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卷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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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玄黓涒灘,盡玄黓敦牂,凡十一年。
世宗孝武皇帝下之上
[編輯]元封二年(壬申,公元前一零九年)
[編輯]1 冬,十月,上行幸雍,祠五畤;還,祝祠泰一,以拜德星。
2 春,正月,公孫卿言:「見神人東萊山,若云欲見天子。」天子於是幸緱氏城,拜卿為中大夫,遂至東萊,宿留之,數日,無所見,見大人跡云。復遣方士求神怪,采芝藥,以千數。時歲旱,天子既出無名,乃禱萬里沙。夏,四月,還,過祠泰山。
3 初,河決瓠子,後二十餘歲不復塞,梁、楚之地尤被其害。是歲,上使汲仁、郭昌二卿發卒數萬人塞瓠子河決。天子自泰山還,自臨決河,沈白馬、玉璧於河,令群臣、從官自將軍以下皆負薪,卒填決河。築宮其上,名曰宣防宮。導河北行二渠,復禹舊跡,而梁、楚之地復寧,無水災。
4 上還長安。
5 初令越巫祠上帝、百鬼,而用雞卜。
6 公孫卿言仙人好樓居,於是上令長安作蜚廉、桂觀,甘泉作益壽、延壽觀,使卿持節設具而候神人。又作通天莖台,置祠具其下。更置甘泉前殿,益廣諸宮室。
7 初,全燕之世,嘗略屬真番、朝鮮,為置吏,築障塞。秦滅燕,屬遼東外徼。漢興,為其遠難守,復修遼東故塞,至浿水為界,屬燕。燕王盧綰反,入匈奴。燕人衛滿亡命,聚黨千餘人,椎髻、蠻夷服而東走出塞,渡浿水,居秦故空地上下障,稍役屬真番、朝鮮蠻夷及燕亡命者,王之,都王險。會孝惠、高后時,天下初定,遼東太守即約:滿為外臣,保塞外蠻夷,無使盜邊;諸蠻夷君欲入見天子,勿得禁止。以故滿得以兵威財物侵降其旁小邑,真番、臨屯皆來服屬,方數千里。傳子至孫右渠,所誘漢亡人滋多,又未嘗入見,辰國欲上書見天子,又雍閼不通。是歲,漢使涉何誘諭,右渠終不肯奉詔。何去至界上,臨浿水,使御刺殺送何者朝鮮裨王長,即渡,馳入塞,遂歸報天子曰:「殺朝鮮將。」上為其名美,即不詰,拜何為遼東東部都尉。朝鮮怨何,發兵襲攻殺何。
8 六月,甘泉房中產芝九莖,上為之赦天下。
9 上以旱為憂,公孫卿曰:「黃帝時,封則天旱,乾封三年。」上乃下詔曰:「天旱,意乾封乎!」
10 秋,作明堂於汶上。
11 上募天下死罪為兵,遣樓船將軍楊僕從齊浮渤海,左將軍荀彘出遼東,以討朝鮮。
12 初,上使王然于以越破及誅南夷兵威喻滇王入朝。滇王者,其眾數萬人,其旁東北有勞深、靡莫,皆同姓相杖,未肯聽。勞深、靡莫數侵犯使者吏卒。於是上遣將軍郭昌、中郎將衛廣發巴、蜀兵擊滅勞深、靡莫,以兵臨滇。滇王舉國降,請置吏入朝,於是以為益州郡,賜滇王王印,復長其民。
是時,漢滅兩越,平西南夷,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毋賦稅。南陽、漢中以往郡,各以地比,給初郡吏卒奉食、幣物、傳車、馬被具。而初郡時時小反,殺吏,漢發南方吏卒往誅之,間歲萬餘人,費皆仰給大農。大農以均輸、調鹽鐵助賦,故能贍之。然兵所過,縣為以訾給毋乏而已,不也言擅賦法矣。
