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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庫建築設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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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庫建築設計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2015年第788號
2015年3月30日
發布機關:住房城鄉建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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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 1. 0. 1 為適應城鎮建設發展需要,使車庫建築設計符合適用、 安全、衛生、經濟、環保、節能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規範。 1. o. 本規範適用於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機動車庫和非機動車 庫的建築設計。 1. 0. 3 車庫建築按所停車輛類型分為機動車庫和非機動車庫, 按建設方式可劃分為獨立式和附建式。 1. 0. 4 機動車車庫建築規模應按停車當量數劃分為特大型、大 型、中型、小型,非機動車庫應按停車當量數劃分為大型、中 型、小型。車庫建築規模及停車當量數應符合表 1. 0. 的規定。 1. 0. 4 車庫建築規模及停車當量數 二叮 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機動車庫停車當量數 >1000 301 ~ 1000 51 ~ 300 ~50 非機動車庫停車當量數 >500 251 ~ 500 王三 250 1. 0. 5 車庫建築設計應使用方便、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 合理,並應滿足所在城市及地區交通管理的要求。 1. 0. 6 車庫建築設計,除應符合本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 有關標準的規定。 1 術語 2. 0.1 車庫 parking garage 停放機動車、非機動車的建築物。 2. o. 2 機動車 motor vehicle 以動力裝置驅動或牽引,在道路上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用 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2.0.3 非機動車 non motor vehicle 以人力驅動,在道路上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 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電 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交通工具。 2. 0. 4 機動車庫 motor vehicle garage 停放機動車的建築物。 2. 0. 5 非機動車庫 non-motor vehicle garage 停放非機動車的建築物。 2. 0. 6 地下車庫 underground garage 室內地坪低於室外地坪高度超過該層淨高 月的車庫。 2. o. 7 獨立式車庫 detached garage 單獨建造的,具有獨立完整的建築主體結構與設備系統的 車庫。 2.0.8 附建式車庫 garage attached to building 與其他建築物或構築物結合建造,並共用或部分共用建築主 體結構與設備系統的車庫。 2.0.9 複式機動車庫 compound mechanical motor vehicle gar age 室內有車道、有駕駛員進出的機械式機動車庫。 2. 0.10 敞開式機動車庫 open motor vehicle garage 2 任一層車庫外牆敞開面積超過該層四周外牆體總面積的 25% ,且敞開區域均勻布置在外牆上且其長度不小於車庫周長的 50% 的機動車庫。 2.0.11 機械式機動車庫 mechanical motor vehicle garage 採用機械式停車設備存取、停放機動車的車庫。 2.0.12 全自動機動車庫 fully automatic mechanical motor vehicle garage 室內無車道,且無駕駛員進出的機械式機動車庫。 2. 0.13 停車當量 equivalent parking unit 用於協調各種不同車型,便於統計與計算停車數量、停車位 大小等數據而設定的標準參考車型單元。 2.0.14 停車位 parking stall 車庫中為停放車輛而劃分的停車空間或機械式停車設備中停 放車輛的獨立單元,由車輛本身的尺寸加四周所需的距離組成。 2.0.15 停車區域 parking area 車庫中車輛行駛與停放的空間,主要由停車位與通車道組成。 2. 0.16 坡道式出人口 entrance/exit of ramp 機動車庫中通過坡道進行室內外車輛交通聯繫的部位。 2. 0.17 升降梯式出人口 entrance/exit of elevator 機動車庫中通過升降梯進行室內外車輛交通聯繫的部位。 2. 0.18 平人式出人口 entrance/exit of straight-in 機動車庫中由室外場地直接出人停車區域的部位。 2.0.19 車道 lane 在車行道路上供單一縱列車輛行駛的部分。 2.0.20 緩坡段 transition slope 當坡道坡度較大時,為避免機動車的底部在坡道兩端碰擦地 面而設置的緩和坡段。 2.0.21 彎道超高 super elevation at curve 為平衡機動車在彎道上行駛所產生的離心力所設置的彎道橫 向坡度而形成的高差。 3 2.0.22 機動車最小轉彎半徑 vehicular minimum turning radius 機動車迴轉時,當轉向盤轉到極限位置,機動車以最低穩定 車速轉向行駛時,外側轉向輪的中心平面在支承平面上滾過的軌 跡圓半徑,表示機動車能夠通過狹窄彎曲地帶或繞過不可越過的 障礙物的能力。 2.0.23 機動車環形外半徑 circular outer radius of vehicle 以迴轉圓心為參考點,機動車迴轉時其外側最遠端循圓曲線 行走軌跡的半徑。 2.0.24 機動車環形內半徑 circular inner radius of vehicle 以迴轉圓心為參考點,機動車迴轉時其內側最近端循圓曲線 行走軌跡的半徑。 2.0.25 環形車道外半徑 outer radius of the circular lane 以迴轉圓心為參考點,機動車迴轉時其外側最遠端循圓曲線 行走的軌跡半徑加上機動車最遠端至環形車道外邊的安全距離。 2. 0. 26 環形車道內半徑 inner radius of the circular lane 以迴轉圓心為參考點,機動車迴轉時其內側最近端循圓曲線 行走的軌跡半徑減去機動車最近端至環形車道外邊的安全距離。 2.0.27 機動車道路轉彎半徑 turning radius of the vehicle lane 能夠保持機動車輛正常行駛與轉彎狀態下的彎道內側道路邊 緣處半徑。 2.0.28 機械式停車設備 mechanical parking devices 採用機械方法存取、停放機動車的機械裝置或設備系統。簡 稱停車設備。 2. 0. 29 升降橫移類停車設備 lift-sliding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利用存車板或其他載車裝置升降和橫向平移存取汽車的機械 式停車設備。 2.0.30 垂直循環類停車設備 vertical lifting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使用垂直循環機構使車位產生垂直循環運動到達出人口層而 4 存取汽車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2.0.31 水平循環類停車設備 horizontal circulating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使用水平循環機構使車位產生水平循環運動到達升降機或出 人口而存取汽車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2.0.32 多層循環類停車設備 multi-tier circulating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用循環運動的車位系統存取停放多層車輛的機械式停車 設備。 2.0.33 平面移動類停車設備 horizontal shifting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在同一水平層上用搬運器平面移動汽車或載車板,實現存取 汽車的機械式停車設備,多層平面移動類機械式停車設備還需使 用升降機來實現不同層間的升降。 2.0.34 巷道堆垛類停車設備 stacking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使用巷道堆垛機,將汽車水平且垂直移動到停車位旁,並用 存取交接機構存取汽車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2. 0.35 垂直升降類停車設備 vertical lifting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使用升降機將汽車升降到指定層,並用存取交接機構存取汽 車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2.0.36 簡易升降類停車設備 parking lift 使用升降或俯仰機構使汽車存人或取出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2.0.37 機動車專用升降機 lift for vehicle 用於停車庫出入口至不同停車樓層間升降搬運汽車的機械 裝置。 2.0.38 自行車停車架 bicycle stand/rack 停放自行車以便於管理、存取的構架。 2.0.39 複式自行車停車架 multi-tier bicycle stand/rack 在同→樓層內停放兩層或兩層以上自行車的構架。 5 3 基地和總平面 3.1 基地 3. 1. 1 車庫基地的選擇應符合城鎮的總體規劃、道路交通規劃、 環境保護及防火等要求。 3. 1. 2 車庫基地的選擇應充分利用城市土地資源,地下車庫宜 結合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及地下人防設施進行設置。 3.1. 專用車庫基地宜設在單位專用的用地範圍內;公共車庫 基地應選擇在停車需求大的位置,並宜與主要服務對象位於城市 道路的同側。 3.1. 4 機動車庫的服務半徑不宜大於 500m ,非機動車庫的服務 半徑不宜大於 lOOm 3.1. 特大型、大型、中型機動車庫的基地宜臨近城市道路; 不相鄰時,應設置通道連接。 3.1. 6 車庫基地出人口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基地出人口的數量和位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 築設計通則》 GB 50352 的規定及城市交通規劃和管理的有關 規定; 基地出人口不應直接與城市快速路相連接,且不宜直接 與城市主幹路相連接; 3 基地主要出人口的寬度不應小於 4m ,並應保證出人口與 內部通道銜接的順暢; 4 當需在基地出人口辦理車輛出人手續時,出人口處應設 置候車道,且不應占用城市道路;機動車候車道寬度不應小於 4m 、長度不應小於 lOm ,非機動車應留有等候空間; 5 機動車庫基地出人口應具有通視條件,與城市道路連接 的出人口地面坡度不宜大於 5%; 6 機動車庫基地出人口處的機動車道路轉彎半徑不宜小於 6m ,且應滿足基地通行車輛最小轉彎半徑的要求; 7 相鄰機動車庫基地出人口之間的最小距離不應小於 15m, 且不應小於兩齣人口道路轉彎半徑之和。 3.1. 7 機動車庫基地出入口應設置減速安全設施。 3.2 總平面 3. 2. 1 車庫總平面可根據需要設置車庫區、管理區、服務設施、 輔助設施等。 3. 2. 2 車庫總平面的功能分區應合理,交通組織應安全、便捷、 順暢。 3. 2. 3 在停車需求較大的區域,機動車庫的總平面布局宜有利 於提高停車高峰時段停車庫的使用效率。 3. 2. 4 車庫總平面的防火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 防火規範》 GB 50016 和《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 范》 GB 50067 的規定。 3. 2. 5 車庫總平面內,單向行駛的機動車道寬度不應小於 4m, 雙向行駛的小型車道不應小於 6m ,雙向行駛的中型車以上車道 不應小於 7m ;單向行駛的非機動車道寬度不應小於 1. 5m ,雙向 行駛不宜小於 3. 5mo 3.2.6 機動車道路轉彎半徑應根據通行車輛種類確定。微型、 小型車道路轉彎半徑不應小於 3. 5m ;消防車道轉彎半徑應滿足 消防車輛最小轉彎半徑要求。 3. 2. 7 道路轉彎時,應保證良好的通視條件,彎道內側的邊坡、 綠化及建(構)築物等均不應影響行車視距。 3.2.8 地下車庫排風口宜設於下風向,並應做消聲處理。排風 口不應朝向鄰近建築的可開啟外窗;當排風口與人員活動場所的 距離小於 lOm 時,朝向人員活動場所的排風口底部距人員活動 地坪的高度不應小於 2. 5m 3.2.9 允許車輛通行的道路、廣場,應滿足車輛行駛和停放的 7 要求,且面層應平整、防滑、耐磨。 3. 2. 10 車庫總平面內的道路、廣場應有良好的排水系統,道路 縱坡坡度不應小於 0.2% ,廣場坡度不應小於 0. 3% 3. 2. 11 車庫總平面內的道路縱坡坡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 用建築設計通則》 GB 50352 的最大限值的規定。當機動車道路 縱坡相對坡度大於 8% 時,應設緩坡段與城市道路連接。對於機 動車與非機動車混行的道路,其縱坡的坡度應滿足非機動車道路 縱坡的最大限值要求。 3.2.12 車庫總平面場地內,車輛能夠到達的區域應有照明 設施。 3. 2. 13 車庫總平面內宜設置電動車輛的充電設施。 3.2.14 車庫總平面內應有交通標識引導系統和交通安全設施; 對社會開放的機動車庫場地內宜根據需要設置停車誘導系統、電 子收費系統、廣播系統等。 8 機動車庫 4.1 一般規定 4. 1. 1 機動車庫應根據停放車輛的設計車型外廓尺寸進行設計。 機動車設計車型的外廓尺寸可按表 4. 1. 取值。 4. 1. 1 機動車設計車型的外廓尺寸 ?」