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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氏聞見後錄/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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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邵氏聞見後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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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高祖一竹皮冠起田野,初不食秦祿,卒能除其暴,拯一世之人於刀機陷阱之下,置於安樂之地。帝天下,傳之子孫四百年。其取之無一不義,雖湯、武有愧也。史臣不知出此,但稱『斷蛇著符,協於火德』,謬矣。

『太史遷取賈誼《過秦》上下篇以為《秦始皇本紀》、《陳涉世家》下贊文』,班固雲爾。固《賈誼傳》不書《過秦》,今《史記·陳涉》語下著《過秦》為『褚先生曰』,非也。

王荊公非歐陽公貶馮道。按道身事五主,為宰相,果不加誅,何以為史?荊公《明妃曲》云:『漢恩自淺胡自深,人生樂在相知心。』宜其取馮道也。

韓信既破趙廣武軍,李左車降虜也,乃西鄉而師事之,古今稱為盛德事。然信既重左車如此,曷不言於高祖尊用之?一問攻燕伐齊之後,則不知左車何在,其姓名亦不復見於史矣。如信故善鍾離昧,昧亡歸信,信遇之不薄也。一旦逼昧自剄,持其首以見高祖。昧罵曰:『公非長者!』予恐前之李左車,如後之鐘離昧也,信之不終,宜哉。

《新唐史·南詔》語中海島、溪峒間蠻人,馬援南征留之不誅者,謂『馬留人』。今世猴為馬留,與其人形同耳。

舜一歲而巡四嶽,南方多暑,以五月之暑而南至衡山,北方多寒,以十一月之寒而至常山,世頗疑之。《漢書·郊祀志》:武帝自三月出行封禪,又北海至碣石,又巡遼西,又歷北邊,又至九原,五月還甘泉,僅以百日行萬八千餘里,尤荒唐矣。

丞相掾和洽言於曹操曰:『天下之人,才德各殊,不可以一節取也。世有儉素過中,自以處身則可,以此格物,所失或多。今朝廷之議吏,有著新衣、乘好車者,謂之不清;形容不飾,衣裘敝壞者,謂之廉潔。至令士大夫故汙辱其衣,藏其輿服;朝府大吏,或自挈壺餐以入官寺。夫立教以中庸,貴可繼也。今崇一概難堪之行以撿殊途,勉而為之,必有疲瘁。古之大教,務在通人情而已。凡激詭之行,則容引偽矣。』紹興以來,宰相趙元鎮好伊川程氏之學。元鎮不識伊川士資以進,反用妖妄眩惑一世,每拱手危坐,竟日無一言。或就之,則曰:『吾方思誠敬。』其去為奸為偽者,十人而九必敝衣粗食,以自垢汙,否則斥為不肖矣。予恐後世之惑也,得和洽之言,故表出之。

田橫遠居萬里外海島中,高祖必欲其來,否則發兵誅之,橫不敢違。四皓者,近在商山,距長安無百里,以高祖之暴,而子房謂『上有不能致者四人』,何也?蓋四皓俱振世之豪,其一天下拯人群之志,初與高祖同,高祖已帝,則可隱矣。

故高祖全之不欲屈,非不能屈也。吾大父康節雲。遊士汝南范滂等非訐朝政,自公卿以降皆折節下之。太學生爭慕其風,以為文學將興,處士復用。申屠蟠獨嘆曰:『昔戰國之時,處士橫議,列國之王,至為擁彗先驅,卒有坑儒燒書之禍,今之謂矣。』乃絕跡於梁、碭之間,因樹為屋,自同傭人。居二年,滂等果罹黨錮,或死或刑者數百人。予謂桓、靈之時,國命自閽寺出,世既憤怨不平,故處士抗正議。互相名字,有『三君』、『八俊』、『八顧』、『八及』、『八廚』之名,太學諸生從之者至三萬餘人。閽寺反謂:別相署共為部黨,圖危社稷。司空虞放、太僕杜密、長樂少府李膺、司隸校尉朱寓、潁川太守巴肅、沛相荀昱、河南太守魏朗、山陽太守翟超、任城相劉儒、太尉掾范滂等二百餘人,皆死獄中。

或徒或廢或禁及七族者,又六七百人。天下為之騷動,自古衣冠之禍未有也。世謂范滂等備忠孝之節者,誤矣。予得申屠蟠事,賢其絕識先物、智防明哲,故表出之。

禹後二世已失邦,啟、太康也。周公後五世已殺君,伯禽、考公、煬公、幽公,弟氵費殺幽公自立也。殷湯後一世有太甲失道,伊尹放之桐宮。周武王後四世有昭王,王道微缺,南巡狩,卒於江上,其卒不赴告,諱之也。漢高祖後一世有呂氏之禍。唐太宗後一世有武氏之禍。是數君者,豈無遺澤乎!

