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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征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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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征日錄
作者:楊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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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在寧夏時,嘗默憶,被召以來,道里月日聞見之,概筆錄之,以備遺忘。事定,復將所處置興革,撮要舉凡,附錄其中。而交際答問之微,亦漫及之。事體所關,庶他日有足徵者耳。既而,敕召還京。此紙藏之巾笥,未嘗以出諸人。比部事稍閑,偶取而觀曰:是不可棄。乃略加證正,並以北還途中事續焉,以識本末,通謂之《西征日錄》。

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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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五年五月初一日,兵部差錦衣舍人王誥馳驛,賫文至鎮江府屬。時賊瑾用事,政令苛急。錦衣使者所至,人心驚動。比開,則吏部公文。有旨起臣一清赴京聽用。予病廢,久謝巾櫛,聞之強起,梳盥拜命於家。自念不即就道則奇禍及焉,然終以見瑾為難。使者密言:「寧夏有變起,公往征,當不順入京也。敕使且至矣。」予曰:「若是,則其不敢辭。」

初貳日,謁告先壟。

初三日,告祠堂,別諸親舊。

初四日,錦衣舍人王誥賫敕旨,迎於京口驛,府衛縣諸司官皆陪行。吏部侍郎泌水李叔淵以公務道鎮江,亦陪予行。開敕於府堂,一清拜稽,跪讀之,始知寧夏賊臣都指揮何錦、周昂、丁廣輩挾宗室安化王寘鐇以叛,殺鎮巡、太監、都御史、總兵等官,偽封官爵,鑄章印,傳檄召調各路兵馬,將謀入寇。廷議推予仍總制陜西、延綏、寧夏、甘肅各路軍務,督諸鎮守臣,撫諭征剿。叔淵曰:「先生之責不亦艱且大哉!」予曰:「主憂臣辱,某敢不效死。」

初五日,具本差鎮江衛百戶胡宗隨使者賫進謝恩,且報起程期日。

初陸日,雨中渡江至揚州,泥淖深,不能陸行,發舟夜過邵伯湖。

初七日,至高郵,風逆猛甚,舟不可動,乃由陸冒雨將趨天長,行田塍間,馬屢蹶,夜黑不辯路,宿田舍。

初八日,過天長,行百餘里,村雞初鳴,暫憩鋪中。

初九日,渡河至泗州,望祖陵叩頭而去。又行百餘里,路黑雞三鳴,暫憩民店。

初十日,過而去。又行百餘里,路黑雞三鳴,暫憩民店。

初十日,過虹縣,宿靈壁。

十一日,至宿州,雨初霽。自渡江至是,凡五日,皆風雨,輿馬恆陷深淖中。是日,聞朝廷祗告天地宗廟,削寘鐇屬籍,下詔正名討罪。命御用監太監臣張永總督軍務,臣一清就彼提督軍務,涇陽伯臣神英佩平虜將軍印,充總兵官,統率京營兵三萬,會合陜西諸鎮兵馬,分道進剿,各賜璽書,得專制以軍法從事,且命戮止渠魁,脅從罔治。以功贖罪者,得從賞格。薄暮行,宿百鄯道驛。

十二日,至永城,伏睹詔條,寬征緩刑,伸雪冤滯,稍革近時紛更苛察之政,喜曰:「賊不足平矣。」行二站,宿石榴固驛。

十三日,過歸德,至寧陵前衢阻河,不可夜行,乃用小舟,夜至睢州。

十四日,過杞縣,至陳留縣渡口,舟不能進,乃復索轎馬。

十五日,雨中由徑路至汴城,諸司皆不及知,止接官廳。以戎務不敢,朝王報名急辭,三司以下官吏謁畢即行,宿中牟縣。

十六日,過鄭州,宿滎陽。

十七日,過汜水鞏縣,宿偃師。

十八日,過河南府,不入城,止西關清風館,午餐畢,行二站,至義昌驛,宿焉,是夜,監槍陸太監誾會於驛,知總督張公已到衛輝府。

十九日,過沔池縣硤石驛,宿張茅遞運所。

二十日,過陜州,至靈寶縣,訪前尚書許季升。留飯,辭。一茶即別去,戶部主事王才、工部主事楊淳來見,宿閿鄉縣,漏下三鼓矣。

二十一日,入潼關,再會陸太監。予先行至華陰縣。

二十二日,陸太監過華陰先行。予宿華州。始,行事具本題知。先是,陜西總兵官曹雄約會諸鎮將官協謀討賊,師次靈州。寧夏遊擊將軍仇鉞初被何錦賺調入城,已而約為內應,糾集義兵,乘間手斬賊師周昂,並殺其黨數十人,遂執寘鐇父子眷屬械繫之,擒何錦、丁廣於大霸。余賊悉就縛,諸將罷兵,而道路相傳總督率京兵將洗夏城,予恐激成他患。

