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之所告反由,元於子產處得。奉敕勘當,且狀是誣,付法科繩,已斷處斬,奏盡臨決,恩旨遣停。聖上為子產引虛,則將奏之枉死。但令教告事,律者正文,告者為首。教首為從,若其事虛受責,推之合當重科;如其反實論功,子產才霑薄賞。律開此制,本防避罪爭功,在於憲司,固當守文奉法。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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