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遯菴先生全書/輯著大易理象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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輯著大易理象卷一 遯菴先生輯著大易理象卷之二
作者:鮮于浹
1681年
再版跋

昔者。聖人因陰陽之實體。擬之以作易也。天尊地卑。象之以首乾終坤。天地萬物上下之位以陳。象之以易中卦爻。上下之貴賤位矣。陽常動陰常靜。象之以易中卦爻之陰陽斷矣。天地萬物事情所向。事物善惡。各以類分。象之以易中卦爻占決之。吉凶生矣。陰陽之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象之以易中蓍策卦爻。陰變爲陽。陽化爲陰之變化見矣。

天尊地卑上一截。是說面前自然道理。下一截。是說易書。蓋言聖人因造化之自然以作易也。

因至著之象。以見至微之理。

象者。形之精華發於上者也。

形者。象之體質留於下者也。

天地之判。陰陽之交。本自有之。而聖人準之。以爲敎爾。在天地曰陰陽。陰陽有氣而無形質。在易曰剛柔。剛柔有體質。謂剛畫也柔畫也。⚊⚋奇耦是也。是故無形而動靜者。在天之陰陽也。有形而動靜者。在易之陰陽也。其理一也。

此篇。言天地有自然之象。聖人因之。以作易之理。

天生神物。聖人則之。而四十九之用。以行天地之陰陽變化。效之而卦爻之動靜。以備日月星辰循度失度而吉凶見。象之而卦爻。有以斷吉凶。圖書則金木水火土生成克制之數則之。而卦畫方位以定。皆作易之本也。

參天兩地而倚數。參天兩地。謂五也。數。數者。必以五。雖窮乎十百千萬。必以五數之所以倚數也。

觀十八變於未入用之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已入用之剛柔而生爻。

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和順於道德。是默契本原。處理於義。是應變合宜處言。與造化一般。

此篇。言聖人作易之極功。

易。性命之理也。兼三才而兩之。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天地人三才。各有陰陽。故六畫而成卦。陰陽之位。間雜而成文章。故六位而成章。

陰陽成象。天道之所以立也。剛柔成質。地道之所以立也。仁義成德。人道之所以立也。道一而已。隨事著見。故有三才之別。而於其中又各有體用之分焉。其實則一太極也。

陰與陽。以氣言也。剛與柔。以質言也。仁與義。以理言也。此所謂性命之理也。

天之道。不外乎陰陽。寒暑往來之類是也。地之道。不外乎剛柔。山川流峙之類是也。人之道。不外乎仁義。事親從兄之類是也。兼三才而兩之如何分。曰。以一卦言之。上兩畫是天。中兩畫是人。下兩畫是地。兩卦各自看。則上與三是天。五與二爲人。四與初爲地。

此篇。言聖人作易之由。

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象解易字。像解象字。

易卦之形。理之似也。始畫八卦而象在其中。象與卦竝生。以寓天下之賾。故曰易者。象也。

八卦以象告。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此八卦所以告人以象也。

以象告者。先天之易也。象謂卦畫。卦畫卽象也。只是畫成八卦後。便見有八卦之象耳。是故。易曰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

言卦體之中。備陰陽變易之形。窮天地萬物之象而歸諸卦。故曰極。

是故有如是之理。必有如是之象。有如是之象。必有如是之數。數者。氣之分限節度處也。又曰。數者。氣之用也。

象也者。象天地之虛實。而爲奇偶爻也者。效天地之變化而分六爻。單畫。爲奇−也。兩畫。爲偶ꁌ也。易六十四卦之初。剛柔兩畫而已。兩相摩而爲四象。四相摩而爲八卦。八相盪而爲六十四卦也。

卦之未畫也。聖人因觀天地自然之法象而畫。及其旣畫也。一卦自有一卦之象。象謂有箇形似也。一爻自有一爻之象。六十四卦之爻。各是一象。大而六十四卦之象。小而三百八十四爻之象。皆有本畫自有之象。如奇畫象陽。偶畫象陰是也。有實取諸物之象。如乾坤六子。以天地雷風水火山澤之類象之是也。

易只是設箇卦象。以明吉凶而已。更無他說。又曰。易是箇有道理底卦影。易以卜筮作許多理。便也在裏。今人須以卜筮之書看之方得。不然。不可看易。

當初。聖人因河圖而畫卦命爻。無文字而見象知之。該盡天下萬物之理。學者於言上會得者淺。於象上會得者深。此言極有理。不可不察也。

今學者於象上。硏幾道理。默識心通。然後天下之理。莫不昭昭然接於吾之心目。而眞知顯微之無間矣。

此篇。言聖人作易。觀象而知之之義。

聖人作易。以準則天地之道。

易之義。天地之道也。

是故。易具有天地之道。與之齊準。

言乎遠則不禦。言乎邇則靜正。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

天地者。實體之易。易者。影中之天地也。

在理爲幽。成象爲明。

大哉易也。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

是以。通乎天而陰陽在。通乎地而剛柔在。通乎人而仁義在。

陰陽在。故天道備焉。剛柔在。故地道備焉。仁義在。故人道備焉。

天道備焉。故生物不測。地道備焉。故成物無窮。人道備焉。故輔相天地之道而成位乎其中矣。

大傳曰。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

朱子曰。天地許多道理。易上都有。故夫子讚之。

彌之則是合萬爲一。渾然無次。綸之則一實萬分。粲然有倫。

此篇。言易道之大。與天地相似。

天地有自然之象。所以成河圖之數。河圖有自然之數。所以成大易之象也。

奇圓圍三。偶方圍四。三用其全。四用其半。此天地間自然之象也。

天數二十五。地數三十。此河圖自然之數也。

五十五而除五數則五十。而五十之中除一。則四十九而用行焉。

極其數以定天下之象。著其象以定天下之吉凶。此所以成大易之象也。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爲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

