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遣使宣慰申光蔡等州詔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遣使宣慰申光蔡等州詔
作者:李純 
(唐憲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59

申光蔡及陳許兩道將卒百姓等:比遭旱損,多缺糧儲,特宜賑給,令其有濟。申、光、蔡等州宜賜米十萬石,陳、許等州賜米五萬石。仍令刑部員外郎薛舟充宣慰使,專往存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