丁 總長 外廓尺寸(總寬 m) 總高 微型車 3.80 1. 60 1. 80 小型車 4.80 1. 80 2.00 輕型車 7.00 2. 25 2. 75 客車 9.00 2. 50 3. 20 中型車 貨車 9.00 2. 50 4.00 客車 12.00 2. 50 3.50 大型車 貨車 11. 50 2.50 4.00 專用機動車庫可以按所停放的機動車外廓尺寸進行設計。 4. 1. 機動車庫應以小型車為計算當量進行停車當量的換算, 各類車輛的換算當量係數應符合表 4. 1. 的規定。 4.1. 2 機動車換算當量係數 車型 微型車 小型車 輕型車 中型車 大型車 換算係數 0. 7 1. 0 1. 5 2.0 2. 5 4. 1. 3 機動車最小轉彎半徑應符合表 4. 1. 的規定。 9 4.1. 3 機動車最小轉彎半徑 車型 最小轉彎半徑 m) 微型車 4.50 小型車 6.00 輕型車 6.00~ 7. 20 中型車 7.20~ 9.00 大型車 9.00~ 10.50 4.1. 機動車的環形車道最小外半徑( Ro )和內半徑 ro 尺寸應按下列公式計算(圖 4. 1. 4): 4. 1. 4 機動車環形車道平面圖 W=R ro Ro =R 十工 ro = r- y R =M+d'.52+ (:;. b? 廣「丁 b+n -y 式中: 一一-機動車長度; 一一機動車寬度; 10 (4.1.4-1) (4. 1. 4-2) (4.1.4 3) (4. 1. 4-4) (4. 1. 4-5) 一一一前懸尺寸; 「一一後懸尺寸; -一一軸距; 一後輪距; n 前輪距; r1 →-機動車最小轉彎半徑(按本規範表 4. 1. 取值 。一一環形車道外半徑; ro 一一環形車道內半徑; 一-一機動車環行外半徑; 廣一一機動車環行內半徑; w 環形車道最小淨寬(按本規範表 4. 2. 10 取值); 工→-機動車環行時最外點至環道外邊安全距離,宜大於 或等於 250mm ,當兩側為連續障礙物時宜大於或等 500mm; 一一機動車環行時最內點至環道內邊安全距離,宜大於 或等於 250mm ,當兩側為連續障礙物時宜大於或等 500mm 4.1. 5 機動車之間以及機動車與牆、柱、護欄之間的最小淨距 應符合表 4. 1. 的規定。 4.1. 5 機動車之間以及機動幸與牆、柱、護欄之間最小淨距 --:------」~ 微型車、小型車 輕型車 中型車、大型車 平行式停車時機動車間縱向淨距( m) 1. 20 1. 20 2.40 垂直式、斜列式停車時機動車間縱向淨距( m) 0.50 0.70 0.80 機動車間橫向淨距( m) 0.60 0.80 1. 00 機動車與柱間淨距( m) 0.30 0.30 0.40 機動車與牆、護欄及其他 縱向 0.50 o. 50 0. 50 構築物間淨距( m) 橫向 0.60 0.80 1. 00 註: 1 縱向指機動車長度方向、橫向指機動車寬度方向; 2 淨距指最近距離,當牆、柱外有突出物時,從其凸出部分外緣算起。 11 4.1. 按管理方式,機動車庫宜設置值班室、管理辦公室、控 制室、休息室、儲藏室、衛生間等輔助用房。控制室可獨立設置 或與其他管理用房合用,且宜設於機動車庫中心或出人口附近。 4.1. 7 對於出入口及坡道與停車區域,每層交通流線應周轉暢 通,且應形成上行、下行連續不斷的通路,並應防止上、下行車 輛交叉。 4.1. 8 當機動車庫採取夭然採光時,天然採光係數不宜小於 0. 5% 或其窗地面積比宜大於 : 15 ,且車庫及坡道應設有防眩 光設施。 4.1. 9 四層及以上的多層機動車庫或地下三層及以下機動車庫 應設置乘客電梯,電梯的服務半徑不宜大於 60m 4.1.10 機動車庫內的標誌和標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在每層出入口的顯著部位設置標明樓層和行駛方向的 標誌; 應在樓地面上用彩色線條標明行駛方向、用 lOcm 15cm 寬線條標明停車位; 3 在各層柱間及通車道盡端,應設置停車區位的標誌。 4. 1.11 設有道閘的機動車庫,道閘應設置在車庫出人口附近的 平坡段上,並應留出方便駕駛員操作的空間。 4.2 出入口及坡道 4. 2.1 按出人方式,機動車庫出人口可分為平人式、坡道式、 升降梯式三種類型。 4.2.2 車輛出人口的最小間距不應小於 15m ,並宜與基地內部 道路相接通,當直接通向城市道路時,應符合本規範第 3. 1. 的規定。 4.2.3 機動車庫出人口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GB 50352 的有關規定設緩衝段與基地道路連通。 4.2.4 車輛出人口寬度,雙向行駛時不應小於 7m ,單向行駛時 不應小於 4m 12 4. 2. 5 車輛出人口及坡道的最小淨高應符合表 4. 2. 的規定。 4. 2. 5 車輛出入口及坡道的最小淨高 車型 最小淨高( m) 微型車、小型車 2.20 輕型車 2.95 中型、大型客車 3. 70 中型、大型貨車 4.20 註:淨高指從樓地面面層(完成面)至吊頂、設備管道、梁或其他構件底面之間 的有效使用空間的垂直高度。 4. 2. 機動車庫出人口和車道數量應符合表 4. 2. 的規定,且 當車道數量大於等於 且停車當量大於 3000 輛時,機動車出人 口數量應經過交通模擬計算確定。 4. 2. 6 機動車庫出入口和車道數量 ·-山 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501 ~ 301 ~ 101 ~ 51 ~ 25~ >1000 出入口和車道數亘\ 1000 500 300 100 50 機動車出人口數量 二~3 ~2 ~2 二三 二三 車道數量 ~5 二主 二~3 二三 > 2 | 二二 居住建築出入口車道數量 二~3 > 2 ;注 ;?2 > 2 I > 1 4.2. 7 對於停車當量小於 25 輛的小型車庫,出人口可設一個單 車道,並應採取進出車輛的避讓措施。 4.2.8 機動車庫的人員出入口與車輛出入口應分開設置,機動 車升降梯不得替代乘客電梯作為人員出入口,並應設置標識。 4.2.9 平人式出人口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平人式出人口室內外地坪高差不應小於 150mm ,且不宜 大於 300mm; 2 出人口室外坡道起坡點與相連的室外車行道路的最小距 離不宜小於 5. Om; 13 3 出人口的上部宜設有防雨設施; 4 出人口處宜設置遙控啟閉的大門。 4.2.10 坡道式出人口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出人口可採用直線坡道、曲線坡道和直線與曲線組合坡 道,其中直線坡道可選用內直坡道式、外直坡道式。 2 出人口可採用單車道或雙車道,坡道最小淨寬應符合表 4. 2. 10-1 的規定。 4. 2.10-1 坡道最小淨寬 形式 最小淨寬( m) 微型、小型車 輕型、中型、大型車 直線單行 3.0 3. 5 直線雙行 5.5 7.0 曲線單行 3. 8 5.0 曲線雙行 7. 0 10.0 此寬度不包括道牙及其他分隔帶寬度。當曲線比較緩時,可以按直線寬度進 行設計。 3 坡道的最大縱向坡度應符合表 4. 2. 10 的規定。 4. 2.10-2 坡道的最大縱向坡度 直線坡道 曲線坡道 車型 百分比(%) 比值(高 長) 百分比(%) 比值(高=長) 微型車 15.0 1 : 6. 67 12 1 : 8. 3 小型車 輕型車 13.3 1 : 7. 50 10 1 : 10. 0 中型車 12.0 1 : 8. 3 大型客車 10. 0 1 : 10 8 1 : 12. 5 大型貨車 4 當坡道縱向坡度大於 10% 時,坡道上、下端均應設緩坡 坡段,其直線緩坡段的水平長度不應小於 3. 6m ,緩坡坡度應為 坡道坡度的 1/2 ;曲線緩坡段的水平長度不應小於 2.4m ,曲率 半徑不應小於 20m ,緩坡段的中心為坡道原起點或止點 14 (圖 4. 2. 10 );大型車的坡道應根據車型確定緩坡的坡度和長度。 R=20m R=20m

o,3.6m

(時直線緩坡 (b )曲線緩坡 4.2. 10 緩坡 一坡道起點; 一坡道止點 5 微型車和小型車的坡道轉彎處的最小環形車道內半徑( 不宜小於表 4. 2. l(}-3 的規定;其他車型的坡道轉彎處的最小環形車 道內半徑應按本規範式( 4. 1. 41) ~式( 4. 1. 4-5 )計算確定。 4. 2.10 坡道轉彎處的最小環形車道內半徑( ro) 角度 坡道轉向角度( a) a< 90° 90 。< a<l80 ;o,180° 4m Sm 6m 註:坡道轉向角度為機動車轉彎時的連續轉向角度。 6 環形坡道處彎道超高宜為 2% 6% 4. 2.11 升降梯式出入口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小型機動車庫設置機動車坡道有困難時,可採用升降梯 作為機動車庫出入口,升降梯可採用汽車專用升降機等提升設備, 且升降梯的數量不應少於兩台,停車當量少於 25 輛的可設一台; 2 機動車出口和人口宜分開設置; 3 升降梯宜採用通過式雙向門,當只能為單側門時,應在 進(出)口處設置車輛等候空間; 4 升降梯出人口處應設有防雨設施,且升降梯底坑應設有 機械排水系統; 15 5 機動車庫應在每層出人口處的明顯部位設置樓層和行駛 方向的標誌,並宜在駕駛員方便觸及的部位,設置升降梯的操縱 按鈕; 6 當採用升降平台時,應在每層周邊設置安全護欄和防墜 落等措施; 7 升降梯出人口處應設限高和限載標誌。 4.3 停車區域 4.3.1 停車區域應由停車位和通車道組成。 4.3.2 停車區域的停車方式應排列緊湊、通道短捷、出人迅速、 保證安全和與柱網相協調,並應滿足一次進出停車位要求。 4.3.3 停車方式可採用平行式、斜列式(傾角 30° 45 。、 60 。) 和垂直式(圖 4. 3. ),或 昆合式。 ←一二」一葉 |口口門 Ill 口口 Jill 口口 Ill 口口)|||陽冒 |口口 llllt1 llll 口口 llll 口口 llll '"~一、"' .~-~II I 豆豆| 」且國 l;I (;I 且|且劇 Ubil 詮;| (a )平行式 L, 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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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區 口!~!國!自|國國 l~lBangbang.S討論)l~I 自「 = 4. 3. 3 停車方式(二) 註: Wu 為停車帶寬度; We1 為停車位毗鄰牆體或連續分隔物時,垂直於 通(停)車道的停車位尺寸; W,2 為停車位毗鄰時,垂直於通(停)車道 的停車位尺寸; wd 為通車道寬度; 為平行於通車道的停車位尺寸; Q, 為機動車傾斜角度。 4.3. 機動車最小停車位、通(停)車道寬度可通過計算或作 圖法求得,且庫內通車道寬度應大於或等於 3. Om 。小型車的最 小停車位、通(停)車道寬度宜符合表 4. 3.4 的規定。 4.3.4 小型車的最小停車位、通(停)東道寬度 垂直通車道方向 的最小停車位 平行通車道方 通(停)車道 停車方式 寬度 Cm) 向的最小停車 最小寬度 位寬度 L, Cm) wd (m) We1 W,2 平行式 後退停車 2.4 2. 1 6.0 3.8 30 前進(後退)停車 4. 8 3.6 4.8 3.8 45 前進(後退)停車 5. 5 4.6 3. 4 3.8 60° 前進停車 5.8 5.0 2.8 4. 5 60 後退停車 5.8 5.0 2. 8 4. 2 垂直式 前進停車 5.3 5. 1 2. 4 9.0 後退停車 5. 3 5. 1 2.4 5.5 17 4. 3. 5 微型車和小型車的環形通車道最小內半徑不得小 3. Om0 4.3.6 停車區域淨高不應小於本規範第 4. 2. 條規定的出人口 及坡道處淨高要求。 4.3.7 根據停車樓板的形式,停車區域可分為平樓板式、錯層 式和斜樓板式。錯層式可分為二段式錯層和三段式錯層;斜樓板 式可分為直坡形斜樓板式和螺旋形斜樓板式。 4.3.8 錯層式停車區域應符合下列規定: 兩直坡道之間的水平距離應使車輛在停車層作 180 。轉 向,兩段坡道中心線之間的距離不應小於 14. Om; 2 三段錯層式停車區域的通車道應限定車輛行駛路線; 錯層式停車區域內樓面空間可以疊交,疊交水平尺寸不 應大於 1. 5m 4.3.9 斜樓板式停車區域的樓板坡度、停車位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樓板坡度不應大於 5%; 2 當停車位採用斜列式停車時,其停車位的長向中線與斜 樓板的縱向中線之間的夾角不應小於 60 。。 4.3.10 對於斜樓板式停車區域,必要時可設轉向的中間通車 道,為防止行車高峰堵車,可增設螺旋坡道。 4. 3.11 當機動車停車庫內設有修理車位時,應集中布置,且應 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67 的規定。 4.4 構造措施 4.4.1 對於有防雨要求的出人口和坡道處,應設置不小於出人 口和坡道寬度的截水溝和耐輪壓溝蓋板以及閉合的擋水檻。出人 口地面的坡道外端應設置防水反坡。 4.4.2 通往地下的坡道低端宜設置截水溝;當地下坡道的敞開 段無遮雨設施時,在坡道敞開段的較低處應增設截水溝。 4.4.3 機動車庫的樓地面應採用強度高、具有耐磨防滑性能的 18 不燃材料,並應在各樓層設置地漏或排水溝等排水設施。地漏 (或集水坑)的中距不宜大於 40m 。敞開式車庫和有排水要求的 停車區域應設不小於 0. 5% 的排水坡度和相應的排水系統。 4.4.4 機動車庫內通車道和坡道的樓地面宜採取限制車速的 措施。 4.4.5 機動車庫內通車道和坡道面層應採取防滑措施,並宜在 柱子、牆陽角凸出結構等部位採取防撞措施。 4.4. 機動車庫內停車位應設車輪擋,車輪擋宜設於距停車位 端線為機動車前懸或後懸的尺寸減 0. 2m 處,其高度宜為 0.15m ,且車輪擋不得阻礙樓地面排水。 4. 4. 通往地下的機動車坡道應設置防雨和防止雨水倒灌至地 下車庫的設施。敞開式車庫及有排水要求的停車區域樓地面應采 取防水措施。 4.4.8 通往車庫的出人口和坡道的上方應有防墜落物設施。 4.4.9 嚴寒和寒冷地區機動車庫室外坡道應採取防雪和防滑 措施。 4.4.10 當機動車庫坡道橫向內(或外)側無實體牆體時,應在 無實體牆處設護欄和道牙。道牙寬度不應小於 0. 30m ,高度不應 小於 0.15m 19 s 機械式機動車庫 5.1 一般規定 5.1.1 機械式機動車庫分為全自動機動車庫與複式機動車庫。 機械式機動車庫的設計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機械式停車庫工程 技術規範》 JGJ/T 326 的規定。 5. 1. 2 機械式機動車庫應根據總體布局需要,結合機械停車設 備的技術要求與合理的柱網關係進行設計。 5.1. 機械式機動車庫停放車輛的外廓尺寸及重量可按表 5. 1. 規定採用。 5.1.3 機械式機動車庫停放車輛的外廓尺寸及重量 組別代號 機動車長×車寬×車高 重量 Cm× m × m) (kg) 型車 主二 4.4 1. 75 × 1. 45 < 1300 型車 王三 4. 7× 1. 8 × 1. 45 主至 1500 型車 < 5.0 × 1. 85 × 1. 55 < 1700 型車 三三 5. 3 × 1. 90 × 1. 55 =二 2350 型車 三二 5. 6× 2.05 × 1. 55 三二 2550 型車 三二 5. 0× 1. 