二十三日,上疏,乞將京軍取回,以安反側之心,以免供億之費,遣百戶韋臣賫牌星馳至寧夏,曉諭本城官舍軍民,謂大賊已擒,地方無事,天子遣一二重臣來撫定爾軍民。

二十四日,發華州,過渭南縣,宿臨潼。

二十五日,入陜城。

二十六日,朝王留宴,辭。京使至,知上得捷報,召涇陽伯以其兵還。敕張公仍乘傳至寧夏,偕某撫靖地方,起解寘鐇眷屬,並逮系諸罪人張公乃罷,遣所部兵歸京營,獨率麾下數百人,兼程而來。初,所與為亂者懼,不免出危言相恐喝。協從之徒胥懷疑貳,觀望以動。闔城凜凜,恐玉石俱焚。裹糧謀出走者踵相接。且大亂之後,官司不能令其下,體統蕩然。予乃出給告示,奉宣德意,以為寧夏之變,造惡止是數人,其餘俱被逼協,顧戀身家勢,非得已。朝廷止誅首惡,不窮脅從,有功者兼許錄用。況近日誅賊建功者,亦皆夏城官兵,可見從亂非其本意。自今官舍軍民各供乃事,服乃役,莊屯農業,市廛交易,各寧幹止,勿疑勿畏。各部領官員加意撫恤,不許聽人仇攀誣指。官軍體統素定,各遵約束,不許互相猜忌,敢有捏造流言,扇惑人心及以下犯上,不遵紀律者,治以軍法割行,按察司刊印百餘道。

二十七日,遣千戶王臣賫送鎮巡官轉發各該地方,張掛曉諭。

二十八日,遣官迎張公於潼關。予發陜城,至咸陽河畔,遇張公先所遣旗牌官王獻、楊義輩自寧夏還,問之,云:「鎮巡續將原謀黨惡、夜不收、申居敬等六十人擒獲,但余黨尚多。」

二十九日,過興平,至乾州,慶陽王主事綸、盩厔王舉人元凱、武功康狀元海次第會焉。予以離陜且數歲,恐今昔殊勢,問為政寘猛之宜,綸謂今大亂之後,當撫之以寬,手滑之戒,不可不知。元凱亦曰:「先生往日禦軍,賞重罰亦重。今恐未能如昔日之賞,可如其罰乎?」海從傍笑曰:「今昔勢殊,理則一。夫亂,固有以激之者,先生未嘗負西人。西人寧忍負公?宜無改舊政,姑息之風,不可長也。」予以為然。

三十日,晨起,驛報敕使至。予迎於郊,至察院開讀,又賫內府公文,欽賞白金三十兩,大紅織金獬豸胸背,纖絲二表裏。望闕叩頭畢,行至水壽縣,雨如註。曹總兵父子來見,道討賊事甚詳。

六月初一日,冒雨至邠州。

初二日,王獻復來。過邠,雲見張公於渭南,聞夏人不安,出給紙榜百餘言,大意與予前告示同,遣瓛馳往曉諭。是日,將趨慶陽,至涇河,河漲,以木筏渡,水沒靴,乃復艤岸,回邠州,取平涼道以往。是夜,宿宜祿驛。

初三日,宿涇州,平涼舊部曲以昔所選中軍人馬來迎,疲駑居半,精采大非昔比。予問其故,皆泣曰:「自公去鎮,歲征戍不得休息,芻糧不時給,或經歲無糧,又科出銀物供需索,壯士饑而逃。今多補役充數,馬瘦死殆盡,今皆追補者也。」予為之憮然。

