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宗金鑒/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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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正仲景全書[編輯]

一 傷寒論與金匱要略原是一書,自林億校刊遂分為二,殊失先賢之意,後趙開美仍合為一書,今復其舊,使後學知傷寒與雜證原非有二也。

一 全書經文,諸家舊本,或字有增減,或節有分合,或重出不書衍文,或正誤各不相同,是集則以仲景全書為準,而參之各家以昭畫一。

一 傷寒論,金匱要略,法律本自井然,但系千載遺書,錯誤頗多,雖經歷代注家,編次詮解,然各執己見,位置無常,難以為法,茲集傷寒分經,仍根據方有執條辨,而次序先後,則為變通,金匱門類,悉照林億校本,而綱領條目,則詳為分別,並不拘泥前人,惟在啟發後學,足裨實用。

一 經中凡錯簡遺誤,文義不屬,應改補刪移者,審辨精核,皆詳於本條經文之下,其有全節文義不相符合,絕難意解者,雖勉加注釋,終屬牽強,然其中不無可采之句,故另匯二帙,一曰正誤,一日存疑,附之卷末,以備參考,金匱要略仿此。

一 書中辭精義奧,注釋誠難,若徒向辭華,必支離蔓衍,無以闡發微言,是注惟期簡易明顯,發揮經旨,間或旁參互證,亦惟援引本經,不事虛文,用滋眩惑。

一 傷寒論,自成無己創注以來,踵之者百餘家,金匱要略,自趙良衍義後,繼之者十餘人,各有精義,羽翼經文,然或涉浮泛,或近隱晦,醇疵並見,難以適從,茲汰其重複,刪其冗沓,取其精確,實有發明者,集注於右,用資考證。

一 上古有法無方,自仲景始有法有方,其規矩變化之妙,立法成方之旨,各有精義,皆當明晰,茲於每方必審究其立方主治之理,君臣佐使之相輔,功能性味之相合,一一解於其後,即方中用水之甘瀾麻沸,火之宜文宜武,煎之緩急,漬之遲速,服之頻頓,莫不各有適病之宜,前人或置而不論者,必備錄而詳解之。

一 是集傷寒,則首六經,次合病並病,次差後勞復食復陰陽易,次壞病痙濕暍霍亂,次可汗不可汗,可吐不可吐,可下不可下,次平脈辨脈法,此一書之次第也,首綱領,次具證,次出方,次因誤致變,次因逆成壞,此一篇之次第也,首經文,次注釋,次集注,次方藥,次方解集解,其經文有缺誤者,則加辨論於經文之下,以按字冒之,其與本條互相互發明,而非專論本條者,加辨論於本注之後,亦以按字冒之,此逐條之次第也,俾後學瞭然心目,易於融會貫通,金匱要略,序法仿此。

一 金匱二十五章,內有與傷寒文同者,十之一二,雖為重出,然亦間有義別之處,今將傷寒論中已有專注者,則不復贅釋,其與本經切要者,必重加發明,以闡揚其旨。

一 古人姓氏,有傳記詳明者,昭昭可考,若僅書其字,則無從知其名矣,夫以其人竭慮殫精,久而泯其□,所不忍也,故於無考者,書其字,可考者書其名,以示不沒其善之意。

傷寒雜病論 原序[編輯]

論曰:余每覽越人入虢之診,望齊侯之色,未嘗不慨然嘆其才秀也!怪當今居世之士,曾不留神醫藥,精究方術,上以療君親之疾;下以救貧賤之厄;中以保身長全,以養其生。但競逐勞勢,企踵權豪;孜孜汲汲,惟名利是務。崇飾其末,忽棄其本;華其外而悻其內,皮之不存,毛將安附焉?卒然遭邪風之氣,嬰非常之疾;患及禍至,而方震慄。降志屈節,欽望巫祝:告窮歸天,束手受敗。齎百年之壽命,持至貴之重器,委付凡醫,恣其所措。咄搓嗚呼?厥身已斃,神明消滅,受為異物,幽潛重泉,徒為啼泣!庸夫舉世昏迷,莫能覺悟;不惜其命,若是輕生,被何榮勢之雲哉?而進不能愛人知人,退不能愛身知己;遇災值禍,身居厄地;蒙蒙昧昧,意若遊魂。哀乎趨世之士,馳競浮華,不固根木,忘軀徇物,危若冰谷,至於是也!余宗族素多,向餘二百。建安紀年以來,猶末十稔,其死亡者三分有二,傷寒十居其七。感往昔之淪喪,傷橫夭之莫救,乃勤求古訓,博採眾方。撰用:素問、九卷、八十一難、陰陽大論、胎臚藥錄,並平脈辨證,為傷寒雜病論,合十六卷。雖未能盡愈諸病,庶可以見病知源,若能尋余所集,思過半矣。夫天布五行,以運萬類;人稟五常,以有五藏。經絡府俞,陰陽會通;玄冥幽微,變化難極。自非才高識妙,豈能探其理致哉?上古有神農、黃帝、歧伯、伯高、雷公、少俞、少師、仲文;中世有長桑、扁鵲;漢有公乘陽慶及倉公;下此以往,未之聞也。觀今之醫:不念思求經旨,以演其所知,各承家技,終始順舊,省疾問病,務在口給,相對斯復,便處湯藥,按寸不及尺,握手不及足,人迎趺陽,三部不參,動數發息,不滿五十,短期未知決診,九候曾無髣□,明堂、闕、庭,盡不見察,所謂窺管而已。夫欲視死別生,實為難矣。孔子云:「生而知之者上,學則亞之;多聞博識,知之次也。」余宿尚方術,請事斯語!

訂正仲景全書傷寒論注[編輯]

『傷寒論』後漢張機所着,發明『內經』奧旨者也。並不引古經一語,皆出心裁,理無不該,法無不備。蓋古經皆有法無方。自此始有法有方。啟萬世之法程,誠醫門之聖書。但世遠殘闕,多編次傳寫之誤。今博集諸家注釋,采其精粹,正其錯□,刪其駁雜,補其闕漏,發其餘蘊,於以行之天下,則大法微言,益昭諸萬世矣!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上篇[編輯]

太陽主表,為一身之外藩,總六經而統榮衛。凡外因百病之襲人,必先於表。表氣壯,則衛固榮守,邪由何入!經曰:雖有大風苛毒,勿之能害是也。若表氣虛,則榮衛之氣不能御外,故邪得而乘之。經曰:虛邪不能獨傷人,必因身形之虛而後客之也。

衛,陽也。榮,陰也。風,陽邪也。寒,陰邪也。邪之害人,各從其類,故中風則衛受之,傷寒則榮受之。衛分受邪,則有汗為虛邪,桂枝證也。榮分受邪,則無汗為實邪,麻黃證也。榮衛俱受邪,均無汗,皆為實邪,大青龍證也。大綱三法,用之得當,其邪立解,用違其法,變病百出。緣風為百病之長,故以風中衛列為上篇,寒傷榮與風寒兩傷,列為中、下二篇。其條目俱詳於本篇之下,俾讀者開卷瞭然,有所遵循也。

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

【注】

太陽膀胱經也。太陽之為病,謂太陽膀胱經之所為病也。太陽主表,表統榮衛,風邪中衛,寒邪傷榮,均表病也。脈浮,表病脈也。頭項強痛惡寒,表病證也。太陽經脈,上額交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連風府,故邪客其經,必令頭項強痛也。惡寒者,因風寒所傷,故惡之也。首揭此條,為太陽病之提綱。凡上、中、下三篇內稱太陽病者,皆指此脈證而言也。

【按】

榮衛二者,皆胃中後天之谷氣所生。其氣之清者為榮,濁者為衛。衛即氣之剽悍者也,榮即血中之精粹者也。以其定位之體而言,則曰氣血,以其流行之用而言,則曰榮衛。榮行脈中,故屬於陰也;衛行脈外,故屬於陽也。然榮衛之所以流行者,皆本乎腎中先天之一氣,故又皆以氣言,曰榮氣、衛氣也。

【集注】

滑壽曰:脈在肉上行,主表也。

方有執曰:表即皮膚,榮衛麗焉。故脈見尺寸俱浮,知病在太陽表也。項,頸後也。

惡寒者,該風而言也。風寒初襲而郁於表,不能再勝風寒之外忤,故畏惡之。

程應旄曰:太陽經之見證,莫確於頭痛、惡寒,故首揭之。

吳人駒曰:頭為三陽之通位,項為太陽之專位,有所障礙,不得如常之柔和,是為強痛。

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

【注】

太陽病,即首條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之謂也。衛為表陽,風屬陽邪,風邪中人,則衛受之,從其類也。風中於衛即發熱者,以風、衛,皆陽,其性本熱,故變熱甚捷,不似傷寒待其閉郁而始熱也。衛病不能固表,又為陽邪所蒸,故腠理□而汗出也。汗出表虛,為風所忤,故惡風也。風性柔軟,故脈緩也。此承上條言太陽病又兼見此脈證者,名曰中風,以為中風病之提綱。後凡稱中風者,皆指此脈證而言也。

【集注】

方有執曰:脈緩即下文陽浮而陰弱之謂,言既有如首條所揭之太陽病,加之發熱,汗出,惡風而脈緩者,則其病乃是觸犯於風所致,故名中風。

汪琥曰:中風,非東垣所云中府、中藏、中血脈之謂。蓋中字與傷字同義。仲景論中,不直言傷風者,恐後學不察,以咳嗽、鼻塞、聲重之傷風,混同立論,故以中字別之也。脈緩當作浮緩看,浮是太陽病脈,緩是中風脈。中篇緊脈,亦當仿此。

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者,桂枝湯主之。

【注】

太陽中風,即上二條合而言之,又詳舉其證以出其治也。後凡稱太陽中風者,皆指此脈此證也。陰陽指榮衛而言,非指尺寸浮沉也。陽浮,即越人曰:三菽之浮,肺之浮也。肺主皮毛,取之而得者,即衛分之浮也。六菽之浮,心之浮也。心主血脈,取之而得者,即榮分之浮也。榮分之浮較之衛分之浮,則無力而弱,故曰:陽浮而陰弱也。衛為風客,則衛邪強而發熱矣。故曰:陽浮者熱自發。榮受邪蒸,則榮不固而汗出矣。故曰:陰弱者汗自出。榮衛不和,則肌表□緩,故有嗇嗇之惡寒,淅淅之惡風,翕翕之發熱也。然在皮膚之表,非若傷寒之壯熱無汗,惡寒雖近烈火而不減,惡風雖處密室而仍畏也。皮毛內合於肺,皮毛不固,風邪侵肺,則氣壅而鼻鳴矣。胸中者,陽氣之本。衛陽為風邪所干,不能敷布,則氣上逆而為乾嘔矣。故宜桂枝湯,解肌固表,調和榮衛也。

【集注】

程應旄曰:嗇嗇惡寒者,肌被寒侵,怯而斂也。淅淅惡風者,肌因風灑,疏難御也。

翕翕發熱者,肌得熱蒸,合欲揚也。嗇嗇、淅淅、翕翕字俱從皮毛上形容,較之傷寒之見證,自有浮、沉、淺、深之別。

桂枝湯方[編輯]

桂枝三兩芍藥三兩甘草(炙)三兩生薑(切)三兩大棗(擘)十二枚

右五味,㕮咀三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服已須臾,啜熱稀粥一升余,以助藥力。溫覆令一時許,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後服,不必盡劑;若不汗,更服,根據前法;又不汗,後服,當小促其間,半日許,令三服盡。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時觀之。服一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者,乃服至二、三劑。禁生冷、粘滑、肉麵、五辛、酒酪、臭惡等物。

【按】

桂枝湯方,桂枝下有「去皮」二字。夫桂枝氣味辛甘,全在於皮,若去皮是枯木矣,如何有解肌發汗之功?宜刪此二字,後仿此。

【方解】

名曰桂枝湯者,君以桂枝也。桂枝辛溫,辛能發散,溫通衛陽。芍藥酸寒,酸能收斂,寒走榮陰。桂枝君芍藥,是於發汗中寓斂汗之旨;芍藥、臣桂枝,是於和榮中有調衛之功。生薑之辛,佐桂枝以解表;大棗之甘,佐芍藥以和中。甘草甘平,有安內攘外之能,用以調和中氣,即以調和表里,且以調和諸藥;以桂芍之相須,姜棗之相得,借甘草之調和,陽表陰里,氣衛血榮,並行而不悖,是剛柔相濟以相和也。而精義在服後須臾,啜稀粥以助藥力。蓋谷氣內充,不但易為釀汗,更使已入之邪,不能少留,將來之邪,不得復入也。又妙在溫覆令一時許,漐漐微似有汗,是授人以微汗之法也。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是禁人以不可過汗之意也。此方為仲景群方之冠,乃解肌發汗、調和榮衛之第一方也。凡中風、傷寒,脈浮弱,汗自出而表不解者,皆得而主之。其它但見一二證即是,不必悉具。故麻、葛、青龍發汗諸劑,咸用之也。若汗不出,麻黃證也。脈浮緊,麻黃脈也。固不可與桂枝湯。然初起無汗,已用麻黃髮汗,汗解後復煩,脈浮數者;與下後脈仍浮,氣上沖者;及下後下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經中皆用此以解外。誠以此時表雖未解,腠理已疏,邪不在皮毛,而在肌肉。且經汗下,津液已傷,故脈證雖同麻黃,而主治當屬桂枝也。粗工妄謂桂枝湯專治中風,不治傷寒,使人疑而不用。又謂專走肌表,不治他病。不知此湯,倍芍藥生薑,加人參,名桂枝新加湯,用以治榮表虛寒,肢體疼痛;倍芍藥加飴糖,名小建中湯

,用以治里虛心悸,腹中急痛;再加黃耆,名黃耆建中湯,用以治虛損、虛熱、自汗、盜汗。因知仲景之方,可通治百病也。適寒溫服,啜熱稀粥以助藥力,欲使谷氣內充,易為釀汗也。溫覆令一時許,微似有汗,不令如水流漓,謂不可過汗也。蓋取汗,在不緩不急,不多不少,緩則邪必留連,急則邪反不盡。汗多則亡其陽,汗少則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差,謂病輕者,初服一升病即解也。停後服,不必盡劑,謂不可再服第二升,恐其過也。若不汗,更服,根據前法,謂初服不汗出未解,再服一升,根據前法也。又不汗後服,謂病仍不解,後服第三升也。小促其間,半日許令三服盡,謂服此第三升,當小促其服,亦不可太緩,以半日三時許為度,令三服盡,始適中其服之宜也。若病重者。初服一劑,三升盡,病不解,再服一劑,病猶不解,乃更服三劑,以一日一夜周十二時為度,務期汗出病解而後已。後凡有曰根據服桂枝湯法者,即此之謂也。

太陽病,發熱汗出者,此為榮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邪風者,宜桂枝湯。

【注】

此釋上條陽浮陰弱之義也。經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衛為風入則發熱,邪氣因之而實,故為衛強,是衛中之邪氣強也。榮受邪蒸,則汗出,精氣因之而虛,故為榮弱,是榮中之陰氣弱也。所以使發熱汗出也,欲救邪風者,宜桂枝湯。

【集注】

方有執曰:上言陽浮而陰弱,此言榮弱衛強。衛強即陽浮,榮弱即陰弱,彼此互言而互相發明者也。救者,解救救護之謂。不曰風邪,而曰邪風者,以本體言也。

病人藏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

【注】

此釋上條榮衛不和之證,而又就其時發熱汗出者,以明其治也。藏;里也。無他病,謂里無他病也。有時發熱,有時不熱,有時汗出,有時不汗出,其表病流連而不愈者,非榮不和,是衛強不與榮和也。當於未熱未汗之時,預用桂枝湯解肌發汗,迎而奪之,以遏其勢,則熱退汗斂,而病自愈矣。

【集注】

方有執曰:時以暫言。衛氣不和者,表有邪風而不和也。先其時者,言於未發熱之先也。

程知曰:陰虛諸病,亦時發熱自汗。若里無他病,而時熱自汗,則為衛受風邪,未得解散,宜於將發之時,先用桂枝湯、乘其欲動而擊之。程應旄曰:桂枝為解肌之劑,而有時雲發汗者何也?以其能助衛氣升騰,使正氣得宣而汗出,與麻黃湯逐邪氣,使汗從外泄者不同。

汪琥曰:及其發熱自汗之時,用桂枝湯發汗則愈。苟失其時,則風邪入里,病熱必深,桂枝湯非所宜矣。

病常自汗出者,此為榮氣和,榮氣和者,外不諧,以衛氣不共榮氣諧和故爾,以榮行脈中,衛行脈外,復發其汗,榮衛和則愈,宜桂枝湯。

【注】

此又釋上條榮衛所以不和之義也。言病有時常自出汗者,此為榮氣已和也。榮氣和而熱仍不解者,則是衛外之氣猶不諧,而不與榮氣共和諧也。所以榮氣雖和,而時時自汗出,病猶不解也。蓋以榮行脈中,衛行脈外,衛不和,則榮雖和而病不解。故復發其汗以抑衛而和榮,榮衛和而病自愈矣。亦宜桂枝湯。

【集注】

方有執曰:此與上條同。上以暫言,此言常者,謂無時不然也。上言藏,藏為陰而主里。此言榮,榮亦陰而主里,以暫言,故其詞略;以常言,故其詞詳,兩相互發,義不殊也。

喻昌曰:此明衛受邪風,榮自汗出之理。凡汗出榮和,而發熱不解,是衛強不與榮和也。復發其汗,俾風邪從肌竅外出,斯衛不強而與榮和矣。正如中酒發狂,酒去其人帖然也。榮受寒邪,不與衛和,宜麻黃湯亦然。

吳人駒曰:上條發作有時,此時無時。而不自汗出,但熱不解者,亦屬榮衛不和。蓋榮衛相得之為和,而榮不得獨為之和也。

張錫駒曰:衛氣者,所以肥腠理,司開闔,衛外而為固也。今受邪風,不能衛外,故常自汗出而熱不解,此為榮氣和而衛不和也。

魏荔彤曰:前以桂枝解肌者,和其衛而時發熱之熱止;此以桂枝發汗者,和其衛而常自汗之汗止。蓋發其表而熱解矣。故總結之曰:榮衛和則愈。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

【注】

太陽病,服桂枝湯,外證不解者,可更作服。今初服不惟不解,而反加煩,是表邪太盛。若遽與桂枝,恐更生煩熱。故宜先行刺法,疏其在經邪熱,然後卻與桂枝,發其肌腠風邪,俾外內調和,自然汗出而解矣。

【集注】

方有執曰:桂枝全在服法,發汗切要如經。若服不如法,汗不如經,病必不除,所以反煩。反者、轉也,言轉加熱悶也。風池穴在耳後陷者中,按之引於耳中,手足少陽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風府穴在項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大筋內宛宛中,督脈、陽維二經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

張志聰曰:風池、風府雖非太陽穴道,乃屬太陽經脈所循之部,故刺之以衰太陽之病勢。魏荔彤曰:恐誤認此為已傳之躁煩,故標出以示人。言不解則太陽之證俱在,但添一煩,知其非傳里之煩,而仍為表未解之煩也。

欲自解者,必當先煩,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解也。

【注】

汗之不解而煩,太陽證仍在者,是表邪盛也;有陽明證者,是里熱盛也。然亦有欲自解而未解先煩者,則又為邪正相爭,作汗之兆也。當其煩時,解與不解,固不可定,但診其六脈俱浮,則知邪欲還表、當汗出而解矣。

【集注】

程知曰:天地鬱蒸而雨作,人身煩悶而汗作,當以脈浮決之。設脈不浮則煩,又為入里之候矣。

程應旄曰:如診得脈浮,即是邪還於表之兆,切勿妄治其煩,使汗卻而當解者反不解也。

沈明宗曰:夫自解證,有從衄解,有從下血而解,有從下利而解,有從小便暗除而解者,此即太陽戰汗之一端。或從脈辨,或從證參,仲景妙義,散見諸篇,務必合參則備。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脈皆至,大煩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擾者,必欲解也。

【注】

病至六七日,手足陰陽三部脈皆至而浮,忽然大煩,口噤不能言,躁擾不寧者,此邪正俱實,爭勝作汗之象。故曰:必欲解也。

【集注】

成無己曰:手足三部皆脈至,為正氣盛,邪氣雖甚,必欲解也。

若脈和,其人大煩,目重臉,內際黃者,此欲解也。

【按】

臉字當是「瞼」字。瞼,眼弦也,作臉字非。

【注】

脈和而大煩者,其解未可卜也。若其人目重瞼者,是瞼覆下垂目欲合也,為陰來濟陽之兆。內際黃者,為胃氣來復之徵,故曰:此欲解也。

問曰:脈病欲知愈未愈者,何以別之?答曰:寸口、關上、尺中三處,大小、浮沉、遲數同等,雖有寒熱不解者,此脈陰陽為和平,雖劇當愈。

【注】

脈偏勝則病,脈和平則愈。今寸口、關上、尺中三部脈,俱見浮沉、遲數、大小同等,陰陽和平之象,即有寒熱不解之病,雖劇亦當愈也。

【集注】

『內經』曰:寸口、人迎兩者相應若引繩,大小齊等者,名曰平人。

程知曰:大小、浮沈、遲數同等,謂三部九候無相失也。蓋大、不甚大,小、不甚小,浮、不甚浮,沈、不甚沈,遲、不甚遲,數、不甚數,為沖和平等之象也。

病有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發於陽者七日愈,發於陰者六日愈,以陽數七、陰數六故也。

【注】

病謂中風、傷寒也。有初病即發熱而惡寒者,是謂中風之病,發於衛陽者也。有初病不發熱而惡寒者,是謂傷寒之病,發於榮陰者也。發於陽者七日愈,發於陰者六日愈,以陽合七數,陰合六數也。

【集注】

方有執曰:此推原中原、傷寒之所以始,以要其所以終之意。凡在太陽皆惡寒也,發起也,愈瘳也。

程知曰:此辨太陽病,有發熱,有不發熱之故也。風,陽也,衛,亦陽也;寒,陰也,榮,亦陰也。中風、傷寒均為表證。而風入衛,則邪發於陽而為熱,寒入榮,則邪發於陰而不即熱。陽行速,故常過經而遲愈一日;陰行遲,故常循經而早愈一日。觀此,則風寒之辨瞭然矣。

魏荔彤曰:風傷衛,寒傷榮,既在太陽,則未有不發熱者,但遲速有間耳。至於惡寒則同也。發於陽、發於陰之義,不過就風為陽、衛亦陽、寒為陰、榮亦陰而言,殊未及於三陰也。

問曰:凡病欲知何時得,何時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者,夜半愈。何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陽得陰則解也。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以陰得陽則解也。

【注】

凡病之起,不外乎陰陽以為病,非陽勝陰,即陰勝陽。凡病之愈,亦不外乎陰陽以為和,非陽得陰解,即陰得陽解。陽得陰解者,謂日中得病,今日夜半愈也。陰得陽解者,謂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也。

【集注】

方有執曰:日中、夜半以大略言,余時可仿此意而推也。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

【注】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謂太陽受病,其邪傳行六日,三陽、三陰經盡,至七日已上,三陽、三陰之病日衰,大邪皆去,此不作再經,故自愈也。再者,再傳陽明經也,謂其邪已傳經盡,熱盛不衰,欲再轉屬陽明故也。針足陽明,以泄其熱,使其一邪不再傳,則愈矣。

【集注】

方有執曰:七日已上者,該六日而言也。

魏荔彤曰:方有執謂針以遏其邪,喻昌謂針以竭其邪,言遏、言竭,皆言泄之也。凡針刺者,泄其盛氣也,故前言刺風池、風府,亦主泄其風邪暴甚之意。因刺法乃治熱之善策,不欲人妄施汗、下、溫三法也。言足陽明,自是胃之經穴,必有實欲再傳之勢,方可刺之。

閔芝慶曰:太陽受病,以次而終於厥陰為傳經盡。諸經受病,至七日已上自愈者,為行其經盡故也。今有自太陽再傳之說,若果傳遍六經,厥陰再傳太陽,太陽再傳陽明,則何不於厥陰未傳太陽之前,預針太陽;而必待傳陽明,然後針陽明哉!於此可知三陰從無再傳太陽之病,但轉屬陽明耳。

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注】

風家,謂太陽中風也。表解,謂用桂枝湯病已解也。不了了者,不清楚也。言用桂枝湯其表已解,而猶不清楚者,在經余邪未盡耳。十二日經盡之時,余邪盡,自然愈也。

【集注】

魏荔彤曰:此條申明太陽中風病癒後,風邪留滯之證,應聽其自愈也。

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重出衍文〕。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也,常須識此,勿令誤也。

【注】

夫桂枝湯,本為解肌,中風表虛之藥也。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乃傷寒表實之病,不可與也。當須識此為麻黃湯證,必令誤與桂枝湯也。

【集注】

程應旄曰:可與、不可與,在毫釐疑似之間,誤多失之於倉卒,須常將榮衛之分別處,兩兩互勘,陰陽不悖,虛實瞭然。不以桂枝誤治脈浮緊汗不出之傷寒,自不致以麻黃誤治脈浮緩汗自出之中風矣。

若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得之則嘔,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注】

酒客,謂好飲之人也。酒客病、謂過飲而病也。其病之狀,頭痛、發熱、汗出、嘔吐,乃濕熱熏蒸使然,非風邪也。若誤與桂枝湯服之則嘔,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集注】

成無己曰:酒客內熱,喜辛而惡甘。桂枝湯甘,酒客得之,則中煩而嘔。

凡服桂枝湯吐者,其後必吐膿血也。

【注】

凡酒客得桂枝湯而嘔者,以辛甘之品,能動熱助涌故也。若其人內熱素盛,服桂枝湯

又不實時嘔出,則益助其熱,所以其後必吐膿血也。然亦有不吐膿血者,則是所傷者輕,而熱不甚也。

【集注】

劉宏璧曰:桂枝氣味甚簿,酒客不可與者,舉一以例其餘也。庸工不得其解,每遇熱盛之人,但去桂枝,於甘辛極熱之類,全無顧忌,仲景豈意後人如此之愚哉!即如產後不宜寒涼,所以舉一白芍之味酸微寒者以示戒,今祗知除去白芍,於三黃寒涼等藥,反恣用無忌。殊不知聖人一語,該括無窮,味薄者尚不可與,其味厚者可知;微寒者既在宜禁,而大寒者尤所當戒。世俗不能引申觸類,徒以鹵莽減裂為事,可見上古醫書,非精詳玩味,烏能有得耶!

