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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巖集/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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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農巖集
卷十五
作者:金昌協
1928年
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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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權有道尙游論思辨錄辨癸未○思辨錄卽朴判書世堂所著權公承命條辨。來質於先生故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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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文

竊詳序文之意。固以程朱經說。爲未極深遠精備之趣。而若其所謂博集衆長。不棄小善者。則乃是泛論。道理如此而姑自託於衆長小善之間。非直以大成自處也。設或隱然有此意。以文字則未見其必然。恐不必苛摘而深論也。如何如何。

孟子見梁惠王章註利心生於物我之相形。以下孟子。

此段辨析。尙未洞然。嘗見林德涵論此。義理頗詳。今錄在下。幸參考修改如何。林德涵說曰。人有是身。便有自利之心。今以利心爲生於物我之相形。何也。若物我不相形。則利心其終無之乎。曰。所謂利心者。乃利己之心也。必與彼相形而後。乃有利己之心。較長量短。爭多競少。皆彼己相形而後有是念也。與人心之自發於形氣者。亦有間矣。然所謂利己之心。亦非本無苗脈。直待物我相形。然後猝然生出也。只此生於形氣之心。乃是專主自家軀殼而已。爲私小根柢。故待到物我相形。便爲專欲利己之心。此與人心只爭淺深。非二塗也。

賢者。亦有此樂乎。

辨中所引語類。似當刪去。蓋彼方以朱子集註爲非。而今卻引朱子說爲辨。何能拄彼口耶。

爲諸侯憂。

只雲以附庸稱諸侯者。非止一二。而不歷指其出處。恐未足以折彼說。且集註必以此諸侯爲附庸及縣邑之長者。不但就方命二字看得出。亦以當時事勢。周室微弱。天子僅存位號。不容有巡遊方岳。貽害列國之事。故知晏子所云乃指當時大國而非指天子也。然則其所謂諸侯。當爲附庸及縣邑之長。無疑矣。辨中欠說此意。

滕文公問曰。滕小國也章。

彼說。謂古人視其身。固重於國。去之如脫屣者。大王是也。此言極無義理。竊謂大王之去也。雖未必豳民之從已。而亦自度其力量。可以立國於岐邑而遷去之耳。朱子所謂遷國而圖存者。正得其實。豈徒欲保全其身而棄祖先累百年宗社如遺哉。今且以其言觀之。固曰君子不以其所以養人者害人。是其去也。特不忍豳民之被害耳。何嘗爲其身之故。而今乃曰視其身重於國。何其孟浪無根也。辨中欠說破此意。且以能如大王。爲能如大王之達權。語欠明的。竊謂朱子之意。正謂能如大王之可以立國於彼則去之耳。非泛言達權也。

其爲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

此段所辨。大義得之。而尙似有未盡。更檢大全答呂子約書所論賓主向背之義而明辨之。如何。彼以道義爲配合於氣而爲之助者。不但不成義理。文義亦不通。辨中氣爲帥。道義爲卒徒。豈不謬雲者。理則已明。而尙欠就文義上說破。亦宜略添一轉語。

前聖後聖。其揆一也。

按彼說。揆。法度也。卽所謂道也。是則其所謂法度者。固非指制度文爲而言矣。今雲舜文法度固不同。恐不足以折彼說。且此等處。不須一一辨破。

盡其心章。

以此三段。分作聖人賢人學者之事。王陽明已有此說。豈彼竊取其說耶。抑偶合耶。

萬物皆備於我。

此段所辨。似太疎略。竊謂彼於性分上。全無所見。故於此章之說。亦只認得外物與我相關之義。而不知其理之悉具於吾性之內。是以其爲說。自不得不如此。非欲膠守前見而然也。以此斥之。恐未得其情實。

爲政以德章。以下論語

辨中無爲雲者全無作爲一段。不緊。恐當刪去。且集註諸說以下。亦似未瑩。蓋彼說。直以爲政以德爲北辰居其所之譬。而集註諸說。則以爲政以德則無爲。爲居其所之譬。其說固不同矣。上文所辨。蓋已識破其差異處。而今卻雲有何別㨾新見何耶。

思無邪。

此章所論。尤極悖謬。不可不明辨痛斥。夫人心思慮之動。其正者。出於天理之本然。而邪者。生於氣稟物慾之濁穢。故其發於言行也。亦善者爲正。而惡者爲邪。今也不問理欲善惡。而槩以情之所發。無修飾虛僞者爲無邪。則是雖如桀跖之任情縱欲。以滅天理者。亦將以其無修飾虛僞而謂之無邪。而君子之節情制欲。勉循夫禮義者。反爲邪矣。其流之弊。將何所不至哉。其引程子思無邪者誠也一句。爲己說之證者。尤爲矯誣。夫程子之言誠。固嘗以無妄目之矣。然所謂無妄。正以其純乎天理之實然。而無一毫人慾之私以雜焉耳。蓋天理則實而人慾則妄也。此所云思無邪者誠也者。亦是此意。豈如彼之不論理欲善惡。但以無修飾虛僞者爲誠而無邪耶。辨中全未說破此意。殊爲欠闕。恐當添修。

子曰。中庸之爲德章。

中庸。以道理言精一。以工夫言惟精一。然後可以爲中庸。若以精一爲中庸。則是昧於能所之辨矣。朱子與呂子約書。有雲元德訓道爲行。以所能爲能。來喩。訓學爲義理之蘊。以能爲所能也。如今小兒看花折柳。看與折字。是能。花柳。是所能。此不可亂也。辨語。蓋亦此意。而尙欠明切。