85 × 2.05 < 1850 註: 小型車; 中型車; 大型車; 特大型車; 超大型車; 客車。 5. 1. 停車設備的出人口、操作室、檢修場所等明顯可見處應 設置安全標誌。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安全標誌及其使用導 則》 GB 2894 的要求。 5.1. 5 全自動機動車庫的設備操作位置應能看到人員和車輛的 進出,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設置反射鏡、監控器等設施。 20 5.2 出入口 5. 2.1 全自動機動車庫出人口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出人口處應設置不少於 個的候車位,當出人口分開設 置時,候車位不應少於 個;當機動車需要掉頭而受場地限制 時,可設置機動車迴轉盤; 2 出人口寬度應大於所存放的機動車設計車型寬加 0. 50m, 且不應小於 2. 50m ,高度不應小於 2. OOm; 3 機械式立體機動車庫的出人口可根據需要設置庫門或柵 欄等安全保護設施。 5. 2. 2 複式機動車庫的出人口及坡道應按本規範第 4. 節的相 關規定執行。 5.3 停車區域 5. 3. 1 全自動機動車庫的停車設備可採用平面移動類、巷道堆 垛類、垂直升降類、垂直循環類、水平循環類和多層循環類;復 式機動車庫的停車設備可採用升降橫移類和簡易升降類。 5.3.2 機械式機動車庫停車位的最小外廓尺寸應符合表 5. 3. 2 的規定。 5.3.2 機械式機動車庫的停車位最小外廓尺寸 全自動機動車庫 複式機動車庫 寬度( m) 車寬十 0. 15 車寬十 0. 50 (通道) 長度( m) 車長十 0.20 車長+ o. 20 車高+微升微降高度十 0.05, 車離十微升微降高度十 0.05, 高度( m) 且不小子 1. 60 ,兼做人行通 且不小於 1. 60 道時應不小於 2.00 5.3.3 複式機動車庫停車區域的淨高應根據各類停車設備的尺 寸確定。升降橫移類停車設備高度尺寸應符合表 5. 3. 的規定。 21 s. 3. 3 升降橫移類停車設備高度尺寸 形式 停車設備層數 設備裝置高度( m) 二層停車設備 3.50~ 3.65 三層停車設備 5.65~ 5.90 出車面以上 四層停車設備 7.45~ 7.70 五層停車設備 9.03~ 9. 55 六層停車設備 11. 15~ 11. 40 出車面以下 底坑一層停車設備 1. 90~ 2. 10 5.3.4 複式機動車庫停車設備中升降橫移類車庫組合單元橫向 最小尺寸應按下式計算: Wo =N× w+ 200 (5. 3. 4) 式中: Wo 組合單元橫向最小尺寸( m); 一一平層車位數量; 一一單車位設備裝置尺寸寬度( )。 5.3.5 複式機動車庫停車設備組合單元車位數量應按下列公式 計算: 升降橫移類: X=N 一( C-1) (5. 3. 5-1) 簡易升降類: X=N (5. 3. 5 2) 式中: 一一組合單元車位數量; 一一平層車位數量; 一一組合單元停車層數。 5.3.6 全自動機動車庫中的停車設備可多套並聯設置,其防火 分區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 范》 GB 50067 的規定。 5. 3. 7 複式機動車庫的停車容量應符合本規範表 1. 0. 的規定, 其防火分區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 防火規範》 GB 50067 的規定。 5.3.8 複式機動車庫通車道的最小尺寸應根據車型倒車人庫的 需求計算,最小不得小於 5. 8m 22 5. 構造措施 5. 4.1 附建式車庫的機械式停車設備與建築主體結構間應採取 減震、隔聲措施。 5. 4. 在機械式停車設備所需運行空間範圍內,不得設置或穿 越與停車設備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管線。 23 6 非機動車庫 6. 一般規定 6. 1. 1 非機動車設計車型的外廓尺寸可按表 6. 1. 的規定取值。 6. 1. 1 非機動車設計車型外廓尺寸 午之~ 長度 車輛幾何尺寸(寬度 m) 高度 自行車 1. 90 0.60 1. 20 三輪車 2. 50 1. 20 1. 20 電動自行車 2.00 0.80 1. 20 機動輪椅車 2.00 1. 00 1. 20 6.1. 非機動車及二輪摩托車應以自行車為計算當量進行停車 當量的換算,且車輛換算的當量係數應符合表 6. 1. 的規定。 6.1. 2 非機動車及二輪摩托車車輛換算當量係數 非機動車 車型 自行車|三輪車幣再行車|機動輪椅車 二輪摩托車 換算當量係數 1. o I 3. o 1. 2 1. 5 1. 5 6. 1. 非機動車庫不宜設在地下二層及以下,當地下停車層地 坪與室外地坪高差大於 7m 時,應設機械提升裝置。 6.1. 4 機動輪椅車、三輪車宜停放在地面層,當條件限制需停 放在其他樓層時,應設坡道式出人口或設置機械提升裝置;其坡 道式出人口的坡度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 范》 CJJ 37 的規定。 24 6. 2 出入口及坡道 6. 2. 1 非機動車庫停車當量數量不大於 500 輛時,可設置一個 直通室外的帶坡道的車輛出人口;超過 500 輛時應設兩個或以上 出人口,且每增加 500 輛宜增設一個出人口。 6.2.2 非機動車庫出人口宜與機動車庫出人口分開設置,且出 地面處的最小距離不應小於 7. 5m 。當中型和小型非機動車庫受 條件限制,其出人口坡道需與機動車出人口設置在一起時,應設 置安全分隔設施,且應在地面出人口外 7. 5m 範圍內設置不遮擋 視線的安全隔離欄杆。 6. 2. 3 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車庫出人口淨寬不應小於 1. 80m, 機動輪椅車和三輪車車庫單向出人口淨寬不應小於車寬 0. 60m 6.2.4 非機動車庫車輛出人口可採用踏步式出人口或坡道式出 人口。 6.2.S 非機動車庫出人口宜採用直線形坡道,當坡道長度超過 6. 8m 或轉換方向時,應設休息平台,平台長度不應小於 2.00m ,並應能保持非機動車推行的連續性。 6. 2. 6 踏步式出入口推車斜坡的坡度不宜大於 25% ,單向淨寬 不應小於 0. 35m ,總淨寬度不應小於 1. 80mo 坡道式出人口的斜 坡坡度不宜大於 15% ,坡道寬度不應小於 1. 80m 6.3 停車區域 6. 3.1 大型非機動車庫車輛應分組設置,且每組的當量停車數 量不應超過 500 6. 3. 2 大型和中型非機動車停車庫宜在出人口附近設管理用房 及相應的服務設施,且不應影響非機動車的通行。 6. 3. 3 自行車的停車方式可採取垂直式和斜列式。自行車停車 位的寬度、通道寬度應符合表 6. 3. 的規定(圖 6. 3. ),其他 類型非機動車應按本表相應調整。 25 6.3.3 自行車停車位的寬度和通道寬度 停車位寬度( m) 車輛橫向 通道寬度( m) 停車方式 單排停車 雙排停車 間距( m) 一側停車 兩側停車 垂直排列 2.00 3.20 0.60 1. 50 2.60 60° 1. 70 3.00 0.50 1. 50 2.60 斜排列 45 1. 40 2.40 0. 50 1. 20 2.00 30 1. 00 1. 80 o. 50 1. 20 2.00 註:角度為自行車與通車道夾角。 g 一側停車通道寬度§ Ng 型導§雙棉停車 : 句句句句 兩側列惻停停。雙車車得通通停道道車寬寬度 § 兩側停車通道寬度~ 停車 <g 孟彭 芝二 」。單排停車 一側停車通道寬度 g →側停車通道寬度 雙排停車 60 。雙排停車 ~I~ 兩側停車通道寬度 兩側停車通道寬度 單排停車 60 。單排停車 L• 600 6. 3. 3 自行車停車寬度和通道寬度 6.3.4 非機動車庫的停車區域淨高不應小於 2.0m 26 6.4 構造措施 6. 4.1 非機動車庫出人口上方宜設有防墜落設施。 6.4.2 非機動車庫通往地下的坡道在地面出人口處應設置不小 0.15m 高的反坡,並宜設置與坡道同寬的截水溝。 6. 4. 3 多雨地區通往地下的坡道底端應設置截水溝;當地下坡 道的敞開段無遮雨設施時,在敞開段的較低處應增加截水溝。 6.4. 4 非機動車庫出入口的坡道應採取防滑措施。 6. 4. 5 嚴寒和寒冷地區非機動車庫室外坡道應採取防雪和防滑 措施。 6.4. 嚴寒和寒冷地區有採暖設施的非機動車庫出入口處應采 取保溫措施。 27 建築設備 7.1 一般規定 7.1.1 車庫內設備管道宜明設,各類管道應排列整齊,並宜采 用不同顏色和符號標明管道種類和介質流向。 7.2 給水排水 7. 2.1 車庫內的生產給水、生活給水和消防給水系統應分開設 置;生產、生活用水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給水排水設計 規範》 GB 50015 的規定;沖洗用水宜優先採用中水。 7.2.2 車庫消防用水及滅火設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汽車庫、 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67 和《建築設計防火規 范》 GB 50016 的規定。 7.2.3 在可能產生冰凍的車庫,給水排水設施應採取防凍措施。 7.2.4 敞開式車庫排水設施應滿足排放雨水的要求。 7.2.5 機動車庫應按停車層設置樓地面排水系統,排水點的服 務半徑不宜大於 20m 。當採用地漏排水時,地漏管徑不宜小 DNlOOa 7. 2. 機動車庫內車輛清洗區域應設給水設施,並宜優先採用 排水溝排水。洗車排水應經隔油沉澱池處理後排放。 7.2. 7 機械式機動車庫應在底部設置排除其內部積水的設施。 7.3 採暖通鳳 7. 3.1 嚴寒地區機動車庫內應設集中採暖系統;嚴寒地區非機 動車庫、寒冷地區機動車庫內宜設採暖設施。車庫內採暖室內計 算溫度應符合表 7. 3. 規定。 28 7. 3.1 車庫內採暖室內計算溫度 名稱 室內計算溫度(℃) 停車區域 5~ 10 洗車間 12~ 15 管理辦公室、值班室、衛生間等 16~ 18 7.3.2 對於設有採暖設施的車庫,宜在出人口處設熱空氣幕, 且熱空氣幕應優先採用集中熱源。 7.3.3 當車庫停車區域自然通風達不到稀釋廢氣標準時,應設 置機械排風系統,並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 准》 GBZ 的規定。 7. 3. 對於設有機械通風系統的機動車庫,機械通風量應按容 許的廢氣量計算,且排風量不應小於按換氣次數法或單台機動車 排風量法計算的風量。機動車庫換氣次數應符合表 7. 3. 4-1 定,單台機動車排風量應符合表 7. 3. 4-2 規定。 7. 3. 4-1 機動車庫換氣次數 序號 2 3 建築類型 商業類建築 住宅類建築 其他類建築 換氣次數(次/ h) 7. 3. 4-2 單台機動車排鳳量 序號 | 建築類型 | 單台機動車排風量( m3 /h) 商業類建築 I soo z I 住宅類建築 I 300 3 I 其他類建築 I 400 7.3.S 非機動車庫內摩托車停車區域通風換氣次數宜為 次/ 次/ ,其他車輛停車區域通風換氣次數宜為 欠/ 次/ 7.3.6 機動車庫送風、排風系統宜獨立設置。 7. 3. 7 車庫的送風、排風系統應使室內氣流分布均勻,送風口 宜設在主要通道上。 7.3.8 中型及以上機動車庫送風、排風機宜選用多台並聯或變 29 頻調速,運行方式宜採用定時啟、停風機或根據室內 co 氣體濃 度自動控制風機運行。 7.3.9 車庫通風系統可結合消防排煙系統設置。 7.4 電氣 7.4.1 特大型和大型車庫應按一級負荷供電,中型車庫應按不 低於二級負荷供電,小型車庫可按三級負荷供電。機械式停車設 備應按不低於二級負荷供電。各類附建式車庫供電負荷等級不應 低於該建築物的供電負荷等級。 7.4.2 車庫供電系統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供配電系統設計規 范》 GB 50052 的規定。車庫內宜設配電室,其位置應便於管理 和進出,並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車庫照明配電迴路 應按功能和區域劃分。 7. 4. 3 車庫內照明應亮度分布均勻,避免眩光,各部位照明標 准值宜符合表 7. 4. 的規定,當有特殊要求時,照明標準值可提 高或降低一級。 7.4.3 照明標準值 名稱 規定照度 照度 作業面 Ox) 行車道 機動車 50 (含坡道) 地面 停車區域 停車位 30 行車道 非機動車 75 (含坡道) 地面 停車區域 停車位 50 保修間、洗車間 地面 200 管理辦公室、值班室 距地 0. 75m 300 衛生間 地面 75 註:行車彎道處,照度標準值宜提高一級。 30 眩光值 顯色指數 UGR R. 28 60 28 60 60 60 80 19 80 60 功率密度( W/m2) 現行值 目標值 2.5 2 2 1. 8 3.5 3 2.5 2 7. 5 6.5 9 8 3.5 3 7.4.4 車庫內的人員疏散通道及出人口、配電室、值班室、控 制室等用房均應設置應急照明。 7. 4. 坡道式地下車庫出人口處應設過渡照明,白天人口處亮 度變化可按 10 : 1 ~ 15 : 取值,夜間室內外亮度變化可按 2 : 1~ 4: 取值。 7.4.6 車庫內停車區域照明應集中控制,特大型和大型車庫宜 採用智能控制。 7. 4. 7 機械式機動車庫內應設檢修燈或檢修燈插座。 7.4.8 機動車庫內可根據需要設置 36V 220V 380V 電源插 座;非機動車庫內,在管理室附近或出人口處應設置電源插座。 7. 4. 9 車庫內的火災自動報警裝置、消防控制室和其他電氣設 備的設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 防火規範》 GB 50067 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16 規定。 7. 4. 10 車庫應根據需要設置通信系統、廣播系統、建築設備監 控系統和安全防範系統。 7. 4. 11 大型和特大型機動車庫應設置出人口管理系統,中型和 小型類機動車庫宜設置出人口管理系統;公共場所的大型和特大 型機動車庫宜設置停車引導系統。機動車庫管理系統的設置應符 合現行國家標準《智能建築設計標準》 GB 50314 的規定。 31 本規範用詞說明 1 為便於在執行本規範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 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表示很嚴格,非要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採用「必須」,反面詞採用「嚴禁」;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採用「應」,反面詞採用「不應」或「不得」;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採用「宜」,反面詞採用「不宜』氣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採用 「可」。