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

【注】

太陽中風,本當解肌,若大發其汗,如水流漓,因而遂漏不止,其人必腠理大開,表陽不固,故惡風也。液傷於內,膀胱津少,故小便難也。液傷於外,復加風襲,故四肢微急,難以屈伸也。宜桂枝加附子湯主之。服根據桂枝湯法者,是於固陽斂液中,和榮衛解風邪也。

【集注】

方有執曰:此太陽中風誤汗之變證。小便難者,以汗漏不止,必亡陽、亡津液。亡陽則氣不足,亡津液則水道枯竭。且小便者,膀胱所司也。膀胱本太陽經,而為諸陽主氣,氣不足則化不行矣。

程知曰:此陽氣與陰液兩亡,復加外風襲入,與真武證微細有別,真武湯是救里寒亡陽之失,急於回陽者;桂枝加附子湯是救表寒漏風之失,急於溫經者。

桂枝加附子湯方[編輯]

於桂枝湯方內,加附子一枚,余根據桂枝湯法。

【集解】

柯琴曰:是方以附子加入桂枝湯中,大補表陽也。表陽密,則漏汗自止,惡風自罷矣。汗止津回,則小便自利,四肢自柔矣。汗漏不止與大汗出同,而從化變病則異。服桂枝麻黃湯,大汗出後,而大煩渴,是陽陷於里,急當救陰,故用白虎加人參湯。服桂枝麻黃湯發汗,遂漏不止,而不煩渴,是亡陽於外,急當救陽,故用桂枝加附子湯

。要之,發汗之劑,用桂枝不當,則陽陷於里者多,用麻黃不當,則陽亡於外者多。

因桂枝湯有芍藥而無麻黃,故雖汗大出而元府尚能自閉,多不致亡陽於外耳。

服桂枝湯,大汗出後,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注】

大煩渴,陽明證也。洪大,陽明脈也。中風之邪,服桂枝湯,大汗出後不解,大煩渴脈洪大者,是邪已入陽明,津液為大汗所傷,胃中乾燥故也。宜與白虎加人參湯,清熱生津,而煩渴自除矣。

【集注】

張璐曰:白虎湯,實解內蒸之熱,非治外輕之熱也。昔人以石膏辛涼,能解利陽明風熱,若不佐以麻、葛之品,何以走外?此說似是而實非。蓋陽明在經之邪,縱使有大熱而不煩渴,自有葛根湯、桂枝加葛根湯等治法,並無借於石膏。

白虎加人參湯方[編輯]

見陽明篇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注】

太陽病三日,發汗後熱不解,若仍陣陣發熱有汗而不解者,是太陽表證未罷也,則當以桂枝湯和之。今蒸蒸發熱,有汗而不解者,乃屬陽明里證不和也,故用調胃承氣湯。

【集注】

程應旄曰:太陽病,三日,經期尚未深也,何以發汗不解便屬胃也?蓋以胃燥素盛,故他表症雖罷,而汗與熱仍不解也。第征其熱,如炊籠蒸蒸而盛,則知其汗必連綿濈濈而來,此即大便已□之徵,故曰屬胃也。熱雖聚於胃,而未見潮熱、□語等證,主以調胃承氣湯者,於下法內從乎中治,以其為日未深故也。

汪琥曰:言太陽病,不可拘以日數,但見屬胃之證,即可下也。病方三日,曾經汗矣,其熱自內騰達於外,非表邪不解,乃太陽之邪轉屬於胃,病熱不能解也。

調胃承氣湯方[編輯]

見陽明篇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干,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五苓散主之。

【注】

太陽病,發汗後,或大汗出,皆令人津液內竭,胃中干,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當少少與之,以滋胃燥,令胃氣和,則可愈也。倘與之飲,胃仍不和,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則是太陽表邪未罷,膀胱里飲已成也。經曰:膀胱者,津液之府,氣化則能出矣。今邪熱熏灼,燥其現有之津,飲水不化,絕其未生之液,津液告匱,求水自救,所以水入即消,渴而不止也。用五苓散者,以其能外解表熱,內輸水府,則氣化津生,熱渴止、而小便利矣。

【集注】

張兼善曰:白虎治表證已解,邪傳里而煩渴者。今脈浮身有微熱而渴,乃表邪未得全解,故用五苓,借桂枝之辛散,和肌表以解微熱也。術、澤二苓之淡滲,化水生津以止燥渴也。

喻昌曰:脈浮當用桂枝,何以變用五苓耶?蓋熱邪得水,雖不全解,勢必衰其大半,所以熱微兼小便不利,證成消渴,則蓄飲證具,故不從單解而從兩解也。凡飲水多而小便少,謂之消渴。里熱飲盛,不可單用桂枝解肌,故兼以利水,惟五苓有全功耳!

程應旄曰:微熱字,對下條發熱字看,彼以發熱在表,則知犯本未深,故邪熱蓄而拒水。此曰微熱,則表熱犯本已深,故熱邪結而耗液。所以不惟與水與五苓主治有別,而前五苓、後五苓主治亦俱有別也。

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解而煩者,有表里證,渴欲飲水,水入則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

【注】

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解而煩者,是有表證也。渴欲飲水,水入則吐者,是有里證也。若渴欲飲水,水入即消,如前條之胃干,少少與飲,令胃和則愈。今渴欲飲水,水入不消,上逆而吐,故名曰水逆。原其所以吐之之由,則因邪熱入里,與飲相傳,三焦失其蒸化,而不能通調水道,下輸膀胱,以致飲熱相格於上,水無去路於下,故水入則吐,小便必不利也,宜五苓散辛甘淡滲之品,外解內利,多服暖水,令其汗出尿通,則表里兩解矣。

【集注】

方有執曰:中風發熱,必自汗出,六七日不解而煩者,汗出過多,亡津液,而內燥也。表以外證未罷言,里以煩渴屬府言。欲飲水者,燥甚而渴,希救故也。水入則吐者,伏飲內作,故外水不得入也。蓋飲亦水也,以水得水,涌溢而為格拒,所以謂之水逆,與五苓散兩解表里,汗出而愈也。

喻昌曰:傷風證,原有汗,以其有汗也,延至日久,不行解肌之法,汗出雖多,徒傷津液,表終不解,轉增煩渴,邪入於府,飲水則吐,名曰水逆。乃熱邪挾積飲上逆,故外水格而不入也。服五苓,飲熱湯,得汗則表里俱解,是一舉而兩得也。

五苓散方[編輯]

豬苓(去黑皮)十八銖 茯苓十八銖 澤瀉一兩六銖 白朮十八銖 桂半兩

右五味為散,更於臼中杵之,白飲和方寸匕服之,日三服,多飲暖水,汗出愈。

【方解】

是方也,乃太陽邪熱入府,水氣不化,膀胱表里藥也。一治水逆,水入則吐;一治消渴,水入則消。夫膀胱者,津液之府,氣化則能出矣。邪熱入之,與水合化為病,若水盛於熱,則水壅不化,水蓄於上,故水入則吐,乃膀胱之氣化不行,致小便不行也。若熱盛於水,則水為熱灼,水耗於上,故水入則消,乃膀胱之津液告竭,致小便無出也。二證皆小便不利,故均得而主之。若小便自利者,不可用,恐重傷津液,以其屬陽陰之里,故不可用也。由此可知五苓散非治水熱之專劑,乃治水熱小便不利之主方也。君澤瀉之咸寒,咸走水府,寒勝熱邪;佐二苓之淡滲,通調水道,下輸膀胱,則水熱並瀉也;用白朮之燥濕,健脾助土,為之堤防以制水也:用桂之辛溫,宜通陽氣,蒸化三焦以行水也。澤瀉得二苓下降,利水之功倍,則小便利,而水不蓄矣。自術借桂上升,通陽之效捷,則氣騰津化,渴自止也。若發熱不解,以桂易桂枝,服後多服暖水,令汗出愈。是知此方不止治停水小便不利之里,而猶解停水發熱之表也。

加人參名春澤湯,其意專在助氣化以生津。加茵陳名茵陳五苓散,治濕熱發黃,表里不實,小便不利者,無不效也。

【集解】

程應旄曰:太陽為標,膀胱為本。中風發熱,標受邪也。六七日不解,標邪轉入膀胱矣。是謂犯本。五苓散與黃麻、桂枝二湯,雖同為太陽經之藥,一則解肌而治表,一則利小便而治里,標與本所主各有別矣。

【按】

此條謂有表里證者,非發熱有汗,口乾煩渴,水入則消,小便自利,太陽、陽明之表里證也。乃發熱無汗,口潤煩渴,水入則吐,小便不利,太陽、膀胱之表里證也。此病雖未發明無汗小便不利之證,若汗出小便利,則渴飲之水,得從外越下出,必無水逆之證。仲景用五苓散,多服暖水令汗出愈,其意在利水發汗,故知必有無汗小便不利之證也。

太陽病,小便利者,以飲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裡急也。

【注】

太陽初病,不欲飲水,將傳陽明,則欲飲水,此其常也。今太陽初病,即飲水多,必其人平素胃燥可知。設胃陽不衰,則所飲之水,亦可以敷布於外,作汗而解。今飲水多,而胃陽不充,即使小便利,亦必停中焦,而為心下悸。若更小便少,則水停下焦,必苦裡急矣。

【集注】

方有執曰:飲水多而心下悸者,心為火藏,水多則受制也。小便少則水停,所以里急也。

汪琥曰:太陽病,小便利者,是膀胱之府無邪熱也。若其人飲水多,此熱在上焦,心火亢甚,小便雖利,而渴飲水多,則水停犯火,必心下悸。若其人飲水多而小便少,此熱在下焦,為太陽邪熱,隨經入府,水積不行,膀胱之里,必苦急也。

發汗後,飲水多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注】

上條未發汗,飲水多,胃熱津少也。此條發汗後,飲水多,津亡胃干也。而不病心下悸,苦裡急者;蓋以水不停於中焦、下焦,而停於上焦,所以攻肺必作喘也。水灌者,以水澆洗也。飲水多者必喘,是飲冷,冷傷於內也。以水灌之亦喘者,是形寒,寒傷於外也。均傷肺,故俱喘。

【集注】

魏荔彤曰:此申明本條喘急一證,有因水而成者。蓋渴而飲水多之喘,與不渴而灌之亦喘,其由雖不同,而致病則一也。

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注】

太陽病,下之後微喘者,表未解也,當以桂枝加厚朴杏仁湯,解太陽肌表,而治其喘也。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下利脈促,汗出而喘,表未解者,當以葛根黃連黃苓湯,解陽明之肌熱,而治其喘也。今太陽病發汗後,汗出而喘,身無大熱而不惡寒者,知邪已不在太陽之表;且汗出而不惡熱,知邪亦不在陽明之里。其所以汗出而喘,即無大熱,又不惡寒,是邪獨在太陰肺經,故不可更行桂枝湯,可與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發散肺邪,而汗、喘自止矣。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方[編輯]

麻黃(去節)四兩杏仁(去皮尖)五十枚甘草(炙)二兩石膏(綿裹,碎)半筋

右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白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集注】

柯琴曰:石膏為清火之重劑,青龍、白虎皆賴以建功,然用之不當,適足以召禍。故青龍以無汗煩燥,得薑桂以宣衛外之陽,白虎以有汗煩渴,須粳米以存胃中之液。今但內熱而無外寒,故不用薑桂。喘不在胃而在肺,故不需粳米,其意重在存陰,不慮其亡陽也。故於麻黃湯法桂枝之監製,取麻黃之專開,杏仁之降,甘草之和,倍石膏之寒,除內蘊之實熱,斯溱溱之汗出,而內外之煩熱與喘悉除矣。

下後不可更行桂枝湯,若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注】

此詳上條,受病兩途,同乎一治之法也。又有下後身無大熱,汗出而喘者,知邪亦不在表而在肺,故亦不可更行桂枝湯,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以治肺也。彼之汗後喘,此之下後喘,雖其致病之因不同,而其所見之證不異,所以從其證,不從其因,均用此湯,亦喘家急則治其標之法也。

【集注】

方有執曰:汗與下雖殊,其為反誤致變之喘則一,惟其喘一,故同歸一治也。

太陽中風,(下)利嘔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汗出,發(作)有時,頭痛,心下痞□滿,引□下痛,乾嘔短氣,汗出不惡寒者,此表解里未和也,十棗湯主之。

【按】

下利之「下」字,當是「不」字。若是「下」字,豈有上嘔下利而用十棗湯峻劑攻之之理乎?惟其大便不利,痞□滿痛,始屬里病;小便不利,嘔逆短氣,始屬飲病,乃可攻也。發作之「作」字,當是「熱」字。若無熱汗出,乃少陰陰邪寒飲,真武湯證也。且「作」字與上下句文義皆不相屬。

【注】

太陽中風,表邪也。不利嘔逆,里飲也。表邪解者,乃可攻飲也。審其人微汗□□不輟,發熱有時,頭痛,若仍惡寒,是表未解,尚不可攻。若不惡寒,則為表已解矣。

而更見里未和之心下痞□滿,引□下痛,乾嘔短氣,水蓄無所從出之急證,故逕以十棗湯峻劑,直攻水之巢穴而不疑也。

【按】

傷寒表未解,水停心下,嘔逆者,是寒束於外,水氣不得宣越也,宜小青龍湯汗而散

之;中風表未解,水停心下而吐者,是飲格於中,水氣不得輸泄也,宜五苓散散而利之。此皆表未解,不可攻里之飲證也。至如十棗湯與下篇之桂枝去芍藥加白朮茯苓湯

二方,皆治飲家有表里證者。十棗湯治頭痛、發熱、汗出、不惡寒之表已解,而有痞□滿痛之里未和,故專主攻里也。桂枝去芍藥加白朮茯苓湯,治頭痛、發熱、無汗之表未解,而兼有心下滿微痛之里不和,故不主攻里,當先解表也。然其心下□滿痛之微甚,亦有別矣。

【集注】

杜任曰:十棗湯惟壯實者宜之,不宜輕用。

方有執曰:乃可攻之,以上喻人勿妄下早之意。□□汗出至短氣,言證雖有里,猶未可下。直至汗出不惡寒,方是承上起下,言當下以出其治也。

喻昌曰:此證與結胸頗同,但結胸者,邪結於胸,其位高;此在心下及□,其位卑,然必表解乃可攻之,亦與攻結胸之戒不殊也。藥用十棗,亦與陷胸湯相仿,因傷寒下法,多為胃實而設,胃實者邪熱內盛,不得不用消黃以蕩滌之。今證在胸□而不在胃,則蕩滌之藥無所用,故取蠲熱逐飲於胸□之間,以為下法。

張志聰曰:頭痛,表證也。然亦有在里者,如傷寒不大便五六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與此節之汗出不惡寒而頭痛,為表解里有飲,用十棘湯。則凡遇風寒頭痛,表未解之證,當審別矣。

程應旄曰:所可惑者,頭痛外惟身汗一證,表里難辨。汗出發熱惡寒,則微有表;若汗出發熱不惡寒,則祗從不惡寒處認證,知表已解,里氣為飲邪搏結不和,雖頭痛亦屬里邪上攻,非關表也。

魏荔彤曰:太陽之邪既入里,宜下矣。又有不下胸膈,不下腸胃,而下心與□下者,較下結胸部位稍卑,較下胃實部位又稍高,此下中之又一法也。須認明同一下也,證不同而法自別。蓋太陽、陽明之交,必辨表里而施汗下,彼之在里應下,乃邪熱挾食物為胃實;此之在里應下,乃邪熱挾水飲為飲實,二者俱必待表解而後下,此大同也。

十棗湯方[編輯]

芫花(熬)甘遂大戟大棗(擘)十枚

右三味,等分,各別搗為散,以水一升半,先煮大棗肥者十枚,取八合,去滓,內藥末,強人服一錢匕,羸人服半錢,溫服之,平旦服。若下少病不除者,明日更服,加半錢,得快下利後,糜粥自養。

【方解】

仲景治水之方,種種不同,此其最峻者也。凡水氣為患,或喘、或咳、或悸、或噎、或吐、或利,病在一處而止。此則水邪留於中,心腹□下痞滿□痛,三焦升降之氣阻隔難通。此時表邪已罷,非汗散之法所宜,里飲實盛,又非淡滲之品所能勝,非選逐水至峻之品,以直折之,則中氣不支,束手待斃矣。甘遂、芫花、大戟三味,皆辛苦氣寒而稟性最毒,並舉而用之,氣味相濟相須,故可直攻水邪之巢穴,決其瀆而大下之,一舉而患可平也。然邪之所湊,其氣必虛,以毒藥攻邪,必傷及脾胃,使無沖和甘緩之品為主宰,則邪氣盡而大命亦隨之矣。然此藥最毒至峻,參術所不能君,甘草又與之反,故選十棗之大而肥者以君之。一以顧其脾胃,一以緩其峻毒,得快利後,糜粥自養,一以使谷氣內充;一以使邪不復作,此仲景用毒攻病之法,盡美又盡善也。昧者惑於甘能中滿之說而不敢用,豈知承制之理乎!

太陽病,外證未解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

【注】

太陽病外證未解者,謂桂枝湯之表證未解也。凡表證未解,無論已汗未汗,雖有可下之證,而非在急下之例者,均不可下。下之為逆也。欲解外者,仍宜桂枝湯主之。

【集注】

王肯堂曰:但有一毫頭痛惡寒,即為表證未解,不可下也。

程應旄曰:若下後外證未解者,仍當解外,有的證用是藥,不可以既下而遂謂桂枝湯

不中與也。

汪琥曰:下之為逆;逆者,為病在外而反攻其內,於治法為不順也。

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復下之,脈浮者不愈。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知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

【注】

太陽病,先發汗表未解,仍宜汗之,而復下之,治失其宜矣。脈浮者不愈,蓋以脈浮,邪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也。今誤下未成逆,脈仍浮,故知邪尚在外,仍宜桂枝湯解外則愈也。

【集注】

程應旄曰:愈不愈辨之於脈。其愈者,必其脈不浮而離於表也。若脈浮者,知尚在表,則前此之下,自是誤下,故令不愈。從前之誤,不必計較,只據目前。目前之證,不必計較,只據其脈。脈若浮,知尚在外,雖日久尚須解外則愈。有是脈,用是藥,亦不以既下,而遂以桂枝湯為不中與也。

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若先下之,治不為逆。

【注】

立治逆之法,不外乎表里;而表里之治,不外乎汗下。病有表里證者,當審其汗、下何先,先後得宜為順,失宜為逆。若表急於里,本應先汗而反下之,此為逆也;若先汗而後下,治不為逆也。若里急於表,本應先下,而反汗之,此為逆也;若先下而後汗,治不為逆也。

【集注】

程知曰:言汗下有先後緩急,不得倒行逆施。汪琥曰:治傷寒之法,表證急者即宜汗,里證急者即宜下,不可拘拘於先汗而後下也。汗下得宜,治不為逆。

太陽病,下之,其脈促不結胸者,此為欲解也。脈浮者必結胸,脈緊者必咽痛,脈弦者必兩□拘急,脈細數者頭痛未止,脈沈緊者必嘔,脈沉滑者協熱利,脈浮滑者,必下血。

【按】

脈促當是「脈浮」,始與不結胸為欲解之文義相屬。脈浮當是「脈促」,始與論中結胸、胸滿同義。脈緊當是「脈細數」,脈細數當是「脈緊」,始合論中二經本脈。脈浮滑當是「脈數滑」,浮滑是論中白虎湯證之脈,數滑是論中下膿血之脈。細玩諸篇自知。

【注】

病在太陽,誤下,為變不同者,皆因人之藏氣不一,各從所入而化,故不同也。誤下邪陷,當作結胸,反不結胸,其脈浮,此里和而不受邪,邪仍在表為欲解也。若脈促者,為陽結實邪之脈,故必結胸也。脈細數,少陰邪熱之脈,咽痛,少陰邪熱之證;誤下邪陷少陰,法當從少陰治也。脈弦少陽之脈,兩□拘急,少陽之證;誤下邪陷少陽,法當從少陽治也。脈緊太陽脈,頭痛太陽證;誤下邪仍在表,法當從太陽治也。

脈沉緊,寒邪入里之脈,欲嘔,胃陽格拒之證;有表誤下,邪陷在胃,法當從陽明治也。脈沉滑,宿食脈,有表誤下,協熱入里下利,法當從協熱下利治也。脈數滑,積熱脈,有表誤下邪陷入陰,傷榮下血,法當從下膿血治也。

【按】

脈促固陽脈也,若促而有力為實,則為結胸實邪之證;若促而無力為虛,則為胸滿虛邪之證。故論中有脈促結胸,頭汗小潮熱者,用陷胸湯攻之;脈促胸滿,汗出微惡寒者,用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溫之。觀此促脈虛實治法,則可以類推矣。

【按】

咽痛,少陰寒熱俱有之證也。咽干腫痛者為熱,不干不腫而痛者為寒,故少陰論中有甘桔湯、通脈四逆湯二治法也。

【集注】

方有執曰:凡在太陽皆表證也。誤下則變證雜出,而不可以一途拘之。

程知曰:不宜下而下之,諸變不可勝數,此之謂也。今咽痛□急欲嘔,是寒邪入里之變。頭痛熱利下血,是風邪入里之變。所以然者,脈浮滑數為陽,沉弦緊細為陰也。

程應旄曰:據脈見證,各着一必字,見勢所必然。考其源頭,總在太陽病下之而來,故雖有已成壞病、未成壞病之分,但宜以活法治之,不得據脈治脈、據證治證也。

太陽病,二、三日,不能臥,但欲起,心下必結,脈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結胸,未止者,四日復下之,此作協熱利也。

【按】

四日復下之「之」字,當是「利」字。上文利未止,豈有復下之理乎!細玩自知,是必傳寫之誤。

【注】

太陽病,謂頭項強痛而惡寒也。二、二日見不得臥但欲起之證,謂已傳陽明也。心下,胃之分也;必結,謂胃分必有結也。若脈實大乃胃分有熱而結也,則當下之。今脈微弱,是胃分有寒而結也,法不當下,不當下而下之,謂之反下。二、三日,正常解太陽、陽明之表,反下之,表熱乘虛入里,必自利。設利自止,是其人胃實而同燥化,必作結胸矣。今利未止,四日仍復下利,是其人胃虛而同濕化,故必作協熱利也。

【集注】

程知曰:此表證誤下,有結胸熱利之變,不可不慎也。脈既微弱,則是寒結心下,法當溫散。醫見心下結,而下之使利,是治之反也。

汪琥曰:太陽病,二、三日,不臥欲起,心下熱結,似乎可下;然脈微弱,其人本有寒分,豈可下乎?

