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授李鏻李瓊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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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授李鏻李瓊敕
作者:後唐莊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04

罰罪賞功,大朝常憲;掩瑕宥過,前聖格言。工部侍郎李鏻、宗正少卿李瓊等,早在公途,忝居班列,靡思畏懼,各犯刑章,因補置官吏之秋,見詐偽依違之跡,自招罪狀,合寘嚴科。但以常預臣僚,始當興復,特示哀矜之旨,俾寬流遣之文,降秩趨朝,殊為輕典,推恩念舊,所宜慎思。鏻可責授朝散大夫司農少卿,瓊可責授朝議郎守太子中舍。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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