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 「應符 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32 引用標準名錄 1 《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範》 GB 50015 2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16 3 《供配電系統設計規範》 GB 50052 4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起》 GB 50067 5 《智能建築設計標準》 GB 50314 6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GB 50352 7 《安全標誌及其使用導則》 GB 2894 8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GBZ 1 9 《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範》 CJ] 37 10 《機械式停車庫工程技術規範》 JGJ/T 326 33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 車庫建築設計規範 JGJ 100 - 2015 條文說明 修訂說明 《車庫建築設計規範》 JGJ 100 - 2015 ,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5 30 日以第 788 號公告批准、發布。 本規範是在《汽車庫建築切,十規範》 JGJ 100 98 的基礎上修訂 而成,上一版的主編單位是北京建築工程學院(現北京建築大學), 參加單位是浙江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蘇州城建環保學院、北京 恩菲停車設備集團、上海建築設計研究院、北京首汽集團公司,主 要起草人員是沈運柱、許家珍、史奉羔、姜勇、李運保、張安益。 本次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 1. 由《汽車庫建築設計規範》 更名為《車庫建築設計規範》,增加非機動車部分以擴大規範適 用範圍; 2. 對規範中的術語、名詞等進行了補充、修改與完善; 3. 對原規範中相應章節名稱進行修訂,將「庫址和總平面」章 節修訂為「基地與總平面」,將坡道式汽車庫修訂為機動車庫; 將「機械式汽車庫」修訂為「機械式機動車庫」,新增「非機動 車庫」章節; 4. 對規範中相應章節的體例與內容進行修訂與完 善,將機動車庫、機械式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分別從一般規 定、出人口及坡道、停車區域、構造措施四個方面進行修訂,其 中機動車庫按照出人口類型分為坡道式、升降梯式、平人式蘭種 類型; 5. 對建築設備相關內容進行了調整與完善。 為便於廣大設計、施工、科研、學校等單位有關人員在使用 本規範時能正確理解和執行條文規定,《車庫建築設計規範》編 制組按章、節、條順序編制了本規範的條文說明。對條文規定的 目的、依據以及執行中需要注意的有關事項進行了說明。還着重 對強制性條文的強制性理由作了解釋。但是,本條文說明不具備 與規範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僅供使用者作為理解和把握規範規 定的參考。 36 目次 334444555566667777 總則 1. 0.1 本規範是對《汽車庫建築設計規範》 JGJ 100 - 98 的修 訂。隨着社會的不斷發展與進步,我國機動車無論是數量還是類 型與十幾年前相比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尤其在大、中城市,機 動車已經進入普通家庭,越來越多的人擁有自己的家庭轎車及私 有車位。停車問題越來越顯示其社會性與公共性,停車功能也已 經成為很多建築物必配的基本功能,停車設計也是建築設計中大 量涉及的基本設計問題,車庫建築規模、使用要求等方面也發生 了很大變化。同時新技術與新設備的不斷發展與更新,使得停車 方式也有了巨大的改變,如停車設施的不斷完善與提升、機械式 停車設備的推陳出新等,因此對原有規範的不足之處進行修訂尤 為重要,同時更名為《車庫建築設計規範》。在機械式機動車庫 方面,更新充實了相應的內容,以符合當今新的社會現實需求。 制定並實施車庫建築的綠色環保與節能減排,不僅有利於改 善車庫建築的熱環境,提高暖通空調系統的能源利用效率,還有 利於車庫建築在全生命周期中為實現國家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的 戰略,貫徹有關政策和法規做出貢獻。 1. o. 在我國當今社會條件下,非機動車作為人們傳統出行方 式仍然占據着重要地位,並且由於當今節能、低碳理念的倡導, 非機動車的使用應該得到大力提倡,但以往規範中沒有對非機動 車車庫的設計做出專門規定。因此本次規範的修訂中,擴大了原 規範的適用範圍,將非機動車車庫作為單獨章節納入進來,形成 較為完整的設計規範體系。 本規範中車庫停放的車輛為轎車、客車和貨車為代表的機動 車和以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小型三輪車為代表的非機動車,側 重於城鎮中大量性的公共車庫建築。修車庫、特種車型機動車 38 庫、低層住宅、工廠及倉庫等專用車庫由於類型特殊,不具有廣 泛代表性,所以本規範沒有將其納入。 1. o. 3 由於將非機動車納入規範增補內容,且兩種車型差異大, 一般在實際中往往分開設置,因此將車庫建築分為機動車庫與非 機動車庫兩種類型。根據建設方式的不同,將車庫分為獨立式與 附建式兩種類型,主要考慮附建式車庫在總平面等方面要結合其 附屬主體建築物的情況,較為複雜,而與獨立式車庫有所不同。 1. o. 4 車庫建築規模一般按車輛類型、容量來劃分,車型與容 量的多少決定了車庫面積的大小。對於機動車庫來講,考慮到現 行國家標準《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67 不分車型,僅以小型車車容量作為車庫防火分類的劃分依 據,同時小型車車庫使用面廣,故本表中以小型車為標準當量作 為劃分依據,其他車型可考慮車輛的當量換算係數進行折算。對 於非機動車庫來講,主要考慮以自行車作為主要停駛車輛,因此 以自行車為標準當量作為劃分依據,其他類型非機動車輛如三輪 車、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等停放在庫中時應按相應當量換算 係數進行折算。 由於我國機動車的飛速發展,機動車庫的規模不斷增大,超 1000 輛的機動車庫比比皆是。原規範中對於特大型車庫中數 量的規定已不能客觀、準確地反映出現實狀況,因此將特大型、 大型機動車庫劃分的數量依據進行相應調整,以停車當量數 1000 輛作為區分特大型與大型車庫的數量依據較為合理,同時 其他規模類型的車庫劃分與原規範及防火規施中 300 輛和 50 兩個界限保持一致。 非機動車庫的停車當量數的劃分主要考慮以地下室的防火分 區為依據並進行數量折算而得。對於中型和小型的劃分依據則考 慮為地下室一個防火分區不設噴淋時為 500m2 的情況,其一個 標準當量自行車停車位與通道等所占綜合面積約為 時,因此停 車當量數定為 250 輛較為合理。 1. 0. 5 車庫建築除了適用、經濟以外,在安全、技術先進等方 39 面都有獨特的要求,不僅進出車運行要安全,對油、汽的防火還 有較高安全要求,同時還要防止尾氣污染環境。一般來講,機動 車庫在發生火災時,以人員及時疏散為主,不宜考慮將機動車輛 進行疏散,因此採用先進的管理技術,既可節省運行成本,使車 輛運行迅速、合理,又可保證建築物的安全。 1. 0. 6 本條是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的《工程建設標準編 寫規定》(建標[ 2008] 182 號),引用的典型用語。與本規範有 較大聯繫的現行規範有: 1 《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範》 GB 50015 2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16 3 《建築照明設計標準》 GB 50034 4 《供配電系統設計規範》 GB 50052 5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67 6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GB 50352 7 《智能建築設計標準》 GB 50314 8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GBZ 1 9 《城市道路設計規範》 en 37 10 《機械式停車庫工程技術規範》 JGJ/T 326 40 2 2. 0. 29 本停車設備的每個車位均有載車板,所需存取車輛的載 車板通過升、降、橫移運動到達地面層,駕駛員進入車庫,存取 車輛,完成存取過程,圖 為升降橫移類停車設備示意圖。 地上兩層 半地下兩層 升降橫移 升降橫移 疊疊 結一量高 l 量於 升降橫移類停車設備示意圖 2. 0. 30 本停車設備通過鏈條牽引,每隔一定距離安裝一個存車 托架,當電機啟動時,存車托架隨鏈條一起作循環運動,達到存 取車的目的,圖 為垂直循環類停車設備示意圖。 敞閉式高塔 下部出入 封閉式高塔 上都出入 量雖 !畫 41 垂直循環類停車設備示意圖 2.0.31 本停車設備存取車輛的載車板移動到出入口處,駕駛員 再將汽車存人或取出,按載車板運動的形式可分為圓形循環式和 方形循環式兩種,圖 為水平循環類停車設備示意圖。 地下單層水平循環 ~ 水平循環類停車設備示意圖 2. o. 32 多層循環類停車設備目前的運動形式有兩種:一種是載 車板在上下層交換時,按圓形軌跡運動;另一種是載車板在上下 層交換時,沿直線上下升降,圖 為多層循環類停車設備示 意圖。 地下兩層圓形循環 地下三層方形循環 畫「 苟且 :f ,~, ,~, 多層循環類停車設備示意圖 2.0.33 本停車設備升降機從出人口處搬運車輛作垂直升降動作 至不同層,搬運車輛的搬運器沿巷道在軌道上高速運行到不同的 停車位或升降機附近,由搬運器將車輛送進停車位,實現存取 車,圖 為平面移動類停車設備示意圖。 42 用門式起重機 多層平移 10 骨§| 單層(或多層)平面往返 ~~[ 單層平面橫移 平面移動類停車設備示意圖 2.0.34 本停車設備中駕駛員將車輛駛入出人口後,升降機將車 輛降到地下,堆垛機上的搬運器將入庫車輛移至堆垛機中,然後 堆垛機水平和升降同時運行至就近存車位,由搬運器將車輛送進 停車位,實現存取車,圖 為巷道堆垛類停設備示意圖。 用橋式起重機 = 用巷道堆垛式起重機 |岳王 B~~I 』耳二 :Jram!JI 'cmic::=i 「?當 c::=ic::=i I DI 巷道堆垛類停車設備示意圖 2.0.35 本停車設備用提升機構將車輛或載車板升降到指定層, 然後用安裝在提升機構上的橫移機構將車輛或載車板送人存車 位,圖 為垂直升降類停車設備參考圖。 43 且且縱向並列車位 橫向並列車位 縱向串列車位 !國輻升射回降轉狀平車台位 和起知理迴轉狀小車車 平面上縱橫國眶喇二 3一 向小車換位 平面上迴轉 存車架存車 | |串串 垂直升降類停車設備示意圖 2.0.36 簡易升降類按具體構造或配置關係可分為:垂直升降地 上兩層、垂直升降半地下兩層、垂直升降半地下三層、俯仰升降 地上兩層等,圖 為簡易升降類停車設備示意圖。 垂直升降 垂直升降 垂直升降 地上兩層 半地下兩層 半地下三層 員! 44 量矗 11 簡易升降類停車設備示意圖 俯仰升降 地上兩層 」三重 3 基地和總平面 3. 基地 此章節中將原規範中的術語「庫址」改為「基地」,以便與 其他建築設計規範標準統一。 3.1.1 車輛進出基地時,會對周圍城市道路交通產生影響。機 動車還可能產生較大噪聲和較多廢氣,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同 時,基地選址時需兼顧消防安全。因此,車庫基地的選址,應符 合城鎮的總體規劃、道路交通規劃、環境保護及防火等要求。 3.1. 2 車庫基地的選擇應注重節地、節能、節材的方針,以利 於節約建設投資,實現綠色設計。為貫徹「平戰結合」方針,城 市原有人防工程設施己廣泛與城市建設相結合,如改做停車庫 等,新建車庫應充分利用現有城市人防工程設施。同時,車庫基 地的選擇還應與城鎮規劃中擬建的人防工程設施及地下空間開發 相結合。 3. 1. 停車庫按照使用性質一般可分為公共車庫和專用車庫。 為城市公共設施服務的公共車庫的基地應結合城鎮規劃布局和道 路交通組織需要,合理分布。在大型公共建築、大型交通樞紐、 集中居住區、公共汽車以及軌道交通首、末站等處均應布置適當 容量的公共車庫。車庫宜與服務對象位於城市道路的同側,以利 於使用方便及交通安全。 3.1. 4 車庫基地與主要服務對象之間的距離不宜過大。參照原 規範,規定機動車-庫的服務半徑不宜大於 500m 。人的步行速度 1. 2m/s ,機動車庫基地的服務半徑按步行 6min 7min 的距 離計算,在城市中心地區宜適當減小,服務半徑可控制在 200m 之內;在風景名勝區,為減少對環境的影響,服務半徑可適當增 加;大型公共交通樞紐,如大型機場、火車站、客運站、輪船碼 45 頭等,服務半徑可適當增加;大型廠區內的專用車庫服務半徑有 時難以達到 500m 的要求,此時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專用車庫基 地的位置,規範對此服務半徑不作規定。 非機動車庫的服務半徑,參考了現行行業標準《城市道路交 通規劃設計規範》 GB 50220 的規定。非機動車庫基地最遠距離 應充分考慮人性化設計,按步行不超過 2min 計算,適宜的距離 50m lOOm ,大型公共交通樞紐等,不應超過 3min 的步行距 離,即 200m 。當由於條件所限距離較大時,可考慮增設擺搜運 輸設施,尤其需要考慮為殘疾人提供人性化的服務設施。 3. 1. s 對於城市道路分級,大城市一般分快、主、次、支四級, 中等城市分主、次、支三級,小城市分干、支兩級。此外,城市 中還有工業區、居住區等區內道路。按上述劃分,總的可分為城 市道路和功能分區道路兩類。中型及中型以上機動車庫基地,出 人車流量大,應臨近城市道路,有利於減少對功能分區內環境干 擾和影響。為保證車輛行駛安全,且減少對城市交通的影響,車 輛宜通過緩衝通道到達城市道路。當基地與城市道路不相鄰時, 需設置通道連接,該連接是維繫基地對外交通、疏散以及消防救 援的要素,通道的寬度尺寸可以按照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築設 計通則》 GB 50352 和《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 GB 50220 確定。 3. 1. 6 車庫建築基地出入口的設計要求: 1 國家標準《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GB 50352 - 2005 4. 1. 和第 4. 1. 條對基地與城市道路的連接要求作了規定,為 了與之統一,本規範不另作規定。就機動車庫而言,其出人口數 量不應過少,以利於儘快疏散基地內的車輛,但從城市交通管理 的角度考慮,又需要對基地內機動車匯人城市道路的情況加以控 制。