13 是歲,以御史中丞南陽杜周為廷尉。周外寬,內深次骨,其治大放張湯。時詔獄益多,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不減百餘人;廷尉一歲至千餘章,章大者連逮證案數百,小者數十人;遠者數千、近者數百里會獄。廷尉及中都官詔獄逮至六七萬人,吏所增加,十萬餘人。
元封三年(癸酉,公元前一零八年)
[編輯]1 冬,十二月,雷;雨雹,大如馬頭。
2 上遣將軍趙破奴擊車師。破奴與輕騎七百餘先至,虜樓蘭王,遂破車師,因舉兵威以困烏孫、大宛之屬。春,正月,甲申,封破奴為浞野侯。王恢佐破奴擊樓蘭,封恢為浩侯。於是酒泉列亭障至玉門矣。
3 初作角牴戲、魚龍曼延之屬。
4 漢兵入朝鮮境,朝鮮王右渠發兵距險。樓船將軍將齊兵七千人先至王險。右渠城守,窺知樓船軍少,即出城擊樓船;樓船軍敗散,遁山中十餘日,稍求退散卒,復聚。左將軍擊朝鮮浿水西軍,未能破。天子為兩將未有利,乃使衛山因兵威往諭右渠。右渠見使者,頓首謝:「願降,恐兩將詐殺臣,今見信節,請復降。」遣太子入謝,獻馬五千匹,及饋軍糧;人眾萬餘,持兵方渡浿水。使者及左將軍疑其為變,謂太子:「已服降,宜令人毋持兵。」太子亦疑使者、左將軍詐殺之,遂不渡浿水,復引歸。山還報天子,天子誅山。
左將軍破浿水上軍,乃前至城下,圍其西北,樓船亦往會,居城南。右渠遂堅守城,數月未能下。左將軍所將燕、代卒多勁悍,樓船將齊卒已嘗敗亡困辱,卒皆恐,將心慚,其圍右渠,常持和節。左將軍急擊之,朝鮮大臣乃陰間使人私約降樓船,往來言尚未肯決。左將軍數與樓船期戰,樓船欲就其約,不會。左將軍亦使人求間隙降下朝鮮,朝鮮不肯,心附樓船,以故兩將不相能。左將軍心意樓船前有失軍罪,今與朝鮮私善,而又不降,疑其有反計,未敢發。
天子以兩將圍城乖異,兵久不決,使濟南太守公孫遂往正之,有便宜得以從事。遂至,左將軍曰:「朝鮮當下,久之不下者,樓船數期不會。」具以素所意告,曰:「今如此不取,恐為大害。」遂亦以為然,乃以節召樓船將軍入左將軍營計事,即命左將軍麾下執樓船將軍,並其軍。以報天子,天子誅遂。
左將軍已並兩軍,即急擊朝鮮。朝鮮相路人、相韓陰、尼谿相參、將軍王唊相與謀曰:「始欲降樓船,樓船今執,獨左將軍並將,戰益急,恐不能與戰;王又不肯降。」陰、唊、路人皆亡降漢,路人道死。夏,尼谿參使人殺朝鮮王右渠來降。王險城未下,故右渠之大臣成己又反,復攻吏。左將軍使右渠子長、降相路人之子最告諭其民。誅成己。以故遂定朝鮮,為樂浪、臨屯、玄菟、真番四郡。封參為澅清侯,陰為萩苴侯,唊為平州侯,長為幾侯,最以父死頗有功,為涅陽侯。
左將軍徵至,坐爭功相嫉乖計,棄市。樓船將軍亦坐兵至列口,當待左將軍,擅先縱,失亡多,當誅,贖為庶人。
- 班固曰:玄菟、樂浪,本箕子所封。昔箕子居朝鮮,教其民以禮義,田蠶織作,為民設禁八條,相殺,以當時償殺;相傷,以穀償;相盜者,男沒入為其家奴,女為婢;欲自贖者人五十萬,雖免為民,俗猶羞之,嫁娶無所售。是以其民終不相盜,無門戶之閉,婦人貞信不淫辟。其田野飲食以籩豆,都邑頗放效吏,往往以杯器食。郡初取吏於遼東,吏見民無閉臧,及賈人往者,夜則為盜,俗稍益薄,今於犯禁浸多,至六十餘條。可貴哉,仁賢之化也!然東夷天性柔順,異於三方之外。故孔子悼道不行,設浮桴於海,欲居九夷,有以也夫!