漢武帝用杜周為廷尉,詔獄連逮至六七萬人,交所增加十有餘萬人。唐武后鞫流人,—日之中,萬國俊殺三百人,劉光業殺九百人,王德壽殺七百人。

伯夷姓墨,名元,或作允,字公信;叔齊名智,字公達。兄弟也。孤竹君之子也。夷、齊蓋謚雲。(原註:出《論語疏》、出《春秋.少陽篇》)《前漢書·循吏傳》云:『孝宣自霍光薨後,始躬親萬幾,勵精為治,五日一聽政,自丞相以下各奉職而退。』五日一聽政,史臣以為美,則孝宣而上,不親覽天下之務可知矣。

李勣病,謂其弟弼曰:『我見房、杜生平勤苦,僅立門戶,遭不肖子蕩覆無餘。應我子孫,悉以付汝。葬畢,當居我堂,撫養孤幼,謹察視之,其有志氣不倫、交遊非類者,皆先撾殺,然後以聞。』自是至死,不復更言。予謂勣親見太宗百戰取天下之難,又忍死甚悲之言,首以勣遺高宗。至高宗欲立太宗才人阿武為後,褚遂良、郝處信等死爭不可,獨用勣『此陛下家事,勿問外人』一言,唐之宗社幾於覆亡,何勣能慮其家而不能慮其國也?勣真鄙夫也哉!

司馬文正公修《通鑒》時,謂其屬范淳父曰:『諸史中有詩賦等,若止為文章,便可刪去。』蓋公之意,欲士立於天下後世者,不在空言耳。如屈原以忠廢,至沈汨羅以死,所著《離騷》,漢淮南王、太史公皆謂其可與日月爭光,豈空言哉!《通鑒》並屈原事盡削去之,《春秋》褒毫髮之善,《通鑒》掩日月之光,何耶?公當有深識,求於《考異》中無之。

古者,人君即位稱元年,始終之意也。漢武帝乃加建元之號,後因以名年,已非是,又數更易其號,寧有人君即位稱元年之後,再稱元年之理?唐之太宗即位,稱貞觀元年,至二十三年而終,為近古雲。

唐太宗以讖欲盡殺宮中姓武者,李淳風以為不可,竟殺李君羨。讖有『一女子,身長,姓武』,其明白如此。後高宗欲立太宗才人武氏為皇后,長孫無忌、郝處信、褚遂良力諫,初無一語及武氏之讖。何也?武氏之變,至不可言,司馬文正《通鑒》不書怪,獨書此讖雲。

漢桓帝時,或言:『民之貧困,必貨輕錢薄,發更鑄大錢。』事下四府群僚、太學能言之士議之。予嘗論國有政事,何太學之士得議?蓋其噓枯吹生,抑揚震動至此,故竇武之兩宮賞賜,悉散與太學諸生;陳蕃聞王甫之變,將諸生八十餘人拔刃以入;范滂挾公議為訐,公卿皆折節下之;太學諸生附之者三萬餘人,卒成部黨之禍,漢隨以亡。豈但曹節等罪哉!

靖康初元,海外與國亂神州,勢尚淺。朝廷有施行,太學諸生必起論之。又舉合國人進斥大臣,擊登聞鼓,碎之。廟堂畏怯拱默,不敢立一事,天下卒至不救。賴今天子中興,加大號令,始畏懾壞散。不然,其禍不在漢部黨之下矣。

鮑宣云:『民有七亡,豪強大姓蠶食無厭,一亡也。』馬援云:『大姓侵小民,乃太守事耳。』然以曹操之勇,尚云:『先在濟南除殘去穢,以是為豪強所忿,恐致家禍,故謝病去。』今之君子,欲區區以禮義廉恥裁大姓之暴吾民者,亦疏矣。

蜀於韋臯刻石文字,後書臯名者,必鐫其中,僅可辯。故宋子京書臯事云:『蜀人思之,見其遺像必拜,凡刻石著臯名者皆鑱去其文,尊諱之。』近有自西南夷得臯授故君長牒,於臯位下,書若臯字,復塗以墨,如刻石者,蓋『臯』花字也。當時書石,亦用前名後押之制,非蜀人鑱其文尊諱之。如本朝韓魏公書花字寫成『琦』字,復塗以墨,尚可辯,亦此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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