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齋先生遺稿/卷三
雜著經書辨答補遺
[編輯]大學
[編輯]按大學及中庸。謂以章句何也。蓋章句者。章而分之。句而別之。今行四書圈白。朱子所定。觀於語類。可知。〈語類。或請書傳亦依四書而句圈之。朱子曰。書傳則吾不知故不能。〉
序。○古之大學。
按此古字。從古之欲明明德句來。
仁義禮智小註。○問朱子曰分別是非底道理云云。答恐是分別及是非之意。〈尤菴經義問答。〉
按仁義禮智所釋處。皆當以此例看。其義乃通。○又按胡雲峰補釋智字之說。恐是專言知而不及乎智之軆。蓋以神明字旣屬之心。而又以妙宰等字謂是神明之所以。則其不能以理語智者明矣。且分別是非底道理此七字。是朱子兼軆用該本末。十分無餘欠之訓釋。則其在後學之道。唯當遵守而勿失。不可立論而求備。惜乎以雲峰之賢。而猶不免偶發新義。以致今古之踵訛。遂使大義而乖舛。可歎也已。番陽沈氏之說。又甚未安。涵具二字。俱非所以語夫智者。而動靜機三字。尤不襯於理上說矣。然則蔡虛齋濶大之評。亦可謂太恕而不精矣。〈蔡氏又以雲峰智字訓。爲分明是明德之義。此語亦未精。〉○又按朱子論盡心章註曰妙衆理。猶言運用衆理。運用字有病。故只下得妙字。又曰宰便是主。主便是宰。以此觀之。則妙與宰者。是心之事。非智之爲矣。然則理氣之分。心性之辨。豈易言者哉。
然其氣質之稟。○單言氣質而不言人慾者。此與或問語各有詳略耳。〈經義問答〉
按氣質不齊。是人慾之原頭。則雖不言人慾。而人慾已包在氣質之中。且此氣稟之論。與上文仁義禮智對擧說下。則於此揷入人慾。在文法。又似不簡潔。此所以略於或問者耶。
繼天立極。
按明德新民。止於至善之極。
以及閭巷。莫不有學。
按此卽所謂家有塾鄕有遂者。而大小之學。亦在其中。
凡民之俊秀。
按蔡虛齋曰。公卿大夫之衆子亦凡民。此言恐得之。
皆入小學皆入大學。
按入進也。言進之於小大學也。
其學焉者。〈止〉所當爲。
按此知其性分職分之說。包得大小學而言君子小人之學。
外有以極。〈止〉詳者也。
按此下小註。又補以朱子所謂明德新民。便是節目。止於至善。便是規模之大之語然後意尤詳備。且合於章句所謂明德新民。皆欲止於至善之意。○又按陳新安註末段十一字恐剩。○又按許東陽平天下爲規模之說。似是誤認朱子明明德於天下之說者。蓋明明德於天下者。兼軆用而言。固不害爲規模也。若夫平天下則只是用也。何可以用而謂之規模乎。
曾氏之傳。
按不曰曾子而曰曾氏者。蓋兼曾子門人而言也。曾子述之。門人記之之意。已該於此矣。作爲傳義。以發其意者。卽門人之事。而小註直曰曾子方有今大學之傳云云。恐失之。
衆技之流。○流韻會流輩也。或曰。九流之於六經。如水之下流。故謂之流也。〈經書辨疑〉
按九流者。一曰道家。老氏之流。二曰陰陽家。時日克擇之學。三曰法家。申韓是也。四曰名家。專任名位禮數。五曰墨家。愛無差等。六曰雜家。工匠之類。七曰縱橫家。儀秦之學。八曰農家。如許行之徒是也。九曰小說家。街談時語零碎收合者。
孟氏之傳。
按雖不拈出濂溪。而亦已該在氏字之中矣。小註陳新安之說。恐欠曲折。
旣又爲之。
按旣字是下文間亦之亦字張本。又字是承上文表章而言。或以旣字屬之上句。恐不然。蓋或意以旣爲盡字義看。然晦翁文法。本不如此。且於表章。旣不可以言盡不盡。而間亦之亦字。又無來歷。只當以旣又爲句似得。
顧其爲書。猶頗放失。
按放。字書逸也。失錯也。逸如第四第五章之逸也。錯如淇澳烈文之入於第七章等之類也。
采而輯之。○采程子之說而輯之於大學也。如親作新。身作心。及以知本爲衍文之類也。〈經義問答〉○或曰。補亡童。明言竊取程子之意。則采輯二字。當爲補亡。
按朱子於伊川所改之訓詁。或取而或不取。則經義問答之說。可謂得其意矣。然上文只雲二程之次編而無所謂解釋之意。則只以一二訓詁之采擇者當之者。恐似未備。愚意二程旣皆改定。而朱子之所以定著章句者。多從伊川之所改。而參以明道之所定。此或其采二程之語而輯之者耶。若以問答意觀之。則明道本不爲訓詁。而朱子之所取者。只伊川語耳。其於兩夫子次簡編之語。豈不斷落乎。○又按或說恐不然。補亡之所竊取者。是取其論學之意。非取其釋經之言。則恐當律之以曾子曰不可爲采輯之訂矣。○又按采而輯之吐。恐當以爲代。或爲乙士伊。
補其闕略。
按闕應上放字。略應上失字。補者言補其第四第五章。及淇澳烈文之編於第三章之類恐是。○又按小註之說似未備。
成俗之意。
按不曰道而曰意者。應上治敎休明。蓋亦推尊國家之意。
小註新安陳氏說。復而後能全也。
按復之者卽全之也。故曰及其成功也一也。豈可與復與全而二之哉。恐終不免爲語病。
大學章句大全下小註。大舊音泰。今讀如字。
按大學章句朱子手定本。載於儀禮經傳通解中。而大學下註曰大舊音泰。今讀如字。蓋大學本禮記篇名。而鄭玄註孔穎達疏也。註疏。以大學爲至大之學而音作泰。朱子始解爲大人之學。故謂今讀如字也。大學章句大全。是明儒胡廣等所編。而於大全下收入此八字。則有若大學與大全之大。皆舊音泰。今讀如字。而曰舊曰今。太無曲折。此明儒之失也。
篇題。○孔氏之遺書。
按兼孔子曾子及曾子門人說。如雲老氏釋氏凡爲其道者。皆是亦見上。
入德之門。
按此德字。卽明明德於天下之德。須兼軆用看乃得。若只以明德看。則擧其軆而遺其用矣。恐非所以語全軆矣。
必由是而學焉。
按是字應上獨字。卽專指大學也。大抵此段。是倂取二程之言。合而成文。若攷之乎二程之訓。則可知其專指大學之書矣。
庶乎其不差矣。
按大學之書。綱領旣擧。條目又備。由是而學。可必其不差。而其曰庶矣者何也。此蓋本於經文。則近道之語。學字之義。雖兼知行。而知常爲重。故如此下語。所以勉其行也。
經一章。○大學之道在明〈止〉至善。
