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證券公司會計科目與會計報表
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證券公司會計科目與會計報表 財會〔2003〕32號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03年11月7日 有效期:2004年1月1日—2015年2月16日(不含本日) |
第一章 總則
[編輯]一、為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證券公司會計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證券公司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以下簡稱「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各類證券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三、公司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本制度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在不違背《企業會計準則》、《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本制度規定的原則下,可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於本公司的會計核算辦法。
四、公司應按以下規定運用會計科目:
(一)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公司不應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會計科目的編號。本制度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二)公司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財務會計報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併某些會計科目。
明細科目的設置,除本制度已有規定者外,在不違反統一會計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據需要自行規定。
(三)公司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應填制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五、公司應按以下規定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一)公司應當按照《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本制度的規定,編制和對外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會計報告。
(二)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會計報告。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會計報告統稱為中期財務會計報告。
(三)公司的年度、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不要求編制和提供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公司除外)。其中,會計報表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相關附表;相關附表包括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增減變動表、利潤分配表、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受託投資管理業務表、分布報告(不要求編制和提供分布報告的公司除外)以及其他有關附表。
年度和半年度財務報告,至少應當反映兩個年度或者相關兩個期間的比較數據。
季度、月度財務會計報告通常僅指會計報表,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季度、月度財務會計報告需要編制會計報表附註的,從其規定。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的內容、會計報表種類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規定;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公司自行規定。
(四)公司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根據真實的交易、事項以及完整的賬簿記錄等資料,並按照企業會計準則、《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以及本制度規定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
公司不得隨意改變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不得隨意改變企業會計準則、《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本制度規定的財務會計報告有關數據的會計口徑。
(五)會計報表附註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不符合基本會計假設的說明;
2.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及其變更情況、變更原因以及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3.或有事項和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說明;
4.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的說明;
5.重要資產轉讓及其出售的說明;
6.企業合併、分立;
7.重大投資、融資活動;
8.會計報表中重要項目的明細資料;
9.有助於理解和分析會計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六)需要編制和提供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公司,至少應當對下列情況作出說明:
1.公司經營的基本情況;
2.利潤實現和分配情況;
3.資金增減和周轉情況;
4.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七)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按相關法規向有關各方提供;需要向股東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還應按公司章程等規定向股東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20日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接受財務會計報告的單位,在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未正式對外披露前,應當對其內容保密。
公司月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月份終了後6天內(節假日順延)對外提供;季度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於季度終了後15天內對外提供;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於半年度中期結束後60天內對外提供;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於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對外提供。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九)公司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註明:公司名稱、地址、報表所屬年度或者月份、送出日期等。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公司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並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公司,還應當由總會計師簽名並蓋章。
公司負責人對本公司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六、公司對其他單位投資如果具有實質控制權,應當編制合併會計報表。合併會計報表的合併範圍、合併原則、編製程序和編制方法,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中有關合併會計報表的規定執行。
七、公司按本制度規定的會計核算辦法與有關稅收規定相牴觸的,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進行會計核算,按照有關稅收規定計算納稅。依照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納稅。
八、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本制度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負責修訂。
第二章 基本業務會計核算規定
[編輯]一、公司應當根據其業務範圍,按照本制度規定進行相關業務的會計核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國家對證券公司實行分類管理,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
綜合類證券公司的證券業務分為證券經紀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證券承銷業務和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定的其他證券業務四種。經紀類證券公司只允許專門從事證券經紀業務。公司應當根據經批准從事的業務範圍,按照本制度的規定,進行相關業務的會計核算。
二、公司應對證券業務按業務性質進行分類核算,並對各項會計要素進行合理的確認和計量。
(一)證券經紀業務
證券經紀業務,是指公司代理客戶(投資者)買賣證券的活動。證券經紀業務應當按照代理買賣證券業務、代理兌付證券業務、代保管證券業務分類核算。
1.代理買賣證券業務是公司代理客戶進行證券買賣的業務。公司代理客戶買賣證券收到的代買賣證券款,必須全額存入指定的商業銀行,並在「銀行存款」科目中單設明細科目進行核算,不能與本公司的存款混淆;公司在收到代理客戶買賣證券款項的同時還應當確認為一項負債,與客戶進行相關的結算。
公司代理客戶買賣證券的手續費收入,應當在代買賣證券交易日確認收入。
2.代理兌付證券業務是公司接受證券發行人的委託對其發行的證券到期進行兌付的證券業務。代兌付證券的手續費收入,應當在代兌付證券業務提供的相關服務完成時確認為收入
4.代保管證券業務是公司代理其他各方保管有價證券的業務。公司代保管證券業務不需要單獨設置科目核算,不論採取何種代保管方式,均只在專設的備查賬簿中記錄代保管證券的情況。代保管證券業務的手續費收入,應於代保管服務完成時確認收入;一次性收取的手續費,作為預收賬款處理,待後續代保管服務完成時再確認收入。
(二)證券自營業務
證券自營業務,是指公司以自己的名義,使用公司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的資金買賣證券以達到獲利目的的證券業務。自營證券業務包括買入證券和賣出證券。
公司自營買入的證券,應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其實際成本包括買入時成交的價款(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和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或尚未到期的債券利息)和交納的各項稅費。公司自營賣出的證券,應按成交價扣除相關稅費後的淨額確認收入;賣出證券的實際成本,可以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方法計算確定。除法律或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行政法規、規章的要求,以及為了使提供的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更可靠、更相關外,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說明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影響數等。
證券買賣持有期間收取的現金股利或應收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三)證券承銷業務
證券承銷業務,是指公司接受證券發行人的委託,代理發行人發行證券的活動。公司應當根據與發行人確定的發售方式,按照本制度規定分別進行核算。
1.公司以全額包銷方式進行承銷業務的,應在按承購價格購入待發售的證券時,確認為一項資產;公司將證券轉售給投資者時,按發行價格確認為證券承銷收入,按已發行證券的承購價格結轉承銷證券的成本。發行期結束後,如有未售出的證券,應按承購價格轉為公司的自營證券或長期投資。
2.公司以餘額包銷方式進行承銷業務的,在收到委託單位發售的證券時,不需要在賬內同時確認為一項資產和一項負債,只需在專設的備查賬簿中登記承銷證券的情況;承銷期結束後,如有未售出的證券,應按約定的承銷價格轉為公司的自營證券或長期投資;承銷證券的手續費收入,應當在承銷業務提供的相關服務完成時確認為收入。
3.公司以代銷方式進行承銷業務的,應在收到委託單位發售的證券時,按不需要在賬內同時確認為一項資產和一項負債,只需在專設的備查賬簿中登記承銷證券的情況;承銷證券的手續費收入,應當在承銷業務提供的相關服務完成時確認為收入。
(四)其他證券業務
其他證券業務,是指公司經批准在國家許可的範圍內進行的除經紀、自營和承銷業務以外的與證券業務有關的業務。公司的其他證券業務,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經營範圍以及本制度規定分類單獨進行核算。
1.買入返售證券業務,是指公司與其他企業以合同或協議的方式,按一定價格買入證券,到期日再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將該批證券返售給其他企業,以獲取利息收入的證券業務。公司應於買入某種證券時,按實際發生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期末時,應當根據買入返售證券的種類按期計提利息,確認為收入。買入返售證券在當期到期返售的,按返售價格與買入成本價格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收入;買入返售證券在當期沒有到期的,期末應當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計提未到期的利息,確認為當期收入。
2.賣出回購證券業務,是指公司與其他企業以合同或協議的方式,按一定價格賣出證券,到期日再按合同規定的價格買回該批證券,以獲得一定時期內資金使用權的證券業務。公司應於賣出證券時,按實際收到的款項確認為一項負債;期末時,應當根據賣出回購證券的種類按期計提利息,確認為當期費用。賣出回購證券在當期到期購回的,按實際支付的款項與賣出證券時實際收到的款項的差額,確認為當期費用;賣出回購證券在當期沒有到期的,期末應當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計提未到期的利息,確認為當期費用。
3.受託投資管理業務,是指公司作為受託投資管理(以下簡稱「受託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投資委託人(以下簡稱「委託人」)的投資意願,與委託人簽訂受託投資管理合同,把委託人委託的資產在證券市場上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的組合投資,以實現委託資產收益最優化的行為。
公司受託經營管理資產,應按實際受託管理資產的金額,同時確認為一項資產和一項負債。公司對受託管理的資產進行證券買賣的交易稅費、交易佣金的會計核算比照代買賣證券業務的會計核算進行處理;受託投資證券買賣的損益比照公司自營業務的核算規定進行處理。
合同到期,與委託單位結算時,按合同規定的比例計算應由公司享有的收益或承擔的損失,確認為當期的收益或損失。如果合同中規定公司按固定比例收取管理費,公司應在合同期內分期確認收益。
期末,公司應當按照受託投資管理合同的規定,合理地確認和計量預計負債。編制資產負債表時,經營受託管理資產形成的資產和負債在該表的附表「受託投資管理業務表」中單獨反映,不應納入公司資產負債表內反映。
如果根據受託投資管理合同的規定,經營受託管理資產的風險和報酬由公司承擔,則經營受託投資管理資產形成的餓資產和負債應納入公司會計報表內反映。具體核算比照借款業務處理。
4.上市輔導、上市推薦、投資諮詢等財務顧問業務,是指證券公司接受委託為擬上市公司提供上市規範化輔導、上市推薦,為企業提供的改制重組策劃、投資諮詢等各類財務顧問業務。公司應當在各項業務提供的相關服務完成時確認收入。在各項業務提供的相關服務完成前一次性收取的款項,應先作為預收款項處理,待服務完成時按規定確認收入。
三、公司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對各項收入和支出分類分別進行核算,不得將收入與支出直接抵銷。公司應當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按期計提各項利息,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利息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利息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確認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在當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拆出資金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後仍未收回的,其應計利息停止計入當期利息收入,納入表外核算。已計提的應收利息逾期90天後仍未收到,或對應的拆出資金到期90天後仍未收回時,應沖減原已計入損益的利息收入,轉作表外核算。前期已轉入表外核算的應收利息尚未收回前,公司以後期間應當計提的利息,不在表內予以確認。採用「到期還本付息」方式的拆借業務,只有在本金到期後利息逾期90天沒有收回的情況下,已計提的應收利息才需要衝減原已計入損益的利息收入,轉作表外核算。
四、有外幣業務的公司,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採用外幣統賬制或外幣分賬制進行核算。
採用外幣統賬制核算的公司,應分別以記賬本位幣和各種外幣進行明細核算。公司進行外幣業務核算時,應當設置相應的外幣賬戶。外幣賬戶包括: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外幣結算備付金、外幣交易保證金以及以外幣結算的債權和債務賬戶。以外幣結算的債權賬戶包括應收款項、應收利息、自營證券、承銷證券、代兌付債券、受託投資等;以外幣結算的債務賬戶包括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款項、應付利息、代買賣證券款、承銷證券款、代兌付債券款、受託資金等。公司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賬。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應採用業務發生時的匯率,或業務發生當月月初的匯率折合。
月末,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餘額,應當按照期末匯率折合為記賬本位幣。按照期末匯率折合的記賬本位幣金額與原賬面記賬本位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計入當期損益;屬於籌建期間的,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屬於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借款產生的匯兌損益,按照借款費用資本化的原則進行處理。
採用外幣分賬制核算的公司,應當設置「外幣兌換」科目。各種貨幣之間的兌換及賬務間的聯繫均通過「貨幣兌換」科目。期末,公司應將記賬本位幣以外的其他貨幣的餘額按期末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折算的金額與記賬本位幣的「外幣兌換」科目賬面餘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外幣兌換」科目應採用多欄式賬簿,同時記錄外幣金額、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等。
第三章 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
[編輯]順序號 | 編號 | 會計科目名稱 |
---|---|---|
一、資產類 | ||
1 | 1001 | 現金 |
2 | 1002 | 銀行存款 |
3 | 1003 | 結算備付金 |
4 | 1004 | 交易保證金 |
5 | 1101 | 應收股利 |
6 | 1102 | 應收利息 |
7 | 1111 | 應收款項 |
8 | 1112 | 壞賬準備 |
9 | 1201 | 自營證券 |
10 | 1202 | 自營證券跌價準備 |
11 | 1211 | 承銷證券 |
12 | 1221 | 代兌付債券 |
13 | 1231 | 買入返售證券 |
14 | 1241 | 拆出資金 |
15 | 1251 | 受託投資 |
16 | 1301 | 待轉承銷費用 |
17 | 1302 | 待攤費用 |
18 | 1401 | 長期股權投資 |
19 | 1402 | 長期債權投資 |
20 | 1403 | 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
21 | 1501 | 固定資產 |
22 | 1502 | 累計折舊 |
23 | 1503 | 經營租入固定資產改良 |
24 | 1505 |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
25 | 1506 | 在建工程 |
26 | 1508 | 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
27 | 1601 | 固定資產清理 |
28 | 1701 | 無形資產 |
29 | 1702 | 交易席位費 |
30 | 1703 |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
31 | 1715 | 未確認融資費用 |
32 | 1801 | 長期待攤費用 |
33 | 1901 | 待處理財產損溢 |
34 | 1911 | 抵債資產 |
35 | 1921 | 抵債資產減值準備 |
二、負債類 | ||
36 | 2101 | 短期借款 |
37 | 2102 | 拆入資金 |
38 | 2108 | 應付利息 |
39 | 2111 | 應付款項 |
40 | 2121 | 應付工資 |
41 | 2131 | 應付福利費 |
42 | 2141 | 應付利潤 |
43 | 2151 | 應交稅金及附加 |
44 | 2181 | 預提費用 |
45 | 2201 | 代買賣證券款 |
46 | 2211 | 承銷證券款 |
47 | 2221 | 代兌付債券款 |
48 | 2231 | 賣出回購證券款 |
49 | 2241 | 受託資金 |
50 | 2243 | 待轉資產價值 |
51 | 2245 | 預計負債 |
52 | 2301 | 長期借款 |
53 | 2311 | 應付債券 |
54 | 2321 | 長期應付款 |
55 | 2341 | 遞延稅款 |
三、所有者權益類 | ||
56 | 3101 | 實收資本或股本 |
57 | 3111 | 資本公積 |
58 | 3121 | 一般風險準備 |
59 | 3131 | 盈餘公積 |
60 | 3141 | 本年利潤 |
61 | 3151 | 利潤分配 |
四、損益類 | ||
62 | 4101 | 手續費收入 |
63 | 4102 | 證券銷售 |
64 | 4103 | 證券承銷 |
65 | 4104 | 利息收入 |
66 | 4105 | 買入返售證券收入 |
67 | 4106 | 金融企業往來收入 |
68 | 4201 | 受託投資管理收益 |
69 | 4211 | 其他業務收入 |
70 | 4301 | 投資收益 |
71 | 4302 | 匯兌損益 |
72 | 4401 | 營業外收入 |
73 | 4501 | 手續費支出 |
74 | 4502 | 利息支出 |
75 | 4503 | 賣出回購證券支出 |
76 | 4504 | 金融企業往來支出 |
77 | 4505 | 營業稅金及附加 |
78 | 4506 | 其他業務支出 |
79 | 4602 | 營業費用 |
80 | 4701 | 營業外支出 |
81 | 4711 | 資產減值損失 |
82 | 4801 | 所得稅 |
83 | 4901 |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
附註:公司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增設下列會計科目:
1.公司撥付所屬分公司和證券營業部的營運資金,可以增設「1411 撥付所屬資金」科目,所屬分公司和證券營業部收到公司撥入的營運資金,可以增設「3103 上級撥入資金」科目。
2.公司與所屬分公司和證券營業部之間、各分公司和營業部之間的往來結算業務,可以增設「1131 內部往來」科目。
3.公司內部各部門周轉使用的備用金,可以增設「1191 備用金」科目。
4.採用外幣分賬制核算外幣業務的公司,可以增設「1902 外幣兌換」科目。
5.公司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可以增設「1281 低值易耗品」科目。
6.公司對外進行的項目投資,可以增設「1208 項目投資」科目。
第四章 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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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庫存現金。
公司內部各部門周轉使用的備用金,在「應收款項」科目核算,或單獨設置「備用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收到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支出現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公司應設置「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數、現金支出合計數和結餘數,並將結餘數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有外幣現金的公司,應分別人民幣和各種外幣設置「現金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每日終了結算現金收支、財產清查等發現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現金短缺或溢余,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核算;屬於現金短缺,應按實際短缺的金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現金溢余,按實際溢余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科目。
待查明原因後作如下處理:如為現金短缺,屬於應由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借記「應收款項」或「現金」等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科目;屬於無法查明原因的其他原因,根據管理權限,經批准後,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科目。如為現金溢余,屬於應支付給有關人員或單位的,應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貸記「應付款項」科目;屬於無法查明原因的現金溢余,經批准後,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的借方餘額,反映公司實際持有的庫存現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銀行的各種存款,其中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存款應在本科目下單獨設置明細科目核算。
二、公司收到的一切款項,除國家另有規定的以外,都必須當日解交銀行;一切支出,除規定可用現金支付的以外,應按現行有關規定,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公司將款項存入銀行,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等有關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時,借記「現金」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公司應按開戶銀行、存款種類等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餘額。「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度終了,公司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餘額之間如有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並按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公司還應按資金性質設置「客戶資金存款」、「公司資金存款」明細賬。
四、有外幣存款的公司,採用外幣統賬制核算時,應分別以人民幣和各種外幣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公司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賬。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應採用業務發生時的匯率,也可以採用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匯率折合。
期末,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餘額,應當按照期末匯率折合為人民幣。按照期末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與原賬面人民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分別情況處理:
(一)籌建期間發生的匯兌損益(不含按規定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計入長期待攤費用;
(二)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外幣專門借款產生的匯兌損益,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
(三)除上述情況外,匯兌損益均計入當期損益。
因銀行結售、購入外匯或不同外幣兌換而產生的銀行買入、賣出價與折合匯率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五、公司應加強對銀行存款的管理,並定期對銀行存款進行檢查。如果有確鑿證據表明存在銀行的款項已經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例如,吸收存款的單位已宣告破產,其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部分,或者全部不能清償),其不能收回部分應當轉入應收款項,借記「應收款項」科目,貸記本科目,並按規定計提相應的壞賬準備,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經批准確認為壞賬損失時,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應收款項」。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包括客戶)實際存在銀行的款項。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為證券交易的資金清算與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機構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設置以下兩個明細科目:
(一)公司。本明細科目核算公司為進行自營證券交易等業務的資金清算與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機構的款項,以及公司向客戶收取的交易結算手續費。證券交易所向證券公司收取的交易結算手續費,應當從本項目中抵減。
(二)客戶。本明細科目核算公司代理客戶進行證券交易等業務的資金清算與交收而為客戶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機構的款項,公司代理客戶買賣證券所引起的客戶結算備付金淨額的變化,也在本科目核算。
公司可以每日結轉結算備付金的明細科目,也可以每月定期結轉。
三、公司將款項存入清算代理機構,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從清算代理機構收回資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公司接受客戶委託,通過證券交易所代理買賣證券,應分別以下兩種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一)如果買入證券成交總額大於賣出證券成交總額,按買賣證券成交價的差額,加代扣代交的印花稅費和應向客戶收取的佣金等手續費,借記「代買賣證券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客戶);按公司應負擔的交易費用,借記「手續費支出——代買賣證券手續費支出」科目,按應向客戶收取的佣金等手續費,貸記「手續費收入——代買賣證券手續費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司)。
(二)如果賣出證券成交總額大於買入證券成交總額,按買賣證券成交價的差額,減代扣代交的印花稅費和應向客戶收取的佣金等手續費,借記本科目(客戶),貸記「代買賣證券款」科目;同時,按公司應負擔的交易費用,借記「手續費支出——代買賣證券手續費支出」科目,按應向客戶收取的佣金等手續費,貸記「手續費收入——代買賣證券手續費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司)。
五、公司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自營證券交易時,應分別以下兩種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一)公司買入證券時,按買入證券的實際成本(包括買入股票的成交價,加上交納的手續費、過戶費、證管費、印花稅等各項費用,下同),借記「自營證券」科目,貸記本科目(公司)。
(二)公司賣出證券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公司),按證券持有期間的應計利息,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證券銷售」科目;結轉已售證券成本時,借記「證券銷售」科目,貸記「自營證券」科目。
六、本科目應按清算代理機構設置明細賬。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和客戶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機構尚未使用的款項。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向證券交易所交存的交易保證金。
二、公司交存的交易保證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交易保證金作相反會計分錄。
三、本科目應按收取交易保證金的單位(如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設置明細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交存的交易保證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進行長期股權投資而應收取的現金股利。公司應收其他單位的利潤,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買入股票,如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而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按實際成本(即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已宣告而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應領取的現金股利,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收到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公司對長期股權投資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於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分派利潤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或「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收到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被投資單位設置明細賬。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進行長期債權投資而應收取的利息等。公司購入到期還本付息的長期債券應收的利息,在「長期債權投資」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公司拆出資金、買入返售證券計提的利息,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買入的債券,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應收取的利息(即發行日或上期付息日至購買日止的利息),借記「長期債權投資」科目,按應收取的利息,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或「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
公司通過網上收到利息,按收到的金額,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貸記本科目;通過網下收到的利息,按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公司買入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債券計提的利息,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利息,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應收利息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三、同業之間拆出的資金,按期計提的利息,借記本科目,貸記「金融企業往來收入」科目;收到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拆出資金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後仍未收回的,或應收利息逾期90天後仍未收到的,已計提的應收利息,沖減原已計入損益的利息收入,轉作表外核算;以後期間的應計利息停止計入當期利息收入,納入表外核算。前期已轉入表外核算的應收利息尚未收回前,公司以後期間應當計提的利息,不在表內予以確認。
公司將已計提應收利息轉入表外核算時,應按所轉應收利息餘額,借記「金融企業往來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轉入表外核算的已計提應收利息後來收回的,則應先沖減逾期拆出資金本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款項——逾期拆出資金」科目;當逾期拆出資金的本金全部收回後,再收回的資金應當確認為當期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金融企業往來收入」科目。
四、公司按規定進行證券回購業務買入返售證券,期末應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計提未到期的買入返售證券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買入返售證券收入」科目;實際收到已計提的應收利息時,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
五、本科目應按債券種類、拆出資金單位、買入返售證券種類等設置明細賬。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已計提尚未收回的長期債券投資利息、買入返售證券利息以及已計提尚未轉入表外核算的拆出資金利息等。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證券經營而發生的除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各種應收款項,如應收自營業務認購新股占用款、轉入的逾期拆出資金等,以及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如不設「備用金」科目的公司撥出的備用金、預支差旅費、應收現金短款、應收賠款和罰款等。
二、公司發生各種應收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各種應收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公司逾期未收回的拆出資金,應轉入本科目核算,並在本科目下設置「逾期拆出資金」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公司逾期未收回的拆出資金轉入本科目時,借記本科目(逾期拆出資金),貸記「拆出資金」科目;當拆出資金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到的,應當將逾期拆出資金的利息轉入表外核算。
提取壞賬準備的公司,經確認為壞賬的應收款項,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已確認並轉銷的壞賬損失,如果以後又收回,借記本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應收、暫付款項類別以及不同的債務人設置明細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各種應收款項。期末如為貸方餘額,反映公司預收的款項。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壞賬準備。
二、公司應當在期末或者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應收款項進行全面檢查,預計各項應收款項可能發生的壞賬;對於沒有把握能夠收回的應收款項,應當計提壞賬準備。
公司只能採用備抵法核算壞賬損失。
