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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水齋遺稿/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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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水齋遺稿

1721年
卷一

古語云人不可以無年。人而無年。則雖有魁偉絶特之才。無以表見於世。而忽焉以死。泯泯如也。豈不可惜也哉。洪君汝豪名啓英。自幼讀書。不甚用力而文詞日進。出遊場屋。輒屈其曹伍。且益勵以肆。高駕遠騖。駸駸乎作者之域。而年十九。遽以疫死。悲夫。旣沒之明年。其大人縣令公。以汝豪所著遺藁示余。且泣而語曰。吾兒之才志而止於此。豈非命歟。吾不忍其文字委擲埋沒於塵篋之底而人莫之知也。願子之刪定表章。得以自慰。余乃披讀之。則蓋其詩多得於童稚時。未可遽論其精粗利鈍。而長篇大作。滔滔累百千言。其才氣逸發遒宕。譬如天駒。擧足當途。已有追風之思。嗟呼。天旣畀之以如此雋異之才。而獨不與其年。使不得久留於斯世。此何意哉。自古以來。豪傑之士。有才無命者。固多有之。非特一汝豪也。余甚悲焉。顧余屢失子。到今白首。孑然爲無兒翁。每見人有佳兒。輒爲之健羨歎息。而見或有才而夭者。則其哀之如哭吾子。今於汝豪之詩。而卽縣令公情鍾之痛。可知矣。於是掩涕而書以歸之雲。

歲在丙戌孟秋。柳下散人洪世泰謹序。

生之歿也。余甞以二詩悼其短矣。後十七年。始見其遺卷。而重哀其死曰。之詩也果足以夭其命矣。然所以壽其人者。亦在是詩。又可以寂寥少作而漫棄之哉。嗚呼。骨肉雖復於土。其精氣光怪常在世。則此子爲不死也。伯亮又何悲乎。

辛丑秋日。趙毅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