按以章句所謂言明明德新民。皆當止於至善之地。及語類所謂止至善。是規模之大者觀之。則在新民吐。當作爲代。然三在字。俱是一語法。章句又以三者謂之綱領。則爲彌吐亦無妨。雖以爲彌讀而須兼以爲代意看。其意乃備。○又按大學之道此四字。猶言大人所學之法。或曰序文以爲敎人之法。此亦當以敎人法看。愚曰。此言所學之法者。卽所以爲敎法。且章句只著所學意而無敎人說。恐當以所學之法看。○又按朱子曰。明德是指全軆之妙。下面許多節目。皆是靠明德做去。愚謂此說當補入小註。蓋知有此說。則可知明德之爲心性情之全軆。明之之爲全軆工夫。而自無認心認性有分數等許多異說矣。○又按在止於至善。諺解恐當曰至善〈厓〉止〈하ᄆᆡ〉在〈할띠니라。〉
章句應萬事者也下小註黃氏說。
按朱子旣以人之所得乎天。爲虛靈不昧。具理應事之統領。且以以字爲虛靈之所以具且應。則其不可以分虛靈具應。一屬之明。一屬之德者明甚。
小註玉溪盧氏說。○栗谷曰。靈者心之知處。雖未感物。靈固自若。不可曰心之感也。〈經書辨疑〉○虛是能受底。靈是能感底。而盧氏直以靈爲感。故栗谷非之。〈經義問答〉
按虛者心之寂。此言恐亦有病。蓋虛者。擧形氣之全而極言其明者。故曰虛靈心之軆也。今以體也而各分爲寂感者。豈非可疑乎。以靈而不可曰心之感也。則以虛而獨可謂之心之寂也乎。若是單言虛處。則固可如此說。而倂言靈處。則似不可如是分屬矣。○又按盧氏曰。不昧。申言其明也。此句亦又有病。蓋虛靈者。心之所以明也。不昧者。明之所以不息也。故下文所謂本體之明者應虛靈。有未甞息者應不昧。此正朱子所以橫竪說破者。今乃以爲申言其明。似非朱子之意。且其所謂明德本心之雲者固是。而但詳其意。只似以虛靈爲本心者然。與章句合具應而爲說者。微有不同。當更詳之。大抵此註句句有病。未知如何而然也。
章句當因其所發〈止〉其初也。
按所發。韓南塘以爲兼情意而言。甚得之。明字卽經文在明之明字。實兼格致誠正修而言。遂字卽傳文克明之克字意也。復初二字。指明德之止至善而言也。
小註雲峰胡氏說。
按其所謂具衆理是性等語。固不免語病。而但活看則意通。然其曰本體之明。又是說性者。則甚似未安。旣曰本體。則心實統之。何可以爲說性乎。且情兼意志。泛曰心發皆情則恐無妨。而今旣曰所發又說情。而終引四端以實之。亦似未備。
章句亦有以去其舊染之汚也。
按舊染之汚。不但專言人慾所蔽。實兼氣稟所拘而言。蓋氣拘而欲肆。欲肆而氣昏。雖有本末之可言。而實是互相爲害則舊染汚三字。可見其包氣而言矣。觀朱子氣與欲所昏之訓。益知其必然矣。然則去其舊汙者。豈非指新民之止至善而言者耶。
章句至善則事理當然之極也。
按不曰物理而曰事理者。以明新所做處說去也。蓋此事字。自經文事有終始收來。以明明德新民之統。爲知止能得之意。
小註雲峰胡氏說。
按必至於是而不遷者。只解止字之義。而未及說到知處。則其所謂知至至之者。恐非章句之意。
章句明明德〈止〉不遷。
按以此觀之。尤可知止至善之爲明新之規模。而在新民吐之當作爲代。可知矣。
章句蓋必其有以盡夫〈止〉之私也。
按此所謂人慾。非謂無狀底。蓋指其一毫把捉處。若使其無一毫把捉而從容中道。則豈不是不偏不倚。無過不及。而爲位天地育萬物之極功能事耶。
章句此三者大學之綱領。小註玉溪盧氏說下段。
按朱子曰。止於至善。是包明明德在新民。以此觀之。止至善。當爲明德之綱領。且此三者析而言之。雖各爲一。而合而論之。則新民是明明德之事。而要之止於至善。然後乃爲沒世不忘之人。則大學一篇之綱領。統而言之。不出此止至善三字矣。故第三章。乃合明新之極而言之。然則玉溪之說。當在更詳。
小註番陽沈氏說。
按以物格而知以至。對心正而身以修說。恐不免爲語病。物格知至一事也。故曰致知在格物。正心修身非一事也。故曰心正而後身修。沈氏之言。恐是役文而差。而終爲節目之病。○又按其所謂天下之明德。非一人之明德乎者。亦恐太無本末。此雖出於明明德於天下之文而恐失經義。讀者詳之。
知止而後有定〈止〉能得。○栗谷曰。所謂志有定向者。是非明白。向善而肯惡也。靜謂心不妄動者。是非旣定。不爲他歧所動。心常寧靜也。安謂所處而安者。正我權度。有以應事。隨時隨處。無不泰然也。慮謂處事精詳者。事物到來。更須硏幾審處也。得謂得其所止者行之。而得止於至善也。〈經書辦疑〉
按韓南塘甞疑栗谷正我權度之說。以至著書而辨之。略曰。正我權度。有以應事隨時隨處無不泰然者。政是能慮能得之事。恐非安底意云云。此蓋不察乎朱子之訓而輕易立論之致也。今錄朱子說一段於下。要使讀者不迷其從違也。
朱子曰。物格知至。則天下事事物物。皆知有箇定理。定者如寒之必衣。飢之必食。更不用商量。所見旣定。則心不動搖走作。所以能靜。旣靜則隨所處而安。看安頓在甚處。如處富貴貧賤患難。無往而不安。靜者主心而言。安者主身與事而言。〈按朱子旣雲主身與事而言。則栗谷所謂正我權度以下十六字。寧有可疑乎。〉若人所見未定。則心何緣得靜。心若不靜。則旣要如彼。又要如此。〈按此二句。㝡當着眼。旣要彼。又要此者。豈非不能正我權度之致耶。〉身何緣得安。能慮則是前面所知之事。到得會行得去。如平時知得爲子當孝爲臣當忠。到得事親事君時。能思慮其曲折精微而得所止矣。〈按從父爲孝而有時乎幾諫爲孝。受命爲孝而有時乎擧大杖則走。從君爲忠而有時乎陳善爲敬。受命爲忠而有時乎辭以疾則不朝。此須兼看此義。〉
又按栗谷正我權度之說。蓋從知止上說下來。故當在知一邊而未甞侵過得字。蓋以朱子身與事之訓。亦屬知一邊故也。○又按知者物格知至也。止者事物上天然自有之中也。得者明新之止於至善也。此實包三綱八條而言者。而止字承上章知字及後字。起下文定靜安。雖說功效。而能字又卻包性情在中。此其所以爲兼本末該知行。合內外一事物。而爲一篇之樞紐。故第三章。專以此段推演說去。而第四章知本之知。章句可以知之知。亦莫不原於此。愚見如是。未知然否。
章句得其所止下小註朱子說定靜安慮得五字功效次第。不是工夫節目。纔知止。自然相因而見云云。