5 秋,七月,膠西於王端薨。
6 武都氐反,分徙酒泉。
元封四年(甲戌,公元前一零七年)
[編輯]1 冬,十月,上行幸雍,祠五畤。通回中道,遂北出蕭關。歷獨鹿、鳴澤,自代而還,幸河東。春,三月,祠后土,赦汾陰、夏陽、中都死罪以下。
2 夏,大旱。
3 匈奴自衛、霍度幕以來,希復為寇,遠徙北方,休養士馬,習射獵,數使使於漢,好辭甘言求請和親。漢使北地人王烏等窺匈奴,烏從其俗,去節入穹廬,單于愛之,佯許甘言,為遣其太子入漢為質。漢使楊信於匈奴,信不肯從其俗,單于曰:「故約漢嘗遣翁主,給繒絮食物有品,以和親,而匈奴亦不擾邊。今乃欲反古,令吾太子為質,無幾矣。」信既歸,漢又使王烏往,而單于復諂以甘言,欲多得漢財物,紿謂王烏曰:「吾欲入漢見天子面,相約為兄弟。」王烏歸報漢,漢為單于築邸於長安。匈奴曰:「非得漢貴人使,吾不與誠語。」匈奴使其貴人至漢,病,漢予藥,欲愈之,不幸而死。漢使路充國佩二千石印綬往使,因送其喪,厚葬直數千金,曰:「此漢貴人也。」單于以為漢殺吾貴使者,乃留路充國不歸。諸所言者,單于特空紿王烏,殊無意入漢及遣太子。於是匈奴數使奇兵侵犯漢邊。乃拜郭昌為拔胡將軍,及浞野侯屯朔方以東,備胡。
元封五年(乙亥,公元前一零六年)
[編輯]1 冬,上南巡狩,至於盛唐,望祀虞舜於九疑。登灊天柱山,自尋陽浮江,親射蛟江中,獲之。舳艫千里,薄樅陽而出,遂北至琅邪,並海,所過禮祠其名山大川。春,三月,還至太山,增封。甲子,始祀上帝於明堂,配以高祖,因朝諸侯王、列侯,受郡、國計。夏,四月,赦天下,所幸縣毋出今年租賦。還,幸甘泉,郊泰畤。
2 長平烈侯衛青薨。起塚,像廬山。
3 上既攘卻胡、越,開地斥境,乃置交趾、朔方之州,及冀、幽、並、兗、徐、青、揚、荊、豫、益、涼等州,凡十三部,皆置刺史焉。
4 上以名臣文武欲盡,乃下詔曰:「蓋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馬或奔踶而致千里,士或有負俗之累而立功名。夫泛駕之馬,跅弛之士,亦在御之而已。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才、異等可為將、相及使絕國者。」
元封六年(丙子,公元前一零五年)
[編輯]1 冬,上行幸回中。
2 春,作首山宮。
3 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赦汾陰殊死以下。
4 漢既通西南夷,開五郡,欲地接以前通大夏,歲遣使十餘輩出此初郡,皆閉昆明,為所殺,奪幣物。於是天子赦京師亡命,令從軍,遣拔胡將軍郭昌將以擊之,斬首數十萬。後復遣使,竟不得通。
5 秋,大旱,蝗。
6 烏孫使者見漢廣大,歸報其國,其國乃益重漢。匈奴聞烏孫與漢通,怒,欲擊之。又其旁大宛、月氏之屬皆事漢,烏孫於是恐,使使願得尚漢公主,為昆弟。天子與群臣議,許之。烏孫以千匹馬往聘漢女。漢以江都王建女細君為公主,往妻烏孫,贈送甚盛;烏孫王昆莫以為右夫人。匈奴亦遣女妻昆莫,以為左夫人。公主自治宮室居,歲時一再與昆莫會,置酒飲食。昆莫年老,言語不通,公主悲愁思歸,天子聞而憐之,間歲遣使者以帷帳錦繡給遺焉。昆莫曰:「我老。」欲使其孫岑娶尚公主。公主不聽,上書言狀。天子報曰:「從其國俗,欲與烏孫共滅胡。」岑娶遂妻公主。昆莫死,岑娶代立,為昆彌。
