畿千里,惟民所止。」《詩》雲:「緡[詩作綿]蠻黃鳥,止於丘隅。」子曰:「於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詩》雲:「穆穆文王,於[音烏]緝熙敬止。」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詩商頌玄鳥篇。邦畿,王者之都。止,居止也。詩小雅綿蠻篇。綿蠻,鳥聲。隅,角也。詩文王篇。緝,續也,緝熙猶繼明也。敬止,即欽厥止。)

此節推明「止」字尤詳。《易》曰:艮,止也。止其所也。何謂所?至善之謂也。不得其所而妄止焉,其弊可勝言哉。首章但雲知止,於此又發知其所止之義,詞旨警策,讀之令人悚然。所以開悟後學者深矣。前兩《詩》之言,特大率借喻,緝熙敬止,方是事實上工夫。此理在人,本無欠闕。所以冥冥妄行,失其所固有者,只為不知所止。誠止矣,在君曰仁,在臣曰敬,在子曰孝,在父曰慈,在國人交曰信,在在處處,無非至善。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誌,此謂知本。(猶人,不異於人也。無情之辭,虛辭也。大畏者,有以戒謹恐懼之也。)

此章論誠意備矣。於此又言不特自誠而已,且能使人亦無不誠也。情偽相感,所以成訟。非戒謹恐懼,不敢自欺,能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誌,則無不誠矣。非吾意之誠,何以致之?故又申之曰:此謂知本。是本也,即首章之所謂本。惟知本,是以誠。此語雖在無訟之後,實總結誠意一章之旨。

右第二章,論誠意。先儒謂此章多錯簡。愚據舊文玩味,經旨自然通貫,本無差舛,謹發此義,願與同誌者明之。

第三章

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弗粉切]懥[敇值切],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去聲]樂[五教切],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此謂修身在正其心。(忿懥,怒也)

喜怒哀樂,人皆有之。發而中節,未嘗不正。惟夫動於血氣,誘於物慾,撓奪於外,怵迫其中,能不為之累者寡矣。是故身本正也,有所忿懥,有所恐懼,有所好樂,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其本於吾心者,豈不甚可畏哉。「有所」字宜細看,正是偏倚處。雖然非他有術以正之也,使不為心害耳。為害者去,則本心本自無恙。古人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顛沛造次,不敢須臾微懈者,用力於此而已。心有所奪,隨奪而馳,則雖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矣,欲身之修可得乎?此心之所以不可不正也。故又斷之曰:此謂修身在正其心。

右第三章,論修身在正其心。自誠意而後,凡五章,雖先後次第如此,其實文義卻是從後面節節說來。如此章所論,只是說欲修身不可不正其心,非是說誠意後事也。若意誠則心無不正矣,安得復有許多節次?後皆準此。

第四章

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親愛而辟[讀為僻,下同]焉,之其所賤惡[如字]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去聲]惰而辟焉。故好[去聲]而知其惡,惡[去聲]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故諺[音彥]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此謂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人,謂眾人。之,猶於也。辟,偏也。諺,俗語也。碩,即碩果不食之碩。)

敖惰固非性情之正。曰親愛,曰賤惡,曰畏敬,曰哀矜,皆發於四端。人之所不能無者,但溺於偏私。倚著一處,則所謂僻也。處身之道,公平無我,是非兼照,則眾心肅服,家自然齊。一有偏焉,人道乖矣。其禍可勝言哉。偏於所好,輒忘其惡。偏於所惡,輒忘其美。流俗暗淺,大抵如是。故曰:天下鮮矣。不知子之惡,不知苗之碩,皆所以推明辟字。

右第四章,論齊家在修其身。卻只說身之所以不修處。若說身之所以修,即是上章正心事矣。立辭嚴密,極宜細玩。且於齊家利害愈更深切。上章只說心之所以不正處,文意亦如此。上章四個「有所」字,此章六個「辟」字,其實皆心之病。但上四者止是自身裏事,此六者是施於人,即處家之道也,所以不同。

第五章

所謂「治國必先齊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孝者所以事君也,弟[去聲]者所以事長[丁丈切]也,慈者所以使眾也。《康誥》曰:「如保赤子。」心誠求之,雖不中[去聲],不遠矣。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也。

其家不可教,其教不足以行於家也。教不足行於家而能教人,安有是理哉?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教行而人自化耳。孝弟慈是教之大者,雖然行於家者,不特能化人也。事父孝而忠可移於君,事兄弟而順可移於長,以至慈之足以使眾。往往同此一理。譬如保赤子,本不能言心誠,求之自然,中其所欲,初非學養子而後嫁也。謂之所以猶雲即是此事。以之事君,以之事長,以之使眾,豈待學而後能哉。

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其機如此。此謂一言僨[音奮]事一人定國。(機者,如弩之機也。僨,覆敗也。)

此節又言善惡,皆足以使人化也。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不幸為人上者,為貪刻,為暴戾,則從風而靡,必有甚焉者矣。仁讓說一家,貪戾卻只說一人。仁讓之化止於仁讓。貪戾之禍遂至作亂,可不謹歟?可不懼歟?一言僨事,一人定國,愈見其機之不可輕發處。