初四日,過白水,至平涼,不入城,止高平驛。韓王以下,各遣官勞問,固請一見,辭之,遂檄平涼衛都指揮陶文率前部曲官兵百餘騎以從。晡時,發高平。積雨,途泥深數尺,乃舍轎上馬,渡涇河,行四十里,雨益急,路黑不能進,將宿安國遞運所,屋頹且漏,風凜凜薄人,乃出,宿客店中。

初五日,過瓦亭驛,徑趨固原,平涼夫馬憊甚,而固原之人不虞予之即至也,皆不及迎,去城二十里,州衛官數人迎,伏道左,有懼色,予慰之曰:「我本行速,於汝輩乎何尤?」又行數里,兵備黃副使繡來迎。暮至城南關,都給事中段豸查盤邊餉歸,適至此,亦出迎,入宿總制府。段來見,留共晚餐,能道延寧事。

初六日,發固原,聞寧夏鎮巡官將寘鐇眷屬並何錦輩俱械送北行,欲以獻俘為功。予以事幹宗室,既無上命,豈可擅發?且人心未定,處置少疏,恐生他變。又各犯有原謀脅從,情狀不一,不審鞫得實,一概解京,莫適為證,將無可活者矣。乃遣官賫鈞帖,馳往止之,如已渡河,則收系靈州以待。是時,張公已宿平涼,聞之怒,亦遣旗牌官往止之。暮宿鎮戎千戶所,沿途皆牧馬營堡,牧卒壯老填衢,訴曰:「自公之去,我輩疲於力役,疲於科取,不得牧馬,馬死,鞭追急,人無完膚,逃且半,見在者不能存,將盡逃矣。」或曰:「公初以牧馬招我,今百差叢集,較諸征戍之兵,顧加苦焉。公來矣,其為我處之。」言已,哭聲震地。予姑應之,曰:「西事方劇,徐當為爾處分。」

初七日,至平膚千戶所,有城翼然,城之外有關,室廬櫛比,煙火數百家,貿易交匝。先是,鎮戎至韋州二百里,莽無人煙,虜騎突入,莫之阻遏。予巡撫時,始申余肅敏前議,奏增築土城,置所設官吏,編集新軍,給地耕牧,為長守計。凡今成績,予實經理之,隱然為固原一屏障,自是虜騎不敢越之,而南恐我兵議其後也。予午餐畢,將發。張公所遣官朱德、谷大中暨其兄富謁予,傳言留待議事。

初九日,予迎張公於郊,至官廳,開敕宣讀畢,延入後堂,厲聲曰:「寧夏鎮巡將王府宮眷,不待吾至,先發過河,可乎?」予云:「論法,誠不可。但各官無別意,只因人心驚疑,恐生他變。早發出門一日,省一日幹系而已。又曰:「聞此事皆是陳侍郎張主欲以為功。」曰:「此恐不然,賊平是四月二十三日,後獲夜不收、申居敬是五月二十一日。陳待郎六月初二日方到寧夏,豈敢以為己功?況鎮巡御史三司官俱在,豈可獨歸咎一人?」張公曰:「陳有倚仗,乃敢。」予曰:「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此皆反賊,各官所行,縱有不是,朝廷或不深責,況傳聞之言,未必皆實,到彼再看如何?」張公意解,乃曰:「各官連連奏捷,只是要封侯封伯。」予曰:「譬如人家父母心上有事,為子孫者一聞好消息,便當急報以寬父母之憂,豈有隱而不報之理。」張公曰:「固然。」

初十日,予先行至韋州,陳侍郎遣官賫送符驗一道,總制軍務;關防一顆,令旗令牌十面,副至,予收領,具本題知。先是,予總制之命,瑾屈於眾議,不得已而從之。然度予必辭,故奏遣陳先往,暫行總制事,待予至,交代即回,實托陳為心膂,冀其成功,將柄用之。寧夏副總兵仇鉞、閻綱、參將保鑅迎謁道左,皆故部曲。予以仇新建大功,稍優禮之。二將進曰:「鉞匪公薦拔,則混處常流,安得至此!」鉞頓首謝。初,鉞在寧夏部領中以驍勇聞。予察其忠實可用,薦充遊擊將軍,統新募義兵三千員名,聽調殺賊,授敕行事,竟以是成功。

