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劉晏自盡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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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劉晏自盡敕
作者:李适 
(唐德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54

亂常幹紀,罪莫大焉,除惡去邪,刑其無舍。忠州刺史劉晏,性本奸回,誌惟凶慝。頃司邦賦,曆踐朝倫,剝削為功,毒痡黎庶。按問贓賄,不知紀極。朕將崇政本,必去憸人,猶是含垢,務全大體。俾從降黜,尚烈藩侯,默亂之辜,掩而不問。旋乃結聚亡命,擅興師徒,罔有悛心,力行非度。播於人聽,惡跡彰聞,爰命連率,究實其罪。而蒐兵補卒,遍於鄉閭,執銳披堅,出於郊境,拒捍朝旨,威脅使臣,人之無良,一至於此。孽由自作,法所不容,正其典刑。宜賜自盡,仍令庾準差官勾當,處置聞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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