目前一般城市交通主管部門會通過交通評估對基地出人口數 量和位置提出交通規劃要求。因此,本規範未對基地出人口數量 和位置提出具體要求,實際工程一般可按照《民用建築設計通 則》 GB 50352 - 2005 和城市交通主管部門的意見進行設計。 46 城市道路分為快速路、主幹路、次幹路和支路四類。為 了保證行車安全和減少對城市交通的影響,本規範參照國家標準 《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 GB 50220 - 95 7. 3. 1 (的和 7. 3. 2 (2 )條款確定。 基地出人口的形式較多,有機動車出人口、非機動車出 人口、機非混行出人口,機動車出人口又有單、雙行之分,故基 地出人口的寬度也不盡相同,但基地應至少有一個出人口的寬度 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GB 50352 的要求,即 不小於 4m 。一般基地出人口寬度是和與之連接的基地內通道寬 度取得一致,機動車出人口雙向行駛寬度不小於 7m ,單向行駛 不小於 4m ;當非機動車道與機動車道混合設置時,可在機動車 道寬度的基礎上,單向增加不小於 1. 5m 寬度的非機動車道。 有時基地出人口處內部通道寬度較大,由於管理需要,口部 寬度會小於通道寬度,此時應妥善處理兩者的銜接,避免通行 不暢。 為了減少辦理出入手續的車輛對城市交通造成的影響, 本規範規定應在基地內設置辦理車輛出入手續的等候空間。機動 車按 輛車位考慮;自行車可按平均 2. Om2 / (車+人)考慮, 根據需要設置等候空間。 基地出人口必須保證良好的通視條件,並在車輛出人口 設置明顯的減速或停車等交通安全標識,提醒駕駛員出人口的存 在,以保證行車輛出入時的安全。機動車經基地出人口匯人城市 道路時,駕駛員必須保證良好的視線條件,通視要求參照行業標 准《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範》 CJJ 37 - 2012 11. 2. 條,不應 有遮擋視線障礙物的範圍,應控制在距離出人口邊線以內 2m 作視點的 120 。範圍內。如圖 所示,設計應保證駕駛員在視點位 置可以看到全部通視區範圍內的車輛、行人情況。人行道的行道 樹不屬於遮擋視線障礙物。 基地出人口交通情況較複雜,最大坡度的限值有利於滿足停 車、視線的要求,從而保證行車安全。 4m 的長度可以滿足緩坡 47 6 ===乒 2 機動車基地出人口通視要求示意圖 一建築基地; →城市道路; -車道中心線; 一車道邊線; 一視點位置; 6 基地機動車出入口; 基地邊線; 道路紅線; 9 道路緣石線 9 長度大於機動車前後輪間距, 5% 的坡度要求與斜樓板式機動車 庫樓板坡度的要求一致,此坡度可保證機動車不溜車,也可以保 證視線的要求。 參照行業標準《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範》 CJJ 37 2012 6. 2. 條的規定製定本條款。 基地出人口有機動車出人口、非機動車出人口、機非混 行出人口等形式,→個出入口可以由多條車道組成,常用的是由 上下行兩個車道組成。有的基地出人口採用進出車道之間設有綠 化隔離帶或花壇的形式,此類出人口雖然寬度較大,但也算一個 出人口。 每設置一個基地出人口,都會對城市交通造成或多或少的影 響。在過近的距離內設置多個出人口,不僅影響城市道路交通, 對自身的通行也有影響,從某種意義上說也是一種資源的浪費, 一般城市交通主管部門會對基地出人口數量和位置提出交通規劃 要求。規範不鼓勵在很近的距離內設置多個出人口,當由於條件 所限,出人口距離確實很近時,應採用合併出人口的設計方式。 兩齣人口之間的最小距離是指兩者之間的淨距。此距離可滿 48 足小、中型車輛兩倍轉彎半徑的要求;有大型車停放時,應按道 路轉彎半徑之和確定。非機動車對道路交通的影響沒有機動車顯 著,其基地出入口之間的最小距離在正文中沒有加以限定,規模 較大的兩個非機動車庫基地出人口,也應儘量拉開一定的距離。 3. 1.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機動車庫基地出入口車流集中,容 易發生交通事故,所以是實施交通管理最重要部位之一。制定本 條是為了強調基地出人口交通組織和管理的重要性。在出人口位 置設置減速安全設施,可以保障基地出人口的通行安全。一般采 用的方法為設置減速帶等裝置,道閘也可起到減速安全設施的 作用。 3.2 總平面 3. 2. 1 此條結合目前車庫建設情況增加部分內容,管理區和服 務設施區的設計可根據車庫規模及實際需求合理選擇,適度 配置。 1 車庫區包括停車位、行車通道、人行通道等停車基本 設施; 2 管理區包括管理辦公室、值班室、監控室等; 3 服務設施包括衛生間、休息室、清洗保養設施等; 輔助設施包括給水排水、採暖通風、電氣系統和交通工 程設施。 3. 2. 2 本條對場地環境從舒適、健康,交通組織從安全、便捷、 通暢等幾個方面提出要求,涵蓋了原規範第 3. 2. 1-5 3. 2. 文的全部內容。 3.2.3 服務對象的交通特徵決定了車輛到達與離去的時間特點、 場地周轉次數,以及平均停放時間等因素,比如:住宅停車以晚 間為主;辦公機關附近的公共停車庫的停車特徵是停車時間長, 白天停車較多;商場購物停車在非工作時間較多;體育設施的停 車則取決於比賽或演出情況。總平面的布置應在滿足管理要求的 基礎上,爭取實現上述各類車輛在不同時段交叉停車,以提高車 49 庫的利用率。 3. 2. 機動車庫應根據建築分類情況,基地總平面布局應執行 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16 。由於機動車庫 基地內有大量可燃材料,針對機動車庫設計還制定了專門的防火 規範,故機動車庫項目除執行上述規範外,同時還應符合現行國 家標準《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67 規定。 非機動車庫沒有特殊的防火要求,可根據建築分類,執行相 應的現行防火規範,即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16 附建式車庫應隨主體建築執行相應的防火設計規範。 3. 2. 5 本條規定的機動車道寬度,是指非消防車使用的機動車 道寬度,消防車道的寬度還應滿足消防規範的寬度要求。本條規 定的單向行駛及雙向行駛的中型車以上車道寬度要求與現行國家 標準《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GB 50352 規定一致,雙向行駛的小 型車道要求與現行國家標準《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 GB 50180 規定→致。 6m 的寬度可以滿足小型車雙向行駛要求, 有利於總平面綠化率的提高。非機動車的道路寬度是依據現行國 家標準《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 GB 50220 的相關內容 確定。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混行道路,應在機動車道路寬度的基礎上 單向增加不小於 1. 5m 的非機動車道。車輛通行較頻繁的人車混 行道路,應在車行道寬度基礎上增加不小於 1. 5m 的人行通道 寬度。 3. 2. 不同尺寸的機動車最小轉彎半徑不同,因此場地內道路 最小轉彎半徑應依據通行的機動車最小轉彎半徑進行設計。小型 車輛的最小轉彎半徑約為 6. Om ,機動車環形時最內點至環道內 邊安全距離宜大於等於 250mm ,根據計算結果,其行駛的道路 內側轉彎半徑不小於 3. 5m ;當轉彎角度大於 90 。或道路兩側有 較高的連續障礙物(如花池、擋土牆等)時,應適當加大道路寬 50 度或道路外側轉彎半徑,以保證車輛行駛的舒適度和安全性。 兼做消防道路的場地道路最小轉彎半徑,應滿足當地消防車 轉彎半徑的要求。消防車道轉彎半徑與消防車的尺寸有關,消防 車輛一般分為輕、中和重三種系列,車輛最小轉彎軌跡半徑分別 7m 8. 5m 12m ,彎道外側需保留一定的空間,以保證消 防車緊急通行,其控制範圍為彎道處外側寬度。通過計算,其轉 彎最外側控制半徑分別為 8. 5m 11. 5m 14. 5m 。由於場地內 道路轉彎半徑通常較小,小型車道內側轉彎半徑最小可做到 3. 5m ,此時,可採用下圖 10 示意做法,控制範圍內部不允許修 建任何地面構築物,不應布置重要管線、種植灌木和喬木,道路 緣石高度應不大於 12cm 10 場地內消防車道的彎道設計示意圖 ←建築輪廓; 道路緣石線; 彎道外側構築物控制邊線; 一控制範圍 一道路寬度; 一道路轉彎半徑; 。一消防車道轉彎最外側控制半徑 一漸變段長度 3.2.7 為了保證場地內行車安全,駕駛員行車時必須看清行駛 前方一定距離的物體,以便有充分的時間和距離,採取適當的措 施,防止事故發生。這段安全距離稱為行車視距。道路彎道內側 不恰當的邊坡、綠化及建(構)築物往往成為遮擋視線的障礙 51 物,從而妨礙行車視距。 3.2.8 人員活動場所是指有人員經常停留或經過的室外場所。 由於地下機動車庫的排風對周圍環境有影響,故需妥善選擇排風 口的位置、朝向及高度,防止或減少排風對人員的影響,尤其應 避免排風口排出的風直接吹人的情況。提高排風口底部高度可以 解決風口吹人的問題,但排風口較高時,豎井的外觀不易處理, 對室外景觀設計不利。如果排風口不是朝向人員活動場所,或周 圍為綠地等非人員活動場所,不會出現上述問題,此時如果要求 排風口底部的高度就變得沒有意義了。但必須特別注意,排風口 底部高度較低時,一定要採取適當的建築防、排水措施,防止地 面水從排風口倒灌進入建築。 3.2.9 有機動車通行的道路和廣場,其結構強度和面層厚度應 根據車輛的荷載確定。 3.2.10 原規範規定道路、廣場地坪坡度不應小於 0. 5% ,實際 項目中一般 o. 2% 可以滿足排水要求。本規範將道路最小縱坡度 規定為 o. 2% ,將廣場最小坡度規定為 o. 3% ,與國家現行標準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GB 50352 和《城市用地豎向規劃規範》 CJ] 83 可取得一致。關於場地豎向設計的其他設計要求,原規 范未作規定,設計應遵照國家現行標準《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GB 50352 和《城市用地豎向規劃規範》 CJ] 83 的相關規定,本 規範不再重複規定。 3. 2.11 車庫內的坡道當坡度達到 10% 時,需在坡道兩端作緩 坡處理。室外場地內機動車速較車庫內車速快,且車型更多,因 此,場地內坡度較大時更需要考慮坡道兩端的緩坡處理措施,以 防止車底擦地。現行國家標準《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 GB 50180 也規定了當居住區內道路與城市道路相接時,當坡度較大 時應設緩坡段與城市道路相接。 8% 的坡道坡度限值規定是考慮場地內尺度較車庫內大,且 車速更快等原因,故坡度較車庫內限值適當降低、坡長適當加大 較為合理,緩坡長度可採用 4m 52 3.2.12 車庫場地內應有良好照明設施,以方便運行管理,保證 交通安全。良好的照明條件也是滿足安全防衛(防搶劫、防盜 等)的需要。 3. 2. 13 隨着低碳經濟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主旋律,電動汽車作 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必將成為今後中國汽車工業發展的重點,然 而充電問題則是制約電動汽車業發展的主要環節之一。解決充電 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並非一朝一夕能實現的,在此,僅概念性 地提出場地內宜考慮設置充電樁等輔助充電設施,以表達對這一 新興產業的倡導。 3. 2. 14 場地內的標識系統應具有明顯、便於識別的特點,完善 的標識系統也是交通安全的有效保證。 53 機動車庫 4.1 一般規定 4.1.1 本章內的機動車庫不包括機械式機動車庫。機動車的 類型和外廓尺寸隨機動車生產廠和型號而異,為了便於進行合 理和科學的設計,本次修訂共統計了機動車 3875 種,包括轎 車、運動型多用途乘用車、多功能乘用車、交叉型乘用車、客 車、載貨車、越野車、自卸車、牽引車、專用車和半掛車。對 上述車輛統計數字,進行歸納和分類,按《中國汽車工業年 鑒》期刊社編制的《中國汽車車型手冊》( 2009 年版)的車輛 類型為依據,結合原汽車庫建築設計規範的分類方法,分成 10 種類型,如下: 1 微型車:包括微型客車、微型貨車、微型轎車; 2 小型車:轎車、 6400 系列以下的輕型客車和 1040 系列 以下的輕型貨車; 輕型車:包括 6500 6700 系列的輕型客車和 1040 1060 系列的輕型貨車; 4 中型車:「 00 系列中型客車、中型貨車和長 9000mm 下的重型貨車; 5 大型客車:包括 6900 系列的中型客車、大型客車; 6 大型貨車:長 9000mm 以上的重型載貨車,大型貨車; 7 自卸車; 半掛車; 牽引車; 10 專用車。 其中以微型車、小型車、輕型車、中型車、大型客車和大型 貨車六類最為常用,以它們的統計數據作為機動車庫設計車型的 54 外廓尺寸。自卸車、半掛車、牽引車及專用車車庫可按實際存放 車型的外廓尺寸進行設計。由於原行業標準《汽車庫建築設計規 范》 JGJ 100 - 98 中所列的錢鏈客車與鍍鏈貨車未被《中國汽車 車型手冊》 2009 版列人,所以本次規範修編將其刪除,設計時 根據車輛具體數據進行計算。 編制組根據《中國汽車車型於冊》 2009 年版的最新車型尺 寸數據進行了相關的車型尺寸統計工作,依據上述車型的分類標 准與車型尺寸的變化,調整了部分車型的外廓尺寸。其中微型車 的總長由原先的 3. 5m 調整為 3. 8m ;輕型車總寬由 2. lm 調整為 2. 25m ,總高度由 2. 6m 調整為 2. 75m ;大型客車總高度由 3. 2m 調整為 3. 5m ;大型貨車總長由 lOm 調整為 11. 50m 本次調整不是按車型最大尺寸來取值,而是按照不同車型中 滿足絕大多數車輛停車的車型尺寸來取值,在兼顧停車位尺寸設 計經濟性的同時,使得一般公共車庫中停車位尺寸均能保證絕大 多數基本車型的停車要求。在需求明確與標準較高的設計項目 中,建築師應根據設計項目的具體情況調整具體車型外廓尺寸, 以滿足不同業主的需求。 4. 1. 2 車位計算換算當量係數的規定是為了更好地界定車庫的 規模,換算係數參考了上海市工程建設規範《建築工程交通設計 及停車庫(場)設置標準》等資料。 4.1. 機動車最小轉彎半徑從已知的生產廠家技術統計數字中 取合理的偏大值,以小型車為例,大眾寶來 1.6AT 豪華型為 5. 3m ,奧迪 A4L2. OTFSI AT 運動型為 5. 85m ,奧迪 A5 Sportback 2. OT quattro 5. 75m ,奔馳 C300 時尚型為 5. 4m ,奔馳 E300L CGI 優雅型為 5. 63m ,現代伊蘭特 1. 自動舒適型為 5. lm ,現代途勝 2.0 四驅手動尊貴型為 5.4m ,故規定小型車最 小轉彎半徑取 6m 。輕型車以下數值差大,故取一個範圍,如佼 接客貨車最小轉彎半徑可按 10. 50m~ 12. 50m 設計。同時設計 師可根據實際情況與具體車型的技術數據通過計算取得不同車型 的最小轉彎半徑。參見表 和表 55 汽車行業分類標準中各類汽車的最小轉彎半徑範圍參考 車型 級別 最小轉彎半徑( m) 微型車 CV 1. 0) 3. 