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遂協熱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表里不解者,桂枝人參湯主之。

【注】

此承上條脈微弱,協熱利,互詳其證,以明其治也。外證未除,謂太陽病未除,而數下之,是下非一次也。里因數下而虛,遂協表熱而利,利下不止,里虛不固也。心下痞□,里虛而邪結也,外證既未除,是表不解也,故用桂枝以解表。利下痞□,里因下虛而從寒化也,其脈必如上文之微弱,故用參、術、姜、草以溫里,此溫補中兩解表里法也。若其脈有力者,又當從甘草瀉心湯之法矣。

【集注】

喻昌曰:誤下而致里虛,外熱乘之,變而為利不止者,里虛不守也,痞□者,正虛邪實,中成滯礙,痞寒而不通也。以表未除,故用桂枝以解之。以里適虛,故用理中以和之。此方即理中加桂枝而易其名,乃治虛痞下利之法也。

李中梓曰:經云: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與葛根黃芩黃連湯。此則又與桂枝人參湯。何用藥有溫涼之異邪?蓋彼證但曰「下之」,此則曰「數下之」;彼證但曰「利下」,此則曰「利不止」。合兩論味之,自有虛實之分矣。

程知曰:表證誤下,下利不止,喘而汗出者,治以葛根芩連。心下痞□者,治以桂枝、參、術。一救其表邪入里之實熱,一救其表邪入里之虛寒,皆表里兩解法也。

程應旄曰:協熱而利,向來俱作陽邪陷於下焦,果爾,安得用理中耶?蓋不知利有寒熱二證也。

桂枝人參湯方[編輯]

桂枝四兩甘草(炙)四兩白朮三兩人參三兩乾薑三兩

右五味,以水九升,先煮四味,取五升,內桂更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服,夜一服。

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黃芩黃連湯主之。

【注】

此承上條、又言協熱利之脈促者,以別其治也。太陽病桂枝證,宜以桂枝解肌,而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者,是誤下,遂協表熱陷入而利不止也。若表未解,而脈緩無力,即有下利而喘之里證,法當從桂枝人參湯以治利,或從桂枝加杏子厚朴湯,以治喘矣。今下利不止,脈促有力,汗出而喘,表雖未解,而不惡寒,是熱已陷陽明,即有桂枝之美,亦當從葛根黃芩黃連湯主治也。方中四倍葛根以為君,芩連甘草為之佐,其意專解陽明之肌表,兼清胃中之里熱,此清解中兼解表里法也。若脈沉遲,或脈微弱,則為里寒且虛,又當用理中湯加桂枝矣。於此可見上條之協熱利,利不止,心下痞□,表里不解者,脈不微弱,必沉遲也。

【按】

協熱利二證,以脈之陰、陽分虛、實,主治固當矣。然不可不辨其下利之粘穢、鴨溏,小便或白或赤,脈之有力無力也。

【集注】

成無己曰:病有汗出而喘者,謂自汗出而喘也,是邪氣外甚所致。若喘而汗出者,謂因喘而汗出也,是里熱氣逆所致,故與葛根黃芩黃連湯,散表邪除里熱也。

方有執曰:利與上條同。而上條用理中者,以痞□,脈弱屬寒也。此用芩、連者,以喘汗、脈促屬熱也。

喻昌曰:太陽病,原無下法,當用桂枝解外,醫反下之,則邪熱之在太陽者,未傳陽明之表,已入陽明之里。所以其脈促急,其汗外越,其熱上奔則喘,下奔則泄。故舍桂枝而用葛根,以專主陽明之表,加芩、連以清里熱,則不治喘而喘止,不治利而利止。此又太陽、陽明兩解表里之變法也。

汪琥曰:誤下虛其腸胃,為熱所乘,遂利不止,此非腸胃真虛證,乃胃有邪熱,下通於腸而作泄也。脈促者,脈來數時一止復來也,此為陽獨盛之脈也。脈促見陽,知表未解,此表乃陽明經病,非猶太陽桂枝之表證也。喘而汗出者,亦陽明胃府里熱氣逆所致,非太陽風邪氣壅之喘,亦非桂枝湯汗出之證也。故當解陽明表邪,清胃府里熱也。

葛根黃芩黃連湯方[編輯]

葛根半筋黃芩三兩黃連三兩甘草(炙)二兩

右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葛根,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集解】

柯琴曰:外熱不除,是表不解;下利不止,是里未和。誤下致利,病因則同。一則脈微弱,心下痞□,是脈不足而證有餘也;一則脈促而喘反汗自出,是脈有餘而證不足也。表里、虛實,當從脈辨,況弱脈見於數下後,則痞□為虛,更可知也。故用理中之辛甘溫補,止下利化痞□,,又加桂枝以解表。先煮四味,後內桂枝,和中之力饒,而解肌之氣銳,是於兩解中寓權宜法也。桂枝證本脈緩,誤下後而反促,陽氣內盛,邪蒸於外,故汗出也;熱暴於內,火逆上沖,故為喘也;暴注下迫,故為利也。故君清輕升發之葛根,以解肌而止利;佐苦寒清肅之芩連,以止汗而定喘;又加甘草以和中。先煮葛根,後內諸藥,解肌之力純,而清中之氣銳,又與補中逐邪者殊法矣。

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若微惡寒者,去芍藥方中,加附子湯主之。

【按】

若微惡寒者,當是汗出微惡寒方合。若無「汗出」二字,乃表未解,無取乎加附子也。

【注】

太陽病,表未解而下之,胸實邪陷,則為胸滿,氣上沖咽喉不得,息瓜蒂散證也。胸虛邪陷,則為氣上沖,桂枝湯證也。今下之後,邪陷胸中,胸滿脈促,似乎胸實而無沖喉不得息之證,似乎胸虛又見胸滿之證,故不用瓜蒂散以治實,亦不用桂枝湯以治虛,惟用桂枝之甘辛,以和太陽之表,去芍藥之酸收,以避胸中之滿。若汗出微惡寒,去芍藥方中加附子主之者,以防亡陽之變也。

【按】

上條脈促,喘而汗出不惡寒,下利不止,雲屬實熱。此條脈促胸滿,汗出微惡寒,不喘不下利,反屬虛寒者何也?上條是里熱蒸越之汗,故汗出不惡寒,陽實也,喘而下利,皆為熱也。此條乃表陽不固之汗,故汗出微惡寒,陽虛也,即不喘利亦為寒也。

要知仲景立法,每在極微處設辨,恐人微處易忽也。今以微惡寒發其義,卻不在汗出上辨寒熱,而在汗出惡寒、不惡寒上辨寒熱;不在脈促上辨寒熱,而在脈促之有力、無力辨寒熱。於此又可知不惟在胸滿上辨虛實,而當在胸滿之時滿、時不滿、常常滿而不減上辨虛實矣。

【集注】

喻昌曰:此條之微惡寒,合上條觀之,則脈促、胸滿、喘而汗出之內,原伏有虛陽欲脫之機。故仲景於此條,特以「微惡寒」三字發其義,可見陽虛則惡寒矣。又可見汗不出之惡寒,即非陽虛矣。

程應旄曰:有陽盛而見促脈,亦有陽虛而見促脈者,當辨之於有力無力,仍須辨之於外證也。

沈明宗曰:誤下擾亂陰陽之氣則脈促,邪入胸膈幾成結胸,但結滿而未痛耳!故以桂枝湯單提胸膈之邪,使從表解。去芍藥者,惡其酸收,引邪內入故也。若脈促胸滿、而微惡寒,乃虛而局踖,陽氣欲脫,又非陽實之比,所以加附子固護真陽也。然傷風下後之惡寒,與未下之惡寒,回然有別。而汗後之惡寒,與未汗之惡寒亦殊。

桂枝去芍藥湯方[編輯]

於桂枝湯內去芍藥,余根據前法。

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方[編輯]

於桂枝湯方內去芍藥,加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余根據前法。

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厚朴杏子湯主之。喘家作桂枝湯加厚朴杏子佳。

【注】

太陽病,當汗而反下之,下利脈促,喘而汗出不惡寒者,乃邪陷於里,熱在陽明,葛根黃芩黃連湯證也。今太陽病當汗而反下之,不下利而微喘,是邪陷於胸,未入於胃,表仍未解也。故仍用桂枝湯以解肌表,加厚朴、杏子以降逆定喘也。喘家,謂素有喘病之人,遇中風而喘者,桂枝湯皆宜用之,加厚朴杏子為佳也。

【集注】

方有執曰:喘者,氣逆於上,故呼吸不順而聲息不利也。微者,聲息緩,不似大喘之氣急也。以表尚在,不解其表,則喘不可定,故用桂枝解表,加厚朴利氣,杏仁下氣,所以為定喘之要藥。

喻昌曰:此風邪誤下作喘治法之大要。其寒邪誤下作喘,當用麻黃、杏仁、石膏、甘草,即此可推。又曰:微喘表未解,則是表邪因誤下上逆,與虛證不同。

程應旌曰:喘之一證,有表有里,不可不辨。下後汗出而喘,其喘必盛,屬里熱壅逆火炎故也。下後微喘,汗必不大出,屬表邪閉遏氣逆故也;仍用桂枝湯解表,內加朴杏以下逆氣。

魏荔彤曰:凡病人素有喘證,每感外邪,勢必作喘,故謂之喘家。

桂枝加厚朴杏仁湯方[編輯]

於桂枝湯方內,加厚朴二兩,杏仁五十個,余根據桂枝湯方。

【按】

戴原禮曰:太陽病有喘咳,無汗喘者,宜麻杏石甘湯;有汗喘者,宜桂枝加厚朴杏仁湯;無汗咳者,宜小青龍湯。少陽病無喘有咳,咳者,宜小柴胡湯加五味乾薑。陽明病無咳有喘,內實喘者,宜大承氣湯;下利者,宜葛根黃芩黃連湯。三陰惟少陰有喘咳,喘者宜四逆湯加五味乾薑;咳者陰邪下利,宜真武湯加五味乾薑。陽邪下利,宜豬苓湯,然喘皆危候也。

太陽病,下之,其氣上沖者,可與桂枝湯,方用前法。若不上沖者,不可與之。

【注】

太陽病,表未解而下之。里實者,邪陷則為結胸,大陷胸湯證也;里虛者,邪陷則為下利,桂枝人參湯證也。胸實者,邪陷則為胸中痞□,氣上沖咽喉,不得息,瓜蒂散

證也。今胸虛邪陷於胸,故但為氣上沖,是表尚未罷,然無壅滿不得息痞□之證,故不可吐下,仍當解表,可與桂枝湯,如法汗之。使陷胸之邪,不受外束,胸中之氣,得以四達,自不致內壅而上沖矣。若不上沖者不可與也。

【集注】

方有執曰:氣上沖者,陽主氣而上升,風屬陽邪,下後入里乘虛而上沖也。若不上沖,則非陽邪可知,故不可與。

病如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氣上沖咽喉不得息者,此為胸有寒也,當吐之,宜瓜蒂散。

【注】

病如桂枝證,乃頭項強痛,發熱汗出,惡風脈浮緩也。今頭不痛,項不強,是桂枝證不悉具也。寸脈微浮,是邪去表未遠,已離其表也。胸中痞□,氣上沖喉不得息,是邪入里未深而在胸中,必胸中素有寒飲之所致也。寒飲在胸,不在肌腠,解肌之法,無可用也。痞□在胸,而不在心下,攻里之法,亦無所施,惟有高者越之一法,使胸中寒飲,一涌而出,故宜吐之以瓜蒂散也。

【集注】

程應旄曰:痞□一證,因吐下者為虛,不因吐下者為實。實邪痰飲填塞心胸,中、下二焦為之阻絕,自不得不從上焦為出路。所謂在上者因而越之是也。

汪琥曰:傷寒一病,吐法不可不講,所以仲景以此條特出之太陽上篇者,以吐不宜遲,與太陽汗證之法相等,當於二三日間,審其證而用此法也。

沈明宗曰:素有痰飲內積,稍涉風寒,引動其痰,即外如桂枝湯證,但無頭痛項強,知非風邪中表矣。

張錫駒曰:氣上沖咽喉不得息者,邪挾寒飲從太陽之氣而上越也。

瓜蒂散方[編輯]

瓜蒂(熬黃)一分赤小豆一分

右二味,各別搗篩,為散已,合治之,取一錢匕,以香豉一合,用熱湯七合,煮作稀糜,去滓,取汁和散,溫頓服之。不吐者,少少加服,得快吐乃止。諸亡血虛家,不可與瓜蒂散。

【方解】

胸中者,清陽之府。諸邪入胸府,阻遏陽氣,不得宣達,以致胸滿痞□,熱氣上沖,燥渴心煩,嗢嗢欲吐。脈數促者,此熱鬱結也;胸滿痞□,氣上沖咽喉不得息,手足寒冷,欲吐不能吐,脈遲緊者,此寒鬱結也。凡胸中寒熱與氣與飲鬱結為病,諒非汗下之法所能治,必得酸苦涌泄之品,因而越之,上焦得通,陽氣得復,痞□可消,胸中可和也。瓜蒂極苦,赤豆味酸,相須相益,能疏胸中實邪,為吐劑中第一品也。而佐香豉汁合服者,借谷氣以保胃氣也。服之不吐,少少加服,得快吐即止者,恐傷胸中元氣也。此方奏功之捷,勝於汗下,所謂汗、吐、下三大法也。今人不知仲景、子和之精義,置之不用,可勝惜哉!然諸亡血虛家,胸中氣液已虧,不可輕與,特為申禁。

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病發於陰,而反下之,因作痞。所以成結胸者,以下之太早故也。

【注】

此總釋結胸與痞□之因也。中風陽邪,故曰病發於陽也。不汗而反下之,熱邪乘虛陷入,因作結胸。傷寒陰邪,故曰病發於陰也。不汗而反下之,熱邪乘虛陷入,因作痞□。所以成結胸與痞□者,以表未解而下之太早故也。病發於陰,不言熱入者,省文耳。然病發於陽而誤下者,未嘗無痞□;病發於陰、而誤下之,亦時成結胸。良由人之氣體不同,或從實化,或從虛化也。

【集注】

張兼善曰:風邪入里則結胸,寒邪入里則為痞。然此皆太陽病之所由來,非別陰證陽證也。

太陽病,脈浮而動數,浮則為風,數則為熱,動則為痛,數則為虛,頭痛發熱,微盜汗出,而反惡寒者、表未解也。醫反下之,動數變遲,膈內拒痛,胃中空虛,客氣動膈,短氣躁煩,心中懊□,陽氣內陷,心下因□,則為結胸,大陷胸湯主之。若不結胸,但頭汗出,余處無汗,躋頸而還,小便不利,身必發黃。

【按】

「數則為虛句」,疑是衍文。

【注】

太陽病,脈浮而動數,浮則為風邪脈也,數則為熱邪脈也,動則為諸痛脈也。頭痛發熱,太陽證也。熱蒸於陽,陽虛則自汗出,熱蒸於陰,陰虛則盜汗出,陰虛當惡熱,今反惡寒,故知此非陰虛之盜汗,乃表未解之盜汗,微微而出也。表未解當解表,醫反下之,遂使動數之熱脈變為寒遲,蓋動數乃表邪欲傳,因下而逆於膈中,故不傳而脈亦變也。表客陽邪,乘胃空虛,陷入胸膈而拒痛,短氣不能布息,煩躁,心中懊□

,心下因□,逕從實化而為結胸矣。法當以大陷胸湯主之。若不從實化,不成結胸,但頭汗出至頸,余處無汗,則熱不得越也。小便不利,則濕不得瀉也,熱濕合化,故身必發黃也。

【集注】

成無己日:動數變遲,而浮脈獨不變者,以邪結胸中,上焦陽分,脈不得而沉也。

朱震亨曰:太陽病、表未解而攻里,里已虛矣。雖見浮而動數之陽脈,一經誤下,則必變為遲陰之脈矣。胃中空虛,短氣躁煩,虛之甚矣。借曰:陽氣內陷,心中因□而可迅攻之乎?大陷胸之力,不緩於承氣,下而又下,寧不畏其重虛耶!即陽病實邪下後,若胃中空虛,客氣動膈,心中懊□者,亦以梔子豉湯吐胸中之邪可也。況太陽誤下後,明有虛證乎?【按】震亨所論治,以梔子豉湯吐之,亦是未成結胸,從胸虛有熱而化者宜也。若從胸虛有寒而化者,不論已成未成結胸,則又當從活人書溫補法矣,不可混施也。

方有執曰:太陽之脈本浮,動數者亦傳也。太陽本自汗,而言微盜汗,本惡寒,而言反惡寒者,稽久而然也。膈,心胸之間也。拒,格拒也。言膈氣與邪氣相格拒而為痛也。客氣,邪氣也。短氣,促氣不能布息也。懊□,心為邪亂而不寧也。陽氣,客氣之別名也,以本外邪,故曰客氣。以邪本風,故曰陽氣。以里虛因而陷入,故曰內陷。自若不結胸句至末,以變之輕者而言也。

大陷胸湯方[編輯]

大黃(去皮)六兩芒硝一升甘遂(另碾)一錢

右三味,以水六升,先煮大黃,取二升,去滓,內芒硝,煮一兩沸,內甘遂末,溫服一升,得快利,止後服。

【集解】

方有執曰:上焦有高邪,必陷下以平之,故曰陷胸湯。平邪蕩寇,將軍之職也,以大黃為君;咸能軟堅,以芒硝為臣;徹上徹下,破結逐水,以甘遂為佐;惟大實者,乃為合法。如挾虛或脈浮,不可輕試。

太陽病,重發汗而復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所小有潮熱,從心下至少腹□滿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湯主之。

【注】

此承上條互發其義,以詳其證治也。太陽病,重發汗而復下之,津液傷矣。不大便五六日,胃府燥矣。舌上燥渴,胃中干也。日晡潮熱,胃熱盛也。從心下至少腹,□滿而痛不可近者,謂胸腹之中上、下俱□滿結實大痛,手不可近,故以大陷胸湯主之無疑也。

【集注】

『內台方議』曰:「日晡所」作「日晡所發」。

方有執曰:此明結胸有陽明內實疑似之辨。晡,日加申時也。小有,微覺有也。蓋不大便,燥渴,日晡潮熱,從心下至少腹□滿而痛,皆似陽明內熱。惟小有潮熱,不似陽明大熱之甚。所以陽明必以胃家實為主,而凡有一毫太陽證在,皆不得入陽明例者,亦以此也。

程知曰:太陽結胸兼陽明內實,故用大陷胸湯,由胸□以及腸胃,皆可蕩滌無餘。若但下腸胃結熱,而遺胸上痰飲,則非法矣。

吳人駒曰:一腹之中,上、下邪氣皆盛,證之全實者,其脈常沉伏,不可生疑畏,惟下之,而脈自漸出也。

小結胸,病正在心下,按之則痛,脈浮滑者,小陷胸湯主之。

【注】

大結胸,邪重熱深,病從心下至少腹,□滿痛不可近,脈沉實,故宜大陷胸湯,以攻其結,瀉其熱也。小結胸,邪淺熱輕,病正在心下□滿,按之則痛,不按不痛,脈浮滑,故用小陷胸湯以開其結,滌其熱也。

【集注】

程應旄曰:按陷胸條曰:心下痛按之石□。又曰:心下滿而□痛。此曰:病正在心下。則知結胸不拘在心下與胸上,只在痛不痛上分別,故痞證亦有心下□者,但不痛耳。

張錫駒曰:湯有大小之別,證有輕重之殊。今人多以小陷胸湯治大結胸證,皆致不救,遂諉結胸為不可治之證。不知結胸之不可治。只一二節,余皆可治者,苟不體認經旨,必致臨時推諉,誤人性命也。

魏荔彤曰:小結胸無實熱之邪,但微熱而挾痰飲為患。故雖結胸而不能高踞胸巔,但正在心下而已;不能實力作痛,惟按之痛而已;診之不沉而深,惟浮而輕淺而已;不能作石□,惟虛而結阻而已,所以大陷胸湯不應用,而另設小陷胸湯,高下、堅軟、輕重、沉浮之間,病機治法昭然已。又云:痞陰邪,結胸陽邪,然於陽邪中又有大小之分,學者審之,於凡寒熱雜合之證,無大實大熱。俱宜斟酌下法,勿孟浪也。

小陷胸湯方[編輯]

黃連一兩半夏(洗)半筋栝蔞實(大者)一枚

右三味,以水六升,先煮栝蔞,取三升,去滓,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方解】

黃連滌熱,半夏導飲,栝蔞潤燥下行,合之以滌胸膈痰熱,開胸膈氣結;攻雖不峻,亦能突圍而入,故名小陷胸湯。分服三服,乃緩以治上之法也。

傷寒六、七日,結胸熱實,脈沉而緊,心下痛,按之石□者,大陷胸湯主之

【注】

傷寒表不解,誤下成痞,此其常也。傷寒或有因誤下而成結胸者,乃其變也。今傷寒六七日,結胸不因誤下而成此熱實之證,若脈沉緊,里實脈也。心下痛,按之右□,里實證也。此為脈病皆實,故以大陷胸湯主之也。

【集注】

喻昌曰:「熱實」二字,形容結胸之狀甚明,見邪熱填實於胸而不散漫也。浮緊主傷寒無汗,沉緊主傷寒結胸,此與中風之陽邪結胸回別,所以不言浮也。又曰:陽邪誤下成結胸,陰邪誤下成痞。然中風間有痞證,傷寒間有結胸證,又不可不知。

程應旄曰:雖曰陽邪內陷,然「陰陽」二字從虛實寒熱上區別,非從中風傷寒上區別。表熱盛實轉入胃府,則為陽明證;表熱盛實不轉入胃府,而陷入於膈,則為結胸證。故不必誤下始成也。不因下而成結胸者,必其人胸有燥邪,以失汗而表邪合之,遂成里實。觀此條曰:傷寒六、七日,又曰:脈沉而緊,則可知矣。

汪琥曰:或問脈沉緊,焉知非寒實結胸?答曰:胸中者,陽氣之所聚也。邪熱當胸而結直至心下,石□且痛,則脈不但沉緊,甚至有伏而不見者,烏可以脈沉緊為非熱耶?大抵辨結胸之法,但當證書最為有準。

寒實結胸,無熱證者,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服)。

【按】

無熱證之下,與三物小陷胸湯,當是「三物白散」,「小陷胸湯」四字,必是傳寫之誤。桔梗、貝母、巴豆三物,其色皆白,有三物白散之義,溫而能攻,與寒實之理相屬;小陷胸湯,乃栝蔞、黃連,皆性寒之品,豈可以治寒實結胸之證乎?「亦可服」三字,亦衍文也。

【注】

結胸證,身無大熱,口不燥渴,則為無熱實證,乃寒實也,與三物白散。然此證脈必當沉緊。若脈沉遲或證見三陰,則又非寒實結胸可比,當以枳實理中湯治之矣。

【集注】

王肯堂曰:熱實結胸,及寒實結胸,『活人書』不拘寒熱,但用陷胸湯,不差者用枳實理中丸,即應手而愈。

方有執曰:寒以飲言,飲本寒也,又得水寒,兩寒搏結而實於胸中,故謂無熱證也。

程知曰:結胸有大小之別,寒熱之異,不得概用硝黃也。

鄭重光曰:水寒結實在胸,則心陽被據,自非細故,用三物白散下寒而破結,皆不得已之兵也。

三物白散方[編輯]

桔梗(三分)巴豆(去皮心,熬黑,研如脂)一分貝母三分

右件二味為末,內巴豆,更於臼中杵之,以白飲和服,強人半錢匕,羸者減之。病在膈上必吐,在膈下必利。不利,進熱粥一杯;利過不止,進冷粥一杯。

【方解】

是方也,治寒實水結胸證,極峻之藥也。君以巴豆,極辛極烈,攻寒逐水,斬關奪門,所到之處,無不破也;佐以貝母,開胸之結;使以桔梗,為之舟楫,載巴豆搜逐胸邪,悉盡無餘。膈上者必吐,膈下者必利。然惟知任毒以攻邪,不量強羸,鮮能善其後也。故羸者減之,不利進熱粥,利過進冷粥;蓋巴豆性熱,得熱則行,得冷則止。

不用水而用粥者,藉谷氣以保胃也。

傷寒十餘日,熱結在里,復往來寒熱者,與大柴胡湯。但結胸無大熱者,此為水結在胸□也,但頭微汗出者,大陷胸湯主之。

【注】

傷寒十餘日,熱結在里,若胸□滿□者,此結胸也。今不滿□,復往來寒熱者,乃少陽表里病,非結胸也,當與大柴胡湯兩解之。但結胸證,亦有水結者,水結胸不但表無大熱,里亦無大熱也。有結胸狀,頭微汗出者,此水停於胸,為熱氣上蒸使然也。

故曰水結在胸□也。亦以大陷胸湯主之,飲熱並攻也。

【集注】

方有執曰:水即飲也,以不實□,故曰水結。胸□亦里也,以熱結不高,故曰在里。

程知曰:此言熱結於里兼少陽者,則不宜陷胸;水結於胸者,雖無大熱,猶宜大陷胸也。

程應旄曰:大柴胡與大陷胸,皆能破結。大柴胡之破結,使表分無留邪;大陷胸之破結,使里分無留邪。

林瀾曰:此言水結胸之與熱結在里不同也。十餘日,邪深入府之時,然熱結在里,而猶有半表半里之邪,作往來寒熱者,必以大柴胡兩解之。若但胸□結滿,初無大熱,收斂入內者,此亦不得為大柴胡證,必水結胸□也。何以知之?水結胸者,頭汗出,今但頭微汗,為水結胸明矣。與大陷胸湯。

結胸者,項亦強,如柔痙狀,下之則和,宜大陷胸丸。

【注】

結胸從心上至少腹,□滿痛不可近,則其勢甚於下者,治下宜急攻之,以大陷胸湯。

結胸從胸上,滿□項強,如柔痙狀,則其熱甚於上者,治上宜緩攻之,以大陷胸丸直攻胸肺之邪。煮服倍蜜,峻治緩行,下而和之,以其病勢緩急之形既殊,湯丸之制亦異也。故知此項強乃結胸之項強,下之則和,非柔痙之項強也。

【集注】

成為己曰:項強者、為邪結胸中,胸膈結滿,但能仰而不能俯,是項強也。

程知曰:項強如柔痙者,胸中邪氣緊實,項勢常昂,有似柔痙之狀;然痙病身手俱張,此但項強原非痙也,藉此以驗胸邪十分緊逼耳。

汪琥曰:下之則和者,言邪實去,胸中和而項自舒之意。若不雲如柔痙,恐醫人認以為太陽經風寒之邪未解,反疑其當用發汗之藥。殊不知項雖強,表證已解,里證甚急,治法宜下也。

大陷胸丸方[編輯]

大黃半筋葶藶子(熬)半升芒硝半升杏仁(去皮、尖,熬黑)半升

右四味,搗篩二味,內杏仁、芒硝,合研如脂,和散。取如彈丸一枚,別搗甘遂末一錢匕,白蜜二合,水二升,煮取一升,溫頓服之,一宿乃下。如不下,更服,取下為效。禁如藥法。

結胸證,其脈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則死。

【注】

結胸證,若脈大,是為胃實,知結熱已實乃可下,下之則愈。今其脈浮大,是尚在表,知熱結未實,故不可下。若誤下之,未盡之表邪復乘虛入里,誤而又誤,結而又結,病熱彌深,正氣愈虛,則死矣。

【集注】

張兼善曰:結胸為可下之證,若脈浮大,心下雖結,表邪尚多,下之重虛其里,外邪復聚則死矣。

程知曰:結胸亦有不可下者,宜審其脈以施治也。結胸為邪結上焦之分,得寸脈浮,關脈沉或沉緊,則為在里可下也。若脈浮大,則邪猶在表,下之是令其結而又結也,故死。

結胸證悉具,煩躁者亦死。

【注】

結胸證悉具,謂□滿而痛,結在膈之上下也。悉具者,謂胸之下,少腹之上,左右兩□,無不□滿而有痛也。較之大結胸為尤甚,此時宜急下之,或有生者;若復遷延,必至邪勝正負,形氣相離,煩躁不寧,下亦死,不下亦死矣。

【集注】

方有執曰:結胸證全具,已主死矣。而更加以煩躁,即不再下,亦主死也。

程應旄曰:結胸證,妄下不可,失下亦不可。總在適當其宜,則去邪即所以安正也。

魏荔彤曰:此條乃承上條脈見浮大而言。必結胸證具,脈兼見浮大,而加以煩躁,方

可卜其死。不然,煩躁亦結胸證中之一也,何遽雲死耶!

