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司所奏條流簷子事,更須商量。其常參官或諸司長史,品秩高者,有疾及筋力綿怯,不能控馭。望許牒台暫乘簷子,患捐勒停。其出使郎官,中路遇疾,令自雇夫者,若所詣稍遠,計費極多,制下檢身,不合貸借。輕齎則不濟所要,無借則不可支持。如中路遇疾者,所在飛牒申奏差替去。以此商量,度為折衷,餘請依御史台所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