按此與又須硏幾審處。方能得所止。及若要得所止。直是能慮方得。與夫非顔子不能之說不同。當更詳之。○又按大學之工。旣知至。又必致力於誠正修者。蓋以知雖及之。而氣質之稟。每有所拘焉。而不能以仁及之故也。今以非顔子不能之訓。而益知顔子之明決。眞能化點雪於紅爐矣。
物有本末〈止〉近道矣。
按道者大學之道也。大學之道。不過知止能得二者而已。今但知之矣。而未及乎得。則其於道也未得止矣。然則其曰近道者。不亦宜乎。〈知止能得。實包明德新民。〉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止〉在格物。
按先致其知。諺解恐當作몬져그知랄致하엿나니。如此爲解。正應古之欲三字矣。○又按此應上首一節。而致知以下云云。是應第二節以起下文。
章句明明德於天下。〈止〉明其明德也。
按不曰平天下。而曰明明德於天下者。一以見新民之爲明德之施也。一以見天下明德之皆同也。新民爲明德之施。故經曰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爲本。而章句卽以爲齊家以下。擧此而措之。天下之明德皆同。故傳曰上老老而民興孝云云。而章句又以爲必當因其所同。然則韓南塘之兼明新而一之者。恐涉混全。而尹久菴之謂明德有分數者。亦傷分析。恐似俱失本旨耳。○又按觀經文起之以明明德於天下。而結之以天下平者。尤可見其兼軆用而爲說矣。
章句意者心之所發也。實其心之所發。〈止〉無自欺也。
按實其心之所發吐。栗谷以爲也爲定。而恐以隱讀。則似更平穩不費力。未知如何。推極吾之知識。窮至事物之理等處。亦皆當以隱讀。
小註雲峰胡氏說。○栗谷曰。雲峰說未瑩。蓋性發爲情。未必皆善。情之不中節者亦多矣。意是緣情計較。不但念頭而已。雲峰之說。單指四端之情。非通論善惡之情。而學者多誤見此論。以爲情無不善。苟如是則任其情勝。而無約其情養其性之功矣。爲害不細也。又曰。性發爲情。心發爲意雲者。意各有在。非分心情爲二用。而後人遂以情意爲二歧。性發爲情。非無心也。心發爲意。非無性也。只是心能盡性。性不能檢心。意能運情。情不能運意。故主情而言則屬乎性。主意而言則屬乎心。其實則性是心之未發者也。意是心之已發者也。情意二歧之說。不可以不辨。夫心之體是性。心之用是情。性情之外。更無他心。故朱子曰心之動爲情。情是感物初發底。意是緣情計較底。非情意無所緣。故朱子曰意緣有情而用。故心之寂然不動者謂之性。心之感而遂通者謂之情。心之因所感而紬繹思量者謂之意。心性果有二用而情意果有二歧乎。或問意固是緣情計較矣。但人未與物接而無所感時。亦有念慮之發。豈必緣情乎。曰。此亦紬繹舊日所發之情也。當其時雖未接物。實是思慮舊日所感之物。則豈非所謂緣情者乎。夫以心情爲二用。四端七情爲二情者。皆於理氣有所未透故也。發之者氣也。所以發者理也。非氣則不能發。非理則無所發。理氣混融。元不相離。若有離合則動靜有端。陰陽有始矣。理者太極也。氣者陰陽也。今曰太極與陰陽互動。則不成說話。太極與陰陽。不能互動。則謂理氣互發者。豈不謬哉。昔者有問未發之前心性之別者。朱子曰。心有軆用。未發是心之軆。已發是心之用。如何指定說得。以此觀之。則心性之無二用可知。心性無二用。則四端七情。豈二情乎。〈經書辨疑〉
按胡氏以意爲念頭初發底。念頭卽情也。因此念頭而商量者意也。情意之地頭自別。不可如是混淪說。○又按性發爲情。心發爲意。或以爲情是性發。故無計較。意是心發。故便有計較。此夫免互發之病矣。栗谷所謂屬之性屬之心者。眞是斟酌之語矣。○又按韓南塘甞疑栗谷紬繹舊日所發之情之說而有所論著矣。然栗谷主意而言。南塘主感而言。其不可主感而言者。非主意而言者明矣。讀者當自知之。今不復云云。○又按南塘雖未免聽瑩於栗谷之說。而其所自爲感說者則卻自是。
小註北溪陳氏說。
按全軆上發起一念慮雲者。又是認情爲意。恐與雲峰同病。
小註雲峰胡氏說孟子盡心章集註云云。
按以盡心章集註。明德章句。合而同之者恐未安。蓋具者從心之具此理而言也。妙者從心之運用此理而言也。應者直指其用也。宰者指其主乎用也。其說似同。而所指自別。則何可混而一之也。
物格而後知止。〈止〉天下平。
按諺解恐當曰物이格한後에知ㅣ至하나니知ㅣ至한後에意ㅣ誠할거시오意ㅣ誠한後의心이正할거시오。此下倣此。知至之解。觀上文致知在格物及知止有定。可知。〈在格知止一時事而且爲得之之本故也。〉意誠以下之解。觀於章句可得二字。可知。○又按此不但應第二節。實因上文而復反復之。以致其丁寧之意。其所以示人爲學之法者。至深切矣。上下節之間。著一故字意看之。則義尤明著。讀者不可以口順而忽之也。○又按不曰知致而曰知至者。致以工言。至以效言故也。
章句物理之極處無不到。
按極處吐。恐當作伊。蓋言物理極處到也。卽栗谷書在架衣在桁之意。若以處字爲重而厓之。則有若甚物到於極處。恐未若伊之爲順。然都不如不吐之爲得。未知如何。
小註勿軒熊氏說知字意字云云。
按意者就心之念慮方萌處說。亦有病說見上。
小註朱子說。
按私罪如故犯。公罪如眚災。此在大全。而未記全文。姑記其意。
小註東陽許氏說自若曰。〈止〉應天下之事矣。
按勢固然矣。但非經文之正意。只當備一說看似好。
自天子〈止〉爲本。
按此固結明明德於天下一節。而本字實應物有本末之本。下文其本亂云云者。固結物格而後知止一節。而末治之末字。實應本末之末字。其義理文章之周通精微如此。讀者其詳味之。此又所以朱子之更考經文。而必次本末章於至善之下也歟。
章句擧此以措之耳下小註。新安陳氏說齊家以下之效。不期而必至云云。
按此說恐傷快。觀章句擧字措字。可知其爲推行之意。而非自至之效驗矣。
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