三綱領以下大學

按三綱領之分。非朱子自創也。經文。已有此意而朱子述之耳。觀經文連下三在字。其以明德爲一意。新民爲一意。止至善又爲一意者。可知。而此於大學。爲三項大旨。故朱子因以有綱領之說。蓋聖人恐人徒知明德。而不復以新民爲意。或急於新民。而不知以明德爲本。或粗知明德新民。而不求止於至善。故於此。必分作三項說。以見大學大旨。有此三者耳。然則朱子三綱之說。夫豈無稽。而亦豈謂止至善。判然與明德新民。各爲一事而不相干涉哉。今此所辨。似於此等意思。欠明白說破。而其引朱子至善者事理當然之極。及明德新民之標的兩語。似於別爲一綱之義。不甚緊切。又以朱子所自言一生精力。盡在此書者。爲正指此等處。恐亦未然。且彼所云欲求至善之目而終不可得者。其迷暗滯泥。眞所謂癡人前說夢。而辨語尙似未盡。夫明德新民。皆止於當然之極者。止至善之綱也。物格知至而知事理當然之極。意誠心正身修家齊國治天下平而各止於當然之極者。止至善之目也。何謂求其目而不可得哉。此意。章句已言之。而彼特未之察耳。若君之仁臣之敬云云。朱子固嘗以爲至善之目。而但彼欲就八條目中。求至善之目。而以此爲言。未足以破其惑耳。

格物

格固可訓正。其訓則未知何所本耶。豈亦取格式格法之義耶。此旣未明。而且一箇格字。一以爲物之則。一以爲得其正。果有如此文義否。又以物格爲尋索是物之則而得其正。是則格字。不但有則義正義。而又有尋索之義也。不知一格字上。果有許多意思耶。彼譏朱子添一窮字。以提掇其語。而今其自解格字。添入外來剩字。若是之多。輒欲以是求多於前賢。其爲謬妄。可笑甚矣。且其訓致知。以爲欲使吾之知。能至乎是事之當然者。亦不成文理。辨中解釋朱子之意雖詳。而於彼說之謬。猶欠痛辨。且所云可以推致吾之知識者。語意恐稍未安。蓋推致者。工夫也。在功效不可如此說。可以以下。若改以吾之知識。亦有以詣其極而無餘。則無病矣。

心不在焉

竊詳傳文之意。蓋曰心有四者之累。故不正。不正故不在。心旣不在。則一身無主。而視聽飮食。皆失其度。此所謂心不正身不修也。今彼全不察一章首尾語意之所在。而卻認視聽飮食一段語爲借喩。其疎謬甚矣。辨中。不曾說破此意。而只爭省察存養之辨。恐未爲得也。

名篇之義以下中庸

辨中天命精微之極致七字。似當刪。彼說。庸。恆也。欲恆持於此。而無暫時之或失。此與朱子平常之義。相似而實不同。蓋朱子所謂平常而不可易者。以道理之當然者而言也。彼所謂恆持而無或失者。以人之行道者而言也。此正其大段差異處。今當明與辨析。而反謂其有何別㨾新異。恐未察也。竊謂中庸之義。只以第六章擇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者觀之。可見其以道理而言。言人就事物。辨別道理。以求所謂中庸者。而不能持守於期月之間耳。若如彼說。庸是恆持不失之義。則所謂擇乎中庸者。固已不成語。而且旣曰庸矣。又何以不能期月守耶。以此辨之。則其說不足破也。至於中固是道也一句。卻不必深斥。蓋彼欲以道也者不可須臾離。傅會於庸。爲恆持之義。故其說如此。蓋曰此所謂道。卽指中而言。此所謂不可離。卽指庸而言云耳。非直以道字訓中也。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

辨中。與章句之義相悖一句。恐當改曰。是全不識道之所以得名者矣。且彼說。不但訓釋道字差謬。其釋性之說。有曰心明所授之理。又曰。人有顯理物宜之而爲則以此理。則授與於人。爲其心之明者。其語意生受䵝昧。全不成文字。全不成義理。恐亦須一語辨破。

道也者所不聞

按。無物不有之辨。似合有商量。蓋性道。固通於人物。而此段所謂性之德而具於心。無物不有。無時不然者。似專言人之道。而所謂物者。恐亦指日用事物而言。或問所謂大而君臣父子。小而動靜食息。莫不各有當然不易之理者是也。然則彼所謂物。將取之於人乎。人將分而與物乎者。固不足多辨。而辨語中人與物之性云云者。似費閒說話矣。不然而朱子所謂物者。乃指草木禽獸之類而言也。則其爲之辨也。固當極論萬物一原之義。以破彼說。而此所引萬物皆備於我一句。恐與此義。稍不類。更商之如何。大抵彼於子思性道之說。專認以爲人所獨得而物不與焉。故首章之說。旣如彼其謬戾。而於此又有物將取之於人。人將分而與物之疑。苟察其所以蔽。則其於辨說。亦不難得其要矣。至於未發之義。乃是學問大根本。彼不曾夢到此地位。而輒肆異說。譏斥前賢。其言之悖謬甚矣。辨中。槩引朱子諸說。而於其旨義肯綮處。卻未甚發明。竊謂戒愼恐懼。約而言之。只是一敬字耳。君子之心。無時不敬。故敬之爲工。通貫動靜。彼如曰君子之敬。只在於動時。而靜時不用敬。則固無可言者。若曰靜時當敬。而獨諱言戒愼恐懼。則是何異於數二五而不知十乎。朱子所謂略略收拾。主宰嚴肅。皆是敬之意。而彼並一例攻斥。是將於靜時不得著箇敬字。而必使此心都無主宰而後可也。豈不悖哉。辨中。欠說此一段意思。請更商量。

