酹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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酹江月
作者:文天祥

酹江月 (廬山依舊)[編輯]

廬山依舊,淒涼處,無限江南風物。
空翠晴嵐浮汗漫,還障天東半壁。
雁過孤峰,猿歸危嶂,風急波翻雪。
乾坤未老,地靈尚有人傑。

堪嗟漂泊孤舟,河傾斗落,客夢催明發。
南浦閑雲連草樹,回首旌旗明滅。
三十年來,十年一過,空有星星發。
夜深愁聽,胡笳吹徹寒月。

酹江月 (和友驛中言別)[編輯]

乾坤能大,算蛟龍,元不是池中物。
風雨牢愁無著處,那更寒蟲四壁。
橫槊題詩,登樓作賦,萬事空中雪。
江流如此,方來還有英傑。

堪笑一葉漂零,重來淮水,正涼風新發。
鏡裏朱顏都變盡,只有丹心難滅。
去去龍沙,江山回首,一線青如髮。
故人應念,杜鵑枝上殘月。


附:鄧光薦所作《酹江月·驛中言別友人 (水天空闊)》[編輯]

水天空闊,恨東風,不借世間英物。
蜀鳥吳花殘照裏,忍見荒城頹壁。
銅雀春清,金人秋淚,此恨憑誰雪?
堂堂劍氣,鬥牛空認奇傑。

那信江海餘生,南行萬里,屬扁舟齊發。
正為鷗盟留醉眼,細看濤生雲滅。
睨柱吞嬴,回旗走懿,千古沖冠髮。
伴人無寐,秦淮應是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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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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