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躋雲樓/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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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回 尋銅錘孤兒保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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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柳毅在撫州做郡守,那一日夜間,似睡不睡。見一幼童並一弱女,身帶桎梏,頸係赤繩,跪在案前,央柳毅救命。柳毅麾之不去,卻自驚醒。告訴兩位夫人,兩位夫人道:「幽渺之事,不可預先說破。」這且按下不題。

  卻說吉安府吉水縣,城東南有個村莊,名為五里堡。莊內有一個人,姓白,名天香,是個錢販子。家道殷實,身邊常帶銀子三百兩,在吉水縣城裡、集上給人封糧,藉此以便買錢。他西鄰有個孀婦,姓辛。辛寡婦有個異子,叫做辛泰。讀書讀到一十六歲,因家計貧乏舍了書本,母子兩個靠織布為生。那一日是吉水縣城裡大集,辛泰往集上去賣布。先到白家,問道:「白大叔,集上去了麼?」白天香答道:「姪子,你來得好!我正要找你合伴,你好給我背褡子。辛泰就把褡子接過來,背在肩上,手裡拿著布匹。兩個出了大門,說說笑笑,一直上城裡去了。進得城來,辛泰把褡子交給天香,就上了布市。白天香就在大街上鋪裡坐下,給人家封糧。

  那一日集上布卻甚遲,辛泰等至紅日西沉,才把匹白布賣出。又買了些東西,天氣漸黑。來找白天香,同伴回去。卻見白天香在酒肆中坐著吃酒,辛泰問道:「白大叔,還不回家嗎?」白天香答道:「我的銀子多半使出去了,錢沒給金,還有幾兩散碎銀子,帶在身邊,褡子不勞你背了。這是褂子一個,你先給我捎回家去罷!對你白嬸子說,掌燈以後我就到了,叫他不必掛心。」辛泰拿著白天香的褂子,就先出城而走。走有裡許,路旁有座小廟,台上坐著個人,問道:「來的不是辛泰嗎?」辛泰答道:「正是。」辛泰近前仔細一看,那人是石官屯石岩,超號叫做銅錘石二。

  卻說石二吃酒賭小,無所不為。時常做些歹事,人卻不大提防。今晚正為輸不而出,意欲候至半夜,斷人幾兩銀子,好去還帳,辛泰那裡知道!石二又問道:「你來時見與白天香同伴,回去為何不見他來?」辛泰答道:「他還在城裡吃酒哩!出城得到定更以後。」說了幾句話,辛泰就走了。石二聽了這話,就心起不良,在廟台上專候白天香,到時以便斷他。

  卻說辛泰來到莊上,見了白天香之妻焦氏,正在門首站著。見了辛泰,問道:「你白大叔為麼還不回來?」辛泰答道:「他還在那裡吃酒哩!叫我先來了,這裡他的褂子一個,嬸子你且收去。」焦氏接過褂子,轉入院裡。

  辛泰到了家中,把布銀交給他母親。吃了晚飯,出來門口坐著。時近二更,還不見白天香回來,辛泰又去問道:「白大叔來了麼?」焦氏道:「至今沒有。」辛泰道:「我往前去接他。住一時片刻就會回了。」辛泰出了莊頭,接至二里以外,並無蹤影。回覆道:「這時尚不來,想必在城裡住下了。白嬸子,你關門睡罷!」焦氏應諾關門回家睡了。

  卻說白天香在酒鋪裡吃了個醉,把剩下的幾兩銀子放在褡裡,束在腰間,出了鋪門。東倒西歪走到城外,約有更天。一時酒上,跌倒在地,呼呼睡去。

  那石二等至二更,總不見白天香過來,他就漸漸向前迎去。卻見白天香倒在路旁,過去推著叫道:「白大叔,你睡著了嗎?」這白天香睡了一會,酒力稍解,問道:「你是誰人?」答道:「我是石二。白大叔起來,我送你家去。」白天香拉著石二的手,勉強爬起。石二扶著他走,走到一個溝前,說道:「送有半路了,你自己回家去罷!快把褡子給我!」白天香道:「褡子是我的,你如何問我要?」石二道:「你真個不給我嗎?」天香道:「我不給你,你敢怎樣?」石二此時賊性復發,過去一拳,打倒了。白天香正要起時,劈耳門又是一腳,白天香就立時死了。石二把褡內幾兩銀子拿出,下入腰中。正待走時,又轉想道:「晚間曾遇見辛泰,萬一事情發覺,他就是個確證。不如把這場官司嫁給他罷!」就把白天香推入路旁溝裡,又脫下他的一條褲子,並那個褡子暗暗的偷送到辛泰家後邊一座屋裡,擱在梁頭以上,仍把門給他鎖好。