聖人作卦象以先天。而其體備於八八。

作蓍數以前民。而其用衍於七七。

八八之象。本於一而一無體。

七七之數。始於一而一不用。

合卦與蓍。是之謂易也。

此篇。言大易之象數。

易曰。聖人立象以盡意。

立象。謂羲皇之卦畫。所以示者也。謂卦象也。

盡意。謂無言而與民同患之意。悉具於其中。

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

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

擧而措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

道者。無形之理也。器者。有形之物也。道未嘗離乎器。器亦道。道亦器也。

理一而神。氣兩而化。聖人因其自然之化而裁製之。故謂之變。理無窮。故畫之生也亦無窮。聖人則裁製之爲六畫。裁有定體。行無定用。如乾之變。當潛而行潛之事則潛爲通。當見而行見之事則見爲通。事者。業之未成。業者。事之已著。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大抵易只是一箇陰陽奇偶而已。此外更有何物。

此篇。言聖人作易立象盡意裁製變通之事。

此以上七篇。言羲皇之易。

文王設卦。觀卦之象而繫之以辭而明吉凶。

自伏羲至堯舜文王。觀象而自得。聖人懼觀之者其智有不足以知此。於是繫之卦辭。周公又繫之爻辭。以明告之。非得已也。爲觀象而未知者設也。

剛柔之畫。迭相推盪而生變化。以發易道變化之理。易之道。不外乎辭變象占四者。吉凶悔吝。易之辭也。得失憂虞。事之變也。

人事得則吉。失則凶。憂虞雖未至凶。然已足以致悔而取羞矣。

聖人觀卦爻之中或有此象。則繫之以此辭也。

變化者。剛柔未定之象也。

剛柔者。變化已成之象也。

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

在天地之中。陰陽變化無窮。而萬物得因之以生生。在卦爻之中。九六變化無窮。而人始得因其變。以占吉凶。

變化者。陽化爲陰。陰變爲陽者也。所以變化者。道也。道者。本然之妙也。

六爻之動。一卦之中。上二爻。天位也。中二爻。人位也。下二爻。地位也。

三極。天地人之至理。三才。各一太極也。

君子。居則觀其卦爻之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老陰老陽之變。而玩其變爻之占。

觀象玩辭。學易也。

觀變玩占。用易也。

學易則無所不盡其理。用易則唯盡乎一爻之時。居旣盡乎天之理。動必合乎天之道。故曰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也。

觀吉凶者。必自悔吝始。

觀變化者。必自剛柔始。

文王觀此四者而繫之以辭。讀易者。亦當觀此四者而玩文王之辭。則靜居動作。無不利矣。

孔子曰。聖人設卦以盡情僞。繫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舞之以盡神。

設卦。謂文王設立重卦之名也。

盡情僞。謂六十四名足以盡天下事物之情。其情之本乎性而善者曰情。情之拂乎性而不善者曰僞。其象其辭。皆可通用而不局於一。則其用愈廣而足以盡利。使民鼓舞不知孰使之然者。所謂盡神也。

此篇。言文王周公觀卦爻之象而繫以辭也。

易之爲書。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易也。其爲道。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爲典要。唯變所適。

易之所言。天地自然之理。人生日用之不可闕者也。無非所以爲斯人而已耳。

其爲道也屢遷而不滯。變動而不居。周流於六虛。上下而無常。剛柔相易。而不可爲常約。唯變其所適而已。六虛。六位也。位未有爻。故曰虛。

是故。易卦有小大。辭有險易。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剛柔立本。變通趣時。吉凶悔吝。生乎動爻。爻也者。效天下之動也。象也者。象乾坤之虛實也。

是故。爻與象。動乎蓍卦之中。吉與凶。見乎蓍卦之外。聖人之情。見乎卦爻之辭。

剛柔者。變通之本也。一剛一柔。各有定位也。

變通者。剛柔之時。用變而從時。移易無常。

剛柔者。陰陽之質。謂易中剛爻柔爻也。剛爻。謂−也。柔爻謂ꁌ也此兩爻。易中之本體。三百八十四爻之祖也。

變通者。剛爻變而爲柔爻。柔爻變而爲剛爻也。

是故。剛柔之畫。其體一定。如木本之植立。故謂之立本。

此篇。言易之不可遠也。

彖者。言乎其象。

爻者。言乎其變。

吉凶者。言其得矣。

悔吝者。言其小疵。

無咎者。言其補過。

貴賤者。存乎其位。

小大者。存乎其卦。

辨吉凶。存乎其辭。

推而行之。存乎其通。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不言而信。存其德行。

是故。易不在天不在竹。而在人矣。

三畫卦。象在其中。

六畫卦。爻在其中。

剛柔交錯。變在其中。

揲蓍求卦。動在其中。

吉凶悔吝。生乎動中。

道有變動。故曰爻也。

爻有等差。故曰物也。

物相雜。故曰文也。

文不當。故曰吉凶也。

是故。易者。陰陽之道也。

卦者。陰陽之物也。

爻者。陰陽之動也。

卦雖不同。所同者。奇偶也。

爻雖不同。所同者。九六也。

彖爻。以情言焉。

變動。以利言焉。

吉凶。以情遷焉。

愛惡相攻而吉凶生焉。

遠近相取而悔吝生焉。

情僞相感而利害生焉。

易。彰往察來。微顯闡幽。當名辨物。正言斷辭。旨遠辭文。曲而中。肆而隱。

因貳濟民。行報之明失得。

天地設位。而聖人作易以成其功。人謀鬼謀。百姓與能。

易者。隨時變易以從道。天理人事。皆在其中。

此篇。言聖人作易以敎人之微意。

聖人之觀文察變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以之而知幽明之故。知死生之說。知鬼神之情狀。

於是。近取乎一身。遠取於萬物。作卦象以通天地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天文則有晝夜上下。