君子之道。費而隱章。

此章之說。似有當辨而不辨者。章句。但曰。理之所以然則隱而莫之見。又曰。其所以然者。非見聞所及。初何嘗言非知之所及。而彼乃曰理體雖微。人所其得。隨其愚知而知之有淺深耳。豈可謂理隱而不見。非知之所能及而言之所能明乎。然則大學所謂格致者。竟爲何事。此則朱子之所不言。而彼乃自言。豈非所謂自作元隻者耶。夫理之所以然者。雖非見聞所及。而知道君子。固當默而識之。大學格致之功。正要窮究到所以然處。豈謂其非見聞所及。而遂謂其不可知耶。且其言曰。夫婦之可知。與聖人之所不知。皆非此理乎。若不可不謂此理。是理亦費也。所謂隱者。果安在哉。此言尤可笑。夫婦之所知。聖人之所不知。朱子固未嘗不謂之理。而亦未嘗不以理爲費也。但於其費而有不可見者存焉。此則所謂隱也。然則雖曰費。而又何嘗無所謂隱者哉。大抵聖人之所不知所不能。朱子以前諸說。皆屬之隱。朱子初年。蓋亦欲從其說。而反復體驗。終覺其未安。遂定爲此說。今考或問及與蔡季通書。可見其思之深講之熟而處之有不苟者矣。彼乃掇拾朱子已棄之說。以爲獨得之見。而張皇自肆如此。豈非妄之甚乎。辨中諸家以下。固有此意。而尙欠痛快。宜更添修。至於堯之仁舜之孝猶有所憾雲者。恐不須深斥。蓋以堯舜病博施。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者推之。則如此說。似亦無妨。如何如何。

致曲

按此章彼說。雖與章句少異。而亦不甚悖。本不必深論。而若欲辨之。則正須就曲字上。辨其同異得失。今無一言道破。而只言隨事著力。推致其極。則與彼所謂隨事致其委曲者。幾無以辨矣。請更考章句或問而略加修改。不然則全段刪去。如何。

故君子崇禮

按此一段。每句各二事。章句就每句內。以上一事屬存心。下一事屬致知。此其首尾條理。不容互換。而若其意義之精密。則要在深體而得之。以彼之陋固。未易及此。而第其所自爲說。旣以尊德性爲行。道問學爲知。則其下八事。亦當依此序。以行居先而知在後矣。苟欲如此。則雖不能每句兩屬。如章句例。而亦須以致廣大盡精微溫故知新。屬之尊德性。極高明道中庸敦厚崇禮。屬之道問學。然後方爲得其序。而今乃一切反是。則首尾不相照應而條理紊矣。彼亦豈不知其然。而旣不欲從朱子說。又見知新不可以爲行。敦厚不可以爲知。故其所分屬。自不得不如此。辨中所謂文勢錯雜。不齊整者。固已說破其病。而其曲折則猶有未盡。且彼說之病。只在疎謬。而今目以穿鑿。亦未襯著。大抵此段辨論。只當以文勢爲主。若其意義。則章句或問。言之已明。恐不必爲疊床之語也。如何。

曾子曰。以能問於不能章。以下論語○係當辨未辨條

按。以有若無。實若虛。承上文問不能問寡爲說。殊悖經旨。似宜略辨。

廏焚章

按。常人之情。若聞廏焚當急先問馬。而夫子則不然。於其始聞。不暇問馬而先問人。故門人記之如此。所謂不問馬者。亦曰當先問而不問耳。豈謂其終無一語問馬耶。此正門人善於記事處。而今不能活看。妄生疑難。其淺陋拘滯甚矣。且以傷人乎不爲一句。論語中。無此冗長句法。而問馬一句。又何其短也。此固不足深論。而亦宜以一語辨破。

冉子退朝章

竊詳集註不與同列。議於公朝。而獨與家臣。謀於私室。故夫子云雲者。是固以聖人之意。深惡其謀國政於私室。而不但以己不得與聞爲恨也。彼謂聖人不能正其擅政於家之失。而但恨其有政而己不與聞。則不亦辱乎者。其不察先賢之意。而妄肆詆議甚矣。恐宜略辨。

有德者必有言

按此章之意。朱子與尹氏說。未見其有異。蓋尹氏之言。固曰徒能言徒能勇。夫徒能言而無德。則其言也非便佞而何。徒能勇而不仁。則其勇也非血氣而何。彼以便佞爲小人之事。故疑之如此。然便佞不必是小人。世間固有會說得好話者。其言雖與有德者相似。而要不免爲便佞口給而已。血氣之勇。亦然。此又何疑。彼謂朱子之說。上下意義。自不能相承。而必有不必有。亦無所係。朱子於便佞及血氣上。皆下或字。正是發明不必之意。何以謂無所係耶。此段。亦宜略辨。

生而知之章

按。朱子之爲集註也。固集衆說。以備其義。若先儒之說。意義已足。則己不復有說焉。或其說可取而猶有所未盡。則以己說先後而補足焉。或有兩說皆可取。而各說得一邊意思。則又兼取而互備焉。至諸說都無可取。然後始專立己說焉。此集註之凡例也。此章楊氏之說。大義已善。不容復詳說。而只欠說氣質四等之意。蓋人品高下細較之。何翅什百千萬。而言其大槩。不出此四等。故朱子略說聖人分四等之意。以足楊氏之說。豈謂夫子此言。專爲論氣質而發哉。今但以朱子此說。與楊氏說。通融爲一而觀之。則語意適足。更無餘欠。又何疑於聖人爲無益之言哉。彼全不察集註義例。只見一端。妄肆詆議如此。是不可以不辨也。

與權有道再論思辨錄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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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之始。以下孟子

辨語。得之且詳。朱子於此。不曰愛民若養民。而必以得民心爲言者。正爲體貼無憾二字說耳。蓋使民養生喪死。皆有所資。則人心無所恨矣。爲政而使人心無所恨。是爲得民心。朱子之說。豈苟然者哉。此意添入於辨語之末。如何。

王曰。然謂我愛也。

按。齊王雖知以小易大。其跡似吝。而猶不覺無罪就死之不忍。羊與牛無異。故其自解如此。於是孟子復告之曰。王若隱其無罪而就死地。則牛羊宜無別。而今乃以羊代牛之死。彼百姓者。徒見王之以小易大而已。又安知其出於不忍之心乎。此其問答之間。語意分明無可疑者。朴疑之。誤矣。

抑王興甲兵獨何歟。

按。人心。固不以此爲快。而今王力爲之不已。是其心。殆必以此爲快也。此蓋孟子反其辭而詰之。欲發其所由蔽者而正之耳。只觀抑字歟字。其語脈可尋。若如朴說。則語意緩弱。全無氣力。決非孟子抑揚極論之意矣。集註說。不可易也。