5~ 5.0 普通級( 1. O<V 1. 4.5~ 6. 0 乘用車 發動機排量 v (L) 中級 Cl. 6<V< 2. 5) 5.0~ 6. 5 中高級( 2. 5<V< 4.0) 5.0~ 7.0 高級 CV>4. 0) 5. 5~ 7. 5 微型 CL ,《 3. 5) 4.0~ 5.5 車輛總長 輕型( 3. 7<L,< 7. 0) 5.0~ 6.5 商用客車 L, (m) 中型( 7. O<L, < 10.0) 7.0~ 10.0 大型 00. O<L,) 8. 5~ 11. 0 微型( ,《 1. 8) 4.0~ 6.0 最大總質量 輕型( 1. S<M,<6.0) 5.0~ 9. 5 商用貨車 M, (t) 中型( 6. O<M, 二《 14. 0) 6.0~ 10.0 重型 04. O<M 盧) 6. 5~ 10. 5 註:以上數據根據以下資料統計: 1. 王望予《汽車設計》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 2004. 2. 張立新、李強《汽車使用維護調整數據手冊》北京,人民交通出版 社, 1998. 3. 汽車製造廠內部參考數據。 部分機動車機械性能參數 汽車參數( mm) 最小 前輪 車型 轉彎 車長 車寬 前懸 後懸 軸距 半徑 γ1 α b d e L ’t 微型商用貨車 華利 TJlOlO 4000 3195 1395 680 695 1820 1215 微型乘用車 夏利 TJ7100 4700 3610 1600 700 570 2385 1385 3. 8m × 微型乘用車 長安奧拓 4800 3300 1405 555 570 2175 1215 1. 6m 微型乘用車 哈飛 HFJ7100E 4750 3588 1563 678 575 2335 1360 微型乘用車 奇瑞回 R7080Sll6 5000 3550 1495 700 510 2340 1295 56 續表 汽車參數( mm) 最小 前輪 車型 轉彎 車長 車寬 前懸 後懸 軸距 半徑 n a b d e L n 普通級乘用車 神龍富康 1. 4 5250 4071 1688 849 682 2540 1414 微型商用客車 依維柯 A30. 10 5350 4850 2000 960 1090 2800 1716 4.8m 普通級乘用車 標誌 505GL 5600 4579 1737 773 1063 2743 1491 × 中級乘用車 奧迪 1. 8 5800 4792 1814 1016 1089 2687 1476 1. 8m 輕型商用貨車 北京 BJ1040Q3DG 6000 4710 1875 690 1220 2800 1460 輕型商用客車 華晨金杯 5500 5235 1800 865 940 3430 1560 SY6521DS1 輕型商用客車 依維柯 A40. 10 6050 5980 2000 960 1710 3310 1683 輕型商用貨車 依維柯 35. 10 6050 5755 2140 960 1485 3310 1683 7m 輕型商用貨車 北京 BJ1040Q5SG 7100 5910 1860 690 1720 3500 1460 × 輕型商用貨車 SY2050DV1Q 7000 5550 2150 1100 1250 3200 1730 2. 25m 中型商用客車 依維柯 45 標準型 6950 6800 2000 960 1980 3950 1692 輕型商用客車 東風 EQ6660HD3G 7000 6600 2200 1185 2115 3300 1750 輕型商用客車 東風 EQ6700HD3G 7250 7000 2200 1185 2165 3650 1750 中型商用貨車 解放 CA1090 8200 7205 2476 1155 2000 4050 1800 9.0m 中型商用貨車 東風 EQ1090E 8000 7010 2470 1055 2005 3950 1810 × 中型商用客車 東風 EQ6730P3G 7500 7255 2300 1185 2270 3800 1860 2. 5m 中型商用客車 ~HC 6750GSK 7000 7600 2360 1300 2400 3800 1860 中型商用客車 金商 XQX6800D.3Y 9000 8040 2350 1790 2450 3800 1830 大型商用客車 一汽 CA6102YH2 lOOOC 1060C 2470 2100 3200 5300 1928 大型商用客車 黃海 DD6109K66 1100( 1040C 12m 2495 2075 3025 5300 1940 × 大型商用客車 上饒 SR6115TH 1175( 1148C 2550 2630 3150 5700 2020 2. Sm 大型商用客車 黃海 DD6111CT 1200( 1135C 2500 1850 3500 6000 1927 大型商用客車 中大 YCK6126HC 1200( 1198( 2540 2330 3450 6200 2020 57 4.1. 機動車庫內機動車環形車道的最小尺寸應按照不同車型 的技術參數計算確定。環行通車道的計算以此公式比較合理,故 推薦採用。原規範圖 4. 1. 10 機動車環道平面中環道內半徑標註 為「 ri 」有誤,應更正為「 。」。 4. 1. 5 機動車與機動車、牆、柱、扶欄之間的淨距是按三種停 車方式均滿足一次出車和防火要求確定的。當平行停車時將機動 車間縱向間距定為 1200mm 2400mm ,是為了滿足一次出車要 求。機動車間橫向間距主要考慮到駕駛員開門進出的需求,實測 國產小型轎車 600mm 時可以進入, 500mm 就感緊張,所以定為 600mm 800mm lOOOmm ,與防火規範不一致但不會發生矛 盾。前者是以平時使用的舒適性為出發點,而後者是從防火角度 上的最小值,其他尺寸都是行車安全要求的最小尺寸。 4.1. 6 參考有關資料,輔助面積宜控制在總面積的 10% 以下, 作為管理和輔助用房應該是可以滿足使用要求的。由於目前車庫 管理方式很多,所以本規範僅提出應該設置的房間,不提出具體 面積指標。至於附設住宿和餐飲等用房可按有關規範規定。當機 動車庫內設置智能化系統時,需設置相應的控制室。 4.1. 7 車庫的設計必須保證車輛進出的便捷,特別是直坡道式、 錯層式及斜樓板式車庫,都以各層樓面通車道兼作迴轉的通道, 因此必須連續暢通無阻。 4.1. 機動車停車庫和坡道牆上如開窗,會產生眩光影響司機 的視覺。同樣人工採光應採用漫射光照明,否則亦會影響司機 視覺。 4.1. 9 本條為原規範規定,經調研使用情況較好。本次修編不 做修改,但進一步明確了地上四層及以上(含四層)及地下三層 及以下(含地下三層)應設置電梯。考慮到增加舒適度要求,規 定電梯 60m 的服務半徑是參照衛生建設標準和消防規範規定服 務半徑。 4. 1. 10 為了行車安全和便於管理,應設必要的行車標誌和指示 燈及劃定每車位的位置和對停車位編號,並且建議在大型停車場 58 設置明顯標識。 4. 1.11 以往對車庫內道閘的位置設計未作出規定,因而在設計 中被忽略,造成實際使用時由於位置不當和操作不便而造成的交 通阻滯。 4.2 出入口及坡道 4. 2. 1 目前機動車出人庫有多種類型,本節以人庫方式為劃分 標準。平人式是本規範新增的一種類型,主要指機動車由室外場 地直接進入停車空間的一種形式。 4. 2. 為保證出人口的暢通和安全,結合出入口坡道的最小寬 度要求,及車輛出人口與外部場地及道路關係,將出人口單向行 駛與雙向行駛分別規定為 4m 7m 4.2.5 淨高除車高外還應考慮行車的安全高度、行人和設備及 管道的空間。表中值是未考慮設備和管道空間的最小值。本次根 『據車型尺寸的修改而修改了部分車高。 4. 2. 原規範「 3. 2. 大中型汽車庫的庫址,車輛出人口不應 少於 個;特大型汽車庫庫址,車輛出人口不應少於 個,並應 設置人流專用出人口」。原條文中對於出人口的數量的定義是針 對基地還是機動車庫表述不夠明確清楚,容易引起歧義。同時由 於機動車的出人口數量與車道數量存在多種組合形式,應分開表 述規定,以利於規範的正確執行,因此增加表 4. 2. 並對出入口 數量與車道關係作了明確的解釋。機動車庫車道出、人方向應根 據建築的具體使用性質均衡設置,方便車庫的使用與管理。 機動車庫的車輛出人口和車道數量與車庫規模、高峰小時車 流量和車輛進出的等候時間相關。調查結果顯示,高峰小時車流 量與建築類別相關,如交通類建築高峰小時車流量最大,居住類 建築最小。表中數據是選取交通類建築,擬定等候車輛小於(或 等於) 輛時,運用排隊理論建模計算所得,並根據相關實際工 程實踐經驗確定。當車道數量大於等於 時,機動車出人口數量 可採用交通模擬軟件計算確定,如 Vissim S-Paramics 59 TransModeler 等專用軟件。 車庫出人口及車道數量按車庫的機動車總數量選取。如為多 層車庫,其每層車庫的出人口及車道數量按其所承受的機動車數 量累計計算,應參照此表執行。居住建築與非居住建築共用車庫 時,按非居住類建築設置出人口。 例如:坡道式地下車庫,停車當量為 501 1000 ,機動車出 人口注 。非居住類建築出人口車道數量二孔,即非居住類建築可 個雙車道出入口,也可設 個三車道出人口及 個單車道出 人口;居住類建築出入口車道數量注 ,即居住類建築可設一進、 一出共 個機動車單坡道出人口。 4.2.8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為保證人員和機動車交通安全,機 動車庫的人員出入口與車輛出人口應分開獨立設置,此規定同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67 要求一致。 採用升降梯作為車輛出入口的機動車庫,當需要設置乘客電 梯時,必須單獨設置乘客電梯。機動車升降梯作為車輛出人口, 一旦被兼作人員出人口,將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因此,為避免 造成交通事故,保障使用安全,機動車升降梯應與人員使用的電 梯分別設置。設置禁止人員單獨進入警示牌等標識,提醒人員升 降梯不作為乘客電梯,可降低因人員誤人帶來的安全隱患。機動 車內的駕駛員和乘客可以隨車進入升降梯。 4. 2. 9 平人式機動車庫是較為常見的機動車庫類型,是坡道式 機動車庫的特殊形式,但又有其自身的特點。平人式機動車庫為 不需要通過坡道或升降設備進入的機動車庫,如單層車庫、多層 (高層)建築中首層設置的機動車庫,都由地面層直接進入車庫。 原規範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但使用非常普遍,故本次修編中在 坡道式機動車庫一節的基礎上,針對地面平入式車庫設計中的一 些問題加以規定。 1 室內外地坪的高差應不小於 150mm 為了防止雨水倒灌。 如大於 300mm ,按機動車行車坡度 15% 計算,室內外需要設置 大於 2m 長的坡道,不利於節約土地。故對於直接平人式機動車 60 庫,室內外高差建議小於 300mm 2 主要考慮與室外道路留有一個車長的距離,以保證安全。 一般平人式出入口車庫大門都獨立設置,考慮使用上的 舒適性要求。 4. 2.10 機動車停車庫有單層、多層、高層和地上、地下之分。單層 車酣目對來講比較簡單,多層車庫因坡道設置方式不一,變化較多。 1 總結國內外已有的成熟設計,出人口按坡道形式可分成 直線坡道式、曲線坡道式(螺旋坡道式為其特殊形式)和組合 式,各有優缺點,適用於不同場合,故可根據基地形狀和尺寸及 停車要求和特點,由設計人員選用。其部分定義和簡圖如下:圖 11 為直坡道式中外直坡道機動車庫出人口和內直坡道式機動車 庫出人口( Exit/Entrance of ramp garage )。 外直坡道式出入口 內直坡道式出入口 11 直坡道式出入口 螺旋坡道式機動車庫( Helical-ramp garage )機動車在停車 樓層之間,沿着一條連續的螺旋車道行駛,為螺旋坡道機動車 庫。圖 12 為螺旋坡道式機動車庫的一種。 單螺旋坡道式機動車庫 61 雙行螺旋坡道機動車庫( Two way helical-ramp garage) 上、下樓層螺旋坡道設於同一雙行線螺旋坡道內的螺旋坡道機動 車庫。 跳層螺旋坡道式機動車庫( Concentric-Spiral garage )上、 下樓層螺旋坡道重疊錯開設置,為同一圓心,亦稱同心圓螺旋坡 道式機動車庫。 13 為雙行螺旋坡道和跳層螺旋坡道式機動車庫的螺旋坡 道,大多是圓形,亦可以是其他形狀。 (a )雙行螺旋坡道 (b )跳 螺旋披道 13 雙行和跳層螺旋坡道 4. 2. 10-1 中坡道上通車道最小淨寬,美國資料較大, 單車道 3. 6m ,雙車道 6. 7m ,環形坡道單車道為 82m ,雙車道 7. 86m (內含 0. 6m 中間道牙),而蘇聯最小,為 2. 5m 5. Om 3. 5m 7. 45m ,按我國國情、結合中國車型取兩者之間值, 接近日本值。 3 最大坡度首先取決於安全和駕駛員的心理影響,其次是 機動車爬坡能力和剎車能力,所以一般不宜在 5% (1 : 6. 7) 以上 但如果機動車庫內由專職司機進出車輛,則輕型車、小型 車最大直線 坡度可達 20 為了防止機動車上、下坡時機動車頭、尾和車底擦地, 可根據機動車設定的前進角、退出角和坡道轉折角的角度等進行 計算。當坡道坡度超過 10% 時應設緩坡。大型車軸距和底盤高 度情況較為複雜,坡度為 10% 時,如不設緩坡仍可能發生車頭、 車尾或底盤與 地面的碰擦,所以 需要根據車型確定緩 坡的坡 度和 62 長度。 坡道轉彎處的最小環形車道內半徑( ro 應滿足表 4. 2. 10-3 的要求,其內徑根據微、小型車的最小轉彎半徑、軸 距、輪距等技術數據,經計算與實際調研、經驗論證而得。 從理論計算與研究結果看出,僅控制坡道最小環形車道內半 Cro )並無意義。以單車道曲線坡道為例,機動車能夠順利在 坡道上連續轉彎而不劇蹭周邊構築物實際上和坡道寬度及坡道的 最小環形車道外半徑恨。)有關。但在實際工程項目上,如雙 車道、三車道並行的情況下,最小環形車道外半徑的概念容易產 生誤解(實為曲率最大、最內側車道的最小環形車道外半徑)。 而且從長期以來設計與繪圖習慣上,設計人員往往都以確定最小 環形車道內半徑 Cro )為依據,再根據車道寬度進行繪圖與設 計。因此,本次修編中在理論計算與實際調研與工程經驗的基礎 上,給出坡道最小環形車道轉彎內半徑 Cro )的規範數值,以利 於設計人員設計。 計算研究表明,當適當加寬坡道車道寬度時,可有效減小環 形車道轉彎半徑,可縮小車道占地尺寸。以奧迪 A6 為例,當設 計條件為曲線單車道,車道寬度 3. Sm ,坡道轉彎角度大於等於 180 度時,計算結果為最小環形車道外半徑 CRo )為 9190mm, 最小環形車道內半徑( ro 5390mm, (滿足規範 6000mm 求);當車道寬度設計為 4.15m 時,最小環形車道外半徑 CRo) 可為 7144mm ,最小環形車道內半徑 Cro )為 2994mm ,可以看 出,當車道寬度增加 0. 35m 時,最小環形車道外半徑 CRa )可 以減少 2046mm 上海標準提出過最小環形車道轉彎內半徑 3m 的要求,經實 地調研發現有部分 3m 內徑的車庫當其坡道寬度未放大時,較易 發生擦碰事件。 機動車環行時會產生離心力,因此將環道內傾構成橫向 坡度,即彎道超高,用機動車重力的水平分力來平衡離心力,一 般情況下最急轉彎處每米坡道寬度抬高 40mm ,接近樓層處略少 63 一些。因此,除縱向坡度應符合表 4. 2. 10 規定外,還應於坡 道橫向設置超高,超高可按下式計算。 V2 ic = lZ 幣一 式中: 一一設計車速( km/h); 一一環道平曲線半徑(取到坡道中心線半徑); 一一橫向力係數,宜為 0. 1~ 0. 15; ic 超高即橫向坡度,宜為 2% 6% (1) 4. 