地理則有南北高深。

幽明之故。日出則便明。日入則便暗。

死生之說。氣散則死。氣聚則生。

鬼神之情狀。散而爲變鬼也。聚而爲物神也。

近取乎一身。乾爲首。坤爲腹。震爲足。巽爲股。坎爲耳。離爲目。艮爲手。兌爲口。

遠取於萬物。乾爲馬。坤爲牛。震爲龍。巽爲鷄。坎爲豕。離爲雉。艮爲狗。兌爲羊。

天地之德。如健順動止之性。

萬物之情。如雷風山澤之象。

是故。聖人智周乎萬物而範圍天地。道濟乎天下而曲成三才。

天地也易也聖人也。一太極而已。

八卦之象。反而求之。皆不出吾身。而精之爲道德性命。粗之爲形色聲容。內之爲視聽言動。外之爲君臣父子。微而至於爪髮。大而至於手足。皆不越乎八卦。

八卦。何物也。太極也。太極。何物也。至中至正。不偏不倚。道之大原也。

此篇。言聖人窮理盡性之事。

夫大人者。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天地。陰陽之氣也。萬物。陰陽之形也。晝夜陰陽之理也。此三者。不外乎陰陽。唯聖人作易。能陰能陽。故盡神易之道也。

神易之道。不過陰陽屈信往來消長而已。更有何物。只是日往月來寒往暑來耳。

晝夜者。一日之屈信也。

寒暑者。一歲之屈信也。

死生者。一世之屈信也。

古今者。萬世之屈信也。

聖人何以通而知之。能用易而已。

此篇。言聖人盡性至命之事。

大哉。聖人之道。淵淵其淵。浩浩其天。

大矣哉易也。天下之至精至變至神者乎。

遠近幽深。遂知來物。非天下之至精者乎。

遂成天地之文。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者乎。

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者乎。

是故物之來者。遠自八荒之上。深在六極之下。吾能知之。此則天地之鑑也。萬物之照也。

錯之爲六七八九。綜之爲三百六十。非成文。不足以成物。非受象。不足以制器。變之又變。謂之至變也。

寂然之中。天機常動。感應之際。本原常靜。洪鍾在簴。叩與不叩。鳴未嘗已。寶鑑在手。照與不照。明未嘗息。

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硏幾也。

此所以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易。無思也無爲也。寂然不動。忠也敬也。立大本也。

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恕也義也。行達道也。蓍之變。策之數。爻之文。卦之象。皆寂然不動之物。是純乎天者也。

問焉而以言。則遂知來物。是同乎人者也。

象在畫。辭在策。蓍未變。占在櫝。皆無思無爲。寂然不動。人心之寂也如是。

揲蓍以求卦。則天下之故。無有不通。人心之感也如是。非至精至變之外。他有所謂至神。神卽精與變之至妙。至妙者也。

至精至變至神者。易之體也。

惟深惟幾惟神者。易之用也。

朱子曰。聖人都曉得至深難見底道理。都就易中見得。且如一箇卦在。這裏便有吉凶有悔吝。幾微毫釐處。都硏出來。皆硏磨到底之意。

此篇。言聖人與天地易爲一般。而能用易之方。

此以上六篇。言文王之易。

乾居南上。坤居北下。天地定位也。

艮居西北。兌居東南。山澤通氣也。

震居東北。巽居西南。雷風相薄也。

離居東。坎居西。水火不相射也。

上天下地。定其尊卑之位也。

山澤一高一下。而水脈相爲灌輸。通乎天地之氣也。

雷風相薄。雷以動之。風以散之也。

水火不相射。下燃上沸而不相滅息也。

此伏羲八卦之位。所謂先天之學也。

朱子曰。先天圖。更不可易。以象言之。

雷以動之。風以散之。動則物萌。散則物具。二者。言生物之功也。

雨以潤之。日以晅之。潤則物滋。晅則,物舒。二者。言長物之功也。

艮以止之。兌以說之。止則物成。說則物遂。二者言。收物之功也。

乾以君之。坤以藏之。君則物有所歸。藏則物有所息。二者。言藏物之功也。

自動至晅。物之出機。春與夏也。

自止至藏。物之入機。秋與冬也。

出無於有氣之行也。故以象言。

入有於無質之具也。故以卦言。

學易者。觀象而味之。

此篇。言乾坤六子定位功用。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後乎坤。說言乎兌。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