問曰:病有結胸,有藏結,其狀何如?答曰:按之痛,寸脈浮,關脈沉,名曰結胸也,何謂藏結?答曰:如結胸狀,飲食如故,時時下利,寸脈浮,關脈小細沉緊,名曰藏結。舌上白胎滑者,難治。

【注】

邪結三陽,名曰結胸;邪結三陰,名曰藏結。二者皆下後邪氣乘虛入里所致,而其脈與證之狀則不同。其□滿而按之痛,結胸證也。寸脈浮、關脈沉,結胸脈也。寸浮主胸主表,關沉主胃主里,是知其邪由胸表陷入胃裡而結也。如結胸狀,飲食如故,時時下利,藏結證也。寸脈浮、關脈細小沉緊,藏結脈也。細小沉緊主藏結寒痛,是知其邪由胸表陷入藏里而結也。藏結雖□滿而痛,如結胸狀,然結胸病,屬里壅塞,必不能飲食;藏結病,屬里空虛,故飲食如故。結胸屬實熱,故□痛不大便而脈沉石;藏結屬虛寒,故□痛下利而脈細緊也。舌上白胎滑者,胸中無熱可知:藏結陰邪,得之為順,尚可以理中輩溫之。結胸陽邪,得之為逆,不堪攻下,故難治也。

【集注】

成無己曰:氣宜通也,以塞故痛。邪結陽分,則陰氣不得下通;邪結陰分,則陽氣不得上通,故知二者,皆按之痛□也。

方有執曰:此設問答以明結胸、藏結之同異。藏結之時時下利者,陰邪結於陰藏,而寒甚也。以寒甚,故脈小細緊,此其所以不同也。蓋結胸以陽邪結於陽,藏結以陰邪結於陰故也。

汪琥曰:結胸證,其人本胃中有飲食,下之太早,則食去不盡,外邪反入,結於胸中,以故按之則痛,不能飲食。藏結證,其人胃中本無飲食,下之太過,則藏虛,邪入與寒結於陰分,所以狀如結胸,按之不痛,能飲食,時下利也。

魏荔彤曰:人知此條為辨結胸,非指藏結而論,不知正謂藏結與痞有相類,而與結胸實有不同。蓋結胸陽邪也,痞與藏結陰邪也。痞則尚有陽浮於上,藏結則上下俱無陽,是皆誤下、誤吐之過也。

【按】

此條「舌上白胎滑者難治」句,前人舊注皆單指藏結而言,未見明晰,誤人不少。蓋舌胎白滑,即結胸證具,亦是假實;舌胎干黃,雖藏結證具,每伏真熱。藏結陰邪,白滑為順,尚可溫散;結胸陽邪,見此為逆,不堪攻下,故為難治。由此可知,着書立論,必須躬親體驗,真知灼見,方有濟於用。若徒就紙上陳言,牽強附會,又何異按圖索驥耶?

病□下素有痞,連在臍旁,痛引少腹,入陰筋者,此名藏結,死。

【注】

病藏結之人,若□下素有痞連在臍旁,新舊病合,痛引少腹,入陰筋者,其邪又進厥陰,乃屬藏結之死證也。

【集注】

程知曰:宿結之邪,與新結之邪交結而不解,痞連臍旁,脾藏結也;痛引少腹,腎藏結也。自□入陰筋,肝藏結也;三陰之藏俱結矣,故主死。

藏結無陽證,不往來寒熱,其人反靜,舌上胎滑者,不可攻也。

【注】

藏結無三陽證。不發熱,無太陽也;不往來寒熱,無少陽也;其人反靜,無陽明也。

舌胎滑白,胸中有寒,故可溫不可攻也。

【集注】

方有執曰:胎滑本丹田有熱、胸中有寒而成。然丹田陰也。胸中陽也。熱反在陰而寒反在陽,所以為不可攻也。

程知曰:經於藏結白胎滑者,只言難治,未嘗言不可治也。只言藏結無熱舌胎滑者,不可攻,未嘗言藏結有熱舌胎不滑者,亦不可攻也。意者丹田有熱,胸中有寒之證,必有和解其熱,溫散其寒之法。俾內邪潛消,外邪漸解者,斯則良工之苦心乎!

病在陽,應以汗解之,反以冷水潠之,若灌之,其熱被卻不得去,彌更益煩,肉上粟起,意欲飲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差者,與五苓散。身熱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者;若水以潠之洗之,益令熱被卻不得出,當汗而不汗則煩。假令汗出已,腹中痛,與芍藥三兩如上法。

【注】

病在陽,謂病發於陽而身熱也。此應以汗解之,而反以冷水選之灌之,則身熱雖被劫而暫卻,然終不得去,故熱煩益甚也。水寒外束,膚熱乍凝,故肉生膚粟,熱入不深,故意欲飲水反不甚渴也,故以文蛤散內疏膚熱。若不差,與五苓散外解水寒;則皮粟、身熱當解矣。若不解且惡寒,引衣自覆,是尚有表也。當以桂枝湯汗解之。假令服桂枝湯,汗已出,熱粟俱解,而腹中增痛,又為表已和里未調也,宜與桂枝湯倍加芍藥,調里以和其表。若渴欲飲水而不腹痛,則不須調太陰里,而仍當調太陽府矣,宜仍取乎五苓也。

文蛤散方[編輯]

文蛤五兩

右一味,為散,沸湯和一錢匕服,湯用五合。

【按】

文蛤即五倍子也。

強群養切 惡污去聲 中音眾 嗇音色 淅音錫 翕音吸 □音父 咀音苴 去上聲

滓音第 歠與啜同 覆芳救切 □音蟄 差與差同 諧音鞋 噤渠飲切 劇音屐 傳

音囀 為去聲 識與志同 干音干 散上聲 和去聲 悸音季 灌音貫 更去聲 痞

音否 □音硬 頸音景 羸音雷 養上聲 糜音迷 咽音咽 數音朔 懊影考切 □

音農 燥音掃 晡布胡切 痙音涇 潠心艮切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中篇[編輯]

太陽統攝之榮衛,乃風寒始入之兩途,風則傷衛,寒則傷榮。衛氣剽疾,統氣而行脈外,其用疏泄而屬陽,邪之犯也易,故其犯之也,則有汗,為虛邪。榮氣專精,統血而行脈中,其體固密而屬陰,邪之犯也難,故其犯之也,則無汗,為實邪。夫冬固寒令也,然春月余寒,秋末早寒,皆能致病,但有無汗,實邪證候顯然,即可謂之傷寒,不必盡屬隆冬也。然太陽經也,膀胱府也,由經視府,則經為表,而府為里矣。上篇用桂枝湯解肌,所以治風傷衛之表也,而未及衛分之里,故又立五苓散一方,佐桂枝以和衛分之里焉。此篇用麻黃湯發汗,所以治寒傷榮之表也,而未及榮分之里,故又立桃核抵當方,佐麻黃以攻榮分之里焉。至於汗下失宜,過之則傷正而虛其陽,不及則熱熾而傷其陰。虛其陽、則從少陰陰化之證多,以太陽少陰為表里也。傷其陰,則從陽明陽化之證多,以太陽、陽明遞相傳也,此篇中所以又有四逆、承氣之治也。

凡風傷衛之虛邪已列上篇,茲以寒傷榮之實邪疏為中篇,使讀者先會大意於胸中,斯臨證處分,自不致誤矣。

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

【注】

太陽病,即上篇首條脈浮,頭項強痛,惡寒之謂也。榮,表陰也。寒,陰邪也。寒邪傷人則榮受之,從其類也。已發熱者,寒邪束於皮毛,元府閉密,陽氣鬱而為熱也。

未發熱者,寒邪初入,尚未郁而為熱,頃之即發熱也。惡寒者,為寒所傷,故惡之也。必惡寒者,謂不論已熱未熱,而必惡寒也。寒入其經,故體痛也。胃中之氣被寒外束不能發越,故嘔逆也。寒性勁急,故脈陰陽俱緊也。此承上篇首條言太陽病,又兼此脈此證者,名曰傷寒。以為傷寒病之提綱。後凡稱傷寒者,皆指此脈證而言也。

【集注】

方有執曰:或者,未定之辭;必者,定然之謂。曰或曰必者,言發熱早晚不一,而惡寒則定然即見也。

喻昌曰:仲景慮惡寒、體痛、嘔逆、又未發熱,恐誤認為陰經之證,故早於篇首揭明此語以辨之。

程應旄曰:傷寒陰陽俱緊之脈,大不同於中風陽浮而陰弱之緩脈矣。證與脈兼得其實,然後乃得正其名曰,此太陽傷寒之病,而非中風所能混也。

魏荔彤曰:傷寒中風同一浮脈,而彼為浮緩,此為浮緊;陽邪舒散故緩,陰邪勁急故緊。同為在表之浮,而一緩一緊,風寒回異矣。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

【注】

此承上條而詳言其證、以出其治也。太陽經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挾脊抵腰中,至足小指出其端。寒邪客於其經,則榮血凝澀,所傷之處,無不痛也。榮病者惡寒,衛病者惡風,今榮病而言惡風者,蓋以風動則寒生,惡則皆惡,未有惡寒而不惡風,惡風而不惡寒者。所以仲景於中風、傷寒證中,每互言之,以是知中風、傷寒,不在惡寒、惡風上辨,而在微甚中別之也。無汗者,傷寒實邪,腠理閉密,雖發熱而汗不出,不似中風虛邪,發熱而汗自出也。陽氣被寒邪所遏,故逆而為喘。主之以麻黃湯者,解表發汗,逐邪安正也。

【集注】

成無己曰:寒則傷榮,頭痛身疼腰痛,以致牽連骨節疼痛者,太陽經榮血不利也。

程應旄曰:頭痛發熱,太陽病皆然,而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是寒傷榮室,若風傷衛,則無是也。惡風,太陽病皆然,而無汗而喘,是陽被壅遏,若風傷衛,則無是也。

得其所同,因以別其所異也。

沈明宗曰:太陽之邪從皮毛而入,郁逆肺氣,以故作喘。且寒主收斂,傷榮則腠理閉密,故用麻黃湯發之。

麻黃湯方[編輯]

麻黃(去節)三兩桂枝二兩甘草(炙)一兩杏仁(湯浸,去皮、尖)七十個

右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沬,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渣,溫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余如桂枝法將息。

【方解】

名曰麻黃湯者,君以麻黃也。麻黃性溫,味辛而苦,其用在迅升;桂枝性溫,味辛而甘,其能在固表。證屬有餘,故主以麻黃必勝之算也;監以桂枝,制節之師也。杏仁之苦溫,佐麻黃逐邪而降逆;甘草之甘平,佐桂枝和內而拒外。飲入於胃,行氣於元府,輸精於皮毛,斯毛脈合精,溱溱汗出,在表之邪,必盡去而不留;痛止喘平,寒熱頓解,不須啜粥而借汗於谷也。必須煮掠去上沫者,恐令人煩,以其輕浮之氣,過於引氣上逆也。其不用姜、棗者,以生薑之性橫散於肌,礙麻黃之迅升;大棗之性泥滯於膈,礙杏仁之速降,此欲急於直達,少緩則不迅,橫散則不升矣。然此為純陽之劑,過於發汗,如單刀直入之將,用之若當,一戰成功;不當,則不戢而召禍。故可一而不可再。如汗後不解,盒飯以桂枝代之。此方為仲景開表逐邪發汗第一峻藥也。

庸工不知其制在溫覆取汗,若不溫覆取汗,則不峻也,遂謂麻黃專能發表不治他病。

熟知此湯合桂枝湯,名麻桂各半湯,用以和太陽留連未盡之寒熱;去杏仁、加石膏,合桂枝湯,名桂枝二越婢一湯,用以解太陽熱多寒少之寒熱;若陽盛於內,無汗而喘者,又有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以解散太陰肺家之邪;若陰盛於內而無汗者,又有麻黃附子細辛甘草湯,以溫散少陰腎家之寒。『金匱要略』以此方去桂枝,『千金方』以此方桂枝易桂,皆名還魂湯,用以治邪在太陰,卒中暴厥,口噤氣絕,下咽奏效,而皆不溫覆取汗。因是而知麻黃湯之峻與不峻,在溫覆與不溫覆也。此仲景用方之心法,豈常人之所得而窺耶!

【集解】

王肯堂曰:此方為元氣不虛者設也。如挾時氣者宜十神湯,挾暑濕者宜正氣湯,挾寒者宜五積散,挾熱者宜通聖散,挾食者宜養胃湯,挾痰者宜芎蘇散。按肯堂之議誠當矣。然必證兼表里,邪因錯雜,似傷寒而非傷寒者,乃可於諸方中斟酌選用。若脈證與麻黃桂枝吻合,自當遵仲景之法治之。即元氣素虛,或平素有熱,不宜麻桂者,亦必如劉完素、張潔古法,緩緩消息治之,庶不誤人。臨病之工,宜詳審焉。

吳綬曰:凡傷寒,寒邪在表,閉其腠理,身痛拘急,惡寒無汗,須用麻黃辛苦之藥,開發腠理,逐寒邪,使汗出而解。惟夏月炎暑之時,雖有是證,宜加涼藥方可用,如防風通聖散、三黃石膏湯是也。

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急者,為傳也。

【注】

傷寒一日,太陽受之,當脈浮緊,或汗或未汗,若脈靜如常,此人病脈不病,為不傳也。初病或嘔未止頗欲吐,若躁煩脈數急者,此外邪不解,內熱已成,病勢欲傳也。

宜以大青龍湯發表解熱,以殺其勢;或表里有熱證者,則當以雙解湯兩解之也。

【集注】

沈明宗曰:此憑脈辨證,知邪傳與不傳也。脈浮而緊,為太陽正脈,乃靜是不傳他經矣。若頗欲吐,或躁煩而脈數急,則邪機向里已着,勢必傳經為病也。

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

【注】

傷寒二日,陽明受之,三日少陽受之,此其常也。若二三日,陽明證之不惡寒,反惡熱,身熱心煩,口渴不眠等證;與少陽證之寒熱往來、胸□滿、喜嘔、口苦、耳聾等證不見者,此為太陽邪輕熱微,不傳陽明、少陽也。

【集注】

程知曰:傷寒一二日太陽,二、三日陽明,三、四日少陽,四、五日太陰,五、六日少陰,六、七日厥陰,此第言其常耳!其中變證不一,有專經不傳者,有越經傳者,有傳一二經而即止者,有發於陽即入少陰者,有直中三陰者,有足經冤熱而傳手經者,有誤藥而傳變者。大抵熱邪乘經之虛即傳,若經實即不受邪而不傳,陽邪勝則傳,陰邪勝多不傳;故經謂脈靜為不傳,脈數急為欲傳也。又曰:足經自足上行胸腹頭背,主一身之大綱,故寒邪入之,即見於其經,若手經第行於胸手,不能主一身之大綱也。邪既入足經,必傳入手經,故感風寒之重者,頭項痛,肩、背、肘、節、亦痛也。聖人言足不言手,足可該手,手不可該足也,非不傳手也。夫五臟六腑十二經,氣相輸,絡相通,豈有傳足而不傳手者哉!亦豈有傷足而不傷手者哉!虞天民謂熱先手,寒先足,義亦可互通也。

程應旄曰:傷寒之有六經,無非從淺深而定部署。以皮膚為太陽所轄,故署之太陽;肌肉為陽明所轄,故署之陽明;筋膜為少陽所轄,故署之少陽雲耳!所以華佗曰:傷寒一日在皮,二日在膚,三日在肌,四日在胸,五日在腹,六日入胃,只就軀殼間約略其深淺,而並不署太陽、陽明等名。然則仲景之分太陽、陽明等,亦是畫限之意,用以轄病也。

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宜麻黃湯。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

【注】

傷寒脈浮緊者,麻黃湯誠為主劑矣。今脈浮與浮數,似不在發汗之列,然視其病皆傷寒無之表實,則不妨略脈而從證,亦可用麻黃湯汗之。觀其不曰以麻黃湯發之主之,而皆曰可發汗,則有商量斟酌之意焉。

【集注】

方有執曰:傷寒脈本緊,不緊而浮,則邪見還表而欲散可知矣。發者,拓而出之也;麻黃湯者、乘其欲散而拓出之也。或脈浮而數,傷寒之欲傳也,而亦宜麻黃湯發汗者,言乘寒邪有向表之浮,當散其數,而不令其至於傳也。

程應旄曰:麻黃湯,為寒傷榮之主劑,然亦當於脈與證之間互參酌之,不必泥定「緊」之一字,始為合法也。脈浮無緊,似不在發汗之列,然視其證,一一寒傷榮之表病,則不妨略脈而詳證,無汗,可發汗,宜麻黃湯。若脈浮數,邪勢欲傳於里,亦不妨略證而詳脈,無汗,可發汗,亦宜麻黃湯。就此二者之脈與證互參之,其有脈見浮緊,證具傷寒,二者俱符,又何麻黃湯之必在禁例哉!

劉宏璧曰:但脈浮不緊,何以知其表寒實也?必然無汗始可發也。脈數何以知其未入里也?以脈兼浮故可汗也。

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注】

太陽病外證未解,謂太陽病表證未解也。若脈浮緊,是為傷寒外證未解。今脈浮弱,是為中風外證未解也,故當以桂枝湯汗解之。

【集注】

方有執曰:外證未解,謂頭痛、項強、惡寒等證猶在也。浮弱即陽浮而陰弱,此言太陽證凡在未傳變者,仍當從於解表,蓋嚴戒不得早下之意。

程知曰:外證未解,脈見浮弱,即日久猶當以汗解。然只宜桂枝解肌之法,不宜誤行大汗之劑。至於不可誤下,更不待言矣。

傷寒發汗已解,半日許復煩,脈浮數者,可更發汗,宜桂枝湯。

【注】

傷寒服麻黃髮汗,汗出已,熱退身涼解,半日許復煩熱而脈浮數者,是表邪未盡退而復集也,可更發汗。其不用麻黃湯者,以其津液前已為發汗所傷,不堪再任麻黃,故宜桂枝更汗可也。

【集注】

方有執曰:傷寒發汗者,服麻黃湯以發之之謂也。解,散也;復,重複也,既解半日許,何事而復哉?言發汗或不如法,或汗後不謹風寒,而復煩熱,脈轉浮數也,故曰可更發汗。更,改也,言當改前法,故曰宜桂枝湯。

喻昌曰:用桂枝湯者,一以邪重犯衛,一以榮虛不能復任麻黃也。

程應旄曰:改前發汗之法為解肌,則雖主桂枝,不為犯傷寒之禁也。

汪琥曰:仲景法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然此條已曾用過麻黃湯矣,故當更方以發其汗,宜桂枝湯。

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

【按】

發汗病不解之「不」字,當是衍文。蓋發汗病不解,則當惡寒,今日反惡寒者,正所謂病解之義也,病解惡寒,始謂之虛。

【注】

傷寒、發汗病不解,則當惡寒,非表虛也,是表邪猶在不解,仍當汗也。今發汗汗出,病已解,不當惡寒矣。反惡寒者,非表邪也,乃陽虛不能衛外所致,故以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蓋用附子以扶陽,芍藥以補陰,甘草佐附芍補陰陽而調榮衛也。

【集注】

方有執曰:未汗而惡寒,邪盛而表實;已汗而惡寒,邪退而表虛,汗出之後,大邪退散,榮氣衰微,衛氣疏慢,而但惡寒,故曰虛。

芍藥甘草附子湯方[編輯]

芍藥三兩甘草(炙)二兩附子(炮去皮,破八片)一枚已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溫服。

【集解】

程應旄曰:傷寒發汗一法,原為去寒而設,若表已解,較前反惡寒者,非復表邪可知。緣汗外泄而表遂虛,故主之以芍藥甘草附子湯。芍藥得桂枝則發表,得附子則補表,甘草和中從陰分,斂戢其陽,陽回而虛者不虛矣。

發汗後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但熱者,實也,當和胃氣,與調胃承氣湯。

【注】

傷寒發汗,汗出病解,必不惡寒,亦不惡熱,始可為愈。若發汗後惡寒者,是陽虛也,宜用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今發汗後不惡寒,但惡熱,則是胃實也,故與調胃承氣湯瀉熱以和胃也。

【集注】

方有執曰:發汗後不惡寒,其人表氣強也。但熱、亡津液而胃中干,故曰實也。當和胃氣,以干在胃而實也。故曰與調胃承氣湯所以瀉實,而甘草則有瀉中調和之義。

程知曰:汗後惡寒,則為榮衛俱虛;汗後不惡寒但發熱,則為津干胃實,故有調胃通津之法。然曰當、曰與,則似深有酌量而不肯妄下,以重虛其津者。

調胃承氣湯方見陽明篇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何以知之?然以榮氣不足血少故也。

【注】

脈浮緊者,寒傷榮之脈也;身痛者,寒傷榮之證也。脈證皆表實邪,則當發汗,宜麻黃湯。設若寸關脈浮緊,惟尺中遲者,則又不可發汗。何也?以其人平素榮氣不足血少故也。由此可知,脈陰陽不俱緊,不可輕汗也。

