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奴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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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林肯解放奴隸公告
Abraham Lincoln The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
作者:亞伯拉罕·林肯
一八六一年四月內戰爆發,而早在一八六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林肯總統就巳向其內閣宣讀歷史上著名的解放奴隸公告的初稿。其實,國務卿西沃德建議在取得一次軍事勝利之前不應發布該項公告。九月,聯邦軍隊在安提坦的勝利給予林肯所期望的機會,九月二十二日他又向內閣宣讀公告的另一草稿。在略加修改之後,該稿就被發布,這只是一個初告;正式的解放奴隸公告是在一八六三年一月一日向全世界宣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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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亞伯拉罕·林肯,合眾國總統,今依憲法授予的權力,在現今武裝反叛政府時期,擔任合眾國政府陸海軍總司令:作為剿滅該叛亂而採取的適當和必要的軍事措施,特於今天,一八六三年一月一日,即上述初告頒布一百天後,在符合本人意旨的情況下,指明那些今日正在背叛合眾國的州和州內之區域及人民如後:

阿堪薩斯、得克薩斯、路易斯安那(除聖貝納德、拍拉開明斯、傑佛遜、聖約翰、聖查爾斯、聖詹姆斯、阿森松、阿森姆松、特雷本、拉福煦、聖瑪麗、聖馬丁、及奧爾良諸城鎮教區以及新奧爾良市外)、密西西比、阿拉巴馬、佛羅里達、喬治亞、南卡羅來納、北卡羅來納及弗吉尼亞(除定名為西弗吉尼亞之四十八個縣及伯克利、阿康馬克、北安普頓、伊麗沙白市、約克、安妮公主市、諾福克、其中包括諾福克及朴次茅斯兩市),對於上述各地以外的區域,本公告不發生效用,猶如還未頒布一樣。

有鑑於上述權力及宗旨,我命令並宣布,在上述各州及區域,所有被視作奴隸的人立獲自由並於以後永保自由;合眾國政府包括陸海軍當局將承認和維護他們的自由。

我同時在此囑咐上述獲得自由的人們,除非為了必要的自衛應當避免使用任何暴力;並勸告他們在任何可能情況下,為了合理的工資而忠誠地從事工作。

我特此宣告並希周知,凡條件適合者被吸收為合眾國的武裝部隊,參與守衛堡壘、據點、兵站和其它地點,並於上述部隊各類船艦上服役。

我們大家確信這是一個正義的行動,它出於軍事必要並為憲法所認可,我請求人類對之詳加審鑒,上帝為之賜福。

 本譯文與其原文有分別的版權許可。譯文版權狀況僅適用於本版本。

原文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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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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