是時,漢使西逾蔥嶺,抵安息。安息發使,以大鳥卵及黎軒善眩人獻於漢,及諸小國驩潛、大益、車姑師、扜冞、蘇䪥之屬,皆隨漢使獻見天子,天子大悅。西國使更來更去,天子每巡狩海上,悉從外國客,大都、多人則過之,散財帛以賞賜,厚具以饒給之,以覽示漢富厚焉。大角牴,出奇戲、諸怪物,多聚觀者。行賞賜,酒池肉林,令外國客遍觀名倉庫府藏之積,見漢之廣大,傾駭之。大宛左右多蒲萄,可以為酒;多苜蓿,天馬嗜之;漢使采其實以來,天子種之於離宮別觀旁,極望。然西域以近匈奴,常畏匈奴使,待之過於漢使焉。
7 是歲,匈奴烏維單于死,子烏師廬立,年少,號「兒單于」。自此之後,單于益西北徙,左方兵直雲中,右方直酒泉、敦煌郡。
太初元年(丁丑,公元前一零四年)
[編輯]1 冬,十月,上行幸泰山。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祠上帝於明堂。東至海上,考入海及方士求神者莫驗;然益遣,冀遇之。
2 乙酉,柏梁台災。
3 十二月,甲午朔,上親禪高里,祠后土,臨勃海,將以望祀蓬萊之屬,冀至殊廷焉。春,上還,以柏梁災,故朝諸侯,受計於甘泉。甘泉作諸侯邸。
越人勇之曰:「越俗,有火災復起屋,必以大,用勝服之。」於是作建章宮,度為千門萬戶。其東則鳳闕,高二十餘丈;其西則唐中,數十里虎圈;其北治大池,漸台高二十餘丈,命曰太液池,中有蓬萊、方丈、瀛洲、壺梁,象海中神山、龜魚之屬;其南有玉堂、璧門、大鳥之屬。立神明台、井幹樓,度五十丈,輦道相屬焉。
4 大中大夫公孫卿、壺遂、太史令司馬遷等言:「曆紀壞廢,宜改正朔。」上詔兒寬與博士賜等共議,以為宜用夏正。夏,五月,詔卿、遂、遷等共造漢《太初曆》,以正月為歲首,色上黃,數用五,定官名,協音律,定宗廟百官之儀,以為典常,垂之後世云。
5 匈奴兒單于好殺伐,國人不安;又有天災,畜多死。左大都尉使人間告漢曰:「我欲殺單于降漢,漢遠,即兵來迎我,我即發。」上乃遣因杅將軍公孫敖築塞外受降城以應之。
6 秋,八月,上行幸安定。
7 漢使入西域者言:「宛有善馬,在貳師城,匿不肯與漢使。」天子使壯士車令等持千金及金馬以請之。宛王與其群臣謀曰:「漢去我遠,而鹽水中數敗,出其北有胡寇,出其南乏水草,又且往往而絕邑,乏食者多,漢使數百人為輩來,而常乏食,死者過半,是安能致大軍乎!無奈我何。貳師馬,宛寶馬也。」遂不肯予漢使。漢使怒,妄言,椎金馬而去。宛貴人怒曰:「漢使至輕我!」遣漢使去,令其東邊郁成王遮攻,殺漢使,取其財物。
於是天子大怒。諸嘗使宛姚定漢等言:「宛兵弱,誠以漢兵不過三千人,強弩射之,可盡虜矣。」天子嘗使浞野侯以七百騎虜樓蘭王,以定漢等言為然;而欲侯寵姬李氏,乃拜李夫人兄廣利為貳師將軍,發屬國六千騎及郡國惡少年數萬人,以往伐宛。期至貳師城取善馬,故號貳師將軍。趙始成為軍正,故浩侯王恢使導軍,而李哆為校尉,制軍事。
- 臣光曰:武帝欲侯寵姬李氏,而使廣利將兵伐宛,其意以為非有功不侯,不欲負高帝之約也。夫軍旅大事,國之安危、民之死生系焉。苟為不擇賢愚而授之,欲徼幸咫尺之功,藉以為名而私其所愛,不若無功而侯之為愈也。然則武帝有見於封國,無見於置將;謂之能守先帝之約,臣曰過矣。
8 中尉王溫舒坐為奸利,罪當族,自殺;時兩弟及兩婚家亦各自坐佗罪而族。光祿勳徐自為曰:「悲夫!古有三族,而王溫舒罪至同時而五族乎!」
9 關東蝗大起,飛西至敦煌。
太初二年(戊寅,公元前一零三年)
[編輯]1 春,正月,戊申,牧丘恬侯石慶薨。
2 閏月,丁丑,以太僕公孫賀為丞相,封葛繹侯。時朝廷多事,督責大臣,自公孫弘後,丞相比坐事死。石慶雖以謹得終,然數被譴。賀引拜為丞相,不受印綬,頓首涕泣不肯起。上乃起去,賀不得已,拜,出曰:「我從是殆矣!」
3 三月,上行幸河東,祠后土。