2.11 升降梯機動車庫有多層、高層和地上、地下之分。因汽 車專用升降機的不同可分為液壓式升降平台、液壓式電梯和設有 備用電源的電梯等類型,適用於不同場合與用途,故可根據機動 車的外形尺寸、重量及停車要求和特點,並考慮使用的安全性, 由設計人員選用不同的類別與型號。 1 本款針對坡道式機動車庫設計中局部問題加以規定,對 設置機動車坡道有困難時,停車數量控制在不大於 50 輛的小型 機動車庫,可採用升降梯作為機動車庫出人口,同時與防火規範 相協調。 3 升降梯式車庫,由於機械提升設備一般速度較慢,出人 車輛需要一定的等候時間,通過式雙向門可保證機動車出人升降 體時均為前進行車,從而降低了駕駛的難度,避免碰撞。設計上 可結合車庫的行車流線,合理組織交通,避免交叉。只能單側設 門時,需設置等候車位以確保出人通暢。 5 升降梯式出人口由於車型尺寸各異,為節省進出庫的時 間要求車內駕駛員不下車就可操縱電梯。在駕駛室內可觸及的部 位設置控制升降梯的操縱按鈕,以幫助駕駛員快速完成對升降梯 的操控。 6 升降梯平台是相對簡易的機動車升降梯,其四周一般不 設圍護結構,設置護欄和防墜落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安全措施。 4.3 停車區域 4. 3.1 本次規範將車庫分為出人口和停車區域兩部分,停車區 64 域又分停車位和通車道兩部分。 4.3.3 斜列式可以按具體情況選擇角度, 30 。、 45 。、 60 。既是常 用的又具有代表性,各種停車方式在設計時都要注意車位與柱子 的間距。除了正文中規定的停車方式,對於斜列式可有如圖 14 的停放方式,可根據具體情況採取優化的停車方式。本次修改了 部分原規範示意圖。 60 。斜列式 的。斜列式 30 。斜列式 14 斜列式停車方式的可能性布局 4.3. 原規範通車道寬度由公式計算確定。由於計算繁瑣設計 人員很少使用,一般從表 4. 3. 中直接選用。同時由於現實情況 中,在通用車庫中,輕型車、中型車、大型客車、大型貨車很少 採用斜列式停車方式,因此本規範正文取消原 4. 1. 條,修正並 簡化原表 4. 1. 中相關數據,而直接給出小型車最小停車位、通 (停)車道寬度。由於停車位置的不同,垂直通(停)車道方向 最小停車位寬度也不盡相同,應分為 W.1 we2 兩個數值。對於 其他車型如有特殊需要,可按下列式計算。 1 前進停車、後退開出停車方式(見圖 15): Wd = R. +Z- sina[Cr 十的 cotα e-L,] (2) L, = e+V'CR+S)2 Cr+b c)z 十的 cotα (3) R. =V'Cr b)2 e2 (4) 在:本公式適用於停車傾角 60 。~ 90°' 45 。及 45 。以下可用作圖法。 式中: wd 一一通車道寬度; 65 一二出人口處與鄰車的安全距離可取 300mm; 一一一行駛車與車或牆的安全距離可取 500 lOOOmm; 一一機動車迴轉人位後輪迴轉中心的偏移距離; Re 機動車迴轉中心至機動車後外角的水平距離; c 車與車的距離; 「一一機動車環行內半徑; 一→機動車長度; 一一機動車寬度; 「一一機動車後懸尺寸; R一一機動車環行外半徑; 一一機動車停車角。 車頭 15 前進停車平面 2 後退停車、前進開出停車方式(圖 16): Wd =R+Z sina[Cr+b)cota+Ca-e)-L,] (5) L, = Cα - e) ../(;-三 嚴一( r-c)2 + (c+b)cotα (6) 條文中表 4.3.4 根據列出的計算公式,在小型車中選用比較 典型的機動車的有關參數進行計算而得。當計算出的通車道寬小 於機動車寬度加兩側的安全距離( 500mm lOOOmm )時,取後 者,且不小於 3.0m 66 』 車頭 16 退後停車平面 中為根據規範條文、計算公式等算出的最小每停車位的 面積,每輛車的停車面積按通道兩側均停車計算,但未計算坡道 等建築面積。 最小每停車位的面積 最小每停車位面積( m2 /輛) 微型車 小型車 輕型車 中型車 大貨車 大客車 平行式 前進停車 17.4 25. 8 41. 6 65. 6 74.4 86.4 30 前進(後退)停車 19.8 26.4 41. 6 59. 2 64.4 71. 4 45 前進(後退)停車 16.4 21. 4 40.9 53 59 69. 5 60 前進停車 16.4 20. 3 34.3 53. 4 59.6 72 60 後退停車 15.9 19. 9 40.3 49 54.2 64. 4 前進停車 16.5 23. 5 33. 5 59. 2 59. 2 76.7 垂直式 後退停車 13. 8 19.3 41. 9 48. 7 53. 9 62. 7 此面積只包括停車和緊鄰車位的面積,不是每停車位所需的車庫建築面積。 小型車機動車庫的所需建築面積,國內外實例中已有比較接近的指標,大約 每車位從 27m2 35 時(包括坡道面積),結合國情,控制每車位在 33m2 以下 是完全可行的。 4. 3. 根據計算驗證並參照上海市工程建設規範《建築工程交 通設計及停車庫(場)設置標準》,規定小型車停車區域迴轉場 67 地應保證通道中環形車道最小轉彎內半徑不小於 3. Om 4.3.7 目前機動車停車區域有多種類型,本節以停車區域為劃分 標準。多層車庫因設置方式不→,變化較多。總結國內外已有的成 熟設計,按停車區域可分成平樓板式、錯層式和斜樓板式,變異組 合多種,各有優缺點,適用於不同場合,故可根據基地形狀和尺寸 及停車要求和特點,由設計人員選用。其部分定義和簡圖如下: 錯層式停車區域( Staggered floor parking area )將各停車 層樓板標高垂直錯開半層,形成兩部分停車區域,它又可分兩段 式和蘭段式。圖 17 為錯層式停車區域,( )為兩段式,( )為 三段式。 (a )兩段式 (b )蘭段式 17 錯層式停車區域 斜樓板式停車區域( Sloping floor parking area )為各停車 層樓面傾斜,併兼作樓層間行駛坡道的停車區域。圖 18 為斜樓 板式停車區域的一種。 18 斜樓板式停車區域 68 4.3.8 錯層式停車區域由於樓板位置較為複雜,應符合相應 規定。 1 兩坡道間中心距不小於 13. 7m ,取 14m ,為的是機動車 在樓層上作 180 。轉向。這裡指的是小型車,中型、大型車還需 按車型加大。 2 三段錯層式停車區域,因中段與左右均有坡道,通車道 較多,行車易於出錯,故應嚴加限制,除設行車標誌外還需採取 具體措施。 3 為了節省有效建築空間,允許樓面疊交,因小轎車頭、 尾要求空間高度較小,故可採用,但不宜超過 1. 5m ,如停方形 麵包車則不適用。 4.3.9 斜樓板停車區域應符合相應規定。 1 斜樓板既可以是直坡道式亦可以是螺旋坡道式,國內已 有後者實例。當樓板坡道大於 5% 時不宜停車。 2 由於樓地面已為斜坡,為了防止停車後車滑行,應使停 車位與通車道成 60 。或 60 。以上的夾角。 4. 3. 10 斜樓板式停車區域由於樓面兼作坡道,所以比較經濟, 但在庫內進出車行駛距離較長。當為特大、大型車庫時往往設轉 向中間通車道,當行車高峰有堵車現象時則可設螺旋式坡道,供 快速出口用。 4. 構造措施 4. 4. 1 車庫出人口和坡道處應充分考慮多種構造措施,防止雨 水倒灌。 4. 4. 3 機動車庫內樓地面應經久耐用和易於清洗,因此對樓地 面面層材料有所要求,並應做排水設計。考慮到 1% 的坡度在機 動車庫內實施有一定難度,並且機動車庫在實際使用中地面有水 的情況非經常出現,故一般車庫不作排水坡度的硬性規定。但在 敞開式車庫、洗車區域等有排水要求的情況下,停車區域應滿足 排水坡度的規定。 69 4. 4. 4 為確保行車安全,控制車速,對庫內車輛行駛提出了限 制車速的要求。 4.4.5 為了使機動車在通車道安全行駛,並防止機動車在坡道 上滑坡,車庫內通車道與坡道面層應有防滑措施,柱子、扶欄等 必要時應有防撞措施,以免影響行車安全和結構安全。由於方法 較多,不作更具體的規定。為了行車安全和便於管理,設必要的 行車標誌。 4. 4. 6 為了在停車位內安全停車,宜設車輪擋,其位置與機動 車前懸或後懸的尺寸有關,可取較典型存放機動車的上述尺寸。 如果車輪擋在每一個車位內通長時會阻礙地面排水,故應斷開或 下部漏空。 4.4.9 原規範規定嚴寒地區不應採用庫外直坡道,現隨着建築 技術的發展條件可做地埋融雪融冰措施等,故改為採用防雪和防 滑措施。 4.4.10 為了行車安全和駕駛員的心態平衡,坡道兩側如無牆體 應設護欄,護欄高度除保證行車安全外,還應遮擋駕駛者對車庫 外四周建築物的視線,護欄高度一般不應低於 1. Zm 70 5 機械式機動車庫 5.1 一般規定 5.1.1 全自動機動車庫與複式機動車庫都屬於機械式機動車庫。 機械式機動車庫是近年來新發展起來的一種利用機械設備提高單 位面積停車數量的停車形式,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室內無車 道且無人員停留的全自動機動車庫,類似高架倉庫,根據機械設 備運轉方式又可分為:垂直循環式(汽車上、下移動)、電梯提 升式(汽車上、下、左、右移動)、高架倉儲式(汽車上、下、 左、右、前、後移動)等;另一類是室內有車道且有人員停留的 複式機動車庫,機械設備只是類似於普通倉庫的貨架,根據機械 設備的不同又可分為二層槓桿式、三層升降式、二/三層升降橫 移式等。 5.1. 機械式機動車庫的形式較多,應根據建築總布局和各種 機械停車設備的運行特點及現行的有關規範進行設計。由於機械 停車設備對建築等有一定要求,如建築空間的大小、荷載大小、 如何連接、荷載的作用位置、留溝、埋管等等,而這些條件都要 從機械設備的供應單位那裡取得,是建築設計的主要依據。當需 要更改這些條件時,設計人員應與機械設備的供應單位進行充分 的協商,不應自行更改。 5.1. 規範表 5. 1. 屬於機械車庫行業標準.組別代號引自 《機械式停車設備分類》 GB/T 26559 中對於機械停車庫中所涉 及車輛類型的行業分類,與本規範表 4. 1. 中對於機動車型的輪 廓尺寸與分類有所不同,屬行業分類標準。 5.1. 按現行國家標準《安全標誌及其使用導則》 GB 2894 規定,應設置相應的安全標誌。 5.1. 5 機械式機動車庫一般都有保證安全運轉的機電閉鎖系統, 71 儘管如此,為確保安全運轉,操作人員在起動設備前,還必須確 認車是否停好,人員是否已退出,故操作位置應設於使操作人員 能觀察到人及車的進出之處。如實在滿足不了這一要求,應採取 補救措施。 5.2 出入口 5. 2.1 機械式機動車庫出人口不同於一般類型機動車庫,對於 候車位、出人口寬度、高度及相應的安全保護設施有特殊要求, 應遵照執行。 5.3 停車區域 5. 3. 1 機械式停車設備已經發生較大的變化,本條所列類型為 最新且實際應用的八種機械停車設備,與現行國家標準《機械式 停車設備參數》 GB/T 26559 保持一致。八種主要機械式停車設 備的運行方式參見表 4o 機械式停車設備的運行方式 設備類別 基本運行方式 垂直循環類停車設備 用一個垂直循環運動的車位系統存取停放車輛的機 械式停車設備 水平循環類停車設備 用一個水平循環運動的車位系統存取停放車輛的機 械式停車設備 多層循環類停車設備 做循環運動的車位系統存取停放車輛的機械式停車 設備 在同一層上用搬運台車或起重機平面移動車輛,或 平面移動類停車設備 使存車板平面橫移實現存取停放車輛的機械式停車 設備 用巷道堆垛起重機或橋式起重機,將進到搬運器上 巷道堆垛類停車設備 的車輛水平且垂直移動到存車位,並用存取機構存取 車輛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72 續表 設備類別 基本運行方式 垂直升降類停車設備 用提升機將車輛升降到指定層,並用存取機構存取 車輛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升降橫移類停車設備 利用存車板的升降或(和)橫向平移存取停放車輛 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簡易升降類停車設備 用設備的升降或仰俯機構使車輛存入或取出的簡易 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各類停車設備單套存容量及單車最大進(出)時間可參考表 的規定。 各類機械停車設備單套存容量及單車最大進(出)時間 設備類別 單套存容量(輛) 單車最大進(出)時間〔 s) 垂直循環類停車設備 8~ 34 120 水平循環類停車設備 10~ 40 420 多層循環類停車設備 10~ 40 540 平面移動類停車設備 12~ 300 270 巷道堆垛類停車設備 12~ 150 270 垂直升降類停車設備 10~ 50 210 升降橫移類停車設備 3~ 35 240 簡易升降類停車設備 1~ 3 170 5. 3. 2 5. 3. 為機械停車設備停車位的最小尺寸,與表 5. 1. 對應使用。對升降橫移停車設備來講一般用成套定型設 備,參見表 6: 升降橫移類停車設備停車庫尺寸中對長、寬的要求 組別 容車尺寸 質量 設備裝置尺寸範圍 代號 車型 (長×寬×高) mm (kg) (mm) (mm) x 小型車 主二 4400 1750 1450 < 1300 5000~ 5300 2250~ 2350 z 中型車 ζ4700 1850 1450 < 1500 5300~ 5500 2350~ 2450 73 續表 組別 容車尺寸 質量 設備裝置尺寸範圍 代號 車型 (長×寬×高) mm (kg) (mm) (mm) D 大型車 < 5000× 1850× 1550 主二 1700 5500~ 5800 2350~ 2650 T 特大型車 三三 5300 1900 1550 < 2350 5800~ 6300 2400~ 2700 c 超大型 主三 5600 2050 1550 < 2550 6100~ 6600 2550~ 2850 K 客車組 < 5300 × 1900 × 2050 < 1850 5800~ 6300 2400~ 2700 5.3.4 複式機動車庫停車設備中升降橫移類車庫組合單元橫向 最小尺寸舉例計算如下。 例:平面停 輛車,單車位裝置寬度為 2400mm 時,設備安 裝最小尺寸為 3× 2400mm+200mm= 7400mm 5.3.S 複式機動車庫停車設備組合單元車位數量舉例計算如下。 升降橫移類: :平面停 輛車,設備停車層數為 層時,組合單元車 位數量為 一( 1) =5 輛車 :平面停 輛車,設備停車層數為 層時,組合單元車 位數量為 一( 3-1)=7 輛車 升降橫類計算公式不含底坑式數量。 簡易升降類: 例:平面停 輛車,設備停車層數為 層時,組合單元車位 數量為 2=2 輛車 5.3.6 多套並聯的機械式車庫允許不設內隔牆,但加大了庫容 量,需按連通後的機動車容量計算機動車庫的防火分區和設防。 s. 構造措施 s. 4.1 機械式機動車庫也分為獨立式與附建式兩種,附建式的 74 支撐結構宜與主體建築的結構分開,否則應採取減震、隔聲 措施。 5.4.2 與車庫無關的管線如設於庫內,對車庫的安全十分不利, 也給這些管線的安裝和維修帶來困難,因此在機械式停車設備 中,不得設置與車庫無關的管線;車庫中如通道等區域,其他管 線還是可以穿越的。 75 6 非機動車庫 6. 一般規定 6. 1.1 蘇州市市區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機動輪椅車分 為電動輪椅車和輕便機動輪椅車。電動輪椅車是指以電動機驅 動、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 18km/h 、車輛外廓尺寸長×寬×高不 應大於 1. 6m× 0. 75m × 1. 