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譚知事赴河南省掾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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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譚知事赴河南省掾序
作者:楊維楨 元末明初
1347年
本作品收錄於《楊維楨集/03

濟南譚君清叔,由奎章閣屬史授儒教,再轉而為平江路知事。於幕員,在經歷左,然吏抱牘進,不涉其筆,長不敢先事,故府中事無鉅細,得持可否。君參幕員以來,議可讚不,咸一一當理。府疑比未決,輒就諮訪。吏伏民隱未露雪,又能發白之。同列風裁以君振,長官賓對以君肅,然猶以不得行平生志為慊慊。年考未滿,而河南行省辟為屬掾。濱行,吳人士為祖帳西風門,而乞余言,以為君贈。

予惟今之負才而仕者,往往限資格以為進退。而吏部以恆格外崇選用之科,或一再歲輒遷;甚近者或七八月、四三月,未嘗有及考者。吁!用賢法當爾也。今譚君暴起身閣史,不二十年,躋七品秩,讚留守,佐行垣,非其才名、操行足以遭於時,而行丞相府又推中朝選用之科為急賢之務,曷致是乎?

夫河南為省,控要會於四方;禮樂文物,海內之所瞻而尚焉者也。君出讚,重裨政令,以成行丞相方面之功,亦可以少伸所用矣。用彌天聲,彌振中朝,急賢者又以選用法拔而進之,由是以佐相府者工佐當守,以大流惠於天下,豈不在譚君乎哉?惟君益勉所至,以答所選而己耳。至正七年十月廿有二日序。

本元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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