4 夏,五月,籍吏民馬補車騎馬。
5 秋,蝗。
6 貳師將軍之西也,既過鹽水,當道小國各城守,不肯給食,攻之不能下。下者得食,不下者數日則去。比至郁成,士至者不過數千,皆饑罷。攻郁成,郁成大破之,所殺傷甚眾。貳師將軍與李哆、趙始成等計:「至郁成尚不能舉,況至其王都乎!」引兵而還。至敦煌,士不過什一二,使使上書言:「道遠乏食,且士卒不患戰而患饑,人少,不足以拔宛。願且罷兵,益發而復往。」天子聞之,大怒,使使遮玉門曰:「軍有敢入者,輒斬之!」貳師恐,因留敦煌。
7 上猶以受降城去匈奴遠,遣浚稽將軍趙破奴將二萬餘騎出朔方西北二千餘里,期至浚稽山而還。浞野侯既至期,左大都尉欲發而覺,單于誅之,發左方兵擊浞野侯。浞野侯行捕首虜,得數千人,還,未至受降城四百里,匈奴兵八萬騎圍之。浞野侯夜自出求水,匈奴間捕生得浞野侯,因急擊其軍,軍吏畏亡將而誅,莫相勸歸者,軍遂沒於匈奴。兒單于大喜,因遣奇兵攻受降城,不能下,乃寇入邊而去。
8 冬,十二月,兒寬卒。
太初三年(己卯,公元前一零二年)
[編輯]1 春,正月,膠東太守延廣為御史大夫。
2 上東巡海上,考神仙之屬皆無驗,令祠官禮東泰山。夏,四月,還,修封泰山,禪石閭。
3 匈奴兒單于死,子年少,匈奴立其季父右賢王呴犁湖為單于。
4 上遣光祿勳徐自為出五原塞數百里,遠者千餘里,築城、障、列亭,西北至廬朐,而使游擊將軍韓說、長平侯衛伉屯其旁;使強弩都尉路博德築居延澤上。秋,匈奴大入定襄、雲中,殺略數千人,敗數二千石而去,行破壞光祿所築城、列亭、障;又使右賢王入酒泉、張掖,略數千人。會軍正任文擊救,盡復失所得而去。
5 是歲,睢陽侯張昌坐為太常乏祠,國除。
初,高祖封功臣為列侯百四十有三人。時兵革之餘,大城、名都民人散亡,戶口可得而數,裁什二三。大侯不過萬家,小者五六百戶。其封爵之誓曰:「使黃河如帶,泰山若厲,國以永存,爰及苗裔。」申以丹書之信,重以白馬之盟。及高后時,盡差第列侯位次,藏諸宗廟,副在有司。逮文、景,四五世間,流民既歸,戶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萬戶,小國自倍,富厚如之。子孫驕逸,多抵法禁,隕身失國,至是見侯裁四人,罔亦少密焉。
6 漢既亡浞野之兵,公卿議者皆願罷宛軍,專力攻胡。天子業出兵誅宛,宛小國而不能下,則大夏之屬漸輕漢,而宛善馬絕不來,烏孫、輪台易苦漢使,為外國笑,乃案言伐宛尤不便者鄧光等。赦囚徒,發惡少年及邊騎,歲餘而出敦煌者六萬人,負私從者不與,牛十萬,馬三萬匹,驢、橐駝以萬數,繼糧、兵弩甚設。天下騷動,轉相奉伐宛五十餘校尉。宛城中無井,汲城外流水,於是遣水工徙其城下水,空以穴其城。益發戍甲卒十八萬酒泉、張掖北,置居延、休屠屯兵以衛酒泉,而發天下吏有罪者、亡命者及贅婿、賈人、故有市籍、父母大父母有市籍者凡七科,適為兵;及載糒給貳師,轉車人徒相連屬;而拜習馬者二人為執、驅馬校尉,備破宛擇取其善馬云。
於是貳師後復行,兵多,所至小國莫不迎,出食給軍。至輪台,輪台不下。攻數日,屠之。自此而西,平行至宛城,兵到者三萬。宛兵迎擊漢兵,漢兵射敗之,宛兵走入,保其城。貳師欲攻郁成城,恐留行而令宛益生詐,乃先至宛,決其水原移之,則宛固已憂困,圍其城,攻之四十餘日。宛貴人謀曰:「王毋寡匿善馬,殺漢使,今殺王而出善馬,漢兵宜解;即不解,乃力戰而死,未晚也。」宛貴人皆以為然,共殺王。其外城壞,虜宛貴人勇將煎靡。宛大恐,走入城中,持王毋寡頭,遣人使貳師,約曰:「漢無攻我,我盡出善馬恣所取,而給漢軍食。即不聽我,我盡殺善馬,康居之救又且至,至,我居內,康居居外,與漢軍戰。孰計之,何從?」是時,康居候視漢兵尚盛,不敢進。貳師聞宛城中新得漢人,知穿井,而其內食尚多,計以為「來誅首惡者毋寡,毋寡頭已至,如此不許則堅守,而康居候漢兵罷來救宛,破漢兵必矣」,乃許宛之約。宛乃出其馬,令漢自擇之,而多出食食漢軍。漢軍取其善馬數十匹,中馬以下牝牡三千餘匹,而立宛貴人之故時遇漢善者名昧蔡為宛王,與盟而罷兵。