【集注】

方有執曰:尺以候陰,遲為不足,榮主血,汗者血之液,尺遲不宜汗者,嫌奪血也。

張璐曰:尺中脈遲,不可用麻黃髮汗,當頻與小建中湯和之。和之而邪解,不鬚髮汗;設不解,不妨多與之,覆而汗之可也。

發汗後,身疼痛,脈沉遲者,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二兩,新加湯主之。

【注】

發汗後,身疼痛脈浮緊或浮數,乃發汗未徹,表邪未盡也,仍當汗之,宜桂枝湯。今發汗後身雖疼痛,脈見沉遲,是榮衛虛寒,故宜桂枝新加湯,以溫補其榮衛也。

【集注】

成無己曰:表邪盛則身疼,血虛亦身疼。其脈浮緊者邪盛也,脈沉遲者血虛也。盛者損之則安,虛者益之則愈。

喻昌曰:脈沉遲者,六部皆然,與尺遲大異。尺遲乃素虛,此為發汗所虛,故於桂枝方中,倍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以去邪,加人參三兩以補正。名曰新加湯者,明非桂枝湯

中之舊法也。

汪琥曰:身疼痛脈沉遲,焉知非中寒證?要知此證,乃太陽傷寒發汗後身疼不止,脈變沉遲,非中寒比也。

桂枝新加湯方[編輯]

桂枝一兩芍藥四兩甘草二兩人參三兩生薑(切)四兩大棗(擘)十二枚

右六味,以水一斗二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分溫服,如桂枝法。

【方解】

是方即桂枝湯倍芍藥、生薑、加人參也。汗後身疼痛,是榮衛虛而不和也,故以桂枝湯調和其榮衛。倍生薑者,以脈沉遲榮中寒也;倍芍藥者,以榮不足血少故也;加人參者,補諸虛也。桂枝得人參,大氣周流,氣血足而百骸理;人參得桂枝,通內聯外,補榮陰而益衛陽,表虛身疼未有不愈者也。

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差,身體疼痛,當溫其里,宜四逆湯。

【按】

身體疼痛之下,當有「下利清谷」四字,方合當溫其里之文。觀太陰篇云: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痛者,急當救里,宜四逆湯。此雖未下,但脈反沉,可知里寒,必是脫簡。

【注】

病發熱頭疼,太陽表證也。脈當浮,今反沉,是太陽表證而得少陰里脈也。凡太陽、少陰表里皆寒無汗之病,均宜以麻黃附子細辛湯發之。若不差不下利者,更以麻黃附子甘草湯和之;若下利清谷,即有身體疼痛之表未解,不可更汗,當溫其里,宜四逆湯。防其陽從陰化,變厥惕亡陽之逆,斷不可謂病在太陽,無可溫之理也。

四逆湯方[編輯]

見少陰篇傷寒,若吐若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里,表里俱熱,時時惡風,大渴,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按】

傷寒二字之下,當有「若汗」二字,蓋發汗較吐下更傷津為多也。時時惡風,當是時汗惡風,若非汗字,則時時惡風,是表不解,白虎湯在所禁也。論中謂發熱無汗,表不解者,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證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讀者細玩經文自知。

【注】

傷寒,若汗、若吐、若下後,七、八日不解,以致熱結在里,時汗惡風者,結熱在表未解也;大渴舌上乾燥而煩,欲飲水數升者,結熱在里已彰也。故曰表里俱熱,宜白虎加人湯主之。以白虎能外解肌熱,內清里熱也。加人參者,因汗吐下後,津亡氣弱,藉此以益氣生津也。

【按】

大青龍湯治太陽表里俱熱,表多里少,故不渴也。白虎湯治陽明表里俱熱,里多表少,故大渴也。今大渴燥煩,時汗惡風,是熱在陽明又兼太陽也。而用白虎湯者,以陽明里熱證多,太陽表熱證少也。若無汗微渴,則為太陽表證多,即表里大熱,又當用大青龍湯矣。

【集注】

喻昌曰:玩此條本文,熱結在里,表里俱熱,己自酌量,惟熱結在里,所以表熱不除,況加大渴飲水,安得不以清熱為急耶!

程知曰:表熱者,身熱也;里熱者,內熱也。以汗、吐、下後不解,故邪氣乘虛結為里熱;惟結熱在里,所以表熱不除,有惡風證也。大渴引飲,里熱熾盛,安得不以白虎急解之。石膏辛寒,能清里熱,兼散表熱也;惟其在汗、吐、下後,故必加人參以顧其正氣也。

汪琥曰:與白虎湯加人參扶正氣,以分解內外之邪熱。要之,此湯惟正氣虛而邪氣微者宜之;若邪氣甚者,不敢輕加人參也。

白虎加人參湯方[編輯]

見陽明篇發汗已,脈浮數,煩渴者,五苓散主之

【按】

脈浮數之下當有「小便不利」四字,若無此四字,則為陽明內熱口燥之煩渴,白虎湯

證也。以其有小便不利煩渴,則為太陽水熱瘀結之煩渴,五苓散證也。況無小便不利證而用五苓散,則犯重竭津液之禁矣。太陽上篇,類此證者數條,唯一條水入即吐,水不下行,故無小便不利之文,此條應有「小便不利」四字。

【注】

發汗已,為太陽病已發過汗也。脈浮數,知邪仍在表也。若小便利而煩渴者,是初入陽明胃熱,白虎湯證也。今小便不利而煩渴,是太陽府病,膀胱水畜,五苓證也。故用五苓散,如法服之,外疏內利,表里均得解矣。

【集注】

方有執曰:已者言發汗畢,非謂表病罷也。煩渴者,膀胱水畜,不化津液,故用四苓利之;浮數者,外表未除,故憑一桂以和之,所以謂五苓能兩解表里也。

傷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湯主之。

【注】

此申上條或渴而不煩,或煩而不渴者,以別其治也。傷寒發汗後,脈浮數,汗出煩渴,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今惟曰汗出者,省文也)。渴而不煩,是飲盛於熱,故亦以五苓散主之,利水以化津也。若不煩且不渴者,是里無熱也。惟脈浮數汗出,小便不利,是榮衛不和也,故主以茯苓甘草湯和表以利水也。

【集注】

鄭重光曰:傷寒本無汗,汗因發而出也。上條煩而渴,此條但渴不煩,里證較輕,治亦不殊;若更不渴,則內無燥,里病少而表證猶多也。故用桂枝湯之三,五苓散之一,示三表一里之意,易名曰茯苓甘草湯者,乃桂枝五苓之變制也。

茯苓甘草湯方[編輯]

茯苓二兩桂枝二兩生薑(切)三兩甘草(炙)一兩。

右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

【方解】

是方乃仿桂枝、五苓二方之義,小制其法也。有脈浮數汗出之表,故主以桂枝。去大棗芍藥者,因有小便不利之里,恐滯斂而有礙於癃閉也。五苓去術、澤、豬芩者,因不渴不煩,里飲無多,惟小便一利可愈,恐過於燥滲傷陰也。

【集解】

汪琥曰:五苓散、茯苓甘草湯二方,皆太陽標本齊病,表里兼主之劑。何謂標?太陽之經是也。何謂本?膀胱之府是也。經在表,本在里。五苓散,邪已入府表證已微,故方中只用桂枝一味主表,其餘四味皆主里之藥也。茯苓甘草證,邪猶在經,里證尚少,故方中又用茯苓一味以主里,其餘三味皆主表之藥也。

脈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發汗,當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里虛,須表里實,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

【注】

傷寒未發熱,脈多浮緊,寒盛也。已發熱。脈多浮數,熱盛也。均宜麻黃湯發汗則愈。若不發汗而誤下之,不成逆壞者,必其人里氣素實也。故惟見失汗身重之表,誤下心悸之里,則不可復發其汗,當待其表里自和,自然汗出而解。所以然者,因失汗表實,誤下里虛,尺中脈微,表里未諧,故不即解也。須待其里亦實而與表平,平則和,和則陽津陰液自相和諧,所以便自汗出而愈也。使里實之法,即下條用小建中湯法也。

【集注】

喻昌曰:此亦先建中而後發汗之變法。要知仲景云:尺脈微者,不可發汗。又云:尺微者,不可下。無非相人津液之奧旨,所以誤下之,脈雖浮數不改,亟宜發汗者,亦必當諦其尺脈,不可率意徑情有如此者。

張璐曰:誤下身重心悸,縱脈仍浮數,亦不可復發其汗。設尺脈微,為里陰素虛,尤宜戒也。脈浮而數,熱邪已甚,將欲作汗,今誤下之,故身重心悸,當與小建中和其津液,汗出而愈。

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小建中湯主之。

【注】

傷寒二、三日,未經汗下,即心悸而煩,必其人中氣素虛,雖有表證,亦不可汗之。

蓋心悸陽已微,心煩陰已弱,故以小建中湯先建其中,兼調榮衛也。

【集注】

王肯堂曰: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小建中湯主之。傷寒脈胘細,屬少陽,不可汗,汗之則譫語胃不和則煩而悸。大抵先煩而後悸者是熱,先悸而後煩者是虛,治病必求其本者此也。

程應旄曰:可見陽去入陰,必有其先兆,善治者,急宜杜之於未萌,心中悸而煩,則里氣虛而陽為陰襲,建中湯補虛和里,保定中州,以資氣血為主。雖悸與煩,皆小柴胡湯中兼見之證,而得之二三日,里證未必即具,小柴胡湯非所宜也。

魏荔彤曰:建中者治其本也。與建中後,除審其在表,則仍當發汗,以中州既建,雖發汗陽亦不致亡矣。審其傳里,則應下之,以中州既建,雖下陽亦不致陷矣。所謂急則從標,而緩則從本也。

小建中湯方[編輯]

桂枝三兩芍藥六兩甘草二兩生薑(切)三兩膠飴一升大棗(擘)十二枚

右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內膠飴,更上微火消解,溫服一升,日三服。

嘔家不可用建中湯,以甜故也。

【方解】

是方也,即桂枝湯倍芍藥加膠飴也。名曰小建中者,謂小小謂立中氣也。蓋中氣雖虛,表尚未和,不敢大補,故仍以桂枝和榮衛,倍芍藥加膠飴,調建中州,而不啜稀粥溫覆令汗者,其意重在心悸中虛,而不在傷寒之表也。中州創建,榮衛自和,津液可生,汗出乃解,悸煩可除矣。嘔家不可用,謂凡病嘔者不可用,恐甜助嘔也。

傷寒脈結代,心動悸,炙甘草湯主之

【注】

心動悸者,謂心下築築,惕惕然動而不自安也。若因汗下者多虛,不因汗下者多熱,欲飲水小便不利者屬飲,厥而下利者屬寒。今病傷寒,不因汗下而心動悸,又無飲熱寒虛之證,但據結代不足之陰脈,即主以炙甘草湯者,以其人平日血氣衰微,不任寒邪,故脈不能續行也。此時雖有傷寒之表未罷,亦在所不顧,總以補中生血復脈為急,通行榮衛為主也。

【集注】

成無己曰:脈之動而中止,能自還者,名曰結;不能自還者,名曰代,由血氣虛衰,不能相續也。

程知曰:此又為議補者,立變法也。曰傷寒,則有邪氣未解也。心主血;曰脈結代,心動悸,則是血虛而真氣不相續也。故峻補其陰以生血,更通其陽以散寒,無陽則無以綰攝微陰,故方中用桂枝湯去芍藥,而漬以清酒。所以挽真氣於將絕之候,而避中寒於脈弱之時也。觀小建中湯,而後知傷寒有補陽之方;觀炙甘草湯,而後知傷寒有補陰之法也。

程應旄曰:此又以脈論,邪氣留結曰結,正氣虛衰曰代。傷寒見此,而加以心動悸,乃真氣內虛,故用炙甘草湯,益陰寧血、和榮衛以為主。又曰:太陽變證,多屬亡陽,少陽變證,兼屬亡陰,以少陽與厥陰為表里,榮陰被傷故也。用炙甘草湯,和榮以養陰氣為治也。

炙甘草湯方[編輯]

甘草(炙)四兩生薑(切)三兩桂枝三兩麥門冬半升麻子仁半筋大棗(擘)十二枚人參二兩阿膠二兩生地黃一筋

右九味,以清酒七升,水八升,先煮八味,取三升,去滓,內阿膠,烊消盡,溫服一升,日三服。一名復脈湯。

【集解】

張璐曰:津液枯槁之人,宜預防二便秘澀之虞,麥冬、生地溥滋膀胱之化源;麻仁、阿膠專主大腸之枯約。免致陰虛泉竭,火燥血枯,此仲景救陰退陽之妙法也。

柯琴曰:仲景凡於不足之脈,陰弱者用芍藥以益陰,陽虛者用桂枝以通陽,甚則加人參以生脈,未有用麥冬者,豈以傷寒之法,義重扶陽乎?抑陰無驟補之法與此以中虛脈結代,用生地黃為君,麥冬為臣,峻補真陰者,是已開後學滋陰之路矣。然地黃、麥冬味雖甘而氣則寒,非發陳蕃秀之品,必得人參、桂枝以通陽脈,生薑、大棗以和榮衛,阿膠補血,酸棗安神,甘草之緩,不使速下,清酒之猛,捷於上行,內外調和,悸可寧而脈可復矣。酒七升、水八升,只取三升者,久煎之則氣不峻,此虛家用酒之法,且知地黃麥冬得酒則良。此證當用酸棗仁,肺痿用麻子仁可也。如無真阿膠,以龜板膠代之。

未持脈時,病人叉手自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咳者,此必兩耳聾無聞也,所以然者,以重發汗,虛故如此。

【注】

未持脈時,病人叉手自冒其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咳者,此必兩耳聾無所聞也。其聾與叉手冒心同見,則非少陽之邪可知,乃重發汗,陽虛,故致此也。

【集注】

喻昌曰:此示人推測陽虛之一端也。陽虛耳聾,宜急固其陽,與少陽傳經邪盛之耳聾迥別。

程應旄曰:諸陽受氣於胸中,而精氣上通於耳,今以重發汗而虛其陽,陽氣所不到之處,精氣亦不復注而通之,故聾。

發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湯主之。

【注】

此申上條,以詳其證而明其治也。發汗過多,外亡其液,內虛其氣,氣液兩虛,中空無倚,故心下悸,惕惕然不能自主,所以叉手冒心,欲得自按,以護庇而求定也,故用桂枝甘草湯,以補陽氣而生津液,自可愈矣。

【集注】

方有執曰:汗多則傷血,血傷則心虛,心虛則動惕而悸,故叉手自冒,而欲得人按也。桂枝走表,斂液宅心,能固疏漫之表;甘草和里,補中益氣,能調不足之中,合二物以為方,蓋斂陰補陽之法也。

程知曰:此汗後心虛補陽法也。陽受氣於胸中,胸中陽氣衰微,故叉手冒心,心悸欲按也。程應旄曰:汗為心液,不惟妄汗不可,即當汗而失其分數亦不可。叉手冒心欲得按者,因陽虛不能自主,而心下悸也。然心悸有心氣虛,有水氣乘,水乘先因心虛,今心下悸者,乃陽氣虛惕然自恐,欲得按以御之,故用桂枝甘草,載還上焦之陽,使迴旋於胸中也。

魏荔彤曰:此條乃發汗過多之禁也。風傷衛,固不宜汗出如水流漓矣。即寒傷榮,宜發汗,亦只汗出表解斯已耳!不可聽其大汗不止,致有陽虛之變證也。仲景言,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乃形容汗多亡陽之象也。

桂枝甘草湯方[編輯]

桂枝四兩甘草(炙)二兩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

【集解】

柯琴曰:汗出多,則心液虛,中氣餒,故悸。叉手自冒,則外有所衛,得按,則內有所根據,如此不堪之狀,望之而知其為虛矣。桂枝本榮分藥,得麻黃則今榮氣外發而為汗,從辛也;得芍藥則收斂榮氣而止汗,從酸也;得甘草則補中氣而養血,從甘也。

故此方以桂枝為君,獨任甘草為佐,以補陽氣,生心液,甘溫相得,斯氣血和而悸自平。不須附子者,以汗雖多,而未至於亡陽;不須芍藥者,以汗已止,而嫌其斂陰也。

發汗後,其人臍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

【注】

發汗後心下悸者,乃虛其心中之陽,本經自病也。今發汗後,臍下悸,欲作奔豚者,乃心陽虛,而腎水之陰邪,乘虛欲上干於心也。主之以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者,一以扶陽,一以補土,使水邪不致上干,則臍下之悸可安矣。

【集注】

程知曰:發汗後心下悸者,心液虛而腎氣將動也,腎氣欲上奔,故臍下先悸也。謂之豚者,指腎氣也。

喻昌曰:汗本心之液,發汗後臍下悸者,心氣虛而腎氣發動也。故取茯苓桂枝直趨腎界,預伐其邪,所謂上兵伐謀也。

汪琥曰:奔豚者,腎之積名也。發於少腹,上至心下,若豚狀,乃腎氣發動,有似乎奔豚之狀,非真臍下有積如豚也。

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方[編輯]

茯苓半筋桂枝四兩甘草(炙)一兩大棗(擘)十五枚

右四味,以甘瀾水一斗,先煮茯苓,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作甘瀾水法:取水二斗,置大盆內,以杓揚之,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顆相逐,取用之。

【方解】

此方即芩桂術甘湯,去白朮加大棗倍茯苓也。彼治心下逆滿,氣上沖胸,此治臍下悸,欲作奔豚,蓋以水停中焦,故用白朮,水停下焦,故倍茯苓。臍下悸,是邪上干心也,其病由汗後而起,自不外乎桂枝之法。仍以桂枝、甘草補陽氣,生心液,倍加茯苓以君之,專伐腎邪,用大棗以佐之,益培中土,以甘瀾水煎,取其不助水邪也。土強自可制水,陽建則能御陰,欲作奔豚之病,自潛消而默化矣。若已作奔豚,腎陰邪盛,又非此藥所能治,則當從事乎桂枝加桂湯法矣。

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湯去桂加茯苓白朮湯主之。

【按】

去桂當是去芍藥。此方去桂,將何以治仍頭項強痛、發熱無汗之表乎?細玩服此湯,曰余根據桂枝湯法煎服,其意自見。服桂枝湯已,溫覆令一時許,通身□□微似有汗,此服桂枝湯法也。若去桂則是芍藥、甘草、茯苓、白朮並無辛甘走榮衛之品,而曰余根據桂枝湯法,無所謂法也。若去桂則是芍藥、甘草、茯苓、白朮,並無辛甘走榮衛之品,而曰余根據桂枝湯法,無所謂也。且論中有脈促胸滿,汗出惡寒之證,用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主之,去芍藥者、為胸滿也。此條證雖稍異,而其滿則同,為去芍藥可知矣。

【注】

此條為汗下後表不解,而心下有水氣者,立治法也。服桂枝湯或下之,均非其治矣。

仍有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之表證;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停飲之里證。設未經汗下,則是表不解,而心下有水氣,當用小青龍湯汗之;今已經汗下,表里俱虛,小青龍湯非所宜也。故用桂枝湯去芍藥之酸收,避無汗心下之滿,加苓術之燥滲,使表里兩解,則內外諸證自愈矣。

【集注】

『外台方議』問曰:心下滿微痛,乃是欲成結胸,何緣作停飲治之?答曰:諸證皆似結胸,但小便不利一證,乃停飲也,故此條仲景只作停飲治之。

喻昌曰:服桂枝湯,病不解而證變,又或下之,則邪勢乘虛入里,是益誤矣。在表之邪未除,而在里之飲上逆,故仿五苓兩解表里之法也。

張璐曰:此條頗似結胸,所以辨為太陽表證尚在者,全重在翕翕發熱無汗上。

林瀾曰:頭項強痛,經汗下而不解,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此為水飲內蓄,故加苓術,得小便利,水飲行,腹滿減,而表證悉愈矣。如十棗湯證,亦頭痛,乃飲熱內蓄,表證已解,故雖頭痛,只用逐飲,飲去則病自安也。

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方[編輯]

於桂枝湯方內去桂,加茯苓、白朮各三兩,余根據桂枝湯法煎服,小便利則愈。

【按】

去桂去芍之義,詳見上條經文下、正誤文內。

【方解】

曰:余根據桂枝湯法煎服,謂根據桂枝湯法取汗也。小便利則愈,謂飲病必輸水道始愈也。此方即苓術甘湯,而有生薑大棗,其意專在解肌,利水次之,故用生薑大棗佐桂枝以通津液取汗也。苓桂術甘湯,不用生薑、大棗,而加茯苓,其意專在利水,扶陽次之,故倍加茯苓,君桂枝,於利水中扶陽也,所以方後不曰根據服桂枝湯法也。

傷寒若吐若下後,心下逆滿,氣上沖胸,起則頭眩,脈沉緊,發汗則動經,身為振振搖者,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

【注】

傷寒若過發汗,則有心下悸,叉手冒心,臍下悸,欲作奔豚等證。今誤吐下,則胸虛邪陷,故心下逆滿,氣上沖胸也。若脈浮緊,表仍不解,無汗當用麻黃湯,有汗當用桂枝湯,一汗而胸滿氣沖可平矣。今脈沉緊,是其人必素有寒飲相挾而成。若不頭眩,以瓜蒂散吐之,亦自可除。今乃起則頭眩,是又為胸中陽氣已虛,不惟不可吐,亦不可汗也。如但以脈之沉緊為實,不顧頭眩之虛,而誤發其汗,則是無故而動經表,更致衛外之陽亦虛,一身失其所倚,故必振振而搖也。主之以苓桂術甘湯者,滌余與扶陽並施,調衛與和榮共治也。

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方[編輯]

茯苓四兩桂枝三兩白朮二兩甘草(炙)二兩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

【方解】

身為振振搖者,即戰振身搖也;身振振欲擗地者,即戰振欲墜於地也。二者皆為陽虛失其所恃,一用此湯,一用真武者,蓋真武救青龍之誤汗,其邪已入少陰,故主以附子,佐以生薑苓術,是壯里陽以制水也;此湯救麻黃之誤汗,其邪尚在太陽,故主以桂枝,佐以甘草苓術,是扶表陽以滌飲也。至於真武湯用芍藥者,里寒陰盛,陽衰無根據,於大溫大散之中,若不佐以酸斂之品,恐陰極格陽,必速其飛越也;此湯不用芍藥者,里寒飲盛,若佐以酸斂之品,恐飲得酸,反凝滯不散也。

發汗若下之,而煩熱胸中窒者,梔子豉湯主之。

【注】

發汗表未解,若下之,表邪入里,既不從實化而為結胸氣沖,亦不從虛化而為痞□下利,但作煩熱胸中窒者,以表邪輕,所陷者淺,故只為煩熱,胸中不快也。梔子苦能涌泄,寒能勝熱,豆豉輕腐上行,佐梔子使邪熱上越於口,庶一吐而胸中舒,煩熱解矣。

【集注】

方有執曰:窒者,邪熱壅滯而窒寒,未至於痛,較痛為輕也。

程知曰:下之而陽邪內結,則以陷胸攻之;陰邪內結,則以瀉心開之;至虛熱上煩,則以梔豉涌之。未經下而胸中多痰,則以瓜蒂吐之;已經下而胸中虛煩,則以梔豉吐之。古人於虛實寒熱之法,既明且備如此。

林瀾曰:陽受氣於胸中,若汗若下,使陽氣不足,邪熱客於胸中,結而不散,煩熱窒塞,故宜此湯吐胸中之邪。

汪琥曰:胸中窒者,胸中有物也,下之而不出,以其物在膈上,故宜吐之。

梔子豉湯方[編輯]

梔子(擘)十四枚香豉(綿裹)四合

右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梔子,得二升半,內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為二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

下利後更煩,按之心下濡者,為虛煩也,宜梔子豉湯。

【注】

此承上條誤下下利後,不見諸逆,惟更加煩者而言。然按之心下濡而不痞者,是虛煩也,故亦宜梔子豉湯。若按之不濡而痞□,則又為實煩,當用大黃黃連瀉心湯矣。

【集注】

方有執曰:更煩本有煩,不為利除而轉甚也。

林瀾曰:此利後餘熱之證也。曰下利後而利止者,必非虛寒之煩,乃熱遺於胸中也。

按之心下濡,雖熱而非實熱,故用此以清其虛煩。

程應旄曰:熱利則煩,若得之利後而心下不□者,此為虛煩,乃餘熱乘虛而客於胃中也。

發汗吐下後,虛煩不得眠,若劇者,必反覆顛倒,心中懊□,梔子豉湯主之;若少氣者,梔子甘草豉湯主之;若嘔者,梔子生薑豉湯主之。

【注】

未經汗吐下之煩多屬熱,謂之熱煩;已經汗吐下之煩多屬虛,謂之虛煩。不得眠者,煩不能臥也。若劇者,較煩尤甚,必反覆顛倒,心中懊□也。煩,心煩也。躁,身躁也。身之反覆顛倒,則謂之躁無寧時,三陰死證也。心之反覆顛倒,則謂之懊□,三陽熱證也。懊□者,即心中欲吐不吐,煩擾不寧之象也。因汗吐下後,邪熱乘虛客於胸中所致。既無可汗之表,又無可下之里,故用梔子豉湯,順其勢以涌其熱,自可愈也。有前證若更加少氣者,是熱傷其氣也,加甘草以扶之;若嘔者,是熱迫其飲也,加生薑以散之。

