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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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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規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20〕52號
2020年7月24日
發布機關:中國證監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 司法部 財政部
證監會網站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20〕52號

現公布 《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規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

中國證監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 司法部 財政部

2020年7月24日

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規定.pdf

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規定》的立法說明.pdf

附件1.會計師事務所備案表.pdf

附件2.律師事務所備案表.pdf

附件3.資產評估機構備案表.pdf

附件4.資信評級機構備案表.pdf

附件5.財務顧問機構備案表.pdf

附件6.信息技術系統服務機構備案表.pdf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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