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信息管理的通知
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信息管理的通知 黔教辦學〔2014〕420號 2014年9月5日 |
各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註冊辦法〉的通知》(教學〔2014〕11號)要求,為進一步規範我省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工作,現將辦理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信息變更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生錄取數據錯誤修改
學校在進行新生學籍電子註冊時,涉及學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民族、錄取專業、層次、學習形式、學制等錄取數據有誤,由學生填寫《貴州省高等學校學生錄取數據錯誤修改申請表》(附件1)報學校招生部門,經審核確認後,附相關證明材料向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提出修改申請,省級招生部門核實後將修改意見報教育部,並將審核結果及時反饋學校。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待教育部新生錄取數據修改後再對新生進行學籍電子註冊。新生錄取數據錯誤修改必須在學籍電子註冊截止時間前由學校招生部門匯總後統一報省級招生部門。
二、在校生身份信息變更修改
學生在校期間修改或變更身份信息的,由學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證明,學校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認後更改。學生學號、政治面貌、分院、系(所、函授站)、班號等信息變更的由學校審核確認修改。學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民族等信息變更的由學生填寫《貴州省高等學校學生身份信息變更修改申請表》(附件2)交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學校要按照《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高等學校學生信息修改辦理程序的通知》(黔教考發〔2009〕195號)要求,收齊學生提供的合法性證明,審核確認後由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報省教育廳審核。學生要求修改、變更的信息或證明材料涉嫌弄虛作假的不予受理。
三、畢業生學歷信息修改
畢業生學歷註冊並提供網上查詢後,學校不得變更證書內容及註冊信息,不再受理學生信息變更事宜。學歷註冊信息確有錯誤的,需學校專題報告並附相關材料報省教育廳審核確認後方可修改。
附件:1. 貴州省高等學校學生錄取數據錯誤修改申請表
2. 貴州省高等學校學生身份信息變更修改申請表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貴州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4年9月5日
貴州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4年9月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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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別 | 考生號 | |||||
錯誤
數據 |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 □民族 □錄取專業
□層次 □學習形式 □學制 | ||||||
原錄取信息 | 正確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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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修改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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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校 意 見 |
招生部門審核人: 招生部門負責人:
學校分管領導: (學校公章) 年 月 日 | ||||||
省級
招生 部門 意見 |
審核人:
招生監察室負責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備註 | 1.本表一式兩份,學校招生部門、省級招生部門各持一份。
2.學校辦理錄取數據錯誤修改手續時需攜帶此表及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按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要求提供。 3.省級招生部門憑此表將修改意見報教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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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別 | 考生號 | |||||
修改
信息 |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 □民族 | ||||||
原身份信息 | 修改後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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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修改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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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校 意 見 |
學校分管領導:
年 月 日 | ||||||
省級
學籍 管理 部門 意見 |
負責人:
年 月 日 | ||||||
備註 | 1.本表一式兩份,學校學籍管理部門、省級學籍管理部門各持一份。
2.辦理學籍信息變更修改手續時需攜帶此表及相關身份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按黔教考發〔2009〕195號文件要求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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