【集注】

方有執曰:虛煩不得眠者,大邪乍退,正氣暴虛,餘熱悶亂,胃中不和也。劇,極也。反覆顛倒,心中懊□者,胸膈壅滯,不得舒快也。所以用梔子豉湯,高者因而越之之法也。

程應旄曰:發汗若吐若下,或胸中窒,或虛煩不得眠,或反覆顛倒,心中懊□,皆屬三法後,遺熱壅遏在上,客於心胸,是以擾亂不寧也。並非汗不出之煩躁,大青龍無所用,諸法亦無所用,惟宜以梔子豉湯主之。蓋梔子氣味輕越,合以香豉能化濁為清,但使涌去客邪,則氣升液化,而鬱悶得舒矣。

汪琥曰:虛煩證奚堪再吐,不知虛者正氣之虛,煩者邪氣之實,邪熱郁於胸中,是為邪實,吐證仍在,理宜更用吐法。所以「虛煩」二字,不可作真虛看,作汗、吐、下後暴虛看。

梔子甘草豉湯方[編輯]

於梔子豉湯方內,加入甘草二兩,余根據前法,得吐止後服。

梔子生薑豉湯方[編輯]

於梔子豉湯方內,加生薑五兩。余根據前法,得吐止後服。

傷寒下後,心煩腹滿,臥起不安者,梔子厚朴湯主之。

【注】

論中下後滿而不煩者有二:一熱氣入胃之實滿,以承氣湯下之;一寒氣上逆之虛滿,以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溫之。其煩而不滿者,亦有二:一熱邪入胸之虛煩,以竹葉石膏湯清之;一懊□欲吐之心煩,以梔子豉湯吐之。今既煩且滿,滿甚則不能坐,煩甚則不能臥,故臥起不安也。然既無三陽之證實,又非三陰之虛證,惟熱與氣結,壅於胸腹之間,故宜梔子枳朴,涌其熱氣,則胸腹和而煩自去,滿自消矣。此亦吐中寓和之意也。

【集注】

程應旄曰:凡邪客胸,便上下不交,此與結胸心下痞相等,雖吐、下和解,各不同法,其為交通陰陽則一也。

沈明宗曰:下後微邪內陷,而無痰飲搏結,故無結胸下利,但邪陷胸膈,擾亂於上則心煩,邪入腹中,在下則腹滿,兩邪逼湊胸腹,所以心煩腹滿。用此一涌一瀉,亦表里兩解法也。

梔子厚朴湯方[編輯]

梔子(擘)十四枚厚朴(姜炙)兩枳實(去穣,炒)四兩已上三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三服,溫進一服,得吐,止後服。

傷寒醫以丸藥大下之,身熱不去,微煩者,梔子乾薑湯主之。

【按】

梔子乾薑湯當是梔子豉湯;梔子豉湯當是梔子乾薑湯,斷無煩熱用乾薑,結痛用香豉之理。

【注】

傷寒表邪未解,醫以丸藥大下之,不至結胸痞□,猶未成逆也。然身熱不去,表仍未罷也,微煩者,熱陷於胸也。表熱之在胸者,既輕且微,故不可下,亦不可清,惟宜以梔子豉湯,微涌其熱,則微煩可除,而吐中有發散之意,身熱亦可解矣。

【集注】

汪琥曰∶丸藥誤下,邪熱不除,所以身熱不去,邪氣乘虛客於胸中,故令微煩也。

梔子乾薑湯方[編輯]

梔子(擘)十四枚乾薑二兩

右二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

【按】

此方乾薑當是香豉。余義詳前經文下正誤文內。

傷寒五六日,大下之後,身熱不去,心中結痛者,未欲解也,梔子豉湯主之。

【按】

此方香豉當是乾薑。余義亦詳前經文下正誤文內。

【注】

傷寒五六日,邪氣在里之時也。大下之後,若身熱去,心胸和,是為欲解矣。今身熱不去,邪仍在表也。心中結痛過下里寒也,故曰未欲解也。但此表熱里寒之證,欲溫其里,既礙表熱,欲解其表,又礙里寒,故惟以梔子之寒,乾薑之熱,並舉而涌之,則解表溫里兩得之矣。豈尚有身熱結痛而不盡除者哉!此仲景立兩難治法,其妙如此,余可類推矣。

【集注】

王肯堂曰:「身熱不去」四字宜玩。結胸身不熱,知熱不在表也,今身熱不去,惟宜越之而已。

程應旄曰:痛而雲結,殊類結胸,但結胸身無大熱,知熱已盡歸於里為實邪。此則身熱不去,則所結者,因下而結,客邪仍在於表,故云未欲解也。

凡用梔子湯,病人舊微溏者,不可與服之。

【注】

若汗、吐、下後,懊□少氣,嘔逆煩滿,心中結痛者,皆宜以梔子等湯吐之。以其邪留連於胸胃之間,或與熱、與虛、與飲、與氣、與寒相結而不實,則病勢向上,即經所謂在上者因而越之意也。若未經汗、吐、下,而有是證,則為實邪,非梔子湯輕劑所能治矣。又當以瓜蒂散重劑主之也。若病人舊微溏者,雖有是證,但里既久虛,不可與服,若與之,即使客邪盡去,亦必正困難支,蓋病勢向下,涌之必生他變也。本草不言梔子為吐劑,仲景用之以為吐者,何也?梔子本非吐藥,以其味苦能吐,故用之以涌其熱也。

【按】

吐藥不止梔子也,諸藥皆可為之,惟要確審胸胃之邪,是寒、是熱、是食、是水、是痰、是氣,因何阻滯,使胸胃陽氣不伸,遂以當用之藥而吐涌之,自可愈也。如欲吐寒則以乾薑桂皮之類,吐熱則以梔子苦茶之類,吐食平胃食鹽之類,吐水五苓生薑之類,吐痰稀涎橘皮之類,吐氣流氣枳朴之類。但形氣弱者,藥宜少,仍當佐以補中益氣等升藥為妥;形氣壯者藥宜多,更佐以瓜蒂、藜蘆等猛藥更效。凡煎吐藥湯及調散

,或用酸米湯,或用白湯,或用稀米粥,須備十餘鍾,令病者頓服一鍾,即用指探吐藥出,再服一鍾,亦隨用指探吐藥出,再服再吐,以順溜快吐為度,則頭額身上自有微汗,所有病證輕減,即為中病,不必盡服余藥。若過吐之,即使病盡除,恐損胸中陽氣也,近世之醫,以吐為古法不可用,久矣。皆因仲景之道不彰,其法失傳,無怪乎其不敢用也。夫不知其妙,而不敢用,猶之可也,若竟委之曰古法不可用,則不可也。蓋邪之在上者,非吐不愈。若如俗工所云,使病者畏不敢服,因循生變,致輕者重,重者死,夫誰之咎與抑、知汗、吐、下三法,用之誠當,其證無不立時取效,後之業醫者,又安可只言汗下兩法,而置吐法於不用,致使古法淪亡也耶!

【集注】

程知曰:此言服梔子亦有禁忌也。病人舊微溏,里虛也,又服苦寒,則不能上涌,而反下泄,故禁之。

張志聰曰:此言梔子而不言豉者,申明梔子之苦,能下泄,故病人舊微溏,不可與服之也。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麻黃湯

主之。

【按】

張兼善曰:「麻黃湯主之」五字,不當在陽氣重之下,豈有□乃解之後,而用麻黃湯

之理乎?其說甚是。況服藥已之上,並無所服何藥之文,宣將此五字移於其上始合。

【注】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謂傷寒表證仍在,當以麻黃湯發其汗也。服藥已,微除者,謂已發汗,邪雖微除,猶未盡除也,仍當汗之,若因循失汗,則陽邪久郁榮中,不得宣泄,致熱並於陽而發煩,熱郁於陰而目瞑。劇者,謂熱極也。熱極於榮,勢必逼脈中之血妄行為□,□則熱隨血去而解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

【集注】

程知曰:脈見浮緊,表證仍在,雖八九日,仍當以麻黃汗解,服湯已其病微除,至於煩瞑劇□,乃熱郁於榮,陽氣重盛,表散之藥,與之相搏而然。然至於逼血上□,則熱隨血解矣。此言發汗當主以麻黃湯,非□解之後,仍用麻黃湯也。

張璐曰:服藥已微除,復發煩者,余邪未盡也。目瞑煩劇者,熱盛於輕也,故迫血妄行而為□,□則餘熱隨血而解也。以汗後復□,故為陽氣重也。或言汗後復□,而熱邪仍未盡,重以麻黃湯散其未盡之邪,非也。若果邪熱不盡,則「□乃解」三字從何着落?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者愈。

【注】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無汗,此傷寒脈證也,當發其汗。若當汗不汗,則為失汗,失汗則寒閉於衛,熱郁於榮,初若不從衛分汗出而解,久則必從榮分□血而愈也。故太陽病凡從外解者,惟汗與□二者而已。今既失汗於榮,則榮中血熱妄行,自□,熱隨□

解,必自愈矣。

【集注】

方有執曰:此承上條復以其證之較輕者言,以見亦有不治而自愈者,所以曉人勿妄治,以致誤之意。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與上條同,而無疼痛,則比之上條較輕可知矣。所以不待攻治,得□自愈也。汗本血之液,北人謂□為紅汗,即此說耳。

程知曰:言得□雖無汗,必自愈也。人之傷於寒而為熱者,得□發越故愈。

張璐曰:□血成流,則邪熱隨血而散,奪血則無汗也。設不自□,當以麻黃湯發之,發之而邪解,則不□矣。發之而余邪未盡,必仍□而解。

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者,麻黃湯主之。

【注】

此承上條以出其治也。傷寒脈浮緊,法當發汗,若不發汗,是失汗也。失汗則熱郁於榮,因而致□者,宜麻黃湯主之。若能於未□之先,早用麻黃湯汗之,汗出則解,必不致□,其或如上條之自□而解,亦無須乎藥也。

【按】

凡傷寒初起,但不甚惡寒,便知夾熱後多得□。其熱多寒少者,則熱隨□去,繼而汗出,表與熱均解也。其熱少寒多者,縱熱隨□去,繼必不汗出,表仍不解。誠能用青龍、麻黃湯於未□之先發之,則汗□兩解矣。若已經□後而汗不出,表不解,即用麻桂之藥,以和榮衛,亦須少兼芩、連、犀、地清陰涼血之品佐之,以護及陰血可也。

然大□之後,麻黃、青龍不可輕用,若用之不當,則犯□家不可汗之戒矣。

【集注】

『活人書』云:□後脈浮者,宜麻黃湯,□後脈微者、不可行麻黃湯,宜黃芩芍藥湯

。蓋□後脈浮,表未解也;脈微,表已解也,於此見仲景用麻黃湯於□後之大旨。

方有執曰:傷寒脈浮緊者,寒多風少之謂也。上二條皆風多寒少,前條以服藥已微除,汗發不透而致□,上條以較輕得自□,此以寒多不發汗而致□,三條之所以辨差分也。蓋寒多,則於法當發汗,而不發汗,熱鬱血亂,所以□也。□則陽邪之風散,麻黃湯者,發其尚未散之寒也。

程知曰:此言寒邪不發之□,仍宜溫散也。不發汗而致□,是入榮之寒,不得泄越而然也。寒不盡則□不止,故仍用麻黃,不必待其□也。此與上條有寒熱之別。

程應旄曰:大抵傷寒見□者,由其榮分素熱,一被寒閉,榮不受遏,從而上升矣。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當鬚髮汗,若頭痛者,必□,宜桂枝湯。

【按】

若頭痛之「若」字,當是「苦」字,苦頭痛,方為必□之證,若是「若」字,則凡頭痛皆能致□矣。

【注】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里已實,似可下也。頭痛熱未已,表未罷,可汗也。然欲下則有頭痛發熱之表,欲汗則有不大便之里,值此兩難之時,惟當以小便辨之。其小便渾赤,是熱已在里,即有頭痛發熱之表,亦屬里熱,與承氣湯下之可也;若小便清白,是熱尚在表也,即有不大便之里,仍屬表邪,宜以桂枝湯解之。然傷寒頭痛不論表里,若苦頭痛者,是熱劇於榮,故必作□,□則榮熱解矣。方其未□之時,無汗宜麻黃湯,有汗宜桂枝湯汗之,則不□而解矣。

【集注】

汪琥曰:頭痛不已者,為風寒之邪上壅,熱甚於經,勢必致□,須乘其未□之時,酌用麻黃湯或桂枝湯以汗解之,而驗小便,實為仲景妙法。

魏荔彤曰:此條之□,乃意料之辭,非已見之證也。

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其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

【注】

太陽病不解,當傳陽明,若不傳陽明而邪熱隨經,瘀於膀胱榮分,則其人必如狂。如狂者、瘀熱內結,心為所擾,有似於狂也。當此之時,血若自下,下者自愈,若不自下,或下而未盡,則熱與瘀血,下蓄膀胱,必少腹急結也。設外證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以麻黃湯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結痛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即調胃承氣加桃核,所以攻熱逐血也。蓋邪隨太陽經來,故又加桂枝以解外而通榮也。先食服者,謂空腹則藥力下行捷也。

【按】

太陽病不解,不傳陽明,邪熱隨經入里,謂之犯本,犯本者,謂犯膀胱之府也。膀胱府之衛為氣分,膀胱府之榮為血分,熱入而犯氣分,氣化不行,熱與水結者,謂之犯衛分之里,五苓散證也;熱入而犯血分,血蓄不行,熱與血結者,謂之犯榮分之里,桃核承氣湯證也。二者雖皆為犯本之證,二方雖皆治犯本之藥,而一從前利,一從後攻,水與血,主治各不同也。

【集注】

喻昌曰:桃核承氣湯用桂枝解外,與大柴胡湯解外相似,益見太陽隨經之熱,非桂枝不解也。

程知曰:太陽病不解,隨經入府,故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者,瘀熱內結,心不安寧,有似於狂也,若血自下,下則熱隨瘀解矣。然必外證已解,乃可直攻少腹急結之邪,於謂胃承氣中加桃核者,欲其直達血所也;加桂枝以通血脈,兼以解太陽隨經之邪耳!

汪琥曰:膀胱乃小腹中之物,膀胱熱結,在衛則尿不利,在榮則血不流,故作急結之形,為下焦畜血之證諦也。所以用桃核承氣湯,乃攻下焦畜血,治少腹急結之藥,實非通膀胱熱結之藥也。

桃核承氣湯方[編輯]

桃核(去皮、尖)五十個桂枝三兩大黃四兩芒硝二兩甘草(炙)二兩

右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內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溫服五合,日三服,當微利。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滿,而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里故也。宜下之以抵當湯。

【注】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者,脈當浮大。若脈微而沉,則是外有太陽之表而內見少陰之脈,乃麻黃附子細辛湯證也。或邪入里,則為結胸、藏結之證。今既無太陽、少陰兼病之證,而又不作結胸、藏結之病,但其人發狂,是知太陽隨經瘀熱,不結於上焦之衛分,而結於下焦之榮分也。故少腹當□滿,而小便自利者,而血蓄於下焦也。

下血乃愈者,言不自下者,須當下之,非抵當湯不足以逐血下瘀,乃至當不易之法也。

【集注】

喻昌曰:蓄血而至於發狂,則熱勢攻心,桃核承氣不足以動其血,桂枝不足以散其邪,非用單刀直入之將,必不能斬關取勝也,故名其湯為抵當。抵者至也,乃至當不易之良法也。

張璐曰:邪結於胸,則用陷胸以滌飲;邪結少腹,則用抵當以逐血。

程知曰:脈微而沉,邪結於里也。表證仍在,而反不結胸,太陽隨經之邪,不結上焦,而結下焦。小便自利,血病而氣不病也。

程應旄曰:熱結於氣分,則為溺澀,熱結於血分,則為蓄血,血既蓄而不行,自非大下其血不愈。

抵當湯方[編輯]

水蛭(熬)三十個□蟲(熬,去頭、足)三十個大黃(去皮,破六片)三兩桃核(去皮、尖)二十個

右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下者更服。

太陽病,身黃,脈沉結,少腹□滿,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屬抵當湯。

【注】

此承上條詳其脈證,互發其義也。太陽病,無論中風、傷寒,但身黃脈大,腹滿小便不利兼頭汗出者,乃濕熱之黃,非瘀血也。今身黃,脈沉結,少腹□,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則是血證,非濕熱也,故宜抵當湯以攻其血。

【集注】

方有執曰:諦,審也。言如此為血證審實,無復可疑,必須抵當湯,勉人勿二之意。

程知曰:身黃,脈沉結,少腹□,三者皆下焦畜血之證。然尚與胃熱發黃證相近,故當以小便辨之。其少腹滿而小便不利者,則為無形之氣病,屬茵陳證也;其少腹□而小便自利者,則為有形之血證,屬抵當無可疑矣。

汪琥曰:按本文云:小便不利者之下,仲景不言治法。成注云:可與茵陳湯。『補亡論』云:與五苓散。後條辨云:屬茵陳五苓散。此三方可選而用之。

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當下之,宜抵當丸。

【注】

此承上條而言證之輕者,以互發其義酌而其治也。傷寒榮病,有熱不已,伏於榮中,其血不隨經妄行致□,則必隨經下蓄膀胱,少腹者膀胱之室也,故少腹滿。若小便不利,則為病在衛分,有停水也;今小便反利,則為病在榮分,有瘀血也,法當下之,宜以抵當湯。小其制為丸,緩緩下之,不可過用抵當湯也。

【集注】

方有執曰:上條之方,變湯而為丸。名雖丸也,而猶煮湯焉。湯者盪也,丸者緩也,丸者緩也,變湯為丸,而猶不離乎湯,蓋取欲緩不緩,不盪而盪之意也。

程應旄曰:夫滿因熱入氣分,而蓄及津液者,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則知其所蓄非津液也,乃血也。血因熱而滿結,故用抵當湯,變易為丸,煮而連滓服之,使之直達血所,以下舊熱,盪盡新瘀,乃除根耳!

抵當丸方[編輯]

水蛭(熬)二十個□蟲(熬,去翅、足)二十個桃核(去皮、尖)二十五個大黃三兩

右四味,搗篩為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之。晬時當下血,若不下者更服。

【集解】

柯琴曰:膀胱為府,血本無所容蓄者也。少腹者,膀胱之室也。熱結□滿,當小便不利,而反利者,是病不在膀胱之內,而在少腹之內也。其隨經之榮血,因瘀熱結於少腹之里,而非膀胱之里也。所以小便雖利,而□滿急結如故,是蓄血瘀於少腹也。熱淫於內,神魂不安,故發狂;血瘀不行,則榮不運,故脈微而沉;榮不運則氣不宣,故脈沉而結也。榮氣不周於身,則身黃。消谷善飢者,胃火熾盛也;大便反易者,血之濡也;色黑者,蓄血之化也;善忘者,血不榮智不明也,此皆瘀血之徵,非至峻之劑,不足以抵其巢穴,而當此重任,故立抵當湯。蛭蟲之善飲血者,而利於水,□蟲之善吮血者,而猛於陸,並取水陸之善取血者以攻之,同氣相求;更佐以桃核之苦溫,推陳致新,大黃之苦寒,蕩滌邪熱,故名抵當也。若熱雖盛而未狂,少腹滿而未□

,則宜小其制為丸,以緩治之。若外證已解,少腹急結,其人如狂者,是又為轉屬陽明之證,用調胃承氣加桃核、桂枝之行血者於其中,以微利之,使胃和則愈矣。此桃核承氣所以為治之緩也。

傷寒大下後,復發汗,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當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湯,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

【注】

傷寒大下後,復發汗,先下後汗,治失其序矣。邪熱陷入,心下痞結,法當攻里。若惡寒者,為表未盡也,表既未盡,則不可攻痞,當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湯者,以其為已汗已下之表也。攻痞以大黃黃連瀉心湯者,以其為表解里熱之痞也。

【集注】

『活人書』云:大抵結胸、痞皆應下,然表未解者,不可攻也。

方有執曰:表非初病之表,乃下後復汗,疏緩其表之表也。解猶救也,如解渴、解急之類是也。解表與發表不同,傷初病之表當發,故用麻黃湯;此以汗後之表當解,故曰宜桂枝湯。

張璐曰:大下之後復發汗,先里後表,顛倒差誤。究竟已陷之邪痞結心下,證兼惡寒,表邪不為汗衰,即不可更攻其痞,當先行解肌之法以治外,外解已後,乃用大黃黃連攻其邪熱凝聚之痞,方為合法。

大黃黃連瀉心湯方[編輯]

大黃二兩黃連一兩

右二味,以麻沸湯二升漬之,須臾絞去滓,分溫再服。

【方解】

痞□虛邪,而用大黃、黃連,能不起後人之疑耶?然仲景使人疑處,正是使人解處。

蓋因後人未能細玩,不得其法,竟煎而服之,大悖其旨矣。觀其以滾沸如麻之湯,漬大黃、黃連,須臾絞去滓,僅得其無形之氣,不重其有形之味,是取其氣味俱薄,不大瀉下。雖曰攻痞,而用攻之妙,不可思議也。

脈浮而緊,而復下之,緊反入里,則作痞,按之自濡,但氣痞耳。

【注】

傷寒脈浮緊,不汗而下之,浮緊之脈,變為沉緊,是為寒邪內陷作痞之診也。按之自濡者,謂不□不痛,但氣痞不快耳。此甘草瀉心湯證也。

【集注】

程應旄曰:誤下成痞,既誤在證,尤誤在脈,則救之之法,仍當兼憑夫脈與證而定治矣。緊反入里,則浮緊變為沉緊,表邪陷入而不散,徙怫鬱於心下,故作痞。

心下痞,按之濡,其脈關上浮者,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

【按】

濡字上當有「不」字。若按之濡,乃虛痞也,補之不暇,豈有用大黃瀉之之理乎?