堯舜率天下以仁而民從之,桀紂率天下以暴而民從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從。是故君子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國在齊其家。(喻,開曉之也)

此節又言為人上者。君無其實,亦難強人之從也。堯舜實有此仁,故民亦從而仁。桀紂實有此暴,故民亦從而暴。令民者在此,而其所好者在彼,如之何其可從哉?《傳》曰:以身教者從,以言教者訟。又曰:夫子教我以正而夫子未出於正。皆此之謂也。是故己有其善,而後可求人之善。己無其惡,而後可非人之惡。所藏乎身不恕,而欲以空言呶呶於人,不可得矣。「恕」字是一章之綱領。已行得,人亦行得。家行得,國亦行得。此所以成教,所以興,所以從。若只是自家偏私之說,如何能喻。

《詩》雲:「桃之夭夭[平聲],其葉蓁蓁[音臻]。之子於歸,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後可以教國人。《詩》雲:「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後可以教國人。《詩》雲:「其儀不忒,正是四國。」其為父子兄弟足法而後民法之也。此謂治國在齊其家。(詩周南桃夭篇。夭夭,少好貌。蓁蓁,美盛貌。之子,猶言是子。歸,嫁也。宜者,相宜之宜。又詩小雅蓼蕭篇,又詩曹風鳲鳩篇。忒,差也。)

此下引用三《詩》,總結上文之意。詞旨條達,一唱三嘆,讀之令人感動。宜者,義所當然,人心自然之則也。宜於家,宜於兄弟,所以可行。若不宜,則閨門之內齟齬萬狀,如之何而教國人哉。我之儀表不差,四國所以可正。經文直書其下,曰:父子兄弟足法而後民法之。於本分上有纖毫欠闕,便不足法。舜為法於天下,只是察於人倫,世衰道微,天屬為仇。有若周人化商之書,可為太息者多矣。聖賢於此所以深致意歟?兩言治國在齊其家,尤更懇切。

右第五章,論治國在齊家。

第六章

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上老老而民興孝,上長長[皆丁丈切]而民興弟,上恤孤而民不倍[與背同],是以君子有系[胡結切]矩之道也。所惡[去聲下同]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去聲]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系矩之道。(老老者,老吾老也。長長者,長吾長也。幼而無父曰孤。系,度也。矩,所以為方者。)

上章言孝弟慈,此章言老老、長長、恤孤三者。風化之首,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莫大乎是,所以申言之。上章言恕,此章言系矩,亦一理也。興孝興弟,以致於不倍,豈強之使然哉。先得我心之同然,機應響答,自有不言而化者。此心此理,焉可厚誣。是以君子體此心,推此理,而有系矩之道也。執矩而度,可使四下均平。舉斯加彼,所惡勿施,此恕之事,天下所以平也。上下前後左右無一不然,方盡得此道。

《詩》雲:「樂[音洛]只[音紙]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去聲下同]好之,民之所惡[去聲下同]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詩》雲:「節彼南山,維石巖巖,赫赫師尹,民具爾瞻。」有國者不可以不慎,辟[讀為]則為天下僇[與戮同]矣。《詩》雲:「殷之未喪師,克配上帝,儀[詩作宜]監於殷,峻[詩作駿]命不易[去聲]。」道得眾則得國,失眾則失國。(詩小雅南山有臺篇。只,語辭。又詩小雅節南山篇。節,截然,高大貌。師尹,周大師尹氏也。其,俱也。辟,偏也。僇,殺戮也。又詩文王篇。師,眾也。配,合。監,視。峻,大也。不易,言難保也。)

此節引用三《詩》,反復推廣上文之意,言:好惡順於民心,是系矩之道也,則民視之如父母;好惡偏於己私,非系矩之道也,則天下之所共僇。又推言:天命之難諶,因民心而向背。人君之於此道,有以得眾則得國矣,所謂民之父母也。至於失眾則失國矣,所謂天下僇也。前章六個「辟」字,言家之所以不齊。於此直言辟則為天下僇。自昔亡國敗家以至身之不可保者,其禍皆本於此。好惡之際,安得不謹其所發哉。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外本內末,爭民施奪。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康誥》曰:「惟命不於常。」道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矣。(爭民者,爭鬥其民。施奪者,施之以奪攘之道也。悖,逆也。)

此節因上文得眾失眾,又推原系矩之道,莫善於有德,莫不善於聚財也。德者,人心所同有,即其好惡之不可違者。《誌》曰:德之流行,速於置郵而傳命。是故君子必先謹乎德。才有德便有人,所以得眾也。才有人便有土,所以得國也。有財有用特餘事耳。德為本,財為末,外其所本,內其所末,是鬥天下之民而施之以奪攘之道也。故曰: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易》曰:何以聚人?曰財。財者,民生之所賴。人君欲專有之,幾何其不畔且離哉。況務為聚財未免悖入,以是得之,必以是失之。故又曰: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龍斷之夫推筋剝骨,以自豐殖,謂可安坐而有也。然喪敗之禍,曾不旋踵向之出乎爾者,今而後皆得反之。內財外德,其弊如此,系矩之道所以不可不行也。上節曰:峻命不易。道得眾則得國,失眾則失國。此節又曰:惟命不於常。道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籲!可畏哉!命即天命,道即系矩之道,有德則善,聚財則不善。