王欲行之。則盍反其本矣。

辨中。其事以下。略欲添改雲。其事亦非一。如下文關市譏而不征。澤梁無禁。罪人不孥及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廛無夫里之布之類皆是也。然必先正經界。制民恆產然後。此等事。方可以次行之。此所以制民產。爲發政施仁之本也。如此則王業之本本字下。當添而字。而末端所引修齊治平。爲本中有本之證。殊不襯切。似宜刪去。而自有次序之下結之曰。某乃以本之中。又有本詆之。其亦異矣。如何。

爲諸侯憂

辨語。固備矣。猶欠一轉洗發。今欲添入曰。若如某之說。此段所指。果爲當時天子之事。則下文所謂無流連荒亡。其責有歸。非景公所可僭冒而當之者。晏子又何以曰唯君所行耶。以此屬之於尤無疑矣之下。而疑矣二字。改作可疑。如何。

景公說好君也

按辨語。專就說字。認得改過自責之意。未見其必然。今欲改之曰。晏子所陳流連荒亡之失。雖槩指當時大國而言。景公平日。亦不免此。故一聞其言。便卽警動而出舍於郊。以此知其不但省民而亦有自責之意耳。如此說。未知如何。

滕文公問曰。滕小國也章。

自此亦至何也一段。欲改之曰。蓋據今日滕公所處。而較大王已然之事。欲其有所審擇耳。夫豈謂大王當日之去。出於權詐要民之意。如某之所誣詆耶。

其爲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

辨語。間有疎處。今欲改之曰。此三句。只看得一配字分明。則上下語意。彼此賓主。自有不容差互者。蓋集註。以配爲合而有助之意。此固不易之定訓。而某亦不能異其說矣。然則其爲氣也配義與道。正是此氣合乎道義而爲之助耳。此其語意。十分明白。無可疑者。而今詳某之意。乃謂此氣須得道與義來配以爲助。其果成說乎。且道義者。帥也。氣者。卒徒也。今曰道義配合於氣而爲之助。則是氣爲帥而道義爲卒徒也。此尤不成義理矣。夫存乎人者。莫大於道義。本語所謂道義爲之主者。槩以學問之道言之。則固如此。而但孟子此言。專是發明氣之功用。以爲此箇物事如此如此雲耳。其意固以氣爲主也。今雲道義爲之主。不免有礙。故欲改之如此耳。宜若無資於氣。而孟子之言如此者。蓋人雖或有見於道義之當然。而若無剛大之氣。則其一時所爲。雖出於正。亦未免恧縮畏怯而行之不勇。且如君有過而臣能正言直諫者。義也。然且懾於威嚴而不能盡言者。無氣以助之也。本語大意固好。而但其雲知道義之當然。而恧縮不敢做者。乃只是見義不爲之事。如此則是全無些道義也。何論氣之助與不助。君有過以下。亦微有此病。故並欲略改如此耳。此孟子所以發揮出浩然之氣。而其曰配義與道無是餒也者。旨意所在。分明可見矣。然無是餒也餒字。人多作氣餒。故遂以是字。作道義看。其實餒只是體不充之謂。非氣餒也。故朱子嘗曰以下並仍舊而亦無疑也下結之。以此等文義。某全不致察。只憑臆見。肆爲異說。僭妄甚矣。如此改之。未知如何。

舍己從人

辨語。以舜之心爲言。甚善。但朴說。於舍己二字。不能明白解說。只以天下之善。己不獨有雲者。籠罩說過。此須略與辨破。蓋旣曰舍己從人。則是己之所有猶有合當舍者。故舍之而從人耳。今只雲己不獨有。則何以見舍己之義耶。此意添入於辨語之末。如何。

人之所以異於禽獸。

按。人物之生。同氣同理。而人則得形氣之正而能全其性。物則得形氣之偏而不能全其性。所以異者。只在於此。故曰幾希。集註。發明此意盡矣。今直言其性不同。則殆無以見幾希之意矣。

又尙論古之人。

集註。進而取於古人。言其進而取古人而友之也。此承上文所友衆矣說來。故只雲進而取於古人而意已足。細玩上下文義。無可疑者。而朴疑之。豈聽瑩於進其取友之道一句耶。此則又是申明上意。言其取古人而友之者。是爲進其取友之道雲耳。初非有別意也。

告子曰。性猶杞柳也章。

某所解以仁義爲禍。雖背於註說。而其斥告子之非。則焉。今乃驅之於自爲悖說。以仁義爲禍害物事之科。似欠通恕。今欲改之曰。朱子以此爲性惡之說。而某則以爲無善無惡之說。只觀孟子戕賊人以爲仁義之語。便可見告子所言之主意。蓋以性爲不善之物。故反之以爲仁義斯可謂戕賊人。若曰性無善無惡而已。則其爲仁義也。何至於戕賊耶。某之說謬矣。且其以杞柳之性。爲無善無不善者。取喩亦不似。

萬物皆備於我。

此義。曾於中庸首章說論之。今更詳玩。終覺與萬物一原之義。微有不同。而辨語如此。亦不敢輕改。若據愚見論之。則當曰事物雖在外。而其當然之理。無一不具於吾性之內。故曰萬物皆備於我。今某隻說得外物與我相關之意。而不曾言其理之具於吾性。此蓋於天命率性之理。全無所見而然。不足深辨也。

不成章不達

按。流水盈科。借喩也。君子成章。實事也。今若以章爲布帛之章。則是成章亦同盈科爲借喩而非實事矣。不倫甚矣。

子貢問曰。孔文子何以謂之文章。以下論語

按。論語。言敏固多勤敏之義。如敏於事。敏而有功。好古敏而求之。皆是也。朱子非不知此。而今卻如此說者。蓋深味聖人言意。明取其才性旣敏。而又能好學也。大抵敏本捷速之稱。勤敏之敏。行事不怠緩也。敏悟之敏。才性不鈍滯也。二者雖似不同。而要皆有捷速之義。然則以敏言性。又何不可之有。若如朴說。則勤敏好學。只是一義。殊無意思矣。集註之說。不可易也。

