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遷廟奏(長慶四年五月禮儀使)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遷廟奏
長慶四年五月禮儀使
作者:佚名 
本作品收錄於《舊唐書 (四庫全書本)/卷025》和《唐會要 (四庫全書本)/卷015》以及《全唐文/卷0965
案《全唐文》卷682 亦有本文,題作牛僧孺《請祧遷玄宗廟主奏》,較本文多十餘字,該文全鈔《冊府元龜》卷591

謹按《周禮》:「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荀卿子曰:「有天下者祭七代,有一國者祭五代。」則知天子上祭七廟,典籍通規。祖功宗德,不在其數。國朝九廟之制,法周之文。太祖景皇帝始為唐公,肇基天命,義同周之後稷。高祖神堯皇帝創業經始,化隋為唐,義同周之文王。太宗文皇帝神武應期,造有區夏,義同周之武王。其下三昭三穆之外,是親盡之祖,雖有功德,禮合祧遷。禘祫之歲,則從合食。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