十一日,會陳於小鹽池。驛報張公將至,予偕陳迎之郊。至驛中相見,張公詰陳前事,陳欲釋其怒,遂言:「老太監之來,風聲甚大。雖未至地方,前日所遣旗牌官督令鎮巡將申居敬等捕獲,人心始安,不然事變,未可知。」張公曰:「今早,爾差人賫來揭帖,亦有是言?吾豈欲以是為功?吾性非貪功者。」且欲陳仍回寧夏。陳辭,以為既與楊總制交代,似難復回。予曰:「渠已得代,復回無名。張公曰:「諾。」予與張公遂偕西行,陳東歸慶陽。而所謂揭帖者不及見,不知其何說也。是夜,宿石溝驛。

十二日,至大沙井,總兵官楊英見。又行二十里,鎮守太監張弼來迎。比至靈州東關,巡撫都御史馬炳然來迎。見畢,皆前迎張公。予宿守備衙,張公宿州衙。予往會事,鎮巡按巡等官謁見張公,數其擅發宗室宮口眷,眾果歸咎於陳。予謂此非細故,業已會行,錯則皆錯,豈獨陳侍郎一人之過?是時,寘鐇父子宮眷並何錦、申居敬輩俱分系千戶所獄,並驛遞空倉數處。張公約往視之,寘鐇指諸兒孫訴,無衣被。問之,鎮巡云:「府第物皆沒官,別難措置。」張公曰:「不然。彼固有罪,系出宗枝,當生致之廟闕,豈可令其瘦死?」命各取其所收衣鞋、被褥,數事給之。何錦見予,哭曰:「我公不去鎮,錦輩豈得至此?」予數之曰:「朝廷何負汝輩,敢為背逆。」錦曰:「本鎮官兵遭鎮巡誅求逼迫,怨深入骨。故得乘之為亂,實欲為下人息肩。」予曰:「既欲作好男子,何不奏發其罪,待朝廷誅之。」錦曰:「彼動以劉瑾為詞,發之無益,徒自速禍。」張公微笑。時瑾焰猶烈,予不敢有言。申居敬等皆大號曰:「我輩昔皆公所選戰鋒精兵,為官司剝削所苦,又誤聽周昂之言,至此實不與反謀。」願寬其族。張公又命守臣選壯健女婦數十人,伴監其妃嬪及諸宮人,不許男女混處。據鎮巡公移逮上當千餘人,予慮其事同情異,宜有區別。又恐有律不該連坐之人混逮其間,乃會張公,檄鎮守、撫按督同三司官審,取各的確供詞,分別首謀、共謀、隨從等第,稽冊按籍詢其族鄰老長。於是堂侄以下,於婿許嫁之女並顧工人役出之,凡百餘人。惟申居敬等六十家及平虜城官舍徐欽、程保等一十一家,法當連坐。予謂申居敬等一聞周昂逆謀,即有樂從之意,殺人劫財,乘機為亂,若欲比諸脅從,則情重法輕。但舉事之日方預其謀,義兵一動當即戢止,比之元謀、首惡似有不同。徐欽、程保等聽調從逆,但事後方入城,不曾相助,殺掠俱止,宜逮其身而系其家屬以俟。請誅正犯而徙其妻子。奏下,法司議叢所擬全活者百餘家。初,詗事者報賊黨未獲尚多。張公在途,調取固靖蘭州官軍三千員名,並陜西遊兵三千,至是俱集靈州,夏城復驚。老稚婦女走避山野,留壯者持刃居守。予告張公曰:「地方已不用兵,調來人馬徒費芻糧,宜即散遣之。張公曰:「人心難保,逆黨不盡殄除,將遺後患。予曰:「公謂逆黨猶有幾何?」曰:「訪有姓名者百三十人。」予曰:「夏城大變之時,迫脅為亂者何止數千,但節奉詔敕惟首惡不宥,脅從之徒悉與放免。今何錦、周昂、丁廣三首惡既已擒斬,寘鐇等眷屬已拘解,又擒斬同謀正犯百十餘人,亦足彰天討正國法,此外漏網雖不能無,只可一切置之不問。若再行尋究,則人人自危,縱不敢稱兵相向,大眾一呼,逃往山後套中,如何收拾。吾輩此來,正須安靜地方。敕旨諄諄以撫安軍民為主,若激成他變,何以復天子之命?」張公默然。予恐其意不解,作一書投之。次日,乃曰:「先生言是,但遠調而來,待吾賞勞畢,遣之。」予曰:「不知賞勞當用若干,令巡撫查支無礙,官錢送用。」張公笑曰:「吾豈肯用此地官錢,返留形跡在此。所司乘機將別生弊端。」遂將自帶錢物,量途程遠近給賞官軍有差,各遣回營。適山後節報聲息,予與張公議,令仇鉞、史鏞回鎮城。予因檄仇鉞領兵於寧夏北路,史鏞於南路,各按伏。夏城之人聞河東兵馬已掣散,而二將分兵各按邊堡,知其為北虜也,始帖然寧妥。逃者歸,室家相慶,無復驚疑。諸罪人既鞫既明,傳之檻車,以歸於京師。