按末治之治。兼齊治平而言。○又按末治者否矣吐。恐當作尼。蓋末治者否矣。緊承上文修身爲本故也。其下又以所厚云云。收殺其後。而又以爲修齊治之張本。其文理誠密矣。
其所厚者薄〈止〉有也。
按新民爲末。而齊家亦是新民之事。則所厚者薄。卽是未不治矣。然新民之中。又分本末。則齊家爲本而治平爲末。故於是乎復以此結之。以見本末之無不在焉。若以本末章參看則可知。
章下今因程子所定。而更考經文。別爲序次如左。
按此雲程子。卽並指二程也。更考經文者。考經之有本末有格致也。別爲序次者。別序本末格致及烈文淇澳之類也。此見上序說。〈因所定別爲序次者。應序文采輯補闕略之語。〉
章下註文理接續。〈止〉至爲精密。
按。以一章論之也如此。以全篇觀之也如此。然先須分之以一章論。又復合之以全篇看。乃得。
章下註今不盡釋。
按此緊承文理接續以下說。蓋統擧十章而爲言。讀者因此而求其文理接續。血脈貫通。以會極於精密之地。則章句之所不盡釋者。自可瞭然矣。然則卽此篇題所云。便是盡釋處。於戱。其爲後學地者。至深切矣。而其省文而見意者。又可見矣。
傳首章。○康誥曰克明德。
按諺解恐當作능히德을明하라하며。蓋此乃引經之活法。不當依其義解說。下倣此。○又按。此以大槩說。
太甲曰〈止〉明命。
按此以工夫言。蓋兼動靜而爲說也。○又按明命全以正理言。若使常常目在之。則理爲主而私不干。又無所間斷。此包省察求放克己復禮而言之。則敬字之義。自包在中。又可知矣。
章句無時不明矣下小註雙峰饒氏說。○栗谷曰。聽於無聲。視於無形。非靜中氣像也。〈經書辨疑〉
帝典曰克明峻德。
按上文顧諟。固未及到中與和之至處。及至此。方是中和之極處。血氣無些兒之用事。天理自全軆而流行。此其所以爲大。此其所以爲明明德之已止至善。而爲新民之本也歟。○又按此諺解恐得。
皆自明下小註玉溪盧氏說。
按此說可疑。蓋自字對新字而言。恐不可以爲仁由己之意當之。經一章首節章句曰。旣自明其明德。又當推而及人。作新民章句曰。振起其自新之民。此等自字。亦皆當作爲仁由己意看否。爲仁由己。是勉之之辭。固可言於克字。恐不可言於自字矣。○又按章句自明己德四字。最可着眼。蓋己德之己字。正是貼解自字。
傳二章。○湯之盤銘〈止〉又日新。
按苟字自克明之克字來。日新又新而不間斷者。又從顧諟來。以爲下文緝煕之張本。推類以看。無一字一句不然。
章句銘。名其器。
按名當作銘。韓南塘以爲名言其器。恐不然。銘蓋鏤其器。以自警之辭之名。故後世借其鏤辭之義。而仍作碑銘誌銘。蓋取其鏤也。○又按鄭康成舊註曰盤銘。刻戒於盤也。○又按盤銘。是承上起下之辭。凡起章皆用此例。
小註西山眞氏說。心者神明之舍也。
按舍者止也息也。言神明之所會。若作家舍看。則是血肉之心。非神明之心也。人或誤看舍字。故不免以心專作氣質不好底。此不可不知。
康誥曰作新民。○問此一節。若解之曰民乙作新則似好。而朱子云云何也。答竊伏見庸學二書。上下終始無不相與照應。無不相與符合。故朱先生隨其原文而發明之。無不曲當。蓋傳文自齊治以下。則動化與推去。必相持而並行矣。此章所引盤銘。是動化之本也。所謂民自新。是動化之效也。所謂振起之。推去之事也。此爲新民一大張本。而第九章率天下以仁及第十章上老老長長。皆承盤銘之意者也。九章民從之及十章民興孝興悌。皆承民自新之意者也。九章求諸人非諸人及十章絜矩之道。皆承振起之意者也。〈按振起言作也。〉此見前後終始血脈貫通之實矣。〈經義問答〉
按論以傳文。果如尤翁之所言矣。但不兼論經文。恐或不免未備。謹甞敢爲之補之曰。經曰明明德於天下。又曰身修而後家齊天下平。此可見明德之無二。而吾之明德旣明。則民德之無二者。自從而自新也。經曰壹是皆以修身爲本。本卽軆也。軆旣有以立。則用之所以自行者。自有不待推而自到者。以此論之。則不但傳義如此。經義本自如此。安有經無此意。而傳獨有此意之理哉。○又按作字卽中庸所謂修道之敎。包禮樂刑政在中。人徒見皷舞之爲好底字。而便認作禮樂而不兼刑政看。然則平天下章許多政刑。都無錯落。而聖人新民底道理。便歸徒善矣。其可乎。
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
按此言工夫至功效到。吾與民天。都做一箇。此其所以爲文王自新新民之至善者乎。○又按沙溪說曰。四書中詩曰詩云。恐非有異意也。
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按極者卽繼天立極之極。序文所云。蓋出於此矣。○又按朱子曰。不求爲新民而專求之德化。則又賤彼貴我之私心。而無以合內外之道矣。又甞以不疑之不辨而償金。爲是則處己。非則處人。而仍謂之心病。以此兩條。參看於傳文章句。然後可知其公私之分大小之別。而其於作新用其極之道。爲無舛乖矣。且以見刑政之包在。而刑政之治好處。卽又是至善之所在矣。
章句欲止於至善也下小註玉溪盧氏說。○愚按止與用分而言之。以紛紛擾擾。枯木死灰分屬於止用。其言誤矣。〈經書辨疑〉
按韓南塘以爲止用二字。意差有別。止至善如言執中。用其極如言致中和云云。而疑辨疑之說。此眞可疑。無所不用其極者。言其於明德也止至善。於新民也止至善也。則致中和之致字。初非所當。蓋用卽止也。止卽用也。辨疑之說。豈有可疑者乎。
章下小註東陽許氏說。
按此說恐未精。康誥之作字。分明說着新民之事。已包平天下底許多施爲。則不可曰新民之意。只於中可見。
傳三章。○詩云邦畿〈止〉所止。
按此段諺解恐當作民의止할배라하니라。如此爲解。庶合於章句之意。○又按所止二字。應上知止二字。知止章句曰止者所當止之地。卽至善之所在也。於此又可見。
章句言物有所當止之處也。
按不曰人不曰事。而曰物者。卽物有本末之物也。至善章所言只此明新底物故也。
小註雲峰胡氏說。
