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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羅縣志/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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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諸羅縣志
凡例 

  九州之外,聖人存而不論,以荒遠無徵,慮開天下後世之疑,故寧闕也。莫遠於正朔不加、聲教不及之地,而《交趾事跡》、《占城國錄》、《西域》、《雞林》諸志,昔人皆有取焉。若夫郡縣之志乘,即其地士大夫之所纂次、賢守令之所修明,見聞之確,莫過乎此,宜若一無可疑者;然而,或不盡然。故曰:世異事變,人道不殊,彼我易時,未知何如。於虖!此三代以下書冊之所以日繁,而讀書者之所[1]貴於知人論世也。

  臺灣,海外荒島;諸羅,僻處臺之北鄙,〈禹貢〉無傳、〈職方〉不紀,向在存而不論之列。今天子神聖文武,削平鄭氏,乃撫而有之,建立郡縣;仁漸義摩,卉服雕題之眾與漢人同體,涵煦乎高天厚地中者,三十四年於玆矣。其間戶口之生聚,財賦之盈縮,山川、道里之險易遠近,風俗、人物之臧否奢儉醇醨,城池、倉庫、學校、祠廟、壇壝之繕修,農田水利之興廢,阨塞之設,兵戎之守,大致井然。前副使高公已創為《郡志》以誌之矣,獨邑乘缺焉。

  余自甲午奉調,東入鹿耳,度蔦松,每思得所依據以為化理之本。及繙閱《郡志》,參之日所見聞,未嘗不致嘆於闕略者之多,而可疑者之復不少也。考高公之修志,在乙亥、丙子之間,其時草昧初開,法制未備。譬之築室,方初其基;譬之稽田,方藝其災[2]。又玆邑延袤千里,山海崇深,所見非一;傳聞異詞,其紀載寥寥,疑信相半,誠無足怪。至於今,不可同年而語矣。昔之鹿場,今之民居;昔之豐草,今之嘉穀;昔之椎髻,今之衣冠。簿書期會日以繁,規畫營建日以多,聲明文物日以盛。及是時而不亟訂其訛舛,增其闕略,成一邑之志,備文獻之徵,後之人必有慨折衷之無自者,非所以昭聖天子無外之模、久道之化,信今而傳後也。因以其事請於各上憲。

  既得允,則謀可以共斯舉者。漳浦有陳君夢林,舊遊黔中,與家姪詹事漁璜為筆墨交;又嘗從儀封張大中丞纂修先儒諸書於鰲峰書院,豫修漳州、漳浦郡縣兩志,是足任也。乃具書幣,遣使迎致邑治,即所謂檨圃者,而開局焉。既又擇鳳山學生李君欽文、邑明經林君中桂與俱。會萃建邑以後三十四年之見聞,斟酌《郡志》之已載者,而一總其成於陳君。焚膏繼晷,綜核討究,存其所信,去其所疑。起自丙申秋八月,越明年丁酉仲春而脫稿。為志十有二,志各一卷;為目四十有七。

  每一卷就,余輒與參互而考訂之;凡所謂郡縣志乘之載,各具體矣。中間因事建議,陳君留心時務,動與余合;往復論難,要於保境息民,興教淑士,如醫者之用藥。紀事者,其品味也;建議者,其方也。選其品味而製之有法,使皆可用而不疑,然後各因乎人之病而尋究其方,雖不知能效與否,而必是藥與是方,皆確然可自信於心,與[3]共信於人而後已。此余與諸君子參互考訂而不厭也。抑人之言曰:時者,事之機也。時至而事起,時窮而事變,是以聖人緣時以盡變。夫安知數十年後,氣化人事更相推移,今之所信,不又為後之所疑乎?亦就目前之信而不疑者,留為掌故,備異日之徵而已。

  梓成,乃呈之各上憲弁諸簡端,而余並識其歲月始末於次雲。

  康熙五十六年丁酉夏四月,知諸羅縣事加一級 周鍾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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