二十二日,張公及予渡河入城,農不廢耕,市不易肆,老少聚觀如堵墻。

次日,朝慶王賜宴,以戎事辭,成,禮而退。乃大集官吏、旗甲、鄉老、士庶宣布:皇上恩德,問其疾苦,禁所與為虜者將釐革之。眾踴躍歡呼,咸以手加額曰:「不圖今日復睹天日。」

一日,予告張公曰:「恩威當並行不悖。大變之後,堂陛陵夷,不復知上下之分,恐漸不可制。維時造偽命偽符,手刃大臣者,戕殺主將而奪其家者,有遺奸焉,將無以善後,宜密令所司捕之。」張公笑曰:「如脅從何?且與先生靈州之言異矣。」予曰:「始至,人心未定,當示之以寬;今恩澤已覃,眾誌既定,所當誅者才十數人耳,無他顧慮,況好生者天子之德,執法者人臣之義。吾儕受命專制,須權其輕重,豈可膠於一定,以遺患將來?」張公曰:「諾。」乃密諭鎮巡捕得指揮馮經等,悉伏厥辜,傳而上之,與論稱快。

張公一日又曰:「訪得總兵楊英、仇鉞乘機將安化府第金帛並犯家財物取以自私,各數萬兩。楊英又將應捕人犯得錢縱釋,此法不可恕。」予曰:「某亦聞之,但無實可據,恐是仇人怨家流言相傳。大功既成,則小節似不必深究,且反逆之徒皆得以脅從釋放,而以暗昧不明之事追究一二有功將官,非惟體面不宜,又似與反賊報仇。」張公首肯,久之曰:「然。」然初公總督命下,西人震懾畏罪,然雅性靜重,所過秋毫無犯,與將士同甘苦,行不乘輿,暑不張蓋,日給公廩數升,余雖片楮莖蔬,無所取用,恆以己貲散給群下徒隸,廝役無不沾惠。駐靈州及夏城兩浹旬,所隨從貴近數十輩,部曲五百餘人,寂然遵約束,無敢嘩者。居人若罔聞知。又嘗語及慶府事,予謂慶王當寘鐇反逆之時,不能密諭諸王併力戰守,及播告本鎮官兵協謀討賊,顧日往朝賀行君臣禮,將祖宗所賜寶纛儀仗送與僭用。又傾其所有金銀幣帛資給亂兵,失諸侯維藩之義。且事起,交結變生,飲宴間當為後防,遂會奏以聞請。敕切責警戒及申明禁例,通行天下以杜交結之弊,防禍亂之萌。又以寧夏東路典武營密邇河套,武備單弱,請以寘鐇典伏,所官軍編充興武營,戎伍皆荷俞允,遂削。慶府護衛逮其承奉長史等官,於京皆謫戍邊。

七月初二日,張公北還渡河。予以會處事未竟,送之靈州。

初三日,至石溝,將處置寧夏事情,各遣官會奏。

初四日,別於驛中,予欲郊餞之,以雨而止。比行,謂予曰:「先生自愛,某當具述先生賢勞,不敢隱蔽。」予曰:「不然,」某病廢之餘,朝廷以戎事起用,義不敢辭,強自鞭策,昨在夏城病,脾不能食,賴公藥而愈。茲幸地方無事,便須上疏,乞骸骨。公善為調護,使得早歸江南,無他望也。」張公笑曰:「吾平生不敢欺君。」遂上馬去。予還靈州,差指揮符深進繳提督軍務,敕專行總制事。靈州土人素苦漢官科虐。予昔時多所釐革故轍,尋踵作且益甚焉,至是紛相訴訐。予以大亂之後,為除其害而不深究其人,減科徭十之二,禁泛濫接遞以恤人馬。