子曰。中庸之爲德章。

辨中。精卽知之事以下欲改雲。精卽擇善之謂。知之事也。一卽固執之謂。行之事也。今以中爲精而庸爲一。則是中庸者。只是知行之事也。學問云云下仍舊。

子曰。默而識之章。

默識之義。要不出集註兩說之外。學而不厭。亦只是孶孶不已之意。今以爲溫故知新之事。牽合不是。

子疾病章。

按。以子路之對觀之。則夫子所問。似亦只是古事有無。而集註之說如此者。蓋夫子此問。正欲發無所事禱之義。以喩子路。故先問其理之有無耳。不然則夫子非不知古者有禱疾之禮。又何待於問耶。若曰知之而故問也。則古事有無。於發明無所事禱之義。本不緊。何爲而空設此一番問難乎。至若子路之對。則殆亦以古人所已行者。明其有此理而已。恐不可以此而遂疑夫子所問。亦是古事有無也。

曾子有疾章。

辨語尤誕妄三字。似未的當。且其下語。意稍有未盡。今欲略改雲。曾子之意。蓋以平日奉持遺體。無時不戒謹。而惟恐或有毀傷。至此將死而更無毀傷之慮。然後知其得免也。本語至其啓手足之時。方得自免一段。稍未瑩。故改之耳。朱子所謂以其所保之全示門人。而言其保之之難者。發明曾子之意。約而盡矣。若如某說。以下仍舊。而於平日其身體之無所毀傷。改作平日於其身體之毀傷與否。如何。

曾子曰。以能問於不能章。

按。問不能問寡及有若無。實若虛。各是一義。今朴卻相因爲說。以若無若虛。爲問人而不自挾之意。其義狹矣。且如此。則上四句。通爲一事。而獨犯而不校一句。別自爲一事。文勢亦甚不倫矣。

廏焚章。

此段。雖非大義所係。而彼之膠固執拗。必欲與註說角勝。亦甚可憎。恐合略爲辨破。以著其精粗淺深。無往而非醜差。亦是一事。前去鄙說。或可收採。以添一條否。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章。

按。大學傳。引此語而結之曰。無情者不得盡其辭。蓋以釋無訟之義也。今朴說如此。是以大學所云。不足爲無訟之極致也。然傳大學者。必非不知夫子之本意。而其言如此。則亦曰明德旣明。民自畏服。如虞芮之君。不敢入於文王之庭耳。豈徒畏其明之不可欺雲爾哉。朴說於義理無害。而但於大學傳之意。有未深察者。故略論之耳。

子曰。君子而不仁章。

謝氏之說。其於發明不仁之義。至矣。今以失德爲言。蓋不知仁之所以爲仁故耳。

子曰。君子不可小知章

按。不可小知。不可大受。須看可字與能字不同。若朴解則不可字。說不去矣。

子曰。辭達而已矣章。

按。朴說之意。若不足於集註之說。然所謂達意者。已包得許多意思矣。

子夏之門人。問交於子張章。

按二子之說。皆不能無病。集註論之已確。今朴輒欲抑揚於其間。其意偏矣。竊謂子夏之病。只在一拒字。蓋人雖不善。而苟不至於大故。則亦無拒絶之義。孔子之戒損友。亦曰不與之親善游從。以爲朋類耳。豈拒絶之謂哉。朴乃以集註所謂損友當遠。與譏子夏之迫狹者。爲相矛盾。亦誤矣。

格物以下大學

辨語雖詳。似欠緊切。蓋朱子格物之訓。章句或問。已詳之。本不須費辭解說。且栗谷說。正以問者。有物理元自在極處。何待人格之疑。故答之如此矣。今朴所疑。只在於訓格爲至。文義爲未安。則引此爲辨。不相湊著。且事物之辨。亦似有未盡彼情者。彼說之意。蓋曰天下國家。物也。平治齊。事也。格物雲者。是尋索天下國家之則而得其正也。致知雲者。使吾之知能至乎平治齊之所當然者雲耳。其主意如此。故必欲分事物爲二。而今此辨語。反引其能至是事一句。謂渠亦以事字貼物字。此何足以破其說耶。自蓋格以下。今欲改之曰。格物二字。本自難明。古來訓釋雖多。而其義皆有所未通。至程子始曰格。至也。凡有一物。必有一理。窮而至之。所謂格物也。此其字義。義理皆有據而無可疑。故朱子斷然從之。以爲定訓。自經文章句及補亡傳外。或問所論。尤爲明備。殆無毫髮餘蘊矣。今以爲不可信。而輒欲措異說於其間。則已惑矣。況其所自爲說。迂曲晦澁。絶不成語。而欲以是求多於前賢。何其妄也。蓋其說。有曰格則也正也。夫格之爲正。固有據矣。其以爲則者。何所本也。今且以則字正字。加於物字之上而讀之。果成何等語耶。渠亦自知其不通。則不得不又以尋索雲者。捏合補湊而爲之說。未知此一箇格字。能兼許多意義耶。訓則不足而添正字。添正字不足而又添尋索字。其支離繁複如此。而終亦不能成說矣。乃反以添一窮字。譏朱子者。何也。且其所疑事物之說。尤極可笑。物與事。固有分而言之者矣。其無合而言之者乎。如詩之有物有則。孟子之明於庶物。堯舜之知而不徧物。皆合事物而言者也。其他經傳。此類甚多。今不察此。而槩謂物之與事。當有辨而不容混。何其陋也。至其訓致知。以爲欲使吾之知。能至乎是事之當然者。則是蓋以致爲自此而至於彼也。然但曰致。又何以見其至乎事之當然者耶。此亦不成說而不足深辨也。

