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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定杖法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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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定杖法奏
作者:盧正已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37

準式:制敕與一頓杖者決四十,重杖一頓者決六十,無文至死,式內自有殺卻處盡等文,即明重杖隻合加數。京城先因處分,決殺者多,一死不可複生,望準式文處分,或決痛杖一頓者。式文既不載,亦請準杖六十例不至死。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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