初八日,閱土漢官兵於教場。

初十日,巡視各邊堡,閱敕舊築邊墻,自紅山至橫城高厚堅完,儼然巨障,惜成功之難,嘆前誌之未遂,感而賦詩,有「老去寸心猶不死,仗誰經略了余忠」之句。

十二日,復入夏城,遵奉敕諭,督同鎮巡訪求各營衛部領之賢否,而更置之。然後約法定令以從,人便謂邊軍之困本山什差繁重,而私役買閑為弊居多,且屯軍地去糧存以為恆患,逃逋累萬數。而湖地草灘半為將領所據,返累軍供採取以自封殖。法之當行,莫急於此。於是鎮守太監張弼聞之,退出所役正軍三百名。總兵楊英、仇鉞、遊擊將軍史鏞、監槍少監馬良,各有退革共二千餘人。楊英又將所收草灘湖地呈退三之二。仇鉞以下,退有差盡歸之官,以助邊儲,乃行。巡撫將木鎮馬步軍士稽查實數,造冊在官,凡有徵調,全隊以出。一切雜差,循次撥用,無得脫者,賦役始均。又通行各城堡,一體查處,禁革條陣,地方急務十數事,上之不能悉記。其大者,如請蠲寧夏各路早傷稅糧以恤困窮,溥賞賚恩典以安反側,乞旌罵賊而死都指揮楊忠、李睿,逃難而殞百戶張欽等。門間仍蔭恤其兒男,以勵臣節。改調管糧參政等官及復設按察司僉事,監理邊儲。極論各城堡糧儲缺乏,請發內帑如舊例,召商輸納以免派買累民之患,皆與瑾意相忤。比瑾敗誅,該部覆奏皆報,允可。又奏總兵楊英喪失之餘士,心不附但人才難得,用之他鎮,猶有可觀,乞將楊英取回調用。並薦副總兵仇鉞威名素著,參將保鑅誌節兼優,遊擊將軍史鏞才略出眾,皆可大用。

十八日,大閱鎮兵於教場,示以紀律及申明賞罰條格,俾遵行之。

二十四日,發夏城,巡視各城堡,楊英、史鏞從。是夜宿大霸。

次日,夙興廣武營協同孫隆來迎。循邊墻而南,分守西路參將馮禎迎於途,因令楊英回鎮。將至廣武,達賊自沙窩出,可百十騎,猝與相遇,遣馮禎、孫隆追之。予按兵徐行,入廣武,賊奔北出邊墻。日已暮,遣旗牌戒無窮追,收兵回營。

二十六日,宿棗園堡。

二十七日,至寧夏中衛,馮禎分守且久,旌旗卒伍精采非他鎮可及。予嘉獎之。

次日,閱武教場,禎子馮大經騎射為第一。時莊浪、涼州守將節報虜寇犯邊,河西城堡多失守,道路不通。

二十九日,予發中衛,渡河,遵草地而東,野宿兩日。

八月初一日,至靖虜衛,條陳河西事宜,欲調延、寧、陜西三鎮兵馬,分道而進。驅逐出境,遠遁。然後修復沿邊舊守墩臺城堡,以圖經久無患。莊浪參將魯經告急,乃選靖虜、蘭州健兵一千,令指揮陳松統領馳往援之。兵至而賊遁。自固原至蘭州,邊城糧草所在缺乏,河西尤空虛,軍士多枵腹,生怨語。乃量發各帑藏官銀,議令兵備、守巡二司官分路招糴,酌量城堡大小,事勢緩急,分派運納,以暫紓目前。隨將議處儲蓄數事,差人馳奏。又奏劾固原守備趙洪貪婪剝害,洮州守備高謙柔懦不立,俱當黜革,舉指揮趙濟、路英等代其任。