帝者。主宰乎物而言出者。發露之謂。震居東方。於時爲春。

齊者。畢達之謂。巽居東南。於時爲春夏之交也。

離居南方。於時爲夏。

坤居西南。於時爲秋夏之交也。致委也。言養物也。

兌居西方。於時爲秋。說謂物成形而說也。

乾居西北。於時爲秋冬之交也。戰謂肅殺萬物也。

坎居北方。於時爲冬。勞謂休息底意。

艮居東北。於時爲冬春之交也。成謂萬物生成也。

此文王八卦之位。所謂後天之學也。

朱子曰。此言文王改易伏義卦圖之意也。

此篇。言六子爲主播五行於四時也。

一動一靜之間者。易所謂太極也。

動靜者。兩儀也。

陰陽剛柔者。四象也。

太陽太陰少陽少陰少剛少柔太剛太柔者。八卦也。

動者爲天。天有陰陽。陰陽之中。又各有陰陽。故有太陽太陰少陽少陰。

太陽爲日乾。

太陰爲月兌。

少陽爲星離。

少陰爲辰震。是爲天之四象。

靜者爲地。地有剛柔。剛柔之中。又有剛柔。故有太剛太柔少剛少柔。

太柔爲水坤。

太剛爲火艮。

少柔爲土坎。

少剛爲石巽。是爲地之四象。

此篇。言邵子之天四象地四象。

太陽爲日乾。

太陰爲月兌。

太柔爲星坤。

太剛爲辰艮。是爲天之四象。取四太字。

少陽爲水離。

少陰爲火震。

少柔爲土坎。

少剛爲石巽。是爲地之四象。取四少字。

此篇。言朱子之天四象地四象。

邵子之象。其機混然無間。朱子之象。其分粲然有別。邵子以陰陽剛柔四字分之。朱子唯以陰陽二字明之。

理一之謂之道。

氣兩之謂之陰陽。

繼動之謂善。

已成之謂性。

元亨之謂誠通。

利貞之謂誠復。

顯諸之謂仁禮。

藏諸之謂義智。

具乎陰之謂忠。

行乎陽之謂恕。

大有之謂業。

日新之謂德。

在天之謂象。

在地之謂形。

象天之謂乾。

法地之謂坤。

闔闢之謂變。

往來之謂通。

圓神之謂蓍。

方智之謂卦。

八八之謂卦體。

七七之謂蓍用。

變化之謂知來。

定理之謂藏往。

開物成務之謂易。

萬世咸用之謂神。

此篇。言道之體用。不外乎陰陽。而其所以然者。則未嘗倚於陰陽也。又言易與天地準。而其用無窮。

易有君子之道四焉。

尙其辭者以言。

尙其變者以動。

尙其象者以制器。

尙其占者以卜筮。

吉凶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備於辭。推辭考卦。可以知變而用易矣。

此篇。言辭變象占之事。

易當來爲卜筮。故羲文周公。皆以卜筮而言。至孔子。以理推說義理上去。故文言彖象。皆以推說言之。

天一天三天五天七天九。

地二地四地六地八地十。

天地者。陰陽對待之定體也。故竝列而數之。合之則爲河圖自然之數五十五者也。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一至十者。陰陽流行之次序也。故數之自上而下。此篇言。天地自然之本數寓於河圖者。

