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澍案:《蜀志》,亮使馬謖督諸軍在前,與張郃戰於街亭,謖違亮節度,舉動失宜,為郃所破。亮拔西縣千餘家,還於漢中。戳謖以謝眾,上疏自貶。於是以亮為右將軍,行丞相事。〉
臣以弱才,叨竊非據,親秉旄鉞以厲三軍,不能訓章明法,臨事而懼,至有街亭違命之闕,箕谷不戒之失,咎皆在臣授任無方。臣明不知人,恤事多闇,《春秋》責帥,臣職是當。請自貶三等,以督厥咎。〈《蜀志》本傳。〉
本蜀漢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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