三、計提壞賬準備的餓方法由公司自行確定。公司應當制定計提壞賬準備的政策,明確計提壞賬準備的範圍、提取方法、賬齡的劃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有關各方備案,並備置於公司所在地,以供投資者查閱。壞賬準備提取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公司在確定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時,應當根據以往的經驗、債務單位的實際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等相關信息予以合理估計。除有確鑿證據表明該項應收款項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債務單位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等導致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法償付債務等,以及逾期3年以上的應收款項),下列各種情況一般不能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一)當年發生的應收款項;
(二)計劃對應收款項進行重組;
(三)與關聯方發生的應收款項;
(四)其他已逾期,但無確鑿證據表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四、計提壞賬準備時,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當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大於其賬面餘額的,應按其差額提取,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應提數小於賬面餘額的差額,沖減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借記本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科目。
五、公司對於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應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如債務單位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等導致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法償付債務的、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超過3年仍然無法收回的可能性,以及其他足以證明應收款項可能發生損失的證據等,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者類似權利機構批准確認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準備,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款項」科目。
已確認並轉銷的壞賬損失,如果以後又收回的,應按收回的金額,借記「應收款項」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款項」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已提取的壞賬準備。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為了獲取證券買賣差價收入而買入的、能隨時變現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的實際成本。
二、自營證券業務的會計處理如下:
(一)公司買入證券時,按清算日買入證券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
(二)公司自營股票持有期間取得的現金股利,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等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公司自營股票持有期間派得的股票股利(即派送紅股)或轉增股份,應於股權登記日,根據上市公司股東會決議公告,按本公司原持有股數及送股或轉增比例,計算確定本公司增加的股票數量,在本賬戶「數量」欄進行記錄。
(三)公司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通過網上配股的,在與證券交易所清算配股款時,按實際清交的配股款,借記本科目,貸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通過網下配股的,按實際支付的配股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公司通過網上認購新股,公司申購款被證券交易所從賬戶中劃出並凍結時,借記「應收款項——應收認購新股占用款」科目,貸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認購新股中籤,與證券交易所清算中籤款項時,按中籤新股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款項——應收認購新股占用款」科目;同時,按退回的未中籤款項,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貸記「應收款項——應收認購新股占用款」科目。
公司通過網下認購新股,按規定存入指定機構的款項,借記「應收款項——應收認購新股占用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認購新股中籤,按中籤新股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款項——應收認購新股占用款」科目;同時,按退回的未中籤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款項——應收認購新股占用款」科目。
(五)公司採用包銷方式承銷的證券,承銷期結束,未售出的證券轉為自營證券的,按承購價或發銷價,借記本科目,貸記「承銷證券」、「承銷證券款」科目。
(六)公司賣出證券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或「銀行存款」科目,貸記「證券銷售」科目;如所賣出的證券為債券,應當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或「銀行存款」科目,按購買日(或上期付息日)至賣出日期間應計利息,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兩者差額(即實際收到金額扣除應計利息),貸記「證券銷售」科目。結轉已售證券成本時,借記「證券銷售」科目,代記本科目。
公司計算賣出證券的成本,可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方法計算確定。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七)自營債券若到期前不出售而是繼續持有直至到期兌付本息,則按到期兌付的金額,借記「清算備付金——公司」或「銀行存款」科目,按到期兌付的利息,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到期兌付的金額扣除兌付的利息,貸記「證券銷售」科目。
(七)自營買入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債券,其持有期間分期取得的利息,按實際取得的金額,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或「銀行存款」科目,按購買價款中包含的應計利息,貸記「證券銷售」,按其差額,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三、公司以自營證券向金融機構質押借款時,應將質押轉出的證券在備查賬簿中詳細登記借款的金融機構、質押的券種等資料。
四、期末,自營證券的市價低於成本的差額,應當計提自營證券跌價準備,並計入當期損益。
五、本科目應按自營證券的存放地點和種類及品種設置明細賬,進行數量和金額的明細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持有的各種自營證券的實際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自營證券跌價準備。
二、公司應當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自營證券進行全面檢查,並根據謹慎性原則,合理地預計各項自營證券可能發生的損失。
公司的自營證券應以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當市價低於成本時,應當計提自營證券跌價準備。通常情況下,自營證券的市價應當選取當期最後一個交易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市價(平均價或收盤價)確定;當期最後一個交易日無交易的,應選取最近交易日的市價確定;股票價格異常變動的自營證券,期末計提自營證券跌價準備時,應當考慮實際可收回的金額,同時應當在報表附註中說明其影響。
公司在運用自營證券成本與市價孰低時,可以在分類的基礎上計提跌價準備。如果某項自營證券比較重大(如占整個自營證券10%及以上),應按單項證券為基礎計算確定計提的跌價準備。
三、期末,公司應將自營證券的市價與其成本進行比較,如市價低於成本的,按其差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自營證券跌價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如已計提跌價準備的自營證券的市價以後又恢復,應在已計提跌價準備的範圍內轉回,借記本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自營證券跌價準備」科目。
當期自營證券市價低於成本的金額大於本科目的貸方餘額,按其差額計提跌價準備;如果當期自營證券市價低於成本的金額小於本科目的貸方餘額,按其差額沖減已計提的跌價準備;如果當期自營證券市價高於成本,應將本科目的餘額全部轉回。
四、公司出售自營證券,一般不同時調整已計提的跌價準備,待期末一併調整已提取的跌價準備。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已計提的自營證券跌價準備。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接受委託採用全額承購包銷方式承銷的的股票、債券等證券的價值。公司以餘額承購包銷方式或代銷方式進行承銷業務的,在收到委託單位發售的證券時,不需要在賬內同時確認為一項資產和一項負債,只需雜專設的備查賬簿中登記承銷證券的情況。
二、公司採用全額承購包銷方式承銷的證券,應按承購價,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證券轉售給投資者時,按承銷價,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證券承銷——承銷證券差價收入」科目。計算和結轉承銷證券的成本,借記「證券承銷——承銷證券差價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承銷期結束,未售出的證券餘額轉為自營證券或長期投資,公司應按承購價,借記「自營證券」、「長期債權投資」或「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委託單位和承銷證券的種類設置明細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尚未售出的承銷證券的價值。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接受委託代理兌付到期的債券。
二、公司收到委託單位的兌付資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代兌付債券款」科目。收到客戶交來的實物券,按兌付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公司向委託單位交回已兌付的實物券,借記「代兌付債券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如果委託單位尚未撥付兌付資金,並由公司墊付的,收到客戶交來的實物券時,按兌付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向委託單位交回已兌付的債券並收回墊付的資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委託單位和債券種類設置明細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接受委託代理兌付到期的債券實際已兌付的金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規定進行證券回購業務買入證券所發生的成本。
二、公司通過國家規定的場所買入證券,按實際支付的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
買入證券在到期返售時,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銀行存款——公司」科目,按買入證券時實際支付的款項,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買入返售證券收入」科目。
買入返售證券在當期沒有到期的,期末應計提未到期的買入返售證券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買入返售證券收入」科目;買入返售證券時,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貸記本科目、「應收利息」(前期已計利息)、「買入返售證券收入」(本期應計利息)科目。
三、本科目按不同交易場所、不同期限的證券種類設置明細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已經買入尚未到期返售的證券的實際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規定通過同業拆借市場拆出資金的本金。
二、公司拆出資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期末計提資金利息時,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金融企業往來收入」科目。到期收回拆出資金本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應收利息」(前期已計利息)和「金融企業往來收入」(本期應計利息)科目。
三、當拆出資金到期90天後仍未收回的,或者拆出資金尚未到期而已計提應收利息逾期90天後仍未收到的,應當將拆出資金本金轉入「應收款項——逾期拆出資金」科目。轉入時,借記「應收款項——逾期拆出資金」,貸記本科目。同時,應將逾期未收到的利息轉入表外核算,借記「金融企業往來收入」科目,貸記「應收利息」。
採用「到期還本付息」方式的拆借業務,只有在本金到期後利息逾期90天沒有收回的情況下,已計提的應收利息才需要衝減原已計入損益的利息收入,轉作表外核算。以後收到該部分利息時,首先應當沖減逾期拆出資金的本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款項——逾期拆出資金」科目;當逾期拆出資金的本金全部收回以後,再收回的款項應當確認為當期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金融企業往來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拆借單位設置明細賬。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尚未到期收回的拆出資金的本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接受客戶委託,用受託資金購買的證券的實際成本、出售收入及其差價。公司應當在本科目下設置「投資成本」和「已實現未結算損益」兩個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二、公司收到委託單位匯入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客戶」科目,貸記「受託資金」科目;公司將款項存入清算代理機構,借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公司用其資金購買證券,按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投資成本),貸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將購買的證券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回購交易時,借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將購買的證券賣出,按實際收到的價款,借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按賣出證券應結轉的成本,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按其差額,結記或貸記本科目(已實現未結算損益)。合同到期與委託單位結算時,按合同規定比例計算受託投資管理收益,結轉已實現未結算的損益,借記本科目(已實現未結算損益),屬於委託單位收益的金額,貸記「受託資金」科目,屬於公司的收益金額,貸記「受託投資管理收益」科目。如果發生損失,按委託單位應承擔的損失金額,借記「受託資金」科目,按公司應承擔的損失金額,借記「受託投資管理收益」科目,按損失的金額,貸記本科目(已實現未結算損益)。公司按規定分期計提管理費時,借記「應收款項」科目,貸記「受託投資管理收益」科目,合同到期收取管理費時,借記「受託資金」科目,貸記「應收款項」科目。調整公司自有資金和客戶資金餘額時,借記(或貸記)「結算備付金——公司」,貸記(或借記)「結算備付金——客戶」;從清算代理機構劃回資金,借記「銀行存款」,貸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到期退還委託單位委託管理的資金及損益,借記「受託資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公司計算受託投資賣出證券的成本,可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方法計算確定。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須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三、本科目應按委託單位設置明細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用受託資金購買的證券的實際成本和已實現未結算的損益。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發生的與證券承銷業務直接相關的各項費用。
二、公司發生各項承銷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當承銷項目完成,在確認證券承銷收入的同時,結轉承銷費用,借記「證券承銷」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期末,將承銷不成功項目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結轉到當期營業費用,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承銷項目和費用種類設置明細賬。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已經支出但尚未結轉的證券承銷業務所發生的承銷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已經支付,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各項費用,如房屋租賃費等。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費用,應當在「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發生的各項待攤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分期攤銷時,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待攤費用應按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攤銷。如果待攤費用所應分攤的費用項目不能再為公司帶來利益,應將尚未攤銷的待攤費用的攤余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成本、費用。
四、本科目應按費用種類設置明細賬。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各種已支出但尚未攤銷的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投出的有意圖表明持有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購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投資等。
二、公司對外進行股權投資,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公司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通常情況下,公司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或雖投資不足20%但有重大影響的,應採用權益法核算。公司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以下,或對其他單位的投資雖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應採用成本法核算。
三、本科目應設置以下二個明細科目:
(一)股票投資
(二)其他股權投資
四、採用權益法核算的公司,應在本科目下分別設置「投資成本」、「損益調整」、「股權投資準備」、「股權投資差額」等明細科目,對因權益法核算所產生的影響長期股權投資賬面餘額的增減變動因素分別核算和反映。
五、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按以下原則確定:
(一)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後的差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通過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劃出單位的賬面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三)以非現金資產換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四)以債轉股的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債轉股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的賬務處理如下:
(一)公司接受委託採用全額包銷包銷方式承銷股票,承銷期結束,未售出的股票由本公司認購轉為長期投資的,按承購價,借記本科目(股票投資),貸記「承銷證券」科目;採用餘額包銷方式承銷股票,承銷期結束,未售出的股票本公司認購轉為長期投資的,應按承銷價格,借記本科目(股票投資),貸記「承銷證券款」科目。
(二)公司認購股票付款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費用),借記本科目(股票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後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股票投資),按應領取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公司以其他方式進行股權投資(如投資於基金公司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其他股權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公司取得的以非現金資產換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股票投資、其他股權投資),按換出資產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借記「壞賬準備」、「自營證券跌價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或「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等科目,按換出資產的賬面餘額,貸記「應收款項」、「自營證券」、「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無形資產」等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及附加」等科目。
(五)以債轉股的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債轉股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股票投資、其他股權投資),按應收債權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借記「壞賬準備」科目,按應收債權的賬面餘額,貸記「應收款項」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及附加」等科目。
如果所接受的長期投資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應收股利或利潤,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後的餘額,借記本科目(股票投資、其他股權投資),按應收股利或利潤,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該項應收債權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借記「壞賬準備」科目,按應收債權的賬面餘額,貸記「應收款項」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及附加」等科目。
七、成本法的賬務處理
(一)採用成本法核算時,除追加投資(例如,將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轉為投資)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保持不變。
(二)股權持有期內應於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確認投資收益。公司確認投資收益,僅限於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後產生的累積淨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公司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應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或本科目。實際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利」科目。
八、權益法的賬務處理
(一)採用權益法核算時,投資最初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以後根據公司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
(二)採用權益法核算時,如果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其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所占的份額有差額的,應調整初始投資成本。取得投資時,公司應按初始投資成本高於應享有取得日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股票投資——股權投資差額,或其他股權投資——股權投資差額),貸記本科目(股票投資——投資成本,或其他股權投資——投資成本),並按規定的期限攤銷進入損益;初始投資成本低於應享有取得日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股票投資——投資成本,或其他股權投資——投資成本),貸記「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科目。
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合同規定了投資期限的,按投資期限攤銷;沒有規定投資期限的,初始投資成本超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超過10年(含10年)的期限攤銷;攤銷時,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本科目(股票投資——股權投資差額,或其他股權投資——股權投資差額)。
(三)採用權益法核算時,公司應在取得股權投資後,按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淨利潤或發生的淨虧損的份額(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不屬於投資企業的淨利潤除外),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並確認為當期投資損益。期末,公司按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淨利潤計算的應分享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股票投資——損益調整,或其他股權投資——損益調整),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公司確認被投資單位發生的淨虧損,除公司有其他額外的責任(如提供擔保)以外,一般以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減記至零為限。期末,公司按被投資單位發生的淨虧損計算的應分擔的份額,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本科目(股票投資——損益調整,或其他股權投資——損益調整)。如果被投資單位以後各期實現淨利潤,公司應在計算的收益分享額超過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以後,按超過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的金額,恢復投資的賬面價值。
(四)被投資單位因增資擴股而增加的所有者權益,公司應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本科目(股票投資——股權投資準備,或其他股權投資——股權投資準備),貸記「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科目。
被投資單位因接受捐贈等增加資本公積的,公司應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或應分擔的份額,借記本科目(股票投資——股權投資準備,或其他股權投資——股權投資準備),貸記「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科目。
(五)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公司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股票投資——損益調整,或其他股權投資——損益調整);收到被投資單位分來的股票股利,不進行賬務處理,但應在備查簿中登記。
(六)公司因追加投資等原因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從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應自實際取得對被投資單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對被投資單位實施重大影響時,按經追溯調整後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加上追加投資成本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公司因減少投資等原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應中止採用權益法,該按成本法核算,並按中止採用權益法時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投資成本。其後,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屬於已記入投資賬面價值的部分,作為新的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成本。
九、公司改變投資目的,將自營證券劃轉為長期股權投資,應按自營證券的成本與市價孰低結轉,並按此確定的價值作為長期投資新的投資成本,借記本科目(股票投資、其他股權投資),按自營證券的賬面餘額與市價的差額,借記「自營證券跌價準備」科目,按自營證券的賬面餘額,貸記「自營證券」科目。
十、公司處置股權投資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按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股票投資或其他股權投資),按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十一、公司應當定期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檢查,如果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高於可收回金額的,應按其差額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計提的減值準備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十二、本科目應按被投資單位設置明細賬。
十三、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價值。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購入的在1年內(不含1年)不能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債券和其他債權投資。
二、本科目應設置以下三個明細科目:
(一)債券投資。公司應當在本明細科目下設置以下明細賬進行細核算:
1.面值;
2.溢折價;
3.應計利息。
(二)其他債權投資。公司應在本明細科目下設置以下明細賬進行細核算:
1.本金;
2.應計利息。
公司購入債券所發生的金額較大的手續費等相關稅費,應在各明細科目下設置「債券費用」明細科目單獨核算,並在債券存續期間內,與計提利息、攤銷溢折價時平均攤銷,計入損益。公司購入債券所發生的金額較小的手續費等相關稅費,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在這種情況下可不設置「債券費用」科目。
三、長期債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作為初始投資成本。以現金購入的長期債券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減去已到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較小,可以直接計入當期投資收益,不計入初始投資成本。
長期債券投資應當按照票面價值與票面利率按期計算確認利息收入。購入到期還本付息的債券,按期計提的利息,記入本科目(債券投資——應計利息);購入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債券,已到付息期而應收未收的利息,於確認利息收入時,記入「應收利息」科目,不通過本科目核算。長期債券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減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未到期債券利息和計入初始投資成本的相關稅費,與債券面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券溢價或折價;債券的溢價或折價在債券存續期內於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攤銷。攤銷方法可以採用直線法,也可以採用實際利率法。
四、公司購入長期債券付款時,按債券票面價值,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面值),按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各項附加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或本科目(債券投資——債券費用),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溢折價)。如果實際支付的價款包含已到期而尚未領取或尚未到期的債券利息,按債券票面價值,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面值),按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各項附加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或本科目(債券投資——債券費用),按已到期而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未到期的利息,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應計利息)或「應收利息」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溢折價)。
五、債券應計的利息,應區別情況處理:
(一)面值購入的債券,應將當期應計的利息,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應計利息)(指到期還本付息債券,下同)或「應收利息」科目(指分期付息,到期還本債券,下同),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二)公司溢價或折價購入的債券,其溢價或折價應當在債券存續期間內分期攤銷。溢價購入的債券,按當期應計的利息,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應計利息)或「應收利息」科目,按當期應分攤的溢價金額,貸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溢折價),按其差額,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折價購入的債券,按當期應計利息,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應計利息)或「應收利息」科目,按當期應分攤的折價金額,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溢折價),按應計利息與分攤的折價的合計數,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六、公司出售或到期收回債券本息,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按債券本金部分,貸記本科目(面值),按已計利息部分,貸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應計利息)或「應收利息」科目,按尚未攤銷的溢價或折價,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溢折價),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七、企業購入可轉換公司債券,應在本科目中設置「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明細科目進行核算。購入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轉換為股份之前,按一般債券投資進行賬務處理。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股份時,按可轉換為股份的債券價值,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收到償還的現金部分,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按債券投資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面值、溢折價、應計利息)或借記本科目(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溢折價)。
八、公司採用全額包銷方式承銷的債券,承銷期結束,未售出的債券轉為長期債券投資的,應按承購價,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貸記「承銷證券」科目;採用餘額包銷方式承銷債券,承銷期結束,未售出的債券轉為長期債券投資的,應按承銷價格,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貸記「承銷證券」科目。
九、公司進行除債券投資以外的其他債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其他債權投資——本金),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每期結賬時,按其他債權投資應計的利息,借記本科目(其他債權投資——應計利息)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其他債權投資到期,收回本息,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其他債權投資本金或已計未收利息,貸記本科目(其他債權投資——本金、應計利息)或「應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十、本科目應按債券種類、其他債權投資進行明細核算,並按債券種類設置明細賬。
十一、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持有的長期債權投資的成本、已計提的利息和未攤銷的溢折價金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計提的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二、公司應當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長期投資逐項進行檢查,如果由於市價持續下跌、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長期投資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應當按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金額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應按單項投資計提。
三、對有市價的長期投資,應當按照市價低於賬面價值的金額計提減值準備。對無市價的長期投資,可以根據下列跡象判斷是否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一)影響被投資單位經營的政治或法律環境的變化,如稅收、貿易等法規的頒布或修訂,可能導致被投資單位出現巨額虧損;
(二)被投資單位所供應的商品或提供的勞務因產品過時或消費者偏好改變而使市場的需求發生變化,從而導致被投資單位財務狀況發生嚴重惡化;
(三)被投資單位所在行業的生產技術等發生重大變化,被投資單位已失去競爭能力,從而導致財務狀況發生嚴重惡化,如進行清理整頓、清算等;
(四)有證據表明該項投資實質上已經不能再給金融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期末,公司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時,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如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長期投資價值又得以恢復,應在原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範圍內劃回,借記本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