初,貳師起敦煌西,分為數軍,從南、北道。校尉王申生將千餘人別至郁成,郁成王擊滅之,數人脫亡,走貳師。貳師令搜粟都尉上官桀往攻郁成,郁成王亡走康居,桀追至康居。康居聞漢已破宛,出郁成王與桀,桀令四騎士縛守詣貳師。上邽騎士趙弟恐失郁成王,拔劍擊斬其首,追及貳師。
太初四年(庚辰,公元前一零一年)
[編輯]1 春,貳師將軍來至京師。貳師所過小國聞宛破,皆使其子弟從入貢獻,見天子,因為質焉。軍還,入馬千餘匹。後行,軍非乏食,戰死不甚多,而將吏貪,不愛卒,侵牟之,以此物故者眾。天子為萬里而伐,不錄其過,乃下詔封李廣利為海西侯,封趙弟為新畤侯,以上官桀為少府,軍官吏為九卿者三人,諸侯相、郡守、二千石百餘人,千石以下千餘人,奮行者官過其望,以謫過行,皆黜其勞,士卒賜直四萬錢。
匈奴聞貳師征大宛,欲遮之,貳師兵盛,不敢當,即遣騎因樓蘭候漢使後過者,欲絕勿通。時漢軍正任文將兵屯玉門關,捕得生口,知狀以聞。上詔文便道引兵捕樓蘭王,將詣闕簿責。王對曰:「小國在大國間,不兩屬無以自安,願徙國入居漢地。」上直其言,遣歸國,亦因使候司匈奴,匈奴自是不甚親信樓蘭。
自大宛破後,西域震懼,漢使入西域者益得職。於是自敦煌西至鹽澤往往起亭,而輪台、渠犁皆有田卒數百人,置使者、校尉領護,以給使外國者。
後歲餘,宛貴人以為昧蔡善諛,使我國遇屠,乃相與殺昧蔡,立毋寡昆弟蟬封為宛王,而遣其子入侍於漢。漢因使使賂賜,以鎮撫之。蟬封與漢約,歲獻天馬二匹。
2 秋,起明光宮。
3 冬,上行幸回中。
4 匈奴呴犁湖單于死,匈奴立其弟左大都尉且鞮侯為單于。天子欲因伐宛之威遂困胡,乃下詔曰:「高皇帝遺朕平城之憂,高后時,單于書絕悖逆。昔齊襄公復九世之讎,《春秋》大之。」且鞮侯單于初立,恐漢襲之,乃曰:「我兒子,安敢望漢天子!漢天子,我丈人行也。」因盡歸漢使之不降者路充國等,使使來獻。
天漢元年(辛巳,公元前一零零年)
[編輯]1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三月,行幸河東,祠后土。
2 上嘉匈奴單于之義,遣中郎將蘇武送匈奴使留在漢者,因厚賂單于,答其善意。武與副中郎將張勝與假吏常惠等俱。既至匈奴,置幣遣單于。單于益驕,非漢所望也。
會緱王與長水虞常等及衛律所將降者,陰相與謀劫單于母閼氏歸漢。衛律者,父故長水胡人,律善協律都尉李延年,延年薦言律使於匈奴,使還,聞延年家收,遂亡降匈奴。單于愛之,與謀國事,立為丁靈王。虞常在漢時素與副張勝相知,私候勝曰:「聞漢天子甚怨衛律,常能為漢伏弩射殺之。吾母、弟在漢,幸蒙其賞賜。」張勝許之,以貨物與常。後月餘,單于出獵,獨閼氏、子弟在,虞常等七十餘人慾發,其一人夜亡告之。單于子弟發兵與戰,緱王等皆死,虞常生得。
單于使衛律治其事。張勝聞之,恐前語發,以狀語武。武曰:「事如此,此必及我,見犯乃死,重負國。」欲自殺。勝、惠共止之。虞常果引張勝。單于怒,召諸貴人議,欲殺漢使者。左伊秩訾曰:「即謀單于,何以復加!宜皆降之。」單于使衛律召武受辭。武謂惠等:「屈節辱命,雖生,何面目以歸漢!」引佩刀自刺。衛律驚,自抱持武,馳召醫,鑿地為坎,置熅火,覆武其上,蹈其背以出血。武氣絕,半日復息。惠等哭,輿歸營。單于壯其節,朝夕遣人候問武,而收系張勝。