【注】

此承上條以互明之也。按之自濡者,但氣痞耳!若心下痞,按之不濡,此為可攻之熱痞也。然其脈,關上不沉緊而浮,則是所結之熱亦淺,未可峻攻也,故以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

心下痞,而復惡寒汗出者,附子瀉心湯主之。

【注】

心下□痛,結胸也。□而不痛,心下痞也。心下痞而復惡寒汗出者,非表不解,乃表陽虛也。故以大黃、黃連、黃芩瀉痞之熱,附子溫表之陽,合外寒內熱而兼治之,其妙尤在以麻沸湯漬三黃,須臾絞去滓,內附子別煮汁。義在瀉痞之意輕,扶陽之意重也。

【集注】

方有執曰:痞本陰邪內伏而虛熱上凝,復惡寒汗出,則表虛而陽不為護衛可知矣。瀉心湯固所以為清熱傾痞之用,加附子者,蓋欲斂其汗,而固其陽也。黃芩因附子而更加表里兩解具見矣。

李中梓曰:以三黃之苦寒,清中濟陰,以附子之辛熱,溫經固陽。寒熱互用,攻補並施而不悖,此仲景之妙用入神也。

程應旄曰:此條宜與傷寒大下後,復發汗,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當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湯,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合看。彼條用桂枝者,緣發汗汗未出,而初時之惡寒不罷,故屬表未和;此條加附子者,緣汗已出,惡寒已罷,而復惡寒汗出,故屬之表陽虛,須於異同處細細參看。

附子瀉心湯方[編輯]

大黃二兩黃連一兩黃芩一兩附子(炮,去皮,破、別煮取汁)一枚

右四味,切三味,以麻沸湯二升漬之,須臾絞去滓;內附子汁,分溫再服。

傷寒中風,醫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數十行,谷不化,腹中雷鳴,心中痞□而滿,乾嘔,心煩不得安,醫見心下痞,謂病不盡,復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結熱,但以胃中虛,客氣上逆,故使□也,甘草瀉心湯主之。

【注】

毋論傷寒中風,表未解總不當下。醫反下之,或成痞,或作利。今其人以誤下之故,下利日數十行,水谷不化,腹中雷鳴,是邪乘里虛而利也。心下痞□而滿,乾嘔,心煩不得安,是邪陷胸虛而上逆也。似此痞利,表里兼病,法當用桂枝加人參湯兩解之。醫惟以心下痞,謂病不盡,復下之,其痞益甚,可見此痞非熱結,亦非寒結,乃乘誤下中虛,而邪氣上逆陽陷陰凝之痞也,故以甘草瀉心湯以緩其急,而和其中也。

【集注】

沈亮宸曰:半夏瀉心,甘草瀉心,皆下後傷氣之過也。生薑瀉心,因於飲食;大黃瀉心,因於內熱;附子瀉心,因於外寒,證既不同,藥亦各異也。

喻昌曰:下利完谷,腹鳴嘔煩,皆誤下而胃中空虛之故也。設不知此義,以為結熱而復下之。其痞必益甚,故復以胃中虛,客氣上逆,昭揭病因。

程應旄曰:仲景恐結熱之疑難明,故特揭出胃中空虛,客氣上逆之故,以明其非。所以用辛溫以調其陽,制住客氣,使不得上逆;用苦寒清肅,徹去客熱,使無阻留。庶兩勿羈縻,陰陽相和,否轉為泰矣。

汪琥曰:其人下利,日數十行,則胃中之物已盡,何得而不虛?況醫復下之,而痞益甚,愈可知其非實證矣。若是實證。當必曰□而痛,不曰□而滿矣。只此「滿」字,而虛實之證瞭然。

魏荔彤曰:前條因惡寒汗出,陽隨汗而在表,恐亡陽於外,故用附子以回陽;此條重在胃虛,陽微於中,故用甘草乾薑以益陽;亦表里分治之急務也。而其固陽以為瀉邪之本,則一意耳。

甘草瀉心湯方[編輯]

甘草(炙)四兩黃芩三兩黃連一兩乾薑三兩半夏(洗)半升大棗(擘)十二枚

右六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方解】

方以甘草命名者,取和緩之意也。用甘草、大棗之甘,補中之虛,緩中之急;半夏之辛,降逆止嘔,芩連之寒,瀉陽陷之痞熱;乾薑之熱,散陰凝之痞寒。緩中降逆,瀉痞除煩,寒熱並用也。

傷寒汗出,解之後,胃中不和,心下痞□,干噫食臭,□下有水氣,腹中雷鳴下利者,生薑瀉心湯主之。

【注】

傷寒汗出表解之後,余邪轉屬陽明,心下痞滿□痛不大便者,必其人胃素燥熱,因而成實,攻之可也。今其人平素胃虛,兼□下有水氣,即不誤下,而餘熱亦乘虛入里,以致胃中不和,谷氣不化,故心下痞□,干噫食臭也。水氣不行,故腹中雷鳴下利也。主之以生薑瀉心湯者,其意重在散水氣之虛痞耳。

【集注】

喻昌曰:篇中論結胸及痞之根源,雲胃中空虛。此雲胃中不和,以其未經誤下而致空虛耳。故但言不和也,然不和已足成痞,胃氣所關之鉅,固若此哉。

程知曰:此為汗後,未經誤下,心中痞□,水飲搏聚者,立治法也。外邪雖解,然必胃氣通和,始得脫然無恙。汗出解後,胃中不和,飲食搏結,故心中痞□。中焦不能消谷,故干噫食臭。土弱不能制水,故□下有水氣旁流。腹中雷鳴者,搏擊有聲,下利而清濁不分也。故於瀉心湯內,君生薑以散之,法用再煮,取其熟而和胃也。

程應旄曰:汗多亡陽,人皆知之矣。然人身之陽,部分各有所主。有衛外之陽,為周身榮衛之主,此陽虛,遂有汗漏不止,惡寒身疼痛之證;有腎中之陽,為下焦真元之主,此陽虛,遂有發熱眩悸,身□動,欲擗地之證;有膻中之陽,為上焦心氣之主,此陽虛,遂有叉手冒心、耳聾及奔豚之證;有胃中之陽,為中焦水谷化生之主,此陽虛,遂有腹脹滿,胃中不和,而成心下痞之證。雖皆從發汗後所得,然救誤者,須觀其脈證,知犯何逆,以法治之,不得以汗多亡陽一語,混同漫及之也。

生薑瀉心湯方[編輯]

甘草(炙)三兩人參三兩乾薑一兩半夏(洗)半升黃芩三兩黃連一兩生薑(切)四兩大棗(擘)十二枚

右八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方解】

名生薑瀉心湯者,其義重在散水氣之痞也。生薑、半夏散□下之水氣,人參、大棗補中州之土虛,乾薑、甘草以溫里寒,黃芩、黃連以瀉痞熱,備乎虛水寒熱之治,胃中不和下利之痞,焉有不愈者乎?

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者,柴胡湯證具,而以他藥下之,柴胡證仍在者,復與柴胡湯,此雖已下之不為逆,必蒸蒸而振,卻產熱汗出而解。若心下滿而□痛者,此為結胸也,大陷胸湯主之。但滿而不痛者,此為痞,柴胡不中與之,宜半夏瀉心湯。

【注】

結胸兼陽明里實者,大陷胸湯證也;兼陽明不成實者,小陷胸湯證也。痞□兼少陽里實證者,大柴胡湯證也;兼少陽里不成實者,半夏瀉心湯證也。今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者,是邪傳少陽之病也。既柴胡證具,乃不以柴胡和之,而以他藥下之,誤矣。若柴胡證仍在者,此雖已下,尚未成逆,則當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戰,然後發熱汗出而解矣。蓋以下後虛中、作解之狀皆如是也。若下後心下滿而□痛者,此為結胸,大陷胸湯固所宜也。若但滿而不痛,此為虛熱氣逆之痞,即有嘔而發熱之少陽證,柴胡湯亦不中與之。法當治痞也,宜半夏瀉心湯主之。

【集注】

成無己曰:若下後陽邪傳里者,則結於胸中為結胸,以胸中為陽受氣之分也。陰邪傳里者,則留於心下為痞,以心下為陰受氣之分也。

程應旄曰:瀉心雖同,而證中具嘔,則功專滌飲,故以半夏名湯也,曰瀉心者,言滿在心下清陽之位,熱邪挾飲,尚未成實,故清熱滌飲,使心下之氣得通,上下自無阻留,陰陽自然交互矣。然樞機全在於胃,故復補胃家之虛,以為之斡旋,與實熱入胃而瀉其蓄滿者,大相逕庭矣。痞雖虛邪,乃表氣入里,寒成熱矣。寒雖成熱,而熱非實,故用苦寒以瀉其熱,兼佐辛甘以補其虛,不必攻痞而痞自散。所以一方之中,寒熱互用,若陰痞不關陽郁,即郁而亦未成熱,瀉心之法概可用也。

汪琥曰:少陽病誤下,邪在半表半里,居陰陽之間,故有痞結證。夫人身、膈以下屬陰,膈以上屬陽,少陽居清道而介乎膈之間,亦為半表半里。此可征少陽病誤下,邪氣乘虛入里,而結胸痞氣所由分也。

半夏瀉心湯方[編輯]

半夏(洗)半升黃芩三兩乾薑三兩人參三兩黃連一兩甘草(炙)三兩大棗(擘)十二枚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本以下之,故心下痞,與瀉心湯。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煩,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

【注】

本以下之早,故成心下痞。如綁定熱成實之痞,則宜大黃黃連瀉心湯,寒攻之法也,如系外寒內熱之痞,則宜附子瀉心湯,溫攻之法也;如系虛熱水氣之痞,則宜生薑瀉心湯,散飲之法也;如系虛熱而嘔之痞,則宜半夏瀉心湯,折逆之法也;如系虛熱益甚之痞,則宜甘草瀉心湯,緩急之法也。今以諸瀉心湯,審證與之,而痞不解,則當審其人,若渴而口燥心煩,小便不利者,非辨證不明,藥力之不及也。蓋水飲內蓄,津液不行,故痞病不解耳。宜五苓散外發內利,汗出小便利則愈,於此可類推矣。

【集注】

方有執曰:瀉心湯治痞而痞不解,則非氣聚之痞可知。渴而口燥煩,小便不利者,津液澀而不行,伏飲凝結也。五苓散利水生津,津生而渴煩止,水利而痞自除,所以又為消痞滿之一法也。

程應旄曰:瀉心諸方,開結、盪熱、益虛可謂備矣。然其治法實在上、中二焦,亦有痞在上而治在下焦者,斯又不同其法也。若痞之來路雖同,而其人口渴,燥煩,小便不利,則知下後胃虛,以致水飲內蓄,津液不行,痞無去路,非結熱也。以五苓散主之者,使濁陰出下竅,而清陽之在上焦者,自無阻留矣。況五苓散宜通氣化,兼行表里之邪,使心邪不從心瀉,而從膀胱瀉,又一法也。

傷寒服湯藥,下利不止,心下痞□,服瀉心湯已,復以他藥下之,利不止,醫以理中與之,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赤石脂禹餘糧湯主之,複利不止者,當利其小便。

【注】

傷寒服湯藥,下利不止,心中痞□者,誤下之所致也。下利痞□,仍虛痞也,服瀉心湯已合法矣。而痞不愈,復以他藥下之,痞雖去而利不止,醫與理中湯溫之,其利益甚。不知理中者,理中焦也,此利在下焦,屬滑脫也,故用赤石脂禹餘糧湯,澀滑固脫,利可止也。若止而複利,則當審其小便之利與不利。小便若利,當佐以溫補之藥以收全功。小便不利,是水無去路,固澀日久,所以複利不止。則又當利其小便,使水道通而利自止矣。

【集注】

鄭重光曰:湯者盪也,即下藥也。誤下利不止,心下痞□,服瀉心湯為合法矣。乃復以他藥下之,誤而又誤,用理中開痞止利,原不為過,而利益甚者,以屢下傷腎,下焦失守也。故用石脂禹糧固腸虛而收滑脫,利仍不止,當利其小便。蓋膀胱者腎之府也,腎主二便,開竅於二陰,利小便者,令藏府各司其事,庶水谷分而下利自止也。

赤石脂禹餘糧湯方[編輯]

赤石脂(碎)一筋太乙禹餘糧(碎)一筋

右二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方解】

柯琴曰:甘姜、參、術,可以補中宮元氣之虛,而不足以固下焦脂膏之脫。此利在下焦,未可以理中之劑收功也。然大腸之不固,仍責在胃,關門之不緊,仍責在脾,此二味皆土之精氣所結,能實胃而澀腸,蓋急以治下焦之標者,實以培中宮之本也。要之此證是土虛而非火虛,故不宜於姜、附。若水不利而濕甚,複利不止者,則又當利其小便矣。

傷寒發汗,若吐若下,解後,心下痞□,噫氣不除者,旋覆代赭石湯主之。

【注】

傷寒發汗,若吐若下,解後,設表里俱清,自然胃和思食而愈。今邪雖解,而心下痞□,胃虛結也;噫氣不除,胃氣逆也。然治痞之法,無出諸瀉心湯。故於生薑瀉心湯

方中,去芩、連、乾薑,以病解無寒熱之邪也。佐旋覆代赭石者,所以補虛宣氣,滌飲鎮逆也。

【集注】

方有執曰:解,謂大邪已散也。心下痞□,噫氣不除者,正氣未復,胃氣尚弱,而伏飲為逆也。故用旋覆代赭石湯,以養正而散余邪也。

喻昌曰:大意重在噫氣不除上。既心下痞□,更加噫氣不除,則胃氣上逆,全不下行,有升無降。所謂弦絕者,其聲嘶;土敗者,其聲噦也。故用代赭石領人參下行,以鎮安其逆氣也。

汪琥曰:此噫氣較前生薑瀉心湯之干噫不同,是雖噫而不至食臭,故知其為中氣虛也。

沈明宗曰:誤下成痞,觀此之發汗解後,亦可成痞。蓋發汗、吐、下,皆傷內氣。然最虛之處,便是容邪之處,所以微邪從虛內陷,濁陰上逆衝心,則心下痞□,而噫氣不除也。

旋覆代赭石湯方[編輯]

旋覆花三兩人參二兩生薑(切)五兩代赭石一兩半夏(洗)半升甘草(炙)三兩大棗(擘)十二枚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方解】

羅天益曰:汗、吐、下解後,邪雖去而胃氣已虧矣。胃氣既虧,三焦因之失職,清無所歸而不升,濁無所納而不降,是以邪氣留滯,伏飲為逆,故心下痞□,噫氣不除也。方中以人參、甘草養正補虛,生薑、大棗和脾養胃,所以安定中州者至矣。更以代赭石之重,使之斂浮鎮逆;旋覆花之辛,用以宣氣滌飲;佐人參以歸氣於下,佐半夏以蠲飲於上,濁降則痞□可消,清升則噫氣可除矣。觀仲景治少陰水氣上凌,用真武湯鎮之;治下焦滑脫不守,用赤石脂禹餘糧湯固之,此胃虛氣失升降,復用此法理之,則胸中轉否為泰,其為歸元固下之法,各極其妙如此。

傷寒大吐、大下之,極虛,復極汗出者,以其人外氣怫鬱,復與之水,以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

【注】

傷寒大吐、大下之後,津液極虛。其人面赤,表氣怫鬱,渴欲引飲,復與湯水,以助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大吐、下已虛其中,又發其汗,陽從外亡,故曰胃中虛冷故也。宜以吳茱萸湯,溫中降逆可也。

【按】

胃主納,下通地道。若胃病失職,則不下輸大小腸,不納而反出也。物出無聲,謂之吐;聲物並出,謂之嘔;聲出無物,謂之乾嘔;乾嘔者,即噦也,以其有噦噦之聲,故名曰噦也。論中以嘔為輕,以噦為重。蓋以胃中有物,物與氣並逆,所傷者輕;胃中空虛,惟氣上逆,所傷者重故也。噦,與三陰證同見者,為虛為寒;與三陽證同見者,為實為熱。虛寒者,四逆、理中、吳茱萸等湯;實熱者,調胃、大小承氣等湯,擇而用之,勿謂噦者胃敗不可下也。論中云:傷寒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是也。又世有謂噦為呃逆、吃逆、噫氣者,皆非也。蓋噦之聲氣,自胃出於口,而有噦噦之聲,壯而迫急也;呃逆之聲,氣自臍下衝上,出口而作格兒之聲,散而不續也。夫所謂呃逆者,即論中平脈篇所謂□□者,氣噎結有聲也。觀呃逆之人,與冷水實時作格,噦則不然,自可知也。吃逆、噫氣者,即今之所謂噯氣也,因飽食太急,比時作噯,而不食臭,故名曰吃逆也。因過食傷食,過時作噯有食臭氣,故名曰噫氣也。噦□噯噫,俱有聲無物,雖均屬氣之上逆,然不無虛實寒熱,輕重新久之別也。甚至以欬逆為呃逆者,殊不知欬逆即今之喘嗽也,茲乃與呃逆混而為一,皆不考之過,而得失利害系焉!不可以不辨:乾嘔即噦,欬逆即喘嗽。詳在『金匱要略』中。

【集注】

程應旄曰:噦之一證,有虛有實。虛自胃冷得之,緣大吐大下後,陰虛而陽無所附,因見面赤,以不能得汗,而外氣怫鬱也。醫以面赤為熱氣怫鬱,復與水而發汗令大出,殊不知陽從外泄而胃虛,水從內搏而邪格,胃氣虛弱矣。安得不噦!

汪琥曰:傷寒既大吐、大下之後,已極虛矣!復極發其汗者何也?以其人外氣怫鬱,面上之氣,恰如外來之邪怫鬱於表也。此系陽明胃府虛極,浮熱之氣上升於面,醫人認以為邪熱胃燥過極,不得汗,復與之水以助其汗,因而得噦。

音切沫音末內音納合音鴿見音現飴音怡烊音羊欬溪介切眩匣絹切振平聲窒陟力切暝音冥□汝六切蛭音質□音肓諦音帝當去聲瘀影據切噫乙介切濡音軟噦於月切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篇[編輯]

太陽中風者,風傷於衛也;傷寒者,寒傷於榮也。其說已詳上、中二篇。茲以風寒兩傷,榮衛俱病者,疏為下篇。蓋風寒二氣,多相因而少相離,有寒時不皆無風,有風時不皆無寒。風寒並發,邪中於人,則榮衛兼病,惟其證均無汗,皆謂之實邪,故立大青龍清兩解之法,發其寒邪並發,邪中於人,則榮衛兼病,惟其證均無汗,皆謂之實邪,故立大青龍湯兩解之法,發其寒邪外閉,風邪內郁,不汗出而煩燥之汗也。然必審其人脈不微弱,無少陰證者,乃可與之。若誤施之,則大汗淋漓,厥逆筋惕肉□

,必致亡陽之變,故又立真武一湯,以救青龍之誤。夫表寒里熱者,大青龍固所宜也。若表里俱熱,則又非大青龍之所勝任,爰立白虎一湯,以輔青龍之不逮。至於寒熱輕微者,則更出桂枝二越婢一湯、麻黃桂枝各半湯、桂枝二麻黃一湯,皆兩解榮衛法也。合上、中二篇而熟讀之,則三法瞭然,以之施治,庶不紊耳。

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服之則厥逆,筋惕肉□,此為逆也。

【注】

太陽中風,脈當浮緩,今脈浮緊,是中風之病而兼傷寒之脈也。中風當身不痛,汗自出,今身疼痛,不汗出,是中風之病而兼傷寒之證也。不汗出而煩躁者,太陽鬱蒸之所致也。風、陽邪也,寒、陰邪也。陰寒郁於外則無汗,陽熱蒸於內則煩躁,此風寒兩傷,榮衛同病,故合麻桂二湯加石膏,制為大青龍湯,用以解榮衛同病之實邪也。

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即有煩躁,乃少陰之煩躁,非太陽之煩躁也。禁不可服。服之則厥逆,筋惕肉□之患生,而速其亡陽之變矣。故曰:此為逆也。

【集注】

成無己曰:風並於衛者,為榮弱衛強;寒並於榮者,為榮強衛弱。今風寒兩傷,故為榮衛俱實,所宜大青龍湯主之也。

喻昌曰:大青龍湯為太陽無汗而設,與麻黃湯證何異,因有煩躁一證兼見,則非此法不解。

程應旄曰:此湯非為煩躁設,為不汗出之煩躁設。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雖有煩躁證,乃少陰亡陽之象,全非汗不出而鬱蒸者比也。

傷寒脈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大青龍湯發之。

【注】

傷寒脈當浮緊,今脈浮緩,是傷寒之病而兼中風之脈也。傷寒當身疼,今身不疼,是傷寒之病而兼中風之證也。身輕,邪在陽也;身重,邪在陰也;乍有輕時,謂身重而有時輕也。若但欲寐,身重無輕時,是少陰證也。今無但欲寐,身雖重,乍有輕時,則非少陰證,乃榮衛兼病之太陽證也。脈雖浮緩,證則無汗,屬實邪也,故亦以大青龍湯發之。前條以脈微汗出示禁,此條以無少陰證發明,蓋詳審慎重之至也。此二條,承上篇首條、次條,中篇首條、次條,再揭太陽風寒兩傷,以為下篇榮衛兼病之提綱。後凡稱太陽中風傷寒,涉於榮衛同病者,皆指此二條而言也。

【集注】

方有執曰:大青龍湯,一則曰主之,一則曰發之,何也?主之者,以煩躁之急疾,屬動而言;發之者,以但重之沉默,屬靜而言也。

喻昌曰:無少陰證,「但重乍有輕時」,六字,早已指明。言但身重而無少陰之欲寐,其為寒因可審,況乍有輕時,不似少陰之晝夜俱重,又兼風因可審,所以力驅其在表之風寒而無疑也。若脈微弱,身重欲寐,則內顧少陰且不遑矣,敢發之乎?又曰:

細玩二條文義,傷風脈本浮緩,反見浮緊;傷寒脈本浮緊,反見浮緩,是為傷風見寒,傷寒見風,兩無疑矣。又當辨無少陰證相雜,則用青龍,萬舉萬當矣。故脈見微弱,即不可用大青龍湯,以少陰病脈必微細也。方氏註:泥弱字牽入中風之脈,陽浮陰弱為解。不思中風之脈,以及誤汗等證,太陽上篇已悉,此處但歸重分別少陰,以太陽膀胱經與少陰腎經合為表里,其在陰虛之人,表邪不俟傳經,早從膀胱襲入腎藏者有之。況兩感夾陰等證,臨病猶當細察,設少陰不虧,表邪安能飛渡而見身重欲寐等證耶!故有少陰證者,不得已而行表散,自有溫經散邪,兩相綰照之法,豈可徑用青龍之猛劑,立鏟孤陽之根乎!

魏荔彤曰:身重一證,必須辨明,但欲寐而常重,則屬少陰。誤發其汗,變上厥下竭者,少陰熱也;變筋惕肉□者,少陰寒也。其犯誤汗之忌一也。

大青龍湯方[編輯]

麻黃(去節)六兩桂枝二兩甘草(炙)二兩杏仁(去皮,尖)四十枚生薑(切)三兩大棗(擘)十二枚石膏(碎,綿裹)如雞子大。

右七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溫粉撲之。一服汗者,停後服。若復服,汗多亡陽,遂虛惡風,煩躁不得眠也。

【方解】

名大青龍者,取龍興雲雨之義也。治風不外乎桂枝,治寒不外乎麻黃,合桂枝麻黃二湯以成劑,故為兼風寒中傷者之主劑也。二證俱無汗,故減芍藥,不欲其收也;二證俱煩躁,故加石膏以解其熱也。設無煩躁,則又當從事於麻黃桂枝各半湯矣。仲景於表劑中加大寒辛甘之品,則知麻黃證之發熱,熱全在表;大青龍證之煩躁,熱兼肌里矣。初病太陽即用石膏者,以其辛能解肌熱,寒能清胃火,甘能生津液,是預保陽明存津液之先着也。粗工疑而畏之,當用不用,必致熱結陽明,斑黃狂冒,紛然變出矣。觀此,則可知石膏乃中風傷寒之要藥,故得麻桂而有青龍之名,得知草而有白虎之號也。服後取微汗,汗出多者,溫粉撲之。一服得汗,停其後服,蓋戒人即當汗之證,亦不可過汗也。所以仲景桂枝湯中不用麻黃者,是欲其不大發汗也;麻黃湯中用桂枝者,恐其過汗無制也。若不慎守其法,汗多亡陽,變生諸逆,表遂空虛,而不任風,陰盛格陽,而更煩躁不得眠也。

【集解】

許叔微曰:仲景治傷寒,一則桂枝,二則麻黃,三則青龍。桂枝治風,麻黃治寒,青龍兼治風寒,不拘時候,施與脈證相對者,無不應手而愈。今人皆能言之,而未曉前人處方用藥之意,多不敢用,無足怪也。

吳綬曰:大青龍湯,治傷寒發熱,惡寒不得汗出,煩躁不安,脈浮緊或浮數者,急用此湯發汗則愈,乃仲景之妙法也。譬若亢熱已極,一雨而涼,其理可見也。若不曉此理,見其躁熱,投以寒涼之藥,其害可勝言哉!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用也;如誤用之,其害亦不淺。所以脈證不明者,多不敢用也。

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榮。榮衛俱病,骨節煩疼,當發其汗而不可下也。

【注】

此發明風寒兩傷,榮衛俱病之義也。浮,風邪脈也;風陽也,衛陽也。緊,寒邪脈也;寒陰也,榮陰也,各從其類而傷之。榮衛俱病,骨節煩疼,是大青龍發汗之脈證,雖發熱煩躁,其熱在肌而不在胃,不可下也。

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動,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

主之。

【注】

此申首條,示人以救逆之法也。首條言誤汗,此條言過汗,互文以明其義也。蓋二證皆屬亡陽,故均當以真武湯主之,扶陽抑陰以救其逆也。大汗出,仍熱不解者,陽亡於外也;心下悸築築然動,陽虛不能內守也;頭眩者,頭暈眼黑,陽微氣不能升也;身□動者,蠕蠕然□動,陽虛液涸,失養於經也。振聳動也;振振欲擗地者,聳動不已,不能興起,欲墮於地,陽虛氣力不能支也。

【集注】

張璐曰:此為誤用大青龍因而致變者立法也。汗出雖多而熱不退,則邪未盡而正已大傷,況里虛為悸。上虛為眩,經虛為□,身振振搖,無往而非亡陽之象,所以用真武,把關坐鎮之法也。

汪琥曰:或問治不在表,何以方中尚用生薑?蓋病自過汗而來,雖無鬱熱可發,其內外寒邪猶在,用生薑者,乃溫中有發也。

真武湯方[編輯]

見少陰篇

太陽病二日,反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熱入胃,胃中水竭,躁煩,必發譫語,十餘日,振栗自下利者,此為欲解也。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嘔欲失溲,足下惡風,大便□,小盒飯數而反不數,及多大便已,頭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熱,榖氣下流故也。