處置長期投資時,應當同時結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已計提的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的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固定資產的原價。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以下特徵的有形資產:(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過1年;(3)單位價值較高。
二、公司應當根據固定資產定義,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於本公司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折舊方法,作為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公司制定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預計淨殘值(預計殘值減去預計清理費用,下同)、折舊方法等,應當編製成冊,並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會議或類似機構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同時備置於公司所在地,以供投資者等有關各方查閱。公司已經確定並對外報送,或備置於公司所在地的有關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預計淨殘值、預計使用年限、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仍然應當按照上述程序,經批准後報送有關各方備案,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為低值易耗品核算。
三、固定資產應按取得時的成本作為入賬價值,取得時的成本包括買價、進口關稅、運輸和保險等相關費用,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資產取得時的成本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確定:
(一)購置的不需要經過建造過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包裝費、運輸費、安裝成本、交納的有關稅金等作為入賬價值。
如果以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按各項固定資產公允價值的比例對總成本進行分配,分別確定各項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外商投資的證券公司因採購國產設備而收到稅務機關退還的增值稅款,沖減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全部支出作為入賬價值。
(三)收到投資者作為投入資金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入賬價值。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如果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比例等於或小於30%的,在租賃開始日,企業也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五)公司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抵債部分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六)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入賬價值: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入賬價值:
(1)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3.如受贈的系舊的固定資產,按照上述方法確認的價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後的餘額,作為入賬價值。
(七)盤盈的固定資產,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入賬價值:
1.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後的餘額作為入賬價值。
2.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項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八)經批准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賬面價值加上發生的運輸費、安裝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入賬價值。
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中,還應當包括金融企業為取得固定資產而交納的契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等相關稅費。
公司購建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實際成本等,按估計的價值轉入固定資產,並按本制度關於固定資產折舊的規定,計提固定資產的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後再作調整。
(九)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是否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應當根據以下情況判斷:如果該項後續支出使可能流入公司的經濟利益超過了原先的估計,如延長了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或者使產品質量實質性提高,或者使產品成本實質性降低,則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其增計金額不應超過該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除上述以外的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應當作為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再通過預提或待攤方式核算。具體處理如下:
1.固定資產修理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費用。
2.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如果該項支出使可能流入公司的經濟利益超過了原先的估計,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其增計金額不應超過該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
3.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符合上述原則可予資本化的,應當在「固定資產」科目下單設「固定資產裝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並在兩次裝修期間與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限內,採用合理的方法單獨計提折舊。如果在下次裝修時,該項固定資產相關的「固定資產裝修」明細科目仍有餘額,應將該餘額一次全部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4.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固定資產後續支出,比照上述原則可予資本化的,應在兩次裝修期間、剩餘租賃期與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較短的期限內,採用合理的方法單獨計提折舊。
四、固定資產增加的賬務處理如下:
(一)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先記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裝完畢交付使用時再轉入本科目。
(二)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三)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等科目。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單設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公司應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借記本科目,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租賃期滿,如合同規定將設備所有權轉歸承租企業,,應進行轉賬,將固定資產從「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明細科目轉入有關明細科目。
如果融資租賃資產占公司資產總額比例(將租賃資產計算在內)等於或小於30%的,在租賃開始日,公司也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公司應按最低租賃付款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
(五)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確定的入賬價值以,借記本科目,按接受捐贈資產按稅法規定確定的入賬價值,貸記「待轉資產價值——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價值」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及附加」等科目。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確定的入賬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七)公司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抵債部分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按該項應收債權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借記「壞賬準備」科目,按應收債權的賬面餘額,貸記「應收款項」等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及附加」等科目。
(八)公司按照有關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賬面價值加上發生的運輸費、包裝費等,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按調入固定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貸記「資本公積——無償調入固定資產」科目,按發生的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發生的安裝費用,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科目。工程達到可使用狀態時,按工程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九)外商投資的證券公司採購的國產設備退還的增值稅款,在設備達到預定可使用狀前收到的,沖減設備的成本,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等科目;如果採購的國產設備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應調整設備的賬面原價和已提的折舊,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同時,沖減多提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貸記「營業費用」等科目。如果採購的國產設備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稅務機關跨年度退還增值稅的,則應相應調整設備的賬面原價和已提的折舊,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同時,沖減多提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五、固定資產減少的賬務處理:
(一)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按轉出的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投出固定資產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該項固定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投出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貸記本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及附加」等科目。
(二)捐贈轉出的固定資產,應按固定資產淨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該項固定資產已提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該項固定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貸記本科目;按捐贈轉出的固定資產應交的相關稅費,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餘額,借記「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三)公司按照有關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無償調出固定資產,調出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以及清理固定資產所發生的費用,仍然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清理所發生的淨損失沖減資本公積。企業應按調出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該項固定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貸記本科目;發生的清理費用,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科目;調出固定資產發生的淨損失,借記「資本公積——無償調出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四)公司盤虧的固定資產,按其賬面淨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該項固定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本科目。
(五)出售、報廢和毀損等原因減少的固定資產,按減少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該項固定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本科目。
六、公司的固定資產應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實地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並根據公司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會議或類似機構批准後,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
七、公司應當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固定資產卡片」,按固定資產類別、使用部門和每項固定資產進行明細核算。
臨時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另設備查簿進行登記,不在本科目核算。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期末固定資產的原價。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
二、公司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淨殘值,並根據科技發展、環境及其他因素,選擇合理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會議或類似機構的批准,作為計提折舊的依據。同時,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同時備置於公司所在地,以供股東等有關各方查閱。公司已經確定並對外報送、或備置於公司所在地的有關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淨殘值、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仍然按照上述程序,經批准後報送有關各方備案,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三、公司的下列固定資產應當計提折舊:
(一)房屋和建築物;
(二)各類設備;
(三)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
(四)融資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在年度內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並調整已計提的折舊額,作為調整當月的費用處理。如果在年度內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按照估計價值暫估入賬,並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後,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並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當年調整的折舊額記入調整當期的費用,上年調整的折舊額調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項目。
四、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一)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二)按照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五、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可以採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餘額遞減法等,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對於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公司應當按照規定的固定資產入賬價值、預計尚可使用年限、預計淨殘值,以及所選用的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採用與自有應計折舊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能夠合理地確定租賃期屆滿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
六、公司一般應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後,不管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所謂提足折舊,是指已經提足該項固定資產應提的折舊總額。應提的折舊總額為固定資產原價減去預計殘值;如果已對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的,還應當扣除已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七、公司按月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八、本科目只進行總分類核算,不進行明細分類核算。需要查明某項固定資產的已提折舊,可以根據固定資產卡片上所記載的該項固定資產原價、折舊率和實際使用年數等資料進行計算。
九、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累計數。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改良支出。
二、公司為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而進行的改良,其發生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各項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改良支出,應當在租賃資產剩餘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限內,採用合理的方法單獨計提折舊。按月計提的折舊,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經營租賃資產改良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期末經營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的賬面原價。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二、公司應當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逐項進行檢查,如果由於市價持續下跌,或技術陳舊、損壞、長期閒置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應當按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金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公司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後,應當按該固定資產原價扣除與此相關的減值準備和累計折舊以後的賬面價值,再扣除預計淨殘值後的餘額,在剩餘預計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
三、如果公司的固定資產實質上已經發生了減值,應當計提減值準備。當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按照該項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全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一)長期閒置不用,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再使用,且已無轉讓價值的固定資產;
(二)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
(三)其他實質上已經不能再給公司帶來經濟利益的固定資產。
已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四、公司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時,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果有跡象表明以前期間據以計提固定資產減值的各種因素發生變化,使得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大於其賬面價值,則以前期間已計提的減值準備應當轉回,但轉回的金額不應超過原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轉回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後,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不應超過不考慮減值因素情況下計算確定的固定資產賬面淨值,即,取得固定資產時的原價扣除不考慮減值因素情況下計提的累計折舊後的餘額。轉回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時,按不考慮減值因素情況下應計提的累計折舊與因計提減值準備而少計的折舊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和以可收回金額與不考慮減值因素情況下計算確定的固定資產賬面淨值孰低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為購建或改良固定資產而進行的各項建築和安裝工程,包括固定資產新建工程、改良工程等所發生的實際支出,以及改良工程等轉入的固定資產淨值。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不通過本科目核算。為在建工程購入的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為購建或改良固定資產而進行的各項建築和安裝工程,其發生的各項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按工程的實際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按工程項目設置明細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尚未完工的工程實際成本,以及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建工程計提的減值準備。
二、公司應當在期末或者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在建工程逐項進行檢查,如果有證據表明在建工程已經發生了減值,如長期停建並且預計在3年內不會重新開工的在建工程,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三、公司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時,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如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在建工程價值又得以恢復,應在原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範圍內轉回,借記本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證券公司已計提的在建工程減值準備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出售、報廢和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理的固定資產價值及其在清理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清理收入等。
二、出售、報廢和毀損的固定資產轉入清理時,應按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清理過程中發生的清理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稅金及附加——應交營業稅」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資產的價款、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等,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賠償的損失,借記「應收款項」、「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固定資產清理後的淨收益,區別情況處理:屬於籌建期間的,沖減長期待攤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長期待攤費用」科目;屬於生產經營期間的,應當記入損益,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處理固定資產淨收益」科目;固定資產清理後的淨損失,區別情況處理:屬於籌建期間的,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借記「長期待攤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生產經營期間由於自然災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生產經營期間正常的處理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處理固定資產淨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被清理的固定資產設置明細賬。
四、本科目期末餘額,反映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的價值以及清理淨收入(清理收入減清理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為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無形資產分為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可辨認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是指商譽。
公司自創的尚譽,以及未滿足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其他項目,不能作為公司的無形資產。
二、公司的無形資產在取得時,應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入賬。取得時的實際成本應按以下方法確定:
(一)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實際成本。
(二)收到投資者作為投入資金投入的無形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該項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三)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實際成本: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
(1)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四)金融企業自行開發並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註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作為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在研究與開發過程中發生的材料費用、直接參與開發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開發過程中發生的租金、借款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已經計入各期費用的研究與開發費用,在該項無形資產獲得成功並依法申請取得權利時,不得再將原已計入費用的研究與開發費用資本化。
(五)公司購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實際成本,並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待該項土地開發時再將其攤余價值轉入相關在建工程。
無形資產在確認後發生的支出,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三、無形資產的賬務處理如下:
(一)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到投資者作為投入資金投入的無形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等科目。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該項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等科目。
(三)公司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確定的入賬價值,借記本科目,按接受捐贈資產按稅法規定確定的入賬價值,貸記「待轉資產價值——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價值」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及附加」等科目。
(四)自行開發並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註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公司在研究與開發過程中發生的材料費用、直接參與開發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開發過程中發生的租金、借款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借記「營業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五)公司購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待該項土地開發時再將其攤余價值轉入相關在建工程,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公司出售無形資產時,按實際取得的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項無形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無形資產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出售無形資產淨收益」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出售無形資產淨損失」科目。
(七)公司出租無形資產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發生的與出租無形資產有關的各項費用支出,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有關科目。出租期間無形資產分期攤銷時,借記「其他業務支出——出租無形資產攤銷」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無形資產應當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損益。如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該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按如下原則確定:
(一)合同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期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期不應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規定了有效年限的,攤銷期不應超過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兩者之中較短者。
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期不應超過10年。
攤銷無形資產價值時,借記「營業費用——無形資產攤銷」科目,貸記本科目。
若預計某無形資產已經不能給公司帶來未來經濟利益,應當將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當期營業費用。
五、公司的無形資產應當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六、本科目應按無形資產類別設置明細賬。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已入賬但尚未攤銷的無形資產的攤余價值。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向證券交易所支付的交易席位費。交易席位費不多的企業,也可不單設本科目核算,而將其並在「無形資產」科目核算。
二、交易席位費的賬務處理如下:
(一)公司支付的交易席位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公司出售交易席位時,按實際取得的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項交易席位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交易席位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出售無形資產淨收益」或借記「營業外支出——出售無形資產淨損失」科目。
(三)公司出租交易席位取得租金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發生的與出租交易席位有關的費用支出,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有關科目,出租期間席位費分期攤銷時,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交易席位費應從公司開始經營或受讓的當月起,按10年的期限平均攤銷;交易席位費攤銷時,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公司的交易席位應按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四、本科目應按交易席位號設置明細帳。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支付的交易席位費的攤余價值。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二、公司應當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檢查各項無形資產預計給公司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能力,對預計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減值準備。公司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後,應當按照扣除減值準備以後的賬面價值在剩餘攤銷年限內分期攤銷。
三、當存在下列一項或若干項情況時,應當將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一)該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等所替代,且已不能為金融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二)該無形資產不再受法律的保護,且不能為金融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四、當存在下列一項或若干項情況時,應當計提無形資產的減值準備:
(一)該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等所替代,使其為金融企業創造經濟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二)該無形資產的市價在當期大幅下跌,在剩餘攤銷年限內預期不會恢復;
(三)其他足以表明該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已超過可收回金額的情形。
五、期末,公司所持有的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高於其可收回金額的,應按其差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如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價值又得以恢復,應在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範圍內轉回。轉回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後,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不應超過不考慮減值因素情況下計算確定的無形資產攤余價值。轉回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時,按無形資產賬面價值和以可收回金額與不考慮減值因素情況下計算確定的無形資產攤余價值孰低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融資租如固定資產所發生的未確認融資費用。
在租賃開始日,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固定資產和長期應付款入賬的公司,不設置本科目。
二、公司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本科目。
未確認融資費用應在租賃期各個期間內,按合理的方法進行分攤,分攤時按照資本化的原則,分別借記「在建工程」、「金融企業往來支出」、「利息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借方餘額,反映公司未實現融資費用的攤余價值。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包括籌建期間發生的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的開辦費等。應當由本期負擔的借款利息、租金等費用,以及無法與未來收益相匹配的其他各項支出,不得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在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