《楚書》曰:「楚國無以為寶,惟善以為寶。」舅犯曰:「亡人無以為寶,仁親以為寶。」《秦誓》曰:「若有一個[古賀切,書作介]臣,斷斷兮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已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寔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孫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疾以惡之;人之彥聖,而違之俾不通。寔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惟仁人放流之。迸[讀為屏]諸四夷,不與同中國。此謂惟仁人為能愛人,能惡人。見賢而不能舉,舉而不能先,命[鄭氏作慢]也。見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遠[去聲],過也。好人之所惡,惡人之所好,是謂拂人之性,菑[古災字,下同]必逮夫[音扶]身。(楚書,楚語也。舅犯,晉文公舅狐偃,字子犯。亡人,文公時為公子,出亡在外也。仁親,有仁德而相親者,事見檀弓。秦誓,周書。斷斷者,專確之辭。休休,廣大樂易也。如有容者,汪汪停涵,若有所容,然而無涯涘之可測也。媢,忌也。違,拂戾也。殆,危也。迸,猶逐也。拂,逆也。)

此節因上文善不善而推明系矩之道,好惡之公,又在於用人也。惟善以為寶,是寶善人。仁親以為寶,是寶仁親之人。《秦誓》所謂休休有容者,好得其所好也。故曰利。媢疾不能容者,惡非其所惡也。故曰殆。仁人之心好惡出於至公,是以放流而屏絕之,直至不與同中國。舜之於四兇是也。若夫見賢而不能舉,舉而不能先,見不善不能退,退又不能遠,豈人之好惡也哉。斷之曰:好人之所惡,惡人之所好,是謂拂人之性,災必逮夫身。與前民之父母正相反,所以總結上文之意。

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恆足矣。(君子者,成德之名。驕,自矜也。泰,自滿也。無遊民則生者眾,而坐食者自然寡矣。不奪農時,則為者疾。量入為出,則用者舒。恆,常也。)

此節又言德財固有本末,然莫不皆有大道也。或曰:財亦可言大道乎?曰:起居飲食,日用應酬,萬變萬務,孰非大道。故曰:誰能出不由戶,何莫由斯道也。但是者是道,非者非道耳。若止談玄說妙,虛無為宗,則三綱可淪,九法可斁,而周公經國一書所以均節財用者,皆無道之具文矣,而可乎?將君子與生財對說,皆曰有大道,發明最為深切。夫道一而已矣。若分別作兩項便差。君子有大道,非外襲而取之,我固有也。但忠信不虛偽,自然無恙,故《大戴》記忠信,大道驕泰,即意動氣盈,失其本心矣。君子之所以先謹乎德者,此其用力之地也。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常足。古人生財,初無他術,所謂大道如斯而已。後世生之者寡而食之者眾,為之者舒而用之者疾,方病其不足也。而戛戛然思所以聚之,百方而誅求之,民如之何其不困,國如之何其不匱也哉。

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義者也。未有好義,其事不終者也。未有府庫財,非其財者也。(發,猶起也)

上節既言生財有大道,此節又就財上拈出仁不仁之兩端以發明之。仁者以財發身,非求發其身也,財散而身自尊也。不仁者以身發財,非不愛其身也,知有財而不知有身也。自古人君所以事不克終,而府庫非其有者,只為人心乖亂,不知有義耳。上既好仁,則下自然好義。下好義則事可久成,富可長守。是仁人不有其財,乃所以能有其財也。豈逆眾斂怨戛戛自計者所可知哉。此正仁者以財發身之事。

孟獻子曰:「畜[許六切下同]馬乘,不察於雞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長[丁丈切]國家而務財用者,必自小人矣,彼為[去聲]善之。小人之使為國家,災害並至,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孟獻子,魯賢大夫仲孫蔑也。畜馬乘士,初試為大夫者也。伐冰之家,卿大夫以上喪祭用冰者也。百乘之家,有采地者也。自,由也。彼,指小人也。善之,謂長於其事。善者,謂善人也。)

此則言不仁者以身發財之事也。不仁者以身殉財而不顧,豈可用乎?國有盜臣,不祥莫甚,而曰: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所以極言其不可用也。何也?盜臣止於盜國,而聚斂則禍及民矣。獻子斯言蓋謂國不當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大抵有國有家而務財用者,必自小人始。彼為善於其事,是以世主甘心焉,心計之巧,算析秋毫,善之之謂也。不幸而使小人專國家之權,元氣既傷,本根既撥,則災害並至。雖有善者,亦不能如之何矣。此正以身發財之效也。於是復申言,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丁寧懇切,為人上者宜動心焉。

右第六章,論平天下在治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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