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祠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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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祠記
作者:王守仁 
本作品收錄於《古文觀止#卷十二 明文

  靈博之山,有象祠焉。其下諸苗夷之居者,咸神而祠之。宣慰安君,因諸苗夷之請,新其祠屋,而請記於予。予曰:「毀之乎?其新之也?」曰:「新之。」「新之也,何居乎?」曰:「斯祠之肇也,葢莫知其原。然吾諸蠻夷之居是者,自吾父、吾祖,遡曾、高而上,皆尊奉而禋祀焉,舉而不敢廢也。」予曰:「胡然乎?有鼻之祀,之人,葢嘗毀之。之道,以為子則不孝,以為弟則傲。斥於,而猶存於今;壞於有鼻,而猶盛於茲土也。胡然乎?」

  我知之矣,君子之愛若人也,推及於其屋之烏,而況於聖人之弟乎哉?然則祠者為,非為也。意之死,其在干羽既格之後乎?不然,古之驁桀者豈少哉?而之祠,獨延於世。吾於是葢有以見德之至,入人之深,而流澤之遠且久也。之不仁,葢其始焉耳,又烏知其終之不見化於也?《書》不云乎:「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姦」;瞽瞍亦允若。則已化而為慈父。猶不弟,不可以為諧。進治於善,則不至於惡;不底於姦,則必入於善。信乎!葢已化於矣。孟子曰:「天子使吏治其國,不得以有為也。」斯葢之深而慮之詳,所以扶持輔導之者之周也。不然,周公之聖,而不免焉。斯可以見之既化於,故能任賢使能,而安於其位,澤加於其民,既死而人懷之也。諸侯之卿,命於天子,葢官之制。其殆倣於之封歟!吾於是:葢有以信人性之善,天下無不可化之人也。然則人之毀之也,據之始也;今之諸苗之奉之也,承之終也。斯義也,吾將以表於世,使知人之不善,雖若焉,猶可以改;而君子之修德,及其至也,雖若之不仁,而猶可以化之也。


註釋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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