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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香子 (朱中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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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香子
作者:朱中楣 

小小園亭,百卉芳馨。
水邊花下任怡情。
憑誰妙手,繪幅丹青。
仿王摩詰,吳道子,倪雲林。

風動波平,景物撩人。
綠穠翻燕剪紅輕。
欣逢上巳,共賞良辰。
擬蘭亭禊,飛英會,鷺鷗盟。


的的丹青,裊裊勻勻。
神情纖悉恁輕盈。
朱唇欲啟,羅帶初縈。
似紅樓艷,綠窗麗,漢宮春。

桃源期伴,隔院邀盟。
薔薇翠舀石榴裙。
凝眸顰覷,倚樹含情,
羨一溪水,一林石,一雙禽。


好鳥初耕,坐老啼鶯。
桑鳩喚婦晚窗明。
牡丹初放,尚帶微醒。
看青猊白,蓬萊紫,玉樓春。

雨中過半,些子新晴。
閒拈小調詠芳卿。
怕春歸早,似笑還顰。
有荼蘼伴,凌霄侶,惜花人。


半朿羲琴,一段巫雲。
輕衫淡染竹根青。
蒼龍斜倚,寶鴨新熏。
似妝初罷,風初裊,韻初生。

仙塵遙隔,幸睹芳真。
何時攬袂羨寧馨。
秋高月小,花滿庭芬。
期憐香伴,清閨裡,共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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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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