三、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其他單位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或佣金等相關費用,減去股票發行凍結期間的利息收入後的餘額,從發行股票的溢價中不夠抵銷的,或者無溢價的,若金額較大的,可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不超過2年的期限內平均攤銷,計入損益(若金額較小,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四、公司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註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借款費用等,發生時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在開始經營的當月一次計入損益,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如果長期待攤的費用項目不能使以後會計期間受益的,應當將尚未攤銷的該項目的攤余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五、公司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攤銷時,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本科目應按費用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按照費用項目披露其攤余價值、攤銷期限、攤銷方式等。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司尚未攤銷的各項長期待攤費用的攤余價值。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代理證券業務中發生的交易差錯損溢,以及在清查財產中查明的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價值。
二、本科目應設置以下三個明細科目:
(一)待處理交易差錯損溢
(二)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三)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
三、公司在代理證券業務中,與證券交易所清算時,發生的交易差錯損失,借記本科目,貸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等科目;發生的交易差錯溢余,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公司按規定程序轉銷交易差錯損溢時,屬於交易差錯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交易差錯溢余,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四、盤盈的各種財產,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累計折舊」等科目;盤虧、毀損的各種財產,借記本科目、「累計折舊」等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五、盤盈、盤虧、毀損的財產,報經批准處理時:流動資產的盤盈,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費用」科目;固定資產的盤盈,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固定資產盤盈」科目;流動資產的盤虧、毀損,應先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人的賠償,借記「應收款項」科目,貸記本科目,剩餘淨損失,屬於非常損失的部分,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一般經營損失部分,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固定資產的盤虧,借記「營業外支出——固定資產盤虧」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公司清查的交易差錯損溢或各種財產損溢,應於期末前查明原因,並根據公司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會議或類似機構批准後,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如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准的,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先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作出說明;如果其後批准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七、本科目應按待處理財產損溢種類設置明細賬
八、本科目處理前的借方餘額,反映公司尚未處理的交易差錯損失和各項財產的淨損失;處理前的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尚未處理的交易差錯溢余和各種財產的淨溢余。期末處理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已取得所有權並準備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的實物抵債資產的價值。抵債資產不計提折舊或攤銷,但對預計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應當按其差額計提減值準備。
二、公司取得的抵債資產,應當按照實際抵債部分的貸款本金、已確認的利息和取得資產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抵債資產的入賬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款項」、「應收利息」、「銀行存款」等科目。
公司取得抵債資產後如轉為自用,則應在相關手續辦妥時,借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抵債資產保管期間取得的收入,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保管期間發生的費用,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抵債資產處置時,應當區別情況處理:
(一)取得的處置收入大於抵債資產賬面價值時,按實際取得的處置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款項」、「應收利息」等科目,按該項抵債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抵債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抵債資產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處置抵債資產收入」科目。
(二)取得的處置收入小於抵債資產賬面價值時,按實際取得的處置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款項」、「應收利息」等科目,按該項抵債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抵債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抵債資產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處置抵債資產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抵債資產種類及借款人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餘額,反映公司取得的實物抵債資產以及正在進行處置的抵押物和質物的價值。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計提的抵債資產減值準備。
二、公司應當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檢查各項抵債資產預計給公司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能力,對預計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三、期末,公司所持有的抵債資產賬面價值高於其可收回金額時,應按其差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抵債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如已計提減值準備的抵債資產價值又得以恢復,應在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範圍內轉回,借記本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抵債資產減值準備」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已計提的抵債資產減值準備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規定向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種借款本金,如用自營證券向金融機構質押借款等。公司按規定向金融機構拆入的資金,在「拆入資金」科目單獨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種借款,在「長期借款」科目進行核算。
二、公司借入的各種短期借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按期計提短期借款利息時,借記「金融企業往來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實際歸還利息時,借記「金融企業往來支出」、「應付利息」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借款性質和債權人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尚未償還的短期借款的本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規定通過同業拆借市場向金融機構拆入的資金。
二、公司拆入資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期末計提未到期的拆入資金利息時,借記「金融企業往來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利息——拆入資金利息」科目;歸還拆入資金本息時,借記本科目和「金融企業往來支出」科目、「應付利息」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按拆出資金單位設置明細賬。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尚未償還的拆入資金本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短期借款、拆入資金、賣出回購證券而應支付的利息,以及應支付的客戶保證金存款利息。
二、公司按期計提各項利息時,借記「金融企業往來支出」、「利息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支付利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應付利息的類別和債權人設置明細賬。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已計提尚未支付的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證券經營而發生的除應付工資、應付利潤、應付利息等以外的各項應付款項,如應付交易所配股款、應付客戶現金股利、應付分銷商手續費,以及公司其他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應付退休職工的統籌退休金、應付租入固定資產租金等。
二、發生各項應付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按債權人和應付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各項應付款項。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應付給職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在工資總額內的各種工資、獎金、津貼等,不論是否當月支付,都應通過本科目核算。不包括在工資總額內的發給職工的款項,如醫藥費、福利補助、退休金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向銀行提取現金準備發放工資、獎金、津貼時,借記「現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支付工資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科目;從應付工資中扣還的各種款項(如代墊的房租、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款項」、「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職工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的工資,應由發放工資的單位及時交回財務會計部門,借記「現金」科目,貸記「應付款項」科目。
公司按規定將發給職工的住房補貼專戶存儲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月份終了,應將本月應發的工資進行分配:業務經營、管理部門的人員工資,借記「營業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由在建工程負擔的人員工資,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設置「應付工資明細賬」,按照職工類別分設賬頁,按照工資的組成內容分設專欄,根據「工資單」或「工資匯總表」進行明細登記。
五、本科目期末一般應無餘額,如果公司本月實發工資是按上月考勤記錄計算的,實發工資與按本月考勤記錄計算的應付工資的差額,即為本科目的期末餘額。如果公司實發工資與應付工資相差不大的,也可以按本月實發工資作為應付工資進行分配,這樣本科目期末即無餘額。如果不是由於上述原因引起的應付工資大於實付工資的,期末貸方餘額反映為工資的節餘。
一、本科目核算外商投資的證券公司按規定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及其使用,以及屬於應付中方職工的退休、養老等項基金、保險福利費和國家的各項補貼等。本科目下應當設置「從費用中提取的福利費」和「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等明細科目。
非外商投資的證券公司發生的福利費,應當按規定的標準列支,直接記入當期費用。
二、外商投資的證券公司提取福利費時,借記「營業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的職工醫藥衛生費用、職工困難補助和其他福利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外商投資的證券公司按規定從稅後利潤中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時,借記「利潤分配——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按照規定支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外商投資的證券公司職工福利費的結餘。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應分配給投資者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二、公司根據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批准的利潤分配方案確定當期應支付給投資者的利現金股利或潤,借記「利潤分配——應付利潤」科目,貸記本科目。
公司實際支付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應交的各種稅金,如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所得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以及應交的教育費附加等。
公司交納的印花稅以及其他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稅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設置下列明細科目:
(一)應交營業稅
1.公司按其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交納的營業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營業稅)。
2.交納的營業稅,借記本科目(應交營業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1.公司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2.交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應交所得稅
1.採用應付稅款法核算的公司,計算出當期應交的所得稅,借記「所得稅」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稅)。
2.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核算的公司,計算出當期應計入損益的所得稅,借記「所得稅」科目,按規定計算出當期應交納的所得稅,貸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稅),按本期發生的時間性差異和規定的所得稅率計算的對所得稅的影響金額,借記或貸記「遞延稅款」科目。
3.交納的所得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應交房產稅
(五)應交土地使用稅
(六)應交車船使用稅
1.公司按規定計算應交納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房產稅、應交土地使用稅、應交車船使用稅)。
2.交納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房產稅、應交土地使用稅、應交車船使用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七)應交個人所得稅
1.公司按規定計算出應代扣代交的個人所得稅,借記「應付工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稅)。
2.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八)應交教育費附加
1.公司按規定計算出應交納的教育費附加,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教育費附加)。
2.交納的教育費附加,借記本科目(應交教育費附加),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尚未交納的稅金及附加;期末如為借方餘額,反映公司多交的稅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規定從費用中預提但尚未實際支付的費用,如預提的租金等。
二、公司按規定預提計入本期的各項費用,借記「營業費用」等,貸記本科目;實際支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實際發生的支出大於已經預提的數額,應視同待攤費用,分期攤入費用。
三、本科目應按預提費用的種類設置明細賬。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已預提但尚未支付的各項費用;期末如為借方餘額,反映公司實際支付的費用大於預提數的差額,即尚未攤銷的費用。
2201代買賣證券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接受客戶委託,代客戶買賣股票、債券、基金和其他有價證券由客戶交存的款項。公司代客戶認購新股的款項、代理客戶領取的現金股利和債券利息,代客戶向證券交易所支付的配股款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收到客戶交來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客戶提取存款,作相反會計分錄。
三、公司接受客戶委託通過證券交易所代理買賣證券,應分別以下兩種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一)如果買入證券成交總額大於賣出證券成交總額,按買賣證券成交價的差額,加代扣代交的印花稅費和應向客戶收取的佣金等手續費,借記本科目,貸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按公司應負擔的交易費用,借記「手續費支出
——代買賣證券手續費支出」科目,按公司應向客戶收取的佣金和公司應負擔的交易費用的差額,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按應向客戶收取的佣金等手續費,貸記「手續費收入——代買賣證券手續費收入」科目。
(二)如果賣出證券成交總額大於買入證券成交總額,按買賣證券成交價的差額,減代扣代交的印花稅費和應向客戶收取的佣金等費用,借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貸記本科目;按公司應負擔的交易費用,借記「手續費支出——代買賣證券手續費支出」科目,按公司應向客戶收取的佣金和公司應負擔的交易費用的差額,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按應向客戶收取的佣金等手續費,貸記「手續費收入——代買賣證券手續費收入」科目。
四、公司代理客戶認購新股,收到客戶認購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將款項劃付交易所,借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客戶辦理申購手續,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貸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證券交易所完成中籤認定工作,將未中籤資金退給客戶,借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貸記本科目;公司將未中籤的款項劃回,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公司將未中籤的款項退給客戶,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五、公司代理客戶辦理配股業務,採用當日向交易所解交配股款的,在客戶提出配股要求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採用定期向交易所解交配股款的,在客戶提出配股要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款項——應付客戶配股款」科目。與交易所清算配股時,按配股金額,借記「應付款項——應付客戶配股款」科目,貸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
六、公司代理客戶領取現金股利和利息,借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貸記本科目。
七、公司按規定向客戶統一結息時,借記「利息支出」、「應付利息」科目,貸記本科目。
八、本科目應按客戶名稱設置明細賬。
九、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客戶交存的代買賣證券款項的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接受委託,採用餘額承購包銷方式或代銷方式承銷證券所形成的應付證券發行人的承銷資金。
二、公司承銷無記名證券,應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一)公司採用餘額承購包銷方式承銷證券,收到委託單位委託發行的證券,在專設的備查賬簿中記錄承銷證券的情況;在約定的期限內售出,按承銷價格,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有未售出證券,按合同規定由公司認購,轉為自營證券或長期投資時,按承銷價格,借記「自營證券」、「長期債券投資」或「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承銷期結束,所集資金付給委託單位,並收取手續費,按承銷價格,借記本科目,按支付給委託單位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應收取的手續費,貸記「證券承銷——承銷證券手續費收入」科目,同時,沖銷備查賬簿中登記的承銷證券。
(二)公司採用代銷方式承銷證券,收到委託單位委託發行的證券,在專設的備查賬簿中記錄承銷證券的情況。證券售出時,按約定的承銷價格,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承銷期結束,所集資金付給委託單位,並收取手續費,按約定的承銷價格,借記本科目,按支付給委託單位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應收取的手續費,貸記「證券承銷——承銷證券手續費收入」科目;同時,將未售出的承銷證券退還委託單位,沖銷備查賬簿中登記的承銷證券。
三、公司承銷記名證券,應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一)公司採用餘額承購包銷方式承銷證券,通過證券交易所上網發行的,在證券上網發行日根據承銷合同確認的證券發行總額,按承銷價格,在備查賬簿中記錄承銷證券的情況。與證券交易所交割清算時,按網上實際發行數量和承銷價格計算的承銷款項減去上網費用,借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按代墊委託單位上網費,借記「應收款項——應收代墊委託單位上網費」科目,按實際承銷的證券,貸記本科目;承銷期結束,按合同規定未售出部分由本公司認購,轉為自營證券或長期投資,按承銷價格,借記「自營證券」、「長期股權投資」或「長期債券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將承銷證券款項交委託單位,並收取承銷手續費和代墊上網費用,按承銷價格,借記本科目,按應收的代墊委託單位上網費,貸記「應收款項——應收貸墊委託單位上網費」科目,按應收取的承銷手續費收入,貸記「證券承銷——承銷證券手續費收入」科目,按實際支付的承銷證券價款(即承銷價格扣除公司代墊應收的上網費和應收的手續費收入),貸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同時,沖銷備查賬簿中登記的承銷證券。
公司通過櫃檯承銷證券,收到委託單位委託發行的證券,在專設的備查賬簿中記錄承銷證券的情況。證券售出時,按承銷價格,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承銷期結束,如有未售出證券,按合同規定由公司認購,轉為自營證券或長期投資時,按承銷價格,借記「自營證券」、「長期債券投資」或「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所集資金付給委託單位,並收取手續費,按承銷價格,借記本科目,按支付給委託單位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應收取的手續費,貸記「證券承銷——承銷證券手續費收入」科目,同時,沖銷備查賬簿中登記的承銷證券。
(二)採用代銷方式代理承銷證券
公司採用代銷方式承銷證券,通過證券交易所上網發行的,在證券上網發行日根據承銷合同確認證券發行總額,在專設的備查賬簿中記錄承銷證券的情況。與證券交易所交割清算時,按網上實際發行數量和承銷價格計算的承銷款項減去上網費用,借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按代墊委託單位上網費,借記「應收款項——應收代墊委託單位上網費」科目,按實際承銷的證券,貸記本科目;將承銷證券款項交委託單位,並收取承銷手續費和代墊上網費用,按承銷價格,借記本科目,按應收的代墊委託單位上網費,貸記「應收款項——應收代墊委託單位上網費」科目,按應收取的承銷手續費收入,貸記「證券承銷——承銷證券手續費收入」科目,按實際支付的承銷證券價款(即承銷價款扣除公司代墊應收的上網費和應收的手續費收入),貸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同時,將未售出的承銷證券退還委託單位,沖銷備查賬簿中登記的承銷證券。
公司通過櫃檯承銷證券,收到委託單位委託發行的證券,在專設的備查賬簿中記錄承銷證券的情況。證券售出時,按承銷價格,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承銷期結束,所集資金付給委託單位,並收取手續費,按承銷價格,借記本科目,按支付給委託單位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應收取的手續費,貸記「證券承銷——承銷證券手續費收入」科目;同時,將未售出的承銷證券退還委託單位,沖銷備查賬簿中登記的承銷證券。
四、本科目按委託單位和證券種類設置明細賬。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承銷證券尚未支付給委託單位的款項。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接受委託代理兌付債券業務而收到委託單位預付的兌付資金。
二、公司兌付債券本息,應分別以下兩種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一)公司兌付無記名債券,收到委託單位的兌付資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客戶交來的債券,按兌付金額,借記「代兌付債券」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公司向委託單位交回已兌付的債券,借記本科目,貸記「代兌付債券」科目。
(二)公司兌付記名債券,收到委託單位的兌付資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兌付債券本息,按兌付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公司收取的代兌付債券手續費收入,如果向委託單位單獨收取時,按應收或已收取的手續費,借記「應收款項」、「銀行存款」、「結算備付金」等科目,貸記「手續費收入——代兌付債券手續費收入」科目;如果手續費與兌付款一併匯入時,在收到款項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應兌付的金額,貸記本科目,按事先取得的手續費,貸記「應收款項——預收代兌付債券手續費」科目;待兌付債券業務完成後,確認手續費收入,借記「應收款項——預收代兌付債券手續費」科目,貸記「手續費收入——代兌付債券手續費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委託單位和債券種類設置明細賬。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已收到但尚未兌付的代兌付債券款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規定進行證券回購業務賣出證券取得的款項。
二、公司通過國家規定的場所賣出證券成交時,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貸記本科目。
賣出證券在當期到期購回的,按賣出證券時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本科目,按回購證券時實際支付的款項,貸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按其差額,借記「賣出回購證券支出」科目。賣出的回購證券在當期沒有到期的,期末應計提未到期的賣出回購證券利息,借記「賣出回購證券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到期回購時,借記本科目、「應付利息」、「賣出回購證券支出」科目,貸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
三、本科目按券種設置明細賬。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賣出尚未回購的證券價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接受客戶委託進行資產管理的資金。
二、公司收到委託單位匯入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客戶」科目,貸記「受託資金」科目;公司將款項存入清算代理機構,借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公司用其資金購買證券,按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投資成本),貸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將購買的證券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回購交易時,借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將購買的證券賣出,按實際收到的價款,借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按賣出證券應結轉的成本,貸記本科目(投資成本),按其差額,結記或貸記本科目(已實現未結算損益)。合同到期與委託單位結算時,按合同規定比例計算受託投資管理收益,結轉已實現未結算的損益,借記本科目(已實現未結算損益),屬於委託單位收益的金額,貸記「受託資金」科目,屬於公司的收益金額,貸記「受託投資管理收益」科目。如果發生損失,按委託單位應承擔的損失金額,借記「受託資金」科目,按公司應承擔的損失金額,借記「受託投資管理收益」科目,按損失的金額,貸記本科目(已實現未結算損益)。公司按規定分期計提管理費時,借記「應收款項」科目,貸記「受託投資管理收益」科目,合同到期收取管理費時,借記「受託資金」科目,貸記「應收款項」科目。調整公司自有資金和客戶資金餘額時,借記(或貸記)「結算備付金——公司」,貸記(或借記)「結算備付金——客戶」;從清算代理機構劃回資金,借記「銀行存款」,貸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到期退還委託單位委託管理的資金及損益,借記「受託資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三、本科目應按委託單位設置明細賬。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接受委託資產管理所形成的資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待轉的接受貨幣性資產和非貨幣性資產捐贈的價值。公司應當在本科目下設置「接受捐贈貨幣性資產價值」和「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價值」兩個明細科目。這裡的貨幣性資產指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除貨幣性資產以外的其他資產為非貨幣性資產。
二、公司取得的貨幣性資產捐贈,應按實際取得的金額,借記「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接受捐贈貨幣性資產價值);公司取得的非貨幣性資產捐贈,應按本制度規定確定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的入賬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按接受捐贈資產按稅法規定確定的入賬價值,貸記本科目(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價值),按公司因接受捐贈資產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及附加」等科目。
三、會計期末,如果接受捐贈資產按稅法規定確定的入賬價值全部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的,應按已記入本科目的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接受捐贈貨幣性資產價值或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價值),按接受捐贈資產按稅法規定確定的入賬價值與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或接受捐贈資產按稅法規定確定的入賬價值在抵減當期虧損後(包括公司以前年度發生的尚在稅法規定允許抵扣期間內的虧損,下同)的餘額與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所得稅」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或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科目。
四、如果公司接受捐贈的非貨幣性資產金額較大,經批准可以在不超過5年的期間內分期平均計入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各期在計算交納所得稅時,公司應按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當期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待轉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價值部分,借記本科目,按當期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待轉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價值與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應交所得稅,或按當期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待轉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價值在抵減當期虧損後的餘額與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應交所得稅金額,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所得稅」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尚未結轉的待轉資產的價值。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各項預計的負債,包括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等或有事項產生的負債。
二、公司應該按照有關規定,合理地確認和計量預計負債。如果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公司應當將其作為負債:
(一)該義務是公司承擔的現時義務;
(二)該義務的履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公司;
(三)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三、公司確認預計負債時,借記「營業費用」、「營業外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償付負債時,借記本科目等,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如果公司前期已合理預計了預計負債,當期發生的實際損失金額與已計提的相關預計負債之間的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營業費用」科目或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貸記或借記「預計負債」科目。
當已確認但實際未發生的預計負債迴轉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等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預計負債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已預計尚未支付的債務。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借款。
二、借入的長期借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公司將長期借款劃轉出去,或者無需償還的長期借款,直接轉入資本公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四、長期借款發生的利息支出、匯兌損失等借款費用,分別情況處理:
(一)籌建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匯兌損益等借款費用,借記「長期待攤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屬於發生的與固定資產購建有關的專門借款的借款費用,在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按規定應予以資本化的,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除上述情況外,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以及按規定不能予以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均計入當期損益;按期計提借款利息時,借記「金融企業往來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對於公司按期付息、到期償還本金的長期借款計提的利息也可以在「應付利息」科目核算。公司按期計提利息時,借記「在建工程」、「金融企業往來支出」、「長期待攤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五、本科目應按貸款單位設置明細賬,並按貸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尚未償還的長期借款本息。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為籌集長期資金而實際發行的債券及應付的利息。
發行一年期及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債券,應另設「2112應付短期債券」科目核算。
二、公司發行債券時,如果發行費用大於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按發行費用減去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後的差額,根據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的用途,屬於用於固定資產項目的,按照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處理原則處理;屬於其他用途的,計入當期損益。如果發行費用小於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按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減去發行費用後的差額,視同發行債券的溢價收入,在債券存續期間於計提利息時攤銷。
其他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比照長期借款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處理規定辦理。
公司發行附有贖回選擇權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其在贖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補償金,即債券約定贖回期間屆滿日應當支付的利息減去應付債券票面利息的差額,應當在債券發行日至債券約定贖回屆滿日期間計提應付利息,計提的應付利息,按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處理原則處理。
三、本科目設置以下四個明細科目:
(一)債券面值
(二)債券溢價
(三)債券折價
(四)應計利息
四、公司發行債券時,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按債券票面價值,貸記本科目(債券面值);溢價或折價發行的債券,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與票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債券溢價或債券折價)。