六十四卦。乾坤爲純剛純柔之卦。剛柔之畫。自初起至上而極。然後見乾爲純剛。坤爲純柔。

乾主上九。坤主上六。乾坤六陽六陰之卦。上爲主。

夬剝五陽五陰之卦。五爲主。

大壯觀四陽四陰之卦。四爲主。

泰否三陽三陰之卦。三爲主。

臨遯二陽二陰之卦。二爲主。

復姤一陽一陰之卦。初爲主。

此十二卦。主爻。陰陽消長。次第如此。齊整不亂。

上經三十卦。下經三十四卦。以反對而觀。則上經十八卦。下經十八卦。合之則三十六卦。所謂三十六宮也。

此篇。言十二卦主爻。三十六卦之反對。

卦有反有對。乾坤坎離。是反。艮兌震巽。是對。乾坤坎離。倒轉也。只是四卦艮兌震巽倒轉。則爲中孚頤小過大過。其餘皆是對卦。

日月相推而明生焉。

寒暑相推而歲成焉。

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明生故不匱。

歲成故不缺。

利生故感誠。

屈以求信者。尺蠖也。

蟄以存身者。龍蛇也。

精義入神者。致用也。

利用安身者。尊德也。

是故。君子事豫吾內。求利吾外。

此篇。言聖學屈信相感之理。

八卦之象。八物而已。天地水火雷風山澤。是也。若以充其類。則百物不廢者。是也。極其說則又可以類萬物之情。是也。

是故。易冒天下之道。

通天下之志。

定天下之業。

斷天下之疑。

易皆是以象言。則天下事事物物之理。無不包括在此。故萬象都來應得。

他書。各着事上說。易。不惹那事。只懸空說話。假託影象。知此義然後可以知易。

此篇。言三畫卦八象。以盡萬物之象。而冒道通志。定業斷疑。皆在卜筮之妙。

乾之德。健也。此三畫卦之德也。

坤之德。順也。

震之德。動也。

巽之德。入也。

坎之德。陷也。

離之德。麗也。

艮之德。止也。

兌之德。說也。

此篇。言八卦之性情。謂之性者。言其性如此。謂之情者。言其發用處亦如此。象者其似。性情者其眞。

乾之象。天也。

坤之象。地也。

震之象。雷也。

巽之象。風也。

坎之象。水也。

離之象。火也。

艮之象。山也。

兌之象。澤也。

此篇。言八卦之象。

乾。天也。故生萬物覆萬物。

坤。地也。故成萬物載萬物。

震。雷也。故動萬物。

巽。風也。故散萬物。

坎。水也。故潤萬物。

離。火也。故燥萬物。

艮。山也。故育萬物。

兌。澤也。故說萬物。

此篇。言二老六子之妙用。

卦則擧其始終而成體。

爻則唯其時物而已。

初爻者。卦之本。

上爻者。卦之末。

雜物撰德。備於中四爻。謂二三四五也。

如屯卦下震。物爲雷德爲健。上坎。物爲雲德爲險。下互坤。則雜物爲地。撰德爲順。上互艮。則又雜物爲山。撰德爲止。以全卦言則爲屯。以中四爻爲互則爲剝。

凡卦六爻者。正體之卦。中四爻者。互體之卦也。

一卦便作四卦。六十四卦。倣此。

是故。內外旣有二正卦之體。

中四爻。又成二互體之卦。三爻爲內卦之中。四爻爲外卦之中。

此篇。言卦爻始終及正體互體之卦。

先天之易。摸寫乾坤。故上天下地。日月東西。雷動東北。風起西南。山鎭西北。澤注東南。此所以純乎天理者也。

後天之易。整頓天地。故離南坎北。震東兌西。巽艮居隅。乾坤退居。此所以天地當然之理。參以人事者也。

先天。乾坤爲主而六子無用。

後天。六子爲主而乾坤無用。

先天豈非人事。後天亦是天理。顧有明體致用之不同耳。

此篇。言先後天體用之不同。

羲皇之易。以畫卦爲始。故自剛柔兩畫而以至於六十四卦。則生出爲次。只觀象而定吉凶者也。

文王之易。以設卦繫辭爲始。故自一卦六畫而以至於六十四卦。則反對爲次。觀象玩辭而知吉凶者也。

無文之易。首乾終坤。而包六十四卦於其中體也。

有辭之易。首乾坤而終旣未濟用也。

先天之易。對待之定體也。

後天之易。流行之次序也。

對待。非流行則不能變化。流行。非對待則不能自立。二者不可相無也。是故。羲皇先天而作之。文王周公孔子。後天而述之。

先天而作者。自天易而始之。後天而述者。自人易而演之。始之者。有占無文。演之者。有占有辭也。本以爲卜筮而作者也。至於孔子。由卜筮。又以理推說。則其功倍於作者矣。

朱子曰。易。當來只是爲卜筮而作。孔子文言彖象。卻是推說做義理上去。

是故。伏羲因河圖而畫卦命爻。

文王周公。因卦爻而取象繫辭。

孔子則統論一經之卦爻大體凡例。推言易道性命之理。象數之學。理義之微。中正之歸。以開千萬世道學之淵源。不可以言語形容其大矣。

此篇。言先後天作易之不同。又言大傳性命之理。有功於萬世學者。

乾卦之德。健也。此六畫卦之德也。六十四卦之德。皆倒說。

坤卦之德。順也。

屯卦之德。動而陷。水雷屯則水之德陷。雷之德動。宜謂陷而動。而此曰動而陷。則倒說故也。朱子曰。凡卦。皆從內卦說。出去上卦。

蒙卦之德。陷而止。

需卦之德。健而陷。

訟卦之德。陷而健。

師卦之德。陷而順。

比卦之德。順而陷。

小畜卦德。健而入。

履卦之德。說而健。

泰卦之德。健而順。

否卦之德。順而健。

同人卦德。麗而健。

大有卦德。健而麗。

謙卦之德。止而順。

豫卦之德。順而動。

隨卦之德。動而說。

蠱卦之德。入而止。

臨卦之德。說而順。

觀卦之德。順而入。

噬嗑卦德。動而明。

賁卦之德。明而止。

剝卦之德。順而止。

復卦之德。動而順。

無妄卦德。動而健。

大畜卦德。健而止。

頤卦之德。動而止。

大過卦德。入而說。

習坎卦德。陷而陷。

重離卦德。明而明。

此篇。言上經卦德。

咸卦之德。止而說。

恆卦之德。入而動。

遯卦之德。止而健。

大壯卦德。健而動。

晉卦之德。順而麗。

明夷卦德。麗而順。

家人卦德。麗而入。

睽卦之德。說而麗。

蹇卦之德。止而陷。

解卦之德。陷而動。

損卦之德。說而止。

益卦之德。動而入。

夬卦之德。健而說。

姤卦之德。入而健。

萃卦之德。順而說。

升卦之德。入而順。

困卦之德。陷而說。

井卦之德。入而陷。

革卦之德。明而說。

鼎卦之德。入而麗。

震卦之德。動而動。

艮卦之德。止而止。

漸卦之德。止而入。

歸妹卦德。說而動。

豐卦之德。明而動。

旅卦之德。止而麗。

巽卦之德。八而入。

兌卦之德。說而說。

渙卦之德。陷而入。

節卦之德。說而陷。

中孚卦德。說而入。

小過卦德。止而動。

旣濟卦德。明而陷。

未濟卦德。陷而明。

此篇。言下經卦德。

乾卦之象。天也。

坤卦之象。地也。

屯卦之象。雷與水。

蒙卦之象。水與山。

需卦之象。天與水。

訟卦之象。水與天。

師卦之象。水與地。

比卦之象。地與水。

小畜卦象。天與風。

履卦之象。澤與天。

泰卦之象。天與地。

否卦之象。地與天。

同人卦象。火與天。

大有卦象。天與火。

謙卦之象。山與地。

豫卦之象。地與雷。

隨卦之象。雷與澤。

蠱卦之象。風與山。

臨卦之象。澤與地。

觀卦之象。地與風。

噬嗑卦象。雷與火。

賁卦之象。火與山。

剝卦之象。地與山。

復卦之象。雷與地。

無妄卦象。雷與天。

大畜卦象。天與山。

頤卦之象。雷與山。

大過卦象。木與澤。

習坎卦象。水與水。

重離卦象。火與火。

此篇。言上經卦象。

咸卦之象。山與澤。

恆卦之象。風與雷。

遯卦之象。山與天。

大壯卦象。天與雷。

晉卦之象。地與火。

明夷卦象。火與地。

家人卦象。火與風。

睽卦之象。澤與火。

蹇卦之象。山與水。

解卦之象。水與雷。

損卦之象。澤與山。

益卦之象。雷與風。

夬卦之象。天與澤。

姤卦之象。風與天。

萃卦之象。地與澤。

升卦之象。風與地。

困卦之象。水與澤。

井卦之象。木與水。

革卦之象。火與澤。

鼎卦之象。木與火。

震卦之象。雷與雷。

艮卦之象。山與山。

漸卦之象。山與木。

歸妹卦象。澤與雷。

豐卦之象。火與雷。

旅卦之象。山與火。

巽卦之象。風與風。

兌卦之象。澤與澤。

渙卦之象。水與風。

節卦之象。澤與水。

中孚卦象。澤與風。

小過卦象。山與雷。

旣濟卦象。火與水。

未濟卦象。水與失。

此篇。言下經卦象。

天地之間。有理則有象。有象則有數。數者。氣之用也。此天地自然之易也。所謂無畫之易。是也。

有畫之易。聖人皆是假借。此衆人共曉之物。以形容此事之理。使人知所取捨而已。是故聖人因至顯之象。驗至微之理。卽人事之當然。察天命之本然。則一部易。雖是卜筮之書。而其理。乃天人性命之書也。

夫易。一陰陽而已。天下萬事萬物。何者不出於易。何者不出於陰陽。

其道至大而無不包。其用至神而無不存。易之有卦爻者。可以言知。無卦爻者。不可以名求。則所謂易者。果何物也。此學易者之所當玩味也。

此篇。言易道之廣大至微至顯神妙不測。

易雖有一卦之定體。而道有變動。故六爻則無定用。而周流六虛。不可執一而定論也。

六爻。或有有應而凶者。或有無應而吉者。有應而吉者。無應而凶者。理之常也。

有應而凶者。無應而吉者。時事之使然也。

屯之六二。有應而邅如。

同人之六二。有應而吝焉。

夬九三。以授小人而凶。

剝六三。以應君子而無咎。

如恆。彖曰剛柔皆應。此六爻以應言也。

如艮。彖曰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此六爻。雖居相應之位。剛柔皆相敵而不相與。則雖應亦不應矣。

二體所以相應者。

初應四。四亦應初。

二應五。五亦應二。

三應上。上亦應三。

其實陽爻與陰爻應。陰爻與陽爻應。若皆陽皆陰。雖居相應之位。亦不應矣。諸卦皆然。

孔子曰。文不當故吉凶生焉。又曰。不可爲典要。唯變所適。

千變萬化。與時推移。涵有渾全則寂然不動。流行貫徹則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至妙者乎。若一時索卦。則拘而不變。一事明爻。則塞而不通。非易也。徒知卦爻彖象之義。而不知有卦爻彖象之用。亦非易也。何以知之。必也得之於精神之運。心術之動。然後始可謂之知易也。不然則有捕風失實之病矣。