按此止字。緊說著當然之極本有在處。以起下文。則且泛說三字甚可疑。
於止知其所止。
按知其所止之知。應上知止之知。
章句所當止之處也下小註新安陳氏說。
按知止者。知所當止者也。能得者。得其所止者也。然則知止能得止至善。胡可分而言之也。其曰不特〈止〉釋之此十五字。若作以此傳之釋止至善。所以釋知止能得意看。恐無病。
詩云穆穆文王〈止〉止於信。
按緝煕敬止。諺解恐當作오ㅣ라緝히煕하사敬하야止하시다。○又按此應上顧諟明命及日新又新。○又按敬止之敬。是全軆之敬。必於此而言之者。至善章爲論工夫之全軆處故也。傳之言敬。如此其明著。而韓南塘以章句言敬。爲補其闕略者何也。恐甚未安。○又按上二節。旣言有當止知當止。故於此復示之以當止之目。而乃以緝煕敬止。作下文之張本。血脈貫通之妙。亦可見其一端矣。
章句深遠之意下小註以德容言。
按以意字觀之。可知其不單指德容。
章句知其所止而無疑矣下小註節齋蔡氏說。
按緝煕敬止。卽其止至善底。節齋乃以爲止善之本者何也。緝煕敬止。乃所以得五者之目者。豈可分做二件乎。可疑。
詩云瞻彼淇澳。〈止〉不能忘也。
按如功如磋者。知之所以止至善也。應上緡蠻之詩。如琢如磨者。行之所以止至善也。應上文王之詩。瑟兮僴兮者。敬之立於中也。應上顧諟明命。赫兮喧兮者。威儀之見乎外也。應上修身爲本。知之至善者。豁然貫通而無不明也。行之至善者。誠正修齊而民皆化也。敬之立也。存心而爲行之本也。威儀之見也。其儀不忒而四國是正也。大軆如是而其所以綜錯經緯於其間者。無一字一句不如此。此其所謂文理接血脈貫者。而義理之本自如此。又可見矣。然則後世文字之不工。非無文字之罪。乃無義理之致。業文辭者。又可以知戒哉。○又按知之至善。行之至善。觀於盛德至善不能忘。可見。
章句治之有緖。而益致其精也小註。
按切而磋。是治有緖而致其精也。琢而磨。是治有緖而致其精也。蓋切與磋琢與磨。俱是有緖致精之事也。而小註之說如此可疑。
章句恂憟。戰懼也。
按語類。問恂慄何以知其戰懼。朱子曰。莊子云木處則恂慄危懼。○又按此恂憟字。極形容敬字之義。
章句卒乃指其實小註。
按朱子曰。至於民之不能忘。若非十分至善。何以使民久而不能忘。古人言語精密有條理如此。以此觀之。則實者並指不能忘處言。非單言德善。而盧玉溪之說又如此。可疑也已。
詩云於戱前王不忘。〈止〉不忘也。
按上文以明德之止至善而言。此節以新民之止至善而言。
章句久而不忘也下小註仁山金氏說親其親云云。
按此與或問說不同。當更詳之。
章句詠歎淫泆。
按泆樂記作溢。音作液。言其意義之溢也。○又按何以謂之詠歎淫泆也。文王之詩。已言明新之止至善矣。而淇澳復言明之之法明之之效。烈文又言新之之至善。至使沒世之後親賢樂利。則其所以淫泆於言外者可知。且親賢樂利。實爲新民之大頭腦。則平天下章許多條法。莫不從此四字中出來。
傳四章。○子曰聰訟〈止〉此謂知本。
按無情者吐。恐當作奴。諺解亦作무졍쟈로시러금그사랄다하지못하게함은크게민지랄외케하여시미니如此爲解。庶合於章句使字之意。○又按此謂知本四字。明道兩存而伊川削一。蓋伊川之次篇較密。而削其一者。嫌重複也。故朱子之從違在此。考之二程全書。可知。偶看玄石朴相所論之載於金直卿厚齋集者。其義例已不能明著。而文辭脈絡。又使人不能詳焉。豈愚之愚。不能以看到至言耶。
章句明德旣明。小註明明德爲本。及畏服民之心志。小註此卽新民。
按大畏民志。不曰民心。而曰民志者。志者心之所之也。此從自新處說起故也。章句並言心志者。以其自新者軆用而言也。蓋無心則無志矣。
傳五章。○竊取程子之意以補之。
按只取其論格致之義。非取程子補傳之義。蓋程子初無補傳之意故也。詳在或問。讀者可詳之。
致吾之知。
按吾心之知。初無所極。則著致字不得。
人心之靈。莫不有知。
按此起下全軆大用無不明之句。蓋以理之統軆而言也。
天下之物。莫不有理。
按此起下表裏精粗無不到之句。蓋以理之統軆而言也。
惟於理〈止〉有不盡也。
按此退後一步說。著不能無不明者之事。蓋其知有未盡。起下因其已知之理。
因其已知之理。
按此言雖未盡知。而猶不能無一段之知也。蓋窮之以求至乎其極。工夫也。豁然貫通。功效也。表裏精粗以下。極言其物格知至。而應上莫不有知。蓋此心之外。更無可致之知矣。
在卽物而窮其理也下小註。
按卽就也。非卽事卽景之卽也。卽事卽景之卽。卽卽今卽日之卽也。何可就而同之。隨吾所接之雲似矣。然隨者逐也。與卽物之卽。所指不同。
此謂知之至也下小註玉溪盧氏說表也粗也〈止〉軆也。○栗谷駁之曰。在禽獸糞壤之理。則表亦粗裏亦粗。凡物不可以表裏精粗。分軆用二之也。或問曰。栗谷之言然矣。然似與先賢理無精粗之說不同。如何。曰。理無精粗雲者。本謂無精無粗。皆有理也。若栗谷之意則以爲理旣在精則表裏皆精。在粗則表裏皆粗雲爾。言各有所當也。〈經書辨疑〉
按玉溪之說。蓋出於朱子所共由所獨得之語。然終未免爲語病。故栗谷斥之。○又按不曰格事。而曰格物者何也。格物之物。卽物有本末之物也。蓋人之所當格者。只是明新二物而已故也。○又按自第七章。至第十章。每章皆兼論二事。而獨於五章六章。單主格致誠意而言者何也。聖學工夫。知行二者而已。知者格致之謂也。行者誠意之謂也。故格致誠意。實通貫乎十章。蓋修齊治平。非知不明。非誠意無以行之。故傳者特表而出之。以示貫通之義。
傳六章。○所謂誠其意者。〈止〉必愼其獨也。○余問於徐文仲起曰。誠意之意。善惡之謂乎。徐曰。善惡乃意也。余曰。若然則善則誠實爲之可也。惡亦誠實爲之。其可乎。余意則好惡謂之意也。善則誠實好之。如好好色。惡則誠實惡之。如惡惡臭也。徐堅執己見。終不悟焉。〈經書辨疑〉