支付的債券代理發行手續費及印刷費等發行費用,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五、公司債券應按期計提利息;溢價或折價發行債券,其實際收到的金額與債券票面金額的差額,應在債券存續期間內分期平均攤銷。攤銷方法可以採用實際利率法,也可以採用直線法。
分期計提利息及攤銷溢價、折價時,應區別情況處理:
面值發行債券應計提的利息,借記「利息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應計利息)。
溢價發行債券,按應攤銷的溢價金額,借記本科目(債券溢價),按應計利息與溢價攤銷額的差額,借記「利息支出」科目,按應計利息,貸記本科目(應計利息)。
折價發行債券,按應攤銷的折價金額和應計利息之和,借記「利息支出」科目,按應攤銷的折價金額,貸記本科目(債券折價),按應計利息,貸記本科目(應計利息)。
對於公司按期付息、到期償還本金的應付債券,按期計提的利息也可以在「應付利息」科目核算。公司按期計提利息時,借記「在建工程」、「金融企業往來支出」、「長期待攤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六、債券到期,支付債券本息時,借記本科目(債券面值、應計利息)或應付利息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七、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應在本科目中設置「可轉換公司債券」明細科目核算。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發行及轉換為股票之前,應按一般債券進行賬務處理。當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轉換為股票,按債券的面值,借記本科目(債券面值),按未攤銷的溢價或折價,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債券溢價、債券折價),按已提的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按股票面值和轉換的股數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按實際用現金支付的不可轉換股票的部分,貸記「現金」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未轉換為股份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其到期還本付息的賬務處理,按上述一般債券處理。
八、公司在發行債券時,應將待發行債券的票面金額、債券票面利率、還本期限與方式、發行總額、發行期和編號、委託代售部門、轉換股份等情況,在備查賬簿中進行登記。
九、本科目按債券種類設置明細賬。
十、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尚未償還的債券本息。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應付債券以外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項,如應付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等。
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借記「在建工程」科目,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本科目(應付融資租賃款),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發生的安裝調試費等費用,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按其實際發生的支出,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不需要安裝即可交付使用的,可不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發生的費用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固定資產原價,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本科目(應付融資租賃款),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在租賃開始日,按最低租賃付款額入賬的公司,應按最低租賃付款額,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按期支付融資租賃費時,借記本科目(應付融資租賃款),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長期應付款的利息支出、匯兌損失等費用,分別情況處理:
(一)屬於籌建期間的,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借記「長期待攤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屬於生產經營期間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在固定資產達到預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按規定予以資本化的費用,計入有關固定資產的購建成本,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除上述情況外,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後所發生的費用以及按規定不能予以資本化的費用,均應計入當期損益,借記「金融企業往來支出」、「匯兌損益」科目,貸記本科目;如發生匯兌收益,作相反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應按長期應付款的種類設置明細賬。
五、本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各種長期應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進行所得稅會計處理的公司,由於時間性差異造成的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稅所得之間的差異影響所得稅的金額,以及以後各期轉回的金額。
二、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核算的公司,按本期應計入損益的所得稅費用,借記「所得稅」科目,按本期應稅所得和規定的所得稅率計算的應交的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所得稅」科目,按本期發生的時間性差異和規定的所得稅率計算的對所得稅的影響金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本期發生的遞延稅款待以後期間轉回時,如為借方餘額,借記「所得稅」科目,貸記本科目;如為貸方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所得稅」科目。
當稅率變更或開徵新稅時,採用遞延法進行會計處理的,不需要調整由於稅率的變更或新稅的徵收對本科目餘額的影響;採用債務法進行會計處理的,本科目的餘額應按照稅率的變更或新徵稅款進行調整。
三、企業應設置「遞延稅款備查登記簿」,詳細記錄發生的時間性差異的原因、金額、預計轉回期限、已轉回數額等。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或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轉回的時間性差異影響所得稅的金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實際按照公司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實際收到投資人投入的資本。
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資者投入的資本,應當將本科目的名稱改為「3101股本」科目。
公司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資金,超過其在註冊資本所占的份額的部分,作為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在「資本公積」科目核算,不計入本科目。
二、實收資本(或股本)的賬務處理:
(一)非股份有限公司的實收資本,應按以下規定核算:
1.投資者以現金投入的資本,應當以實際收到或者存入公司開戶銀行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和「資本公積」科目。
2.投資者以非現金資產投入的資本,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借記有關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和「資本公積」科目。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該項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和「資本公積」科目。
3.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的股東投入的外幣,合同約定匯率的,按合同約定的匯率折合,公司應按收到外幣當日的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合同約定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科目;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匯率的,公司應按收到出資當日的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應當設置「股本」科目,並按以下規定核算:
1.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在核定的股本總額及核定的股份總額範圍內發行股票。公司發行的股票,在收到現金等資產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總額的乘積計算的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
股東大會批准的利潤分配方案中應當分配的股票股利,應在辦理增資手續後,借記「利潤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
2.境外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內發行外資股的公司,收到股款時,按收到股款當日的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總額的乘積計算的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
三、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按規定轉為股本時,按該債券的面值,借記「應付債券——債券面值」科目,按未攤銷的溢價或折價,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債券溢價、債券折價」科目,按已提利息,借記「應付債券——應計利息」,按股票面值和轉換的股數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貸記本科目,按實際用現金支付的不可轉換股票的部分,貸記「現金」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或股本)溢價」科目。
四、股數資本(或股本)除下列情況外,不得隨意變動:
(一)符合增資條件,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增資的,在實際取得股東的出資時,登記入賬。
(二)公司按法定程序報經批准減少註冊資本的,在實際發還投資時登記入賬;採用收購本公司股票方式減資的,在實際購入本公司股票時,登記入賬。
五、公司按法定程序報經批准減少註冊資本的,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採用收購本公司股票方式減資的,按註銷股票的面值總額減少股本,購回股票支付的價款超過面值總額的部分,依次減少資本公積和留存收益,借記本科目和「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購回股票支付的價款低於面值總額的部分,按股票面值,借記本科目,按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六、股東按規定轉讓出資的,應於有關的轉讓手續辦理完畢時,將出讓方所轉讓的出資額,在資本(或股本)賬戶的有關明細賬戶及各備查賬簿中轉為受讓方。
七、公司應當將因減資而註銷股份、發還股款,以及因減資需更新股票的變動情況,在股本賬戶的有關明細賬戶及有關備查賬簿中詳細記錄。
三、本科目按普通股和優先股設置明細賬。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實有的資本或股本數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取得的資本公積。
二、本科目應設置以下三個明細科目:
(一)資本(或股本)溢價
(二)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
(三)股權投資準備
(四)外幣資本折算差額
(五)關聯交易差價
(六)其他資本公積
三、資本公積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公司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資金,按實際收到的金額或確定的價值,借記「銀行存款」、「固定資產」等科目,按其在註冊資本中所占的份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資本溢價)。
(二)股份有限公司溢價發行股票,在收到現金等資產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總額的乘積計算的金額,貸記「股本」科目,按溢價部分,貸記本科目(股本溢價)科目。
境外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內發行外資股的公司,收到股款時,按收到股款當日的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總額的乘積計算的金額,貸記「股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股本溢價)。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或佣金、股票印刷成本等,減去發行股票凍結期間所產生的餓利息收入,溢價發行的,從溢價中抵銷;無溢價的,或溢價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不超過2年的期限內分期攤銷。
(三)公司取得的非貨幣性資產捐贈,應按本制度規定確定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的入賬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按接受捐贈資產按稅法規定確定的入賬價值,貸記「待轉資產價值——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價值」科目,按公司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及附加」等科目。期末,如果接受捐贈資產按稅法規定確定的入賬價值全部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的,應按已記入「待轉資產價值」的賬面餘額,借記「待轉資產價值——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價值」科目,按接受捐贈資產按稅法規定確定的入賬價值與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或接受捐贈資產按稅法規定確定的入賬價值在抵減當期虧損後(包括公司以前年度發生的尚在稅法規定允許抵扣期間內的虧損,下同)的餘額與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所得稅」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接受捐贈的非現金資產處置時,按轉入其他資本公積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貸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
公司取得的貨幣性資產捐贈,應按實際取得的金額,借記「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待轉資產價值——接受捐贈貨幣性資產價值」科目;期末,如果接受捐贈資產按稅法規定確定的入賬價值全部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的,應按已記入「待轉資產價值」的賬面餘額,借記「待轉資產價值——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價值」科目,按接受捐贈資產按稅法規定確定的入賬價值與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或接受捐贈資產按稅法規定確定的入賬價值在抵減當期虧損後(包括公司以前年度發生的尚在稅法規定允許抵扣期間內的虧損,下同)的餘額與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所得稅」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其他資本公積)。
(四)公司接受外幣資產投資時,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借記有關資產科目,按合同約定的匯率或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收到出資當日的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與按合同約定的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外幣資本折算差額)。
(五)上市證券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如轉移應收債權,出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投資和其他資產,關聯方之間承擔債務或費用,委託及受託經營資產或經營企業,相互占用資金等,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表明交易的價格是公允的,對顯失公允的交易價格部分,一律不得確認為當期利潤,而作為關聯方對上市證券公司的捐贈,計入資本公積,借記「銀行存款」、「長期借款」、「營業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關聯交易差價)等。
四、按規定無償調入或調出固定資產的公司,應在本科目下設置「無償調入固定資產」、「無償調出固定資產」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五、本科目按資本公積形成的類別設置明細賬。
六、本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實有的資本公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規定從淨利潤中提取的風險準備。
二、提取風險準備時,借記「利潤分配——提取一般風險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公司用風險準備彌補虧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一般風險準備轉入」科目。
三、本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提取的風險準備結餘。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從利潤中提取的盈餘公積。
二、本科目主要應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一)法定盈餘公積;
(二)任意盈餘公積;
(三)法定公益金;
(四)儲備基金;
(五)企業發展基金。
三、提取盈餘公積時,借記「利潤分配——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外商投資的證券公司提取的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借記「利潤分配——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公司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其他轉入」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經股東大會決議,用盈餘公積派送新股時,按派送新股計算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票面價值和派送新股總數計算的金額,貸記「股本」科目,如有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
公司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用盈餘公積分配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利潤」科目;用盈餘公積分配股票股利或轉增資本,應當於實際分配股票股利或轉增資本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
外商投資的證券公司經批准將儲備基金用於轉增資本,借記本科目(儲備基金),貸記「實收資本」科目;在特殊情況下公司經批准用儲備基金彌補虧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其他轉入」科目。
公司按規定以法定公益金用於集體福利設施的,應按實際發生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法定公益金),貸記本科目(任意盈餘公積)。
四、企業應按盈餘公積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公司提取的盈餘公積結餘。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本年度實現的利潤(或發生的虧損)總額。
二、期末結轉利潤時,公司應將「手續費收入」、「利息收入」、「證券承銷」、「買入返售證券收入」、「金融企業往來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等科目的期末餘額,分別轉入本科目,借記「手續費收入」、「利息收入」、「證券承銷」、「買入返售證券收入」、「金融企業往來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將「手續費支出」、「利息支出」、「賣出回購證券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營業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資產減值損失」、「營業費用」、「營業外支出」、「所得稅」等科目的期末餘額,分別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手續費支出」、「利息支出」、「賣出回購證券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營業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資產減值損失」、「營業費用」、「營業外支出」、「所得稅」等科目。將「證券銷售」、「投資收益」、「受託投資管理收益」、「匯兌損益」科目的淨收益,轉入本科目,借記「證券銷售」、「投資收益」、「受託投資管理收益」、「匯兌損益」科目,貸記本科目;如為淨損失,作相反會計分錄。
三、年度終了,公司將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後,結出的本年實現的淨利潤,轉入「利潤分配」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淨虧損,作相反會計分錄,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或彌補)後的結存餘額。
二、本科目應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一)一般風險準備轉入
(二)其他轉入
(三)提取一般風險準備
(四)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五)提取法定公益金
(六)提取儲備基金
(七)提取企業發展基金
(八)提取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九)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十)應付優先股股利
(十一)應付普通股股利
(十二)轉作資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十三)未分配利潤
三、公司用風險準備、盈餘公積彌補的虧損,借記「一般風險準備」、「盈餘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一般風險準備轉入、其他轉入)。
按規定從淨利潤中提取一般風險準備,借記本科目(提取一般風險準備),貸記「一般風險準備」科目。
按規定從淨利潤中提取盈餘公積和法定公益金等時,借記本科目(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餘公積、提取儲備基金、提取企業發展基金),貸記「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任意盈餘公積、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科目。
公司在資產負債表日後至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之間發生的由公司董事會或類似機構制訂的分配方案中分配的現金股利、股票股利或應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會計上不進行核算,也不在會計報表內反映,但須在會計報表附註中進行披露。股東大會批准批潤分配方案後,應分配給投資者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本科目(應付優先股股利、應付普通股股利),貸記「應付利潤」科目。外商投資的證券公司從淨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本科目(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貸記「應付福利費」科目。
公司按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批准的應分配的股票股利或按規定將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時,在辦理增資手續後,借記本科目(轉作資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如實際發放的股票股利的金額與股票票面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
四、年度終了,公司應將全年實現的淨利潤,自「本年利潤」科目轉入本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本科目(未分配利潤);如為虧損,作相反會計分錄。同時,將「利潤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細科目的餘額轉入本科目的「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結轉後,除「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五、本科目的年末餘額,反映公司歷年積存的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為客戶辦理各種業務收取的手續費收入,包括代理買賣證券、代理兌付債券、代理保管證券等代理業務實現的手續費收入。
二、公司代理證券業務實現的各項手續費收入,應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一)代買賣證券手續費收入
如果買入證券成交總額大於賣出證券成交總額,按買賣證券成交價的差額,加代扣代交的印花稅費和應向客戶收取的佣金等手續費,借記「代買賣證券款」科目,貸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按公司應負擔的交易費用,借記「手續費支出——代買賣證券手續費支出」科目,按應向客戶收取的佣金等手續費,貸記本科目(代買賣證券手續費收入),按其差額,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
如果賣出證券成交總額大於買入證券成交總額,按買賣證券成交價的差額,減代扣代交的印花稅費和應向客戶收取的佣金等手續費,借記「結算備付金——客戶」科目,貸記「代買賣證券款」科目;同時,按公司應負擔的交易費用,借記「手續費支出——代買賣證券手續費支出」科目,按應向客戶收取的佣金等手續費,貸記本科目(代買賣證券手續費收入),按其差額,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
(二)代兌付債券手續費收入
公司收取的代兌付債券手續費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款項」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代兌付債券手續費收入)。
(三)代保管證券手續費收入
公司收取代保管證券手續費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代保管證券手續費收入)。
三、本科目應按手續費收入的種類設置明細賬。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4102證券銷售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自營證券買賣中的銷售收入、銷售成本及差價。自營債券到期兌付的本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賣出證券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或「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對於自營債券買賣業務,賣出時可將購買日(或上期付息日)至賣出日期間應計利息確認為投資收益,即賣出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或「銀行存款」科目,按購買日(或上期付息日)至賣出日期間應計利息,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兩者差額(即實際收到價款扣除應計利息),貸記「證券銷售」科目。
結轉已售證券成本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自營證券」科目。
三、本科目按證券種類設置明細賬。
四、期末,結轉證券銷售差價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本年利潤」科目;發生虧損,作相反會計分錄。期末本科目的餘額結轉「本年利潤」後應無餘額。4103證券承銷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採用全額承購包銷方式承銷證券的發行收入、發行成本和發行費用。採用代銷方式和餘額承購包銷方式承銷證券收取的手續費收入,以及相關的發行費用,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採用全額承購包銷方式出售承銷的證券,按承銷價,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計算和結轉承銷證券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承銷證券」科目。
三、公司採用代銷方式和餘額承購包銷方式承銷證券實現的手續費收入,一般應於承銷期結束,將所集資金付給委託單位(發行單位)時直接抵扣,借記「承銷證券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和「銀行存款」科目;如單獨收取手續費的,按收取或應收的手續費,借記「銀行存款」、「應收款項」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組成承銷團由承銷團成員完成承銷任務的,其手續費收入先由主承銷商在向委託單位(發行單位)付款時,從所籌集資金中抵扣。公司應按從所籌資金中抵扣的手續費,借記「承銷證券款」科目,按本公司應收的手續費,貸記本科目,按應付給副承銷商和分銷商的部分,貸記「應付款項——應付承銷手續費」科目;由主承銷商按承銷協議分別付給副主承銷商和分銷商,借記「應付款項——應付承銷手續費」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如由主承銷商單獨收取手續費的,按收取或應收的手續費,借記「銀行存款」、「應收款項」等科目,按本公司應收的手續費,貸記本科目,按應付給副主承銷商和分銷商的部分,貸記「應付款項——應付承銷手續費」科目;付給副主承銷商和分銷商手續費時,借記「應付款項——應付承銷手續費」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公司結轉承銷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轉發行費用」科目。
五、本科目按承銷證券種類和收入種類設置明細賬。
六、期末,結轉證券承銷差價收入和手續費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本年利潤」科目;如果發生虧損,作相反會計分錄。期末本科目的餘額結轉「本年利潤」後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金融企業往來收入以外的利息收入等。
二、公司按收到的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利息收入的種類設置明細賬。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取得的買入返售證券收入。
二、公司通過國家規定的場所進行證券回購業務,買入的返售證券在當期到期返售的,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按買入證券的款項,貸記「買入返售證券」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買入返售的證券在當期沒有到期的,期末計提未到期的買入返售證券利息,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貸記本科目、「買入返售證券」、「應收利息」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買入返售證券的種類設置明細賬。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4106金融企業往來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與銀行及其他證券、金融機構之間資金往來(包括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拆出資金、公司資金存放在銀行及登記結算公司)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公司與金融企業發生往來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利息」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按規定計提的拆出資金利息,在拆出資金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後仍未收回的,或應收利息逾期90天後仍未收到的,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同時將逾期未收到的利息轉作表外核算;以後收到該部分利息時,首先應沖減逾期拆出資金本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款項——逾期拆出資金」科目;當逾期拆出資金的本金全部收回後,再收回的款項應當確認為當期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往來單位設置明細賬。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經營受託資產而取得的收益或發生的損失。
二、公司與委託單位結算時,借記「受託投資——已實現未結算損益」科目,屬於委託單位收益的金額,貸記「受託資金」科目,屬於公司的收益金額,貸記本科目。如果發生損失,按委託單位應承擔的損失金額,借記「受託資金」科目,按公司應承擔的損失金額,借記本科目,按損失的金額,貸記「受託投資——已實現未結算損益」科目。公司按規定分期計提管理費時,借記「應收款項」科目,貸記本科目,合同到期收取管理費時,借記「受託資金」科目,貸記「應收款項」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委託單位設置明細賬。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除自營證券差價收入、利息收入、手續費收入、證券承銷收入、買入返售證券收入、受託投資管理收益和金融企業往來收入等以外的其他業務收入,如諮詢服務收入、出租無形資產收入等。
二、公司取得其他業務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應收款項」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其他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進行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取得的收益或發生的損失。自營證券業務取得的現金股利和利息,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分派利潤時,借記「應收股利」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淨利潤,公司按應分享的份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被投資單位當年發生淨虧損,公司按應分擔的份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出售和收回股權投資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計提的投資減值準備,借記「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按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三、公司認購溢價發行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長期債券,應於每期結賬時,按應計的利息,借記「長期債券投資——應計利息」科目或「應收利息」科目,按當期應分攤的溢價,貸記「長期債券投資——溢折價」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購入折價發行的債券,應於每期結賬時按應計利息,借記「長期債券投資——應計利息」科目或「應收利息」科目,按應分攤的折價,借記「長期債券投資——溢折價」科目,按應計利息與分攤數的合計數,貸記本科目。
長期債券出售到期收回本息,按實際收到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計提的投資減值準備,借記「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按債券本金和已計未收利息,貸記「長期債券投資——面值、應計利息」科目,按尚未攤銷的溢價和折價,貸記或借記「長期債券投資——溢折價」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四、公司自營股票持有期間取得的現金股利,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公司自營債券取得的利息,應區別情況處理:公司出售自營債券(含持有直至到期兌付本息的債券)時,可將購買日(或上期付息日)至賣出日期間應計利息確認為投資收益。即出售時,按實際收到的價款(或到期兌付的金額),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或「銀行存款」科目,按買購買日(或上期付息日)至賣出日期間應計利息,貸記本科目,按實際收到價款扣除應計的利息,貸記「證券銷售」科目。
公司自營買入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債券,其持有期間分期取得的利息,按實際取得的金額,借記「結算備付金——公司」或「銀行存款」科目,按購買價款中包括的債券利息金額,貸記「證券銷售」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
五、本科目應按投資收益種類設置明細賬。
六、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進行外幣業務而產生的匯兌損益。
二、期末,各外幣賬戶的外幣期末餘額,應當按照期末匯率折合為人民幣。按照期末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與原賬面人民幣金額之間的差額,如為匯兌收益,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如為匯兌損失,作相反會計分錄。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實現的與日常經營業務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如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淨收益、出售無形資產淨收益、處置抵債資產收入、長券長款收入、證券交易差錯收入、罰沒收入等。
二、公司在生產經營期間,固定資產清理所取得的收益,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本科目(處置固定資產淨收益)。
公司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固定資產盤盈,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貸記本科目(固定資產盤盈)。
公司出售無形資產,按實際取得的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項無形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無形資產賬面餘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出售無形資產淨收益)或借記「營業外支出——出售無形資產淨損失」科目。
公司取得的罰款淨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營業外收入項目設置明細賬。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委託其他單位代辦業務等發生的手續費支出。公司按規定交納的證券結算風險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發生手續費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支出項目設置明細賬。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金融企業往來支出以外的利息支出,如客戶存款利息支出、按期分攤的未確認融資費用等。
