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成立達成鐵路有限責任公司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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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部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成立達成鐵路有限責任公司的批覆 鐵計函〔1997〕321號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 四川省人民政府 1997年11月27日 |
你們上報的《關於請求成立達成鐵路有限責任公司的請示》(成鐵計〔1997〕309號)及附件《合資經營達縣至成都鐵路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書)、《達成鐵路有限責任公司章程》(以下簡稱章程)收悉。批覆如下:
一、同意成立達成鐵路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是鐵道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出資組建的企業法人。成都鐵路局、四川省投資集團公司分別作為鐵道部、四川省的產權代表,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行使股東權利。公司享有部、省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原則上同意《合同書》和《章程》(附件一、二)。《合同書》由部、省產權代表共同簽字,並經部、省批准後生效。部、省產權代表應嚴格履行職責,依法享有和承擔公司股東權利和義務。公司應嚴格遵守《章程》規定,依法經營,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
三、公司應就《合同書》和《章程》所列的運價、稅收等優惠政策抓緊提出報告,報有關部門審批。
四、公司要認真貫徹黨的十五大精神,搞好兩個根本性轉變,以市場為導向,開展經營活動,按照精幹、高效的原則設置內部機構,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公司體制。不斷提高社會效益和企業經濟效益,為促進合資鐵路的發展及振興地方經濟作貢獻。
五、鐵道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在《合同書》和《章程》正式生效前簽訂的有關協議,凡與本批覆及其附件不一致的,以本批覆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四川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