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新郎 (何事雲輕散)
外觀
賀新郎 作者:佚名 清朝 |
清詩話《太一叢話》有載淥江有小妓能唱曲歌〈賀新郎〉半闕,聞為蘇人所授,下半闕則忘之。清小說《品花寶鑒》也錄有此詞,記有下半闕,未知是原詞本身,還是作者另作新闕。 |
何事雲輕散,到今番,果然真個,海枯石爛?
離別尋常隨處有,偏我魂消無算。
已過了,幾回腸斷。
只道今生長廝守,盼銀塘、不隔秋河漢。
誰又想,境更換。
明朝送別長亭畔。
忍牽衣、道聲珍重,此心更亂。
門外天涯何處是,但見江湖浩漫。
也難浣、愁腸一半。
若慮夢魂飛不到,試宵宵、彼此將名喚。
墨和淚,請君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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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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