二、公司計提或發生利息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利息」、「代買賣證券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未確認融資費用在租賃期內分期攤銷時,應當按照確定資本化的原則,借記「在建工程」、本科目,貸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利息支出的種類設置明細賬。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發生的賣出回購證券支出。
二、公司通過國家規定的場所進行證券回購業務,賣出的回購證券在當期到期的,購回該批證券時,按賣出證券時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賣出回購證券款」科目,按回購證券時實際支付的款項,貸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本科目。賣出的回購證券在當期沒有到期的,期末應計提未到期的賣出回購證券利息,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到期回購時,借記本科目、「應付利息」、「賣出回購證券款」科目,貸記「結算備付金——公司」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賣出回購證券的種類設置明細賬。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與銀行及其他證券公司、金融機構之間資金往來(包括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拆入資金)所發生的支出。
二、發生往來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利息」、「長期借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按往來單位設置明細賬。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規定應交的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等。
二、月份終了,按規定計算出本期應交納的稅金及附加,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營業稅、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教育費附加」科目。
公司收到先征後返的營業稅,應於實際收到時沖減收到當期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稅金種類設置明細賬。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發生的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業務支出,如出租無形資產所發生的支出等。
二、公司發生的其他業務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金及附加」等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其他業務支出的種類設置明細賬。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4602營業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業務經營及管理工作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工資和福利費、折舊費、工會經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差旅費、水電費、公雜費、修理費、職工教育經費、稅金、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財產保險費、郵電費、綠化費、取暖降溫費、安全防範費、電子設備運轉費、鈔幣運送費、外事費、會議費、諮詢費、公證費、訴訟費、審計費、無形資產攤銷、交易席位費攤銷、長期待攤費用攤銷、住房公積金、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勞動保護費、研究開發費、技術轉讓費、董事會費、交易所會員年費、交易所設施使用費及其他費用等。
二、發生各項營業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累計折舊」、「應付工資」、「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付福利費」、「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等有關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發生的與公司日常經營業務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盤虧、處理固定資產淨損失、出售無形資產淨損失、處置抵債資產支出、非常損失、短券短款損失、證券交易差錯損失、賠償金、違約金、滯納金、罰款支出、捐贈支出等。
二、公司在生產經營期間,固定資產清理所取得的損失,借記本科目(處置固定資產淨損失),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公司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固定資產盤虧,借記本科目(固定資產盤虧),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
公司取得的罰款支出、捐贈支出等,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公司出售無形資產,按實際取得的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項無形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無形資產賬面餘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出售無形資產淨收益)或借記「營業外支出——出售無形資產淨損失」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營業外支出的項目設置明細賬。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規定計提(或轉回)應計入損益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包括自營證券跌價準備、壞賬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等。
二、公司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自營證券跌價準備」、「壞賬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等科目;原計提減值的資產價值恢復而轉回的資產減值準備,借記「自營證券跌價準備」、「壞賬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計提準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規定從本期損益中扣除的所得稅。
二、採用應付稅款法核算的公司,期末應按應稅所得計算的本期應交所得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所得稅」科目。
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核算的公司,按本期應計入損益的所得稅費用,借記本科目,按本期應稅所得計算的應交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所得稅」科目,按本期發生的時間性差異和規定的所得稅率計算的對所得稅的影響金額,借記或貸記「遞延稅款」科目。本期發生的遞延稅款待以後期間轉回時,如為借方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遞延稅款」科目;如為貸方餘額,借記「遞延稅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採用債務法核算的公司,由於稅率變更或開徵新稅對遞延稅款賬面餘額調整的,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遞延稅款」科目。
三、按照規定實行所得稅先征後返的公司,應在實際收到返還的所得稅時,沖減收到當期的所得稅費用,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本年度發生的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公司在年度資產負債表日後至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之間發生的需要調整報告年度損益的事項,以及本年度發生的以前年度重大會計差錯的調整,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調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潤或調整減少的以前年度虧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公司調整減少的以前年度利潤或調整增加的以前年度虧損,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公司由於調整增加或減少以前年度利潤或虧損而相應增加的所得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所得稅」科目;由於調整減少或增加以前年度利潤或虧損而相應減少的所得稅,作相反會計分錄。
經過上述調整後,應同時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本科目如為貸方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借方餘額,作相反會計分錄。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三、公司本年度發生的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應當調整本年度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或上年實際數。公司在年度資產負債表日後至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之間發生的需要調整報告年度損益的事項,應當調整報告年度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數字。
第五章 會計報表格式
[編輯]編號 | 會計報表名稱 | 編報期 |
---|---|---|
會證01表 | 資產負債表 | 中期報告、年度報告 |
會證02表 | 利潤表 | 中期報告、年度報告 |
會證03表 | 現金流量表 | 中期報告、年度報告 |
會證01表附表1 | 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 | 中期報告、年度報告 |
會證01表附表2 | 所有者權益(股東權益)增減變動表 | 中期報告、年度報告 |
會證01表附表3 | 受託投資管理業務表 | 中期報告、年度報告 |
會證02表附表1 | 利潤分配表 | 年度報告 |
會證02表附表2 | 分部報表(業務分部) | 中期報告、年度報告 |
會證02表附表3 | 分部報表(地區分部) | 中期報告、年度報告 |
會證合01表 | 合併資產負債表 | 中期報告、年度報告 |
會證合02表 | 合併利潤表 | 中期報告、年度報告 |
會證合03表 | 合併現金流量表 | 中期報告、年度報告 |
會證合02表附表1 | 合併利潤分配表 | 年度報告 |
證券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 ||||||||
______年度___月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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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證01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月___日 | 單位:元 |
資 產 | 行次 | 年初數 | 期末數 |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 | 行次 | 年初數 | 期末數 |
---|---|---|---|---|---|---|---|
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 | ||||||
現金 | 1 | 短期借款 | 51 | ||||
銀行存款 | 2 | 其中:質押借款 | 52 | ||||
其中:客戶資金存款 | 3 | 拆入資金 | 53 | ||||
結算備付金 | 4 | 應付利息 | 54 | ||||
其中:客戶備付金 | 5 | 應付款項 | 55 | ||||
交易保證金 | 6 | 應付工資 | 56 | ||||
自營證券 | 7 | 應付福利費 | 57 | ||||
拆出資金 | 8 | 應付利潤 | 58 | ||||
買入返售證券 | 9 | 應交稅金及附加 | 59 | ||||
應收款項 | 10 | 預提費用 | 60 | ||||
應收股利 | 11 | 預計負債 | 61 | ||||
應收利息 | 14 | 代買賣證券款 | 62 | ||||
承銷證券 | 15 | 承銷證券款 | 63 | ||||
代兌付債券 | 16 | 代兌付債券款 | 64 | ||||
待轉承銷費用 | 17 | 賣出回購證券款 | 65 | ||||
待攤費用 | 18 | 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 | 66 | ||||
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 | 19 | 其他流動負債 | 67 | ||||
其他流動資產 | 21 | 流動負債合計 | 70 | ||||
流動資產合計 | 22 | ||||||
長期投資: | 長期負債: | ||||||
長期股權投資 | 23 | 長期借款 | 71 | ||||
長期債權投資 | 24 | 應付債券 | 72 | ||||
長期投資合計 | 25 | 長期應付款 | 73 | ||||
固定資產: | 其他長期負債 | 74 | |||||
固定資產原價 | 26 | ||||||
減:累計折舊 | 27 | 長期負債合計 | 78 | ||||
固定資產淨值 | 28 | ||||||
減: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 29 | 遞延稅項: | |||||
固定資產淨額 | 30 | 遞延稅款貸項 | 79 | ||||
在建工程 | 31 | ||||||
固定資產清理 | 32 | 負債合計 | 80 | ||||
固定資產合計 | 33 | ||||||
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 | 所有者權益: | ||||||
無形資產 | 34 | 實收資本(或股本) | 81 | ||||
交易席位費 | 36 | 資本公積 | 82 | ||||
長期待攤費用 | 37 | 一般風險準備 | 83 | ||||
抵債資產 | 38 | 盈餘公積 | 85 | ||||
其他長期資產 | 40 | 其中:法定公益金 | 86 | ||||
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合計 | 41 | 未分配利潤 | 87 | ||||
遞延稅項: | |||||||
遞延稅款借項 | 42 | 所有者權益合計 | 91 | ||||
資產總計 | 50 | 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總計 | 92 |
補充資料:代保管證券(面值)_______元;受託投資_______元;受託資金_______元;
受託投資管理業務收到的存入銀行的客戶資金存款_______元;
受託投資管理業務轉到結算備付金的客戶備付金_______元。
會證02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月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本月數 | 本年數 |
---|---|---|---|
一、營業收入 | 1 | ||
1.手續費收入 | 2 | ||
2.自營證券差價收入 | 3 | ||
3.證券承銷收入 | 4 | ||
4.受託投資管理收益 | 5 | ||
5.利息收入 | 6 | ||
6.金融企業往來收入 | 7 | ||
7.買入返售證券收入 | 8 | ||
8.其他業務收入 | 9 | ||
9.匯兌收益 | 11 | ||
二、營業支出 | 12 | ||
1.手續費支出 | 15 | ||
2.利息支出 | 16 | ||
3.金融企業往來支出 | 17 | ||
4.賣出回購證券支出 | 18 | ||
5.營業費用 | 19 | ||
6.其他業務支出 | 20 | ||
7.營業稅金及附加 | 21 | ||
三、投資收益 | 22 | ||
四、營業利潤 | 25 | ||
加:營業外收入 | 33 | ||
減:營業外支出 | 34 | ||
五、利潤總額 | 35 | ||
減:資產減值損失 | 36 | ||
六、扣除資產減值損失後利潤總額 | 37 | ||
減:所得稅 | 38 | ||
七、淨利潤 | 40 |
補充資料:
項 目 | 本月數 | 本年數 |
---|---|---|
1.出售、處置部門或被投資單位所得收益 | ||
2.自然災害發生的損失 | ||
3.會計政策變更增加(或減少)淨利潤 | ||
4.會計估計變更增加(或減少)淨利潤 | ||
5.債務重組損失 | ||
6.其他 |
會證03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本年數 | 上年數 |
---|---|---|---|
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 |||
自營證券收到的現金淨額 | 1 | ||
代買賣證券收到的現金淨額 | 2 | ||
承銷證券收到的現金淨額 | 3 | ||
代兌付債券收到的現金淨額 | 4 | ||
手續費收入收到的現金 | 5 | ||
資金存款利息收入收到的現金 | 8 | ||
賣出回購證券收到的現金 | 9 | ||
買入返售證券到期返售收到的現金 | 10 | ||
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 16 | ||
現金流入小計 | 17 | ||
自營證券支付的現金淨額 | 18 | ||
代買賣證券支付的現金淨額 | 19 | ||
承銷證券支付的現金淨額 | 20 | ||
代兌付債券支付的現金淨額 | 21 | ||
手續費支出支付的現金 | 22 | ||
客戶支出資金存款利息支付的現金 | 23 | ||
買入返售證券支付的現金 | 26 | ||
賣出回購證券到期回購支付的現金 | 27 | ||
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 | 29 | ||
以現金支付的營業費用 | 30 | ||
支付的營業稅金及附加 | 31 | ||
支付的所得稅款 | 32 | ||
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 37 | ||
現金流出小計 | 38 | ||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39 | ||
二、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 |||
收回對外投資收到的現金 | 40 | ||
分得股利或利潤收到的現金 | 42 | ||
取得債權投資利息收入收到的現金 | 43 | ||
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而收回的現金淨額 | 44 | ||
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 48 | ||
現金流入小計 | 49 | ||
權益性投資支付的現金 | 50 | ||
債權性投資支付的現金 | 51 | ||
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 | 53 | ||
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淨額 | 54 | ||
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 58 | ||
現金流出小計 | 59 | ||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60 | ||
三、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 |||
借款收到的現金 | 61 | ||
吸收權益性投資收到的現金 | 63 | ||
發行債券收到的現金 | 64 | ||
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的現金 | 68 | ||
現金流入小計 | 69 | ||
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 | 70 | ||
發生籌資費用支付的現金 | 72 | ||
分配股利或利潤支付的現金 | 73 | ||
償還利息支付的現金 | 74 | ||
融資租賃支付的現金 | 75 | ||
減少註冊資本支付的現金 | 76 | ||
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 81 | ||
現金流出小計 | 82 | ||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83 | ||
四、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 | 84 | ||
五、現金淨增加額 | 85 |
會證01表附表1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年初餘額 | 本年增加數 | 本年減少數 | 年末餘額 | ||
---|---|---|---|---|---|---|---|
因資產價值回升轉回數 | 其他原因轉出數 | 合 計 | |||||
一、壞賬準備合計 | 1 | ||||||
二、自營證券跌價準備合計 | 2 | ||||||
其中:股票投資 | 3 | ||||||
債券投資 | 4 | ||||||
三、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合計 | 5 | ||||||
其中:長期股權投資 | 6 | ||||||
長期債權投資 | 7 | ||||||
四、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合計 | 8 | ||||||
其中:房屋建築物 | 9 | ||||||
五、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合計 | 10 | ||||||
六、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合計 | 11 | ||||||
七、抵債資產減值準備合計 | 12 | ||||||
八、總計 | 13 |
會證01表附表2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本年數 | 上年數 |
---|---|---|---|
一、實收資本(或股本): | |||
年初餘額 | 1 | ||
本年增加數 | 2 | ||
其中:資本公積轉入 | 3 | ||
盈餘公積轉入 | 4 | ||
利潤分配轉入 | 5 | ||
新增資本(或股本) | 6 | ||
本年減少數 | 10 | ||
年末餘額 | 15 | ||
二、資本公積: | |||
年初餘額 | 16 | ||
本年增加數 | 17 | ||
其中:資本(或股本)溢價 | 18 | ||
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準備 | 19 | ||
接受現金捐贈 | 20 | ||
股權投資準備 | 21 | ||
外幣資本折算差額 | 22 | ||
關聯交易差價 | 23 | ||
其他資本公積 | 30 | ||
本年減少數 | 40 | ||
其中:轉增股本 | 41 | ||
年末餘額 | 45 | ||
三、一般風險準備: | |||
年初餘額 | 46 | ||
本年增加數 | 47 | ||
其中:從淨利潤中提取數 | 48 | ||
本年減少數 | 49 | ||
其中:彌補虧損 | 50 | ||
年末餘額 | 51 | ||
四、法定和任意盈餘公積: | |||
年初餘額 | 52 | ||
本年增加數 | 53 | ||
其中:從淨利潤中提取數 | 54 | ||
其中:法定盈餘公積 | 55 | ||
任意盈餘公積 | 56 | ||
儲備基金 | 57 | ||
企業發展基金 | 58 | ||
法定公益金轉入數 | 62 | ||
本年減少數 | 63 | ||
其中:彌補虧損 | 64 | ||
轉增資本(或股本) | 65 | ||
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 | 66 | ||
分派股票股利 | 67 | ||
年末餘額 | 68 | ||
其中:法定盈餘公積 | 70 | ||
任意盈餘公積 | 71 | ||
儲備基金 | 72 | ||
企業發展基金 | 73 | ||
五、法定公益金: | |||
年初餘額 | 76 | ||
本年增加數 | 77 | ||
其中:從淨利潤中提取數 | 78 | ||
本年減少數 | 79 | ||
其中:集體福利支出 | 80 | ||
年末餘額 | 81 | ||
六、未分配利潤: | |||
年初未分配利潤 | 82 | ||
本年淨利潤 | 83 | ||
本年利潤分配 | 84 | ||
年末未分配利潤 | 85 |
會證01表附表3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月___日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年初數 | 期末數 |
---|---|---|---|
受託資產: | |||
存入銀行的受託資金 | 1 | ||
存入結算備付金賬戶的受託資金 | 2 | ||
受託資金成本 | 3 | ||
已實現未結算的損益 | 4 | ||
受託資產總計 | 5 | ||
受託負債: | |||
受託資金 | 6 | ||
受託負債總計 | 7 |
補充資料:受託投資期末市價:______元。
會證02表附表1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本年數 | 上年數 |
---|---|---|---|
一、淨利潤 | 1 | ||
加:年初未分配利潤 | 2 | ||
一般風險準備轉入 | 3 | ||
其他轉入 | 4 | ||
二、可供分配的利潤 | 7 | ||
減:提取一般風險準備 | 8 | ||
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 9 | ||
提取法定公益金 | 10 | ||
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 11 | ||
提取儲備基金 | 12 | ||
提取企業發展基金 | 13 | ||
三、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利潤 | 16 | ||
減:應付優先股股利 | 17 | ||
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 18 | ||
應付普通股股利 | 19 | ||
轉作資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20 | ||
四、未分配利潤 | 25 |
會證02表附表2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業務 | ××業務 | 其他業務 | 抵銷 | 未分配項目 | 合計 | ||||||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
一、營業收入合計 | ||||||||||||
其中:對外營業收入 | ||||||||||||
分部間營業收入 | ||||||||||||
二、營業支出合計 | ||||||||||||
其中:對外營業支出 | ||||||||||||
分部間營業支出 | ||||||||||||
三、投資收益合計 | ||||||||||||
四、營業利潤合計 | ||||||||||||
五、資產總額 | ||||||||||||
六、負債總額 |
會證02表附表3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地區 | ××地區 | 其他地區 | 抵銷 | 未分配項目 | 合計 | ||||||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
一、營業收入合計 | ||||||||||||
其中:對外營業收入 | ||||||||||||
分部間營業收入 | ||||||||||||
二、營業支出合計 | ||||||||||||
其中:對外營業支出 | ||||||||||||
分部間營業支出 | ||||||||||||
三、投資收益合計 | ||||||||||||
四、營業利潤合計 | ||||||||||||
五、資產總額 | ||||||||||||
六、負債總額 |
第六章 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編輯]資產負債表說明(會證01表)
一、本表反映公司月末、季末、年末全部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情況。本表資產總計等於負債加所有者權益總計。
二、本表「年初數」欄各項目,應根據上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數」欄所列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產負債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一致,應對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年初數」欄內。如果有調整年初數的情況,應相應調整年初報表數。
三、本表「期末數」各項目的內容及填列方法:
1.「現金」項目,反映公司的庫存現金。本項目應根據「現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銀行存款」項目,反映公司實際存在銀行的各種款項,包括證券經紀業務取得的客戶存款資金,不包括受託投資管理業務取得的客戶資金。本項目應根據「銀行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結算備付金」項目,反映公司實際存在指定清算代理機構的款項,包括公司經紀業務取得的客戶備付金,不包括受託投資管理業務取得的客戶備付金。本項目應根據「結算備付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交易保證金」項目,反映公司向證券交易所交存的交易保證金。本項目應根據「交易保證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自營證券」項目,反映公司期末尚未賣出的自營證券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自營證券」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自營證券跌價準備」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6.「拆出資金」項目,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拆出資金的本金。本項目應根據「拆出資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7.「買入返售證券」項目,反映公司已經買入但尚未到期返售的證券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買入返售證券」科目期末餘額填列。
8.「應收款項」項目,反映公司期末尚未收回的除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各種應收款項。本項目應根據「應收款項」科目期末借方餘額減去「壞賬準備」科目期末餘額的金額填列。本科目期末如為貸方餘額,應在本項目下單獨設置「預收款項」項目反映。
9.「應收股利」項目,反映公司因股權投資而應收取的現金股利。公司應收其他單位的利潤,也包括在本項目內。本項目應根據「應收股利」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0.「應收利息」項目,反映公司因債券投資而應收取的利息。公司拆出資金、買入返售證券計提的利息,也在本項目反映。本項目應根據「應收利息」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1.「承銷證券」項目,反映公司期末尚未售出的承銷證券的價值。本項目應根據「承銷證券」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2.「代兌付債券」項目,反映公司期末接受委託代理兌付到期的債券實際已兌付的金額。本項目應根據「代兌付債券」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3.「待轉承銷費用」項目,反映公司證券承銷業務已經支出但尚未結轉的發行費用。本項目應根據「待轉承銷費用」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4.「待攤費用」項目,反映公司各種已支出但尚未攤銷的費用。本項目應根據「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預提費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餘額,也在本項目內反映。
15.「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項目,反映公司長期債權投資中,將於一年內到期的債權投資部分。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債權投資」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期末餘額分析填列。
16.「其他流動資產」項目,反映公司除以上流動資產項目外的其他流動資產。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期末餘額填列。如其他流動資產價值較大的,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其內容和金額。
17.「長期股權投資」項目,反映公司期末持有的不準備在1年(含1年)變現的各種股權投資的可收回金額。本項目應根據「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期末餘額減去「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中有關股權投資減值準備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18.「長期債權投資」項目,反映公司期末持有的不準備在1年內(含1年)變現的各種債權投資的可收回金額。將於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應在流動資產類中的「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項目單獨反映。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債權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中有關債權投資減值準備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19.「固定資產原價」、「累計折舊」項目,反映公司期末各種固定資產的原價和累計折舊。經營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原價及已提折舊也包括在內。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原價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另行反映。這兩個項目分別根據「固定資產」、「經營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累計折舊」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0.「固定資產減值準備」項目,反映公司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1.「在建工程」項目,反映公司期末尚未完工的工程實際成本以及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22.「固定資產清理」項目,反映公司因出售、毀損、報廢等原因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以及固定資產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變價收入等各項金額的差額。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填列。如「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期末為貸方餘額,以「-」號填列。
23.「無形資產」項目,反映公司各項無形資產的期末可收回金額。本項目應根據「無形資產」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中除交易席位費減值準備以外的其他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如果公司不單獨設置「交易席位費」科目進行核算的,則該項目應根據「無形資產」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減去「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24.「交易席位費」項目,反映公司交易席位費的攤余價值。本項目應根據「交易席位費」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中有關交易席位費減值準備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25.「長期待攤費用」項目,反映公司期末尚未攤銷的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其他各項長期待攤費用。長期待攤費用中在1年內(含1年)攤銷的部分,應在本表「待攤費用」項目填列。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1年內(含1年)攤銷的數額後的金額填列。
26.「抵債資產」項目,反映公司各項抵債資產的可收回金額。本項目應根據「抵債資產」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抵債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27.「其他長期資產」項目,反映除以上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之外的其他長期資產。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如其他長期資產價值較大的,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其內容和金額。
28.「遞延稅款借項」項目,反映公司期末尚未轉銷的遞延稅款的借方餘額。本項目應根據「遞延稅款」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填列。
29.「短期借款」項目,反映公司向金融機構借入尚未歸還的1年期以下(含1年)的借款的本金。本項目應根據「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0.「拆入資金」項目,反映公司期末尚未償還的未到期拆入資金的本金。本項目應根據「拆入資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1.「應付利息」項目,反映公司期末已計提但尚未支付的利息。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利息」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2.「應付款項」項目,反映公司期末尚未支付的各種應付款項。本項目應根據「應付款項」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3.「應付工資」項目,反映公司期末應付未付給職工的工資。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工資」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如「應付工資」科目期末為借方餘額,以「-」號填列。
34.「應付福利費」項目,反映公司期末職工福利費的結餘。本項目應根據「應付福利費」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應付福利費」科目如為借方餘額,以「-」號填列。
35.「應付利潤」項目,反映公司期末尚未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尚未支付給投資人的利潤。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利潤」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6.「應交稅金及附加」項目,反映公司期末未交、多交的稅金及附加。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及附加」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應交稅金及附加」科目如為借方餘額,以「-」號填列。
37.「預提費用」項目,反映公司已經預提而尚未實際支付的各項費用。本項目應根據「預提費用」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如果「預提費用」科目為借方餘額,應在「待攤費用」項目反映。
38.「預計負債」項目,反映公司預計負債的期末餘額。本項目應根據「預計負債」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9.「代買賣證券款」項目,反映客戶交存的代買賣證券款項的餘額。本項目應根據「代買賣證券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0.「承銷證券款」項目,反映公司採用餘額承購包銷方式或代銷方式代發行證券所形成的應付證券資金。本項目應根據「承銷證券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1.「代兌付債券款」項目,反映公司代理委託方兌付到期債券而收到委託方預付的兌付債券資金的餘額。本項目應根據「代兌付債券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2.「賣出回購證券款」項目,反映公司已經賣出但尚未到期回購的證券價值。本項目應根據「賣出回購證券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3.「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項目,反映公司長期負債各項目中將於1年內(含1年)到期的部分。本項目應根據長期負債項目下各科目的期末餘額分析填列。
44.「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反映公司除以上流動負債之外的其他流動負債。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如其他流動負債價值較大的,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其內容和金額。
45.「長期借款」項目,反映公司借入尚未歸還的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本息。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借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6.「應付債券」項目,反映公司期末尚未償還的債券本息。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債券」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7.「長期應付款」項目,反映公司期末尚未支付的除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以外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48.「其他長期負債」項目,反映公司除以上長期負債項目以外的其他長期負債。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如其他長期負債價值較大的,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其內容和金額。
