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香子 (梁清標)
外觀
行香子 作者:梁清標 清 |
霧斂高旻,樓敞無塵。
捲殘霞、恰受斜曛。
俯憑飛檻,遠眺城闉。
看花如繡,山如沐,草如茵。
綠窗窈窕,碧樹繽紛。
傍朱欄、怪石嶙峋。
奇書堪把,濁酒重斟。
喜冬宜雪,秋宜月,夏宜雲。
古道斜曛,野水孤村。
暫停驂、頻叩柴門。
故人向勞,握手開樽。
看三眠柳,千畝稻,一川雲。
抵掌高論,酒罷燈昏。
問乾坤、得失誰分。
塵纓堪濯,三徑猶存。
是柴桑裡,隆中宅,武陵津。
鴉亂斜陽,綠柳千行。
村墟外、禾黍平崗。
人家煙火,歸壟牛羊。
喜中山近,新市渡,是吾鄉。
親朋聚首,濁醪在牖。
乍相逢、先問農桑。
三年京國,萬里遐荒。
看燈生暈,人已倦,話偏長。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後來方便今人閲讀,而加入標點符號的版權狀況可能是:
- 若由維基文庫用戶自己的方式加入標點符號,依據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及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的條款釋出。
-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