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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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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議
作者:楊光先 
1659年
本作品收錄於《不得已/上卷

竊惟陰陽五行之理,惟視生克制化之用。用得其理,則凶可化為吉;用違其理,則吉反變為凶。而斟酌權宜,非讀書明理之人不能也。

今天文、地理、時令三家,多是不讀書之人,藉此以為衣食之資。其於陰陽五行之理,原未融會貫通,以訛傳訛,滿口妄誕,究至禍人之事恆多,而福人之事恆少。

夫山有山之方位,命有命之五行,歲月有歲月之生死,詳載《通書》,待人隨理而變通之。故名其書曰「通通」者,有變通之義。今庸術不能明理而變通之,反將變通之書,以文其不通之術,鮮有不誤人也者。

凡陰陽二宅,以其人之本命為主。山向歲月,俱要生扶本命最忌克命。選擇造命之理,要生扶之四柱,忌克洩之四柱。或三方不利,用事難緩,則用制殺化殺之月令,以化凶為吉。若月令生殺黨殺,日時不良,則有凶而無吉。

如榮親王之命,丁酉年生,納音屬火,以水為殺,宜選二木生旺之月以生火,令水不克火而生木,此化難生恩之法也。忌水生旺之月以克火,忌金生旺之月以生殺,此定理也。

查戊戌年,寅午戌三合火局,以北方為三殺。亥為劫殺,壬為伏兵,子為災殺,癸為大禍,醜為歲殺。蓋亥壬子癸,為陰陽二水臨官帝旺之地,以水能滅火也。一說亥子丑為陰陽二火墓絕之鄉為火至北方而無氣氣其義與水克火同。此北方所以為寅午戌三合年之三殺也。

又查山家變運,子午二山,正五行屬水,水墓在辰。戊戌年遁得丙辰墓運,納音屬土,選用公月,月建辛酉,為庚金帝旺之鄉,辛金臨官之地。用官旺之金,生水以克火,加之墓運屬土,母顧子而不克水,反助金以生水。查壬辰日,幹頭透水,又納音屬水,眾殺黨聚,以克王命,何忌如之。且八月二十七日,實犯地空,通書忌理葬,豈湯若望未之見也。

查甲辰時,奇門法犯伏吟,《經》云:「課中伏吟為最凶,天蓬加著地天蓬。天蓬若到天英生,須知即是反吟宮。八門反伏皆如此,生在生兮死在死。假令吉宿得奇門,萬事皆凶不堪。」

使榮親王之葬,年犯三殺,月犯生殺,日犯黨殺,時犯伏吟,四柱無一吉者,不知其憑何書何理而選之也。幸用之以葬數月之王,若用之宦庶之家,其凶禍不可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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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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