【注】

太陽病中風、傷寒,二日不躁,今反躁者,是不得汗出而躁,大青龍湯證也。不以青龍湯發汗,反以火劫熨背,逼汗大出,火邪入胃,胃熱水竭,則煩躁譫語所必發也。

十有餘日,邪正相持,持久必爭,爭必振栗作解,然解非汗出及下利,邪無從解也。

若自下利,此為欲從里解也;若自汗出,此為欲從表解也。今十餘日不自下利,而有欲小便不得,反嘔欲失溲者,是里不解也;不自汗出,而下身無汗,足下惡風者,是表不解也。里不解者,大便必□,小盒飯數而反不數,則知水留胃中,久必腸潤,其久積之大便自應多下而解也。及多大便已,雖小便不得,諸病不解,其頭卓然而痛,是里解表未悉解也。表未悉解者,是因火逼汗出,而從腰以下不得汗,乃上解而下未解也。故有小便不得,諸在下之病。今雖里解,而其人頭卓然而頭者,是表之餘邪上逆也。足心必熱者,里之餘熱下流也。谷氣者,即胃氣也,言胃中熱氣隨大便而下流也。此病皆由妄行火劫致變,難以拘定成規,當診犯何逆,隨證治之可也。

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似瘧,一日再發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注】

服桂枝湯,大汗出,病不解,脈洪大,若煩渴者,則為表邪已入陽明,是白虎湯證也。今脈雖洪大而不煩渴,則為表邪仍在太陽,當更與桂枝湯如前法也。服湯不解,若形如瘧,日再發者,雖屬輕邪,然終是為風寒所持,非汗出必不得解,故宜桂枝二麻黃一湯,小發榮衛之汗,其不用麻黃桂枝各半湯者,蓋因大汗已出也。

【集注】

方有執曰:服桂枝湯,證轉大汗出,脈轉洪大者,乃風多寒少,風邪欲散而以微寒持之,兩者皆不得解,而寒熱如瘧也。桂枝二麻黃一湯者,重解風而輕於散寒也。

桂枝二麻黃一湯方[編輯]

桂枝一兩十七銖芍藥一兩六銖麻黃(去節)十六銖甘草一兩二銖杏仁(去皮、尖)十六枚生薑(切)一兩六銖大棗(擘)五枚

右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服。

【集解】

張璐曰:詳此方藥品,與各半不殊,惟銖分稍異,而證治攸分,可見仲景於差多差少之間,分毫不苟也。

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脈微緩者,為欲愈也;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熱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癢,宜桂枝麻黃各半湯。

【注】

太陽榮衛兩傷,風多寒少之病,得之八、九日,有如瘧狀之寒熱,熱多寒少,其人不嘔,小便清白者,此里和不受邪,雖為欲愈,然必審其人,如瘧狀之寒熱,一日二、三度,輕輕而發。診其脈微且緩,則知邪已衰,正欲復,表里將和,始為欲愈也。若脈微不緩,是正猶未復,惡寒是邪猶未衰,尚不能自愈,但已為前之汗、吐、下,虛其表里,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也。脈微惡寒,表里俱虛,則面色當白,今色反赤,猶有餘邪怫鬱於表,不能得小汗出,宣發陽氣,故面赤身癢,未欲解也,宜桂枝麻黃各半湯,小小汗之,以和榮衛,自可愈也。

【集注】

吳人駒曰:此不專事桂枝,而兼合乎麻黃者,謂其面熱身癢,邪在輕虛浮淺之處,惟麻黃能達也。

桂枝麻黃各半湯方[編輯]

桂枝一兩十六銖芍藥一兩生薑一兩甘草(炙)一兩麻黃(去節)一兩大棗(擘)四枚杏仁(去皮、尖)二十四枚

右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一升八合,去滓,溫服六合。

脈浮而遲,面熱赤而戰惕者,六七日當汗出而解,反發熱者差遲,遲為無陽,不能作汗,其身必癢也。

【注】

此承上條,發明面赤身癢之義也。表陽氣虛,故脈浮遲,邪氣怫鬱,故面熱赤,正虛邪盛相爭,故戰惕也。至六、七日,則邪當衰,應汗出而解,若反發熱,是邪未衰,故差遲也。遲者,正不勝邪也,陽微怫鬱,其身必癢,以無陽氣,不能宣發作汗故也。

【集注】

程知曰:此言陽虛不能作汗之脈也。浮則邪在肌表,遲則陽虛,氣怫鬱而不得越,則面熱赤。正與邪爭而不得出,則身戰惕。至六、七日傳經盡,當汗解之時,乃不得汗,反發熱者,其差必遲。蓋陽虛不能領汗外出,其熱邪浮於肌膚,必作身癢也。

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注】

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此為榮衛兼病,風邪多而寒邪少也。若脈浮緊,或脈浮數,是表有陽邪鬱蒸,則為無汗熱多之實邪,以大青龍湯汗之可也。今脈陽微陰弱,乃為虛邪之診,即有無汗熱多之實邪,亦不可用大青龍湯更汗也。蓋以脈微弱,是無太陽表脈也,故不可更大汗也。然既有無汗,熱多、寒少之表證,麻黃、桂枝、石膏

之藥,終不可無,故只宜桂枝二越婢一湯之輕劑,令微微似汗,以解肌表而和榮衛也。

【集注】

喻昌曰:此亦風多寒少之證。「無陽」二字,仲景言之不一,無陽乃無表、無津液之通稱也,故以不可更汗為戒。然非汗則風寒終不能解,惟取桂枝之二以治風,越婢之一以治寒,乃為合法耳。

汪琥曰:「不可更汗」四字,當是不可更大發汗意,因其人脈微弱無陽也。此方比上小發汗之方更輕。

吳人駒曰:微乃微甚之微,非微細之微,但不過強耳。既曰熱多,脈安得微。無陽者,謂表之陽邪微,故不可更大汗。熱多者,謂肌之熱邪甚,故佐以石膏。越婢者,發越之力如婢子之職,狹小其制,不似大青龍之張大也。

桂枝二越婢一湯方[編輯]

桂枝十八銖芍藥十八銖甘草(炙)十八銖石膏(碎,綿裹)二十四銖麻黃(去節)十八銖大棗(擘)四枚生薑一兩二銖

右七味,以水五升,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本方當裁為越婢湯、桂枝湯合之,飲一升。今合為一方,乃桂枝湯二分,越婢湯一分。

【方解】

此方即大青龍湯以芍藥易杏仁也,名雖越婢輔桂枝,實則大青龍湯之變制也。去杏仁,惡其從陽而辛散;用芍藥,以其走陰而酸收,以此易彼,裁而用之,則主治不同矣。以桂枝二主之,則不發汗,可知越婢一者,乃麻黃石膏二物,不過取其辛涼之性,佐桂枝二以和表而清肌熱,則是寓微汗於不發之中,亦可識也。非若大青龍湯以石膏

佐麻黃,而為發汗驅肌熱之重劑也。

【按】

桂枝二麻黃一湯,治形如瘧,日再發者,汗出必解,而無熱多寒少,故不用石膏之涼也。桂枝麻黃各半湯,治如瘧狀,熱多寒少,而不用石膏,更倍麻黃者,以其面有怫鬱熱色,身有皮膚作癢,是知熱不向里而向表,令得小汗,以順其勢,故亦不用石膏

之涼里也。桂枝二越婢一湯,治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而用石膏者,以其表邪寒少,肌里熱多;故用石膏之涼,佐麻桂以和榮衛,非發榮衛也。今人一見麻、桂,不問輕重,亦不問溫覆與不溫覆,取汗與不取汗,總不敢用,皆因未究仲景之旨。麻黃、桂枝只是榮衛之藥,若重劑溫覆取汗,則為發榮衛之藥,輕劑不溫覆取汗,則為和榮衛之方也。

【集解】

吳人駒曰:發散表邪,皆以石膏同用者,蓋石膏其性寒,寒能勝熱;其味薄,薄能走表。非若芩、連之輩,性寒味苦而厚,不能升達也。

傷寒,無大熱,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注】

傷寒身無大熱,不煩不渴,口中和,背惡寒,附子湯主之者,屬少陰病也。今傷寒身無大熱,知熱漸去表入里也。口燥渴心煩,知熱已入陽明也。雖有背微惡寒一證,似乎少陰,但少陰證,口中和,今口燥渴,是口中不和也。背惡寒、非陽虛惡寒,乃陽明內熱熏蒸於背,汗出肌疏,故微惡之也。主白虎湯,以直走陽明,大清其熱,加人參者,蓋有意以顧肌疏也。

【集注】

喻昌曰:此條辨證最細。脈必滑而帶浮,渾身無大熱,又不惡寒,但背間微覺惡寒,是表邪已將罷。其人口燥渴心煩,是里熱已大熾。更不可姑待,而當急為清解,恐遲則熱深津竭,無濟於事矣。

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滿,或喘者,小青龍湯主之。

【注】

傷寒表不解,謂脈浮緊、頭痛、身痛、發熱、無汗、惡寒之證仍在也。心下有水氣,謂乾嘔而咳也。然水之一為病不一,故曰: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滿,或喘者,皆有水氣之證,故均以小青龍湯,如法加減主之也。經曰: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太陽受邪,若無水氣,病自在經,若有水氣,病必犯府。病府則膀胱之氣化不行,三焦之水氣失道,停上焦則或咳、或喘,或噎,停中焦則或渴、或乾嘔、或滿,停下焦則或小便不利,少腹滿,或下利,凡水所行之處,皆得而病之也。小青龍湯外發太陽之表實,內散三焦之寒飲,亦汗法中之峻劑,與大青龍湯並得其名。一以治太陽表實之熱躁,一以治太陽表實之寒飲也。

【集注】

程知曰:此明傷寒表證未解,水積心下,散寒滌飲法也。

汪琥曰:『明理論』云:青龍主風寒兩傷之疾固已。傷寒表不解,則麻黃可以發;中風表不解,則桂枝可以散。惟其表不解,而又加之心下有水氣,則非二湯所能發散,必以小青龍湯,始可祛除表里之邪氣爾。

小青龍湯方[編輯]

麻黃(去節)三兩芍藥三兩五味子半升乾薑二兩甘草(炙)三兩半夏(洗)半升桂枝三兩細辛三兩

右八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加減法:若渴,去半夏加栝蔞根三兩。若噎者,去麻黃加附子一枚(炮)。若小便不利,少腹滿,去麻黃加茯苓四兩。若喘,去麻黃加杏仁半升(去皮尖)。若微利,去麻黃加蕘花如一雞子,熬令赤色。

【按】

加蕘花如雞子大,熬令赤色,此必傳寫之誤。蓋本草蕘花、即芫花類也。用之攻水,其力甚峻。五分可令人下行數十次。豈有治停飲之微利,而用雞子大之蕘花者乎?似當改加茯苓四兩。

【方解】

太陽停飲有二:一中風有汗為表虛,五苓散證也;一傷寒無汗為表實,小青龍湯證也。表實無汗,故合麻桂二方以解外。去大棗者,以其性滯也;去杏仁者,以其無喘也,有喘者,仍加之;去生薑者,以有乾薑也,若嘔者,仍用之。佐乾薑細辛,極溫極散,使寒與水俱得從汗而解;佐半夏逐痰飲,以清不盡之飲;佐五味收肺氣,以斂耗傷之氣。若渴者,去半夏加花粉,避燥以生津也;若微利與噎,小便不利,少腹滿,俱去麻黃,遠表而就裡也。加附子以散寒,則噎可止;加茯苓以利水,則微利止,少腹滿可除矣。此方與越婢湯同治水飲溢於表,而為腹脹水腫,宜發汗外解者,無不隨手而消。越婢治有熱者,故方中君以石膏,以散陽水也;小青龍治有寒者,故方中佐以薑桂以散陰水也。

【集解】

柯琴曰:兩青龍俱治有表里證,皆用兩解法。大青龍是里熱,小青龍是里寒,故發表之藥相同,而治里之藥則殊也。此與五苓同為治表不解,而心下有水氣。然五苓治水之蓄而不行,故專滲瀉以利水,而微發其汗,使水從下而去也;此方治水之動而不居,故備舉辛溫以散水,而大發其汗,使水從外而出也。仲景發表利水諸法,精義入神矣。

趙良曰:溢飲之證,『金匱』云:當發其汗,小青龍湯治之。蓋水飲溢出於表,榮衛盡為之不利,必仿傷寒榮衛兩傷之法,發汗以散其水,而後榮衛行,經脈通,則周身之水可消,必以小青龍湯為第一義,於此可類推矣。

傷寒,心中有水氣,咳而微喘,發熱不渴。服湯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小青龍湯

主之。

【按】

「小青龍湯主之」六字,當在發熱不渴之下,始與服湯已渴者之文義相屬。豈有寒去欲解,而更服小青龍湯之理乎?

【注】

傷寒,心下有水氣,咳而微喘,發熱不渴,此為外傷寒邪,內停寒飲,宜以小青龍湯

兩解之。服湯汗解已後渴者,乃已汗寒去內燥之渴,非未汗飲停不化之渴,故曰:寒去欲解也。當少少與水飲之,以滋其燥,令胃和自可愈也。

【集注】

成無己曰:咳而微喘者,水寒射肺也。發熱不渴者,表證未罷也。與小青龍湯發表散

水,服湯已渴者,里氣溫,水氣散,為欲解也。

方有執曰:發熱不渴,寒勝也,故以服湯已而渴,為寒去欲解,大意與上條相彷,故治亦同。

程知曰:此明水寒未解,治宜小青龍也。心下有水氣,寒在膈上也。故喘咳,發熱不渴,服湯已而渴,則水寒解矣。此解水氣之法,當用小青龍,非謂解後仍用小青龍也。

張璐曰:風寒挾水飲,為病在表者,故不渴。服湯後而渴者,是為寒去津傷欲解之徵,所以雖渴而不必服藥,但當靜俟津回可也。咳而微喘,為水飲上逆。今水去而渴,與水逆而渴不同。世本小青龍湯主之在寒去欲解也之下,錯簡也。

汪琥曰:上條雲渴,是未服湯而渴,乃水停津液不化而渴;此條雲渴,是服湯已而渴,乃汗後津液既亡而渴。渴既不同,豈可仍用上藥小青龍主之?當在服湯已之上可知。

下之後,復發汗,必振寒,脈微細,所以然者,以內外俱虛故也。

【注】

發汗當於未下之先。今下之後,復發汗,必振寒,脈微細者,表里皆虛也。所以然者,以下之失宜,則內守之陽虛,故脈微細也。以汗之失宜,則外固之陽衰,故振寒也。

【集注】

鄭重光曰:治傷寒先汗後下,此定法也。若下後外邪不盡,不得已而復汗之,邪雖去而內外俱虛,是以脈細振寒,所傷滋大矣。

下之後,復發汗,晝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無表證,脈沉微,身無大熱者,乾薑附子湯主之。

【注】

此承上條互詳脈證,以出其治也。既下之以虛其里,復發汗以虛其表,陰陽兩虛,陽無所附,夜而安靜,不嘔不渴,是內無陽證也;無表證,身無大熱,脈沉微,是外無陽證也。表里無陽,內外俱陰,惟有晝日煩躁不得眠,一假陽證,則是獨陰自治於陰分,孤陽自擾於陽分,非相勝乃相離也,故以乾薑附子湯,助陽以配陰。蓋以陰雖盛而未相格,陽氣微而自不根據附也。

【集注】

喻昌曰:上條但言振寒及微細之脈,未定所主之病,以虛證不一也。然振寒脈微細,陽虛已見一班,設晝日煩躁不得眠,其為虛陽擾亂可知;夜反安靜,不嘔不渴,則虛陽擾亂不兼外邪可知。脈沉微,身無大熱,則煩躁,為亡陽之診,乾薑附子在所必需。由此而推,日中安靜,夜而煩躁,則為陰病而陽不病,又可知矣。

程應旄曰:下之後,復發汗,晝日煩躁不得眠,虛陽擾亂,外見假熱也。夜安靜,不嘔不渴,無表證,脈沉微,身無大熱,陰氣獨治,內系真寒也。宜乾薑附子湯,宜從陰中回陽,不當於晝日煩躁,一假熱證狐疑也。

乾薑附子湯方[編輯]

乾薑一兩附子(去皮,生用,破八片)一枚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

發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煩躁者,茯苓四逆湯主之。

【注】

此又承上條言。先汗後下,於法不逆,病應解而仍不解,反煩躁者,以別其治也。蓋汗、下俱過,表里兩虛,陰盛格陽,故晝夜見此擾亂之象也。當以四逆湯,壯陽勝陰,更加茯苓以抑陰邪,佐人參以扶正氣,庶陽長陰消,正回邪退,病自解而煩躁安矣。大青龍證,不汗出之煩躁,乃未經汗下之煩躁,屬實;此條病不解之煩躁,乃汗下後之煩躁,屬虛。然脈之浮緊沉微,自當別之,恐其誤人,故諄諄言之也。

【集注】

汪琥曰:傷寒汗下,則煩躁止而病解矣。若陰盛之煩躁,強發其汗,則表疏亡陽;復下之,則里虛亡陰。衛陽失護,榮陰內空,邪仍不解,更生煩躁,此亦虛煩虛躁,乃假熱之象也。只宜溫補,不當散邪,故以茯苓四逆湯主之。

茯苓四逆湯方[編輯]

茯苓六兩人參一兩甘草(炙)二兩乾薑一兩半附子(生用,去皮,破八片)

一枚

右五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方解】

表里之病,治不如法,先過汗後復過下,或下後復汗,誤而又誤,變成壞病。若其人陽盛而從熱化,則轉屬三陽,陽衰而從寒化,則系在三陰,此二條煩躁皆壞病也。煩躁,雖六經俱有,而多見於太陽、少陰者,太陽為真陰之標,少陰為真陽之本也。未經汗下而煩躁,多屬陽,其脈實大,其證熱渴,是煩為陽盛,躁為陰虛。已經汗下而煩躁,多屬陰,其脈沉微,其證汗厥,是煩為陽虛,躁為陰盛也。夫先下後汗,於法為逆,外無大熱,內不嘔渴,似乎陰陽自和,而實陽虛陰盛。所以虛陽擾亂於陽分,故晝日煩躁不得眠;盛陰獨治於陰分,故夜而安靜;脈沉微,是真陽將脫而煩躁也。

用乾薑附子,壯陽以配陰。姜附者,陽中陽也,先用則力更銳,不加甘草,則勢更猛,比之四逆為更峻,救其相離故當急也。先汗後下,於法為順,病仍不解,遽增晝夜煩躁,亦是陰盛格陽之煩躁也,用茯苓四逆,抑陰以回陽。茯苓感太和之氣化,伐水邪而不傷陽,故以為君;人參生氣於烏有之鄉,通血脈於欲絕之際,故以為佐;人參得姜、附,補氣兼以益火;姜、附得茯苓,補陽兼以瀉陰;調以甘草,比之四逆為稍緩和,其相格故宜緩也。一去甘草,一加參芩,而緩急自別,仲景用方之妙如此。

太陽病,先下而不愈,因復發汗,以此表里俱虛,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里未和,然後復下之。

【注】

太陽表病,當汗不汗,先下之而愈,因復發其汗,以此表里俱虛,因虛其人致冒,理必然也。冒家者,謂凡因病而昏冒者也。然冒家或有汗出自愈,其所以然者,非表里俱虛,乃邪正皆衰,表里自和故也。得汗出而自愈者,和於表也;得下利而自愈者,和於里也。得里未和,然後下之,宜調胃承氣湯和之。由此推之,得表未和,然後汗之,當以桂枝湯和之,自在言外矣。

【集注】

程知曰:冒者,神識不清,如有物為之冒蒙也。得汗出,表和而邪解矣。得表和而里未和,然後下之,明不得以其冒而認為入里之邪,遂致妄下,亦不得以其冒而認為表之未解,復妄用汗也。

汪琥曰:得里未和「里」字,諸注指二便言。竊思經文中既云然後下之,此專指大便而言,若利小便,則不言下矣。其義可不辨而自明。

凡病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若亡津液,陰陽自和者,必自愈。

【注】

凡病,謂不論中風、傷寒一切病也,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若亡津液,施治得宜,自然愈矣。即或治未得宜,雖不見愈,亦不至變諸壞逆,則其邪正皆衰,可不必施治,惟當靜以俟之,診其陰陽自和,必能自愈也。

【集注】

方有執曰:陰陽以脈言,而二便在其中。兩者和,則血氣無相勝負,故可必自愈。

程知曰:脈以左、右三部勻停為無病。故汗、吐、下後,陰陽和者、必自愈,不須過治也。

問曰:病有戰而汗出,因得解者何也?答曰:脈浮而緊,按之反芤,此為本虛,故當戰而汗出也。其人本虛,是以發戰,以脈浮,故當汗出而解也。若脈浮而數,按之不芤,此人本不虛,若欲自解,但汗出耳,不發戰也。問曰:病有不戰而汗出解者何也?答曰:脈大而浮數,故知不戰汗出而解也。問曰:病有不戰、不汗出而解者何也?

答曰:其脈自微,此以曾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以內無津液,此陰陽自和,必自愈,故不戰不汗出而解也。

【注】

脈浮而緊,邪實也;按之反芤,正虛也;正虛邪實,邪與正爭,故發戰汗出而解也。

脈浮而數,邪未實也;按之不芤,正不虛也;正不虛,邪未實,邪不能與正爭,故不戰汗出而解也。脈不芤,知不發戰也;脈不浮,知不汗出也;脈自微,知曾經發汗。

若吐、若下、若亡血也,因內無津液,邪正俱衰,陰陽自和,故不發戰不汗出而解也。

問曰:傷寒三日,脈浮數而微,病人身涼和者何也?答曰:此為欲解也。解以夜半,脈浮而解者,濈然汗出也;脈數而解者,必能食也;脈微而解者,必大汗出也。

【注】

脈浮而數,按之無力,當發戰、汗出而解,以其人本虛故也。脈浮而數,按之有力,當不發戰,但汗出而解,以其人本不虛故也。脈自微,曾經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不發戰、不汗出而解,以其人邪正皆衰,陰陽自和故也。傷寒三日,未經汗、吐、下,亡血也,脈浮數而微,病人熱減身和,此謂欲解;解以夜半者,陽病至陰時則和也。蓋浮、數、微三脈,雖均為可解之脈,然解之徵,則不無別也。如脈浮,濈然汗出,則邪還於表而解;脈數能食,則胃和而解;脈微,必大汗出而解者,以其未經汗、吐、下,其人未虛,故均不發戰,津液未傷,故汗大出而解也。

【集注】

方有執曰:三日,言遍三陽也。浮數,不傳陰也。微,邪氣衰也。夜半,陰盡陽生之時也。濈然,和而汗出貌。能食,胃氣回也。

太陽病未解,脈陰陽俱停,必先振栗,汗出而解,但陽脈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陰脈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調胃承氣湯。

【注】

太陽病未解,當見未解之脈,今不見未解之脈,而陰陽脈俱停,三部沉伏不見;既三部沉伏不見,則當見可死之證;而又不見可死之證,是欲作解之兆也。作解之兆,必先見振栗汗出而始解者,乃邪正交爭作汗故也。但作解之脈,不能久停,脈之將出,必有其先。先者何?先於三部上下、陰陽、沉伏不見處求之也。若從寸脈陽部微微而見者,則知病勢向外,必先汗出而解;若從尺脈陰部微微而見者,則知病勢向內,必自下利而解;如不自下利,若欲下之以和里,宜調胃承氣湯主之。由此推之,則可知如不自汗出,若欲汗之以和表,宜麻桂各半湯主之也。觀若欲下之,宜調胃承氣湯,意甚輕活,無取於大下,俱在言外矣。

【集注】

程應旄曰:振栗汗解,單指脈停者言。下邊兩解,不必有戰汗,是指其脈漸出而言也。

傷寒,腹滿譫語,寸口脈浮而緊,此肝乘脾也,名曰縱,刺期門。

【注】

傷寒脈浮緊,太陽表寒證也。腹滿譫語,太陰、陽明里熱也。欲從太陽而發汗,則有太陰、陽明之里;欲從太陰、陽明而下之,又有太陽之表,主治誠為兩難,故不藥而用刺法也。雖然太陰論中,太陽表不解,太陰腹滿痛,而用桂枝加大黃湯,亦可法也。此肝乘脾,名曰縱,刺期門,與上文義不屬,似有遺誤。

傷寒發熱,嗇嗇惡寒,大渴欲飲水,其腹必滿,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肺也,名曰橫,刺期門。

【注】

傷寒發熱,澀澀惡寒,無汗之表也。大渴欲飲水,其腹必滿,停飲之滿也。若自汗出,表可自解,小便利滿可自除,故曰:其病欲解也。若不汗出,小便閉,以小青龍湯

先解其外,外解已,其滿不除,十棗湯下之,亦可愈也。此肝乘肺,名曰橫,刺期門,亦與上文義不屬,似有遺誤。

太陽病欲解時,從巳至未上。

【注】

凡病解時,必於其經氣之旺。太陽盛陽也。日中陽氣盛,故從巳、午、未之旺時而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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