十三日,自靖虜發程,閱視乾鹽池、西安州、海剌都一帶城堡關隘。

十四日,宿黑水苑。

十五日,至固原,指揮路英歸,自京師賫捧獎勵敕書至。

十六日,郊迎,開讀於總制府,具本差百戶韋臣賫奏謝恩,且以衰病不堪供職,奏乞昭舊致仕。路英因言瑾賊得寧夏諸奏,大怒。即欲有所處分,其所親厚者以為不可。又欲改巡撫,寧夏眾謂事體非宜,議未決。予笑曰:「官爵職任本出朝廷,總制巡撫皆無不可。若許歸休老,計之得者也。」是時,延綏鎮巡奏,欲因燒荒會諸鎮兵,搜索河套零賊。予上疏,以為漢中流賊未平,調去沿邊官軍數多,邊城空虛,邊儲缺乏,而河西達賊日肆搶攘,又恐河凍之後,大賊踏水入套,各鎮兵馬正當蓄養鋒銳以俟。今乃無故出境窮搜,縱得數輩老弱殘敗余寇,何補於事?而往回動經旬月,糜費糧料,傷損馬匹,所得不償所失。且舍門庭侵犯之虜,而尋伏藏逃難之賊,取笑外夷。又遺書當道,極論其事,竟寢不行。

十七日,得吏兵二部咨,有旨命巡撫寧夏都御史馬炳然還鄉終制,而不補其缺。令予專在寧夏居住撫馭,蓋陰奪總制之權也。予遂發固原,復詣寧夏,過監池,商人遮道訴,稱公昔掌鹽法時,每引一道,許載鹽六百石,車腳填委,商得厚利。今拘以禁例,每引止許載三百石,車腳不至,群商坐視無可為者。又言前此撈鹽積多,輸運不及,輒為暴雨所沖。予嘆天地自然之利,官不善取而自棄之,顧為私販之資,是誠可惜。然以御史有專職,未可徑行,許為具奏議處。

九月初一日,至靈州,馬都御史先在被候交代。予接管巡撫文卷,三邊軍務,惟征調軍馬重事仍聽節制。

初六日,予餞馬都憲於郊,還至行臺,忽報前所差賫奏韋百戶復來。予驚問其故,云:「八月二十九日至陜城,聞瑾賊已被執,下詔獄事多更變,歸請進止。」予驚喜,謂天啟聖衷,罪人斯得,更化之機在是矣。但前疏已定,義無可改,因復遣之。

初七日,承差牛學至,自京得邸報,知一清被敕召還京。

初八日,陜西鎮守官差人賫公文抄,蒙內府揭帖,欽奉聖旨,賞臣一清銀五十兩,紵絲四表裏,羊一隻,酒十瓶,某拜稽受命。即以羊酒饗諸部曲。至暮而罷,榮君賜也。然明文未至,恐曠日廢事。

初十日,予入夏城,仍經理巡撫政務。

十二日,得部咨,乃行。

二十日,拜敕於固原,屬痰火舊疾舉作,不能兼程,且前上乞休疏未報,迤邐而東以俟命。途中復上疏,請開鹽課,以實邊儲,及疏薦西方將官楊宏、馮禎、時源、陳珣、安國輩並堪任遊擊守備者各數人。又薦左布政使燕忠,當瑾賊氣煙薰灼之時,獨無附麗幹謁。

二十六日,至涇州,得邸報,被推為戶部尚書,尋以寧夏撫定功,加太子少保,賞白金五十兩,紵絲伍表裏。

十月初一日,過陜城。初五日,出潼關,痰大作失聲。

十五日,至衛輝,復上疏,申前請乞致仕。是日,劉司徒用齊會於衛源驛,道戶部事甚詳。

十八日,會叢侍郎及戶部委官袁主事者三人於宜溝,蓋前所奏缺之。戶部覆請得旨,命叢以戶侍兼憲職往督理之。

二十四日,至邯鄲縣,得部咨,知所上乞歸第一章不允。門生張知府潛閑住,郭御史郛迎見,送至臨洺驛。

二十九日,至保定府,又得部咨,所上乞歸第二章復不見允,仍催促赴京。

十一月初一日,至安肅縣,門生王侍郎寅自易州出廠來會。

初四日,至都城宣武關外,假宿永慶寺中,痰嗽猶未止。公卿大夫士枉顧無虛日,終為病所困,不能趨朝。又上疏,備陳前後,懇悃乞恩放回休致,溫旨褒答,不允,延醫問藥又十餘日,稍愈,入宿東朝房。

十九日,赴鴻臚寺報名。

二十日,陛見。

二十二日,謝恩。

二十五日,賜玉帶於左順門。是日到任,始治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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