按近世諸儒多以辨疑好惡之說爲疑。是蓋徒知好惡之爲情。而不知好惡之亦爲意也。蓋善惡之在人。而吾從而好之惡之者。固情也。若夫善惡之在我。而吾因而好之惡之者。卽是意也。故吾心之善惡發者情也。因此情而好惡之者意也。因此意而如好如惡者。誠其意也。故尤菴曰。本文旣以好好色惡惡臭釋之。則必如沙溪說方通。〈尤菴說。見申贊善暻問金厚齋榦書。〉○又按必愼其獨。諺解退溪曰獨애愼하나니라。誠極精矣。然若曰愼할거시니라。則其勉戒似尤貼。未知如何。○又按毋自欺者。誠意之事也。如好如惡者。毋自欺之實也。自謙者。誠之本軆也。愼其獨者。毋自欺之節度也。故下文小人云雲者。言不能愼獨之致也。心廣軆胖者。言愼其獨之效也。十目十手。旣指善惡之不可揜。而亦所以著誠意之本於戒懼也。上二節皆以愼獨結之者。以言其誠意之工夫也。末節結之以誠意者。以言其誠意之效驗也。蓋起之以誠意。結之以誠意者。亦其文法之自然縝密而有力處。讀者以此而類推之。則自可知一字一句之自相繹絡。自相鉤連。自相貫通。自相消息。自相離合。自相包含於一分萬殊萬殊歸一之妙也。其於聖學一貫之旨。捨是而奚求哉。一篇之旨。一章之意。莫不皆然。而特於此表出而論之者。以此章之承致知而爲自修之首故也。
章句以審其幾。
按幾者是實不實之幾。卽意之謂也。小註新安陳氏之說。誠可疑。○又按小註朱子幾字之說。是釋周子之意。非解傳文。而旣誤引在此。栗谷批評。又加純紅。有不敢知。○又按或以爲幾雖情也。而審底乃意也。朱子新安之說。未見其誤引而誤說。此言固然。然觀章句實與不實云云之說。則可知其誤引而誤說。○又按雲峰胡氏說可疑。蓋獨者言其地。非言其獨自與意也。且中庸論誠。大學論意自不同。而混而言之又何也。
章句皆務決去。求必得之。○退溪曰。惡則皆務決去。善則求必得之。或曰皆字當通兩句看。更詳之。〈經書辨疑〉
按更詳二字。恐是尊畏先輩之意。而若其正義所在。則似當以或說爲斷。
曾子曰云雲。
按此一節。非曾子釋經之辭。而特甞稱誦以戒門人者。不干於釋經。故別加曾子字。
十目所視。小註玉溪盧氏說。○問盧氏兼善惡爲說。雖於善惡之不可揜者有力。恐推言言外之意。非專論此節也。答盧氏推言前後節之意。恐如來說。〈經義問答〉
按傳文此段。是明上文之意。則盧氏此言。恐非推言之意。當更詳。
章句可畏之甚。
按小註朱子之說。自此是承上。至共知如此。是一說也。自人雖不知。至何異哉。又一說也。自是各說其義。而今合而一之。不但並失本義。亦令人不知所從。可歎。○又按人雖不知上。本有十目所視十手所指不是怕人見十三字。
故君子必誠其意。
按傳前兩節。俱以必愼其獨結之。而末節乃以誠其意結之者何也。愼獨是誠意之事。而廣胖爲誠意之效故也。且必誠其意者。應上所謂誠其意者。其文法又不得不然。
傳七章。○所謂修身。〈止〉其正。
按語類曰。今不就靜中動將去。卻是就第二重動上動將去。如忿懥好惡之類。此語之不編入小註何也。第二重動上雲者。忿懥是一重。有所是二重。以此觀之。有所之釋。以存在之意者甚當。
章句忿懥怒也。
按小註雙峰饒氏說可疑。蓋章句不曰忿懥皆怒。而只以一怒字釋之。且曰心之用而人所不能無者。然則其不可分作甚與留者明矣。且甚字亦有病。病在有所。不在忿懥。且若當甚怒之時而不甚怒。則顧不爲心之病耶。
章句或不能不失其正。○夫人慾動情勝。則其所行之失其正也必矣。或字未詳。栗谷亦曰或字果可疑。〈經書辨疑〉
按或字果可疑。然以雖或幸或之意觀之。似無所窒礙。未知如何。口訣以或도讀。則合於必不能不失其正之意。蓋此句卽不能或不失其正之意。朱子文法。或有如此。○又按一有之而不能察下小註三山陳氏說恐太泛。察則察其有所處。
心不在焉。〈止〉其味章句下小註蚊峰方氏說。
按中虛而有主宰者。是正心之極效。藥方之雲。恐不當然。栗谷紅點之意。豈出於活看之意耶。
小註新安陳氏說。
按顧諟明命之顧字。已兼察意。文王之詩。明言敬止。大學中不言敬之論。其源於此耶。○又按正心之道。由用而及軆。故上節言用之正。此節兼言軆用之正。蓋觀於章句此心常存之常字。可知其通動靜而言也。或問之義。其亦以此也歟。傳所謂顧諟明命。緝煕敬止。其此章之張本也哉。
章下小註雲峰胡氏說。
按心固本虛。意亦本實。實其意者。所以復其本也。恐不可如是對言。且其所謂實其意。則不偏於方發之初者。亦恐欠明。若如此說。則意纔誠。心便正。不必用正心之工。其可乎。且方發之初四字。若貼誠意看。則又有認情爲意之病。而不偏二字。亦爲侵過正心之界矣。陳新安不留二字。亦恐似偏說矣。
傳八章。○所謂齊其家。〈止〉鮮矣小註朱子說第一段。
按此與語類本說大異。甚恨明儒之妄加裁節以失本意也。今錄朱子全說。朱子曰正心修身。今看此段。大槩差錯處。皆未在人慾上。這箇皆是人合有底事。皆恁地差錯了。況加之以放辟邪侈。分明是官街上錯了路。
天下鮮矣。
按此天下字。已包平天下之意。蓋本於自天子。〈止〉修身爲本之說。其文理緻密可見。
故諺有之。〈止〉之碩章句家之所以不齊也。
按呂晩村曰。看所以二字。則次節未甞指不齊而仍說身不修明矣。此言固精。然仍說身不修之中。已包得家不齊之端。此其所以爲承之以反結者。文理之接續。又可見矣。○又按小註諸說。恐皆欠精。
此謂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
按傳之結語無所釋者。是不盡釋之一端。反結者。非眞反結也。蓋經雲自天子云雲。故於此特示其身不修。則不可以新民之意。○又按呂晩村曰。此謂身不修五字。總承上兩節。不可以齊家。亦總結兩節。此言頗精。
傳九章。○其家不可敎。而能敎人者無之。
按不可敎。不能修身之謂也。此亦承經壹是皆以修身爲本之語而爲言。又以引起下文。古人文辭之精切。由義理之通貫。故無斧鑿之痕而自合於規度如此。
不出家而成敎於國。○君子居人之上。若能自修其身。以敎一家之人。則身雖不出。而標準之立。風聲之傳。自然感化一國。○或曰治國之道。不出齊家之道。〈並經書辨疑〉
按語類曰。只是身修於家。雖未甞出而敎自成於國爾。據此則可知或說之非矣。
章句下小註吳氏說。
