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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香子 (沈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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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香子
作者:沈瀛 

野叟歸歟,朋友來無。
數無多、幾個相於。
問誰姓字,在底中居。
雲陶靖節,白居士,邵堯夫。

時時對語,一笑軒渠。
他行藏、是我規模。
朝朝暮暮,相喚相呼。
願今生世,長相守,作門徒。


野叟愚癡,一向昏迷。
笑呵呵、前事皆非。
從前業債,今盡拚離。
也不能文,不能酒,不能詩。

屏除人事,閉卻門兒。
於其中、別有兒戲。
幾般骨董,袞過年時。
待參些禪,彈些曲,學些棋。


野叟長年,一室蕭然。
都齊收、萬軸牙籤。
只留三件,三教都全。
時看《周易》,讀《莊子》,誦《楞嚴》。

闕𨉶會得,萬語千言。
得魚兒、了後忘筌。
行行坐坐,相與周旋。
待將此意,尋老孔,問金仙。


本宋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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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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