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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令行用中國銀行兌換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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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大總統令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袁世凱
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12月25日
1912年12月25日
本作品收錄於《東方雜誌

  據財政總長周學熙呈稱。現在中央政府所設之中國銀行。已經籌備組織。次第設立。請在紙幣則例未定以前。卽以該銀行所發之兌換券。先行通用全國。所有官款出納。商民交易。均准一律行用。並多儲準備金。以供兌換。多設兌換所。以便取攜。一俟紙幣則例經參議院議決頒布之後。再照新章辦理等語。査中國銀行。所以操縱全國之金融。與商業銀行。性質迥異。前淸時代之中央銀行。濫發紙幣。抵押物產。信用墮地。覆轍昭然。此次中國銀行。組織方新。必須査照各國中央銀行通例。寬籌準備現金。嚴杜一切流弊。首在引起人民信用。以通全國之脈絡。劑市面之盈虛。目前大宗紙幣。尙未準備。此項兌換券。先代將來法定紙幣之用。係爲整理金融。速謀統一起見。所有公私出納。應准一律通行。但使公家信用旣堅。商民無不樂於行使。著將此項暫行章程。通知各部曁各省都督民政長。於已設該銀行兌換所之處。曉諭商民。一律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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