心不在焉

此段。不可無辨。而但前日辨語。有未盡者。故區區嘗有所論矣。不知何爲而全削之耶。今欲略辨之曰。傳文旣言心不正之故。於此又言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者。乃是就身上說。以明心有不正。則無以存主乎身。而視聽飮食。皆失其則也。此正發明心不正則身不修之義也。若如某說。只藉此而發明忿懥恐懼等不能省察之失而已。則此章內卻闕修身一段意思。而起頭所謂修身在正其心及結語此謂修身在正其心雲者。都無著落矣。

長國家而務財用

按。此一章大義。雖分好惡義利兩端。而無非絜矩之事也。今以絜矩與財利。分而爲二。其說謬矣。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以下中庸

此是中庸第一義。而辨語尙似草草。今欲略添修曰。按某所解性字。語意䵝昧。有未可曉者。而性者。萬物之一源。非人之所獨得也。故章句解天命之性。必兼人物而言。今某隻言授與於人而遺卻物字。是天命之性。人獨有之而物不得與也。是全不識性命之理矣。道者。天理之自然而非人力之所爲也。故朱子曰以下至得名者矣仍舊。而結之以本源處如此。其他種種悖謬。又何足說也。

道也者所不聞

此段。尤緊重。不可不極力明辨。今輒欲改之曰。按此一段。某將朱子訓說。逐句抉摘。恣意攻斥。無復餘地。其悖甚矣。然其言支離複雜。張皇眩亂。有未易得其要領者。今試撮其大要而言之。一則以爲言性曰理。而道亦曰理。則性與道之情同。而不得其辨也。一則以爲上言道曰事物當行之路。而此曰性之德而具於心。則前與後之說異。而不得其一也。一則以爲道爲性之德。則不容有所謂離者也。一則以爲道爲人心之所具。則不容曰無物不有也。一則以爲戒愼不覩恐懼不聞。不當爲靜時工夫也。凡此皆係義理原頭。學問根本。雖其所見淺陋。有可笑者。而其言之悖謬。亦不可無辨。夫道之與性。本一理也。但以其體之本然而具於一心者言之。則曰性。其用之當然而行於萬事者言之。則曰道。此二者之所由分也。然卽其本然之體而便有當然之用。故其行於萬事者。乃其具於一心者耳。夫豈判然離絶。各爲二物。如某之見哉。如此則所謂道者。初不出於天理之自然。而只是人以己意。旋安排出來也。此其爲悖謬者一也。上文子思首列性道敎三者。而各著其所由名。則章句之訓道也。亦正釋其義。蓋曰自天命之性而循之。事事物物。莫不各有當然不易之理。是乃古今人物之所共由。猶道路然也。此段。子思專言道也者。不可須臾離。則章句又推原其本。蓋曰事物之所當然。卽吾性之所固有。性旣無所不有。則道亦無所不在。而語其至近。不外乎一心。此其所以不可須臾離。而持守之功。尤當先於本原方寸之地也。正釋其義。故自循其性說起。以及於當行之路。反推其本。故自當行之理說起。以及於性之德而具於心。蓋當行之理。卽當行之路。性之德。卽率性之謂。非有二也。特反復申言。以明其出於天而非人爲。備於內而非在外耳。某初不知率性之義。而只以道爲行事得宜之名。故反有疑於此。若如其見。則是所謂道者。乃在心性之外。而其於人。爲贅疣無用之物耳。又何須臾之不可離哉。此其爲悖謬者二也。且所謂性之德而具於心者。以道之本體。不假人力而自然者言也。此雖與生俱生。亙古亘今。磨滅不得。然人有此身。氣拘物蔽。一念之頃。或失照管而私慾間之。則所謂具於心而不可離者。卽此而已不屬我矣。孟子所謂非道亡也。幽厲不由者。正謂是耳。若如某之言。人旣稟得此性。則雖欲離之。有不可得。而其或憂其離而欲存之者。乃爲枉用其心也。則是雖如桀跖之暴戾恣睢。亦未嘗違乎天理。而凡聖人所以修道而立敎者。皆虛設耳。豈有此理哉。且以渠所自言者觀之。亦旣以性與理。爲與生俱焉。而猶必曰循乎性而無或違。又曰不可斯須悖於性。則是固以人之於性與理。或不能無違悖也。然則所謂性之德者。又何異於性與理。而獨不容有所離乎。此其爲悖謬者三也。若無物不有雲者。則章句之意。蓋專就人道而言。以明君子所以無時無處。不用戒愼之意。或問所謂大而父子君臣。小而動靜食息。莫不各有當然不易之理者是也。某於此。蓋誤認其義。而今且就其所疑而辨之。道者率性而已。天下無無性之物。則固莫不各有其道矣。人之與物。氣稟雖異。而若其所以爲性者。則同出一原。故吾心之所具。卽萬物之理。萬物之所得。卽吾心之理。豈有二哉。而亦何待於此予而彼取哉。渠以天命之性。爲人所獨得。故不能不有疑於此。此其爲悖謬者四也。至於戒懼之義。朱子以前諸家之說。固皆以此與下文愼獨雲者。同爲一事。至朱子始分而二之。蓋以二者同爲一事。則語意繁複褊滯而無所當也。此意於或問論之備矣。然朱子之說。亦非以戒愼專作靜時工夫。蓋推子思之意。以爲道不可須臾離。故君子自其平常日用應事接物之處。無所不戒愼恐懼。以至於無一物之接乎目。無一事之入乎耳。而亦不敢少懈。此乃統體工夫。通動靜而言。與下文愼獨專就幾微處而言者。不同雲耳。今某以不覩不聞。爲人所不覩不聞。而以戒懼卽爲愼獨。此卽朱子以前諸說之意。而朱子之所已棄而不取也。且詳其語意。似以人心爲元無寂然未發之時。則其誤尤甚。夫人心之有動靜。如天之有陰陽。一體一用。互爲對待。迭相循環。而不能以相無者。此乃自然之理也。但衆人之心。物慾爲主。故有事無事。心常妄動。鮮復有虛靜之時。唯聖人之心。渾然天理。故事物未到。思慮不萌。方寸之間。至虛至靜。雖鬼神。莫能窺其際。此卽寂然未發之體。而所謂天下之大本者也。及其事至物來。以理順應。無少差忒。則大用達道。於是乎行。而事應旣已。則輒又寂然而靜。以復乎其本體焉。君子之所以戒懼乎不覩不聞者。正爲其必如此。然後爲有以存養此心之體。而立天下之大本耳。不然則雖事物未至。而此心不免妄動。所發雖善。而本體無自以立矣。此周子所以有主靜之說。而程子所謂不專一則不能直遂。不翕聚則不能發散者。亦此義也。某惟無見於此。故輒有疑於朱子未發之說。蓋其言有曰若其一念不動。萬事未萌。則又無所用其力。不幾於枯橛之無知乎。此以爲人心不容有如此時節也。然而人心至靈。故雖一念未萌。而知覺炯然。譬如水鏡。雖未照物。而光明之體。固自不昧。夫豈頑然冥然。都無知識。如枯橛者然哉。又曰。若使霎然之頃。萬慮俱空。不但不善之不暇存。雖善。亦不暇存於胸中。此則又以爲雖或有如此時節。而亦不過霎然之頃。不足以別立一地位。別占一時分也。夫以衆人之心。而求其萬慮俱空之時。則誠亦絶少矣。若聖人則方其未與物接。而此心寂然。無復有纖毫思慮者。乃其常耳。豈特霎然之頃而已哉。特某未足以窺見此境界耳。然則其以人心爲元無寂然未發之時者。豈不妄哉。且其言。有曰旣寂然矣。雖欲戒懼。將何所寄。旣戒懼矣。又何雲寂然不動。夫子思之言。本自平常處推其極。以至於不覩不聞。雖是一箇戒懼。而若其工夫節度輕重粗細。則固宜有不同者。如某所謂當事而不敢自放。遇事而恐其失墜。則固當大段著力。而若在不覩不聞之時。則所謂戒懼者。不過儼然肅然。如有所畏而已。此又何害於寂然未發之體耶。又曰。天下之事。未有昧其心而致其功者。心不可昧。則思安得而無。又豈有戒之愼之。將恐將懼而非思也者。夫思慮與戒懼。煞有分別。思者。心有所感而思索量度之謂。一有之。則雖無喜怒哀樂之可名。而此心已有所偏倚矣。若戒懼。只是敬字之異名。而其在不覩不聞。則又不過儼然肅然如有所畏而已。是固與思慮者。氣象意味。不翅不相似矣。況可以戒酒色愼游獵懼禍敗者例之。而槩謂其思慮之深乎。然當時學者。已不能無疑於此。故朱子乃曰。只略略收拾。只主宰嚴肅。此其形容得十分簡要矣。今曰。何以見其如此。又曰。終不能不用思。是蓋不復有所商量思惟而硬不信矣。又何足與言哉。又曰。朱子旣曰未發時說義理不得。則戒愼恐懼。獨非義理之一乎。夫所謂義理者。如事親孝事君忠。可以指名其條件者耳。未發之時。一性渾然。曷嘗有此等名目。然渾然之中。粲然者存。沖漠無眹而萬象具焉。則義理之原。固於是乎在矣。亦豈空寂斷滅。都無一物之可言哉。是故朱子嘗論此義曰。當此之時。未有義理之條件而有義理之原。夫所謂戒懼者。亦曰敬以存此義理之原耳。豈可比同於義理條件。而不得著於未發之中哉。至若離仁離義一語。本不與此義相關。而且所謂仁義者。正亦就行事上說。卽所謂義理之條件者耳。此又何礙於說義理不得之義哉。蓋如某之論。則人自有生至死。其心固有動無靜。樂記所謂人生而靜。大易所謂寂然不動者。皆爲虛語。而雖其一事不入乎耳。一物不接乎目。而此心之思慮計較者。未有一息之暫停也。如此則方寸之間。又何能湛然虛靜。而有以存養其天理之本體哉。體旣不立。則雖欲隨事戒懼。不敢放失。而亦將何所本而盡其道哉。此其爲悖謬者五也。而就其中譏斥朱子防閑之語。有曰防之以堤乎。閑之以欄乎。吾恐其用意之益勤且重而不可諱也。嘲笑簸弄。都無顧忌。是則不復以辨論義理爲事。而直加無禮於先賢。以爲快也。其得罪斯文。豈但爲說之悖謬而已哉。