按其家不敎者。是言身不修也。孝悌慈者。是言修身之事也。旣言身不修。而繼言修身之事者。蓋見傳者修身爲本。丁寧反覆之意。故朱子卽以身修則家可敎釋之。乃其正義也直解也。非推本之論也。今吳氏說如此。儘可疑也。而明儒之編錄者。又可恠也。以此觀之。則身修則家可敎下小註。可知其亦本於吳說也。
康誥曰。如保赤子。心誠求之。
按求之吐。恐當以羅。若以伊面。是工夫。非所以不假強爲。
章句下小註朱子說第二段。
按此是合三說而爲一。且又爲之增損。故語意未甚明暢。此明儒之過也。
小註朱子說第三段。○朱子此說。疑當在一家仁下。栗谷曰此通論一章。非論此一段。〈經書辨疑〉
按更考語類。朱子此說。在章首下。小註誤引在此。
小註東陽許氏說。
按不中不遠者。可言之於赤子。不可言之於民。況旣曰所欲與之聚。所惡勿施焉。則夫寧有不中者乎。
一家仁。〈止〉一人定國章句下小註雙峰饒氏說。
按陸氏稼書曰。孝悌慈之藹然者仁。秩然者讓。不必仁屬孝。讓屬悌。此言恐得之。
小註玉溪盧氏說。
按傳所謂機。是感應之機。未說推行之機。下節方有推行意。此李氏禎之說。深得經旨。然則玉溪機說恐不着。
所藏乎身不恕。○栗谷曰。恕字實指忠字。忠是恕之藏乎身者。借恕字而言忠。〈經書辨疑〉
按此恐是因恕而言忠。蓋已暗帶絜矩之意。此亦是辭理俱到處。然爲絜矩張本。未及爲行絜矩之全軆。
章句下小註朱子說第二段。
按此亦合三說而爲一。且添以他語。非後學敬謹之道。明儒事每多如此。可惡也耳。○又按語類。吳仁甫問有諸己。〈止〉非諸人。朱子曰。此是退一步說。猶言溫故而知新。可以爲人師。以明未知如此則不可如此。非爲溫故而知新。便要求爲人師也。此語恐當編入小註而闕之。可恨。
其爲父子兄弟足法。
按此段口訣。恐當以그父子兄弟乀足히法하염즉하미되여야讀。若以今行口訣看。則句法太逼。未知如何。若以陳新安之說觀之。則父子兄弟足法。是其父子兄弟皆亦可法於人。此雖退溪之所深攻。而以小註朱子說觀之。似亦有此意。並論之。以俟知者。
此謂治國。〈止〉其家章句。其味深長。最宜潛玩。
按經曰。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爲本。故此章專以修身爲主而爲動化之本。故復引詩言齊平治三件道理以足之。此其所以味深長者耶。且修身卽明德也。新民卽齊治平也。明德章及新民章。皆引古語。故今此明新總會處。又引古語以結之。其文法又不得不然。此謂治國在齊其家云云。是爲下章張本。
傳十章。○所謂平天下〈止〉道也。
按不曰上幼幼。而曰恤孤者。幼吾幼者慈之易者。恤人孤者慈之難者。擧難所以包易。不曰民興慈。而曰不倍者。上章旣以國君之孝悌慈言之。而至引康誥而釋之。則慈之極處。可言於天下之君。而不可言於匹庶之家。然則匹庶之所以興於慈者。不過不倍王化而慈於家而已。故恤孤者。言其慈之廣。不倍者。言其慈之狹。蓋其處地異故也。○又按絜矩二字之間。有朱子定句之圈。諺解當曰혈하야구케하난。且以章句觀之。因其所同之同者。卽興孝興悌不倍之謂也。推以度物者。絜之謂也。上下四方均齊方正者。矩之謂也。又大全答江德功書曰。絜矩者。度物而得其方也。以下文求之可見。今曰度物以矩。則當爲矩絜。乃得其義。又曰。絜矩之說。蓋以己之心。度物之心。而爲所以處之之道爾。來敎所謂先自度者。尤無所當。語類曰。九章言化。此章只言措置之理。絜度也。矩所以爲方也。〈章句舊本曰。絜矩之道。是使之各得盡其心而無不平也。末後改本。與此書合。可知此書之爲晩年定論也。〉如用曲尺爲方者也。所以道。以義爲利者。義以方外也。章句旣如此。大全語類之說又如此。而小註諸說及我東先正之見。皆不免以爲度物以矩。無乃以朱子初年說爲主而然耶。更詳之。○又按小註朱子說第五段。矩者心也云云。卽庚子間說也。己酉答道夫問。絜古註雲結也。曰作結者。解亦自得。蓋荀子莊子註雲絜圍束也。是將一物圍束以爲則也。〈按以爲則三字。㝡當着眼。〉上所錄語類之說。卽戊午歲說也。而答江書又與此同意。則其在論定後可知。○又按平天下之平字。以矩字承結㝡貼。蓋上下四方均齊方正者。卽便是平也。
章句矩所以爲方也下小註。
按矩若是曲尺。則方字下當有者字。且當繼言借諭之意而今不然。可知其爲平字註腳。語類況有所謂矩所以爲方。如曲尺爲方之意。而小註說如此可疑。
小註玉溪盧氏說。
按旣有朱子小註第二段說。則玉溪此說。得無未安乎。
小註雲峰胡氏說。
按胡氏之分爲八節。與朱子所定不同。
所惡於上。〈止〉之道章句所操者約而所及者廣。小註雲峰胡氐說。
按所操約。卽恕也。所及廣。卽天下也。雲峰之說恐失之。若曰只一絜字。此心所操者約。加一矩字。此心所及者廣雲。則庶幾耶。蓋第二節上下前後左右之雲。言恕而無不方之道。若欲只言恕。則己不欲勿施人此一句足矣。其必並擧上下前後左右而備言之。又結之以絜矩之道者。卽形容恕而矩之事也。
詩云樂只君子。
按樂只口訣當作낙게하신。字書曰樂者無物不被。卽君子親其親而賢其賢。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之意也。民之所惡惡之。口訣當作오하여심이니。蓋好所好惡所惡者。正所以言爲民父母之心也。故民樂之而至謂之以父母。若作오함이則意味似短。未知如何。
詩云節彼南山。〈止〉僇矣。
按淇澳桃夭等詩。章句皆以興也二字。釋其首句。而獨於此無所釋者。豈以菉竹桃夭無所當於經義。而南山石巖。㝡襯貼於具瞻故耶。蓋山之積石。旣高而險。尹之積惡。處高而甚。詩人之意。雖因物起興。而釋經之例。當並存爲戒。則不言其興也者。其微意誠至矣。○又按樂只之好惡。雖承上章。而亦自六章如好惡而來。故收之以節南山之愼。不愼辟故又以辟結之。而辟字又自八章中出來。此可見誠意之貫平天下。而壹是皆以修身爲本者。亦可見矣。○又按引詩之法。斷章取義。雖不必盡如詩人本意。而家父作誦。以究王訩。則王之以私好惡而用小人者。必爲天下之大僇。爲人君者。並與家父所誦之全篇而諷詠焉。則可知眞不可以不愼。