武益愈,單于使使曉武,欲降之,會論虞常,欲因此時降武;劍斬虞常已,律曰:「漢使張勝謀殺單于近臣,當死,單于募降者赦罪。」舉劍欲擊之,勝請降。律謂武曰:「副有罪,當相坐。」武曰:「本無謀,又非親屬,何謂相坐!」復舉劍擬之,武不動。律曰:「蘇君,律前負漢歸匈奴,幸蒙大恩賜號稱王,擁眾數萬,馬畜彌山,富貴如此!蘇君今日降,明日復然;空以身膏草野,誰復知之!」武不應。律曰:「君因我降,與君為兄弟;今不聽吾計,後雖欲復見我,尚可得乎!」武罵律曰:「汝為人臣子,不顧恩義,畔主背親,為降虜於蠻夷,何以汝為見!且單于信汝,使決人死生,不平心持正,反欲鬥兩主,觀禍敗。南越殺漢使者,屠為九郡;宛王殺漢使者,頭懸北闕;朝鮮殺漢使者,即時誅滅;獨匈奴未耳。若知我不降明,欲令兩國相攻,匈奴之禍從我始矣。」律知武終不可脅,白單于,單于愈益欲降之。乃幽武置大窖中,絕不飲食;天雨雪,武臥,嚙雪與旃毛並咽之,數日不死。匈奴以為神,乃徙武北海上無人處,使牧羝,曰:「羝乳乃得歸。」別其官屬常惠等,各置他所。
3 天雨白氂。
4 夏,大旱。
5 五月,赦天下。
6 發謫戍屯五原。
7 浞野侯趙破奴自匈奴亡歸。
8 是歲,濟南太守王卿為御史大夫。
天漢二年(壬午,公元前九九年)
[編輯]1 春,上行幸東海。還,幸回中。
2 夏,五月,遣貳師將軍廣利以三萬騎出酒泉,擊右賢王於天山,得胡首虜萬餘級而還。匈奴大圍貳師將軍,漢軍乏食數日,死傷者多。假司馬隴西趙充國與士百餘人潰圍陷陳,貳師引兵隨之,遂得解。漢兵物故什六七,充國身被二十餘創。貳師奏狀,詔征充國詣行在所,帝親見,視其創,嗟歎之,拜為中郎。
漢復使因杅將軍敖出西河,與強弩都尉路博德會涿塗山,無所得。
初,李廣有孫陵,為侍中,善騎射,愛人下士。帝以為有廣之風,拜騎都尉,使將丹陽、楚人五千人,教射酒泉、張掖以備胡。及貳師擊匈奴,上詔陵,欲使為貳師將輜重,陵叩頭自請曰:「臣所將屯邊者,皆荊楚勇士奇材劍客也,力扼虎,射命中,願得自當一隊,到蘭于山南以分單于兵,毋令專向貳師軍。」上曰:「將惡相屬邪!吾發軍多,無騎予女。」陵對:「無所事騎,臣願以少擊眾,步兵五千人涉單于庭。」上壯而許之。因詔路博德將兵半道迎陵軍。博德亦羞為陵後距,奏言:「方秋,匈奴馬肥,未可與戰,願留陵至春俱出。」上怒,疑陵悔不欲出而教博德上書,乃詔博德引兵擊匈奴於西河。詔陵以九月發,出遮虜障,至東浚稽山南龍勒水上,徘徊觀虜,即亡所見,還,抵受降城休士。陵於是將其步卒五千人,出居延,北行三十日,至浚稽山止營,舉圖所過山川地形,使麾下騎陳步樂還以聞。步樂召見,道陵將率得士死力,上甚悅,拜步樂為郎。
陵至浚稽山,與單于相值,騎可三萬圍陵軍,軍居兩山間,以大車為營。陵引士出營外為陳,前行持戟、盾,後行持弓、弩。虜見漢軍少,直前就營。陵搏戰攻之,千弩俱發,應弦而倒。虜還走上山,漢軍追擊殺數千人。單于大驚,召左、右地兵八萬餘騎攻陵。陵且戰且引南行,數日,抵山谷中,連戰,士卒中矢傷,三創者載輦。兩創者將車,一創者持兵戰,復斬首三千餘級。引兵東南,循故龍城道行四五日,抵大澤葭葦中,虜從上風縱火,陵亦令軍中縱火以自救。南行至山下,單于在南山上,使其子將騎擊陵。陵軍步鬥樹木間,復殺數千人,因發連弩射單于,單于下走。是日捕得虜,言「單于曰:『此漢精兵,擊之不能下,日夜引吾南近塞,得無有伏兵乎?』諸當戶君長皆言:『單于自將數萬騎擊漢數千人不能滅,後無以復使邊臣,令漢益輕匈奴。復力戰山谷間,尚四五十里,得平地,不能破,乃還。』」