喜怒哀樂達道也。

此段。全用或問說。而本文外。更無一語推繹。闡明其義。殊無意味。今欲刪去。只曰按未發大本之義。章句或問。論之不翅明白矣。今某不信。而乃以云云。如何。且某之意。本以子思之說只言喜怒哀樂未發而已。非並指他思慮而言。故有長短輕重之說。今乃謂旣有思慮長短。則何以謂之未發耶。恐未察其本意。而亦不足以拄彼口。今欲自旣有至也且二十一字。並刪去。如何。

子路問強章下註。

按子路問強。分明出於好勇之意。夫子告之。亦終始以強爲言。則不以爲勇而何哉。但子路以力能勝人爲強。血氣之勇也。夫子以自勝其人慾之私爲強。德義之勇也。聖人之敎。所以長善而救失。矯其偏而引之於中者。類如此。朴所謂子路雖本好勇。孔子之告之。豈在於勇者。誤矣。且朴謂孔子告子路以中庸之道耳。豈子路能至於此。此又不察朱子之意而妄言之。章句固分明說此。則所謂中庸之不可能者。又曰。此四者。汝之所當強。何嘗不以此爲中庸之道。而亦何嘗言子路能至於此乎。若章下所謂子路勇也者。只爲與大舜顏淵對言。故其言如此耳。朴不能活看此四字。遂有此許多疑難。其亦可笑也已。至於三德之分。則又有說焉。中庸之德。不倚於一偏。宜不可以三者分言。然大舜之知。非無仁勇。而其好問好察而用其中。則知之大者也。顏淵之仁。非無知勇。而其得一善。拳拳服膺而弗失。則仁之事也。夫子之告子路以勇。亦非外於仁知。而其不流不倚。以至於死而不變。則勇之事也。子思之分而列之也。固欲學者觀於此而知入德之方。又知所以取法。如知明善之在知。則必以舜之好問好察者爲法。知體道之在仁。則必以顏淵之服膺不失者爲法。知強立不反之在勇。則必以夫子所謂不流不倚不變者爲法。然後可以造道而成德。此子思之意。而章句所謂引大舜顏淵子路以明之者。亦以是耳。豈論其等級之謂也。此一段。辨中欠說破。似當添。

