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輔公祏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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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輔公祏詔
作者:李淵 
(唐高祖)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02

禁暴輯兵,昔王於是致治;亂常幹紀,有國所以明刑。東南道行台尚書左僕射上柱國輔公祏,本自凡伍,素無藝用。往因擾亂,連結徒旅,與吳王杜伏威同心協力,保據江淮。早率數部,遠歸朝化,錄其功效,授以官爵。任官方隅,榮寵兼至,不能勵身奉上,克保名節,遂乃包藏禍心,圖為不軌。自伏威入朝之後,公祏恣行專擅,違犯朝憲,不顧典章。徵斂穀帛,掠奪子女,肆其殘忍,妄行誅殺。驅役士民,招聚奸盜,毒流眾庶,怨結遐邇。國家務存含養,未申刑罰,每加懲誡,冀其自改。今乃稱兵內侮,假相署置,驅扇蟻徒,敢行抄竊。惟彼凶逆,速宜剿定,命將授律,義在安人。已令天策上將太尉領司徒尚書令陝東道大行台雍州牧領十二衛大將軍上柱國秦王世民為江州道行軍元帥,統率驍勇,風驅電擊,麾旆所臨,當即奔潰。凡此罪惡,止在魁渠,脅從之徒,一無所問。縱有已陷賊黨,非其本心,拔難而來,因立功效,此等之類,皆從官賞。江淮以南,比遭毒螫,吏民困辱,各不聊生。平定之後,普給優賞,即令撫慰,各令安堵。勳賞之科,具如別格,宜明宣布。咸使聞知。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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