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停節度等使子孫奏留本道奏(太和六年五月御史台)
外觀
請停節度等使子孫奏留本道奏〈(太和六年五月御史台)〉 唐 作者:闕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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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道節度、觀察、防禦、經略等使,有子孫授京城及諸州府官合赴任,奏請勾留在本道事。伏以本置官員,藉其任守吏曹注擬,皆是職司。況調選須有出身,合年十五已上,比及於二十以下十年,則二十五年足可以為成人矣!今則皆稱年小,奏請勾留,在於相承,習以成例。若實年小,即不合早補身名;若實當年,又何慮為官不了?今請諸方鎮子孫,應選授及奏授官,一切勒歸本任,不得輒更奏留。如或恩出殊常,特賜一子者,年五十已下,即任奏聽進止,庶得藩方絕塵冒之請,州府無假攝之官。中外遵承,典章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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