49.「遞延稅款貸項」項目,反映公司期末尚未轉銷的遞延稅款的貸方餘額。本項目應根據「遞延稅款」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
50.「實收資本(或股本)」項目,反映公司各投資者實際投入的資本(或股本)數額。本項目應根據「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1.「資本公積」項目,反映公司實有的資本公積。本項目根據「資本公積」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2.「一般風險準備」項目,反映公司一般風險準備的期末餘額。本項目應根據「一般風險準備」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3.「盈餘公積」項目,反映公司盈餘公積的期末餘額。本項目應根據「盈餘公積」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其中,法定公益金期末餘額,應根據「盈餘公積」科目所屬「法定公益金」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4.「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公司期末尚未分配的利潤。本項目根據「本年利潤」科目和「利潤分配」科目的餘額計算填列。未彌補的虧損,在本項目內以「-」號填列。
利潤表(會證02表)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公司在一定期間內利潤(或虧損)的實際情況。
二、本表「本月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月實際發生數。在編制中期財務會計報告時,填列上年同期累計實際發生數;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時,填列上年全年累計實際發生數。在編報中期和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時,應將「本月數」欄改為「上年數」。如果上年度利潤表與本年利潤表的項目名稱和內容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度報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上年數」欄。
本表「本年數」欄反映各項目自年初起到報告期末止的累計實際發生數。根據上月本表本欄數字與本月本表「本月數」欄數字合計數填列。
三、本表「本月數」欄各項目的內容及其填列方法:
1.「營業收入」項目,反映公司經營證券業務取得的收入總額。根據「手續費收入」、「自營證券差價收入」、「證券承銷收入」、「受託投資管理收益」、「利息收入」、「金融企業往來收入」、「買入返售證券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匯兌收益」等項目的數額匯總計算填列。
2.「手續費收入」項目,反映公司為客戶辦理業務實現的手續費收入。本項目應根據「手續費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3.「自營證券差價收入」項目,反映公司出售自營證券取得的收入扣除自營證券成本形成的差價收入。本項目應根據「證券銷售」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如為自營證券虧損,以「-」號填列。
4.「證券承銷收入」項目,反映公司代理客戶發行證券,所取得的證券發行差價收入和手續費收入。本項目應根據「證券承銷」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如為證券承銷虧損,以「-」號填列。
5.「受託投資管理收益」項目,反映公司經營受託資產取得的淨收益。本項目應根據「受託投資管理收益」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如為受託投資管理淨損失,以「-」號填列。
6.「利息收入」項目,反映公司除金融企業往來收入以外的利息收入。本項目應根據「利息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7.「金融企業往來收入」項目,反映公司與銀行及其他證券、金融機構之間資金往來所取得的收入。本項目應根據「金融企業往來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8.「買入返售證券收入」項目,反映公司取得的買入返售證券收入。本項目應根據「買入返售證券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9.「其他業務收入」項目,反映公司從事除證券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取得的各項收入。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0.「匯兌收益」項目,反映公司在證券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匯兌淨收益。本項目應根據「匯兌損益」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如為匯兌淨損失,以「-」號填列。
11.「營業支出」項目,反映公司經營證券業務發生的支出總額。根據「手續費支出」、「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賣出回購證券支出」、「營業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營業稅金及附加」等項目的數額匯總計算填列。
12.「手續費支出」項目,反映公司委託其他單位代辦業務等發生的手續費支出。本項目應根據「手續費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3.「利息支出」項目,反映公司對各項負債及客戶結算資金按規定的適用利率發生的各項利息支出。本項目應根據「利息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4.「金融企業往來支出」項目,反映公司與銀行及其他證券、金融機構之間資金往來所發生的支出。本項目應根據「金融企業往來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5.「賣出回購證券支出」項目,反映公司發生的賣出回購證券支出。本項目應根據「賣出回購證券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6.「營業費用」項目,反映公司在證券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營業費用。本項目應根據「營業費用」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7.「其他業務支出」項目,反映公司從事除證券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發生的各項費用、稅金等的支出。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業務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8.「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反映公司按規定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本項目應根據「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9.「投資收益」項目,反映公司對外投資取得的淨收益。本項目應根據「投資收益」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如為投資淨虧損,以「-」號填列。
20.「營業利潤」項目,反映公司從事證券經營業務實現的利潤,本項目應根據營業收入扣除營業支出後的淨額填列,如為虧損,以「-」號填列。
21.「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項目,反映公司與日常經營業務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分別根據「營業外收入」科目和「營業外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22.「利潤總額」項目,反映公司實現的利潤,如為虧損以「-」號填列。
23.「資產減值損失」項目,反映公司發生的應計入損益的各項資產減值損失。本項目應根據「資產減值損失」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如為資產價值回升迴轉的金額,以「-」號填列。
24.「扣除資產減值損失後利潤總額」項目,反映公司實現的利潤總額減去(或加上)提取(或轉回)的各項資產減值損失後的金額。本項目應根據「利潤總額」項目減去「資產減值損失」項目後的金額填列。
25.「所得稅」項目,反映公司按規定從本期損益中扣除的所得稅。本項目應根據「所得稅」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26.「淨利潤」項目,反映公司實現的淨利潤,如為淨虧損以「-」號填列。
現金流量表(會證03表)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公司一定會計期間內有關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與流出的信息。
二、本說明所指的現金,是指公司庫存現金以及可以隨時用於支取的存款,包括現金、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不包括存放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保證金、受託投資管理業務取得的客戶資金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存款。
三、現金流量表應當按照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和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分別反映。本所名所指的現金流量是指公司現金的流入與流出。
四、公司應當採用直接法報告公司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採用直接法報告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時,有關公司現金流入和流出的信息可從會計記錄中直接獲得,也可以在利潤表營業收入、營業支出等數據的基礎上,通過調整經營性應收應付項目的變動,以及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交易席位費攤銷等項目後獲得。
五、本表各項目內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自營證券收到的現金淨額」項目,反映公司自營買賣證券收到的現金淨額。本項目可以根據「銀行存款」、「證券銷售」、「自營證券」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如本項目為負數,應在「自營證券支付的現金淨額」項目反映。
2.「代買賣證券收到的現金淨額」項目,反映公司代理客戶買賣證券收到的客戶保證金淨增加額。本項目可以根據「代買賣證券款」、「銀行存款」、「利息支出」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如本項目為負數,應在「代買賣證券支付的現金淨額」項目反映。
3.「承銷證券收到的現金淨額」項目,反映公司代理委託單位發行證券收到的現金淨額。本項目可以根據「代發行證券」、「承銷證券款」、「證券承銷」、「自營證券」、「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如本項目為負數,應在「承銷證券支付的現金淨額」項目反映。
4.「代兌付債券收到的現金淨額」項目,反映公司代理委託單位兌付到期債券而收到的代兌付債券款的現金淨額。本項目可以根據「代兌付債券」、「代兌付債券款」、「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如本項目為負數,應在「代兌付債券支付的現金淨額」項目反映。
5.「手續費收入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代理證券業務收到的現金手續費收入。本項目可以根據「手續費收入」、「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6.「資金存款利息收入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資金存放在銀行及其他證券、金融機構取得的利息收入收到的現金,不包括拆出資金收到的利息。本項目可以根據「金融企業往來收入」、「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7.「賣出回購證券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進行證券回購業務賣出回購證券收到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賣出回購證券款」、「結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8.「買入返售證券到期返售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進行證券回購業務到期返售證券而收到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買入返售證券」、「買入返售證券收入」、「結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9.「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除了上述各項目外,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如受託投資管理收益現金收入、諮詢服務現金收入、罰沒現金收入等。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如有價值較大的,應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結算備付金」、「應收款項」、「受託投資管理收益」、「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等科目的有關記錄分析填列。
10.「手續費支出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代理證券業務向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支出淨額,以及向銀行辦理結算業務等支付的手續費。本項目可以根據「手續費支出」、「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1.「客戶資金存款利息支出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發生的代買賣證券款和受託資金的利息支出支付的現金,不包括拆入資金支付的利息。本項目可以根據「利息支出」、「應付利息」、「代買賣證券款」、「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2.「買入返售證券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進行回購業務買入返售證券支付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買入返售證券」、「結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3.「賣出回購證券到期回購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進行證券回購業務到期回購證券而支付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賣出回購證券款」、「賣出回購證券支出」、「結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6.「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實際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包括本期實際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等,以及為職工支付的養老保險、待業保險、支付給職工的困難補助、支付的離退休人員的費用等。不包括支付給在建工程人員的工資。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營業費用」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7.「以現金支付的營業費用」項目,反映公司以現金支付的各項營業費用。本項目可以根據「營業費用」科目和「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8.「支付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反映公司以現金支付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本項目可以根據「應交稅金及附加」等科目的有關記錄分析填列。
19.「支付的所得稅款」項目,反映公司實際支付的所得稅。本項目可以根據「應交稅金及附加」等科目的有關記錄分析填列。
20.「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項目外,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如罰款現金支出、捐贈現金支出、支付的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現金支出等。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如有價值較大的,應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其他業務支出」、「營業外支出」、「應付款項」、「待轉承銷費用」、「待攤費用」、「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二)「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是指公司購建和處置長期資產、對外投資和收回投資所產生的現金流量。
1.「收回對外投資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出售、轉讓或到期收回長期股權投資而收到的現金,以及收回長期債權投資本金而收到的現金,以及收回拆出資金本金收到的現金,不包括長期債權投資收回的利息和拆出資金收到的利息。本項目可以根據「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拆出資金」、「現金」和「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分得股利或利潤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因股權性投資而收到的現金股利,以及從子公司分回利潤所收到的現金,不包括股票股利。本項目可以根據「應收股利」、「投資收益」、「現金」、「結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3.「取得債權投資利息收入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進行長期債權投資、拆出資金以現金收到的利息收入,不包括長期債權投資、拆出資金收回的本金,長期債權投資、拆出資金到期收回的本金在「收回對外投資收到的現金」項目中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長期債權投資」(應計利息)、「應收利息」、「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4.「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而收到的現金淨額」項目,反映公司出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收回的現金,扣除所發生的現金支出後的淨額。本項目可以根據「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交易席位費」、「抵債資產」、「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5.「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收到的除上述現金收入以外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6.「權益性投資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支付的現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續費等附加費用。本項目可以根據「長期股權投資」、「現金」和「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7.「債權性投資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進行長期債權投資支付的現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續費等附加費用,拆出資金支付的現金也在本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長期債權投資」、「拆出資金」、「現金」和「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8.「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購買、建造固定資產,取得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不包括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資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借款利息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在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中單獨反映。公司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建的固定資產,其首次付款支付的現金作為投資活動的現金,以後各期支付的現金作為籌資活動的現金流出。本項目可以根據「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交易席位費」、「抵債資產」、「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有關記錄分析填列。
9.「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淨額」項目,反映公司出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扣除所取得的現金變價收入後的淨額。本項目可以根據「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交易席位費」、「抵債資產」、「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0.「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除了上述各項以外,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如有價值較大的,應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科目和其他長期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三)「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是指導致公司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和借款規模及構成發生變化的活動所產生的現金流量。
1.「借款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資金。本項目可以根據「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拆入資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吸收權益性投資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收到投資者投入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3.「發行債券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發行債券實際收到的現金(發行收入減去支付的佣金等發行費用後的淨額)。公司自行發行債券支付的發行費用,在「發生籌資費用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不從本項目內扣除。本項目可以根據「應付債券」、「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4.「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項目外,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如有價值較大的,應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科目和其他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5.「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以現金償還債務的本金,包括償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的借款本金、償還債券本金、償還拆入資金的本金等。公司償還的借款利息、債券利息、拆入資金利息,不包括在本項目內,在「償還利息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6.「發生籌資費用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為籌集長期使用的資金而發生,由公司直接支付的募集資本或發行債券的費用。本項目可以根據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7.「分配利潤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所支付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應付利潤」、「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8.「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償付借款、拆入資金和應付債券利息所支付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應付利息」、「長期借款」、「應付債券」(應計利息)、「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9.「融資租賃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融資租入固定資產以現金支付的租金。本項目可以根據「長期應付款」、「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0.「減少註冊資本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因減少註冊資本而支付的現金。本項目可以根據「實收資本」、「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1.「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公司除了上述各項外,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中如有價值較大的,應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科目和其他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四)「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項目,反映公司外幣現金流量,按現金流量發生日的匯率或平均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與外幣現金淨額按期末匯率折算的人民幣之間的差額。
(五)「現金淨增加額」項目,反映公司「現金」、「銀行存款」和「清算備付金」等科目期末餘額減期初餘額後的數額。
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會證01表附表1)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公司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的增減變動情況。
二、本表各項目應當根據「自營證券跌價準備」、「壞賬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抵債資產減值準備」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三、本表有關項目對應關係如下:
1.1行+2行+5行+8行+10行+11行+12行=13行;
2.④欄+⑤欄=⑥欄(除1行外)。
四、如果本表「本年減少數」中確實難以劃分因價值回升轉回或其他原因轉出的,則④欄和⑤欄空置不填,只需填第⑥欄即可。
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增減表動表
(會證01表附表2)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公司年末股東權益增減變動的情況。
二、本表各項目應根據「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利潤分配」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受託投資管理業務表
(會證01表附表3)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公司受託投資業務的資產、負債和盈利情況。本表受託資產總計等於受託負債總計。
二、本表「年初數」各欄目,應根據上年末受託投資業務狀況表「期末數」欄所列數字填列。
三、本表「期末數」各欄目的內容及填列方法如下:
1.「存入銀行的受託資金」項目,反映公司經營受託投資管理業務收到的客戶資金存放在銀行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銀行存款」科目期末餘額中屬於受託投資業務客戶資金的期末餘額填列。
2.「存入結算備付金賬戶的受託資金」項目,反映公司經營受託投資管理業務轉入結算備付金賬戶的客戶備付金。本項目應根據「結算備付金」科目期末餘額中屬於受託投資業務客戶備付金的期末餘額填列。
3.「受託投資成本」項目,反映公司經營受託投資管理業務買賣證券,期末尚未賣出的證券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受託投資」科目下的「投資成本」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已實現未結算損益」項目,反映公司經營受託投資管理業務買賣證券,在合同到期進行結算前已經實現的證券買賣差價。本項目應根據「受託投資」科目下的「已實現未結算損益」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受託資金」項目,反映公司經營受託投資管理業務收到的客戶委託資金。本項目應根據「受託資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利潤分配表(會證02表附表1)編制說明
一、本表反映公司利潤分配情況和年末末分配利潤結餘情況。
二、本表「本年實際」欄各項目,根據當年「本年利潤」科目和「利潤分配」科目及所屬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上年實際」欄根據上年利潤分配表填列。如果上年度利潤分配表與本年度利潤分配表的項目名稱和內容不一致,應對上一年度報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上年實際」欄內。
三、本表各項目的填列方法:
1.「淨利潤」項目,反映公司實現的淨利潤;如為虧損以「-」號填列。本項目數字應與「利潤表」「本年累計數」欄的「淨利潤」項目一致。
2.「年初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公司上年末未分配的利潤,如為未彌補的虧損,以「-」號填列。本項目數字應與上年本表「本年實際」欄的「未分配利潤」項目一致。
3.「一般風險準備轉入」項目,反映公司按規定用一般風險準備彌補虧損的數額。
4.「盈餘公積轉入」項目,反映公司按規定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的數額。
5.「提取一般風險準備」項目,反映公司按規定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一般風險準備。
6.「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和「提取法定公益金」項目,分別反映公司按規定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和法定公益金。
7.「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項目,反映外商投資的證券公司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8.「提取儲備基金」項目和「提取企業發展基金」項目,分別反映外商投資的證券公司按規定提取的儲備基金和企業發展基金。
9.「應付優先股股利」項目,反映公司應分配給優先股股東的現金股利。
10.「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項目,反映公司按規定提取的任意盈餘公積。
11.「應付普通股股利」項目,反映公司應分配給普通股股東的現金股利。公司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也在本項目反映。
12.「轉增資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項目,反映公司分配給普通股股東的股票股利以及按規定轉增資本的利潤。
13.「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公司年末未分配的利潤。
四、公司如因收購本公司股票方式減少註冊資本而相應減少的未分配利潤,可在本表「年初未分配利潤」項目下增設「減:減少註冊資本減少的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
分部報表(業務分部、地區分部)
(會證02表附表2和附表3)編制說明
會計報表附註:
1.會計政策的說明,包括資產計價政策、收入的確認、折舊和攤銷、壞賬損失的處理等;
2.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的說明;
3.自營證券業務和代理證券業務的說明;
4.資產負債表上應收、應付、自營證券、代發行證券、代兌付債券、買入返售證券、拆出資金、委託資產、固定資產、長期投資、借款、應交稅金等重要項目的說明;
5.利潤構成及利潤分配情況的說明;
6.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的披露;
7.或有事項的說明;
8.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說明;
9.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和公司認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項。
第七章 主要會計事項分錄舉例
[編輯]目錄
一、自營證券業務
二、證券經紀業務
三、證券承銷業務
四、其他證券業務
五、長期投資
六、固定資產
七、無形資產和長期待攤費用
八、待處理財產損溢
九、結算資金
十、短期負債
十一、長期負債
十二、所有者權益
十三、營業支出
十四、營業收入
十五、利潤和利潤分配
一、自營證券業務
[編輯](一)自營買入證券
1.公司買入證券時,按清算日買入證券的實際成本
借:自營證券
貸:清算備付金——公司
2.採用包銷方式代發行的證券,發行期結束,未售出的證券轉為自營證券的,按承購價或發行價
借:自營證券
貸:代發行證券
(二)自營證券配股派息
1.公司通過網上配股的,在與證券交易所清算配股款時,按實際成交的配股款
借:自營證券
貸:清算備付金——公司
2.通過網下配股的,按實際支付的配股款
借:自營證券
貸:銀行存款
3.因持有股票而分得的股票股利(或稱送股),應於股權登記日,根據本公司持有股數及送股比例,計算確定本公司分配的股票股利數量,在本賬戶「數量」欄進行記錄。
4.自營股票持有時間取得的現金股利
借:清算備付金——公司
貸:投資收益
5.自營買入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
借:清算備付金——公司
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三)自營認購新股
1.通過網上認購新股
(1)公司申購款被證券交易所從賬戶中劃出並凍結
借:應收款項——應收認購新股占用款
貸:清算備付金——公司
(2)認購新股中籤,與證券交易所清算中籤款項時,按中籤新股的實際成本
借:自營證券
貸:應收款項——應收認購新股占用款
(3)退回未中籤款項
借:清算備付金——公司
貸:應收款項——應收認購新股占用款
2.通過網下認購新股
(1)按規定存入指定機構的款項
借:應收款項——應收認購新股占用款
貸:銀行存款
(2)認購新股中籤,按中籤新股的實際成本
借:自營證券
貸:應收款項——應收認購新股占用款
(3)退回未中籤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款項——應收認購新股占用款
(四)自營賣出證券
1.公司賣出證券,按清算日實際收到的金額
借:清算備付金——公司
銀行存款
貸:證券銷售
應收利息
2.但公司自營債券賣出
借:清算備付金——公司(實際收到的價款)
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買賣持有期間應計的利息)
證券銷售(實際收到價款扣除買賣持有期間應計利息)
3.公司自營債券持有直至到期兌付本息
借:清算備付金——公司(兌付的金額)
銀行存款
貸:證券銷售(到期兌付的金額扣除到期兌付的利息)
投資收益(到期兌付的利息)
4.結轉賣出證券成本
借:證券銷售
貸:自營證券
(五)自營證券跌價準備
1.年度終了,將自營證券的市價與成本進行比較,如市價低於成本,按其差額
借:自營證券跌價損失
貸:自營證券跌價準備
2.如已計提跌價準備的自營證券的市價以後又恢復,應按恢復增加的數額(其增加數應以補足以前入賬的減少數為限)
借:自營證券跌價準備
貸:自營證券跌價損失
二、證券經紀業務
[編輯](一)資金專戶
1.客戶開設資金專戶並交來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代買賣證券款
2.客戶日常存款
借:銀行存款
貸:代買賣證券款
3.客戶取款
借:代買賣證券款
貸:銀行存款
4.客戶結息消戶
(1)結清利息
借:應付款項——應付客戶資金利息
貸:銀行存款
(2)提款消戶
借:代買賣證券款
貸:銀行存款
5.按季計提客戶存款利息
借:利息支出
貸:應付款項——應付客戶資金利息
6.客戶資金專戶統一結息時
借:應付款項——應付客戶資金利息(已提利息部分)
利息支出(未提利息部分)
貸:代買賣證券款
7.公司為客戶在證券交易所開設清算資金專戶
借:清算備付金——客戶
貸:銀行存款
(二)代理證券買賣
1.公司接受客戶委託,通過證券交易所代理買賣證券,與客戶清算時,如果買入證券成交總額大於賣出證券成交總額
借:代買賣證券款(買賣證券成交價的差額,加代扣代交的交易稅費和應向客戶收取的佣金等手續費)
手續費支出——代買賣證券手續費支出(公司應負擔的交易費用)
貸:清算備付金(買賣證券成交價的差額,加代扣代交的印花稅費和公司應負擔的交易費)
手續費收入——代買賣證券手續費收入(向客戶收取的佣金等手續費)
2.公司接受客戶委託,通過證券交易所代理買賣證券,與客戶清算時,如果賣出證券成交總額大於買入證券成交總額
{{dr|pl=2em|D1=清算備付金(買賣證券成交價的差額,減代扣代交的印花稅費和公司應負擔的交易費)|D2=手續費支出——代買賣證券手續費支出(公司應負擔的交易費用)|C1=代買賣證券款(買賣證券成交價的差額,減代扣代交的交易稅費和向客戶收取的佣金等手續費)
手續費收入——代買賣證券手續費收入(應向客戶收取的佣金等手續費)
(三)代理認購新股
1.代理客戶認購新股,收到客戶認購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代買賣證券款
2.將款項劃付清算代理機構
借:清算備付金——客戶
貸:銀行存款
3.客戶辦理申購手續,在公司與證券交易所清算時
借:代買賣證券款
貸:清算備付金——客戶
4.證券交易所完成中籤認定工作,將未中籤資金退給客戶
借:清算備付金——客戶
貸:代買賣證券款
5.公司將未中籤的款項劃回
借:銀行存款
貸:清算備付金——客戶
6.公司將未中籤的款項退給客戶
借:代買賣證券款
貸:銀行存款
(四)代理配股派息
1.代理客戶辦理配股業務
(1)當日向證券交易所解交配股款的,客戶提出配股要求
借:代買賣證券款
貸:清算備付金——客戶
(2)定期向證券交易所解交配股款的,客戶提出配股要求
借:代買賣證券款
貸:應付款項——應付客戶配股款
與證券交易所清算配股款,按配股金額
借:應付賬款——應付客戶配股款
貸:清算備付金——客戶
2.代理客戶領取現金股利和利息
借:清算備付金——客戶
貸:代買賣證券款
3.公司按規定向客戶統一結息
借:利息支出
貸:代買賣證券款
(五)代理兌付債券
1.接受委託代國家或企業兌付到期的無記名(實物券形式)債券
(1)收到委託單位的兌付資金
借:銀行存款
貸:代兌付債券款
(2)收到客戶交來的實物券,按兌付金額
借:代兌付債券
貸:銀行存款
(3)向委託單位交回已兌付的實物券
借:代兌付債券款
貸:代兌付債券
(4)如果委託單位尚未撥付兌付資金,並由公司墊付的,收到兌付債券時,按兌付金額
借:代兌付債券
貸:銀行存款
(5)向委託單位交回已兌付的債券並收回墊付的資金
借:銀行存款
貸:代兌付債券
(6)收到代兌付手續費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手續費收入——代兌付債券手續費收入
2.接受委託代國家或企業兌付到期的記名債券
(1)收到委託單位的兌付資金
借:銀行存款
貸:代兌付債券款
(2)兌付債券本息
借:代兌付債券款
貸:銀行存款
3.公司收取的代兌付手續費收入
(1)如向委託單位單獨收取,按應收或已收的手續費
借:應收款項
銀行存款
貸:手續費收入——代兌付債券手續費收入
(2)如果手續費與兌付款一併匯入
借:銀行存款
貸:代兌付債券款
應收款項——預收代兌付債券手續費
兌付債券業務完成後,確認手續費收入
借:應收款項——預收代兌付債券手續費
貸:手續費收入——代兌付債券手續費收入
三、證券承銷業務
[編輯](一)全額包銷
1.先將證券全部認購,並向發行單位支付全部證券款項,按承購價
借:代發行證券
貸:銀行存款
2.將證券轉售給投資者,按發行價
借:銀行存款
貸:證券發行
3.結轉售出證券的實際成本
借:證券發行
貸:代發行證券
4.發行期結束,未售出的證券轉為自營證券或長期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按承購價
借:自營證券
長期債券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貸:代發行證券
(二)餘額包銷
代發行無記名證券
1.採用餘額承購包銷方式代發行的證券
(1)收到委託單位委託發行的證券,按約定的發行價格
借:代發行證券
貸:代發行證券款
(2)在約定的期限內售出,按發行價格
借:銀行存款
貸:代發行證券
(3)未售出部分按規定由本公司認購,轉為自營證券或長期投資,按發行價格
借:自營證券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債券投資
貸:代發行證券