是時陵軍益急,匈奴騎多,戰一日數十合,復傷殺虜二千餘人。虜不利,欲去,會陵軍候管敢為校尉所辱,亡降匈奴,具言:「陵軍無後救,射矢且盡,獨將軍麾下及校尉成安侯韓延年各八百人為前行,以黃與白為幟。當使精騎射之,即破矣。」單于得敢大喜,使騎並攻漢軍,疾呼曰:「李陵、韓延年趣降!」遂遮道急攻陵。陵居谷中,虜在山上,四面射,矢如雨下。漢軍南行,未至鞮汗山,一日五十萬矢皆盡,即棄車去。士尚三千餘人,徒斬車輻而持之,軍吏持尺刀,抵山,入狹谷,單于遮其後,乘隅下壘石,士卒多死,不得行。昏後,陵便衣獨步出營,止左右:「毋隨,丈夫一取單于耳!」良久,陵還,太息曰:「兵敗,死矣!」於是盡斬旌旗,及珍寶埋地中,陵歎曰:「復得數十矢,足以脫矣。今無兵復戰,天明,坐受縛矣。各鳥獸散,猶有得脫歸報天子者。」令軍士人持二升糒,一片冰,期至遮障者相待。夜半時,擊鼓起士,鼓不鳴。陵與韓延年俱上馬,壯士從者十餘人,虜騎數千追之,韓延年戰死。陵曰:「無面目報陛下!」遂降。軍人分散,脫至塞者四百餘人。
陵敗處去塞百餘里,邊塞以聞。上欲陵死戰;後聞陵降,上怒甚,責問陳步樂,步樂自殺。群臣皆罪陵,上以問太史令司馬遷,遷盛言:「陵事親孝,與士信,常奮不顧身以徇國家之急,其素所畜積也,有國士之風。今舉事一不幸,全軀保妻子之臣隨而媒糵其短,誠可痛也!且陵提步卒不滿五千,深蹂戎馬之地,抑數萬之師,虜救死扶傷不暇,悉舉引弓之民共攻圍之,轉鬥千里,矢盡道窮,士張空弮,冒白刃,北首爭死敵,得人之死力,雖古名將不過也。身雖陷敗,然其所摧敗亦足暴於天下。彼之不死,宜欲得當以報漢也。」上以遷為誣罔,欲沮貳師,為陵遊說,下遷腐刑。
久之,上悔陵無救,曰:「陵當發出塞,乃詔強弩都尉令迎軍;坐預詔之,得令老將生奸詐。」乃遣使勞賜陵餘軍得脫者。
3 上以法制御下,好尊用酷吏,而郡、國二千石為治者大抵多酷暴,吏民益輕犯法;東方盜賊滋起,大群至數千人,攻城邑,取庫兵,釋死罪,縛辱郡太守、都尉,殺二千石;小群以百數掠鹵鄉里者,不可勝數,道路不通。上始使御史中丞、丞相長史督之,弗能禁;乃使光祿大夫范昆及故九卿張德等衣繡衣,持節、虎符,發兵以興擊。斬首大部或至萬餘級,及以法誅通行、飲食當連坐者,諸郡甚者數千人。數歲,乃頗得其渠率,散卒失亡復聚黨阻山川者往往而群居,無可奈何。於是作《沈命法》,曰:「群盜起,不發覺,發覺而捕弗滿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後小吏畏誅,雖有盜不敢發,恐不能得,坐課累府,府亦使其不言。故盜賊多,上下相為匿,以文辭避法焉。
是時,暴勝之為直指使者,所誅殺二千石以下尤多,威振州郡。至勃海,聞郡人雋不疑賢,請與相見。不疑容貌尊嚴,衣冠甚偉,勝之躧履起迎,登堂坐定,不疑據地曰:「竊伏海瀕,聞暴公子舊矣,今乃承顏接辭。凡為吏,太剛則折,太柔則廢,威行,施之以恩,然後樹功揚名,永終天祿。」勝之深納其戒;及還,表薦不疑,上召拜不疑為青州刺史。濟南王賀亦為繡衣御史,逐捕魏郡群盜,多所縱捨,以奉使不稱免,歎曰:「吾聞活千人,子孫有封,吾所活者萬餘人,後世其興乎!」
4 是歲,以匈奴降者介和王成娩為開陵侯,將樓蘭國兵擊車師;匈奴遣右賢王將數萬騎救之,漢兵不利,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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