此篇。言易卦六爻之應與不應。又言君子用易之方。

易。逆數也。

數往者順。

知來者逆。

易之生卦。則以乾兌離震巽坎艮坤爲次。故皆逆數也。

如橫圖之序。與圓圖之右方而已。故曰易。逆數也。

起震而歷離兌。以至於乾數。已生之卦也。言自東北之震卦。至於乾卦也。此所謂數往者順也。如今日覆訃昨日。故曰數往者順。

又自巽而歷坎艮。以至於坤。推未生之卦也。如今日逆計來日。故知來者逆。

邵子以數往者順一段。爲指圓圖而言卦氣之所以行。易逆數一段。爲指橫圖而言卦畫之所以生。非本義發邵子之蘊。則學者孰知此所謂先天之學哉。朱子之功所以爲大也。

此段。易之最難知處。故又圖卦以示之。觀者詳之。

此篇。言易之逆數一順一逆。而卦氣之所以運。卦畫之所以生。

易有愛惡相攻。如訟九四不克。訟復卽命。以與初相愛也。

如同人九三。伏戎於莽惡九五也。

又有情相感僞相感者。

如中孚九二。鳴鶴在陰。以情感乎五也。

蒙六三。見金夫不有躬。以僞感乎二也。

有比爻吉者。復六二與初九比也。

有遠爻吉者。姤九五與初六者是也。

凡此類。皆以此例考之。乃知聖人以此該括易之辭情。至爲精密。

此篇。言六爻情僞相感之不同。

六十四卦。冒天下萬物之理而象在其中矣。

三百八十四爻。盡天下萬物之動而變在其中。

易不外乎天。天不外乎易。夫易。一太極而渾然無間者也。

夫易之道。語大。天下莫能載焉。語小。天下莫能破焉。

作易之聖人。天不違易。不違。其唯易乎。

此篇。言易與天地準。又言聖人與易爲一。而開物成務之道者。乃伏羲也。

中古。聖人設卦而觀象。觀象而繫辭。繫辭而明吉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

是故。其辭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傾。

其道甚大。懼以終始。其要無咎乎。

變化雲爲。吉事有祥。故自天佑之。吉無不利。

聖人憂天下來世至矣。於易卦爻之中。硏出至深至微至隱至賾難見底道理以示人。學易用易之方。非聖人不能也。

與作者之聖。其功一也。

此篇。言文王周公所作卦辭爻辭至賾之理。以開千萬世學易用易之無窮。

大哉。孔子生於三聖之後。繼往聖開來學。其功大於作者矣。

何謂也。於易旣作彖傳。以釋文王卦辭。又作大象。以釋文王一卦之象。又作小象。以釋周公一爻之象。於是彖象之義顯矣。

乾坤二卦。更說文言。以發明其義。推乾之道。施於人事。於是天人之道見矣。

又述大傳。以通論一經之大體凡例。

若徒有元易上下經而無大傳。則理義之微莫顯。象數之學不明。而易竟無以致用於萬世。而適乎仁義中正之歸矣。

嗚呼。夫子學貫古今。道該穹壤。則通萬世兼述作者也。賢於三聖遠矣。

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豈一時一聖人之所能備也哉。

是故。易始於羲皇。成於文王周公。大成於素三。前聖後聖。其揆一也。

非易則天道隱矣。非聖則易道隱矣。

皇天命羲皇作易以開物成務。命文王周公繫辭以明吉凶。命孔子作十翼。專用義理。發揮經言。恭惟三古四聖一心。垂象炳明。千載是臨。

此篇。言四聖作易之功萬世不窮。

孔孟之後。遺經尙存。然而前儒失意以傳言。後生誦言而忘味。秦漢魏晉隋唐而下。蓋無傳矣。程叔子生於千四百年之後。悼斯道之堙晦。將俾後人沿流而求源。易傳所以作也。若有善學者由此辭以得其意。則固在其人。

