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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姓復舊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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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姓復舊詔
作者:李德林 隋朝
本作品收錄於《李懷州集

《詩》稱「不如同姓」,《傳》曰「異姓為後」。葢明辯親疎,皎然不雜。太祖受命,龍德猶潛。籙表革代之文,星垂除舊之象,三分天下,志扶魏室,多所改作,冀允上玄。文武羣官,賜姓者眾,本殊國邑,實乖胙土。不歆非類,異骨肉而共烝嘗;不愛其親,在行路而敘昭穆。且神徵革姓,本為厯數有歸;天命在人,推讓終而弗獲。故君臨區宇,累世於茲。不可仍遵謙挹之旨,久行權宜之制。諸改姓者,悉宜復舊。

本隋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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