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准僕射上儀故事,自御史中丞吏部侍郎以下,羅拜階下,准元和七年雜定儀注,全無受拜之禮,當時盡以僕射非其人所殺禮。臣等以為祇合係官之輕重,不合為人而升降。受中丞侍郎拜,則似太重;答郎官以下拜,則似太輕。臣等商量,令諸司四品以下官,及御史臺六品已下並郎官,並望准故事,餘依元和七年勅處分。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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