朱子贊雲。程演周經。言盡理得。彌億萬年。永著常式。

程傳。從孔子言理。

此篇。言程子易傳之作有補於萬世。

程子之後。朱子出焉。從伏羲言卜筮。本義所以作也。

易。只是當初爲卜筮而作。使人因占決嫌疑定猶豫。以從道而成事業也。

孔子於卜筮之中。推演義理上去。此亦大段一義理也。程傳所以作也。

非本義則卜筮隱矣。

非易傳則理義隱矣。

然則二者不可相無也。

恭惟千載二賢一心。以是擧之。其要斯得。

此篇。言朱子本義之作有補於萬世。

凡卦象之意。皆物象之自然者也。

有自然之象。則便有自然之理。人之所共睹也。然常人見其象而昧其理。唯聖人見其象則知是理。知是理則制是器。

學者誠能虛心。以體天下之物。則精義妙道。莫不昭昭然接於吾之心目。然後眞知道器之相合而顯微之無間矣。

是故。大傳曰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

此篇。言前聖後聖之體易。皆因其固有者。

凡卦有以二體之義及二象而成者。如屯。取動乎險中與雲雷。

訟。取上剛下險與天水違行。是也。

有取一爻者。成卦之由也。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是也。

有取二體。又取消長之義者。雷在地中復。山附於地剝。是也。

有取二象。兼取二爻。交變爲義者。風雷益。兼取損上益下。山下有澤。損。兼取損下益上。是也。

有旣以二象成卦。復取爻之義者。夬之剛決柔。姤之柔遇剛。是也。

有以用成卦者。巽乎水而上水井。木上有火鼎。是也。

鼎又以卦形爲象。

有以形爲象者。山下有雷頤。頤中有物曰噬嗑。是也。此成卦之義也。

此篇。言卦爻有取二體及二象者。又有一爻取義者。

易六十四卦彖辭。三十四卦言貞。然則不貞者。固不可以占也。

六十四卦首乾次坤者。蓋本天地之位。著君臣上下之分。以紀綱人極。今觀乾坤二卦彖辭利貞安貞吉之訓。可以見文王之心矣。

大抵皆因占以寓敎。

如言利貞。不言利不貞。

言貞吉。不言不貞吉之類。

貞。便是一箇正固底道理。

聖人之道雖四。聖人之敎一。一者何。占是也。

此聖人之精意所寓。學者所當潛心焉。

此篇。言聖人因占寓敎之微意。

聖人因其物象以設卦。則象在卦先矣。

設卦以立其象。則象在卦中。

如頤卦。象在卦先。井卦。象在卦後。

文王卦辭。取象於坤之牝馬。

周公爻辭。取象於乾之潛龍。

龍。行天之物也。

馬。行地之物也。

各以其類立象而示人。

此篇。言因象設卦。設卦立象之不同。

君子於易。取乾之象。而以之自彊不息。

取坤之象。而以之厚德載物。

取屯之象。而以之經綸天下。

取蒙之象。而以之果行育德。

取需之象。而以之飮食宴樂。

取訟之象。而以之作事謀始。

取師之象。而以之容民畜象。

先王取比之象。而以之建萬國親諸侯。

君子取小畜之象。而以之懿文德。

取履之象。而以之辨上下定民志。

後取泰之象。而以之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君子取否之象。而以之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祿。

取同人之象。而以之類族辨物。

取大有之象。而以之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取謙之象。而以之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先王取豫之象。而以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君子取隨之象。而以之嚮晦入宴息。