君子之道費而隱章

此段。辨語固善。而但彼之所疑。專在於先發兩端而後。只擧其一端。許多設難。皆是此意。而辨中未及說破。且費字。絶無淺近意思。而彼乃以己意杜撰。此亦當略辨。今欲補之曰。凡古人言語。有本是兩事而分作兩端者。此則固當兩下說破。如陰陽道器之類是耳。若費隱。則只就此理。以言其用之無所不在。而其所以然。則微而難見而已。雖若兩端。實非有二物也。故下面許多說費。無非所以說隱。何必作對待說乎。且所謂隱者。正以其無形狀可見。非言語可名。則隱之一字。說得已盡。又何以形容其所以隱哉。朱子所謂果有一物可指爲隱。則已不得爲隱者。正謂是耳。況子思之意。本欲明道不可離。則其立言主意。正在費而不在隱也。然而不但曰費而必言隱者。語道而不及其體。則人將認以爲一箇有形底物事。何以見此道之妙而超然有契於其本哉。此又所以不得不說也。某不識此意而疑之。誤矣。且其解費隱二字之義。皆不近似。而至於以費爲淺近。尤無所據。且旣曰隱者深遠也。而又謂聖人所不知不能者隱也。如此則聖人於義理之精深高遠處。卻有所不知不能也。其果成說乎。以此屬之。於且章句之上。恐益完備。

好學近乎勇。

辨語。大槩得之。抑昔嘗以章下所引家語文勢觀之。公旣以夫子之言。爲至矣美矣。而復自言寡人實固不足以成之。則是公自度不能遽進於三德。而欲聞其近而易入者。故夫子復告之以三近之說焉。詳玩當時問答曲折。則所謂三近者。非直指達德而言。豈不益明白無疑乎。此一段。添入於何足疑乎之下。似益明備。又下文所辨勇之次一段內上文。以其等之意云云。乃用前日鄙說者。而今詳章句本意。似不如此。蓋章句於此。若以其等而言。則當曰通上文生知安行爲知。學知利行爲仁。則此三近者。勇之次也。而今乃以三知三行。比並爲說。則卻似以其分而言。恐不可謂以其等也。然以其分而言。亦有不通者。上文三知三行與知之成功而一者。旣爲知仁勇。則此當以好學爲知之次。力行爲仁之次。知恥爲勇之次。然後義類合矣。今乃以三近。皆爲勇之次。則又不可謂以其分而言也。於此二者。皆未得其所安。竊更以或問。反復參詳。則朱子於此。初不以其等其分爲言。而卻自別爲一例。以曲暢三德之義。細玩或問。則可見矣。此段辨語。欲略改之曰。然則以此三近者。次於達德之勇。而與三知三行。並列爲知仁勇者。又何可疑耶。又於朱子下。添以其分三字。而其他皆仍舊似宜。

知斯三者國家矣

辨語得之。而修身治人之本。一句稍未安。蓋曰上知至仁大勇。則已是成德事。以此爲修身之本。卻似倒說。修身治人四字。改作行達道。如何。

在下位不誠乎身矣。

按。此文。亦見孟子而其以不誠乎身矣。及誠者天之道相連爲文者。彼此正同。可見當時夫子本語。只自如此。自曾子以來。三傳而至孟子。亦謹而述之。不敢易其故矣。某不曾參考。敢於此章。直斷以錯簡。任意易置。謬妄甚矣。其他移易編簡。類皆如此。而不自知其非。反譏先儒之不察。尤見其愚且僭也。

優優大哉三千

辨語。大槩得之。而覺稍未盡。且謂朴以入於至小。看作貶小之義者。恐未必然。今欲改之曰。三千三百。極其細微而道無不在。則非所謂入於至小而無間者乎。惟其入於至小而極乎三千三百之多。斯又可見其充足有餘而道之所以爲大也。贊之以優優大哉。不亦宜乎。朴不知此義。乃曰何不贊其小而贊其大也。固矣。

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知人也。

朴以爲註於此。竟不得不如此說。足見向說之有差也。按所謂向說之有差者。指二十章知人註以尊賢爲說者也。於此竟不得不如此說者。指此章知人註以知其理爲說者也。蓋彼以兩處知人。皆作知其理之義。故譏朱子前後異見。其曰竟不得不如此說者。玩侮甚矣。然經傳之言。文同旨異者何限。且如此書首章修道達道。與二十章修道達道。其語意分明不同。彼於此亦將說合而爲一義耶。然則章句所解知人之義。前後各異者。固自有說。豈得以後說之故而輒斷其前說之差乎。

是故君子有望

按。有望之義。章句不釋。而或問所謂遠者悅其德之廣被。故企而慕之者。其義至當而不可易矣。且以下文所引詩觀之。在彼在此。遠近之謂也。無惡。有望之謂也。無斁。不厭之謂也。前後相應。分明易見。今以望爲怨望。而引書語爲證。雖似新巧。未免牽合。

惟天下至誠有別也

朴疑章句仁義禮智之說。而以剛毅近仁仁以守之等語。疑發強剛毅之不得爲義。彼蓋不知仁。有專言偏言之異。又不知剛毅之所以近仁。而徒執言句。生此疑難。膠固滯泥。類如此。誠不足多辨也。

見而人莫不敬

見不音現。將作如何解說。其所謂著乎動作雲爲者。亦只是現之義。而其說如此。未可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