15m 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輕便機動 輪椅車是指以汽油機驅動、汽油機名義排量小於等於 50mL 、車 輛外廓尺寸長×寬×高不應大於 2m lm 1. 2m 、專門供下肢 殘疾人使用的代步車輛。 浙江省非機動車輛管理辦法:燃油、電動驅動的殘疾人專用 車發動機排量不超過 50mL ,設計最高時速不超過 20km/h ,車 長不超過 2m ,車寬不超過 0.8m ,車高不超過 lm (不包括車 篷)。 6.1. 2 二輪摩托車不屬於非機動車,其長、寬、高尺寸為 2. OOm 1. OOm 1. 20m ,與非機動車規格尺寸相近,目前也普 遍存在二輪摩托車停放在非機動車庫的情況,所以本規範中規定 二輪摩托車可停放在非機動車庫裡,但應採取相應的通風及安全 措施。 6. 1. 3 非機動車在坡道上推行困難,需要限制推行長度和高度, 所以規定不宜設在地下二層及以下,同時規定當地下停車層地坪 與室外地坪高差大於 7m 時,應設電梯等機械提升設施。 6.1. 4 機動輪椅車、三輪車在坡道上推行和騎行均很困難,建 議停放在地面層;當條件限制需停放在其他樓層時,參照現行行 業標準《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範》 en 37 規定,機動輪椅車坡 道最大縱坡為 8% ,三輪車坡道最大縱坡為 3% ;或設電梯等機 械提升設施。 76 6.2 出入口及坡道 6. 2.1 根據目前自行車停放的現狀,一般分為露天停放、半露 天停放(棚架或建築架空層)和全封閉式停放(建築內停放)三 大類型,其中地下室停放為最不利情況。本規範根據建築防火規 范要求:地下室 500m2 為一個防火分區,設有自動滅火系統時可 增加到 l000m2 。扣除建築出人口,以及結構等所占面積外,可 利用面積一般為 80% 左右。參照《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 GB 50220- 95 8. 1. 條規定:自行車公共停車場用地面積, 每個停車位宜為 1. 時~ 1. 時,則 l000m2 可停放 500 輛左右, 考慮到室內停車有牆、柱等不利因素,故本規範採用 500 輛為計 算基數,與一般建築地下室防火分區面積規定相吻合。 車輛出人口數量按車庫的非機動車總數量選取。如為多層車 庫,其每層車庫的車輛出人口數量按其所承受的非機動車數量累 計計算。 6.2.2 考慮到各地的不同發展情況,中小型非機動車庫有時與 機動車庫合用坡道,本規範規定,合用坡道應有實體牆或隔離欄 杆等設施分隔以免發生危險,且出地面後應在 1. 個車長 (7. 5m )範圍內有分隔措施。 6. 2. 踏步式出人口是指中間為人行樓梯兩側為自行車推行坡 道或中間為自行車推行坡道兩側為人行樓梯的出人口;坡道式出 人口是指只設坡道人車混行的出入口。 目前非機動車仍以自行車為主,自行車的重量較輕,一般在 12kg 16kg 之間,基本使用踏步式出人口。而其他非機動車重 量一般超過 30kg ,推行困難,應該使用坡道式出人口。 6. 2. 參考《全國民用建築工程設計技術措施/規劃建築景觀》 2009 版第 8. 4. 條規定,供推行自行車坡道,一般每個梯級為 0. 4m (寬)× O. lm (高),這較符合中國人步幅寬: 寬)十 2h (高)大於或等於 0. 6m ,每個斜跑段 18 梯級,水平長度為 6. Sm 6.2.6 參照國家標準《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GB 50352 - 2005 77 6. 7. 條規定每股人流 0. 55m+ (0~ 0. 15m ),推車斜坡的寬度 不應小於 0. 35m ,因雙手推行自行車時,人的肩部是稍偏向一側 的,每股人流按 0. 55m 計,則淨寬應為( 0. 55m+ 0. 35m)× 2 =1. 8m 6.3 停車區域 6.3.2 不超過 250 輛的小型非機動車停車庫,如辦公樓和居住 小區等,停車人相對固定,對車庫很熟悉,可以不用設管理用 房。而超過 250 輛後,容易產生停車混亂的情況,宜設專人進行 管理。尤其是車站、碼頭等客流量大的站點,醫院、學校、商 場、集貿市場、步行街、影劇院等人員流動較多的場所,應設管 理用房,並宜設置打氣設施。 6. 3. 為貫徹節能環保中的節地政策精神,鼓勵使用自行車停 車架。據了解目前雙層自行車停車架巳運用於車庫,主要是對淨 高有一定要求。因各廠家的數據不盡相同,本規範不作統一規 定;採用複式停車架的車庫,應根據廠家和現行國家標準提供的 數據進行設計。 6. 構造措施 6. 4. 有的坡道為開敞式的,有的坡道與地面反坡較小,這些 都會造成雨水灌入地下室,故作此規定。 6. 4. 嚴寒地區有採暖設施的非機動車庫出人口處可採用設雙 道門或熱風幕等措施。 78 建築設備 7.1 一般規定 7.1.1 車庫一般不吊頂,對室內裝修要求較低,但有時水暖等 管道及電氣線槽較多,為創造良好的室內環境,各類管道及電氣 線槽宜明設並應排列整齊,為方便管道的維護維修和管理,宜用 不同顏色和符號標明管道種類和介質流向。當車庫有吊頂時,設 備管道可敷設於吊頂內,同樣為方便維修和管理,應對各專業管 道進行匯總協調,按序排列整齊並做標識。 7.2 給水排水 7. 2. 1 車庫內是否設置建築給水排水,應根據車庫的建築布置 確定。一般情況下,機動車庫內均會設有給水排水設施,而一些 小型非機動車庫則不需要設置給水排水設施。車庫內滅火設施包 括:消火栓、自動噴水設施及建築滅火器等。 車庫用水主要為擦洗機動車、沖洗樓地面等用水,管理人員 及存車人員的盟洗及沖廁等用水,用水量可根據現行國家標準 《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範》 GB 50015 確定。為貫徹國家節能減排 方針,當有中水時沖洗用水宜優先採用中水。 7.2.2 機動車庫和獨立存放摩托車的非機動車庫消防用水及滅 火設施執行現行國家標準《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 范》 GB 50067 的規定,非機動車庫內消防用水及滅火設施執行 其他現行國家相關規範的規定。 7. 2. 一般情況下可能產生冰凍的車庫指敞開式車庫、嚴寒地 區、寒冷地區無採暖車庫。近年來由於氣候變化,在南方非採暖 地區也出現了冰凍天氣,車庫人口等部位可能也會出現冰凍的現 象,在這些場所敷設的給水排水管道,如果不採取防凍措施,會 79 出現管道凍裂現象,造成管理和使用上的不便。由於車庫一般設 有消防給水管,消防水管很容易凍裂,一旦凍裂,由於消防給水 管流量大壓力高,會產生大量消防排水,影響車庫正常使用,一 且在系統維修期間發生火災更會造成消防安全隱患。 7.2.4 敞開式停車庫雨水會流人車庫,因此排水設施的能力應 滿足排放落人的雨水流量,否則會造成最底層停車位積水,影響 使用。 7.2.5 機動車庫設置樓地面排水系統是考慮到車庫內會有地面 沖洗排水、車輛沖洗排水、消防排水以及水暖管道檢修排水等。 考慮到不應讓各種排水通過坡道進人下層,排水應及時排除,規 定按停車層設置排水系統。為方便使用並結合現有工程經驗,排 水點的服務半徑不宜超過 20m0 車庫的排水方式可根據車庫建築 布局、地面做法、排水條件、使用要求和管理模式等選擇採用地 漏、排水溝及集水坑等排水方式或 昆合採用上述排水方式。當采 用排水溝排水時,排水溝不得跨越防火分區。當採用地漏排水, 地漏管徑不宜小於 DNlOO 大型非機動車庫,如設有給水排水及消防給水設施時,可參 照此條執行。 7. 2. 6 根據工程經驗:機動車清洗區域採用排水溝排水比較方 便。洗車排水一般含有油、泥沙及其他沉澱物,如直接排放到室 外污水管網,會增加污水管道污染物的濃度,造成水質達不到相 關排放標準,另外也會影響管道的暢通,因此要求洗車排水在排 人室外污水管網前應設隔油沉澱池處理。 7.2.7 機械式停車庫內,雖無經常沖洗機械存車位板面的要求, 但有時亦會有水進入庫內,當設置消防給水管道時,會存在管道 事故排水、試驗排水及檢修排水,所有排水會順存車位板面縫隙 流到底部,如不及時排除造成內部積水,會影響底部停車位使 用,並容易造成安全隱患。根據調研,各類機械式立體車庫均在 最下層托板底部設置排水設施,排水設施一般有地漏、排水溝、 集水坑及排水泵等。 80 7.3 採暖通鳳 7. 3. 1 此條針對非敞開式車庫。特大、大、中型機動車庫在嚴 寒地區應設置集中採暖系統;寒冷地區車庫宜設置採暖設施。 採暖車庫內不同空間可採用不同溫度,停車庫以冬季易於啟 動機動車和不冰凍為準,故取 ℃。小型機動車庫當有明顯經濟 效益時可採用分散採暖,但不得用明火採暖。 7.3.2 採暖車庫出人口處冷風侵入、冷風滲透容易造成車庫內 及出人口附近低於要求的溫度,故宜在該處設熱空氣幕,以保證 車庫內溫度符合要求。由於電熱空氣幕耗電量大,且電能為高品 位能源,熱空氣幕熱游、宜結合採暖系統,優先採用集中熱源。 7.3.3 機動車庫及非機動車庫摩托車停車區域稀釋廢氣的標準 是一氧化碳、甲醒和鉛等的濃度,但以一氧化碳為主,如其稀釋 到了安全濃度,其他有害成分亦到了安全濃度。美國工業衛生局 許可一氧化碳濃度平均等於小於 50ppm ,最大等於小於 lOOppm (不超過 lh )即 125mg/m3 我國《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GBZ 中一氧化碳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為 30mg/m3 機械式機動車庫內,有時有積留廢氣和汽油蒸汽,該處應設 局部排風予以排除。 7. 3. 此條主要針對機動車庫。考慮機動車出人頻率、車位數 量等因素,機動車庫機械排風量,可按下列兩種方法計算: 1 用於停放單層機動車的換氣次數: 1) 機動車出人較頻繁的商業類等建築,按 次/ 換氣 選取。 )機動車出入一般的普通建築,按 次/ 換氣選取。 )機動車出人頻率較低的住宅類等建築,按 次/ 換氣 選取。 )當層高< 3m 時,應按實際高度計算換氣體積;當層 高二三 3m 時,可按 3m 高度計算換氣體積。 2 當全部或部分為雙層停放機動車時,宜採用單車排風 81 量法。 )機動車出人較頻繁的商業類等建築,按每輛 500m3 /h 選取。 )機動車出入一般的普通建築,按每輛 400m3 /h 選取。 )機動車出人頻率較低的住宅類等建築,按每輛 300m3 I 選取。 按容許廢氣濃度計算機械通風量的方法參見現行國家標準 《民用建築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範》 GB 50736 7.3.5 考慮到摩托車多停放於非機動車庫內,按非機動車管理, 機動車庫內摩托車停車區域亦適用本條規定。 摩托車廢氣排放量相對較小,設計時宜綜合考慮摩托車車型 比例,車輛出人頻率等因素,通風量宜為 次/ 次/ 7. 3. 6 由於機動車庫內含有可燃、可爆、有害氣體,其送、排 風系統應與主體建築的通風系統分開,獨立設置,以避免有害氣 體或火災從通風系統引人主體建築部分。當機動車庫通風系統與 其他通風系統合用時,應滿足防火及安全衛生要求。 7.3.7 由於機動車排出的大部分廢氣密度較空氣大,車庫的送、 排風系統應使氣流分布均勻,避免通風死區,有效排出廢氣。新 鮮空氣的送風口宜設在主要通道上,以利於空氣良性循環。 7.3.8 機動車庫內車輛出人頻率小於設計時,實際換氣可以減 少,故提出送、排風機宜選用多台並聯或變頻調速,以適應不同 情況下風量調節要求,節約電能,節省運行費用。 7. 3. 9 當車庫需設置機械排煙系統時,機械通風系統可結合消 防排煙系統設置,以節約投資。 7.4 電氣 7. 4. 1 根據《供配電系統設計規範》 GB 50052 對負荷等級的分 類要求,參考《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67 和《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 JGJ 16 對機動車庫負荷等級 的分類要求,結合各類車庫的特點,對特大型和大型車庫提出應 82 按一級負荷供電的要求,強調了各類建築物附設的車庫負荷等級 要求。車庫內各類用電設備應根據其對供電可靠性要求確定其負 荷等級。附建式車庫應包括停車位、行車道、管理室等,僅設置 零星停車間時,不在此列。 7. 4. 2 為有利車庫管理和安全,建議設置低壓配電室,也可與 管理室合用,車庫供電系統設計應符合《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 范》 JGJ 16 規定。照明迴路劃分要方便使用,具備一定靈活性, 為運營中節能創造條件。 7.4.3 亮度均勻和避免眩光是車庫照明的必要條件,通道上燈 具的長軸方向應和車輛行駛方向相一致,以避免行車時的眩光干 擾。庫內各空間的標準不一,其主要使用空間的照明標準值根據 《建築照明設計標準》 GB 50034 列於表 7.4. 30 7. 4. 4 為了在事故狀況下人員順利疏散,應設應急照明。應急 照明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庫設計防 火規範》 GB 50067 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16 的規定。 7.4. 5 地下的坡道式機動車庫的出人口處,因從亮到暗和從暗 到亮,人的視覺系統需要一個適應過程,因此需要過渡照明,可 根據《地下建築照明設計標準》 CECS 45 的相關規定進行過渡 照明設計。 7. 4. 6 車庫內停車區域集中控制方便維護、管理,也有利於節 能,特大型和大型車庫採用智能控制,節能效果明顯。 7.4.7 機械式車庫內,為了方便檢查和維修,應設相應的燈和 插座。 7.4.8 為了在機動車庫內進行一些小的保養,可根據業主的保 養工藝要求,配置 36V 220V 380V 電源插座。在非機動車庫 內,為方便使用,應設置電源插座。由於電動汽車目前尚未普遍 使用,本次規範修編不考慮機動車庫內停放電動汽車;由於電動 自行車、電動三輪車防盜(特別是電池)和計費問題,目前運營 非機動車庫內一般不提供充電服務。如確有以上需要時,應考慮 其充電設施,並應滿足《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 83 范》 GB 50058 等其他現行國家相關規範要求。 7.4.9 機動車庫內常設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特別是 特大、大、中型車庫,為利於管理,應設消防控制中心。系統的 設置應執行現行國家標準《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 范》 GB 50067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16 和《火災自動 報警系統設計規範》 GB 50116 7.4.10 目前大多數車庫為附建式車庫,通信系統、廣播系統、 建築設備監控系統和安全防範系統可集成在建築物內的各智能化 管理系統;對於獨立設置的車庫,則根據停車數量和使用要求適 當選擇設置智能化系統。 7. 4.11 機動車庫管理系統包括出人口管理系統和停車引導系 統,不同建築類型對車庫管理的配置有不同的要求。機動車庫內 應根據行車需要設置標誌燈、導向燈,機動車庫的出人口宜設置 指示機動車出人的信號燈和停車位指示燈。標誌燈、導向燈、信 號燈及停車位指示燈等均納人停車引導系統一併考慮。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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