  卻說到了次日飯時,終不見天香回來。焦氏甚是發悶,出門不住的往西北探望。忽見兩個走路的說:「西北路溝裡有個死人,卻不知是誰。」焦氏聽見,吃了一驚。便向辛泰道:「人說西北路溝裡有個死人,沒的是你白大叔被人害了嗎?」辛泰聽說,跑去一看,不是他是誰。回來說道:「白嬸子,不好了!白大叔被人謀害了。」焦氏聞說,走去一看,果然是他丈夫。哭了一場,進城報了縣公。縣公差捕衙出來相驗,是被人踢死的。縣公叫焦氏補了狀子,差人給他拿賊。焦氏著人把白天香的死屍抬到家來,暫且成殮。

  卻說吉水縣雖然差人拿賊,渺無風信,一時如何就能拿住!那一日,是白天香的七日。焦氏請了幾位僧人,給他丈夫唸經。座位不夠,向西鄰辛家來借板凳。辛寡婦答道:「板凳鎖在後邊屋裡。辛泰在家,就叫他給你送去。他又上城裡去了,這不是鑰匙,你開門自己搬去罷!」焦氏到了後邊,把屋門給他開了。進來一看,見他男人的一條褲子並那個褡子,俱在梁頭上擱著。當下閉口無言,搬了兩條凳子,把門鎖上,交了鑰匙,進入東院去了。

  午後經事已完,焦氏偷偷地跑到城裡,稟知縣公,回道:「小的是白天香的女人。白天香被人踢死,前已具狀到台下,現在拿人。目今正犯已有主了,小的特來報知。」縣公問道:「正犯是誰?」焦氏回道:「是小的西鄰辛寡婦的兒子辛泰。」縣主就標了一支飛簽,差了三班捕頭,跟著焦氏來辛家拿人。辛寡婦見公差進門,嚇得魂飛魄散,說道:「我兒子並沒害人,憑何經來拿他?」焦氏道:「你家現有真贓實犯,還要強口!」辛泰道:「有何贓犯,給我拿出!」焦氏道:「這倒不難!」當下領著差人,開了後邊房門,就把那褲子、褡子,當著公差的面,從梁上拿下來。辛泰母子,竟是有口也難分訴了。差人把辛泰立時鎖起,帶進城去。

  縣主坐堂訊問,一夾根三十板,辛泰受刑不過,只得招了。辛寡婦聽說,日夜號哭,無法可救。

  到了過府,太府更用酷刑,不得不仍照前案。由府解省,路過五里堡前。辛寡婦使錢買通解役,母子兩個才見了一面。辛寡婦見了辛泰,母子抱頭相哭,死而復蘇。辛泰哭道:「母親,你半世守起孩兒一個人來,實指望著養老送終。那料忽然遭此奇禍,這是我命該如此,情甘一身當去。母親保全自己,不必代我憂愁。」寡婦道:「吾兒此去,今世斷不能再見面了。」兩個又哭了一場,辛泰方隨差役而走。

  及至解到提刑衙門,過堂時上台見他生得單弱,不像個兇徒。心中疑道:「一個十六歲的幼童,如何就能打死個大人?此事未必不屈。」及至當堂審問,果把前案盡情翻了。提刑大人把辛泰暫且寄監,行文提撫州府進省,同吉安府會審此案。柳毅見了文書,星夜赴省而去。

  卻說螭娘向虓兒道:「相公此去,定決疑獄。正當趁此機會,大顯聲名。」虓兒道:「姐姐何不給老爺指條明路?」螭娘當下手題七言律詩一首封好,著得當家人送到省中。柳毅折開一看,見其詩云:

    害命非緣有夙嫌,只因圖財喪心田。
    踢傷掀入深溝內,故把衣囊置屋前。
    鞫獄少聞秦鏡照,當官誤將無辜連。
    若問正犯真名姓,不在梓旁在柘邊。

  柳毅看了這詩,心下已知正犯是姓石了。

  到了次日,約定在城皇廟會審。吉安府先到,撫州府後到。吉安府見了柳毅,說道:「老哥,這起官司費了小弟許多心思才能問成。不料到省,卻又翻案。一會兒審時,把辛泰這個囚奴須得著實夾起!」柳毅答道:「真假自有分辨,大刑豈可濫加!」兩個坐了公座,把辛泰帶到案前。柳毅問道:「辛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白天香果係你打死,就招承了罷!省得你受刑罰!」辛泰回道:「犯人實係冤枉,但縣主老爺一見即用重刑,小人當受不起,只得強招。實望解至府堂,或可洗冤。孰料太爺仍用重刑,使招前案。解到省來,幸上台大人少存哀矜,著二位太爺眼同會審。只求太爺原情推理,犯人就死也甘心。」柳毅問道:「當日上集時,是你兩個同去的嗎?」辛泰回道:「是同去的。」柳毅又問道:「下集時,是你兩個回來的?可是你先來的?」辛泰回道:「散集時,犯人約白天香同走。他還在那裡吃酒,把褂子一個交給犯人。犯人就先回到家來,把褂子交給他女人了。犯人回家吃過了飯,等到二更多天,並不見白天香回來,又去接了他有二里地,也沒見蹤影。及至次日早上,白天香已死在路溝裡了。焦氏告犯人圖財害命,縣主老爺差人來拿時,不知是何緣故,卻從犯人後邊屋樑上搜出白天香的褡子一個、褲子一條,弄假成真。此中須費太老爺的心思判斷。」

  吉州府道:「依你所供,現有真贓,還不招承!拉下去,給我重夾!」柳毅道:「且住!其間定有緣故,待小弟再仔細問他。」又問道:「辛泰,你上集時只你兩個同走,可還有別人?」辛泰回道:「只俺兩個,並無別人。」柳毅又問道:「下集時,你曾見旁人沒見旁人?」辛泰回道:「犯人在城裡並沒見旁人,出城走到一座廟前,見石官屯石岩,他的超號叫做銅錘石二。他曾問我:「白天香為何不同你回來?『犯人答道:「他還在店裡吃酒哩!』只說這幾句話,犯人就回家來了。」

  柳毅向吉州府說道:「事係委曲,把辛泰暫且寄監,待小弟稟明大人,再為審奪。」柳毅據著辛泰的供詞,稟了提刑,遂即親出了一張火票,行到吉水縣來:

    票仰吉安府吉水縣差役將石官屯銅錘石二拿獲解省,毋得有誤!特示。

  吉水縣見了臬台的火票,就差三班捕快,把石二拿住,星夜解進省來,仍同吉安府在城隍廟裡會審。

  柳毅一見石二的相貌,勃然大怒,罵道:「你這無王法的奴才。圖財害命,貽累好人,該當何罪!」石二回道:「白天香是辛泰害的,與小人何涉?」柳毅道:「你還要誣賴嗎?白天香係你打死,推入溝中,他的褂子、褲子是你暗地送在辛家屋樑上去。本司悉打聽得確,如何還要瞞我?」石二見說出真情,畏其明斷,料難逃過,沒用十分夾打,早把真情吐出。柳毅吩咐給監,把個吉安府愧慚得無縫可鑽。

  柳毅差了兩個得當衙役,上石二家去起贓。他斷的白天香的銀子尚沒花完。又從櫃中搜出銅錘兩個,上刻「銅錘賊」三字,才知石二原來是個大盜。柳毅把這兩個銅錘存在提刑庫裡,把石二問成大辟,給白天香償命,又把銅錘、一干人犯究出發遣。

  喚過焦氏來吩咐道:「你夫仇已報,辛泰終係被屈。兩家原是鄰居,這仇怨何時可解?依本府看來,你家過的,辛家窮若,不如把辛泰認為義子,幫助他一切日用。俟辛泰娶妻生子時,叫他給你一個承祀,如此才可解冤。」焦氏回道:「太老爺吩咐,小婦人敢不聽從!」柳毅就當堂批了一張斷狀給辛泰拿著,叫焦氏立時遞了遵依。其斷狀云:

  斷得焦氏為夫鳴冤,雖非故射墉集;辛泰無辜被累,終屬央及池魚。訟獄既息,釁隙應杜。分白家之餘財,贍彼孤寡,權當謝罪。過辛門之一子,續茲宗脈,亦足酬恩。聯異姓為同室,何得視若秦越;化結怨為報德,庶幾無啟戈矛。倘或更口,執此鳴官。

  柳毅審了這起官司,聲名從此大振。回到衙門,向螭娘謝道:「這段公案,幸得夫人的指示,是以能脫人罪網。」螭娘答道:「妾等別無能乾,似此小事,尚能代為辦理。」

  未知虓兒後來如何,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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