取蠱之象。而以之振民育德。

取臨之象。而以之敎思無窮。容保民無彊。

取觀之象。而以之省方觀民設敎。

先王取噬嗑之象。而以之明罰勑法。

君子取賁之象。而以之明庶政無敢折獄。

上取剝之象。而以之厚下安宅。

先王取復之象。而以之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

先王取無妄之象。而以之茂對時育萬物。

君子取大畜之象。而以之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取頤之象。而以之愼言語節飮食。

取大過之象。而以之獨立不懼。遯世無悶。

取習坎之象。而以之常德行習敎事。

大人取離之象。而以之繼明照於四方。

此篇。言上經三十卦取象體易之事。

君子取咸之象。而以之虛受人。

取恆之象。而以之立不易方。

取遯之象。而以之遠小人。不惡而嚴。

取大壯之象。而以之非禮弗履。

取晉之象。而以之自昭明德。

取明夷之象。而以之蒞衆用晦而明。

取家人之象。而以之言有物而行有恆。

取睽之象。而以之同而異。

取蹇之象。而以之反身脩德。

取解之象。而以之赦過宥罪。

取損之象。而以之懲忿窒慾。

取益之象。而以之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取夬之象。而以之施祿及下。居德則忌。

後取姤之象。而以之施命誥四方。

君子取萃之象。而以之除戎器戒不虞。

取升之象。而以之順德。積小以高大。

取困之象。而以之致命遂志。

取井之象。而以之勞民勸相。

取革之象。而以之治歷明時。

取鼎之象。而以之正位凝命。

取震之象。而以之恐懼脩省。

取艮之象。而以之思不出其位。

取漸之象。而以之居賢德善俗。

取歸妹之象。而以之永終和敝。

取豐之象。而以之折獄致刑。

取旅之象。而以之明愼用刑而不留獄。

取巽之象。而以之申命行事。

取兌之象。而以之朋友講習。

先王取渙之象。而以之亨於帝立廟。

君子取節之象。而以之制數度議德行。

取中孚之象。而以之議獄緩死。

取小過之象。而以之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取旣濟之象。而以之思患而豫防之。

取未濟之象。而以之愼辨物居方。

此篇。言下經三十四卦取象體易之事。

易。道義之門。

有位可居。有門可出。在造化則易。在乎人則道義。

夫天地設位而變化行焉。猶知禮存性而道義出也。

是故。夫易理學之宗。禮樂之源。五經之本乎。

誠敬二字。出於庖羲心畫。非理學之宗乎。履爲禮豫爲樂。非禮樂之源乎。

五經。出於後。非本乎。

本於大。一分而爲天地。轉而爲陰陽。變而爲四時。列而爲萬物。生生不息。

易者。性命之書也。

天地之所不能違。

萬象之所不能逃。

三才之所包括。

六虛之所周流。

寂而感。則無小無大。

感而寂。則無聲無臭。

在乎人則有極。

在乎理則無極。

百王之所以治。

千聖之所以敎。

萬民之所以學。

治無窮。

敎無窮。

學無窮。

往無窮。

來無窮。

其惟在一部易乎。

此篇。言易道義之門。禮樂之宗。理學之源。

乾坤。陰陽之純者也。

坎離。陰陽之正者也。

震巽艮兌。陰陽之偏者也。

純故居乎首。正故居乎中。偏故居乎末。

正者爲天地心。純者爲造化本。

坎藏天之陽中。受明爲月。

離麗地之陰中。含明爲日。

在地爲水火而成形。

在天爲日月而成象。

水火。爲地之大用。

日月。爲天之大用。

火與日而一陽。

水與月而一陰。

司暑司寒。

熯物潤物。

此陰陽兩箇。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是故。乾坤。氣化之始。咸恆。形化之始也。

坎中一陽。天一之水之象也。

離中一陰。地二之火之象也。

伏羲落筆之初。示人之意深矣。

此篇。言天地水火功用之大。

大畜。德之積也。

大壯。德之強也。

大有。德之富也。

大過。德之盛也。

大畜。天在山中。

大壯。雷在天上。

大有。火在天上。

大過。水在木上。

大畜。以道德充廣。

大壯。以非禮不履。

大有。以順天休命。

大過。以不懼不悶。

此篇。言三陳四卦。以明正學之功。

謙。德之本也。

困。德之辨也。

巽。德之制也。

謙。君子有終。

困。窮以通。

巽。潛隱不露。

謙以制禮。

困以寡怨。

巽以行權。

此篇。言三陳三卦。以明處憂患之道。

上經之始終。以立造化之體。天地日月之四象也。

下經之始終。以致造化之用。山澤水火之交不交也。

天地之道。不過於陰陽。

五行之用。莫先於水火。

上篇。首天地陰陽之純者。故以水火之正者終焉。

下篇。首夫婦陰陽之交也。故以水火之雜者終焉。

旣濟之後。猶有未濟者。聖人示造化之用。終則有始也。

此篇。言文王上下經體用始終之不同。

雜卦上三十卦。終之以困柔掩剛也。

下三十四卦。終之以夬剛決柔也。

柔掩剛。君子不失其所亨。

剛決柔。君子道長。小人道消矣。

天地間。剛柔每每相雜。至若君子之爲剛。小人之爲柔。決不可使相雜也。

雜卦之末。夫子特分別君子小人之道。言之夬之一陰。決盡則爲乾也。以皇極經世考之。乾已會之終。堯舜雍煕之世也。

嗚呼。任賢勿貳。去邪勿疑。疑謀勿成。此所謂夬之決也。後之治天下者。亦法堯舜而已。

此篇。言君子決小人致雍煕之世。

程子曰。乾坤古無。此二字。作易者特立此。以明難明之道。

朱子曰。易不過只是一箇陰陽奇偶。千變萬化。則易之體立。

易曰。乾坤毀。則無以見易。

又曰。乾坤。易之門。又曰。乾剛坤柔。

言諸卦剛柔之畫。皆由乾坤合德而成也。

讀易者。須先知此義。而又識易有理象數辭。四者未嘗相離。

理者。無形而當然之理也。

象者。彷彿而理之似者也。

數者。氣之分限而節度處也。

辭者。文王周公所繫之辭也。

蓋有如是之理。必有如是之象。有如是之象。必有如是之數。有如是之數。便不能無辭。

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有自然之象。聖人因之。以明其象之吉凶悔吝。

如初九潛龍勿用。初潛象。九龍象。勿用占辭。初陽之象。如潛龍之象。有甚用勿用可也。聖人之戒也。

易流行而至此者。易也。定理之當然者。道也。讀易者先看易之道理卦象爻義。次看陽一陰二卦爻辭吉凶悔吝。

此篇。言乾坤二卦易之奧府。又言理象之相爲顯微無間。

易有三樣象。

有本畫自有之象。

有實取諸物之象。

有聖人以意自取那象來。

靠定象上去看。便滋味長。

得其理則象數在其中。千萬世學者。當知易本卜筮之書。

朱子曰。不是卜筮。如何明吉凶。

大傳曰。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

周易。亦以卜筮得不焚。

卜筮之中。又有無限理義。故孔子推說作十翼以發明之。尤見易道之無窮矣。

此篇。言易有本象取象。又言象上看得。

象之所言。如牝馬牝牛匪人女壯棟撓甁羸之類。文王之取象。若可惡矣。然天下至頤所在而不可惡也。

爻之所言如戶庭無咎。門庭則凶。弗過遇之。弗遇過之。先號後笑。先笑後號之類。周公之取象。若可惡矣。然天下至動所關而不可亂也。

君子擬易而言。議易而動。一言一動。無非易矣。

聖人之於爻。必觀會通。以行典禮。況學者乎。

學易者。須擬其所立之象以出言。則言之淺深詳略。必各當其理。議其所合之爻以制動則動之。久速仕止。必各當於時。而易之變化。成於吾身矣。故曰以言者尙其辭。以動者尙其變。此之謂也。

此篇。言君子學易而尙其辭尙其變之事。

說卦。言易之象。

序卦。言易之常。

雜卦。言易之變。

是以。易。終於雜卦而交易變易之義。愈可見矣。

朱子曰。雜卦。反覆之義。只是反覆。則其吉凶禍福動靜剛柔。皆相反也。

此交易變易之義也。於雜之中而有不雜者存焉。觀者愼思明辨。

此篇。言易道之常變交易博易之無方。

易。自太極而分陰陽。變化在物。莫非象也。

說卦。乾爲馬。坤爲牛。震爲龍。巽爲鷄。

乾爲首。坤爲腹。震爲足。巽爲股。

乾稱父。坤稱母。震長男。巽長女之類。

此三章。正象也。

乾。爲天爲圜爲君爲父爲玉爲金。以下八章。別象也。

天地間萬物之象。無不本於圓方。善觀物者。觸類而通其餘矣。

此篇。言八卦正象別象之不同。

大衍之數。五十去一而用四十九。四十九。信手平分而爲二。以象天地。掛其一以象三才。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再扐而後掛。

三變而成一爻。

十八變而成卦。

策數。四五爲少。九八爲多。

是故。三少爲老陽。

三多爲老陰。

兩多一少。爲少陽。

兩少一多。爲少陰。

老陽。其畫爲▭。

少陰。其畫爲ꁌ。

少陽。其畫爲−。

老陰。其畫爲×。

二老變。二少不變。

考其卦之變而占其事之吉凶。

朱子曰。凡卦。六爻皆不變。則占本卦彖辭。而以內卦爲貞。外卦爲悔。

一爻變。則以本卦變爻辭占。

二爻變。則以本卦二變爻辭占。仍以上爻爲主。

三爻變。則占本卦及之卦彖辭。而以本卦爲貞。支卦爲悔。前十卦主貞。後十卦主悔。

四爻變。則以之卦二不變爻占。仍以下爻爲主。

五爻變。則以之卦不變爻占。

六爻變。則乾坤占二用。餘卦。占之卦彖辭。

此篇。言揲蓍之法。

嗚呼。易。五經之全體也。四聖之大用也。

其爲書也。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爲一者也。

易之全體理在天地者。大用道在聖人者。皆所以順性命之理。盡變化之道也。故散之在理則爲萬殊。統之在道則爲一致耳。要之三百八十四爻。其唯一時字乎。曰。一時字也。何以知之。易之未濟之末曰。亦不知節也。節卽所謂中也。不知節。不知隨時而取中也。大易敎人之意切矣。嗚呼大哉。

此篇。言易之大用。唯在一時字。

遯菴先生輯著大易理象卷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