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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長孫昕等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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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長孫昕等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7

夫為令者自近而及遠,刑罰者先親而後疏。長孫昕楊仙玉等,憑持戚屬,恣行兇險。輕侮常憲,損辱大臣,情特難容,故令斬決。今群官等累陳表疏,故有陳請。以陽和之節,非肅殺之時,援引古今,詞義深懇。朕志雖從諫,情亦惜法,宜寬異門之罰,從聽枯木之斃。即宜決殺,以謝百寮。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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