詩云殷之未喪師。〈止〉失國章句下小註雲峰胡氏說。
按絜矩是義以方外者。固朱子之語也。若愼獨是敬以直內者。恐大錯。若中庸之愼獨則固可謂雲。
是故君子先愼乎德〈止〉有用。
按傳文一節二節。言絜矩之所以及絜矩之方法。以爲冒頭。三節四節。言能絜矩不能絜矩。以承上文。而復作下文能不能之張本。又以五節總結而引起六節。此不但義理之精微。亦所以文章之暢密。善讀者自可以達於辭也。○又按先愼乎德。果明德也。愼卽從愼其獨出來。故下文直承之以德者本也。○又按凡人之事。非善則利。愼其德者棄其利。唯其利者悖其德。而財又爲人㝡利。故以德與利。劈頭並言。以示能絜矩不能絜矩之事。
外本內末。爭民施奪。
按此應上桀紂帥天下之意。且夫德財之本末。非如明新之本末。蓋新民者明德之用也而全軆也。財者德之反也而一段也。本則一也而末則萬殊故也。不可以本末之字同而渾而看之也。
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
接是故二字。應外本內末。○又按財散者。不但散財而賑民。薄賦斂。實是散財之大本。蓋天下之民。未有非其民也。府庫之財。未有非其財也。故薄斂所以爲散財也。
章句反是云云。
按此二字。非釋經之正例。而特云然者。所以示外本內末。爭民施奪之甚可惡之意也。
康誥曰。惟命不於常。善則得之。
按命應其命維新之命。善者明德至善之謂也。平天下在明德。而明明德在得人。故下章以善人言之。
楚書曰。楚國無以爲寶。惟善以爲寶。
按此統言善人之能佐上絜矩。而上之寶之者。莫如善人也。
舅犯曰。亡人無以爲寶。仁親以爲寶。
按謂得善人之佐。將以絜矩而仁民矣。欲仁民。當自親親始。此又家齊國治天下平之說。
章句下小註四明李氏說。
按聖人所言。唯其善而已矣。此雲猶書記帝王以下。恐甚鑿。
秦誓曰。若有一介臣。斷斷兮無他技。其心休休焉。
按此應上寶善人兩節。蓋寶善。卽能絜矩而保我子孫黎民。用惡人則不能絜矩而不能保我子孫黎民。尙亦有利之利。起下文以義爲利。亦曰殆哉。起下文災必逮身。一介臣。恐當連下媢嫉者看。休休寬廣貌。
其如有容。
按其如有容。極稱其有容底寬廣貌。蓋贊歎之意。蔡虛齋謂如物之有容者。正指其心之休休處。亦通。蓋其如有容。未接物之寬也。人之有技以下。接物時寬也。
章句下小註蚊峰方氏說。
按栗谷以爲不中於理而黑圈之。
唯仁人。爲能愛人能惡人。
按愛惡者。卽上好惡之變文而意則一串。故章句以得好惡之正言之。
章句下小註玉溪盧氏說。
按此說。恐傷支離失旨。
見賢而不能擧〈止〉過也。
按擧而不能先。退而不能遠者。誠意處未能至善者。惟如好如惡。脫去私累。無有一分不快足者矣。然後可得仁名而眞能愛惡人矣。
好人之所惡。〈止〉逮夫身章句下小註雲峰胡氏說。
按絜矩所以求仁。今曰行仁。恐傷快而失旨。
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章句發己自盡爲忠。循物無違爲信。〈並下小註〉
按二程之言。皆所以釋曾子三省語。曾子言信。便就交際上說。〈此十字朱子語。〉故伊川就事而言。〈故字下六字朱子語。〉比明道泛說忠信軆段甚貼。故朱子論三省章。固有此小註之說矣。至於此節則循物無違者。甚襯於平天下之事。故此則以明道之言釋之。義各有在。而誤引朱子說。使夫蒙學將疑其未盡取捨於章句。此明儒之過也。
章句三言得失而語益加切。蓋至此而天理存亡之幾決矣。
按蔡虛齋曰。得衆失衆之得失。以人言者也。善則得不善則失之得失。以身言者也。忠信則得驕泰則失之得失。以心言者也。故曰語益加切。前雲深切。故此雲益加切。
小註雙峰饒氏說。
按此雲得失。亦與前二段一意。而饒氏乃以得善失善爲言。恐非朱子之意耳。
小註雲峰胡氏說此道字。卽章句首絜矩之道也云云。
按此與章句之意恐不同。可疑。且下段論得失處。亦恐疎。而栗谷紅點之有不敢知。更詳。但論幾字甚精。
生財有大道。〈止〉足矣章句下小註玉溪盧民說。
按章句旣曰以明足國之道云云。則盧氏之分言足民足國者。不亦誤乎。且可以足國足民。分而言之。則惡在其爲民父母之意哉。
未有上好仁。〈止〉非其財者也。
按此段吐。恐當以羅五尼乀匚亽。爲事上之事也。其字與其財之其字同。章句所以二字。又自分明。
伐氷之家不畜牛羊。
按金仁山曰。伐氷有國之事。若卿大夫則受氷之家。非伐氷也。豈卿大夫之家喪祭取氷於公。故謂之伐氷歟。
此謂國不以利爲利。
按口訣恐當曰이난國은云云함을니라미니라。觀於利下也字及章句所謂釋獻子之言。可知也。
以義爲利。
按語類曰。這利字。卽易所謂利者義之和。利便是義之和處。
章句下小註雙峰饒氏說。
按此節大意。在不以利爲利云云。而饒說如此可疑。
彼爲善之。
按或曰陸宣公奏議。專引此文。而中間無此四字。蓋衍文也。此說似矣。然又安知非宣公亦疑其闕誤而不用此四字耶。且二程全書。伊川曰一本雲彼爲不善之小人。使之爲國家。此言固可信之。朱子旣以爲闕誤。則不可更有所云云。
雖有善者。
按朱子曰。善如而今說會底。然則口訣當作비록잘하난者可耶。更詳。
章句丁寧之意切矣。
按應上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不但傳文接續貫通。章句亦復爾。
小註玉溪盧氏,勿軒熊氏,雲峰胡氏,東陽許氏四賢說。
按生財有大道下章句曰。非必外本內末而後財可聚也。自此至終篇。皆一意也。然則此節可知極言外本內末之禍也。利卽是財。義卽是德。而諸說如此可疑。
章下總註親賢樂利。
按應新民之止於至善。
章下綱領旨趣。
按大旨歸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