(4)發行期結束,所集資金付給委託單位,並收取手續費
借:代發行證券款
貸:銀行存款
證券發行——代發行證券手續費收入
2.採用代銷方式代發行證券
(1)收到委託單位委託發行的證券,按委託方約定的發行價格
借:代發行證券
貸:代發行證券款
(2)證券售出後,按約定的發行價格
借:銀行存款
貸:代發行證券
(3)發行期結束,所集資金付給委託單位,並收取手續費
借:代發行證券款
貸:銀行存款
證券發行——代發行證券手續費收入
同時,將未售出的代發行證券退還委託單位
借:代發行證券款
貸:代發行證券
(三)代銷
代發行記名證券
1.採用餘額承購包銷方式代發行證券
(1)通過證券交易所上網發行的,在證券上網發行日根據承銷合同確認證券發行總額,按發行價格
借:代發行證券
貸:代發行證券款
(2)網上發行結束後,與證券交易所交割清算,按網上實際發行數量和發行價格計算的發行款項減去上網費用
借:清算備付金——客戶
應收款項——應收代墊委託單位上網費
貸:代發行證券
(3)發行期結束,按合同規定未售出部分由本公司認購,轉為自營證券或長期投資
借:自營證券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債券投資
貸:代發行證券
(4)將發行證券款項交委託單位,並收取發行手續費和代墊上網費用
借:代發行證券款
貸:應收款項——應收代墊委託單位上網費
證券發行——代發行證券手續費收入
銀行存款
(5)通過櫃檯代理發行證券,收到委託單位委託發行的證券,按約定的發行價格
借:代發行證券
貸:代發行證券款
(6)證券售出,按發行價格
借:現金
銀行存款
貸:代發行證券
(7)發行期結束,按合同規定未售出部分由本公司認購,轉為自營證券或長期投資
借:自營證券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債券投資
貸:代發行證券
(8)將發行證券款項交委託單位,並收取發行手續費和代墊上網費用
借:代發行證券款
貸:證券發行——代發行證券手續費收入
銀行存款
2.採用代銷方式代理發行證券
(1)通過證券交易所上網發行的,在證券上網發行日根據承銷合同確認證券發行總額,按發行價格
借:代發行證券
貸:代發行證券款
(2)網上發行結束後,與證券交易所交割清算,按網上實際發行數量和發行價格計算的發行款項減去上網費用
借:清算備付金——客戶
應收款項——應收代墊委託單位上網費
貸:代發行證券
(3)將發行證券款項交委託單位,並收取發行手續費和代墊上網費用
借:代發行證券款
貸:應收款項——應收代墊委託單位上網費
證券發行——代發行證券手續費收入
銀行存款
(4)發行期結束,將未售出的代發行證券退還委託單位
借:代發行證券款
貸:代發行證券
(5)通過櫃檯代理發行證券,收到委託單位委託發行的證券,按約定的發行價格
借:代發行證券
貸:代發行證券款
(6)證券售出,按發行價格
借:現金
銀行存款
貸:代發行證券
(7)將發行證券款項交委託單位,並收取發行手續費和代墊上網費用
借:代發行證券款
貸:證券發行——代發行證券手續費收入
銀行存款
(8)發行期結束,將未售出的代發行證券退還委託單位
借:代發行證券款
貸:代發行證券
四、其他證券業務
[編輯](一)拆出資金
1.拆出資金
借:拆出資金
貸:銀行存款
2.計提或收取資金利息
借:應收利息
銀行存款
貸:金融企業往來收入
3.到期收回拆出資金本息
借:銀行存款
貸:拆出資金
金融企業往來收入(本期應計利息)
4.公司逾期未收回的拆出資金本息,轉入應收款項
借:應收款項——逾期拆出資金
貸:拆出資金
應收利息
(二)拆入資金
1.拆入資金
借:銀行存款
貸:拆入資金
2.計提或支付資金利息
借:金融企業往來支出
貸:應付款項——拆入資金利息
銀行存款
3.歸還拆入資金本息
借:拆入資金
金融企業往來支出
貸:銀行存款
4.公司逾期未還的拆入資金本息,轉入應付款項
借:拆入資金
應付款項——拆入資金利息
貸:應付款項——逾期拆入資金
5.逾期未還的拆入資金,應計的利息
借:金融企業往來支出
貸:應付款項——逾期拆入資金
(三)買入返售證券
1.通過國家規定的場所買入證券,按實際支付的款項
借:買入返售證券
貸:清算備付金——公司
2.證券到期返售,按實際收到的款項
借:清算備付金——公司
貸:買入返售證券
買入返售證券收入
(四)賣出回購證券
1.通過國家規定的場所賣出證券,按實際收到的款項
借:清算備付金——公司
貸:賣出回購證券款
2.到期購回該批證券,按實際支付的款項
借:賣出回購證券款
賣出回購證券支出
貸:清算備付金——公司
(五)受託資產管理
1.公司收到委託單位匯入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受託資金
2.公司用受託資金購買證券,按實際成本
借:受託資產
貸:清算備付金——客戶
3.將購買的證券賣出,按實際收到的價款
借:清算備付金——客戶
貸:受託資產
4.與委託單位結算,如為收益
借:受託資產
貸:受託資金
其他業務收入——受託資產管理業務收入
如為損失
借:受託資金
其他業務支出——受託資產管理業務損失
貸:受託資產
5.到期退還委託管理的資金及損益
借:受託資金
貸:銀行存款
五、長期投資
[編輯](一)長期股權投資
1.公司接受委託採用全額包銷和餘額包銷方式代發行股票,發行期結束,未售出的股票由本公司認購轉為長期投資的,按確定的承購價或發行價
借:長期股權投資——股票投資
貸:代發行證券
2.公司認購股票付款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費用)
借:長期股權投資——股票投資
貸:銀行存款
如果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含有已宣告而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則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已宣告而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
借:長期股權投資——股票投資
應收股利
貸:銀行存款
3.公司以其他方式進行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價款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
4.採用成本法核算的,股權持有期內應於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確認投資收益。公司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應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5.實際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6.採用權益法核算時,如果長期股權投資取得時的成本與其在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中所占的份額有差額的,應調整投資成本。取得投資時,公司應按投資成本高於應享有取得日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
借:長期股權投資——股票投資——股權投資差額
貸:長期股權投資——股票投資——投資成本
投資成本低於應享有取得日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作相反會計分錄
7.投資成本高於應享有取得日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攤銷時
借:投資收益
貸:長期股權投資——股票投資——股權投資差額
投資成本低於應享有取得日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攤銷時作相反會計分錄
8.採用權益法時,期末,公司按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淨利潤計算的應分享的金額
借:長期股權投資——股票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9.期末,公司按被投資單位發生的淨虧損計算的應分擔的份額
借:投資收益
貸:長期股權投資——股票投資——損益調整
被投資單位發生虧損時,確認本公司應分擔的份額,一般應以本科目賬面價值減至零為限;如果被投資單位以後各期實現淨利潤,應在計算的收益分享額超過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以後,按超過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的金額,恢復投資的賬面價值
10.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以外的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按公司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份額
借:長期股權投資——股票投資——股權投資準備
貸:資本公積
按應分擔的份額
借:資本公積
貸:長期股權投資——股票投資——股權投資準備
11.公司處置股權投資時
如為淨收益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長期股權投資——股票投資(股票投資的賬面價值)
應收股利(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投資收益
如為淨損失
借:銀行存款
投資風險準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股票投資
應收股利
(二)長期債券投資
1.公司接受委託採用全額包銷和餘額包銷方式代發行債券,發行期結束,未售出的債券由本公司認購轉為長期投資的,按確定的承購價或發行價
借:長期債券投資
貸:代發行證券
2.公司進行債券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價款
借:長期債券投資
貸:銀行存款
3.如果公司購入的債券,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有已到期而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則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已到期而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借:長期債券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已到期而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應收利息(已到期而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貸:銀行存款(實際支付的價款)
如果公司購入的債券,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有尚未到期的債券利息
借:長期債券投資——應計利息(尚未到期的債券利息)
長期債券投資——面值(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應計利息)
——溢折價
貸:銀行存款(實際支付的價款)
4.購入溢價發行的長期債券,應於每期結賬時
借:長期債券投資——應計利息
貸:長期債券投資
投資收益
5.購入折價發行的長期債券,應於每期結賬時
借:長期債券投資——應計利息
長期債券投資——溢折價
貸:投資收益
6.長期債券到期收回本息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債券投資——面值
——應計利息
應收利息
貸或借:長期債券投資——溢折價
貸或借:投資收益
六、固定資產
[編輯](一)固定資產增減
1.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包裝費、運輸費、交納的有關稅金等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2.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包裝費、運輸費、交納的有關稅金等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3.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4.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公允價值)
貸:實收資本(公允價值)
5.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在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長期應付賬
6.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據確定的價值以及發生的相關費用
借:固定資產
貸:遞延稅款
銀行存款(支付的相關費用的金額)
資本公積
7.盤盈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公允價值)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8.盤虧的固定資產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賬面淨值)
累計折舊(已提折舊)
貸: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原價)
9.出售、報廢和毀損等原因減少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二)固定資產折舊
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借:營業費用
貸:累計折舊
(三)在建工程
1.為購建或修理固定資產而進行的各項建築和安裝工程,發生的各項支出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2.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按工程的實際成本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四)固定資產清理
1.出售、報廢和毀損的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清理過程中發生的清理費用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有關科目
3.收回出售固定資產的價款、殘料價值和變賣殘值所得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4.應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賠償的損失
借:應收款項
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5.固定資產清理後的淨收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處理固定資產淨收益
6.固定資產清理後的淨損失,區別情況處理:
(1)屬於自然災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固定資產清理
(2)屬於正常的處理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待處理固定資產淨損失
貸:固定資產清理
七、無形資產和長期待攤費用
[編輯](一)無形資產
1.購入無形資產
借: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
2.其他單位投入的無形資產
借:無形資產
貸: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
3.自行開發的並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
借: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
4.轉讓無形資產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同時,結轉成本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無形資產
應交稅金及附加
5.無形資產攤銷
借:營業費用
貸:無形資產
6.支付的交易席位費
借:交易席位費
貸:銀行存款
7.轉讓交易席位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同時,結轉成本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交易席位費
8.交易席位費攤銷
借:營業費用
貸:交易席位費
(二)長期待攤費用
1.發生長期待攤費用
借:長期待攤費用
貸:有關科目
攤銷時
借:營業費用
貸:長期待攤費用
八、待處理財產損溢
[編輯](一)待處理財產收益
1.發生交易差錯損失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清算備付金——公司
2.發生交易差錯溢余
借:清算備付金——公司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3.按規定程序結轉的交易差錯溢余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營業外收入
4.盤盈的各種財產
借:有關科目
貸:累計折舊
待處理財產損溢
5.流動資產盤盈的轉銷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營業費用
6.固定資產盤盈的轉銷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營業外收入——固定資產盤盈
(二)待處理財產損失
1.按規定程序轉銷交易差錯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2.盤虧各種財產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累計折舊
貸:有關科目
3.流動資產盤虧的轉銷
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人的賠償
借:應收款項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屬於非常損失部分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屬於一般經營損失
借:營業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4.固定資產盤虧的轉銷
借:營業外支出——固定資產盤虧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九、結算資金
[編輯](一)應收股利
1.公司購入股票,如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而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
借:長期股權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已宣告而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
應收股利(應領取的現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實際支付的價款)
清算備付金——公司
2.收到發放的現金股利
借:銀行存款
清算備付金——客戶
貸:應收股利
3.公司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於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長期股權投資
4.收到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二)應收利息
1.公司買入債券,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應收取的利息
借:長期債券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應收取的利息)
應收利息(應收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實際支付的價款)
2.公司通過網上收到的利息
借:清算備付金——公司
貸:應收利息
3.公司通過網下收到的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4.公司買入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債券計提的利息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收到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投資收益
5.同業之間拆出的資金,按期計提的利息
借:應收利息
貸:金融企業往來收入
收到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逾期未收利息
借:應收款項——逾期拆出資金
貸:應收利息
(三)應收、應付款項
1.應收款項
(1)公司發生各種應收款項
借:應收款項
貸:銀行存款
(2)收回各種應收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款項
(3)公司逾期未收回的拆出資金本息轉入應收款項
借:應收款項——逾期拆出資金
貸:拆出資金
應收利息
(4)經確認為壞賬的應收款項轉銷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款項
已確認並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後又收回
借:應收款項
貸:壞賬準備
同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款項
2.應付款項
(1)發生各種應付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款項
(2)支付各種應付款項
借:應付款項
貸:銀行存款
(3)公司逾期未還的拆入資金本息轉入應付款項
借:拆入資金
應付款項——逾期拆入資金
貸:應付款項——逾期拆入資金
(4)按期計提逾期拆入資金利息
借:金融企業往來支出
貸:應付款項——逾期拆入資金
(四)應交稅金及附加
1.應交營業稅
(1)公司計算出應交納的營業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其他業務支出
貸: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營業稅
(2)交納營業稅
借: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營業稅
貸:銀行存款
2.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1)公司計算出應交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2)交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3.應交所得稅
(1)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核算的公司,計算出當期應計入損益的所得稅
借:所得稅
遞延稅款
貸: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所得稅
遞延稅款
(2)實際交納所得稅
借: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4.應交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
(1)公司計算出應交納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
借:營業費用
貸: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房產稅、應交土地使用稅、應交車船使用稅
(2)交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
借: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房產稅、應交土地使用稅、應
交車船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5.應交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1)公司計算出應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借:在建工程
貸: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2)交納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借: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貸:銀行存款
6.應交個人所得稅
(1)公司計算出應代扣代交的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工資
貸: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個人所得稅
(2)交納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7.應交教育費附加
(1)公司計算出應交納的教育費附加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教育費附加
(2)交納教育費附加
借: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十、短期負債
[編輯](一)質押借款
1.借入各種短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質押借款
2.發生短期借款利息
借:金融企業往來支出
貸:預提費用
銀行存款
3.歸還短期借款
借:質押借款
貸:銀行存款
(二)應付工資
1.向銀行提取現金準備發放工資
借:現金
貸:銀行存款
2.發放工資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3.從應付工資中扣還的各種款項
借:應付工資
貸:應收款項
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個人所得稅
4.職工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的工資,由發放工資的單位及時交回財務會計部門
借:現金
貸:應付款項
5.月份終了,將本月應發的工資進行分配
借:營業費用等
貸:應付工資
(三)應付福利費
1.提取福利費
借:營業費用
貸:應付福利費
2.支付職工醫藥衛生費用、職工困難補助和其他福利費用
借:應付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十一、長期負債
[編輯](一)長期借款
1.借入長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
在建工程
固定資產
貸:長期借款
2.長期借款發生的利息支出、匯兌損失等借款費用
借:在建工程
長期待攤費用
金融企業往來支出
貸:長期借款
3.歸還長期借款
借:長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二)應付債券
1.發行債券
借:銀行存款
現金
應付債券——債券折價
貸:應付債券——債券面值
應付債券——債券溢價
2.支付的債券代理發行手續費及印刷費等發行費用
借:營業費用
貸:銀行存款
3.分期計提債券利息及攤銷溢價、折價,區別情況處理:
面值發行的債券
借:利息支出
貸:應付債券——應計利息
溢價發行債券,應攤銷的溢價金額和應計利息
借:應付債券——債券溢價(應攤銷的溢價金額)
利息支出(應計利息與溢價攤銷額的差額)
貸:應付債券——應計利息(應計利息)
4.折價發行債券,按應攤銷的折價金額和應計利息
借:利息支出(應攤銷的折價金額與應計利息之和)
貸:應付債券——債券折價(應攤銷的折價金額)
應付債券——應計利息(應計利息)
5.債券到期,支付債券本息
借:應付債券——債券面值
應付債券——應計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三)長期應付款
1.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按應支付的融資租賃費
借:在建工程
貸:長期應付款
2.發生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安裝調試費等費用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等
3.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安裝完畢交付使用,按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4.支付融資租賃費
借:長期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5.長期應付款的利息支出、匯兌損失等費用,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1)屬於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
借:長期待攤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
(2)屬於經營期間的,計入當期損益
借:金融企業往來支出
匯兌損益
貸:長期應付款
(3)屬於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在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之前發生的,計入有關固定資產的購建成本
借:在建工程
貸:長期應付款
(四)遞延稅款
1.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核算的
借:所得稅(本期應計損益的所得稅費用)
遞延稅款(本期發生的時間性差異和規定的所得稅率計算的對所得稅的影響金額)
貸: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所得稅(本期應稅所得和規定的所得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
遞延稅款(本期發生的時間性差異和規定的所得稅率計算的對所得稅的影響金額)
2.本期發生的遞延稅款待以後期間轉回時,如為借方餘額
借:所得稅
貸:遞延稅款
如為貸方餘額
借:遞延稅款
貸:所得稅
十二、所有者權益
[編輯](一)實收資本
1.收到投資人投入的現金,應以實際收到或者存入開戶銀行的金額
借:現金
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
2.收到投資人投入的房屋、設備等實物,應按公允價值
借:固定資產(公允價值)
貸: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
3.收到投資人投入的無形資產等
借:無形資產(公允價值)
貸: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
5.將資本公積、盈餘公積轉增資本
借:資本公積
盈餘公積
貸:實收資本
(二)資本公積
1.投資人實際繳付的出資額大於實收資本中應占的份額而產生的差額,作為資本溢價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出資額)
貸:實收資本(投資人在實收資本中應占的份額)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2.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所提供的有關憑據所確定的價值及發生的相關費用)
貸:遞延稅款(按規定計算的未來應交的所得稅)
銀行存款(支付的相關費用的金額)
資本公積(接受捐贈資產)
3.接受的現金捐贈
借:現金
銀行存款
貸:資本公積(接受捐贈資產)
4.按規定以資本公積轉增資本
借:資本公積
貸:實收資本
(三)一般風險準備
1.提取一般風險準備
借:利潤分配——提取一般風險準備
貸:一般風險準備
2.用一般風險準備彌補虧損
借:一般風險準備
貸:利潤分配——一般風險準備轉入
(四)盈餘公積
1.提取盈餘公積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提取法定公益金
貸:盈餘公積
2.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借:盈餘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餘公積轉入
3.以盈餘公積轉增資本
借:盈餘公積
貸:實收資本
十三、營業支出
[編輯](一)手續費支出
1.發生手續費支出
借:手續費支出
貸:現金
清算備付金
銀行存款
2.期末,將「手續費支出」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手續費支出
(二)利息支出
1.計提或發生利息支出
借:利息支出
貸:預提費用
代買賣證券款
清算備付金
銀行存款
2.期末,將「利息支出」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利息支出
(三)賣出回購證券支出
1.到期購回證券,發生賣出回購證券支出
借:賣出回購證券款
賣出回購證券支出
貸:清算備付金——客戶
2.期末,將「賣出回購證券支出」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賣出回購證券支出
(四)金融企業往來支出
1.發生金融企業往來支出時
借:金融企業往來支出
貸:現金
預提費用
銀行存款
應付款項
長期借款
2.期末,將「金融企業往來支出」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金融企業往來支出
(五)自營證券跌價損失
1.期末,公司將自營證券的市價與其成本進行比較,如市價低於成本的,按其差額
借:自營證券跌價損失
貸:自營證券跌價準備
2.如已計提跌價損失準備的自營證券的市價以後又恢復,應按恢復增加的數額
借:自營證券跌價準備
貸:自營證券跌價損失
3.期末,將「自營證券跌價損失」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自營證券跌價損失
(六)營業費用
1.發生各項營業費用
借:營業費用
貸:銀行存款
壞賬準備
累計折舊
應付工資
應付福利費
應交稅金及附加
無形資產
長期待攤費用等
2.期末,將「營業費用」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營業費用
(七)其他業務支出
1.發生其他業務支出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無形資產
受託資產
應交稅金及附加
2.期末,將「其他業務支出」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其他業務支出
(八)營業稅金及附加
1.按規定計算出本期應交納的各項稅金及附加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及附加
2.期末,將「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營業稅金及附加
(九)營業外支出
1.發生營業外支出
借:營業外支出
貸:現金
銀行存款
待處理財產損溢
固定資產清理
2.期末,將「營業外支出」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營業外支出
(十)所得稅
期末,將「所得稅」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
十四、營業收入
[編輯](一)手續費收入
1.取得各項手續費收入
借:清算備付金——公司
銀行存款
應收款項
貸:手續費收入
2.期末,將「手續費收入」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手續費收入
貸:本年利潤
(二)證券自營收入
1.賣出證券,按清算日實際收到的金額
借:清算備付金——公司
貸:證券銷售
結轉已售證券成本
借:證券銷售
貸:自營證券
2.期末,結轉證券銷售差價收入
借:證券銷售
貸:本年利潤
(三)證券發行收入
1.取得代理發行手續費收入
借:清算備付金——公司
銀行存款
應收款項
代發行證券款
貸:證券發行
2.期末,結轉證券發行收入
借:證券發行
貸:本年利潤
(四)利息收入
1.取得利息收入
借:清算備付金——公司
銀行存款
貸:利息收入
2.期末,結轉利息收入
借:利息收入
貸:本年利潤
(五)買入返售證券收入
1.證券到期返售時
借:清算備付金——公司(實際收到款項)
貸:買入返售證券(返售證券的買入價格)
買入返售證券收入
2.期末,結轉買入返售證券收入
借:買入返售證券收入
貸:本年利潤
(六)金融企業往來收入
1.取得金融企業往來收入
借:銀行存款
應收款項
貸:金融企業往來收入
2.期末,結轉金融企業往來收入
借:金融企業往來收入
貸:本年利潤
(七)其他業務收入
1.取得其他業務收入
借:銀行存款
應收款項
受託資產
貸:其他業務收入
2.期末,結轉其他業務收入
借:其他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八)投資收益
1.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分派利潤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2.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的
(1)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淨利潤,公司按應分享的份額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投資收益
(2)被投資單位當年發生淨虧損,公司按應分擔的份額
借:投資收益
貸:長期股權投資
3.出售或收回股權投資
如為淨收益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應收股利(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投資收益
如為淨損失
借:銀行存款投資風險準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應收股利
4.認購溢價發行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長期債券,應於每期結賬時
借:長期債券投資——應計利息
應收利息
貸:長期債券投資——溢折價
投資收益
5.購入折價發行的長期債券,應於每期結賬時
借:長期債券投資——應計利息
應收利息
長期債券投資——溢折價
貸:投資收益
6.長期債券到期收回本息
借:銀行存款等
貸:長期債券投資——面值
——應計利息
貸或借:長期債券投資——溢折價
貸或借:投資收益
7.自營股票持有期間取得的現金股利
借:清算備付金——公司
貸:投資收益
8.自營債券持有期間的利息,應區別情況處理:
公司自營債券持有直至到期兌付本息
借:清算備付金——公司(兌付的金額)
銀行存款
貸:證券銷售(兌付的金額扣除到期兌付的利息)
投資收益(到期兌付的利息)
公司自營買入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債券,持有期間分期取得的利息
借:清算備付金——公司(持有期間分期取得的利息)
貸:投資收益
9.公司自營債券賣出
借:清算備付金——公司(實際收到的價款)
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買賣持有期間應計的利息)
證券銷售(實際收到價款扣除買賣持有期間應計利息)
10.期末,結轉投資收益
借:投資收益
貸:本年利潤
(九)匯兌收益
1.按照期末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與原賬面人民幣金額之間的差額
如為匯兌收益
借:有關科目
貸:匯兌損益
如為匯兌損失
借:匯兌損益
貸:有關科目
2.期末,結轉匯兌收益
借:匯兌損益
貸:本年利潤
3.期末,結轉匯兌損失
借:本年利潤
貸:匯兌損益
(十)營業外收入
1.取得各項營業外收入
借:銀行存款
待處理財產損溢
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
2.期末,結轉營業外收入
借:營業外收入
貸:本年利潤
十五、利潤和利潤分配
[編輯](一)營業利潤(或虧損)的結轉
1.期末,將「手續費收入」、「利息收入」、「證券發行」、「買入返售證券收入」、「金融企業往來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手續費收入
利息收入
證券發行
買入返售證券收入
金融企業往來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
營業外收入
貸:本年利潤
2.期末,將「手續費支出」、「利息支出」、「賣出回購證券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自營證券跌價損失」、「營業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營業外支出」、「營業稅金及附加」和「所得稅」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手續費支出
利息支出
賣出回購證券支出
金融企業往來支出
自營證券跌價損失
營業費用
其他業務支出
營業外支出
營業稅金及附加
所得稅
3.將「證券銷售」、「投資收益」和「匯兌損益」科目的淨收益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證券銷售
投資收益
匯兌損益
貸:本年利潤
4.將「證券銷售」、「投資收益」和「匯兌損益」科目的淨損失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證券銷售
投資收益
匯兌損益
(二)利潤分配
1.用一般風險準備彌補虧損
借:一般風險準備
貸:利潤分配——一般風險準備轉入
2.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借:盈餘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餘公積轉入
3.提取一般風險準備
借:利潤分配——提取一般風險準備
貸:一般風險準備
4.提取盈餘公積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貸: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
5.提取法定公益金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公益金
貸: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
6.分配給投資者利潤
借:利潤分配——應付利潤
貸:應付利潤
(三)結轉全年利潤(或虧損)
1.年度終了,將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後結出本年實現的淨利潤,轉「利潤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年度終了,將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後結出的淨虧損,轉「利潤分配」科目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本年利潤
3.年度終了,將「利潤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細科目的餘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提取一般風險準備
——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應付利潤
借:利潤分配——一般風險準備轉入
——盈餘公積轉入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四)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調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潤或調整減少的以前年度虧損
借:有關科目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調整減少的以前年度利潤或調整增加的以前年度虧損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有關科目
3.由於調整增加或減少以前年度利潤或虧損而相應增加的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所得稅
4.由於調整減少或增加以前年度利潤或虧損而相應減少的所得稅
借: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結轉餘額
如為貸方餘額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如為借方餘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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